陈奉孝:草岚子看守所纪事(四)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391 次 更新时间:2023-09-24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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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奉孝 (进入专栏)  


草岚子犯人的生活. 第二次肃反. 时间最长的一次提审


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提审我。在这一段时间草岚子看守所犯人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犯人吃的虽然是包米面窝窝头和没有油水的白菜汤,但主食并不定量,可以随便吃。大约从十月中旬开始,突然开始定量,最初是一天两顿饭只喝稀粥,喝多少都可以,可是由于粮食是定量的(说是每天八两,实际上远远达不到),粥稀的喝过以后连碗都不用涮。现在回忆起来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一顿能喝十三碗,如果将十三碗水倒在一个中号洗脸盆里,恰好是满满的一洗脸盆。当然一口气是喝不下这十三碗粥的,而是边喝边撒尿,所有的犯人差不多都是喝到一半时候就下地撒尿。监号里有两只大尿桶,每只桶能装下二十公斤水,一半人喝粥,另一半人就下地排队撒尿。每天中午和下午开饭后要倒两次尿桶,一天倒出四大尿桶,可想而知喝了多少稀粥了。许多人喝稀粥喝的得了胃下垂,我现在就有点胃下垂,就是那时候得的。管理人员看这样不行,又改为吃窝头,早晨十点开饭,每人两个像牛眼睛大小的窝窝头,一碗白菜汤,下午四点开饭也是如此。也许有人会说,一天八两主食可以呀!不至于挨饿。不错,我现在一天连八两主食也吃不了,可是别忘了,菜是咸盐水泡几片菜叶,肚子里一点油水没有!有人饿的受不了啦,就整天给管理员写条子,要求快点结案判刑到劳改队去,人们以为到了劳改队就能吃饱饭,后来真的到了劳改队,才知道完全不是当初想象的那么回事。


在十二月下旬,突然抓进来许多新犯人,白天晚上都往监号里塞。我那个监号在正常情况下就是二十个人左右,可是这时突然增加到四十多人,怎么睡呢?一开始按着炕沿的砖来分地方,一人一砖宽。一砖只有二十四公分,仰着睡根本不可能,侧身睡也是你我身贴身挤在一起,被子也只能合着盖,这样连翻身都不可能,太难受了。后来大伙就干脆坐着算了,像排麻袋一样,两盘炕都挤的满满的,悃了就坐着打个盹,这倒有两个好处,一是人多不冷了,二是也不用天天“学习”开批斗会了,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春节。后来我才知道,反右后期搞了第二次肃反,后进来的这些人就是在第二次肃反中被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一直有这么一个规律:“为了让人民过好节日”,每逢“五一”、“十一”、“元旦”、“春节”这四大节日的前夕,都要进行一次大逮捕(打听一下当年的公安人员,他们能证实这一点)。当年凡是由“右派”升级为“现反”的,都是全国一个令,在十二月二十五日圣诞节的晚上被捕的。有一次在甲监后面的夹道里放风,我突然听到张元勋在监号里讲话的声音,我知道他也被捕了并关在甲监里。同案犯是不允许见面的,这一点可能是共产党吸取了国民党监狱的教训,不仅在预审机关同案犯不允许见面(怕互相串供),就是到了劳改单位,同案犯也不能碰面,为此我不知被转移过多少个劳改支队、大队、中队和小队。七九年我在北大等待落实政策时,别人才告诉我,当年九月十六日我被捕后,我住的宿舍贴了封条并封锁了消息。当时学校里谣传很多,有的说我跑出去了,有的说我被秘密逮捕了,直到圣诞节晚上张元勋他们被捕后,北大才贴出大布告“北京大学破获了一个以陈奉孝为首的“反革命集团”。


过了春节以后,加紧了对我的提审,而且对我提审的已经不只是第十六审讯室,还有第二十、第二十六、第三十二审讯室等。我的“罪行”已基本交待完了,而且已经有长时间未提审我了,这次怎么又提审呢?而且各审讯室提审的问题都大同小异,这是为什么呢?我猜想北大被捕的同学恐怕不止我和张元勋两人,有可能“百花学社”的其他成员也被捕了,因为属于不同的审讯室负责,各个审讯室为了核对口供,因此交换着提审,我猜对了。


各个审讯室的审讯员都逼我承认在“百花学社”内部还有一个“反革命集团”,我当然不承认。说实在的,直到五八年五月去宣判时我才知道,这个所谓的“反革命集团”的成员,除我外还有张元勋、贺永增、赵清、林树果和谭金水。当时我还想,既然说“百花学社”是“反革命集团”,被捕的人应该不止这六个,至少谭天荣应该是跑不了的,因为他是“社长”;“广场”的编委大概也掉不下,可正式以“反革命集团”被捕的就我们六个人。当然后来谭天荣等人都被劳动教养了。劳动教养名义上还有半个公民权(只有选举权,没有被选权),实际上跟劳改没有什么区别,劳改还有个刑期,而劳动教养在当时等于无期,这一点当年被劳动教养过的人可以证实。


从过了春节到四月底结案,前后对我提审了三十多次,提审的重点有三个:第一个是反复提审我已经交待过了的问题,这是为什么呢?我想可能是别人的交待跟我的交待对不上号,所以才翻来覆去的审问。时间最长的一次提审大约是五八年四月中旬,从头一天下午四点开过饭不久,就把我提了去,直到第二天上午十点开饭前才回来,这中间三个审讯员轮流审我,搞车轮战,其目的是想从我的回答中找矛盾。其实我写的亲笔供词的内容我都背过了,不管谁提问,我的回答都是一样。在夜里十二点左右,审讯员还到干部食堂给我拿了一个馒头吃,这也算是“优待”吧。另外还破例给了我一支恒大牌香烟抽(犯人是不允许抽烟的)。我又不会抽烟,吸了一口,呛的难受,就掐灭了。审讯员还嘲笑我:“你的精神头倒是不错”。


第二个问题是要我承认在“百花学社”内部还成立了一个“反革命小集团”,这一点我当然不承认,因为确实没有,如果承认有的话,他当然会让我把成员交待出来,而我根本就不知道究竟谁算是这个“反革命小集团”的成员。


第三个问题是要我承认是这个“反革命小集团”的“首犯”。我更不能承认。既然不承认有什么“反革命小集团”,怎么能承认自己是“首犯”呢?另外我也考虑,共产党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首恶必办,协从不究”,我要承认了自己是首犯,判刑肯定会重的。所以我坚决不承认,为此x x x还跟我对了一次质(我不愿提此人的名字,因为我知道当时他也是出于不得已,我能谅解他,现在我们仍然是朋友)。


大约在三月底四月初的一次提审,一出监号门我看到四个公安人员把许南亭按在地上,给他砸脚镣,许南亭要叫喊,一个公安人员用力将他的头按在地上,嘴巴紧贴着地皮,使他喊不出来,许南亭的衣服都给撕破了。我一边走、一边想,许南亭不过就是帖了一张大字报,其内容也很一般(见本人在“没有情节的故事”中“北大整风反右回顾”),何至于被捕呢?后来我明白了,因为第一张大字报是许南亭贴的(如果“大字报”也可以申请“专利”的话,那这个专利权应该归许南亭,因为在这之前,还没有谁用大字报的形式发表过自己的政治主张),也正是因为有了他的这第一张大字报,才引出了北大“右派向共产党的猖狂进攻”,因此共产党是不会轻饶他的。我又联想到了自己,由于我是搞组织活动的,共产党恐怕更不会轻饶我,因此我也做好了受刑的思想准备。但直到四月底结案,除了受过几次同监号犯人的“帮助”外,并没有对我上刑,既没有给我戴铐镣,也没有用小绳绑我,这真有点庆幸。我受刑罚的折磨是在进监狱和劳改队以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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