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建民:给远方友人的信

——有关文学的话语片段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69 次 更新时间:2011-09-21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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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建民(深圳)  

··你好:

来信提到“诗意的生活”。这其实是提出了一个数千年前的人们(比如柏拉图)就已经提出并且尝试予以回答的问题:即什么是好的生活?什么是人值得过的生活?虽然生命的诞生无可选择,但如何度过这或长或短的生命的方式却可以有种种不同。人类天生是以一个个有限偶在个体的方式生存着或生活着。而每个个体因其特定的自然禀赋、社会“出身”、立场维度、观察视角、价值偏好和利益取向,而对何谓“好的”或“值得的”或“诗意的”生活,会产生不同的理解和判断,进而影响到他的选择。但一般来说绝大多数人恐怕都不会对这样一个理论意味或“学究”气味太过浓厚的问题感兴趣。人们只是按照自己感觉怎样更快乐怎样更舒适的方式去生活。并非这一问题不重要,而是说,每个人其实都在以自己的“行为语言”作出具体的回答。就拿先前我们提到过的王小波来说吧,他以其实际的行动:自由的言说,跨越国境的异域生活,对正义的声张,对精神家园的追寻,等等,回应了何谓诗意生活的问题(虽然他也作诗,如果你把小说也作为广义的诗来看待的话)。再拿英年早逝的陕西作家路遥来说,他又是以怎样一种忘我的精神,在那贫瘠而厚重的黄土高原上,“像牛一样劳作”“像大地一样奉献”(路遥语),一字一句呕心沥血创作出那正如同他自己生活其中的真正充满诗意的“平凡的世界”。柏拉图认为,应过一种沉思的生活;耶稣认为,应过一种献身大众拯救世人的生活;陶渊明认为,应过一种闲适的田园般的生活;李白认为,应过一种自由奔放漂泊不羁的生活;某某某认为,应过一种革命的生活;······总之,肯定还有其他更多的指引和选择。哪一种对?哪一种错?哪一种更诗意?而你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从某种角度来看,许多文学作品,其实也都是在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回答着这同一个问题。

现代人对文学的爱好,本身包含有一种人类本性中对美的事物的追求(在一定意义上或许可以说,“美的”必定是“诗意的”)以及对所生存其中的世界的认知和理解的心理需要这一根本原因在。这使我记起了以前在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等)时的一点感想,这些“感想”,我以为也都与“诗意的生活”有关:

“人是丑陋的;人是美好的。人类是凶恶的;人类是善良的。生活是苦难的;生活是幸福的。社会是不公的;社会是公平的。世界是肮脏/坏的;世界是干净/好的。根据经验,可以说以上两分对立的判断全都为真(或许你会认为比重有所不同)。但问题是,人的或人类的现实生活的世界能够如此清晰的二分吗? 其实,只有一个同一的人类,也只有一个同一的生活的世界。所有这些对立的但却也都可能真实的二分判断,在现实中均不可分割的交织/综合在一个同一的人类世界之中,水乳交融,难解难分。这就是人类的悖论式生存处境。 当陀氏在述说苦难的时候,他其实是在表达一种爱,或者说,是对爱的一种呼唤;当陀氏在描写丑笨的时候,他或许是对世间大美的一种感叹。在一定的意义上,人类的苦难并不会因某人对爱的表达而有所减少;人类的丑陋也不会因某人对大美的感叹而有所改变。耶稣面对人类的苦难丑陋凶恶肮脏,面对人类的两难对立的根本处境,将其作为一个同一的整体全部承受,接纳下来。他并不认为人的本性或人类生活世界的本质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怎样实质性的改变。即就如此,耶稣依然认为这种对爱的表达和对大美的感叹是重要的。否则,就不会有福音书所记载的,耶稣最终以走上十字架用其鲜血和生命拯救世人的行为方式----或许可以称其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一种行为艺术(有必要补充说明的是,从纯世俗角度来看,基督的十字架事件只是一个政治事件或宗教事件而非“审美”事件。这里如此表述的意思是,基督宗教传播几大洲历时两千年而经久不衰的最主要原因,除了基督精神的巨大感召力之外,也与“基督与十字架”这一“形象”的强烈的视觉冲击力有关。当然,这只是我的一己之见)----所作出的表达和感叹。一旦有了这种表达和感叹,就必定会有某种变化在悄悄发生:(一)表达者或感叹者本人自身的变化;(二)接受这种表达或感叹的人的变化:前者(对爱的表达)会因感受到他人的分担而变化;后者(对大美的感叹)会因感受到他人感觉的改变而变化;(三)其他第三人(往往会是复数)的变化。虽然以上变化可能仅仅发生在人的感觉的领域,但“人的世界”不就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巨大的“感觉的世界”吗?有谁能够断言,所有这些在不知不觉的潜移默化中的“变化”,不会如浅浅细水涓涓溪流般最终汇集成汹涌澎湃能够冲决一切网罗之涛涛江河?

人为什么需要爱?因为人面对太多的其根本无法承受的苦难,因为爱对于人(一种偶在渺小有限脆弱的感性生命存在)是一种对苦难感觉的分担。这种“感觉的分担”,对人是非常重要的,它是人的社会性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人为什么需要美?(诗歌小说,音乐美术,建筑设计,影视戏剧等艺术门类无非是美的各种表现形式)因为人面对太多的,其简直难以忍受的丑陋和丑恶,而美对于人:一种因为吃了智慧果而眼睛明亮(《圣经:旧约:创世纪:3章5节》)感觉敏锐神经脆弱的生命存在,是一种使其在这惨不忍睹的丑陋世界或简直不堪忍受的苦难世界中得以存活下去的慰籍。人有一种掩饰/掩盖/掩蔽/掩藏(包括漠视遗忘)一切丑陋/污秽/恶心/肮脏事物的本能,前提是他具有了这一双能够区分美丑善恶的明亮眼睛。人也有一种美化一切事物的趋向,就连遮羞本身(《创世纪:3章7节》),不也是美化的一种方式?掩饰就是美化。非如此,他无法生存。”

也许,但凡涉及这一伴随人类生活几千年的“文学”现象,每个人似乎都会有无尽的话语,从四面八方予以评说。还是就此打住吧。

顺祁安康

郝建民

2008.7.8于鹏城

( 2011年9月中旬再作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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