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理:班主任工作量”是否需教育部来“一刀切”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64 次 更新时间:2009-09-1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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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理  

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因其中的“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引发了一场大辩论。勿庸讳言,批评嘲讽多于肯定赞扬。而另一个焦点:“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则舆论多持支持态度。盖因为班主任工作确实大多数时候比较辛苦,不少人,特别是班主任们认为,这是对班主任工作的认可与保障,班主任的岗位将因此而更有吸引力。

确实如此吗?班主任的工作量真的需要教育部来个“一刀切”予以规定吗?这样的“一刀切”行得通吗?实际的问题却并不如某些人所想象的那么简单。

首先,不同学校间同学科的教师们的周课时量基本差别不大,但不同学校、不同班级,其班主任的工作量却是有差别的,有时甚至差别很大。比如,寄宿生班级与通校生班级,小学低年级与高年级,重点中学与非重点中学,普通高中与职业中学,职业中学里的不同专业班,城市学校与乡村学校,乃至周围治安环境与整个社会环境好或者差,另外还有班主任作为教育者的育人理念、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与工作方法,都可能造成班主任的工作量差别很大。怎么可以来个“一刀切”规定“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呢?如真的都照此执行,那岂不同样造成表面公平之下的又一次苦乐不均、分配不公?

还有班主任工作的“吸引力”问题,也不能一概而论。班主任工作固然有因工作量大、待遇低而不受欢迎的,但也有为了享受育人乐趣而愿当班主任的,或为了逢年过节能“收获好处”(一般在富裕地区。此风当然不好且当刹,但限于篇幅,本文不予分析),而争当班主任的。怎可一概认为班主任工作就没有“吸引力”呢?

其二,班主任工作量该如何确定,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该如何激发,班主任的岗位该如何才能吸引人,是否只有教育部出面指导,乃至来个“一刀切”规定才能做得好?答案也是否定的。

因为各地各级各类学校不同班级具体情况是如此千差万别,所以,上述这些问题最好放在各个地方(按目前县管教育体制,最好由县级统筹比较合理)自行解决,按世界其他国家的经验看,还可以放到各个学校自行解决,并且也应该可以解决。甚至还可以允许一些学校不设班主任(美国中小学就基本上没有班主任,学生的小问题由任课教师解决,比较大的问题由学校的心理辅导教师介入)。如放到各个学校,要根本解决问题,则只需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学校校长应是具备起码的“以生为本”教育理念与“服务师生”工作理念的教育者,而不是重心放在傍依上级官员以谋取个人私利的“交际型”“人才”(网上刚刚披露山东济南某学校硬要美女教师为某局长陪酒,好色局长肆意骚扰,被女教师掌掴,而后女教师被停职一事,引得舆论哗然);二是学校具备能真正代表普通教职工利益、能对学校行政权力起监督制约作用,并能对绩效工资分配如何体现公平公正真正拥有发言权的“代议机构”。换句话说,就是让教代会、教育工会真正发挥作用,而不是像其他行业的工会一样只会发发慰问品、搞搞联欢活动,沦为权力的附庸与摆设的花瓶;三是,学校拥有发放班主任津贴的足够经费,而不是像目前的绝大多数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那样(除非有条件收取择校费),经费捉襟见肘,连学生的饮水机都无钱配备,更有的连粉笔都不够用。只要这些条件具备了,班主任工作量、班主任津贴、班主任积极性及岗位吸引力等等问题,大多可以在一个学校之内,就可以通过充分协商、民主决策,自行得以解决。哪里还需要劳动堂堂教育部之“大驾”?

其三,如真的完全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去执行,问题是否就能得到解决?恐怕也不容乐观。因为,如果真的按照“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去分配工作,那么,绝大多数学校马上便面临如下问题:要么教师配备严重不足;要么得给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班主任“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可发放津贴的经费哪里来?在很多学校,老师一点可怜的年终补贴都发不出,基本工资还被常常拖欠呢。教育部能给这些师资不足的学校增人吗?能给经费不足的学校拨经费吗?对此,教育部基本上爱莫能助。教育部能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臃肿的人员裁减下来充实到教学第一线吗?教育部能把各地方政府天文数字般的公车开支、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压缩下来补足教育经费吗?教育部对此更是无能为力。所以,到最后,教育部的这一纸规定,极可能又一次成为“中央请客,地方买单”的过场戏,又一次为“政令难出中南海”(前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语)再作一个尴尬的注脚。

浙江省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校长、浙江省政府督学陈钱林先生曾在一次国务院参事室举行的“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座谈会”上,直言不讳地批评教育部发文要求全国学生统一跑步、之后不久又出一个通知“学生不能在公路上跑步”、统一要求全国学校推行集体舞、统一推行大课间活动等等做法,“一个文件一个文件地发”,“太微观了”,是“管理上的越位”。而“长期越位,必然伴随着缺位、错位”!当前全国教育管理体制太偏向计划管理模式,过于统一、僵化。(该文网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4327380100dho2.html)笔者则以为,此次教育部对班主任工作量来个全国“一刀切”,跟规定“班主任有批评权”一样,同样也是“使错劲”(见笔者博文《教育部怎么常常使错劲》,此文后被《杂文报》转载为9月8日头版头条)。

诚然,教育部能关注到全国各地班主任们工作的辛苦与待遇的低下,试图为他们保障权益,其出发点也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将看到的却只会是,教育部关于“班主任工作量”的有关规定,将又一次成为在“政府全能主义”与“大一统”思维指导下匆匆出台政策,而在“行政效率低下”的现实无奈中惨淡收场的又一个过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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