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常:中国的经济制度(上)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675 次 更新时间:2008-10-24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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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常 (进入专栏)  

谨以此文献给朗奴·高斯。他那权利要有清楚界定的理念,唤醒了一个庞大的国家。并以此祝贺历史上最伟大的经济改革三十周年。

第一节:中国的问题

个人认为,中国的经济改革始于一九八○。一九七九的秋天,我到离别了多年的广州一行,看不到任何改革的迹象。北京当局与将来的史学家无疑会选一九七八为改革的起点。这里日期明确: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那天,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公布了一项极为重要的决定。有了这个日子,朗奴·高斯策划的这个中国研讨会议就有一个特别的意义:肯定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经济改革,今天刚好是三十周年了。

当年的三中全会决定了两件事。一、中国开放推动经济发展;二、邓小平再获授予权力。那时,相信这两项公布的人不多吧。关于经济,类似的豪言壮语曾经表达过。至于邓的复出,这是第三次了。虽然这一次说明他获授予的是最高的权力,但资历比他高而又反对市场经济的同志,大有人在,而一九七八年的中国,资历辈份重要。有谁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邓可能再下台。

一九七九的夏天,英国的经济事务学社的主编要求我写关于中国的前景。他说戴卓尔夫人的办公室对一个学术性的分析有兴趣。那年的秋天我到广州一行,跟着是愈来愈有兴趣地跟进中国的经济发展与改革。一九八一年,我察觉到中国的局限在急速转变,于是为该学社写了一篇足以印成小册子的文章。一九八二发表,《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注一)作出了肯定的推断:是的,中国会向资本主义的道路走!延迟了一年才出版,因为不同意的批评者无数。在西雅图最亲密的同事巴赛尔,不同意我的推断,但他认为关于理论那一节真好,不发表很可惜。

于今回顾,我当年的准确推断使朋友与同事惊奇,而我自己惊奇的,是跟着的改革发展速度。差不多三十年持续的高速经济增长,超越了日本的明治维新,而发生于一个那么庞大,人口那么多而又是那么复杂的中国,近于不可置信。还有的是,在这奇迹的发展中,中国要面对贪污,面对一个不合格的司法制度,控制言论与宗教自由,教育与医疗公非公私非私,有外汇管制,有互相矛盾的政策,也据说每年有六万次动乱。除了动乱的统计数字——不知定义为何,不同地区的朋友说他们没有见到任何他们会认为是动乱的——其它上述的负面事项皆属实。

大约二○○三年,几位熟知中国的朋友向我投诉国家的多种不是。我回应:「不要告诉我什么不对。我可以在一个星期内写一本厚厚的批评中国的书。然而,在有那么多的不利的困境下,中国的高速增长持续了那么久,历史从来没有出现过。尤其是,不要重复某些人相信的:贪污对经济发展有利。朱镕基的肃贪行动早就把这假说推翻了。中国一定是做了非常对的事才产生了我们见到的经济奇迹。那是什么呢?这才是真正的问题。」

我用一个比喻对这些朋友解释困扰了我好几年的问题。一个跳高的人,专家认为不懂得跳。他走得蹒跚,姿势拙劣。但他能跳八呎高,是世界纪绿。这个人一定是做了些很对的事,比所有以前跳高的做得更对。那是什么?在不同的内容上,这就是中国的问题。

这篇文章要找这问题的答案。长而复杂,因为我有一段历史要叙述,有一个理论要解释。这样,我要专注于中国做对了什么。这里我只能再说,要批评中国我可以写很多本书。

自一九八○起,中国真是个经济奇迹。米尔顿·弗里德曼曾经高举香港的经济奇迹,因为人口上升了十倍而人均收入还有可观的增长。然而,香港以北的深圳,人均收入的增长比香港还要快,而同样的时间人口上升了四十五倍。举另一个例,我和太太造访绍兴后五年,再回去面目全非。报道说,一些劳工离乡三年,回乡找不到自己的家。有些深在内陆的城市,像三藩市那样,高楼大厦在夜间灯光闪闪。目前,世界上过半的新升降机是在中国装置的。

今天在中国,高速公路每年建造四千多公里,足以横跨整个美国。九十年代中、后期,世界百分之十七的建筑起重机集中于上海。那时楼价急跌,但午夜还可见到镕焊工人在高高的钢架上操作,彷佛天上的星星。上海在五年间建成的商业楼宇面积,比发展得快的香港的五十年还要多。二○○二年,上海的策划者突然大幅减低楼宇建筑的容积率,因为发觉高楼大厦的重量使该市下沉。从南京到上海的四线公路,启用时因为车辆稀少而被批评浪费,但五年后交通堵塞,进帐可观,要扩宽为八线了。因为车辆按大小收费,载货超重严重,世界级的公路很快就被压坏了。整个国家的所有港口都要排队落货。二○○五年,地球最长与次长的跨海大桥同时建造,而且是在同一地区。

温州一家造鞋厂雇用十二万员工。该市差不多产出地球上的所有打火机及圣诞灯饰。义乌,十五年前以地摊小贩多而知名,今天每日输出过千个货柜,来自韩国及非洲的购买商人云集该市,使写字楼的租金升穿楼顶。有谁听过几千间店子只卖短袜,不卖其它?这是义乌,那里的批发商场大得我一看就坐下来,因为老人家不容易走那么远。乐从镇有一条马路,两旁满布家具商店,长达十公里。苏州的广大工业园,园艺美观,满是世界级的名牌工厂与世界级的厂房设计,五年间在农地上冒出来。杭州每年游客四千万。该市有一间零销店,出售一个名牌的皮包,每天平均进帐八万美元。

我可以不断地继续叙述类似的现象。没有什么意思吧。需要补加的,是浦东的一个故事,即是上海黄浦江之东。一九九三年我带弗里德曼夫妇到那里,见到的只是一行一层高的店子,据说是建造给邓小平看的。米尔顿当然反对这样做,指出政府的发展策划一般失败收场。然而,八年后,我带一位美国建筑设计师到浦东商业区,他目瞪口呆,说那里密集的摩天商厦可能是世界上最好的。上了一课:一个像中国那么大,人口那么多而又发展得那么快的国家,会有很大的空间容许以尝试的方法学习(注二)。

今天,浦东的商业楼宇还在建造不停,空置着的很多。楼价却在上升。这些看来是互相矛盾的现象只有一个解释:人们在等待。他们下注投资而等待,期望着一旦中国解除外汇管制与金融管制,上海浦东会立刻成为一个有领导地位的金融中心。

统计的数字加不起来。一个从事统计的官方朋友,直言无法前后一贯地把数字组合。二○○五年,北京相当大幅地把过往统计的增长率提高,但这调整可没有算进产品与服务的质量是戏剧性地改进了。不止此也,大部分的省份统计的增长率,高于北京对整国的统计,有些高很多。二○○六年,广州报道该市的人均收入暴升,但主要是因为他们用产出总值除以户籍人口,忘记了数百万没有户籍的流动人口的产出贡献。没有疑问,二○○○年起农民的生活直线上升,但官方的统计却说他们的增长率低于城市的。他们一定是用了户籍人口算,因为没有谁知道多少农民「流动」去了。我认为三分之一以上的劳动人口在国内流动。不知道这个陷阱,外间的机构几番报道,说中国的基尼系数正在危险地上升。这些报道脱离目标要以英里算。

第二节:思想的冲击

罗拔·蒙代尔,北京的荣誉市民,是高斯的仰慕者。听到老人家亲自策划一个关于中国经济改革的研讨会议,他建议要有一篇颂赞高斯的学术贡献的文章,而我是写这篇文章的适当人选。但高斯已经邀请我写这篇关于中国经改的开场主题,不是写高斯本人。我想,这里起笔说一下高斯的经济思想对中国的影响,也是适当的。这样做,我无可避免地要牵涉到自己,因为把高斯的思想介绍给中国同胞的只我一人。

一九七九我发表第一篇中语文章,题为《千规律,万规律,经济规律仅一条》(注三)。这个古怪的题目是回应早一年我读到的、中国著名经济学者孙冶方发表的《千规律,万规律,经济规律第一条》(注四)。文革期间,孙先生说了这句话,被困坐牢七年。我当然同情他,但不同意他高举的马克思的价值与价格概念。我的长文只申述一点:资源稀缺,竞争无可避免;决定胜负要有准则,在无数可以采用的准则中,只有市价不会导致租值消散(注五)。我列举了多个不同的准则,包括排队轮购、论级分配等,指出必会有租值消散的浪费。只有市场价格这个准则没有,而市价的使用是基于有私产的存在(注六)。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该文在北京广泛流传,不少朋友说影响了后来中国差不多什么都收费的习惯。有系统地以中文解释高斯的界定资产权利与交易费用的理念,始于一九八二,见于《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的中译(注七)。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我开始热心地以中文下笔。《从高斯定律看共产政制》一九八四年一月发表(注八)。该文详细地讨论了畜牧与种麦的例子。到今天,我发表了大约一千五百篇中语文章,一半是关于经济的。经济改革与政策分析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吧。我不是个改革者。然而,抗战期间在广西差不多饿死了,今天作为还活着的老人,我对国家的关心无从掩饰。外人是否同意无所谓,只要他们读我写出来的。我相信任何人读任何人的文章,多多少少会受到影响。

没有更好的时间,没有更好的地方,也许没有比我这个写手更好的推销员,在八十年代的中国推广高斯的思想。那时,国内的意识大门逐渐打开:同志们知道他们历来相信的不管用,要找新的去处。一九八二年五月,我获任香港大学的经济讲座教授,那是当时跟进中国发展的最佳位置。我对高斯的论著了然于胸,而众人皆知他是我的好朋友(注九)。我是个中国文化与历史专家,同志们不能对我说我不懂中国——他们对外人例必这样说。我可以用中文动笔,没多久就写出读者认为通俗、风格鲜明的文字。这一切之上是高斯的原创思想,当时容易推销。如果当时的中国像今天那样,我是不会那么幸运的。

首先是交易费用的思维。中国人在早前的制度中非常熟识那无数的琐碎麻烦,例如要背诵口号,要排队轮购,要搞关系,要走后门。他们每天要花几个小时做这些事。当我说如果这些费用减低,收入会飙升,就是最顽固的旧制度维护者也难以应对。当时的交易费用奇高,怪事天天有,这些大家都清楚,但我需要时间与多篇文章才能说服中国的朋友,如果制度不改,交易费用不会下降。这方面,应归功于我。

要改为哪种制度呢?不容易说服。我一九七九的文章指出的观点:市场价格是唯一不会导致租值消散的准则,那些惯于排队数小时的人不难明白。然而,当我指出市价只能用于私有产权的制度,同志们不易接受。私字当头,在中国的文化传统里没有半点值得尊敬的含意,而私有产权更是直接地违反了北京对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执著。

在这重要关键上,高斯的资产权利需要清楚界定这个思想大显神功。作为当时的经济科学推销员,我知道同样的产品有了个新的包装。一九八八年的秋天我带弗里德曼夫妇会见当时的中共中央总书记时,赵先生急于向米尔顿解释资产权利界定的重要。这对话有存案,在好几个地方发表过。成功地推销高斯的经济观给总书记也应归功于我。今天,在百度,那普及的中文搜索引擎,「高斯定律」的几个译法出现过不止十万次。

同样重要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我用上好些例子申述。当时的香港,土地是政府或皇家所有,一幅官地的私人业主只持有一纸长期的租用合约。当我在洛杉矶加大作学生时,借钱购买了一部细小的快意牌汽车。我是注册车主,银行是法定车主,但这两权的分离对我使用该车是没有影响的。高斯对权利界定的分析,在那一九六○的鸿文中用上的多个精彩的实例,我看不到所有权是否私有对资源的使用有何重要(注十)。这话题的出现,是因为当时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一九八三开始盛行的承包责任合约。我看到在逻辑上推到尽,这合约是准许私人使用资产但没有私人所有权。承包合约是这篇文章的重心所在,我稍后才详论。

让我跳到二○○六年八月于北京。周其仁给我看两本我自己的书:《中国的前途》(一九八五)与《再论中国》(一九八六)(注十一)。二者皆在香港出版,但被影印复制,扉页盖上一个「内部阅读」的印章。这些书是北京同志的内部或「秘密」读物。我从来没有那样高兴见到自己的书给人盗版(据说每书复印二千册)。在这两本结集中,高斯的影响是清楚而又广泛的。

第三节:合约的一般概念(注十二)

艾智仁提出:任何社会,只要有稀缺,必有竞争,而决定胜者与负者的规则可以阐释为产权制度。作为他的入室弟子,加上后来受到中国经改的启发,我尝试从一个修改了的角度看世界。我的看法,是资源使用的竞争一定要受到约束,人类才可以生存,因为没有约束的竞争必然带来的租值消散,会灭绝人类。这些约束可以有不同的形式,或不同的权利结构,界定着经济制度的本质。

约束竞争的权利结构可分四大类,而任何社会通常是四类并存的。第一类是以资产界定权利,也即是私有产权了。第二类是以等级界定权利,也就是昔日中国的干部同志按资历级别的排列(注十三)。第三类约束竞争的法门是通过法例管制。最后,竞争也可以受风俗或宗教的约束。

因为约束竞争含意着互相同意的行为,或暗或明,或自愿或强迫,这就含意着合约的存在。不一定是在市场以市价交易的合约。一九八二我说过,一个国家的宪法是合约(注十四)。私有产权、等级排列、法例管制、风俗宗教,等等,以我之见,都是不同形式的合约安排。

这里介绍的合约的广泛概念是需要的。原则上,我们可以把为了约束竞争而界定权利视作一类合约,而把交换权利或市场合约视作另一类(虽然市价也是约束竞争的局限)(注十五)。困难是这两类合约好些时不容易分开,而在中国,这两类合约往往是织合为一的。我们稍后将会讨论这后者的有趣安排。

为了理解中国,我以合约的关系来看社会里的人际互动。一九七九在广州,见到不同职业的等级排列的细微划分使我震撼。某级别的同志可以分享一部汽车,或每隔一天可得鸡蛋一只,或有权到市场买鱼但不需要排队。这些现象有启发力。我最初的解释,是天生下来人是不平等的,如果在一个「无产」的社会中每个人平等地「无产」,人权一定要不平等才能找到社会的均衡。再过两年,我看到深入一点的真理:中国的等级排列其实是合约的约束,在资产本身没有权利界定的情况下,需要有这种排列界定来减低在竞争下的租值消散。

这里的重要含意,是中国的经济改革必须有一种转移,要从以等级界定权利的制度转到以资产界定权利的制度,或者说要从一种合约安排转到另一种合约安排来约束竞争。这一点,我认为是解释中国三十年来的发展的重心所在。没有经过流血的革命而做到这种合约转移,可以视为奇迹,而我将指出,成功的关键,是中国用上一种刚好坐在上述的两种合约之间的另一种合约。后者称为承包责任合约。真正的奇迹可不是他们做到这重要的合约转移,而是他们达到的一种前所未见的经济制度。

既然在讨论一般性的理论,我要指出约束资源使用的竞争是需要费用的。这些费用被称为交易费用,实在有点误导。多年以来,我强调不同种类的交易费用只能在边际上分开,而验证假说所需要的,是指出这些费用的边际转变。我也曾经强调,交易费用不需要用金钱来量度,需要的是在不同的可以观察到的情况下,我们有本事排列交易费用的高低。不容易,但可以做到,我曾经无数次以观察到的现象转变来衡量交易费用的转变,作出准确的推断或解释。你可以不同意我对优质座位票价为何偏低的解释(注十六),但多年以来我对中国将会发生的事的推断,得分之高,不可能是看水晶球的成绩。

除了从边际转变的角度看,不同种类的交易费用无法分开,这逼使我为交易费用下一个广泛的定义:涵盖鲁宾逊一人世界中不存在的所有费用。这样看,交易费用是可以在一个完全没有交易的情况下出现的。我认为应该称为制度费用才对,即是只有社会才能出现的费用。我的论点是交易(或制度)费用的起因,主要是为约束使用资源的竞争,或者从上文提出的广义合约安排看,起于用合约来约束竞争的需要。结论是:只要竞争存在,交易或制度费用一定存在。换言之,说一个社会没有这些费用是矛盾的说法。

一九八二年,我指出如果交易或制度费用不存在,不会有市场。评论高斯定律时,我写道:

如果广义的交易费用真的是零,我们要接受消费者的意欲会不费分毫地准确表达;拍卖官与监察者会免费搜集与整理讯息;工作的人与其它生产要素会得到免费的指引,去从事与消费者的意欲完全吻合的产出;每个消费者获得的产品与服务,跟他的意欲会是一致的。仲裁者会免费地决定一个工作者或消费者的总收入:把他的边际产值,加上社会其它所有资源的租值的一个分成,这分成是依照大家不费分毫地同意的任何一种准则而决定的。如此推理,高斯的效果可以没有市价而达致。(注十七)

市场的存在是因为交易或社会费用不是零而起,跟高斯的经典公司分析和我早年的合约选择分析是没有冲突的(注十八)。说市场的出现是为了减低交易费用是近于定义性的了。然而,要解释座位票价或自助餐的安排,我们只须指出某些交易费用或制度费用的边际转变,但解释一个复杂的制度,或制度的转变,困难得多。

脑子闭塞,我的困难持续了差不多二十年。我不知道哪种交易或制度费用应该加进去来解释私产及市场的存在。我的广泛定义显示着这些费用无处不在,再没有加进的空间。二○○一年的一个晚上,我看到曙光:我们不是要加,而是要减这些费用,才能得到解答。

我跟着想到一篇只两页纸的文章,A. Bottomley一九六三发表的(注十九)。作者的论点,是的黎波里的草原极宜种植杏仁树,但因为草原公有,于是用作畜牧(注二十)。有价值的资源毫无约束地让公众使用的现象曾否出现过,我历来怀疑,但假设真有其事,租值消散是效果。那么,的黎波里的草原公用畜牧,其交易或制度费用是些什么呢?答案是消散了的租值!在我一九七四发表的关于价格管制的文章里,我指出租值消散是一种交易费用(注二十一)。的黎波里的例子,同样的看法比较困难,但在两方面土地的租值消散真的是交易或制度费用。一方面,租值消散不会在一人世界发生;另一方面,成本(这里指费用)是最高的代价——的黎波里的畜牧代价是种植杏仁树的土地租值。定义说,把草原转作种植杏仁树的用途的总交易或制度费用,一定不会低于租值的消散,否则这用途的转变会出现了。跟着的含意是,如果我们能认定这些费用在哪方面有了转变,制度的转变可以推断。这正是一九八一年我推断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的方法。

上述的观察,明显地说,如果的黎波里的草原是私有而种植了杏仁树,有三个结果。其一,土地的租值会上升而交易或制度费用会下降——这下降是减下去,在我们的例子中是租值代替了交易费用。其二,交易或制度费用的性质或类别是改变了,虽然这些费用永远不会下降至零。其三,从我们的广泛概念看,以合约安排来约束竞争,一种合约是取代了另一种。以我之见,后者是制度转变的正确意义。

上述的分析或看法,就是研究新制度经济学的人也可能不熟识,但对理解中国三十年来的经济改革却至关重要。尤其是我在交易或社会费用与合约安排的知识的增长,主要是从中国的经验学习得来的成果。

很不幸,制度的转变或合约安排的转变,不一定是朝减低交易费用或增加租值的方向走。史密斯认为土地使用安排的转变是朝改进效率那方向走,不一定对(注二十二)。灾难性的安排单是二十世纪就出现过多次了。有时我想,人类可能有一天会因为自己的选择而毁灭自己。在个人争取利益极大化的假设下,人类自取灭亡的理论难以构想,虽然我尝试过好几次(注二十三)。我的老师赫舒拉发曾经以《力量的暗面》(The Dark Side of The Force)作为他出版的一本书名,这本书可能解释博弈理论今天在行内的盛行。我不赞同这个取向,因为我相信经济解释首要的,是辨识可以观察到的局限变动。可幸的是,以中国的经济改革而言,「力量的暗面」还没有大行其道。不管将来如何,一个古老而伟大的文化终于从深邃的黑洞中走出来了。我说过,这篇文章要回答的问题是:中国究竟做对了些什么才出现了大家见到的壮观表演呢?

第四节:承包责任合约的演进

让我再次强调:中国经济改革的重点,是要把等级界定权利转到以资产界定权利的制度去。这是说,约束竞争的方法要改变。从前文提出的广义的合约概念看,约束竞争的合约安排要改变。这些合约不一定是大家熟知的市场合约,但还是合约,因为规限着人与人之间在社会竞争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要怎样才能把等级界定权利的制度转到资产界定权利的制度去呢?意识形态与政治考虑不论,八十年代初期出现的一个大困难,是这个转移含意着收入的分配要重新洗牌,既得利益份子不会接受。我当时的希望,是制度开始变换时会立刻导致总收入的跳升,以致收入排列位置下降了的人的收入还可以有增长。这收入跳升真的出现了:一九八三年,南中国有几个地区的增长率高达百分之五十以上。虽然如此,制度的变换还是惹来此前的得益份子的反对。一九八五年四月,我为文建议国家出钱把等级权利买断(注二十四)。这建议带点幻想而又明显地困难,出乎意料地得到北京的一些言论支持。可是把等级权利买断终究没有出现。

另一种补偿的方法出现:贪污。一九八四中期,贪污开始盛行。起初我是欣慰的,因为贪污是替代了早些时的后门交易(注二十五)。这清楚地显示着等级排列的制度开始瓦解。但当北京于一九八五公布他们计划把产品分类管制,我立刻大声疾呼,说中国正在走上「印度之路」,指出如果贪污的权利被管制法例界定了,中国的改革会停顿下来(注二十六)。警告之下,北京的支持声浪变得强大了。产品分类管制是放弃了的。

我不同意一些人的看法,他们认为在管制法例下的贪污对经济发展有利。中国的经验不支持这观点。贪污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反向关连,推翻了贪污对经济有贡献的说法。但是,如果一定要说一点贪污的好处,那就是用金钱补偿特权份子或减少他们对改革的抗拒。我也不同意中国今天的贪污无所不在的观点。仍然普及,但比起八十年代与九十年代初期,贪污下降了不少。我认识不少干部对自己的工作引以为傲,足以推翻贪污无处不在的说法。自一九九三起肃贪的行动有看头,而我将指出,肃贪是得到地区之间的竞争协助的。我认为比起其它亚洲国家,中国目前的贪污水平是偏低的。

从一种以合约界定权利的制度转到另一种,过程的初期中国幸运地得到一张有市价的合约协助。称为承包责任合约,用于农地功效立见。一九八六我写道:

那所谓承包责任合约,从最简单因而最完善的形式看,等于国家通过土地租约授予私有产权。这租约的年期可长可短,原则上是可以永久的。国家没有放弃土地的所有权,但使用权与收入权则为承租人独有。转让或出售可用转租的形式处理。政府的几种征收可以组合起来作为一个固定的租金,而因为这租金交给政府,就变为物业税。如果这土地租约是永久的,西方法律称fee simple,加上租约可以自由转让,则称fee simple absolute,是私产的最完善形式!(注二十七)

追查承包合约的发展,我得到同事蔡俊华慷慨地提供他搜集了多年的详尽资料,让我于一九八四发表一篇关于农业承包的文章(注二十八)。故事从一九五八开始,人民公社在整个国家推行了。广泛的饥荒出现,而这悲伤的回忆持续了二十年。为了减少饥寒交迫,人民公社引进了一连串的修改措施。首先是工分制;跟着是生产大队;跟着大队改为小队;到了一九七八,承包责任合约开始出现。「承包」在中文的意思,是「你担保完成由我指定的,你可以做你的事」。起初这承包合约只用于生产队,一九八一伸延到农户去,附带着指明的产出目标。到一九八三,合约的条件改为农户担保交出一个定额,余下来的归农户所有。开始时官方的征收有好几项而又复杂,随着时日的消磨逐步简化,到二○○五取消了农业税。有一段时期政府有权以管制的价格购买农产品,这价管在九十年代初期取消了。

承包合约在农业很成功是没有疑问的。不同地区的农地以各区的人口平均分配,主要以人头算,而农地使用的转让过了不久就通过转包的形式出现。但当承包合约引用到工业时,遇到不少困难。工业的运作,机械资产会变旧,也可能被盗去,而法律上国家职工不可以解雇。为了考查这些困难的底因,深圳选出三个青年协助我。工业承包合约的真实样本,有求必送。他们带我到工厂视察。有这些方便,我获得的却甚少。发展转变得太快,合约的条款不断地更改,使我难以找出有一般性的结论。

在这个时刻,大约一九八五吧,我强烈地建议把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希望这样国营的企业能比较容易地私有化(注二十九)。一九八六年,我被邀请到北京的首都钢铁厂去研讨他们的承包合约安排。在他们的宿舍住了几晚,讲了一次话。十六年后——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我被邀请到中共中央党校讲话。该校的商学院院长到机场接我,途中说当我在首钢讲话时,他在座。他说事后每个听众都受到警告,说不要相信我建议的把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和把界定了的使用权推到尽头。英雄所见略同——中国人这样说——过了不久,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成为邓小平说的「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的基础。

驶往党校途中,院长对我说,一九八六年他不可能想象自己有一天可以拥有一部电脑,但现在是隔一年换一部新的。听到这些话,我感触无限。像我们这些上了年纪的人,知道没多久之前中国的情况,比起对过往知得不多的年轻人,这些年发生的事来得更属奇迹了。从机场到党校是颇长的路程,我意识到这位上了年纪的干部对中国的奇迹感到骄傲,而国家必定有很多像他那样的人,在重要关头站起来准备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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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高斯、韦尔因、巴赛尔和张滔。他们细读了此文的初稿,提供了意见。

注一 Institute of Economic Affairs (London: 1982), Hobart Paper 84.

注二 当一九九七年上海宣布将在浦东建设一个新的国际机场,怀疑的人说旧机场的使用还没有达到饱和点。浦东的新机场一九九九启用,过了不久一条跑道不够。二○○五增加了一条跑道,二○○八再加一条及一个新的候机处。旧机场现正增建另一条跑道。这样看,上海每隔两年半就增加一条国际机场跑道了。

收费的公路与桥梁有类同的故事,本来亏蚀的没多久就赚钱。一位朋友惋惜卖掉一段公路,因为不久后满是车辆。一位来自台湾的规模不大的方便面生产商,五年后每天产出三千万包。从二○○○到二○○六这六个年头,在中国投资的人差不多不能出错。可惜好景不常,到了二○○七年底,这乐观的景象不再。

注三 张五常,《千规律,万规律,经济规律仅一条》,一九七九年十月《信报财经月刊》。

注四 孙冶方,《千规律,万规律,价值规律第一条》,一九七八年十月《光明日报》。

注五 租值消散是个重要论题,起于公共资源使用的分析:资源的租值,会因为没有约束的竞争使用,引起使用成本增加而消散了。由此引申,我指出只要不用市场价格,或市价被政策压制着,其它的竞争准则一定会出现,而某程度上这些其它准则必会导致租值消散。从租值消散的角度来解释经济行为是一个重要的法门,可惜经济学行内不重视。我的经验是分析交易费用时,采用租值消散这个通道非常有效。

有关读物,见Frank H. Knight, “Some Fallacies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Social Cost,”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August 1924); H. Scott Gordon, “The Economic Theory of a Common Property Resource: The Fishery,”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April 1954); Steven N. S. Cheung, “The Structure of a Contract and the Theory of a Non-exclusive Resource,”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April 1970); Idem, “A Theory of Price Control,”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April 1974).

注六 采用市价是有费用的,但作为一个竞争准则,市价本身不会导致租值消散。关于采用市价的费用,见R. H. Coase, “The Nature of the Firm,” Economica (November 1937); George J. Stigler, “The Economics of Informatio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June 1961); Steven N. S. Cheung, “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April 1983).

注七 张五常,《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一九八二,重刊于张五常,《中国的前途》,一九八五年八月初版,再版多次,今天由香港花千树出版。

注八 张五常,《从高斯定律看共产政制》,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发表于《信报》,转刊于《卖桔者言》,后者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初版,再版无数次,今天由香港花千树出版。

注九 一九八○年在底特律的美国经济学会的年会中,高斯催促我回到中国去,因为他听到中国有可能开放改革,而他认为我是向中国人解释经济制度运作的最佳人选。几个月后,我听到香港大学的经济讲座教授的位置将会空出。一九八二年五月获委此职,十八年后退休。

注十 R. H. Coase,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October 1960). 在早一篇同样重要的文章里,高斯写道:「人们看来不明白的,是联邦传播委员要分配的,或者要在市场出售的,是以一件仪器传达信号的使用权。这样看问题,我们无须想到频率或无线广播的所有权谁属那边去。 Coase, “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October 1959), p. 33.

注十一 张五常,《中国的前途》与《再论中国》,二者皆再版多次,目前由花千树出版。

注十二 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弗里德曼九十大寿那天,我写了《合约的一般理论》。(张五常,《制度的选择》,第五章,第一节。)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到八月九日,我发表了十一篇关于经济学的缺环的文章。(张五常,《经济学的缺环》与《从安排角度看经济缺环》,后者分十篇,《壹周刊》。)这系列是为准备写这篇献给高斯的长文而作的。我认为这里的第三节,与上述的合并起来,会有一个完整的合约一般理论。

注十三 安排有所不同,等级排列也可以在一个资本主义经济中的机构见到。然而,在共产制度下的同志等级排列,在一些重点上与一家私营企业的排列不同,前者较为近于政府设立的机构,例如一间公立医院或一间公立大学。单从等级排列看,共产制度与私营企业的主要分别,是前者的市民或员工没有权不参与,而转换工作要得到政府的批准。自由选择工作会导致同志等级排列制度的瓦解。当一九八二年底见到自由转业在珠江三角洲开始出现时,我立刻为文说中国的经济改革不会走回头路。在北方,工作的自由选择要到一九九二才开始,在邓小平于该年春天南下之后。

注十四 Cheung, Will China Go Capitalist? (London 1982), Hobart Paper 84, Section II.

注十五 市价是约束竞争的局限。正如史密斯在《国富论》中写道:「给我那我需要的,你可以获得这你需要的……」(Cannan edition, p. 18). 一个市价存在。

注十六 Steven N. S. Cheung, “Why Are Better Seats ‘Underpriced’?” Economic Inquiry (1997), pp. 512-522.

注十七 Cheung, Will China Go Capitalist? op. cit., Section III.

注十八 Coase, “The Nature of the Firm,” op. cit.; Cheung, “Transaction Costs, Risk Aversion, and the Choice of Contractual Arrangement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April 1969), pp. 23-42.

注十九 Bottomley, “The Effects of Common Ownership of Land Upon Resource Allocation in Tripolitania,” Land Economics (February 1963).

注二十 在Cheung, “The Structure of a Contract……” op. cit., 我补充说:「维护在公众土地的植树投资的成本高,因为植在地上的树是固定了的,但蓄牧却可以在晚上驱赶回家。」

注二十一 Cheung, “A Theory of Price Control,” op. cit.

注二十二 见Cheung, The Theory of Share Tenanc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9), pp. 32-34.

注二十三 张五常,《从全球暖化说人类灭亡》,二○○七年二月二十二日;《世界末日好文章》,二○○七年三月八日。二文皆于《壹周刊》发表。

注二十四 张五常,《官商的天堂》,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二日发表于《信报》,其后转刊于《中国的前途》。

注二十五 「后门交易」是指偏袒的买卖。这些交易不是贪污,而是基于不同的等级排列有不同的权利。没有犯法。见张五常,《贪污的后患》,一九八五年一月三十日发表于《信报》,其后转刊于《中国的前途》。

注二十六 见Steven N. S. Cheung, “A Simplistic General Equilibrium Theory of Corruption,” Contemporary Economic Policy (July 1996).

注二十七 Steven N. S. Cheung, “China in Transition: Where Is She Heading Now?” Contemporary Policy Issues (October 1986).

注二十八 张五常,《从「大锅饭」到「大包干」》,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发表于《信报》,其后转刊于《中国的前途》。

注二十九 详细的解释可见于张五常,《再论中国》,第二与第三部分,共有九篇文章从一九八六年五月到一九八七年三月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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