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发扬“思之精神”

——“张思之先生八十华诞暨执业五十周年庆贺文集”之五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066 次 更新时间:2010-11-19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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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 (进入专栏)  

我和张思之律师并非故交,平日往来也不多,但对他的经历、他的思想有许多了解,他称得上“中国律师第一人”。新中国成立后的最早一批律师中就有他的名字,而且到今天为止仍然坚持在律师岗位上,可以称得是第一人;在第一批新中国律师中他曾受过最完整的法律教育,能够以法律为武器指点江山的律师,可以称得是第一人;在老律师当中经历了各种政治运动,受迫害、受打击最重,见证了共和国全部法治历史而又坚强不屈的律师中,他可以称得是第一人;改革开放后亲身参与第一政治大案——审判“四人帮”活动中,作为专业律师参与而又体现律师作用与风采的,他可以称得是第一人;在近二十年国内各种政治风波中出现的政治审判案件中,能够秉着良知和良心、顶着巨大政治压力走上法庭为被告据理辩护的,他当之无愧地称得上是律师界中的第一人。

既然称得上为“中国律师第一人”,他在律师生涯中的轨迹和思想、作风就值得去发掘、去提倡,把它称为“思之精神”也不为过。我心中的“思之精神”包含三点:

第一,鞠躬尽瘁的服务精神。思之同志虽然名气很大,许多人慕名求其办案,但他总是以一个普通律师的地位和心态来对待当事人。首先想到的是尽千方百计来为当事人利益着想。他在接案子时不是考虑从当事人身上拿到多少,而是考虑能为当事人做到多少。我第一次去朝阳区水碓子他的家的时候,实在不能想像作为一个名律师居然家中“寒酸”到这个地步,也不由我钦佩他“竞业”甚于“竞钱”的精神。

第二,人文关怀的维权精神。思之同志很少办那些标的金额很大的财产纠纷案件,他更多办的是涉及人权的案件。只要他认为侵犯的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再大的风险他也敢于接受。思之同志也很少办那些豪门的案件,他更多办的是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只要他认为弱势群体利益受到不公平待遇时,愿意为他们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帮助。

第三,宁折不弯的抗争精神。律师在任何社会中都可以称得上是“高危”行业。当然,如果你善于“趋利避害”,完全可以没有什么危险,但当你要坚持律师的良心和良知时,往往会和现行体制发生碰撞,那就必然要带来巨大的危险。思之同志就是明知有巨大危险仍然敢于据理抗争的一个。有几个政治敏感的案件当事人曾寻求得到我的帮助,而我不是搞刑法的,我就和思之同志商量,问问他能否为之出庭辩护,思之同志当然知道这里的巨大政治压力和风险,但他仍然欣然承诺。我深深感到正是他的政治理念和他的律师良心叫他无法拒绝。思之同志常说,他在许多案子中都是败诉的。我则认为,明知必然败诉却敢于去承接,这正是见精神之处。如果说“不以胜败论英雄”在律师业中尤应强调的话,那么在有些案件中“胜虽英雄,败更英雄”。

在纪念张思之律师80诞辰之际我想起了鲁迅的那句诗:“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张思之先生是称得起这一赞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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