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朴民:读《孙子兵法》札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79 次 更新时间:2023-01-25 20: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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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朴民 (进入专栏)  

  

   相较于佶屈聱牙的《尚书》、“无达占”的《周易》、“多非常怪异可疑之说”的《公羊传》等经典,《孙子兵法》的文字,应该说是比较平顺通畅,容易阅读与理解的。然而,它毕竟是先秦时期的作品,在阅读时还是会遇上障碍,加上历代注疏诠解者甚多,对不少内容与文字的句读和解释也难免产生歧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本人研习《孙子兵法》逾三十年,偶有心得,虽多为一鳞半爪,未足称道,但敝帚自珍,亦随手迻录,今谨借《孙子兵法研究》的宝贵版面,与诸位朋友分享,敬请大方之家不吝指正为盼。

   一、“天时”的内涵

   道、天、地、将、法,为孙子所言从事战略筹划与评估的五个核心要素,其中,关于“天”时内涵的解释,有一个现象值得引起注意。汉简本较之于传世本,除“阴阳、寒暑、时制也”外,又多出“顺逆,兵胜也”五字,为各本所无。这里,所谓“顺逆”乃是以阴阳向背为禁忌,所谓“兵胜”则是以五行相胜为禁忌(李零:《兵以诈立:我读<孙子>》,p62,中华书局,2006年版。)

   我们认为,汉简本有此五字,恰好说明它更为接近《孙子兵法》的原始面貌。《孙子兵法》为“兵权谋家”,据《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所言:“权谋者,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先计而后战。兼形势,包阴阳,用技巧者也。”可见,“包阴阳”乃《孙子兵法》的必有之义。考察今本《孙子兵法》,我们可以发现其涉及“阴阳”的痕迹尚有存在。如《虚实篇》有云:“画地而守之。” 李零在其《兵以诈立:我读<孙子>》一书中认为,画地本为一种画地为方,不假城池,禁鬼魅虎狼的防身巫术。后来兵家用来指营垒的规划,指出孙子在此处指划定范围,不用沟垒,喻其至易。而这就是“兵阴阳”的特色。李说颇有新意,可资参考。(见李零:《兵以诈立:我读<孙子>》,p207-208。中华书局,2006年版。又可参见氏著:《<孙子>十三篇综合研究》,p431-433,中华书局,2006年版。)又如《行军篇》言:“黄帝之所以胜四帝也”,这里同样有“五行相生相胜”的“阴阳五行”含义在内,这毫无疑问,也是“兵阴阳”的语言。

   但是,从根本上说,《孙子兵法》中“兵阴阳”的成份是相当有限的。其书的本质特征,乃是《用间篇》所云的“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更为重要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兵阴阳”在越来越多的人眼里显得荒诞不经,乖谬妄戾。故《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下”尝言:“行兵苟便于人事,岂以避忌为疑。今后诸将有以阴阳拘忌失于事宜者,卿当丁宁诫之。”可见,至唐宋时期,“兵阴阳”虽仍存之于世,但已经为官方正统的主流话语体系所摈弃,其影响与作用,其实是在一步步弱化之中。之所以不废“兵阴阳”,亦仅仅如李靖所言,是为了“托之以阴阳术数则使贪使愚”罢了。缘是之故,汉简本所处的时代为“阴阳灾异”思潮弥漫的汉代,故很自然地保留了诸如“顺逆,兵胜也”等充满“兵阴阳”色彩的文字,而宋代最终付梓刻印的传世诸本,则致力于冲淡弱化“兵阴阳”的痕迹,故顺理成章将“顺逆、兵胜”等文字删去抹煞。应该说,这种文字和文献上的变化绝不是简单的版本异同问题,其背后乃是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变迁因素在起着指导引领和制约规范的作用,是打上了深刻的时代文化精神的烙印的。

   二、“法”为何列“五事”之末?

   孙子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及其贯彻落实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在他看来,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为此,他强调要“修道而保法”,主张修明政治,健全法制。但是,他的睿智与高明,在于不局囿于“法”,不拘泥于“法”。这在《孙子兵法》一书中有大量的文字为证。如他亟言“施无法之赏,悬无政之令”。由此可见,孙子他既尊重“法”,立足于“法”,又不为“法”所束缚,能够超越于“法”。他之所以能够如此,也许是他清醒地看到了一味执拗于“法”,很可能会存在两个难以克服的问题:一是“法”的主观随意性,所有的“法”,都是由人制定的,也是由人来执行的,这样,难免在制定与执法过程中,掺入人的主观因素,打上人的主观色彩。无法真正做到公正、公道、公平。二是“法”的相对滞后性,一旦立“法”,往往会惰性延续,不遇上重大变故,人们不会积极主动去修改和调整,而战场形势瞬息万变,如果按既定的法规与制度去应对,则不免被捆绑住手脚,丧失有利的战机。

   这种认识,其实反映的正是孙子拥有卓越的逆向战略思维,善于在正常中看出不正常,在合理中找到不合理。如正态地看问题,军队的管理,应该是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所谓“一切行动听指挥”、“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孙子没有否认这一点,同样主张“令行禁止”,强调“旅进旅退”,“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人既专一,则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

   但孙子又不简单地局限于此,于是就有了所谓的“君命有所不受”。后人加了三个字来予以限制:“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其实,不论是“将在内”还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就是对“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反动。但是,恰恰有这种反动,有这种对立,才是最适宜的管理之道,找到的是管理上的最佳平衡点,这也是中国文化的本质精神与灵魂之所在:“一阴一阳之谓道”、“一正一反之谓道”。光讲“君命有所不受”,当然不行,那就成了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尾大不掉,一盘散沙,无什么战斗力可言;但是,完全排斥“君命有所不受”,完全剥夺将帅在战场前线的机断指挥权限,那么,也会“乱军引胜”,导致作战的失败,如同宋代的军队,无论是辽、金,还是蒙、元,甚至于小小的西夏,谁也打不赢了。这种“君命有所不受”的观念,并不是孤立的,如拿破仑也曾强调:“总司令不能借口大臣或国王的命令来掩饰自己的罪过,因为大臣或国王都远离战场,他们很少知道或完全不知道当时的战争局势。......任何一个总司令,如果确信战争不能致胜,而仍旧遵照上级命令作战,那这个总司令也是罪犯。”(《拿破仑文选》(上册),第351页,陈太先译,胡平校,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这与孙子所言,可谓是异曲同工,殊途同归。

   从这个意义上讲,孙子讲“法”,将“法制孰明”,列为战胜攻取的重要条件之一,但又列为“五事”之末,其奥妙之处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三、“诡道”十二法的理解

   一般人的理解,“诡道”就是诡诈之道,所谓“兵以诈立”,“兵不厌诈”,《三十六计》的“声东击西”“上屋抽梯”“瞒天过海”等等就是“兵不厌诈”的典型计谋,用现代的军事概念而言,即:战略或战术欺骗。这也是孙子在后世遭到一些人攻讦的缘由之一,具体地说,对于孙子以利为本,以诡道为用的战争观念,历史上曾有不少人提出过非议,这中间大部分是那些戴着儒学有色眼镜观察事物的腐儒。他们空弹所谓“德义服人”的高调,对孙子进步的战争观百般歪曲、大肆否定。这一攻击,肇始于秦汉,并在宋代达到高潮。儒学冬烘先生们谩骂孙子诡诈不仁,如陈师道直斥《孙子兵法》为“盗术”,要求朝廷废黜之。叶适的看法也大同小异,说什么“非诈不为兵,盖自孙、吴始。甚矣,人心之不仁也”!高似孙的话说得更为刻薄蛮横:“兵流于毒,始于孙武乎!武称雄于言兵,往往舍正而凿奇,背信而依诈。凡其言议反覆,奇变无常,智术相高,气驱力奋,故《诗》、《书》所述,《韬》、《匮》所传,至此皆索然无余泽矣。”在他们的眼中,孙武实属十恶不赦的名教罪人。平心而论,这些论调均系偏颇迂阔之辞,不值得一驳。“战胜而强立”,战场上不相信眼泪,打胜仗是最大的道理,因此,战争指导必须以诡诈为原则,空谈“仁义”,只能沦落成为宋襄公式的蠢人,贻笑天下。这乃是最浅显的道理。

   但是,问题在于,传世本《孙子兵法》中“诡道”十二法,有的名符其实,妥切地合乎诡谲欺诈的宗旨,例如,“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远而示之近”、“近而示之远”,“利而诱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等等。但有的法则,似乎与“诡谲”“诈骗”无法直接加以等同,例如“实而备之”、“乱而取之”、“强而避之”等等,这些举措,只是战争指导者根据敌情随机应变,以恰当的方式和手段与敌交锋,把握作战主动权,克敌制胜而已,所谓“因敌变化而取胜者”,并没有什么“兵不厌诈”的伎俩在内。所以,有人认为,“诡道”的“诡”,本质上是“变化多端”、灵活机动而已,将“诡”单纯理解为“诡诈欺谲”有些片面性,其重要理由,是曹操注言“兵无常形,以诡诈为道”。“兵无常形”,即为“变化无穷”。例如,刘帅就认为:“‘诡道’的核心是‘因利而制权’的权变思想。”(《<孙子兵法)“诡道”与“知”思想解析》,刊《滨州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这样的说法,不是绝对没有道理,但是,这并不能从文字本义溯源上来证明“诡”与“变”之间存在着有机和必然的联系。我们认为,“诡道”是性质,而“变化多端”只是表现上的某种特征,两者是无法简单予以等同的。我们完全不必为了替孙子洗白,而曲意地将“诡道”引申为“多变”。

   四、“不畏危”的正确释读

   传世本《计篇》所云“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各本皆作“不畏危”。这虽于义可通,但殆非《孙子》原文。曹操、李筌等注家均止注“危”字,云:“危者,危疑也”,杜佑注亦云:“佹者,疑也”,可见,这些注家均不注“畏”字。孟氏注虽注“畏”字,然又云:“一作:人不疑”,“一作:人不危”。意近曹氏诸家之义。考俞樾《诸子平议.补录》。其要云:“曹公注曰:‘危者,危疑也’,不释‘畏’字。其所据本无‘畏’字也。民不危,即民不疑,曹注得之。孟氏注曰:‘一作人不疑’,文异而义同也。<吕氏春秋.明理篇>曰:‘以相危’,高诱训‘危’为‘疑’。盖古有此训,后人但知有危亡之义,妄加畏字于危字上,失之矣。”

   应该说,俞樾的见解是正确的。今幸得汉简本而予以证实之。按:汉简本“不畏危”作“弗诡也”。“弗诡”即“不诡”,读gui。古训“违”,训“疑”,即乖违、疑贰之意。《吕氏春秋.淫辞》云:“言行相诡,不祥莫大焉。”由此可知,孙子言“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弗诡”,其意乃为民众与统治者能做到生死相依,休戚与共,而绝无二心。而并非简单地指民众不畏惧危险。显而易见,汉简本“弗诡”可以纠正传世本“不畏危”的错讹,证实自曹操直至俞樾有关“危”字的释读乃是言之有据的。并很好地说明了“危”字的由来,即“危”系“诡”的借字,义蕴皆为“疑贰”。汉简本对于深化《孙子兵法》文本的研究之功用于此可见一斑。

   五、孙子有所谓的“善俘”思想吗?

   传世本《作战篇》有云:“故车战,得车十乘已上,赏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车杂而乘之,卒善而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此处,更其旌旗:意为在缴获的敌军战车上更换上我军的旗帜。张预注:“变敌之色,令与己同。”更,变更、更换。旌旗,古代用羽毛装饰的旗帜,是重要的军中指挥号令工具。车杂而乘之:杂,掺杂、混合。《国语·郑语》云:“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万物。”韦昭注:“杂,合也。”乘,驾、使用。意为将缴获的敌方战车和我方车辆掺杂在一起,用于作战。卒善而养之:意谓要优待被俘虏的敌军士卒,使之为己所用。宋人张预注:“所获之卒,必以恩信抚养之,俾为我用。”卒,俘虏、降卒。胜敌而益强:指在战胜敌人的同时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杜牧注:“因敌之资,益己之强。”益,增加。

这样,全句的意思就当为:在车战中,凡是缴获战车十辆以上的,就奖赏最先夺得战车的人。同时,要更换战车上的旗帜,混合编入自己的战车行列。对敌方战俘要予以优待和任用。(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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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孙子兵法研究》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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