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平:答友人供销社之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79 次 更新时间:2022-11-11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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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平 (进入专栏)  


问:最近一则消息传播很广,就是许多地方正在大力扩建新建基层供销社。改革开放以后,很少听到供销社的消息了,不少人心中疑惑,“供销”、“供销”,不就是“统购统销”吗?供销社不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吗?

答:不是的。延安时期就有供销社。那时,整个陕甘宁边区的经济都是小农的自然经济,供销社是小农之间互助合作的一种经济业态,在土地革命时期,流行于许多苏区,而绝非仅是计划经济、统购统销的产物。战争管制时期另说。

一、延安时期的模范合作社

问:这是一个陌生的历史问题,请问延安供销社的历史情况如何?

答:供销社的全名是供销合作社。说到供销社,就不能不说延安合作社的历史。2016年,延安举办了延安南区合作总社成立80周年的纪念大会。为何说总社呢?因为它有生产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运输合作社四部分,它们是总社一枝藤蔓上的四颗瓜。

问:供销社的历史源头很清楚了,它的作用如何呢?

答:延安南区合作总社成立于1936年12月20日,党中央和中央军委机关在1937年1月13日进驻延安,怎么解决人们的生活、吃饭、住宿问题呢?这时南区合作社在最短时间内,向中央首脑机关提供了物资供销物品。当年的3月至6月期间,南区合作社就“替军队买三十担粮,又凡西北军委招待处所用的木炭柴火均由合作社代买”。

问:三十担粮食,以一人一天一斤粮食计算,按中央机关一百人来算,就可以供应一个月的口粮。虽然供应量不大,却是在关键的节骨眼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红军不是打土豪、分田地,要地主们的大洋浮财吗?怎么不打土豪了呢?

答:红军在没有根据地流动作战时,只能打土豪、分田地、分浮财。但有了根据地,站稳脚跟后,地主打光了,田分完了,难道要学苏联向广大农民“征收余粮”吗?这是无偿没收农民存粮的危险做法。中国革命如果这么做,土地革命就会失败。红军有了自己的根据地,给农民分了地,农民当然要上税,交公粮,同时还设计许多合理的经济政策和措施,多数苏区都有一个措施,就是建立政府领导的消费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从白区收购大量生活用品,降价卖给自己的社员,农民交售自产的粮食和各种农副产品卖给合作社换钱。这种消费合作社,农民办,军队也办。

问:以上说的是供销社,现在又说消费合作社,是一回事吗?

答:根据我掌握的材料,陕北红军建立的消费合作社即是供销社的前身。当时白区包围着陕北狭小的苏区,但商业活动并未完全割断。这种商业活动开始是自发产生的,虽在白色恐怖下,这种社会的民间贸易也在地下开展,以后陕北的红色政权领导了这一经济活动,建立了消费合作社,但规模极小,入社的农民人数很少,军队的需求也有限。红色政权还印制了红票,即苏区的货币,以兑付入社农民出售的物品,但信誉不佳。

问:入社的农民把农副产品卖给供销社,得到的是信誉不高且流通量不大的红票,为什么农民要加入供销社呢?

答:处在自然经济状态下的农民,首先人们买东西注重的是使用价值,供销社还搭配一点物品,弥补群众心理上的落差;其次供销社卖物品的价格一定要比延安市面上的物价低一些;第三,延安的红票和白票可以互相兑换;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参加到供销社的骨干领导都是早期游击队员,党的干部,他们真把供销社当作入社社员自己的一项买卖去做,必须保证社员得利分红。南区合作社主任刘建章,当时延安县的经济部长刘世昌,作此工作突出,还登入老版《毛泽东选集》。

问:这种经营思想很好,但官民矛盾、公私矛盾也会存在吧,党的干部能认真执行吗?

答:问的好。延安最大的南区合作社办的好,政府也想办,想赚钱,结果都搞成公营官办的供销社,结果是整体效果亏本。“1942年1月延安建设厅提出‘克服包办代替,实行民办官助’的方针,合作经济才迅速发展起来”。1此项指示,不但使南区合作总社全面发展为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运输盐业合作社,而且带动了整个陕甘宁边区的大生产运动。

大生产运动中,南区合作社一次就可以动员八百多位妇女一起纺纱;它的运输合作社,有一百余头牲畜的运输队从事盐业贸易;它的信用合作社除为社员服务外,还向外地移民发放贷款,帮助移民安家落户,发展生产。

问:南区合作总社的社员资格是怎么取得的,是交钱入社吗?

答:据现有材料看,南区合作社是一个合股制的经济实体。社员当然要交纳股金,用钱入股,也“允许人民用公债劵、储蓄票入股”,“群众要求入股无钱时,它号召群众可用一切有价实物入股,如粮食、牲畜、鸡蛋、柴草等等”。2作为合作经济的业态,南区各类合作社也允许合股雇佣企业,南区的运盐运输合作社就是一个“佃本合伙”制的合股企业。南区各类合作社的社员可以说都是股民。这保证了合作社的民办合作性质,也使经济活动和每个社员的利益紧密挂钩。

二、市场中的合作经济

问:延安时期的经济形态是个体的小农经济、自然经济,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现在要推广供销社是什么目的呢?

答:现在的供销社,我的理解:既不是再搞计划经济;也不是再搞统购统销。现在的供销社应是在市场环境大前提下建设一种新的合作经济的供销合作社。其目的首先是为股民、社员赚钱分红,而不是单纯为供销社赚钱,积累资本金。

问:如此重视农村供销社,它和市场经济能合拍吗?它的积极意义是什么?

答:党和政府重视农村合作经济的供销社和信用社,有很大的积极意义。首先,意味着政府的支农资金,银行的贷款和社会资本将会大量落户“三农”。相当一个时期,许多县级银行纷纷搬回省城或一线城市。现在这种转变我们应该欢迎。其次,党中央三十多年前,就发出“多予少取”,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号召,现在有了实际行动,更好发展农村的供销社就是一例。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村的统购统销是加大城乡对立,工农对立的时代,城市则是农副产品短缺的票证时代。第三,还要从农户承包集体耕地、供销社和信用社的合作经济谈起,合作经济和市场经济不矛盾,但市场经济不能完全包容它。

问:实行合作经济的自然村、行政村,还有社区的财产形态和权益应该怎么计算,合作经济的所有制和过去合作社的集体所有制有什么区别?

答:我记得八十年代五个“中央一号文件”是把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视为农村合作经济的一部分,或者看作是它的起步,同时也把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看作是农村合作经济的有力平台。这种农村改革思想,中断了一个时期。到本世纪初又恢复了以前合作经济的认识,直至十八大以后的几年,习近平同志还有“三位一体”的改革举措。

有人提出,这种合作经济的财产权益,即合作成员个人所有与合作成员共同所有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财产权益制度。细想起来很有道理,村集体所有的耕地、土地、山林、水面及公共设施,是全体村民的资源,同时也必须,也可以量化到每个村民的人头上,有对资源的定性,也必须有定量。这种合作经济有利于资本更有利于劳动者,合作经济中的劳动者,不是雇佣劳动者,他们有自己使用的土地、住宅、菜园、牲畜,遗憾的是其规模太小。资本是有形的,劳动者的潜能是无限的,未想到现在还出现了人力资本。

问:这种想法闻所未闻,在中国没有这种农村实践,这是空想社会主义吧?

答:怎么没有,上面说的南区合作社,用家禽、柴禾都可以入股;也有佃本制组织。农村中的合作经济股份制若和城市中工业公司的股份制相比的话,两种股份制都有资本和劳动两方面的矛盾。合作经济中的股份由资本和劳动构成,工业公司的股份纯由资本构成。这是区别之一。合作经济中的成员有经济上互助互帮的机制,工业公司中的劳工是雇佣性质的。这是区别之二。再加上中国的农业人口,远超工业人口,科教文卫人口,服务业人口。目前中国农业的户籍人口有9亿,农村居住地人口5亿。也就是说4亿人在城市的工作还未最后落地,5亿人若有人出去打工,不能再作农民工了吧?合作经济可以使劳动力在本乡本村就业,离土不离乡。这就是合作经济的一大特点。所以专业合作社、供销社、信用社采用合作经济的体制,沿用市场机制,对最终解决亿万农民安居乐业,共同致富的目标大有益处,同时也不排斥别的办法。

问:你说的延安南区合作社,我在毛选的老版上也翻到过。毛主席信心十足地说过这样的话:像延安这样的合作社及其它根据地一切形式合作经济形式,“这在中国经济史上是要大书特书的”。3现在中国已进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第二个百年时代。在举办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中,应注意什么问题,合作经济若垮台,办糟了最大的原因是什么?

答:应该注意的问题是,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力量十分强大,很多供销社可以做的工作,市场和民营企业也做了,两者如何竞争,如何合作还需政府妥善协调。最应避免的问题,就是在举办基层供销社时,应力戒官办的农村合作经济,官办最致命的危险就是去“合作化”,应采取延安“民办公助”的方式。当下的中国,没有党和政府积极有力的领导,财力、物力、特殊政策方面的支持,农村的合作经济无法健康快速的发展。现实的中国也确实有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又有市场经济的支持,广大村民自觉自愿入社,民主管理,对合作经济的主要领导人及有关事项进行一人一票的抉择,是可以逐步做到的。目前一些供销社、信用社清退以前村民的股金,想搞纯粹的合作经济,这是完全去合作化的错误做法。

须知共产党中老一辈人对农村的合作经济充满感情,并有成功的经验,留存青史。所以建国以后的第一年就成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但长时间没有办好的原因就是官办。在党的二十大以后,习近平及所有中共中央常委都参观了延安宝塔山,这又是一次不忘初心之旅。中国共产党人的经济思想在其基本点上不会过时,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希望今后能把民办公助的供销合作社办得好上加好。


【引文注释】:

1.《毛泽东选集》,东北书店出版,1948年,第787页

2.《毛泽东选集》,东北书店出版,1948年,第788页

3.《毛泽东选集》,东北书店出版,1948年,第889页

成稿日期: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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