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同贤: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在红学史上的地位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110 次 更新时间:2022-10-30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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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同贤  

政治上反动的胡适,已经用他所走过的道路:吃庚款出洋,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和马列主义的传播,参加段祺瑞军阀政府的“善后会议”,出任“中华教育基金董事会”名誉秘书,接受蒋介石的“对大局有所垂询”,直至追随蒋介石逃到台湾省,证明他由一个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信徒,逐步堕落为一个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文化鹰犬、买办文人,这大致是可以盖棺论定的了。但是,对于胡适的学术活动是否因其政治上的反动而需要全盘否定呢?我以为不应该这样做。对任何问题,都要结合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进行具体的、实事求是的分析,以得出公允的评价,这才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正确态度。胡适的学术研究面广量多,我无力做全面的评论,这里只就其关于《红楼梦》的考证问题,谈些个人的看法,以就教于红学同好。



自18世纪中期《红楼梦》问世,直到20世纪20年代初期,《红楼梦》作为我国古典小说创作的丰碑,理所当然地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这不论是从当时的零星记载,还是从版本之多、续书之繁,都可以得到证明。相形之下,关于《红楼梦》的研究、评论,却处在不景气的状况下。从曹雪芹至亲好友脂砚斋、畸笏叟,以至王希廉、姚燮、张新之、黄小田、陈其泰等的零星评批,到陈康祺、俞樾、袁枚、钱静方等的片段记载,以及王梦阮、蔡元培等的洋洋大观的《红楼梦索隐》和《石头记索隐》,在这总人数不下二百、统治红学领域长达一个半世纪的旧红学派中,派别虽然繁多,花样也不断翻新,但他们所取得的成果,从局部看自然也提供过可靠的资料和出现过精审的见解,在红学史上自有其一定的地位;不过,从整体看却始终没能建立起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脱不出鲁迅先生所概括的“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1],成就是不理想的。这其间,虽然也出现过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它既“诘难”了旧红学的某些论点,复以叔本华的唯心论的悲剧观正面阐释了《红楼梦》的美学、伦理学价值,首倡了解脱说,但是,新说似乎影响不大,于旧红学也未受到大的震动,直到1921年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发表,才在聚讼纷纭的红学领域激起了轩然大波,接着,于1922年发表了《跋〈红楼梦考证〉》,1927年作《重印乾隆壬子本〈红楼梦〉序》,1928年作《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1933年作《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到了1961年,随着甲戌本的影印,又写了《影印乾隆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缘起》和《跋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在这些专文和其他书信、论文中,表述了胡适对《红楼梦》的一系列看法,也体现了他的治学方法,从而,同俞平伯诸先生等互相启发、阐释,造成了一个影响深广的新学派,这就是世称的“新红学派”。


马列主义唯物史观评价历史人物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看他提供了多少前人所没有提供的东西,而分别给予不同的历史地位。对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我们同样不能违背这一原则。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胡适以编辑《新青年》,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而名重一时。作为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的胡适,固然没能像吴虞那样发出过“打倒孔家店”的怒吼,像鲁迅那样揭示数千年封建制度的“吃人”罪恶和呼出“救救孩子”的呐喊,更没能像李大钊、陈独秀那样提出过鲜明而彻底的文学革命主张,但是他于1917年1月发表的《文学改良刍议》,却是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的发难性宣言,此后,更以《建设的文学革命论》理论和《尝试集》创作实践,显示了白话文学运动的最早战绩。而五四运动之后不久即开始的小说考证,包括《红楼梦》考证,从积极方面说,正是胡适提倡白话文学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合理发展,将其学术视野由理论上的倡导和创作上的实践,转向了对古代白话小说的研究、总结;从消极方面说,其中也体现了胡适从新文化运动阵营的退坡和背叛。所以,从整个新文化运动的背景和胡适个人的道路看,出现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乃至新红学的建立,都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


胡适在1917年给陈独秀的信中早就讲过:“盖白话之可为小说之利器,已经施、曹诸人实地证明,今惟有韵文一类,尚待吾人之实地试验耳。”[2]这可见他是将自己《尝试集》的写作同施、曹《水浒传》《红楼梦》的小说著作,同列于白话文学之林的,而用以证明白话为文的成功,破除对于白话文学的抵触和怀疑。所以《尝试集》出版之后,接着做小说考证,便是极自然的一种发展了。这是就总的方面讲。具体到作《红楼梦考证》,这倒又有其具体的契机,亦即是对于旧红学索隐派的不满,而产生了“教人怀疑王梦阮、徐柳泉一班人的谬论”[3]的思想,所以,他在《红楼梦考证》中,一开始就把他的锋芒指向了在红学领域绵延了一个半世纪的旧红学,犀利地指出“向来研究这部书的人都走错了道路”,“他们不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却去收罗许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来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他们并不曾做《红楼梦》的考证,其实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接下去就将这种“附会”红学归纳为三派,一一辩驳其荒谬。在这里,既指出了王梦阮、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所说“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的诸名王奇女”的“无稽”,而且以孟莼荪的《董小宛考》这一实例,教人“知道考证与附会的绝对不同”,也指出了从徐柳泉到俞樾和钱静方的“《红楼梦》记的是纳兰成德的事”的“主观”“任意”“最靠不住”和“无益”。尤其大胆的是,他的批判的笔锋还指向了当时在学术界颇负盛名的蔡元培先生。资产阶级革命家蔡元培对《红楼梦》“别求深义”,根据其民主民族革命的要求,受到徐柳泉的启发,而写成了他的庞大的在“引书之多和用心之勤”方面远远越过前人的《石头记索隐》。在这部著作中,作者以“《石头记》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贯串全书,用“三法推求:一、品性相类者,二、轶事有征者,三、姓名相关者”[4],“每举一人,必先举他的事实,然后引《红楼梦》中情节来配合”,从而,把《红楼梦》研究搞得像字谜“无边落木萧萧下”隐“日”字那样牵强附会、笨拙影射而不可捉摸。胡适这种既从具体实例又从方法论上所指出的旧红学的荒唐可笑,对旧红学无疑是致命的一击,揭去了他们在《红楼梦》上所制造的种种障幕,使他们丧失了立身之地。在这以后,虽然还出现过蔡元培的反驳文章和寿鹏飞的《红楼梦本事辩证》和景梅九的《红楼梦真谛》等专著,说明旧红学并没有完全销声匿迹,但是,他们那种偃旗息鼓、声势不振的状况,已明显地昭示着旧红学在学术上已经处于彻底崩溃的境地了。因而,我们可以把《红楼梦考证》看作旧红学派退出学术舞台的一声丧钟。从此,旧红学就让位于新红学了。


作为新红学代表和开创人物的胡适,在其《红楼梦考证》中,给自己规定了一个明确的目标和范围:“我们只需根据可靠的版本与可靠的材料,考定这书的著者究竟是谁,著者的事迹家世,著书的时代,这书曾有何种不同的本子,这些本子的来历如何。这些问题乃是考证《红楼梦》的正当范围。”从而,他在那些专文中,倾其全力考证了《红楼梦》的作者身世和版本情况。他为此广泛浏览了清人的笔记和志书、专著,像袁枚的《随园诗话》、俞樾的《小浮梅闲话》和李斗的《扬州画舫录》、韩菼的《有怀堂文稿》、章学诚的《丙辰札记》、杨钟羲的《雪桥诗话》,以及《江南通志》《八旗人诗钞》等,把有关曹雪芹和《红楼梦》的片段记载,做了细心的发掘、爬梳、比勘,去其讹误,存其实事,他得出了如下六点结论:


(1)《红楼梦》的著者是曹雪芹。


(2)曹雪芹是汉军正白旗人,曹寅的孙子,曹的儿子,生于极富贵之家。身经极繁华绮丽的生活,又带有文学与美术的遗传与环境。他会作诗,也能画,与一般八旗名士往来。但他的生活非常贫苦,他因为不得志,故流为一种纵酒放浪的生活。


(3)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雪芹大概即生于此时,或稍后。


(4)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以上的接驾的阔差;但后来家渐衰败,大概因亏空得罪被抄没。


(5)《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做的。做书的年代大概当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1765)左右,书未完而曹雪芹死了。


(6)《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里面的甄贾两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贾两府即是当日曹家的影子。(故贾府在“长安”都中,而甄府始终在江南。)


至于《红楼梦》的“本子”问题,他依据对当时所能见到的“程甲本”“程乙本”和有正书局石印“戚蓼生序本”等的比照研究,认为“戚本大概是乾隆时无数展转传抄本之中幸而保存的一种,可以用来参校程本,故自有它的价值”,“《红楼梦》最初只有八十回,直至乾隆五十六年(1791)以后,始有百二十回的《红楼梦》。”“这个百二十回的全本最初是用活字版排印,是为乾隆五十七年(1792)的程本。这本又有两种小不同的印本:(一)初印本,(即程甲本)‘不及细校,间有纰缪’……(二)校正印本……即‘程乙本’”。


在这里,胡适还提出了续书的问题。他从张问陶的诗及其注、程伟元的序、《红楼梦》的内容及文字等方面的研究中,证明《红楼梦》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绝不是一个人作的”,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


到了1928年,胡适得到残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后,又据此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中,提出了一些新的论断。比如,他说:“《石头记》在乾隆十九年(1754)已有‘抄阅再评’的本子了。可见雪芹作此书在乾隆十八九年之前。也许其时已成的部分止有这二十八回。”并且“定雪芹死于壬午除夕”。还说:“《风月宝鉴》乃雪芹作《红楼梦》的初稿,有其弟棠村作序。”胡适还“疑心”脂砚斋“是雪芹同族的亲属”,“他大概是雪芹的嫡堂弟兄或从堂弟兄,——也许是曹颙或曹颀的儿子”,“雪芹在壬午以前,陆续作成的《红楼梦》稿子绝不止八十回,可惜这些残稿都‘迷失’了。脂砚斋大概曾见过这些残稿,但别人见过此稿的大概不多了,雪芹死后遂完全散失了”。[5]


胡适通过考证所取得的上述结论,其所依据的资料虽然来自旧红学,但是将它们去伪存真、系统化地用于一个新的领域,这还是第一人;所得结论尽管难脱主观武断和客观资料的局限,而且,对这些问题至今仍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不过,从总的方向和大多数结论上看来,他的看法还是建立在翔实的资料基础上,因而也就具有相当的说服力。胡适所开创的《红楼梦》考证学及其所取得的成绩,不但为新红学派的其他研究者所继续和发展,而且至今仍被我们多数红学家所承认和利用。因而,给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以一定的历史地位,就不是某一个人的好恶,而是客观现实的一种反映了。


应该说,胡适的考证学,在对《红楼梦》的著者、本子等问题的运用上,是显得游刃自如、得心应手的,可是,一旦运用到关于《红楼梦》内容上的研究的时候,就又显得那样的捉襟见肘、破绽百出了。作家的生活实践和作品的内容实际,这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一个文艺理论问题。作品的素材来源于生活,它并且是作者的所历、所见和所闻,但生活毕竟是素材,作品才是成品,即使是以某个固定的人物作模特儿的作品,它也同原型有所不同。因为经过概括、典型化了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生活却可以而且应该比普通的实际生活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带普遍性”[6]。这本是马列主义文艺理论基本常识范围的问题,可对信奉实验主义哲学的胡适来讲,却是永远不可理解的。因而,他就将在著者问题上的考证所得,运用实验方法,去逐项印证《红楼梦》的情节内容,于是,便得出了如下荒唐的结论:


《红楼梦》明明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的书。著作者是曹雪芹,那么,曹雪芹即是《红楼梦》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即是书里的甄贾(真假)两个宝玉的底本,懂得这个道理,便知书中的甄府与贾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


因为《红楼梦》是曹雪芹“将真事隐去”的自叙,故他不怕琐碎,再三再四地描写他家由富贵变成贫穷的情形。我们看曹寅一生的历史,绝不像一个贪官污吏;他家所以后来衰败,他的儿子所以亏空破产,大概都是由于他一家都爱挥霍,爱摆阔架子;讲究吃喝,讲究场面;收藏精本的书,刊行精本的书,交结文人名士,交结贵族大官,招待皇帝,至于四次五次;他们又不会理财,又不肯节省;讲究挥霍惯了,收缩不回来,以致(至)于亏空,以致(至)于破产抄家。《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地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


这就是新红学派“自叙”说的典型概括,也是胡适对《红楼梦》的基本评价。这里所包含的一系列错误观点,已经受到学术界的批判,它的市场已经不大了。我只想指出,《红楼梦》并非曹雪芹的“自叙”,而是作者对18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生活的艺术反映,曹家的亏空、破产以至抄家,其原因并不仅仅是他家惯于挥霍、不擅理财,而是有更为深刻而复杂的社会根源,《红楼梦》并非“老老实实地描写”的“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而是一部“庄严的谎话”、植根于广阔社会生活基础之上的现实主义不朽名著。如果对“自叙”说还要做些分析的话,我们只要看看鲁迅先生在四十三年前讲过的一段话也就够了。他说:


……纵使谁整个的进了小说,如果作者手腕高妙,作品久传的话,读者所见的就只是书中人,和这曾经实有的人倒不相干了。例如《红楼梦》里贾宝玉的模特儿是作者自己曹霑,《儒林外史》里马二先生的模特儿是冯执(粹)中,现在我们所觉得的却只是贾宝玉和马二先生,只有特种学者如胡适之先生之流,这才把曹霑和冯执(粹)中念念不忘地记在心里:这就是所谓人生有限,而艺术却较为永久的话罢。[7]


如果再结合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的具体考证,我们更不难发现:胡适在摆脱旧红学的羁绊、弄清了《红楼梦》的著者和本子的一些问题,在学术上有所建树以后,却又走了回头路,即在破除旧红学的附会说以后,又建立了新红学的附会说,也就是从清世祖和董鄂妃说、纳兰成德说等的死胡同,迈进了曹雪芹“自叙”说的另一条死胡同。因而,胡适当年所作的表示:“我希望我这一点小贡献,能引起大家研究《红楼梦》的兴趣,能把将来的《红楼梦》研究引上正当的轨道去:打破从前种种穿凿附会的‘红学’,创造科学方法的《红楼梦》研究。”通过此后三十余年的红学史证明:大家的兴趣是引起来了,“穿凿附会”的旧红学也打破了,所建立的《红楼梦》研究,有的地方科学,有的地方却不够科学或者反科学,所以,并没能将《红楼梦》研究引上“正当的轨道”,以致他的资产阶级唯心论的红学“在古典文学领域毒害青年三十余年”[8]。这就是今天我们既要肯定他的成果,又要看到他的局限的地方。



上面讲到,胡适把他的《红楼梦》考证自诩为“科学方法的《红楼梦》研究”。1921年以后,他多次讲过他所做的任何学术研究,都是对实验主义方法的运用,因此,我们在这里就不得不再来看看他的方法“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什么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呢?胡适在1930年写的《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中是这样说的:


在这些文字里,我要读者学得一点科学精神,一点科学态度,一点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在于寻求事实,寻求真理。科学态度在于撇开成见。搁起感情,只认识事实,只跟着证据走。科学方法只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十个字。没有证据,只可悬而不断;证据不够,只可假设,不可武断;必须等到证实之后。方才奉为定论。[9]


很明显,胡适在这里是将其“科学方法”同“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相结合地提出他的解释的。从这一段解释的字面看,除了真理问题会打上阶级的烙印,会因人们的阶级地位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理解以外,其他各点,不论在当时还是在今天来说,都是有其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资借鉴的地方的。从胡适自己的考证实践来看,也恰好证明了这一点。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凡是坚持了这三者的结合,遵循了上述的原则的,他取得的成绩就大一些。比如,他考定《红楼梦》的作者为曹雪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曹家祖孙三代四人做了五十八年的江宁织造,曹家接驾四次,曹雪芹生于繁荣终于贫穷,《红楼梦》是曹雪芹贫穷时的著作,等等,这些结论无疑都是可取的。在这里,既显示了寻求“事实”和“真理”的“科学精神”;撇开“成见”和“感情”的“科学态度”的可取,也证明了“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科学方法”的成效。


我们还可以曹雪芹的卒年为例,来说明胡适考证方法的科学性。当胡适在1921年写作《红楼梦考证》时,他只能依据《雪桥诗话》《八旗文经》和《熙朝雅颂集》三部书所提供的资料,断为:“曹雪芹死于乾隆三十年左右(约1765)。”“当他死时,五十岁左右。”次年他找到了敦诚的付刻钞本《四松堂集》,立即在《跋〈红楼梦考证〉》中改断:“雪芹死在乾隆二十九年(1764)甲申”,并“假定他死时四十五岁”。可是,当他于1927年夏间买得了残钞十六回本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即甲戌本)后,就在1928年写成的《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中,根据脂砚斋“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的批语,再次改“定雪芹死于壬午除夕”。及至40年代,周汝昌先生发现了敦敏的《懋斋诗钞》中的《小诗代柬,寄曹雪芹》,按诗作编年而提出雪芹卒于癸未说时,开头胡适曾表示有条件地接受这一说法,后来一旦发现了《懋斋诗钞》不像严格编年排次,他就立刻返回到他的“壬午除夕”说。在这前后五次的变化中,每一次都是“只认识事实,只跟着证据走”的,从此即可见其治学的严谨、考索的认真,更可见其三者相结合的考证方法的科学性。


同样的道理,胡适一旦背离了他那三者相结合的原则时,那孤零零的“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往往就变成了他主观臆想的工具。他那“自叙”说的建立,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比如他终究没有摆脱我国文史不分、六经皆史的传统观念;再如他看不到也不承认文学反映生活需要典型化,而死死拘囿于文学作品仅仅是作家生活的复演或实录的偏见。但这些观念恰恰是通过“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这一所谓“科学方法”求证出来的。他在《红楼梦考证》中不厌其烦地花费大量篇幅,连续列举五个方面的例证,以证成他那“自叙”说的假设。诸如什么“第一,我们总该记得《红楼梦》开端时,明明地说着:‘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说此《石头记》一书也……’”“第二,第一回里那石头说道:‘……莫如我这石头所记,不借此套,只按自己的事体情理,反倒新鲜别致。’”“第三,《红楼梦》第十六回有谈论南巡接驾的一大段,原文如下:……”“第四,《红楼梦》第二回叙荣国府的世次如下:……我们可用曹家的世系来比较:……”“第五,最重要的证据自然还是曹雪芹自己的历史和他家的历史……”总之,连篇累牍地摘引作品的文字和情节,以“小心的”同时牵强附会地去印证他那个“大胆的”也是荒谬的“自叙”假设,这样所得的结论当然也就是反科学的了。


本来,作为研究和治学的方法论来说,最科学的最完善的当然是马列主义的唯物的辩证方法,其他任何方法都是不完备、欠科学的。但是,古人有言: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如果我们将此运用到看待胡适的治学方法上,我们只要认清他的所短和所长,而避其所短、用其所长就可以了。“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方法”相结合的原则,尊重事实和证据的求实精神,细密而严谨的考证步骤,这都可以看作它的所长,至于所短,一方面是来自掌握与使用这一方法的人,未必都能真的撇开成见,搁起感情,完全排除了主观臆测;另一方面是来自这个所谓的“大胆的假设”。


那么,究竟怎样理解这“大胆的假设”?它来自哪里?起什么作用呢?我们考察了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工作,可以发现他所谓的“大胆的假设”是指的一种学理上的假定,它是来自一定的事实和资料的,当某种资料所提供的依据尚不能完善而有力地说明某项“通则”时,就以假定、假设的形式出现,并以此为线索,去寻求并检验大量的同类材料,把那些充分可靠而翔实的资料,用归纳和演绎的方式,证成定论。这种假设,不应该是想入非非的胡思乱想,或者面壁虚构的凭空捏造,而总是以一定的资料为依据、一定的前提为条件的。这种由假设到求证的过程,是任何理论、学术研究工作都必须遵循的正当途径,数学、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如此,哲学、美学、文艺学、历史学等社会科学也是如此。牛顿由于苹果落地的启示,产生了地心吸力的假设,经过实验,不但证实了地心吸力的假设,而且导致了万有引力学说的创立;哥德巴赫有了每一个大偶数都可以写成两个素数的和这一猜想(亦即假设),才导致了陈氏定理的诞生,有了戴震关于《尚书·尧典》“横被四表”的假设,才出现钱大昕、姚鼐的证实。如此等等,都说明了假设在理论、学术研究上的重要地位。


但是,既然叫假设,那就容许一时无法证明、根据不足的想象的存在,容许假设得不准确,甚至纯属谬误。一句话,容许相当程度的主观猜想成分的存在,因而这一命题便极容易变成通向唯心论的桥梁。胡适自己的不少考证就是这样的。


那么,胡适的这一考证方法是从哪里来的呢?胡适曾经公开宣布:“我是一个实验主义的信徒。”(《我的歧路》)杜威实验主义的哲学体系是为现代资产阶级服务的唯心论形而上学,这里我们暂且不谈,单就其实验方法来讲,胡适是这样概括的:


实验的方法至少注重三件事:(一)从具体的事实与境地下手;(二)一切学说理想,一切知识,都只是待证的假设,并非天经地义;(三)一切学说与理想都须用实行来试验过。实验是真理的唯一试金石。[10]


又说:


实验主义只是一个方法,只是一个研究问题的方法。他的方法是:细心搜求事实,大胆提出假设,再细心求实证。[11]


由此看来,胡适的考证方法是从杜威那里贩运来的对此是绝无可疑的。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到,他的考证方法同我国的汉学家存在着渊源关系。从顾炎武、阎若璩、戴震、钱大昕、段玉裁、王念孙,直到章太炎、黄侃等中国汉学家,在他们那种文字学、训诂学、校勘学和考订学中,早已摸索、创立了一套完整的考据方法。胡适是将汉学家的考据学和杜威的实验方法捏合在一起,相互补充,而形成了他的“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十个字的考证方法。在这种方法里,自然包含着二者的可取之处,如它们的“寻求事实”“尊重证据”等,但是也带着它们的固有缺陷,如实验方法主张:“可以把假设的理论,造出种种条件,把证据逼出来”[12],就明明教人凭主观猜想去弄虚作假;汉学家走进了考证“邻猫生子”的死胡同,陷入了烦琐的考据泥淖,这些,也都被患了考据癖的胡适一起承袭了下来。


胡适考证方法的短长和来源有如上述:它在关于《红楼梦》的著者、版本等问题的考证上也确曾起了积极作用,那么,我们现在究竟应该怎样对待它呢?我想,不妨执行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拿过来、改造它,使它能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学术研究服务。既曰“改造”,当然就是对旧方法的扬弃,因而也就用不着害怕同胡适甚至杜威划不清界限了。



那么,是什么动机促成了胡适去搞小说考证,包括《红楼梦》的考证呢?具体讲来,当然由于他对旧红学包括徐柳泉、蔡元培等的不满,不过,总的去看,这里却有胡适的一种政治意图。关于这,当《胡适文存》于1921年出版时,他已在其《序例》中有明白无疑的交代了:


我这几年作的讲学文章,范围好象(像)很杂乱,——从《墨子·小取篇》到《红楼梦》——目的都很简单。我的唯一的目的是注重学问思想的方法。故这些文章,无论是讲实验主义,是考证小说,是研究一个字的文法,都可说是方法论的文章。[13]


到1922年所写的《我的歧路》中,又重新申明:


……我现在谈政治,也希望在政论界提倡这一种“注重事实,尊崇证验”的方法。[14]


到了1930年,胡适公开投入了蒋介石的怀抱,于是他的讲法就更为露骨了:


我这里千言万语,也只是要教人一个不受人惑的方法。被孔丘、朱熹牵着鼻子走,固然不算高明;被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牵着鼻子走,也算不得好汉。[15]


胡适的可爱就在于他这出奇的坦率,他从不讳言他所做的各项研究,都是实验主义的具体运用,这运用的目的,就是教人一个抵制乃至反对马列主义的一种思想学问的方法,以便“在思想文艺上替中国政治建筑一个革新的基础”。[16]因此,从主观动机讲,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是完全应该否定的。


但是,这里有两点需要明确:


(一)检验一个人的行为准则到底是看动机还是看效果的问题。“我们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动机和效果的统一论者”,这一点,毛泽东同志早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已经阐明了:“检验一个作家的主观愿望即其动机是否正确,是否善良,不是看他的宣言,而是看他的行为(主要是作品)在社会大众中产生的效果。社会实践及其效果是检验主观愿望或动机的标准。”[17]对于这一原则,除去唯心论和机械唯物论者外,真正的辩证唯物论者是衷心拥护的。问题是对哪些人适用。应该说,这一原则适用于一切作家。不过,长时期来,我们习惯于运用在检验一个政治上是革命的、进步的作家身上,但是,当检验一个政治上反动的作家时,我们就往往或者抓住动机否定效果,或者只讲效果不管动机,自觉或不自觉地走上了唯心论或机械唯物论的老路,而把辩证唯物论丢得干干净净了。拿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来讲,他主观上企图以此抵制马列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反对无产阶级革命,但一旦它公开刊布,它在学术界和读者中所产生的作用,就不是他的主观意图所可左右的了。读了他的这些文章,从而也像胡适那样变成“一个实验主义的信徒”的人不会没有,但我也相信不至于太多。因为,仅仅靠几篇文章、几本著作是很难牵动一个人的鼻子的。倒是由于胡适考证文章的发表,造成了旧红学的破产和逐渐消亡,迎来了新红学的诞生和发展。新红学固然还是资产阶级唯心论的产物,而且愈到后来愈暴露了它在学术上的偏颇,但从红学发展历史的角度看,毕竟比旧红学前进了一步。新红学在关于作者、时代、版本等方面的考证所得,不但为马列主义红学提供了研究的资料,而且不少结论经过鉴别后还值得直接吸取。总之,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在学术上产生的影响较大,在政治上却没有收到预期的效用,用一句通行的话来讲,就是他那不良的居心并没有或部分没有得逞。这样说,是否有动机和效果相脱离的机械唯物论之嫌呢?我以为大概不会。因为,毛泽东同志明明讲过:“社会实践及其效果是检验主观愿望或动机的标准”,而“不是看他的宣言”。事实上,任何人做事情、写文章,收不到预期的效果的情况是常常出现的,这是一。胡适是将他的《红楼梦》考证和他的政治活动等同起来的,如他所说:“我谈政治只是实行我的实验主义,正如我谈白话文也只是实行我的实验主义。”但是,他却始终不理解:政治和学术、文学的关系虽然是紧密的,但又是有区别的,这是二。有此两端,总可洗去机械唯物论之嫌了。


(二)要不要把一个人的政治表现和学术研究、各个不同时期的表现,给予必要的区别?我觉得应加以区别。胡适自己要将政治和学术等量齐观,作为他实行实验主义、抵制马列主义的一个组成部分,然而他收不到预期的效果,这是事实给予他的回答:不能把政治和学术混同起来。我们当然也要由此得到启发。事实上,政治上反动的人物,在学术上也有可能有所建树,尤其像胡适这种以学术为职业的人,他在某些方面有所突破,他有大量著作传世,也有一定的影响,因而我们就更应严肃而谨慎地将其政治问题和学术问题区分开来,而分别给予恰如其分的评价。同时,还要注意他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思想变化、不同表现,而给予仔细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切忌一概肯定或一笔抹杀。在这里,我们是可以从鲁迅评价章太炎的问题上获得教益的。章太炎是近代史上著名的学者、革命家。鲁迅先生曾于1908年在东京听过章太炎讲《说文解字》。1936年有人“作文奚落”章太炎,鲁迅愤而写作《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18],他说:“我以为先生的业绩,留在革命史上的,实在比在学术史上还要大。”“太炎先生虽先前也以革命家现身。后来却退居于宁静的学者。”单这几句话:就可看出鲁迅先生是将政治和学术、前期和后期区分开来的。


在这一点上在鲁迅对待胡适的态度上,同样是我们的楷模。“五四”前后,当胡适作为反封建的文化新军的一分子,编辑《新青年》、提倡白话文、考证小说时,鲁迅作为《新青年》的同人、文学革命的奠基者、《中国小说史略》的著作者,他们之间是有过较密切的交往,彼此曾经相互交流、共同促进的。关于这,我们只要看看《鲁迅书信集》中所收入的八封信就可以了。后来,胡适在政治上逐渐走向反动。1924年以后,我们就再没发现过鲁迅同胡适有什么过从,倒是不断看到他对胡适的批判。当胡适挂着“博士”的头衔、披着“学者”的外衣、摆着“青年导师”的面孔,宣扬德国歌德和菲希特的在敌人围城时仍能埋头读书和著作的精神,引诱青年脱离开现实的斗争,而投进宁静的书斋,去弄考证、整理国故的时候,鲁迅就揭露道:“自己还不够,并且要率领了少年、赤子,共成一个大古董以供他们(指帝国主义者)的赏鉴者,则真不知是生着怎样的心肝。”[19]而且号召青年:“又何须寻那挂着金字招牌的导师呢?不如寻朋友,联合起来,同向着似乎可以生存的方向走。你们所多的是生力,遇见森林,可以辟成平地的;遇见旷野,可以栽种树木的;遇见沙漠,可以开掘井泉的。问什么荆棘塞途的老路,寻什么乌烟瘴气的鸟导师!”[20]当胡适公开投靠了蒋介石,并于“九·一八”事变后受到蒋的召见时,鲁迅立即给以辛辣的嘲讽:


中国向来的老例,做皇帝做牢靠和做倒霉的时候,总要和文人学士扳一下子相好……


当“宣统皇帝”逊位逊到坐得无聊的时候,我们的胡适之博士曾经尽过这样的任务。


见过以后,也奇怪,人们不知怎的先问他们怎样的称呼,博士曰:


“他叫我先生,我叫他皇上。”……


……在上海,又以“蒋召见胡适之,丁文江”闻:


“南京专电:丁文江,胡适,来京谒蒋,此来系奉蒋召,对大局有所垂询……”


(十月十四日《申报》)


现在没有人问他怎样的称呼。


为什么呢?因为是知道的,这回是:“我称他主席……!”[21]


当胡适公然充当蒋介石的辩护士,为其黑暗的监牢涂脂抹粉时,鲁迅又及时地给予揭露,所谓“能够用英国话和他们会谈……他们很自由的诉说待遇的恶劣侮辱,然而关于严刑拷打,他们却连一点儿暗示也没有”云云,要不是由于“狱卒给‘英国话’吓倒了,以为胡适博士是李顿爵士的同乡”,就是由于“胡适博士一到,就开了特例,因为他能够‘公开检举’,他能够和外国人‘很亲爱的’谈话,他就是‘光明’,所以‘光明’所到,‘黑暗’就‘自消’了。他于是向外国人‘公开检举’了民权保障同盟,‘黑暗’倒在这一面”。可惜的是,“‘光明一去,黑暗又来’了也”[22]。凡此种种,都可以看出鲁迅对胡适在不同时期的不同政治表现,是采取了不同的态度的。当他还是反封建阵营的一员时,鲁迅对他是友好的,到他露出了反动面目时,鲁迅则给以彻底的揭露和无情的鞭挞。


至于在学术上,那又有所不同。鲁迅虽然也揭露过胡适是从杜威那里“零零碎碎贩运一点回来的就变了中国的呵斥八极的学者”[23],称他为“特种学者”,说他“有考证癖”,但对他的研究成果包括考证成果,还是倍加称赞并广为采纳的。单以《红楼梦》考证来说,鲁迅就讲过:“有《水浒》《红楼》等新序在前,也将使我永远不敢献丑。”[24]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不但对旧红学的归纳,全依胡适的“三派”,而且对于作者和家世的材料,也取自胡适的结论,对此,鲁迅还特别在书中做了注明。直至1934年,当鲁迅得知胡适对曹雪芹卒年又有新见时,就给友人杨霁云写信:“前惠函谓曹雪芹卒年,可依胡适所得脂砚斋本改为乾隆二十七年。此事是否已见于胡之论文,本拟面询,而遂忘却,尚希拨冗见示为幸。”[25]这是5月29日的信,当他于同月31日收到杨的回信和《胡适文选》之后,立即对《中国小说史略》做了修改,并写信告诉了日译者增田涉先生。


凡此种种,又可见,鲁迅对胡适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善言”,从来就是实事求是地肯定,并且勇敢地采用的。


实际上,鲁迅这种对人将政治与学术问题有所区别,而且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表现而给予具体评价的态度,在马列主义经典作家那里一直就是这样做的。巴尔扎克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封建贵族的保皇派,政治上的保守、反动,并没有妨碍他成为一代文学巨人,而且受到了革命导师恩格斯的热情肯定。恩格斯在指出巴尔扎克“在政治上是保皇党”的同时,又说“他在《人间喜剧》里,给予了我们一部法国‘社会’的卓越的现实主义的历史”,“他的伟大作品是对于上等社会的必然崩溃的不断的挽歌”[26]。托尔斯泰是俄国“一个因为迷信基督而变得傻头傻脑的地主”,他的托尔斯泰主义所包含的“勿以暴力抗恶”、向神的呼吁、“道德上的自我完成”等说教,在俄国当时的政治生活中无疑都是落后的,客观上起了阻碍群众革命运动的作用。不过,革命导师列宁并没有因此而否定托尔斯泰的文学成就,相反倒是给了他极高的评价,说他“是一个天才的艺术家,不仅创作了俄国生活的无比的图画,而且创作了世界文学的第一等作品”,“作品里反映出革命的某些本质的方面”,从而使它们成为俄国“革命中的农民的历史活动所处的各种矛盾状况的一面镜子”[27]。


如果说,巴尔扎克和托尔斯泰都是文学家,在他们的世界观和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之间会出现矛盾,因而举他们为例还不够典型的话,那么,再举普列汉诺夫为例就更能说明问题了。普列汉诺夫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一个著名人物,也是一个特别复杂的人物。他早期是个民粹主义者,后来创立“劳动解放社”,积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翻译和宣传,并同伯恩斯坦等的哲学修正主义展开了原则斗争。1903年以后,他摇摆于布尔塞维克和孟什维克之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成为社会沙文主义者,与考茨基一起鼓吹资产阶级“保卫祖国”的口号,最后逃离祖国,堕落成为马克思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公开敌人。伟大的列宁对普列汉诺夫的错误是进行过坚决斗争的,他在1906年12月写道:“我们必须向普列汉诺夫这种立宪民主党式的政策展开最无情的斗争,因为他已经回到1899—1900年从社会民主党中清除出去的普罗柯波维奇先生之流的怀抱里去了。”[28]但在这同时,他还是热情地肯定了普列汉诺夫的历史功绩,认为“劳动解放社”是“俄国社会民主主义运动的奠基者”,“俄国社会民主党的建立,是‘劳动解放社’即普列汉诺夫、阿克雪里罗得和他们的朋友们的主要功绩”[29],指出:“普列汉诺夫个人的功绩在过去是很大的。在1883—1903年的二十年间,他写了很多卓越的著作,特别是反对机会主义者、马赫主义者和民粹主义者的著作。”[30]对普列汉诺夫在哲学上的贡献,列宁称赞为:“对辩证唯物主义做了极其完美的有价值的阐述,指出了辩证唯物主义是哲学和社会科学的整个最新发展的合理的必然的产物。”[31]而其《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一书,则曾“培养了整代俄国马克思主义者”。[32]


在我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不因人废言或不因言废人的倡议,但严格讲来,这是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都难以做到的,因为他们既没有先进的思想武器,又总受阶级偏见的左右,只有在马列主义武装下的无产阶级,才能真正做到这一步。这是因为:“只有确切地了解人类全部发展过程所创造的文化,只有对这种文化加以改造,才能建设无产阶级的文化”,“无产阶级文化应当是人类在资本主义社会、地主社会和官僚社会压迫下创造出来的全部知识合乎规律的发展”[33]。因此,对于过去时代的各种文化遗产,包括像胡适的《红楼梦考证》这类学术著作,既给以一定的历史地位,又进行批判地继承,这就不仅是无产阶级大公无私、胸怀宽广的表现,而且是创造光辉灿烂的无产阶级文化的现实需要。在目前来说,这就更有利于党的“双百方针”的贯彻,以促进社会主义学术事业的发展,推动四个现代化的加速实现。


(《红楼梦学刊》1979年第2辑)


[1] 鲁迅:《集外集拾遗·〈绛洞花主〉小引》,见《鲁迅全集》第7卷,第419页。


[2] 胡适:《寄陈独秀》,见《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第64页。


[3] 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见《胡适论学近著》,第645页。


[4] 蔡元培:《〈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


[5] 胡适:《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见《胡适文存三集》第3册。


[6] 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18页。


[7] 鲁迅:《且介亭杂文末编·〈出关〉的“关”》,见《鲁迅全集》第6卷,第523页。


[8] 毛泽东:《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


[9] 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见《胡适论学近著》,第645页。


[10] 胡适:《杜威先生与中国》,见《胡适文存》第2册,第535页。


[11] 胡适:《我的歧路》,见《胡适文存二集》第3册,第99页。


[12] 《考证的方法与材料》。


[13] 胡适:《序例》,见《胡适文存》第1册,第1—2页。


[14] 胡适:《我的歧路》,见《胡适文存二集》第3册,第100页。


[15] 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见《胡适论学近著》,第645页。


[16] 胡适:《我的歧路》,见《胡适文存二集》第3册,第96页。


[17] 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26页。


[18] 鲁迅:《且介亭杂文末编》,见《鲁迅全集》第6卷,第442页。


[19] 鲁迅:《忽然想到(六)》,见《鲁迅全集》第3卷,第35—36页。


[20] 鲁迅:《导师》,见《鲁迅全集》第3卷,第44页。


[21] 鲁迅:《知难行难》,见《鲁迅全集》第4卷,第268—269页。


[22] 鲁迅:《“光明所到……”》,见《鲁迅全集》第5卷,第51—52页。


[23] 鲁迅:《大家降一级试试看》,见《鲁迅全集》第4卷,第417页。


[24] 鲁迅:《鲁迅书信集·致胡适》,第59页。


[25] 鲁迅:《鲁迅书信集·致杨霁云》,第561页。


[26] 《恩格斯给哈克纳斯的信》,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文艺》,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20页。


[27] 《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革命的镜子》,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文艺》,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79—82页。


[28] 列宁:《卡·考茨基一书的俄译本序言》,见《列宁全集》第11卷,第398页。


[29] 列宁:《俄国社会民主党中的倒退倾向》,见《列宁全集》第4卷,第226页。


[30] 列宁:《论冒险主义》,见《列宁全集》第20卷,第359—360页。


[31] 列宁:《再论实现论问题》,见《列宁全集》第4卷,第65页。


[32] 列宁:《论“前进派分子”的派别组织》,见《列宁全集》第16卷,第267页。


[33] 《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革命的镜子》,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文艺》,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79—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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