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金文 杨仁飞:新形势下两岸民间组织交流研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40 次 更新时间:2022-08-01 15:01

进入专题: 两岸融合   民间组织   国家统一  

赵金文   杨仁飞  

内容提要:两岸民间组织是推动两岸交流与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蔡英文上台后两岸民间组织交流面临包括制度性障碍、政治性障碍、机制性障碍、社会性障碍以及突发因素影响在内的诸多不利条件。当前,由于民进党当局拒不承认“九二共识”,两岸各领域互动受到较大影响,深化两岸民间组织交流就显得尤为重要。新形势下,应从强化对大陆涉台民间组织的扶持与引导、进一步提升与创新传统交流项目、破解民间组织交流制度性障碍、强化运用新媒体手段等角度着手,推动两岸民间交流行稳致远,为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实现国家统一贡献民间力量。

关 键 词:两岸融合  民间组织  国家统一  cross-Strait integration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coping strategies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1月2日《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紧扣“统一”这一核心问题,对两岸融合提出了更加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即“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202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提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站在新的历史节点,回溯两岸关系4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两岸民间组织作为两岸民间交流的主要抓手和重要载体,为助推两岸关系打破长期封闭隔绝局面,逐步推动国家统一目标的实现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研究两岸民间组织的交流交往,推动深化两岸民间组织合作,对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献综述


本文研究的两岸民间组织,主要指专为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目标性明确的组织或者团体。从两岸对相关概念的使用情况来看,大陆通常使用“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台湾地区则主要使用“人民团体”,包括具有较为明显的非政府、非营利和志愿性特征的机构和组织。①2017年11月台湾地区修订“政党法”之后,政党与财团法人不再是人民团体。鉴于现有研究成果对民间组织、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的概念存在混淆、混用等问题,为便于论述,本文统一使用民间组织一词。本文论述的两岸民间组织主要包括大陆注册的民间组织、在台湾注册的民间组织以及在大陆注册的台湾民间组织。近年来,大陆学界针对两岸融合发展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但作为两岸融合发展主要载体之一的两岸民间组织,专门性的研究成果还不多。


通过对现有研究成果的梳理发现,目前有关两岸民间组织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关于台湾民间组织的历史演变及功能的研究。高和荣梳理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台湾地区民间社会组织的发展历程及其运作逻辑,分析了台湾地区民间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并进一步提出增进两岸民间整合的对策建议。②王茹从台湾地区非营利组织与公民社会建构的视角进行分析,认为台湾的社会力量经威权时期长期压制后释放,有力地推动了台湾的政治转型,并成为社会治理的公共事物。③陈先才、林立辉研究发现台湾民间组织的发展是与政治转型相伴随的,民间组织对台湾社会公民文化的发展具有正相关性。这种正相关性因民间组织的类型、内部权威结构、成员互动方式以及组织信念等因素而异。④


二是关于两岸民间组织的比较及作用研究。徐晞比较了两岸行业组织的发展演变、相关规则、职能等,认为两岸行业组织兼具同质同源性和差异性,其差异性对大陆行业协会的发展有所启发。研究还指出两岸产业实现深度对接和可持续合作,必须有效发挥行业组织的代表和服务职能,通过构建有利于有效对接的良好环境、合作互惠机制以及共生互助机制,实现两岸行业组织的平行对接与深度合作。⑤随着两岸融合发展的逐步落实,近年来关于两岸社会的整合与共同治理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肖日葵提出两岸在不同社会体制背景下成长起来的民间组织,可以在交流合作中取长补短,互鉴互学,⑥而自下而上的民间社会整合路径正是两岸社会整合最主要的四大路径之一。⑦唐桦认为,两岸公权力部门应充分重视社会资本在推动两岸持续合作中的角色功能,可以考虑在两岸事务层面进行主动的战略收缩,让两岸民间社会走到前台,激发社会自身的活力,创生新的具有正面效应的非正式制度和非正式规范,大力促进两岸民间交流形成规模效应,而不应对两岸民间组织交流做太多的限制,尤其是制度方面的限制。⑧


三是关于具体领域民间组织的研究。一些学者对两岸文化创意产业民间组织进行了研究。⑨此外,杨丹伟特别关注跨两岸社会的生成机制问题,认为以“两岸族”为主体的两岸社会组织是联结个体与社会的中介组织,作为两岸公共领域治理的主体,两岸社会组织与公权力部门、企业构成了独特的治理机制。⑩


四是一些学者较为关注当前两岸关系形势及新冠疫情对两岸民间组织交流的影响。单玉丽对民进党抵制“31条惠台措施”的影响进行了系统分析。(11)季烨指出民进党当局的一系列“修法”限缩和管控了包括两岸人员往来在内的各种两岸交流活动。(12)


现有研究从历史演变角度对台湾民间组织的形成与特点进行了梳理,从制度对比的视角对两岸民间组织进行了分析,对两岸民间组织在两岸关系中的影响进行了较为宏观的阐述,但对新形势下两岸民间组织交流中出现的新兴力量关注不足。针对当前两岸民间组织交流合作面临的困难,多侧重从岛内政治因素角度予以分析,对于制约两岸民间组织交流的岛内社会基础的脆弱性、交流机制的局限性、交流合作的不平衡性、新冠疫情影响的长期性等问题重视不够。既有成果高度肯定了两岸民间组织对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作用,比如有学者提出了将“自下而上”推动两岸交流作为两岸社会整合的重要路径、创生新的非正式制度或非正式规范推动两岸民间组织交流形成规模效益等具有前瞻性的设想。面对新的形势,研究者需要关注两岸民间组织交流面临的诸多现实性问题,诸如如何解决因两岸管理政策差异导致的民间组织信息不对称、因台湾当局单方面限制导致的民间组织交流合作态势严重受阻、如何在传统的两岸民间组织交流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如何克服新冠疫情的影响持续推动两岸民间组织交流等。本文将针对以上问题进行探讨分析。


二、两岸民间组织交流的主要进展


回顾历史,40多年来的两岸关系之所以历经风雨仍能克难前行,两岸民间组织在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从两岸民间交流发展基本特征来看,祖国大陆一方是单方面推动、顺势而为、持续牵引,台湾一方则是被动因应、有限放开、强化管控,呈现出不对称、不平衡的局面。1987年,台北街头数万大陆老兵及相关团体向国民党当局发起返乡探亲的呼吁,10月15日,台湾当局宣布开放台湾居民赴大陆探亲。次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台湾同胞来祖国大陆探亲旅游接待办法的通知》。(13)至此,两岸自1949年以来长达38年之久的割裂、冰封状态被打破,迎来第一波百万台湾同胞返乡探亲大潮。自此之后,一批批同乡、宗亲、宫庙以及工商等各业团体穿梭两岸,成为维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力量。可以说,20世纪80年代赴大陆探亲潮,21世纪初期两岸之间的经贸、文教、专业社团交流,承载了不同时代两岸民众独特历史与情感记忆,展现了两岸同胞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显示了中华文化血脉的凝聚力。有学者就此指出,两岸社团交流,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植根民众,始终保持频繁密切的联系和难以逆转的发展势头,在两岸关系发展上占有重要的地位。(14)


首先,两岸民间组织交流的平台建设卓有成效。在过去40多年中,大陆为两岸民间组织交流搭建了各种层级、领域的平台,为两岸民间组织交流牵线搭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学者根据两岸社会组织的现实,将跨两岸社会界定为一个以民间自治组织为主体,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多元利益主体并存,以协商对话为互动机制的介于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之间的社会实体。这种自主的、自愿的、非官方的、公益性的社会组织,拥有官方组织、经济组织所不具备的优势,在两岸关系未来发展中有相当大的挥洒空间。(15)以海峡论坛为例,近年来论坛坚持以民众需求为导向,围绕工、青、妇“三大品牌”,姓氏宗亲、同乡社团、民间信仰、大陆配偶“四大纽带”,文化、教育、医疗、法律、工商“五大领域”和农、渔、水利、乡镇村里、社区协会、公益慈善“六大基层组织”设计活动,持续扩大交流界别和领域,成为重要的两岸民间社团交流合作平台。(16)此外,2015年厦门成立的两岸民间社团服务中心、平潭岛的两岸青年创新创业联盟、两岸民间圆桌论坛、两岸和平发展论坛以及由全国台联举办的台胞社团论坛等都发挥了联络感情、深化民间团体交流的作用。


其次,两岸民间组织中的新生力量不断成长。2006年3月2日,两岸台胞民间交流促进会在北京成立,(17)2013年厦门两岸社会组织交流协会成立,2018年11月上海市海峡两岸民间交流与发展研究会成立。这些团体汇集两岸人才资源,致力推动两岸民间交流。在台湾方面,也有一批专门从事两岸交流的社团出现,如2015年在大陆就学的台湾学生在岛内发起成立台湾中华青年发展联合会,旨在加强联谊以及两岸基层交流。(18)此外,还有海峡两岸青年交流协会、台湾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台湾中国两岸文化交流协会、南台湾两岸关系协会等等。除个别组织之外,这些民间组织大多数成立的时间较短,成员数量也较少,组织规模尚小,在台湾影响力有限,但如果发展得好,未来对推动两岸交流的影响可能会很大。


除台商、台企等在大陆正式成立的工商团体外,台湾民间组织也在大陆新的民间组织政策推动下出现突破式发展,除个别慈善公益民间组织(如慈济)之外,多数是由企业组成的营利或非营利组织。如2012年台中市海峡两岸经济发展协会厦门市代表处正式挂牌,这是在大陆依法设立的首个台湾经贸社团代表机构。(19)截至2018年初,在厦门市已成立15家台湾地区相关主体注册的经贸社团组织。其他在大陆成立的民间组织还有在上海成立总会的台湾中华两岸连锁经营协会,在海南成立的台湾伯政文教经贸交流协会海南办事处等。两岸民间组织发展进入新时期,交流交往进入双向交叉的新阶段。


两岸民间组织是支撑两岸交流的重要载体,在两岸关系的不同发展阶段分别发挥了打破两岸冰封局面、促进大交流、大合作以及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作用。有学者从建构主义视角,将2007年十七大以来的对台工作成果的取得归结为“两岸命运共同体”新思维,从两岸社会的视角对两岸关系发展中民间社会的地位和作用予以充分肯定,希望通过两岸合作机制的建设,促进两岸民众共同生活圈的形成,渐次消弭矛盾,在共同生活基础上形塑共同历史记忆和情感,从而奠定两岸集体认同,为两岸关系进一步发展提供坚实基础。(20)


最后,两岸民间组织交流合作在两岸关系僵局下仍蕴含较大潜力。面对复杂严峻的两岸形势,大陆方面持续推动落实新形势下的对台工作新理念、新思维,(21)尤其是落实“两岸一家亲”理念,坚持推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尽管两岸公权力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机制持续停摆,但事关两岸民众利益福祉和心灵契合的经济社会交流热度犹存。在新冠疫情背景下,线上交流成为民间组织交流新途径。正如有学者指出:“40年里,两岸民间经济文化社会交流合作始终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动力,冲破了台湾当局设置的障碍,保持了发展势头。这主要是因为:一是大陆方面始终鼓励两岸民间交流合作,从政策引导、法律保障、实际措施等方面予以推动。二是改革开放以来大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市场不断扩大,为两岸民间交流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发展前景。三是两岸民众具有进行经济文化社会交流合作的需求,台湾民众千方百计寻求与大陆进行交流合作。四是两岸民间交流合作形成了相当的规模,蓄积了很大能量,也促进了自身扩大深化。两岸民间交流合作发挥了推动两岸关系发展、遏制‘台独’的重要作用。”(22)可以说,两岸民间组织是打破两岸长期隔绝的主要力量,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内生力量,是维系两岸亲情、践行“两岸一家亲”、共同推动中华文化的积极力量,是进一步推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的重要力量。


三、当前深化两岸民间组织交流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深化两岸民间组织交流的政治性障碍


一直以来,“仇中”“反中”“抗中”是民进党操弄选举与维持在台执政最为突出的特征。2016年再次执政后,蔡英文当局加快推动“全领域”“去中国化”措施,尤其是通过订立相关规定严格管控岛内民众,以政治高压与政治威慑营造“寒蝉效应”。蔡英文当局先后修订所谓“国安五法”,在2020年“大选”前夕强行通过“反渗透法”,明确将大陆及港澳地区列为“境外敌对势力”,规定台湾民众、团体不得受“渗透来源”的政党或团体、组织的指示、委托或资助,违者将受到严惩。其中涉及社团的条文为第二条与第八条。第二条列举的“境外敌对势力之政党或其他诉求政治目的之组织、团体或其派遣之人,各组织、机构、团体所设立、监督管理或实质控制之各类组织、机构、团体或其派遣之人”,专门针对大陆的社团及成员;第八条“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违反第三条至第七条规定者,处罚其行为负责人;对该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并科以各条所定之罚金”,专门针对台湾的社团。蔡英文执意推动“国安修法”,除了意在利用岛内“拒统”情绪,塑造“亡国感”,操弄“选举牌”,打击岛内政治异己之外,也是配合美国对华遏制战略之举。(23)


干扰、割裂、阻断两岸融合发展是蔡英文当局两岸政策的主轴。2016年以来,蔡英文当局明令台湾师生、民间组织不得参与大陆“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不得参加大陆党政军团组织的活动,将正常性交流指为统战活动。如岛内教育部门给高校、社团发函,重申教职员工参与两岸交流活动时,需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相关法规及现行两岸政策规范办理”;“台湾公私立科研机构及大专校院现职专任教师及相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参与中国大陆各项国家基金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24)蔡英文当局还规定“现公职私立学校专任教师,不得应聘赴中国大陆任教”;“涉与共青团校交流,依两岸条例第33条之3规定,两岸校际学术研究、产学合作或其他合作书约应报经台教育部门同意后方可得进行,不得违反法令规定或涉有政治性内容”;“办理实习相关活动,赴陆交流或进行实习活动,应审慎评估实习机构与活动内容之妥适性,避免涉及与陆方党政军机构合作或全数援用陆方提供数据。接受陆方落地接待,应注意活动目的、办理单位、行程安排及文宣数据,不应有政治目的及政治性内容。”(25)从近年两岸民间交流整体情况来看,蔡英文当局的严密监督与管控,已经对包括两岸文化、教育、经济、人文等各领域的交流造成了极大的限制和影响,两岸人员往来的数量持续减少,参访交流活动严重受阻,两岸民间交流面临严峻考验。


(二)深化两岸民间组织交流的体制性障碍


在新形势下深化两岸民间组织交流还面临一些体制层面的差异,根源在于两岸现行的政治体制和社会管理制度不同。台湾民间组织的概念非常宽泛,各种类型的民间组织如同社会的神经末梢,是台湾社会最基本的力量。“人民团体法”修订之后,台湾地区的民间组织,特别是非营利民间组织采取报备制,成立门槛低,管理粗疏,鱼龙混杂的现象比较明显。两岸虽然开启了征信领域的合作,但主要是针对企业信用,对台湾民间组织或自然人的真实信息不易获得,亦难以甄别。大陆近年来对民间组织的管理日益规范与标准化,尤其是对公职人员兼任民间组织职务进行了严格规定,同时加强了财务审计与活动规范。目前两岸民间组织管理现状,可概括为:台湾宽松但鱼龙混杂,大陆严格但数量规模不如台湾。这是两岸民间组织交流的主要体制性障碍。


此外,由于管理体制以及经费来源不同,影响了民间组织交流的深入性和广泛性。过去40多年,两岸之间的宗亲、宗教联谊社团与专业性民间组织赴大陆交流的热度不减,在两岸关系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突出的问题。比如两岸宗亲或宗教性联谊民间组织成员普遍老龄化,断层现象明显;交流形式比较单调,以联谊性活动或者大型庆典活动居多,一对一的民间组织深度交流、可持续合作项目不多;民间组织交流活动大多需自费,维系交流成本较大。台湾有一套官方支持民间社团的援助体系,而大陆在自主独立发展的民间组织政策下,一些民间组织生存发展面临的压力较大,开展对台交流合作往往力不从心。


(三)深化两岸民间组织交流合作的社会性障碍


大陆涉台民间组织发展存在的短板与岛内民间组织大范围“绿化”是制约两岸民间交流的主要社会性障碍。与台湾民间组织发展状况相比,目前大陆从事两岸交流的民间组织总体数量不足、发展基础薄弱,社团作用发挥与潜力释放仍有较大的工作空间。数量和基础方面,仅北京以及沿海的福建、广东、上海等少数省市有一定基础和数量的涉台民间组织,中西部省市数量较少。两岸民间组织交流,无论是联络频率还是接触深度都有待提升,呈现出“三多三少”局面,即:岛内来大陆的多、大陆入岛的少;即时性的多、常态性的少;大陆官方主导的多、民间自发性的少。在大陆加快推动两岸融合大背景下,岛内一些低水平、低层次的社团趁机而动,如动机不纯、以旅游玩乐为目的的“观光团”,岛内影响力弱、只在大陆活跃的“影子团”,在岛内一套、在大陆一套的“两面团”等,不仅无助于两岸融合,甚至会逐渐累积负面影响,也与大陆对台交流与惠台政策的初衷相背离,需要予以规范和治理。(26)


此外,过去20年,民进党特别重视对台湾民间社会的渗透与影响,其中传统宫庙、民间组织是重点突破领域。通过变通资助、团体回馈捐赠方式,民进党与民间组织建立起密切的政团关系,台湾民间组织出现不断“绿化”趋势(如表1)。(27)2016年以来,由于蔡英文当局推8,000亿“前瞻计划”及台商回流计划,营建行业的民间组织、企业主竞相捐款给蔡英文与民进党政治人物。据台媒报道,2020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政治献金中,营建业捐款最踊跃,其中也有营建业民间组织捐款,(28)这只是岛内民间组织“绿化”的冰山一角。虽然也有不少民间组织向国民党、韩国瑜捐款,但总体上来说,民进党更加重视对民间组织的经营,拉拢会员众多的团体,乃是建立与扩张选举桩脚的重要工作。



近年来,农渔会、四师公会多为民进党绿营势力控制,其两岸交流与合作无论从数量还是合作层次都难与同乡会、宗亲、宫庙团体以及工商团体等相比。台湾民间组织中,农渔水利业社团根植基层,将近140万会员,其中渔会会员约40万,水利会会员约100万,影响最为广泛。四师公会是律师公会、医师公会、会计师公会和建筑师公会的合称,被视为社会经济地位最高的专业人士利益团体。这些公会有较强的精英属性和经济能力,影响力不容小觑。总的来说,岛内民间组织的“绿化”趋势制约了两岸民间交流深广度,也带来了交流的不稳定性。


(四)深化两岸民间组织交流深受新冠疫情等突发因素影响


突发事件对两岸民间交流的影响越来越明显。两岸确立的交流机制往往易受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导致交流减少甚至中断。新冠疫情对两岸民间交流合作造成了巨大影响,是两岸自1987年恢复交流以来最大的非传统安全因素冲击。疫情发生初期,由于两岸政治氛围不佳,台当局对大陆的歧视和不友好举动,导致大陆民众对台湾的反感增加,两岸民意对抗持续上升,民间组织交流的民意基础发生巨大变化。此外,在防疫措施的影响下,两岸各领域交流遭受重创。疫情发生以来,因疫情变化和疫情防控的需要,两岸直航的城市和航班大幅压缩,直航城市仅有北京、上海、厦门、成都四地。(29)两岸文化交流、宗教交流、宗亲交流、教育交流、基层交流以及各类涉及青年参访研学的活动几近停顿,民间组织交流合作陷入困境。


四、新形势下深化两岸民间组织交流的思考


40多年来,两岸民间组织交流已经成为两岸社会累积互信、增进了解、互联互通的重要途径。解决制约两岸民间交流的诸多不利因素,需要结合新的形势,选择若干着力点积极探索。


(一)加快对从事两岸交流的台湾民间组织的分类与定位


鉴于当前两岸交流的实际情况,需要对台湾民间组织的总体数量、所代表群体、地域分布、行业分类、社会功能、政治背景以及政党倾向等有基本准确的了解,特别是对长期主要从事两岸民间交流的台湾社团进行系统、有针对性的分类与定位,为新形势下更好地推动两岸民间组织交流,开展相关交流活动提供资源支撑。对认同“九二共识”、扎实开展活动的民间组织,要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发挥其服务两岸民间交流、助推两岸融合发展的社团功能。


(二)重视对从事两岸交流的大陆民间组织的扶持与引导


两岸交流的动力在民间,力量来源也根植于民间。尽管当前蔡英文当局全方位加强了对两岸交流、人员往来的管控,但两岸民间交流的历史大势是不会逆转的。尤其是2008年以来,随着两岸关系不断推进和发展,大陆民间社会各领域、各行业不断自发涌现出从事两岸交流合作的社团组织。帮助这些民间组织通过适当形式开展与岛内社团的持续交流,既是维系两岸民间交流的客观需要,也是当前推动两岸社会融合发展、增进理解信任、自下而上推动两岸关系积极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加强对两岸宗亲宫庙等传统民间组织交流的提升与创新


从孔庙到祭祀忠烈,从妈祖到郑成功信仰,明清以来从闽粤等地迁移台湾的先民,不忘祖先,坚守文化。这是抵抗外来侵略,包括日本50年殖民统治的文明力量,是历经两岸70年政治对峙仍能在彼此的信仰与民俗中心灵相契的文明魅力,是中华文化欣欣向荣的文明密码。鉴于传统宫庙、宗亲社团存在老龄化、青黄不接的情况,两岸民间组织要多吸引年轻人参与到交流活动中来。今后的交流活动可以添加文创、动漫、科技元素,增加闽台、两岸历史文化信息的分量,使传统的民间组织交流合作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四)注重对台湾民间组织中青年组织的关注和赋能


青年是有热情、易被刺激,同时又是可以被引导、教育的群体。在经历了“反服贸运动”、民进党上台施政不力、新冠疫情之后,走出校园的台湾年轻人尝到低薪、失业的滋味,逐渐开始质疑民进党。资料显示,15-24岁的年轻人失业率在8%-12%之间,远高于平均失业率3.8%。此外,台湾还有40万左右薪资低于2万新台币的青年临时工作者,他们对民进党的期望越高,失望越大。2018年韩国瑜主打“北漂”议题及高雄“又老又穷”议题背后,就是台湾青年对中南部发展的失望。未来应借助两岸民间组织,特别是新兴青年组织的力量,鼓励、引导台湾青年到大陆就学、就业、交流,让他们从认识大陆,到尊重、接受大陆政治与社会制度,再到支持两岸和平统一。


(五)着力破解两岸民间组织交流的制度性障碍


两岸民间组织是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的重要力量,诸如两岸行业标准共通等具体问题的解决可以从两岸各领域、各类型民间组织的沟通、交流、探讨、共建等基础性工作入手。应妥善处理两岸融合发展中民间组织交流的技术性问题、政治性阻碍与疫情带来的新挑战,研究新时期两岸社团发展的新情况新态势,掌握两岸民间组织的共性和差异,台湾民间组织在大陆开展活动的整体情况和趋势,两岸民间交流薄弱领域的分布及原因,岛内民间组织参与两岸交流的需求和困难,等等。同时,根据新的形势,结合两岸民间组织交流的具体问题,从法规、制度层面对民间组织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修订完善。特别是积极探索“31条惠台措施”中关于“台湾地区从事两岸民间交流的机构可申请两岸交流基金项目”的落实工作,对于扎扎实实开展两岸民间交流的社团组织给予鼓励和帮助。应广泛征求民间组织的意见,完善民间组织对台交流的管理与资助制度,引导民间组织制定可行性强的两岸经济社会融合目标与任务,为两岸和平统一积累最坚定、最深厚的力量。


(六)强化新媒体技术在两岸民间组织交流中的运用与辐射


新媒体技术的日新月异为两岸民间组织交流开辟了新的空间。在新形势下,应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在传统民间组织交流中的作用,推动两岸民间组织运用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云交流”,传递大陆发展的好故事、新故事,进一步增进两岸民间社会的认知与理解。


①中共浙江省委“两新”工委、浙江省社会组织促进会赴台考察组:《台湾社会组织发展考察报告》,《中国社会组织》2013年第4期。


②高和荣:《“解严”以来台湾非政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江海学刊》2014年第1期。


③王茹:《台湾的非营利组织与公民社会建构》,《台湾研究集刊》2004年第4期。


④陈先才、林立辉:《民间组织与台湾公民文化变迁的关系初探》,《台湾研究集刊》2010年第5期。


⑤徐晞:《海峡两岸行业组织的比较研究》,《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


⑥肖日葵:《两岸社会整合的理论意涵与两岸桥接平台的架构》,《台湾研究集刊》2015年第6期。


⑦肖日葵:《两岸社会整合理论:内涵、机制与实现路径》,《台湾研究集刊》2021年第2期。


⑧唐桦:《两岸社会共同治理问题探讨》,《台湾研究》2013年第5期。


⑨郭芳:《民间组织促进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机制研究》,《山东财经大学学报》2019年第5期;徐晞:《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研究——基于民间组织平台》,《经济体制改革》2015年第4期。


⑩杨丹伟:《两岸社会组织:跨两岸社会的生成机制探讨》,《台海研究》2013年第1期。


(11)单玉丽:《台湾当局消极回应“31条惠台措施”的做法与动机评析》,《两岸关系》2018年第3期。


(12)季烨:《民进党当局“国安”修法的回顾及法理批判》,《台海研究》2020年第3期。


(13)《关于台湾同胞来祖国大陆探亲旅游接待办法的通知》,引自中国台湾网,http://cse.special.taiwan.cn/2017lajl/lajl30n/pb/201711/t20171106_11862877.htm,最后访问时间:2021年11月1日。


(14)叶世明:《两岸社团合作“内部”演进与“外部”激励》,《福建社科情报》2013年第6期。


(15)杨丹伟:《两岸社会组织:跨两岸社会的生成机制探讨》,《台海研究》2013年第1期。


(16)《第十六届海峡青年论坛举行》,《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2018年6月6日,http://zqb.cyol.com/html/2018-06/06/nw.D110000zgqnb_20180606_1-03.htm,最后访问时间:2021年8月1日。


(17)该协会是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委员会发起的,由台盟地方组织、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台籍人士或涉台团体以及其他热心于台湾问题研究和促进两岸民间交流、矢志于为两岸同胞谋福祉贡献力量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由国家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参见台盟网,https://www.taimeng.org.cn/tbcjh/cjhjj/200607/t20060705_135274.htm,最后访问时间:2021年8月1日。


(18)中华青年发展联合会相关资讯,见联合会网站,http://www.cydu.org。


(19)《海峡两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大陆首家驻台办事处即将启动》,人民网,2012年12月12日,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2/1212/c71364-19868147.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1年8月1日。


(20)杨丹伟:《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思维的理论分析》,《台湾研究集刊》2010年第4期。


(21)刘国深认为,当前大陆方面已建立起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逐步完成国家最终完全统一的政治新思维,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分裂活动的同时,凝心聚力推动两岸民间关系发展,增进台湾同胞的福祉,促进两岸心灵契合。这种“以我为主”“多措并举”“主动作为”“渐进融合”的对台战略思想,已经成为大陆方面处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思维。刘国深:《两岸交流交往30年之成效分析》,《台湾研究》2018年第1期。


(22)孙亚夫、李鹏等著:《两岸关系40年历程:1979-2019》,北京:九州出版社,2021年,第446页。


(23)季烨:《民进党当局“国安”修法的回顾及其法理批判》,《台海研究》2020年第3期。


(24)《台教育主管部门要求高校12月起赴大陆交流须报备》,《旺报》,2019年11月28日,https://www.chinatimes.com/cn/newspapers/20191128000102-260301,最后访问时间:2021年8月3日。所引具体条文,参见台湾地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


(25)《台禁大学教师参与大陆研发岛内教授批蔡当局报复性政治思维》,台海网,2018年5月10日,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bilateral/2018-05-10/2132120.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1年8月3日;《两岸教育交流仍应符合“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2020年10月6日,https://eycc.ey.gov.tw/Page/9FAC64F67005E355,最后访问时间:2020年12月28日。


(26)《两岸融合、民主协商,两岸民间社团如何发力?》,海峡之声网,2019年3月4日,http://www.vos.com.cn/news/2019-03/04/cms913781article.shtml?agt=114,最后访问时间:2021年11月12日。


(27)柳金财:《台湾社会团体与民进党国民党关系之转变》,台海网,2020年12月6日,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mzmj/2020-12-06/2455783.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1年11月12日;王建民:《从“吴音宁事件”看民进党与社运团体的“民社关系”》,中国台湾网,2018年6月28日,http://www.taiwan.cn/plzhx/zhjzhl/zhjlw/201806/t20180628_11969803.htm,最后访问时间:2021年8月3日。


(28)林上祚:《中钢关系企业竟成蔡赖配大金主!政治献金大户获提名不分区蓝绿皆有》,风传媒,2020年7月16日,https://www.storm.mg/article/2852041,最后访问时间:2021年8月4日;《地产大亨押对宝!80间企业捐款蔡英文破百万前5大都是建商》,风传媒,http://www.storm.mg/article/2852282,最后访问时间:2021年8月4日。


(29)《2月10日起,台当局缩减两岸航班,直航大陆城市仅剩四个》,搜狐新闻,2020年2月9日,https://www.sohu.com/a/371621084_120135071,最后访问时间: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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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台湾研究集刊 2021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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