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游:塑造党国之民: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对党旗、国旗的政治运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40 次 更新时间:2020-04-25 15:04

进入专题: 党旗   国旗   认同   党国   抗战前   南京国民政府  

周游  

摘    要:

党旗、国旗作为代表政党和国家的政治符号, 具有凝聚人心和塑造认同的功用, 也是政党和政府进行权力运作与正当化自身统治的工具。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 国民党以党旗代国旗, 党旗、国旗都是国民党的政治符号。在南京国民政府初期, 国民党对党旗、国旗进行规范, 阐释党旗、国旗的象征意义以正当化自身的统治, 并利用国家机器将这些政治符号推广到全国, 通过悬挂旗帜、“向党旗国旗行三鞠躬礼”的党国仪式和讲述旗帜意义及历史等方式, 对人民进行身体上的规训和意识形态上的“洗脑”, 希望人民通过认同这些政治符号来认同国民党的意识形态及其政权。不过, 在当时的政治社会条件下, 国民党试图以党旗、国旗这些政治符号来建构政治认同的效果是有限的。

关键词:党旗; 国旗; 认同; 党国; 抗战前; 南京国民政府;


政治符号“是指那些在某种重要程度上运作于权力实践之中的符号” (1) 。其功用在“刺激群众情绪, 使之发生输诚效忠之反应”, 进而通过“左右群众信仰与行动”, 使政治符号成为“达成政治目的之有效工具” (2) 。党旗、国旗作为代表政党和国家的政治符号, 具有凝聚人心和塑造认同的功用。由于在近代中国,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 也是政权 (或政治势力) 的标识, 国旗是塑造国家认同的象征, 也常常是政权 (或政治力量) 塑造政治认同的政治符号。这些问题在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的训政时期尤为明显。学界对近代中国的党旗、国旗等政治符号在权力实践之中的运用已有相关讨论 (3) , 但对抗战前国民党以党旗、国旗塑造党国认同以正当化自身统治的问题, 仍有许多值得探讨的空间。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 拟通过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对党旗、国旗的规范, 象征意义的阐释和运用, 考察国民党在进入训政阶段后, 如何利用党旗、国旗对人民进行身体规训和意识形态上的政治教化, 以建构人民对党国的认同。


一党旗、国旗的统一和规范


党旗、国旗是一个政党和国家的象征, 旗帜的统一和规范不仅关乎政党和国家的形象, 也有助于对人民进行认同的建构。因此, 在党旗、国旗制定后, 政党和政府对旗帜的统一和规范都会非常重视。在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前, 国民党在各地就有规范旗帜的做法, 由于彼时国民党尚未统一全国, 因此, 也未能在全国范围内划一旗帜。当1928年6月“京津易帜”, 张学良主和, 表示东北将“易帜”后, 统一党旗、国旗也被国民党重新提议。7月14日, 张之江呈请国民政府统一全国的党旗、国旗旗式及大小比例 (1) 。张的提议经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议通过后, 由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拟制旗帜尺度、式样、礼节和意义解释等项, 并提交“中执会”核议。1928年10月8日, “中常会”第173次会议决定, 参照之前党旗、国旗尺度表对旗帜尺度比例进行修正, 并通知各级党部遵照 (2) 。10月12日, “中执会”将议决后之旗帜式样及尺度比例函送国民政府, 望通令全国划一党旗国旗 (3) 。至此, 党旗、国旗旗式及大小比例在法规上得以统一。

党旗、国旗旗式和大小比例统一后, 旗帜的规范还要不断落实。自民初始, 民间对国旗的滥用就一直存在, 且屡禁不止。北伐时期国民党虽有规范党旗、国旗用法的努力, 但在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 民间滥用旗帜现象依然普遍。为规范旗帜使用, 1928年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拟定党旗、国旗的使用、礼仪和制作等草案, 并由“中常会”及宣传部进行审查 (4) 。其中《党国旗使用条例草案》对悬旗、降半旗、旗帜收藏和折叠等项有详细规定, 还禁止党旗、国旗作为商标、装饰, 禁止在上面涂写, 更不许侮辱损毁 (5) 。为惩处侮辱损毁党旗、国旗和孙中山像等行为, 国民政府还制定了专门的法规 (6) 。在正式条例颁行前, 相关草案被附录在国民党中央宣传部编印的《党旗与国旗》宣传册中, 供人民遵照执行。 (7)

在党旗、国旗相关草案审查期间, 面对民间旗帜的滥用, 国民党地方党部纷纷呈请上级党部转告中央, 尽快颁行正式的使用条例规范人民使用。如富阳“执委会”1929年给浙江省“执委会”的呈文中就痛陈民间滥用党旗、国旗现象, 希望“厘定规律, 严于限制, 以昭郑重” (8) 。党旗、国旗滥用有损党国形象, 也不利国民党权威的塑造, 促使国民政府加快了颁行正式条例的步伐。1931年7月2日, “中常会”第148次会议通过《党旗国旗之制造及使用办法》, 代替之前的相关草案。 (9)

“新生活运动”开始后, 国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旗帜的规范。1934年8月30日, “中常会”第123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党旗国旗制造使用条例》, 添加了各级党部会同警察机关指导纠正旗帜使用的规定 (10) 。为统一管理旗帜制售, 1935年4月11日“中常会”第159次会议通过《制售党国旗商店管理办法》, 增加制售旗帜商店须经政府核准的规定 (11) 。1935年11月20日, 国民政府在沪组织成立“党国旗制销总局”, 统制统销全国党旗、国旗 (12) 。之后国民政府还制定了《党国旗升降办法》、《处置破旧党国旗办法》, 对旗帜升降、破旧旗帜处置等问题进行规范。 (13)

在国民党的话语里, 训政阶段党旗、国旗都是党国的象征, 因此党旗、国旗也常常并悬, 但党旗与国旗并悬时谁先谁后却存在争议。两者的先后关系涉及国民党对旗帜象征的定位, 以及对党治国家中国家象征的理解。

关于党旗、国旗并悬时的位置, 在国民党北伐时期, 广州总政治部就曾规定按座位定, 党旗在右国旗在左 (1) 。该规定中党旗先于国旗, 凸显党高于国, 但并未通行全国。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 国民政府虽然统一了党旗、国旗旗式和大小比例, 但两旗并悬时的位置却未统一。对两旗并悬时的位置问题, 1928年各级党部纷纷向中央训练部建言。这些建议大致分为两类:主张党旗在国旗之先者认为党旗历史先于国旗, 且本党主张以党救国、以党建国、以党治国, “是党之权力高于政府, 则党旗之尊严亦应隆于国旗”;主张国旗在党旗之先者认为国家起源久远, 政党不过是国家演进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政治集团, 因此必先有国而后有党 (2) 。对党旗、国旗并悬时的位置, 两派纷陈己见, 争论不休。按规定两旗位置之决定先由中央训练部审议, 再提交“中常会”议决。1929年4月25日, “中常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议, 党旗居国旗之右, 国旗居党旗之左 (3) , 示“先党后国之义” (4) 。5月3日, 国民政府将该规定转发全国各机关, 让统一遵照执行。 (5)

党旗、国旗位置已定, 但以何标准判断左右还存在问题, 有人认为以观看者自身为准, 有人认为以旗帜自身为准 (6) 。古今国人对先后左右的主次标准不一, 传统中国以左为上, 现代惯例以右为尊, 在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 也有人对旗帜并悬时先后左右的所指不明了。浦江县训练部在给浙江省训练部的呈文中就提出质疑:前次规定党旗居先国旗居后, 本次又规定党旗居国旗之右国旗居党旗之左, 两次规定是否抵触? (7)

按照现代国际悬旗惯例, 中央训练部两次规定并无矛盾, 是地方党部理解有误。1930年5月31日, 浙江省训练部将该呈文转给中央训练部。6月10日, 中央训练部在复函中强调党旗、国旗悬挂次序并无更改, 党旗居先国旗居后系称呼顺序而言, 党旗居国旗之右、国旗居党旗之左系悬挂位置而言, 两案无抵触, 并告诫不得谬指中央“朝令暮改” (8) 。7月23日, 中央训练部通令各省市训练部, 请一律遵照, 以昭仪式统一, 符党治之精神 (9) 。至此, 党旗、国旗并悬时的位置问题得以确定。国民政府最终决定两旗并悬时党旗在国旗之先, 这是训政时期国民党与中华民国之间关系的体现, 这种以党治国、党高于国的党国关系也以国家 (政党) 象征的形式展现出来。

由于党旗、国旗经常并悬, 为简便顺口, 党旗、国旗也常被合称为“党国旗”或“国党旗”。对这种混乱的称谓, 国民党常山县党务整理委员会在给浙江省“执委会”的呈文中就指出, 在各种纪念会议程中, 有“向党国旗及总理遗像行最敬礼”, 有“向国党旗及总理遗像行最敬礼”, “党国旗”和“国党旗”称谓混乱不一, 有失庄重威严, 却无参照规章, 请给予解释。省“执委会”将此问题上呈“中执会”决定。“中执会”的答复是党旗、国旗连称时省去中间“旗”字, 称“党国旗”, 若保持全称, 称“党旗国旗”或“国旗党旗”皆可。书写时亦同 (10) 。“中执会”的答复中表示可用“党国旗”, 但没提到“国党旗”, 与前面在党旗国旗悬挂次序上的用意相似, 都意在强调国民党在国家中的重要地位, 强调党国体制中先党后国的意义。

实际上, 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来自国民党党旗, 带有强烈的国民党意识形态, 具有以党治国的象征意义。因此在训政阶段国旗如同党旗也具有政治教化建构政治合法性的功用。这种功用在国民党对党旗、国旗象征意义的阐释上尤为明显。


二党旗国旗象征意义的阐释


旗帜往往是一种精神、思想或主义的象征, 人们也常常借用旗帜的颜色、式样和图案来表达自己的信念或理想, (1) 并赋予旗帜特殊的象征意义。党旗、国旗也是如此。1906年底同盟会商讨未来国旗式样时, 孙中山就仿照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三色旗, 在青天白日旗的基础上创造出青白红三色旗, 并赋予了该旗自由、平等、博爱的象征意义 (2) 。之后, 国民党随着自身势力的扩张和现实政治的需要, 不断赋予党旗、国旗新的象征意义。

“革命建国”是国民党不断建构的政治神话, 党旗、国旗也一度被建构为承载国民党“革命建国”历史记忆的象征物。虽然自1906年底孙中山制作国旗始, 国民党就在各个时期不断强调国旗 (党旗) 的历史与“革命建国”的关系, 但从清末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前, 国民党处于“非法”、在野或割据状态, 国旗 (党旗) 的历史在宣传范围上也有限。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 国民党成为执政党, 开始将国民党的意识形态变成国家的意识形态, 将国民党“革命建国”的历史记忆变为中华民国建国记忆的一部分。这时国旗 (党旗) 的历史故事也成为官方钦定的权威型故事 (3) , 党旗、国旗的历史和国民党“革命建国”历史的关系也被以官方的权威形式确定下来。小野寺史郎也注意到, 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与五色旗的最大差别在于由官方来赋予其权威、历史和样式的解释 (4) 。权威的解释应有权威的文本。为纪念孙中山“奉安大典”, 1929年中央宣传部编印了《党旗和国旗》宣传册, 系统建构了党旗、国旗的历史和象征意义, 作为宣传孙中山政治观点的丛刊之一 (5) 。这也是来自官方最全面的关于党旗、国旗历史和意义的文本。

对于党旗、国旗的价值, 该宣传册强调“大部份不在其组成形体的物质, 而在乎所附寄的中国国民革命史和所象征的三民主义” (6) 。旗帜中“所附寄的中国国民革命史”是指党旗、国旗承载有国民党“革命建国”的历史, “所象征的三民主义”是指党旗、国旗是国民党意识形态的象征。对于前者, 该宣传册在叙述党旗、国旗历史的开篇就指出, 党旗、国旗都是国民党领导国民革命的旗帜, 因此党旗、国旗的历史与国民党领导国民革命的历史密不可分 (7) 。在对党旗、国旗历史的叙述中, 该书详细讲述了“本党先烈”陆皓东制作党旗、1906年同盟会制作国旗、国旗在清末历次起义中的运用、为国旗牺牲的无数革命烈士、民初国旗之争、孙中山组建中华革命党再定国旗, 以及1924年国民党改组后确定党旗和国旗等党旗、国旗的历史故事 (8) 。讲述这些党旗、国旗历史的用意, 在以官方权威型叙述的形式, 将国民党“革命建国”的历史与党旗、国旗的历史连接在一起, 使党旗、国旗成为承载国民党“革命建国”历史记忆的象征物。

该宣传册在将党旗、国旗的历史与国民党“革命建国”的历史绑定后, 还对旗帜颜色、图案和式样的象征意义进行重构和新解。对党旗中“青天白日”的象征意义, 国民党表示:日光代表人生一切精神上物质上幸福的源泉, 在日光下人是自由平等的, 正所谓“光明正照, 自由平等”。国民党还以太阳为天体的中心比拟三民主义是人类政治思想的中心。国民党对党旗象征意义的阐释, 意在强调自身的历史使命, 即“领导中华民族率同全人类去为极乐世界而奋斗” (9) 。国旗的红、青、白三色在自由、平等、博爱的象征意义上, 还被国民党分别赋予了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的新意, 使国旗成为三民主义意识形态的象征。国民党还赋予党旗、国旗“以党治国”的象征意义, 强调这也是1924年制定党旗国旗式样的用意 (1) 。被国民党重构后的党旗国旗的象征意义, 正如该宣传册中所言“党旗总示解放人类之义, 国旗则显示革命的目的与方法。其所含意义, 实尽括三民主义与革命方略” (2) 。通过对党旗、国旗象征意义的阐释, 国民党将三民主义、以党治国等意识形态浓缩于党旗、国旗的象征意义之中, 使党旗、国旗成为国民党意识形态的象征。

旗帜新意的赋予总与特殊的政治背景密切相关。随着“新生活运动”的开展, 国旗又被国民党赋予了更多新意。1935年7月15日, 蒋介石在成都“孙中山扩大纪念周”演讲中, 重点阐释了国旗意义与“新生活运动”的要旨, 蒋表示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是我们中华民族自黄帝以来, 一脉相传的总生命的表征, 亦是我们中华民国自黄帝以来, 列祖列宗, 以及我们总理和一般革命先烈灵魂之所托, 也就是我们四万万同胞共同的信仰之所集, 所以我们要尊敬祖先, 爱护国家, 就要尊敬国旗, 爱护国旗, 尊敬国旗爱护国旗, 就是尊敬祖先, 爱护国家, 我们一看到国旗, 就等于看到我们的国家和祖先, 以及自总理以下一般为革命牺牲的先烈, 就要肃然起敬, 奋然兴起, 要在我们手里继续保持并发扬光大我们祖先五千年来的民族生命和文化, 救起我们的国家, 复兴我们的民族, 使国旗永远飘扬于世界”。 (3)

虽然国民党对国旗象征“中华民族”的提法在《党旗与国旗》宣传册中已有提及 (4) , 但那只是在国族 (或民族国家) 象征的层面上谈爱旗爱国, 并没有像上文中对中华民族历史的追述和道统的建构。在蒋介石这段讲话里, 国旗的意义已不限于中华民国 (或国民党政权) 的象征, 而是自黄帝以来中华民族五千年“生命和文化”的象征。蒋介石将中国人的“祖先” (黄帝等) 与孙中山、革命先烈和国民党进行连接, 赋予了国民党继承中华民族正统的合法性。这些国旗象征意义的扩大背后, 是将国民党作为整个中华民族正统的代表, 其背后是在暗示国民党是民族复兴的领导者和革命先烈未竟之业的继承者。这与国民党在政统上将孙中山建构为中华民国的缔造者, 之后连接“孙—蒋”, 将蒋介石建构成为孙中山未竟之业的继承者 (5) ;在道统上建构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孙中山这个谱系 (6) , 有着相似的政治暗示和用意, 都意在建构国民党的政治合法性, 将国民党及其政权建构为中华民族的代表。

谶纬是传统中国的儒家神学, 是对未来的一种政治预言。国民党也利用党旗、国旗的象征意义附会谶纬之说, 以示自身统治是顺天应人的“天命”所归。在1926年国民党北伐时, 国民党就发明“明代”的青天白日石刻, 昭示北伐的正义性和必胜性 (7)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 国民党仍利用谶纬以证明其统治的正当性。据汉口《中山日报》1928年5月20日载, 河南太康县有只母鸡下了一颗奇怪的蛋, 鸡蛋中央圆形凸起, 圆边射出十二道光芒, 与国旗图式几乎一样。在广东恩平, 有人在市面购得一只螃蟹, 煮熟后蟹背显现“统一天下”四字。对这些民间流传, 该作者指出:不能说是事实, 但许多祥瑞都是民众心理的表现, 是民众希望的反映。作者表示民众谁不想在“青天白日”下快乐生活, 谁不想早日脱离军政时期实现“统一天下”的太平时期?与其说民众传播祥瑞是迷信, 倒不如说是民众借祥瑞来表达自己的祈望。 (8)


三以党旗、国旗行党化及党国之民的塑造


作为意识形态很强的党旗、国旗, 国民党对其政治教化、凝聚党心的功用是深知的, 如在1925年5月国民党浙江全体会议上, 就决议以青天白日旗之“青白”二色以化国人, 使国民党的主义印入国民心脑 (1) 。在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 国民党积极地将党旗、国旗作为传播党国意识形态、塑造党国之民的政治符号, 并努力将其推广到全国。国民党以党旗、国旗进行政治教化, 一方面让人民悬挂党旗、国旗, 将党旗、国旗植入社会各个空间, 将“向党旗国旗行三鞠躬礼”这种党国仪式植入到政治和社会活动的议程中, 使人民在参与政治和社会活动时感受到“党国”的在场;一方面通过党旗、国旗教育, 将含有党国意识形态的党旗、国旗象征意义和历史灌输给人民, 希望人民通过认同党旗、国旗来认同国民党的意识形态及其政权。

在国民党北伐前, 悬挂党旗、国旗和“向党旗国旗行三鞠躬礼”的仪式主要见于国民党统治辖区内和其主导的活动中。北伐开始后, 国民党以武力为后盾, 要求各地人民悬挂自己的旗帜, 以示认同党治, 青天白日 (满地红) 旗也随着国民党北伐飘扬全国, “向党旗国旗行三鞠躬礼”的仪式也在范围上得到扩展, 但仍限于国民党主导的政治仪式中。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 国民党进入以党治国的训政时期, 开始加强对社会的控制和对人民的规训, 人民的日常生活日益政治化, 并悬党旗、国旗和“向党旗国旗行三鞠躬礼”的党国仪式进入人民的日常生活空间。国民党在1928年拟定的《党国旗制造使用条例草案》中, 就规定“任何团体或机关, 均须设备党国旗于会议厅礼堂及集会场所” (2) 。1934年“中常会”修订的《党旗国旗制造使用条例》再次强调, “党政军警各机关各团体学校等均须悬挂党旗国旗于会议厅礼堂及集会场所之正面” (3) 。学校是政治教化的重点, 各级公私立学校教室里都必须悬挂党旗、国旗和孙中山像, 各种毕业证、结业证上也印有这些政治符号 (4) 。但是, 对国民党以党旗、国旗进行党化的行为也有学校抵制, 如胡适、马君武在中国公学长校期间就提倡学术自由, 反对党化, 不设党义教程, 不挂党旗、国旗, 任何活动议程中不设“向党国旗及总理遗像行礼”、恭读总理遗嘱等仪式 (5) 。对马君武的做法, 上海国民党党部予以声讨和施压 (6) 。结果学校校董会罢免了马君武中国公学校长一职。

城市的商户也被要求在节庆日一律悬挂标准的党旗、国旗。“新生活运动”开始后国民政府加强管控, 如1935年上海市政府制定的悬旗办法中, 就让公安局各分局随时检查市民悬旗情况, 如有市民不购买标准的党旗、国旗悬挂, 对初犯者由该管辖分局传唤申斥, 并将户主姓名报告公安局, 再犯者由分局报公安局予以处罚 (7) 。乡民也在被要求之列。据报道, 1936年上海某区警所为推销党旗、国旗, 派警员下乡挨户强迫农民购买, 并以拘罚威胁 (8) 。教会也在被党化行列, 1928年中国青年会“纪念耶诞”拒悬国旗, 就遭到上海市党部的刁难 (9) 。娱乐场所也不能幸免, 如各戏院被要求悬挂党旗、国旗 (10) , 各影院放映前被强行植入放映党旗、国旗和孙中山像等内容 (11) 。即便是结婚这样的私人行为, 也被要求悬挂党旗、国旗和孙中山像于礼堂。 (12)

国民政府在将党旗、国旗植入各公私空间后, “向党旗国旗行三鞠躬礼”的党国仪式也自然被植入到各种活动的议程中, 不论国家纪念日、官员宣示就职等政治活动的仪式中, 还是学生集会、民间婚丧嫁娶等非政治性的日常生活中, 都安排有此种仪式 (1) 。添加这一仪式的目的, 就是要通过不断重复的身体行为, 对人体记忆进行训练, 加深人民的党国记忆 (2) , 进而塑造人民对党国的认同。

党旗、国旗教育也是政治教化的一种形式。明了党旗、国旗的历史、意义和礼节等被国民政府视为人民的“义务” (3) , 这意味着党旗、国旗教育也带有强制性。1933年蒋介石在南昌举行的“国庆纪念会”演讲中, 就强调教育界尤其小学教员, 在开学第一天就要告诉学生国旗、党旗是总理和革命先烈灵魂的寄托之处, 对国旗、党旗敬礼, 是因为总理和革命先烈的灵魂在上面。蒋介石表示“满地红”代表鲜血, 是先烈创造革命建立民国为国为民牺牲的血迹。蒋还强调要对学生讲爱旗爱国的意义, 要培养爱国爱党的学生 (4) 。蒋介石所讲的以党旗、国旗塑造人民的党国意识, 其实是将党旗、国旗的官方解释讲给人民, 以建构他们对国民党意识形态及其政权的认同。

正如蒋介石在讲话中强调, 教育部门和教材编写者将党旗、国旗教育内容普遍植入教材中, 如世界书局1933年发行的供初级小学第二年使用的《社会课本》, “党旗、国旗的认识和讲述”就被放在“公民知识”第一项。在教授程序上, 先让学生了解党旗、国旗旗式、意义及人民对其应有的态度等, 然后由老师讲解党旗、国旗制作的历史 (5) 。用于公民训练的小册子前两课内容都是以党旗、国旗来培养学生爱国爱群的意识 (6)。党旗教育的用意不必多说。国旗教育虽有塑造现代国民的目的, 但国旗教育的内容却以国民党的意识形态和“革命建国”故事为主, 这种教育内容的设置, 表现出国旗教育仍具有党化教育性质。

国民政府还通过其他途径宣传党旗、国旗意识形态, 将党旗、国旗历史及意义编印成册发售就是一种。1929年中央宣传部编印的《党旗和国旗》宣传册, 初版印5万多册分发海内外, 后因各方不断索要又多次再版 (7) 。每到国家纪念日举国悬旗之时, 国民政府也借机编印党旗、国旗历史故事赠送或低价出售, 如1929年国庆日上海特别市宣传部就编印《党国旗浅说》随《民国日报》附送。小册子分党旗、国旗历史、意义、制造、使用和礼节五部分 (8) 。这种将国庆日举国悬旗与“识旗”的结合, 更有利于党旗、国旗意识形态的宣传。

演讲是近代中国常见的传播信息、进行民众启蒙和动员的一种方式, 在各种群体集会中多设有演讲环节。演讲也是传播党旗、国旗意识形态的一种途径。抗战前蒋介石多次以党旗、国旗作为演讲内容讲述党旗国旗历史及意义 (9) 。政府官员和精英也如此。在1936年元旦党旗、国旗制销总局成立开幕式上, 总局主席张子廉、中央宣传部代表潘公展都对党旗、国旗历史及意义进行了强调 (10) 。甚至在上海劳动大学附属医院的“总理纪念周”上, 也有演讲国旗、党旗历史的内容。 (11)

国民政府还通过报刊传播党旗、国旗意识形态。现代印刷资本主义的兴起, 使携带党旗、国旗意识形态的文本加倍复制, 极大地促进了党旗、国旗意识形态的扩散。不论是官方发布的各种规范党旗、国旗的文件, 还是演讲者的讲稿、各种对旗帜意识形态介绍和阐释的文本, 都会被报纸杂志刊载并相互转发, 让更多的人阅读知晓。有的报刊为照顾文化程度较低人群阅读, 为文本加上注音字母, 如1931年《民众旬刊》就摘录了《党旗与国旗》宣传册中“国旗的意义”和“党旗的意义”两篇, 加注音字母刊载。 (1)

国民党通过国家机器和其他途径将党旗、国旗及其意识形态向全国推广, 确实让更多民众了解到了这些政治符号的式样及意义, 也有很多人被“洗脑”, 相信了这些意识形态, 如有人就在诗歌里歌颂国旗以示“党旗代表国”、“党国不分离”的象征意义 (2) 。在国民党的操纵下, 这样的论述铺天盖地, 充斥着各种报刊媒介, 对此, 我不想多费笔墨。这里我主要谈谈不一样的声音和行为。

虽然国民党以国家权威赋予了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国旗的“身份”, 但在一些人来看, 国旗仍是国民党旗帜。当时在中国公学上学的罗尔纲, 就认为党旗、国旗都是国民党的旗帜, 对校长胡适抵制党化不悬党旗、国旗的做法感到非常痛快 (3) 。对国民党以党旗为国旗的意图, 陈嘉庚一语道破:“以为中华民国是国民党造成, 应将青天白日党旗为国旗, 俾国民党功勋永存, 政权亦可永操。”所以, 他坚决反对 (4) 。因此, 对国民党强行要求悬挂党旗、国旗并将党旗、国旗植入社会各个空间的行为, 是许多人无法认同的。上文谈到胡适、马君武先后长校中国公学时都对这种党化的做法予以抵制。有些学校的做法就更为过激。上海松江华阳桥小学一位校长直接将校园里的党旗、国旗撕毁, 让学生读阅五色旗。自国民党北伐以来, 五色旗一直被国民党视为“反革命”的象征, 学生教本里也不能出现“五色 (国) 旗”的字眼, 因此该校长的行为也被视为“反革命”。 (5)

对国民党制定的国旗, 也是许多政治力量和政治精英不能认同的。中国共产党在国民革命时期虽一度视国民党的旗帜为“革命”的象征 (6) , 但在国共合作破裂后立即将其视为“反革命”的象征 (7) 。这一认知一直持续到第二次国共合作的达成才改变。中国青年党自国民党北伐“易帜”起, 就坚决拥护象征“五族共和”的五色旗, 视青白红旗为“赤化”的象征 (8)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依然如此。如曾琦1931年提倡第四共和运动, 仍坚称五色旗是“五族共和”的象征, 青白红旗是“一党专政”的象征 (9) 。章太炎在清末民初就认为三色旗是会党旗帜, 坚决反对孙中山以党旗为国旗。国民党北伐“易帜”, 章太炎以叛国视之 (10)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 章仍认为国民党废五色旗、立青白红旗是背叛民国 (11) 。陈炯明一生拥护五色旗, 1933年在香港逝世时, 灵柩前就竖着五色旗 (12) 。对这些反对国民党党治的政党和人来说, 以国民党所谓的党旗、国旗塑造党国认同更无从谈起。

由于国民政府的控制范围主要在城市, 无法有效控制广大乡村和边远地区, 因此, 除政府和教育机构外, 要求农民悬旗和向他们宣传旗帜意识形态就非常困难, 如1936年上海某区警所下乡强行要求农民购买党旗、国旗, 就因农民经济困难受阻 (13) 。这还是经济富庶离政治中心较近的长三角地区, 偏远乡村可想而知。各级中小学虽被要求悬挂党旗、国旗, 但因经费原因在经济落后地区悬挂党旗、国旗也不易, 如1933年安徽省教育厅就因偏远乡镇小学经费有限, 让各县暂从缓议 (14) 。当然, 党旗、国旗也进入到乡村, 如国民革命时期农会就悬有这些旗帜, 但大多数农民对党旗、国旗的认识有限, 有些地方会将这些旗帜作为求雨的工具 (1) , 也有的地方将国旗作为乡帜。 (2)


结语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 国民党进入党国一体的训政阶段, 试图控制国家和社会的方方面面, 在这种背景下, 党国符号和仪式也开始随着国民党对社会控制的加强而进入公共和私人空间。人民的日常生活逐渐政治化。在南京国民政府初期, 国民党对党旗、国旗进行规范, 对党旗、国旗的意义进行重构和新解, 并利用国家机器将这些政治符号推广到全国, 通过悬挂旗帜、“向党旗国旗行三鞠躬礼”的党国仪式和讲述旗帜意义及历史等方式, 对人民进行身体的规训和意识形态上的“洗脑”, 希望人民通过认同这些政治符号来认同国民党的意识形态及其政权。但是, 国民党是一个“弱势独裁的政党” (3) , 在大陆时期始终未能建立起一个“全能主义”的政府, 也根本无法对全国上下进行有效的统治, 因此, 将党旗、国旗推广到全国尤其是广大的乡村和边远地区也根本无法做到。而且, 认同的建构不是单向的灌输、自说自话或者暴力胁迫, 认同是一种双向的互动和在心理层面上的认可, 对政治和知识精英来说需要政治理念上的认可, 对政治力量而言需要利益上的趋同, 对人民而言则需要给予必要的生存安全保障, 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建构认同。显然, 在当时的政治社会条件下, 国民党试图以党旗、国旗这些政治符号来建构政治认同的效果是有限的。

另一方面, 随着民主运动的推进, 国民党被迫结束训政实施宪制“还政于民”, 在国家象征上被迫“去党国化”, 党国符号和仪式也被移出非党务机关。1947年4月19日, 国民党“中执会”发布训令:除国民党各级党部外, 各级政府、民意机关、社会团体和各级学校只悬挂国旗及孙中山像, 停止举行总理纪念周和恭读总理遗嘱 (4) 。但是, 国旗被赋予了强烈的国民党意识形态, 国旗的历史与国民党“革命建国”的历史被绑定在一起, 使国旗塑造国家认同的效果减弱。虽然在一些中外冲突事件中, 尤其是随着国难日亟, 国旗的民族主义意义会被凸显, 但国旗象征中国民党的意识形态却时隐时现, 国民党也并未从国旗的象征意义中剥离掉自身的意识形态以及其“革命建国”的历史。政党的象征与国家的象征仍混同在一起, 这也是近代中国国家象征具有国家和政权 (政治力量) 的双重象征的共性所在。


注释


1 [美]哈罗德·D.拉斯韦尔等:《权力与社会:一项政治研究的框架》, 王菲易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2年, 第106页。

2 林奎英等:《中国历代政治理论》, 台北:商务印书馆, 1978年, 第1页。

3 李学智:《民元国旗之争》, 《史学月刊》1998年第1期, 第46-50页;Henrietta Harrison, The Making of the Republican Citizen:Political Ceremonies and Symbols in China, 1911-1929,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pp.98-105;[日]丸田孝志:《国旗、领袖像:中共根据地的象征

(1937-1949) 》, 刘晖译, 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十卷, 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 2009年, 第323-341页;李军全:《“统一”与“独立”的双重思虑:中共根据地节庆中的国旗和党旗》, 《江苏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 第231-237页;[日]小野寺史郎:《大清臣民与民国国民之间?---以新政时期万寿圣节为中心的探讨》,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5期;氏著《国旗、国歌与国庆:近代中国的国族主义与国家象征》, 周俊宇译,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4年, 第25-74、142-204页, 冯筱才:《形塑党国:1930年代浙江省电影教育运动》,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5期。

4 (1) 《张之江呈国民政府》 (1928年7月14日) 府字第7229号, “国史馆”审编处编:《中华民国国旗与国歌史料》, 台北:“国史馆”, 2002年, 第1-3页。

5 (2) 《中央党部颁布党国旗尺度比例》, 《中央日报》1928年10月14日, 第7版。

6 (3) 《中央执行委员会函》 (1928年10月12日) 府字第66号, “国史馆”审编处编:《中华民国国旗与国歌史料》, 第17-19页。

7 (4) 参见[日]小野寺史郎:《国旗、国歌与国庆:近代中国的国族主义与国家象征》, 第181-182页。

8 (5) 《党国旗使用条例草案》, 《训练特刊》1929年第2期, 第7-11页。

9 (6) 《毁坏中国国民党总理遗像及党旗论罪办法》, 《立法院公报》1929年第7期, 第91页。

10 (7) 《党国旗制造使用条例草案》 (附录八) 、《党国旗制造暂行条例草案》 (附录十四) ,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部编印:《党旗和国旗》, 1929年, 第96-110、123-124页。

11 (8) 《为据富阳执委会来呈转请规定党国旗使用范围由》, 《训练特刊》1929年第3期, 第26页。

12 (9) 《党旗国旗之制造及使用办法》, 《中央党务月刊》1931年第36期, 第322-329页。

13 (10) 《党旗国旗制造使用条例》, 《中央周报》1934年第328期, 第3-4页。

14 (11) 《制售党国旗商店管理办法》, 《中央周报》1935年第359期, 第1-2页。

15 (12) 《党国旗制销总局昨日成立》, 《申报》1935年11月21日, 第9版。

16 (13) 《处置破旧党国旗办法》、《党国旗升降办法》, 《行政院公报》1937年第2卷第23期, 第417-418页。

17 (1) 《本党部通令各级党部指示悬挂国旗党旗方法文》, 《生路》1927年第27、28期, 第43页。

18 (2) 《党国旗悬挂之先后问题》, 《民国日报》 (上海) 1928年12月13日, 第2张第4版。

19 (3) (5) 《中央执行委员会函》 (1929年4月29日) 府字5396号, 《国民政府训令》 (1929年5月3日) 第315号, “国史馆”审编处编:《中华民国国旗与国歌史料》, 第181-182页;第184-186页。

20 (4) 《令各县党部为转知中央解释党国旗悬挂次序由》, 《训练特刊》1929年第3期, 第26页。

21 (6) 管理:《国旗党旗的位置左右应以何者为标准》, 《民国日报》 (上海) 1929年6月11日, 第4张第2版。

22 (7) 《呈据浦江县训练部转请解释党国旗悬挂次序由》, 《训练特刊》1929年第3期, 第25页。

23 (8) (9) 《指令浙江省执行委员会训练部解释党国旗悬挂次序并无更改由》, 《通令各省市训练部为党国旗悬挂之秩序由》, 《中央训练部部务汇刊》1930年第四集, 第27页;第25页。

24 (10) 《关于党国旗称呼或书写之先后次序》, 《中央党务月刊》1935年第79期, 第105页。

25 (1) 李学智:《民元国旗之争》, 《史学月刊》1998年第1期, 第46页。

26 (2) 冯自由:《中华民国旗之历史》, 载氏著《革命遗史》 (上) , 北京:金城出版社, 2014年, 第26页。

27 (3) 参见Roger Schank, Gary Saul Morson, Tell Me a Story:Narrative and Intelligence (Evanstone: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95) , p.30。

28 (4) [日]小野寺史郎:《国旗、国歌与国庆:近代中国的国族主义与国家象征》, 第187页。

29 (5) 《中宣部招待各记者报告总理奉安宣传品》, 《申报》1929年2月1日, 第8版;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部编印:《党旗和国旗》, 第128页。

30 (6) (7) (8) (9)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部编印:《党旗和国旗》, 第89页;第9页;第9-56页;第57-61页。

31 (1) (2) (4)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部编印:《党旗和国旗》, 第67-70页;第93页;第89-93页。

32 (3) 蒋中正:《国旗意义与新运要旨---二十四年七月十五日在成都扩大纪念周演讲》, 《中央周报》1935年第373期, 第2页。

33 (5) 如国民党就曾利用国庆日纪念来连接“孙-蒋”, 建构革命谱系, 建构蒋介石及其领导的国民党的政治合法性。参见拙作:《国难与国庆: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对“双十节”的纪念与阐释》, 《西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2期, 第178-181页。

34 (6) 蒋介石:《三民主义之体系及其实行程序》, 蔡尚思主编:《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编》 (第4卷) , 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1983年, 第328-329页。

35 (7) 魏应麒:《青天白日石刻的发现及其它》, 《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周刊》1929年第6卷第72期, 第15页。

36 (8) 振振:《青白的祥瑞》, 《民国日报·觉悟》 (上海) 1928年9月16日, 第3页。

37 (1) 《中国国民党之浙江全体会议》, 《民国日报》 (上海) 1925年7月10日, 第1张第4版。

38 (2) 《党国旗制造使用条例草案》 (附录八) ,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部编印:《党旗和国旗》, 第100-101页。

39 (3) 《党旗国旗制造使用条例》 (附表) , 《中央党务月刊》1934年第73期, 第650页。

40 (4) 陈蕴茜:《崇拜与记忆:孙中山符号的建构与传播》,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9年, 第382-387页。

41 (5) 《国民党上海市党部等关于中国公学学潮经过及改组校董会的文电》,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第五辑) 》第一编政治 (四) ,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4年, 第50-53页。

42 (6) 《八区党部反对马君武包庇反动》, 《申报》1930年10月26日, 第14版。

43 (7) 《市民购用党国旗市府订定暂行办法》, 《申报》1935年6月10日, 第8版。

44 (8) 《市农会呈请市党部勿迫农民购国旗》, 《申报》1936年7月31日, 第10版。

45 (9) 亦镜:《书上海青年会祝诞时忘悬国旗的纠纷》, 《真光杂志》1929年第28卷第1期, 第48-53页。

46 (10) 《咨省政府通令》, 《中国国民党广西省党部党务月报》1927年第4期, 第97页。

47 (11) 《电影院映片前先映党国旗》, 《中央日报》1937年1月30日, 第2张第3版。

48 (12) 《解释法令事项》, 《内政公报》1934年第7卷第29期, 第1522-1523页。

49 (1) (2) 陈蕴茜:《崇拜与记忆:孙中山符号的建构与传播》, 第173-220页;第194页。

50 (3)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部编印:《党旗和国旗》, 第124-125页。

51 (4) 《蒋委员长国庆纪念演词》, 《申报》1933年10月15日, 第11版。

52 (5) 董文编:《初级小学学生用社会课本》 (第四册) , 上海:世界书局, 1933年, 第2-3页。

53 (6) 陆伯羽编:《公民训练小册:模范公民》 (第四册) , 上海:世界书局, 1933年, 第1-4页。

54 (7) 《党旗和国旗再版预告》, 《中央周刊》1930年第131期, 第32页;《中央宣传部启事》, 《中央周报》1931年第149期, 第22页。

55 (8) 《各部工作概况》, 《上海党声》1929年第32期, 第3页。

56 (9) 《蒋委员长国庆纪念演词》, 《申报》1933年10月15日, 第11版;《黔绥署扩大纪念周蒋委员长训词全文》, 《中央日报》1935年4月23日, 第1张第2版;蒋中正:《国旗意义与新运要旨---二十四年七月十五日在成都扩大纪念周演讲》, 《中央周报》1935年第373期, 第1-2页。

57 (10) 《党国旗制销总局元旦开幕记》, 《申报》1936年1月5日, 第14版。

58 (11) 《第二次纪念周唐院长演讲国旗党旗历史及尺度》, 《劳动周刊》1931年第1卷第3期, 第9页。

59 (1) 《国旗的意义》, 《民众旬刊》1931年第6期, 第9-24页;《党旗的意义》, 《民众旬刊》1931年第7期, 第15-27页。

60 (2) 玉成:《国旗》, 《儿童世界》1928年第22卷第19期, 第2页。

61 (3) 罗尔纲:《师门五年记:胡适琐记》, 北京:三联书店, 2014年, 第91页。

62 (4) 陈嘉庚:《南侨回忆录》, 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 2014年, 第30页。

63 (5) 《县指委会常会纪》, 《申报》1929年1月9日, 第10版。

64 (6) 守常:《青天白日旗帜之下》, 《国民新报副刊》1926年第31期, 第1页。

65 (7) 尹宽:《“拿下青天白日旗, 举起镰刀斧头红色旗!”》, 《布尔塞维克》1927年第1卷第4期, 第106-108页。

66 (8) 《中国国家主义青年团留日总支部通电》, 《醒狮周报》1927年第160期, 第13页。

67 (9) 曾琦:《第四共和与五色国旗》, 《醒狮》1931年第226-233期, 第3页。

68 (10) 《章炳麟致孙传芳电》, 《国闻周报》1926年第3卷第35期, 第13-14版。

69 (11) 汤志钧编:《章太炎年谱长编 (增订本) 》 (上) , 北京:中华书局, 2013年, 第515页。

70 (12) 陈民编:《中国致公党》, 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 1981年, 第82页。

71 (13) 《市农会呈请党部勿迫农民购国旗》, 《申报》1936年7月31日, 第10版。

72 (14) 《安徽省政府教育厅指令》, 《安徽教育行政旬刊》1933年第1卷第8期, 第17页。

73 (1) 先河:《求雨》, 《申报》1934年7月6日, 第17版。

74 (2) 《函广东省政府》, 《广东党务月刊》1935年第11-12期, 第33页。

75 (3) 参见王奇生:《党员、党权与党争:1924-1949年中国国民党组织形态》, 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 2003年, 第356页。

76 (4) 《重订总理纪念周及悬挂党国旗等办法》, 《中央党务公报》1947年第9卷第4期,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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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0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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