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尚书:宋元时代的“文格”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51 次 更新时间:2017-04-13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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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尚书  

在我国古代诗学著作中,有所谓“诗格”一类的书籍,它盛行于唐五代,宋以后继有续作。二十年前,张伯伟先生出版了《全唐五代诗格汇考》一书,辑录现存唐五代诗格著作凡二十九种(其中有宋初作者),已散佚而附录存目的二十一种。在现存诗格中,直接题名“诗格”的凡十三种(含旧题宋初诗人梅尧臣的《续金针诗格》)。

张先生在代序言在《诗格论》中,除论述唐五代的诗格著作外,还举到了书法的“书格”和绘画的“法”。就是说,“格”“式”不仅存在于古人的诗歌研究中,也适用于其他艺术门类,惜乎没有谈到“文”。我们自然无权要求张先生一定要谈文章,但也留下了一个思考:文章学是不是也有格法类著作?笔者在拙著《宋元文章学》中只论及文章格法,未触及这个命题。现经仔细考察思索后认为:在南宋以后,关于文章格法的论著不仅存在,而且颇具规模,虽较“诗格”晚了数百年,但它的“身份”若被确认,对文章学研究意义重大。故不揣翦陋,而作《文格论》,狗尾续貂,以就正于方家。


一  、宋元文章评点本中的“文格”


因学界罕见有人谈“文格”,所以我们还需首先“证明”文格典籍的存在。本文仅限于宋、元时期。这时期的文章学名著,大都没有用“格”“式”或“法”等字眼作书名,但若翻读原著并以“格法”的眼光审视,部分著作讲的全是文章格法。本节讨论宋元文章评点本(包括节评本),拟以所评文章类型之不同,举两种评点本、一种节评本以说明之。第一种为《古文关键》,它是古文评点;第二种为《论学绳尺》,乃时文评点;节评本则为《文章百段锦》(全称为《太学新编黻藻文章百段锦》,以下简称《百段锦》),其中既有古文,也有时文,而《百段锦》之“百段”皆文章节录,而非全璧。

(一)《古文关键》二卷

吕祖谦(1137—1181)编选评点。是书凡二卷(宋蔡子文注本为二十卷,收文相同),乃取韩愈、柳宗元、欧阳修、三苏、曾巩、张耒八家之文,共六十二篇。吕氏在每文篇首或篇末评语中用“格”“法”“体”或“体式”的,有如下诸篇:

韩文:

《谏臣论》,篇首评:“意胜反题格。此篇是箴规攻击体,是反题难文字之祖。”

《答陈商书》,篇首评:“设譬格。”

《送浮屠师文畅序》,篇首评:“体格好,就他身上说极好处。”

柳文:

《封建论》,篇首评:“此是铺叙间架法。”

《捕蛇者说》,篇首评:“感慨讥讽体。”

《与韩愈书论史事》,篇首评:“亦是攻击辨诘体,颇似退之《谏臣论》。”

欧文:

《春秋论》,篇首评:“此一篇是反题格,与韩文《谏臣》相类。排斥之辞,大抵要斥人须多方说,教他无逃处,此前数段可见。”

东坡文:

《荀卿论》,篇末评:“此篇文前面说荀卿不好了,后面略放一步,异他言荀卿亦是个贤者,大抵作文体式要如此。头使孔子起,后仍旧使孔子结,又见文字不苟,亦自相应。”

颍滨文:

《三国论》,篇首评:“此篇要看开阖抑扬法。”篇末评:“右《三国论》,最要看反复抑扬开阖法。”

以上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到,吕祖谦是用格法的名目,去评点古文大家的名篇。虽然数量看似不多,但“格法”不一定都要直接写出来,其余评语中没有提到某格、某法的,在吕氏的潜意识中仍然横亘着“格法”二字。如韩文第一篇《获麟解》评曰:“字少意多,文字立节,所以甚佳。其抑扬开合,只主‘祥’字反复作五段。”抑扬开合,就是格法,又称“抑扬格”。又如第二篇《师说》,评曰:“此篇最是结得段段有力。中间三段,自有三意说起,然大概意思相承,都不失本意。” 又如《重答张籍书》评曰:“此篇节奏严洁,铺叙明白。”上篇谈结法,此篇论节奏,都是在谈“法”。评柳文亦如此。如《晋文公问守原议》,评曰:“看回互转换,贯珠相似。辞简意多,大抵文字使事,须下有力言语。”又如《桐叶封弟辩》,评曰:“此一篇文字,一段好如一段。大抵做文字,须留好意思在后,令人读一段好一段。”篇末又评曰:“结束委蛇曲折,有不尽意。不指定史佚,又设一难在此。”这可归于“结尾格”。可以不再举例了,我们似可判断:评点本《古文关键》,其实就是一部借评点古文名篇讲文章格法的著作。这在该书编首《古文关键总论》中就说得很清楚。《总论》第一条为“看文字法”,曰:“学文须熟看韩、柳、欧、苏,先见文字体式,然后遍考古人用意、下句处。”“法”“体式”,就是文章“格法”。

吕祖谦门人楼昉尝选编《崇古文诀》三十五卷,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曰:“大略如吕氏《关键》,而所取自《史》《汉》而下至于本朝,篇目增多,发明尤精当,学者便之。”则是书亦是以“格”评文,而且胜于《关键》,唯限于篇幅,不再举例。

(二)《论学绳尺》十卷

宋元之际,由魏天应编选、林子长笺解的《论学绳尺》,论述科举考试中论体文的作文要法。成化本游明序,称该书“每卷则分其格式,而为之类意;每题则叙其出处,而为之立说。且事为之笺,句为之解,而又标注于上,批点于旁”。是书入选南宋后期举子科场优秀论体文,《四库提要》谓其“每两首立为一格,共七十八格”。今考《四库全书》本,并非全都如此:每格一般有范文二篇,但也有一篇一格的,只是数量较少。全书共范文一百五十六篇,共八十九格,删去重复后凡五十九格(参见拙著《宋元文章学》第五章第三节)。如果说《古文关键》评语中不常标出格名的话,那么本书则全以格立目了。由于立“格”太多,本文只能举卷一所立格目,从中举三格,各举例文一篇,以见其格法之一斑。卷一凡七格,格目为:立说贯题格;贯二为一格;推原本文格;立说尊题格;指切要字格;指题要字格;就题摘字格。每格例文前例标“出处”“立说”“批云”三项(全书皆如此)。所谓“出处”,是史论题官方给出的文献出处,这是科举考试的成例;而“批云”则是考官写的评语。中间的所谓“立说”,应该是本书编者概括出来的该文立说方法,立说就是立意,也正是要读者学习的格法,所以都明确地标之为“格”。

(1)立说贯题格。举王胄《汤武仁义礼乐如何论》,其“立说”道:“谓仁义之中自有礼乐。成、汤、武王躬行仁义之久,使一世民物安行乎仁义之中,而与圣人相忘于道化之内,故极顺所积,而礼生焉;极和所格,而乐成焉。是则人心之礼乐,皆自仁义中来,岂于仁义之外而他有所谓礼乐哉。”这段话,说明了该文为何叫“立说贯题格”:因为内容与题目完全一致,题目贯穿全篇,所以叫“贯题”。

(2)贯二为一格。举林执善《圣人备道全美论》,其“立说”道:“天下之美,岂有外于道,而道岂外于人哉!然天下之人均有是道,而不能备是道。道有一之未尽,则其美必有一之不全,圣人岂有异于天下之人哉。其道本人之所常行,而其美皆人之所当得,惟圣人能尽人道之极,无有一毫之不备,所以充之于身,则为一身之美;达之于天下国家,则为天下国家之美,凡众善之美无不全也。”道、人为二,道、人相统一,所以叫“贯二为一”。

(3)推原本文格。举缪烈《孝武号令文章如何论》,其“立说”道:“就出处上文表章,六经上立意。谓武帝之号令、文章焕然可述,皆自表章六经中来,盖六经者治道之本,有圣经以为之本,则发而为号令、文章,皆自然而然,有可称述。苟不本诸经,而徒用力于号令、文章之末,又何足取哉。”“本文”指所给出处之文。按“出处”曰:“《前汉武帝赞》: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畴咨海内,举其俊茂,与之立功。兴太学,修郊祀,改正朔,定历数,协音律,作诗乐,建封禅,礼百神,绍周后,号令、文章,焕然可述,后嗣得遵洪业。” 缪烈所作该文能在“出处上表章,六经上立意”,故名其格曰“推原文本”。

由于本书多达八十九格(连重复),所以我们没必要过多举例,就可以毫无疑问地认定它是一部讲科举时文的格法书。不过,由于编者立“格”太多,故有些格名并非立意,如“以天立说”“推明性理”“发明性理”“推原心学”之类,只是立说的范围或方向;有的则意蕴相同或差别极小,如“推原题意”与“原题立意”,“评品优劣”与“品藻优劣”之类,似乎难以各自成“格”,但总的说来,仍以立格为主。

(三)《文章百段锦》二卷

是书乃南宋末方颐孙撰,作者自序称其撰写目的是为童子学文“示以蹊径”。《四库总目·诗文评类存目》著录,《提要》谓“盖当时科举之学”。是书虽算不上严谨的“大著作”,但因它的作者在理宗时曾为太学笃信斋斋长,淳祐间又为莆田(今属福建)州学教授,故对科举考试特别是时文写作极为稔熟,所以这部在后代并不受重视的科举用书,在当时却很接“地气”,极受欢迎。全书分上下二卷,卷上有遣文格、造句格、议论格;卷下有状情格、用事格、比方格、援引格、辩折格、说理格、妆点格、推演格、忖度格、布置格、过度格、譬喻格、下字格、结尾格,两卷共十七格,是一部典型的“文格”著作。

方颐孙在自序中特别强调为文“蹊径”。所谓“蹊径”,与吕祖谦之“关键”、楼昉之“文诀”、魏天应之“绳尺”一样,皆指为文之“法”,故所谓十七“格”,也就是十七“法”。事实上,十七格中的每一格,又分若干小类,摘录范文一二篇(最多三篇)加以说明,故每一小类又相当于一个小窍门,或曰“子法”。今统计,全书共九十九小类。就是说,该书所提供的作文法则,多达九十九条,不可谓不富。

比如,卷上开首的“遣文格”,共分十一小类,首为“四节交辩”,摘苏轼《灾异议》,将其中的“交辩”分为四节,至第四节“归本意说”,评曰:“前辈作文字,多先设为问答,反覆诘难,其说既穷,然后断以己见。若直头便把自家说提起,恐人未遽以为然。唐庚《祸福论》文势类此,今录于后。”引起下一小节“五节问难”,即摘录唐庚文,末后评曰:“此篇步骤宛然,与前篇一律,岂两有相祖耶?然子西(按:唐庚字子西)凡四转诘难,乃归本说;东坡三次交辨,即入本说,此又善于变化处。”接着是第三小类“一篇三换拍”,举吕祖谦《嬖宠》,指出三次“换拍”之处,又转入第四小类“殊途同归”,举苏轼《形势论》,评曰:“以人与地为形势,然归德之存亡,此谓殊途同归。”然后转入第五小类“比较优劣”,举吕祖谦《进谏》为例,如此等等,直至第十一小类。

又如卷上“议论格”,多达二十小类,第一小类为“舍变求常”,举吕祖谦《据理论》;第二小类为“破同立异”,举唐庚《议赏论》,评曰:“人见秦败于滥刑,不知正坐滥赏,此破同立异。”第三小类为“转谤为誉”,举张耒《远虑论》,评曰:“世论(汉)武帝黩武,此独洗涤拂拭,做一场好功业,看寒燠转于芑端,毁誉系于齿颊,文字手法固妙,而于论国计不当是也。”第四小类为“论功为过”,等等。

再如卷下最后一格“结尾格”,共八小类。第一小类为“因事立论”,举苏轼《辞受予夺》;第二小类为“曲终奏雅”,举张耒《审战(论)〔篇〕》,评曰:“善文者留一好证在后,如善奕者留一着在后,可谓曲终而奏雅,岂不有遗意哉!张君文字间多用此诀。如说高宗杀长孙无忌,事至结尾方云太宗以兰陵公主园赏言者,其直百万,非好名也,事当然也。事的而句简,正与《审战》相类,正似作戏者一笑方散场。”等等。由上亦可认定,《百段锦》是一部典型的格法书。

由上述三书可知,宋元时期的古文、时文及节文评点本,或讨论文章格法,或直接以“格”立目,显然不能说是“巧合”,而是代表了文章研究方法的一种时代趋向或共识。


二、宋元文章学专著中的“文格”


陈绎曾是元代著名的文章学家。陈氏字伯敷,自号汶阳老客,约生于宋元之际,处州(今浙江丽水)人,侨居吴兴(今浙江湖州)。从学于戴表元(1244—1310),历官国子助教,以翰林监修预修《辽史》。他的文章学著作,清钱大昕《补元史艺文志》著录四种,除《科举天阶》失传外,其余三种(《文说》《文筌》《文章矜式》)流传至今,——而这三种,都是标准的“文格”著作。此略论前二种,因《文章矜式》从书题便知是讲“式”的,为格法书无疑,而其精髄已见前二书,可不论。

《文说》一卷,已收入《四库全书》,《提要》谓“乃因延祐复行科举,为程试之式而作”。有小序曰:“陈文靖公(俨)问为文之法,绎曾以所闻于先人者对,曰:一、养气;二、抱题;三、明体;四、分间;五、立意;六、用事;七、造语;八、(下)字。”全书即依此八事论述,每事名目后都有“法”字,即“养气法”“抱题法”等。显然,虽书名为“说”,而其内容正是“法”。如第三《明体法》:

颂宜典雅和粹;乐宜古雅谐韶;赞宜温润典实;箴宜谨严切直;铭宜深长切实;碑宜雄浑典雅;碣宜质实典雅;表宜张大典实;传宜质实,而随所传之人变化;行状宜质实详备;纪宜简实方正,而随所纪之人变化;序宜疏通圆美,而随所序之事变化;论宜圆折深远;说宜平易明白;辨宜方折明白;议宜方直明切;书宜简要明切;奏宜情辞恳切,意思忠厚;诏宜典重温雅,谦冲恻怛之意蔼然;制诰宜峻厉典重。

以上凡二十“体”(制、诰略有区别,此依原书合为一体)。在我国古代文章学研究中,文体研究是起步最早的课题之一,有着深厚的底蕴,早在曹丕《典论·论文》中,就有“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之说。严羽《沧浪诗话·诗体》郭绍虞释引许印芳《诗法萃编》本识语曰:“诗体繁颐,大概已具于此;其余体格,博览群书可知之。”则所谓“体”,指“体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风格”,而不是“体裁”。故陈绎曾所谓“典雅和粹”“古雅谐韶”“温润典实”等,皆指“体格”即文章风格,并以之为“法”。

又如第四《分间法》:

头起欲紧而重,大文五分腹二分头,小文三分腹一分头额。腹中欲满而曲折多,欲健而快。

尾结欲轻而意足,如骏马注坡,三分头二分尾。

凡文如长篇古律诗、骚、古辞、古赋、碑、碣之类,长者腹中间架或至二三十段,然其要亦不过作三节而已。其间小段间架极要分明,而不欲使人见其间架之迹。盖意分而语串、意串而语分也。

所谓“间”,即间架,指文章结构。“分间法”将文章分为头、腹、尾三部分,大文(长篇)的头、腹的比例为2:5;小文(短篇)为1:3。头与尾的比例则为3:2。这当然是相对的,但若有个相对的比例,写作者可以主动控制文章的篇幅,使内容更凝练,形式更协调,无疑会增加文章的精度和形式上的美感。

再如第五《立意法》:

景  凡天文、地理物象,皆景也,景以气为主。

意  凡议论、思致曲折,皆意也,意以理为主。

事  凡实事、故事,皆事也,事生于景则真。

情  凡喜、怒、哀、乐、好、恶、欲之真趣,皆情也,意出于情则切。

凡文体虽众,其意之所从来,必由于此四者而出。故立意之法,必依此四者而求之,各随所宜,以一为主,而统三者于中。凡文无景则枯,无意则粗,无事则虚,无情则诬。立意之法,必兼四者。戴帅初先生(表元)曰:“凡作文发意,第一番来者,陈言也,扫去不用;第二番来者,正语也,停之不可用;第三番来者,精意也,方可用之。韩子所谓“陈言之务去,戞戞乎其难哉”,其法如此。戴先生又云:“作文须三致意焉:一篇之中三致意,一段之中三致意,一句之中三致意。”先尚书云:“文章犹若理词状也,一本事,二原情,三据理,四按例;五断决。本事者,认题也;原情者,眀来意也;据理者,守正也;按例者,用事也;断决者,结题也。五者备矣,辞贵简切而眀白。”

陈绎曾视景、意、事、情为所有文体所共有的四个基本元素,立意时以其中之一为主,而统合其余三者于其中,缺一不可。

由此可见,《文说》虽规模不大,所讲又是科举时文,但所论仍不失精辟,所立之“法”也就是“格”,是足资参考的作文法式。

陈绎曾所著《文筌》(明初刻本更名为《文章欧冶》)八卷附《诗小谱》二卷(按:原书并未标“卷”,乃著录如此,实际上称“节”亦可),有至顺三年(1332)七月自序,称“悉书童习之要”,又谓“人之好于文者求之此,则鱼不胜食”云云,颇为自负。《四库提要》曰:“此编分为《古文小谱》《四六附说》《楚辞小谱》《汉赋小谱》《唐赋附说》五类。……此编本与《诗谱》合刻,元时麻沙坊本乃移冠《策学统宗》之首。”由此看来,陈氏所谓“文”包括了古文和辞赋。由于元代科举考古赋,故立《楚赋谱》《汉赋谱》二目,而以“唐赋”(唐代古赋)入“附说”,不谈律赋。

与《文说》相似,《文筌》也是一部专讲格法的著作。其体甚大,然多未展开,很像写作提纲,但言简意赅,仍不失为专书。我们先看他的《古文谱》七卷,其目录为:养气法、识题法、式、制、体、格、律。这里先看卷二“识题法”。“识题法”共讨论了四个问题:1、虚实;2、抱题;3、断题。所谓“虚实”,即虚题、实题,其曰:“古文一主于实,实题实做,虚题亦实做。叙事则实叙,议论则实议是也。时文亦主于虚,虚题虚做,实题亦虚做,只此是古文、时文分处也。”在拙著《宋元文章学》中,笔者以为,所谓“虚题”即虚构、抽象、含蓄或主观性较强的题目”,“实题”则反之。实做是古文,虚做是时文,——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认识、了解和区别古文、时文的法门。至于“抱题”,就是写作时紧扣题目,这是科举时文用书中特别强调的一点,即便是当今中学语文老师讲作文也不例外。第三项“断题”,包括“推鞠”“磨勘”“拟断”“处置”“详审”四个步骤,陈绎曾指出,这是“以题目做考功问罪之人,一一磨勘分明,方可运意下笔”。这其实就是前述《文说》中《立意法》所记“先尚书”(当为陈绎曾之父)所谓“文章犹若理词状”的意思。对于经常作论体文的人来说,作文如判案,大约都有相同的体会。

再举《古文谱》卷三“式”。所谓“式”,观其内容,即指行文格式,包括所谓“三纲十八目”。三纲为:一、叙事;二、议论;三、辞令。十八目,叙事凡二目:叙事、记事;议论凡十一目:议、论、辩、说、解、传、疏、笺、讲、戒、喻;辞令凡五目:礼辞、使辞、正辞、婉辞、权辞。任何文章,其行文不过叙事和议论两类。议论中的十一目,指议论的类别,如“议”为“切事情之实,议其可行者”;“论”为“依事理之正,而论其是非者”;“辩”为“重复辩析,以决是非之极致”;“说”为“平说其事可否,是非自见言外”,如此等等,可谓精细入微。至于“辞令”,显然指语言运用,如礼辞,指“尊卑上下礼法之辞,贵高下中节”;“使辞”,乃“使命往来传命致事之辞,贵简要而动中事情”;“正辞”为“法语禁人之辞,贵严峻切至,凛然可畏”;而“婉辞”则是“巽语讽人之辞,贵辞宽意切,使人自然动心,而不可派往怒”,等等。总之,下词用语必须讲究,方能准确地表情达意,——这些都是写作者应当遵循的法则。

以上两部分,我们从宋元时期几种有代表性的古文、时文评点本和文章学专著中,举例证明了文章格法类著作的客观存在。这就是说,在唐五代用格法研究诗歌之后,宋代学者又用格法研究文章学,他们虽没有使用“文格”这个概念,但实际上就是文格,这应该得到确认。事实上,“文格”不是什么怪物,讲文格也并非新发现,它不过就是用“格”“式”等术语标示各种文章写作法则、方法而已。对文章学著作中大量“文格”的出现,我们只能面对并进行研究,而不能视而不见。

本文刊于王水照、侯体健主编《中国古代文章学的阐释与建构》,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3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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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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