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光清:十八大以来党对网络社会治理的探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35 次 更新时间:2017-03-15 16: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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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光清 (进入专栏)  

  

   [摘 要]坚持党的领导、政府引领、多方参与,是十八以来中国网络社会治理的基本经验。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关于网络社会治理的理论创新、战略规划和领导体制改革等方面。政府发挥统筹引领作用,不断推进依法治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加强了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党的领导和政府引领下,各部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充分调动多种治理主体参与网络社会治理过程的积极性。当前,网络社会领域发生了明显的、积极的变化,总体向好,正能量充沛,支持拥护党和政府的声音不断聚集壮大。但是,网络社会仍然存在许多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网络社会治理。

   [关键词]网络社会;网络社会治理;国家治理

  

   十八大以来,中国网络社会治理取得了较好成效,党和政府在理论与实践上对网络社会治理进行了深入探索,网络社会治理的理念和手段都有所创新,并已经初步构建起了法治管理、行政监督、市场调节、技术管控、行业自律、公众监督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网络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党的领导、政府引领、多方参与,是近年来中国网络社会治理的基本经验。

   一、党的领导是网络社会治理的政治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是正确处理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确保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的重要保证。在网络社会治理中,中国共产党在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领导主要具体体现在关于网络社会治理的理论创新、战略规划和领导体制改革等方面。

   第一,关于网络社会治理的理论创新。2012年11月,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就明确指出: “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1]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就网络社会治理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发表了许多重要论述,提出了许多具有原创性和时代性的重要观点,形成了关于网络社会治理的一系列新理念和新思想。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从思想上开始破除传统的统治思路,在国家政策层面向治理理念转变,并把治理理念运用到了网络社会治理领域。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这是中国共产党由传统统治理念向现代治理理念转变的重要标志,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2016年10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进行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指出,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这是将治理理念运用到网络社会治理的明确表述。

   中国共产党也认识到了互联网对于国家治理的作用,并要求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国家治理,强化互联网思维。习近平指出,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利用互联网扁平化、交互式、快捷性优势,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用信息化手段更好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我们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信息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要发挥其在这个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要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电子政务,构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通信息壁垒,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更好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 [3]

   针对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关系问题,习近平提出了“网上网下两个同心圆”的重要命题。2016年1月29日,习近平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指出:“人心向背、力量对比决定事业成败”,强调“形成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的同心圆”。 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同心干,需要全国各族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习近平强调:“凝聚共识工作不容易做,大家要共同努力。为了实现我们的目标,网上网下要形成同心圆。什么是同心圆?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动员全国各族人民,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4]可以说,“网上网下两个同心圆”的重要命题是网络生态治理的重要出发点。

   习近平特别重视网络生态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习近平指出,互联网已经成为今天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西方反华势力妄图以这个“最大变量”来“扳倒中国”,我们在这个战场上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这个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现在看来,必须要把网上斗争作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重中之重和当务之急,高度重视起来,抓紧干起来,讲究战略战术,坚持下去,久久为功。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要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习近平指出:“管好用好互联网,是新形势下掌控新闻舆论阵地的关键,重点要解决好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 [5]

   习近平多次指出,我国已是网络大国,要做网络强国,并特别强调要加强网络社会治理,使网络空间明朗起来。他指出:“随着新媒体快速发展,国际国内、线上线下、虚拟现实、体制外体制内等界限愈益模糊,构成了越来越复杂的大舆论场,更具有自发性、突发性、公开性、多元性、冲突性、匿名性、无界性、难控性等特点。” [6]他强调:“要教育引导广大网民遵守互联网秩序,增强辨别是非、抵御网络谣言的能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7]

   习近平也非常重视推进网络强国战略。2016年10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进行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加快推进网络信息技术自主创新,加快数字经济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加快提高网络管理水平,加快增强网络空间安全防御能力,加快用网络信息技术推进社会治理,加快提升我国对网络空间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朝着建设网络强国目标不懈努力。

   第二,关于网络社会治理的战略规划。十八大以来,党在网络强国战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互联网+行动计划、大数据战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清晰的战略规划。

   2014年2月27日,习近平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讲话中,提出了建设网络强国的目标。习近平强调,要制定全面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研究发展战略,下大气力解决科研成果转化问题。要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让他们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成为信息产业发展主体。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习近平强调,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要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步推进,向着网络基础设施基本普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信息经济全面发展、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的目标不断前进。

   2014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习近平强调,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是一项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阵地的战略部署。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三五”规划纲要都对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大数据战略等作了部署。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正式将“网络强国战略”写进《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拓展网络经济空间的规划建议。该建议提出,要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开展网络提速降费行动,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各行业全面融合渗透,构建万物互联、融合创新、智能协同、安全可控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

   第三,关于网络社会治理的领导体制改革。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网络和信息安全牵涉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面临的新的综合性挑战。正是基于对网络安全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 [8]

   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由习近平亲自任组长,成为中国互联网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习近平指出:“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要发挥集中统一领导作用,统筹协调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制定实施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不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9]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成立,从战略上解决中国过去互联网管理体制存在的政出多门、职能交叉、权责不一、协调不畅等弊端,开启以国家意志对网络空间进行统一规划和系统治理的新时代。这对于加强网络社会治理无疑能够发挥重大作用,也显示出中国在保障网络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推动信息化发展等方面的决心。

   二、政府引领是网络社会治理的主导力量

   政府发挥统筹引领作用,不断推进依法治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是网络生态治理取得成效的重要经验之一。

   第一,积极推进网络生态治理法治化,加快互联网领域立法进程。网络时代的来临正在深刻改变传统社会的交往模式,如何在制度建设、立法保护、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条件下推进网络生态治理法治化,促进网络生态健康发展,是当前中国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一方面,在近年来制定或修订的《统计法》、《档案法》、《测绘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法律中分别规定了一些与网络信息活动有密切关系的内容;另一方面,相继颁布了一大批有关网络方面的专门立法、司法解释和其他规定。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制订或通过了不少关于网络生态治理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有关网络治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并发挥了较好的治理作用。

特别重要的是,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2016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是中国网络生态治理的基础性法律制度,对网络运行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领域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范。这部法律既填补了中国关于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空白,强化了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又可以起到统领网络安全各领域的工作,是中国在依法治网方面的重大进步。(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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