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行之:安元鼎:权力黑化的一个标本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289 次 更新时间:2015-08-10 09:14

陈行之 (进入专栏)  

 

作者注:此乃旧文,当时在其他网站发出了,未及在“爱思想”发出,现予以补发。

 

1

报载,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在京设立多处“黑监狱”,以关押、押送到京上访者为主业,目前已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拘禁和非法经营”两项罪名立案侦查,安元鼎董事长和总经理被刑拘。

相对于我神州大地每天都在发生的离奇事件,这个案件并不特殊,特殊的是此案件当事方安元鼎与各地方政府复杂暧昧的关系。据报道,“警方在位于小红门南四环东路上的安元鼎接待中心总部查到了该公司与各地方政府签订的《委托书》和《特保护送服务合同》,”根据“委托书”和“服务合同”,安元鼎与各地方政府事实上已经形成了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是什么关系呢?雇佣关系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打一个比方:某写字楼雇佣保安公司,写字楼一方把自己的意图——保证在写字楼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委托给保安公司,保安公司除了履行劳务约定之外没有自己的意图。还可以打一个比方:一个被情妇敲诈的市长,雇佣杀手去杀害有可能使他陷于灭顶之灾的情妇(情妇掌握市长大量贪污腐败证据),那么,市长委托给杀手的“劳务”很简单,就是杀人,被杀者和杀手之间并没有任何形式的爱恨情仇。这就是说,在雇佣关系所形成的事件中,雇佣者意图是决定性的因素,被雇佣者除了履行劳务合同规定的义务并赚取利益之外,没有或者说很少有专属于自己的意图,他所有特定的行为都只是雇佣者意志的延伸。

现在我们回到安元鼎事件。如上所述,“警方在位于小红门南四环东路上的安元鼎接待中心总部查到了该公司与各地政府签订的《委托书》和《特保护送服务合同》。”在我看来这两句话要比所有案情细节都当紧,因为它明晰了一种关系,即:根据安元鼎公司“与各地政府签订的《委托书》和《特保护送服务合同》”,安元鼎公司与“各地政府”事实上已经形成了雇佣关系,安元鼎公司的所作所为不过是“各地政府”意图的延伸,他们所犯罪行不过是对合约义务的一种履行。

指出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有了这层关系,案件的主体发生了改变。

发生了什么改变呢?

我们还是延续比方:杀手如约把市长的情妇杀死在某小区豪华单元房里面了,英勇善战的警察同志根据监控录像很快把那个凶残的家伙抓到了,结果发生了如下审讯——“你跟死者什么关系?”“没关系,我不认识她。”“那你为什么要杀她?”“是市长雇我杀她的。”“小子!别他妈跟我来哩哏楞,什么他妈市长雇你的?你他妈完全是为了劫财劫色才杀了她,你他妈……”“我有证据,”杀手呈上《委托书》,指着隐含在其中的条款,“我就是根据这才把她杀死的,我事先拿了市长10万块钱,市长答应事成之后再给我20万块……”

警察脸色凝重了起来——他知道,案子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他必须向上级汇报,把市长作为主犯纳入本案了。我想,这应当是常识。

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安元鼎公司“与各地政府签订的《委托书》和《特保护送服务合同》”,就像我已经说到的那样,其他殴打上访人员、“黑监狱”非法关押以及强行遣返之类都是这种合约的结果,那么,“各地政府”理应成为本案的主犯,侦查方向应当迅疾调整到犯罪主体“各地政府”方面去,一丝一缕地查清他们是在什么情况下以什么条件与安元鼎公司签订“《委托书》和《特保护送服务合同》”的,一丝一缕地查清究竟有哪些个地方政府哪些个机构哪些人参与了这桩案件,该拘留的拘留,该审讯的审讯,该逮捕的逮捕,检察机关也应当适时介入,尽早对有关机构和有关人员提起公诉,该判刑的判刑。

可是直到现在,我们也没有看到侦查方向“各地政府”延伸,没有看到“各地政府”有什么人被拘留或者逮捕,更没有看到检察机关介入,准备起诉作为犯罪主体的“各地政府”。所以,直至今天,神奇的事件也就继续神奇,据说网络开始屏蔽“安元鼎”三个字了,我们不知道事情会以何种方式了结。

2

据说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正意气风发地走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到处莺歌燕舞,形势大好,不是小好;各个地方政府正在为建设小康社会呕心沥血地工作,人民欢欣鼓舞热血沸腾涕泪滂沱感恩戴德党和政府带来了好日子,赴京上访人员怎么还是层出不穷呢?“各地政府”怎么就会雇佣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来对付柔弱得不能再柔弱的访民呢?

这里大有文章。

为了把问题搞清楚,我们到历史深处走一走。

中国的明朝(1368年-1644年)是特务情报机构设置最为繁复、对社会控制最为严密的封建王朝。明代不仅有十二监四司八局总称二十四衙门一整套国家机器,还有很多直属于皇帝与专权宦官的监察、刑狱系统,包括锦衣卫、东西厂、镇抚司狱这样的特务情报机构。这类系统有自己的军队、监狱,又直接向皇室负责,基本上贯穿于整个明朝统治始终,是控制和残害人民的主要邪恶力量。

锦衣卫是皇帝的侍卫机构,前身为太祖朱元璋时所设御用拱卫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十五年设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锦衣卫专事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负责侦查国内外情报,直接对皇上负责,拥有逮捕任何人并进行秘密审讯的权力。

东厂是明成祖为了恢复和加强锦衣卫于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设立的特区情报机构,由宦官提督但任首领。东厂的权力在锦衣卫之上,只对皇帝负责,可以不经司法机关批准随意监督缉拿臣民;东厂还负责监视政府官员、社会名流、学者等潜在的政治力量,有权将监视结果直接向皇帝汇报,在得到皇帝的授权后,东厂可以逮捕和审讯担任政府高级官员或者有皇室贵族身份的反对派,而地位较低的政治反对派,东厂则不必上报,对其进行直接逮捕和审讯。

镇抚司狱是明太祖时建立的诏狱,其后亦由宦官负责,明代臭名昭彰的刘瑾、魏忠贤等专权宦官,大多倚靠锦衣卫、东西厂、镇抚司狱之类带有特务性质的专设监察机构陷害、诬杀正直大臣,残害无辜的百姓。

锦衣卫、东厂和镇抚司狱之类特务机构不仅异己于江山社稷,在一定条件下也异己于皇帝,更异己于之人民群众,是一股统治者豢养的极为阴鸷残暴的反动力量,上至藩王宰相,下至平民百姓,都处于他们的监视控制之下,稍有拂逆,便家毁人亡。《明史》记载,东厂、锦衣卫对异见人士和民众所用刑具繁多,折磨人的手段也无所不用其极,所谓“幽絷惨酷,害无甚于此者,太祖时,天下重罪逮至京者,收系狱中,数更大狱,多使断治,所诛杀为多。”

两相对比,我们会发现,安元鼎之类的所谓保安公司,已经具备锦衣卫和东厂的雏形特征——首先,它不是与统治力量作对的造反组织,例如李自成的农民起义军,相反,它与统治力量有着千丝万缕的政治、经济、文化的联系,是一支直接从统治机构获得政治支持和经济支持的带有准政府机构性质的非法组织;其次,他们施虐的对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人群(例如因为露富而遭抢劫的人、因为走夜路被强奸的妇女),而是被不正常政治进程挤压到访民道路上的人民群众,这就是说,安元鼎之类的非法组织用暴力手段所作的“截访”,具有明确的政治目标,这个政治目标就是:在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大有爆炸之势的今天,以暴力手段阻断访民的政治诉求,干净彻底地褫夺访民的公民权利,以达到所谓的“社会和谐”。

一个普通的犯罪组织需要这样的政治目标吗?显然不需要。你很难想象一个趁夜色在小树林里强奸妇女的罪犯是为了褫夺这个妇女上访的诉求,更难以认定这个流氓心里怀揣着崇高的为了社会和谐的目标。按照案件的一般推理原则——谁能够从案件中得到好处——进行推断,很显然,需要这种政治目标的不会是一般意义上的刑事犯罪分子,只能是某种政治力量,在这个事件当中,就是报纸新闻中透露的“各地政府” 。

那么,“各地政府”为什么会从“社会稳定和谐”中得到好处呢?

我们就来说一说这件事。

3

下面引用报纸报道——

近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举行了首届“清华社会发展论坛”,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在会上发布了《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报告,提出了“新的稳定思路”。报告说,目前中国社会出现了“越维稳越不稳”的怪圈,对此,课题组专家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悖论,除了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现实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增加的客观原因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现有维稳思路和模式的缺陷。”报告显示,近年来,随着“维稳基金”在各级政府中的普遍设立,“花钱买平安”的“权宜性治理”方式也普遍起来,就是所谓“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凭负责官员的个人判断,其所体现出的政府行为明显缺乏原则性和规范性,“往往忽视、扭曲甚至排斥法律的作用”。

报告指出,这一恶性循环也表现在,“民众被提供了一种误导性的预期:如果你想让你的问题得到解决,就得制造点‘威胁稳定的事端’;如果你连‘稳定’都不会威胁,你的问题就别想得到解决。”一些群体或个人只能采用法律外的方式、甚至暴力来表达和发泄不满,也就是俗称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导致社会矛盾越加激烈。一些权益受侵犯者一旦进入维权过程,就等于踏上一条“不归路”,他们又成为地方政府眼中“不稳定”现象的“职业制造者”。报告分析,目前我国的维稳工作方式,在更大程度上可称为“运动式治理”模式。“面对表现形式比较激烈的社会冲突时,一些地方政府往往轻率地把警力推到第一线。这不仅无助于矛盾化解,有时反而引火上身,造成警民对立、干群对立,使政府处于敏感而脆弱的位置。”而现有维稳模式又需要大量人力、财力投入。报告指出,由于“零指标”和“一票否决”的巨大压力,地方政府不得不扩大编制增设“维稳办”、“综治办”等机构,只要进入“敏感时期”或者遇到“敏感事件”,就大规模动员,各个部门齐上阵“力保辖区平安”。报告表明,甚至在一些地方,维稳已经对政府日常工作造成冲击。“一切都要给维稳让路”,是不少地方出现过的行政实况。

据今年两会上的国务院报告,2009年我国公共安全方面的财政支出增加了16%,而今年8.9%的增幅已超过国防开支增幅,总金额亦逼近后者,将高达5140亿元人民币。课题组专家认为,“如果不改变现有的维稳工作方式,维稳成本无疑将会成为各级地方政府和社会的一个日益沉重的负担。”报告指出,目前这种维稳行为方式,“不仅严重增加成本,而且会破坏全社会的是非观、公正观等价值理念,在道德正义上削弱了政府形象,非但不能促进社会公平,反而加速了社会基础秩序和社会价值体系的失范”。

我提请读者注意三点——

一、正是因为“随着‘维稳基金’在各级政府中的普遍设立,‘花钱买平安’的‘权宜性治理’方式也普遍起来,就是所谓‘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 ,所以才发生了“各地政府”与安元鼎保安公司“签订《委托书》和《特保护送服务合同》”的事情。“各地政府”与安元鼎形成的雇佣关系在经济意义上体现为:“每个人每关一天,地方政府要付给安元鼎200元伙食费”,没被遣送回原籍一个人,当地政府即给安元鼎支付3万元,这些来往钱款“绝大多数不通过公司账目,而是直接走现金,账目不明晰”。这几年安元鼎业务发展迅速,2007年全年营业收入仅为861.93万元,到了2008年,这一数字即变为2100.42万元,其业务范围甚至延伸到上海、成都等地。

二、正是因为“一些权益受侵犯者一旦进入维权过程,就等于踏上一条‘不归路’,他们又成为地方政府眼中‘不稳定’现象的‘职业制造者’”,这样,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安元鼎保安公司也就应运而生,获得治外法权,可以随意从事绑架、拘禁、暴力伤害、猥亵妇女、敲诈勒索等有组织犯罪行为。这意味着“各地政府”与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安元鼎保安公司形成了某种利益共同体,安元鼎有了准权力组织的神圣油彩。

三、据安元鼎保安公司官方网站披露,该公司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批准,是所谓“特许保安经营企业”。短短六年时间,目前拥有3000余名保安的安元鼎保安公司取得了一系列骄人业绩——2007年获得由人民日报社等12家单位联合授予的“中国保安服务十大影响力品牌”;2008年被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评选为A级安保企业。

为什么单独提请读者注意以上三点呢?

这是因为,安元鼎从机构性质、运作方式、罪行特点等方面拉近了与明朝锦衣卫、东厂的距离,安元鼎是一个21世纪中国不正常政治过程中的一个丑陋怪胎,是国家政权雇佣和鼓励、支持、纵容的非法特务情报组织。

指出这一点至关重要。

从办案过程来看,目前权力者和有关机构正在竭力回避和否认这一点,我们担心这个案件最后归于流产,真正的罪犯——“各地政府”——将逍遥法外,是有可能,非常有可能的。

4

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我们很理解“维稳”的重要性,但是为了“维稳”竟然要投入如此巨大的人力物力,却是我们没有想到的。我这里有一条未经证实的消息:英国每日电讯报道:一位中国警察的头目说在一个仅有40万人的偏远郊县就有 12000“线人”来维稳,一位管理者承认中国确实存在一个巨大规模的监控网络。56岁的刘兴臣是内蒙古开鲁县的县长助理,他说他有一个巨大的线人网络可以对人群中的任何异议和反抗都保持“高度敏感”。在新华社对刘兴臣的访问中,刘先生解释了他所在的县是如何“快速准确第发掘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每一位警察或协警,都必须在他所管辖的社区、村庄、工作单位或是别的地方培养至少20位线人,负责刑侦、经侦、国安部门、公共安全信息监管单位以及其他部门,每人都要发展至少5个眼线,全县的线人加起来超过10000名。”有专家称,在中国诸如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或西藏、新疆之类不安稳地区,特务数量还要多。从开鲁县的特务人数可以推测出中国全国至少有3900万线人,占到了总人口的3%。我们来做一个对比:据说前东德在共产主义的统治下,占民众人口2.5%的人是国家安全部秘密警察的线人,这意味着我们的线人总数在国民中所占比例已经超过了前东德。

用崔健的歌词表达我们的感受:“不是我不知道,这世界变化快!”

我们坚如磐石的祖国怎么就会变得如此虚弱呢?勤劳善良的中国人民怎么就会变得如此刁钻,到处都需要警察和特务来防范呢?这里边有哪些耐人寻味的东西呢?

我们还是来说前东德。

前东德极权主义政权倒台以后,统一以后的德国国会公开了前东德秘密警察和“线民”共同制造的“秘密档案”。这批有史以来最庞大的案卷,总共21亿2千500万页,重达625吨,如果一页接一页拼接,长达125英里。我不列举东德民众在秘密警察监视下没有自由的生活和他们遭受的野蛮迫害,因为如果这样的话,文章篇幅会拉得很长,我只指认一个事实:几乎每一个东德人都能够从这125英里长的“秘密档案”里找到自己的“位置”,那里有关于这个人从思想信仰到生活习惯、从人生履历到交友范围、从写在纸张上的只言片语到某个会议上的表态发言的极为详细的纪录!我看到过一份资料,在柏林墙倒塌前的30年时间里,前后竟有600多万人被秘密警察建立过秘密档案,其总数超过东德总人口的1/3,平均每天有8个人被以“破坏国家安全罪”逮捕!

假设你就是被秘密警察建立秘密档案的人,假设你也曾被一种黑暗力量跟踪,它了解你的全部弱点,它甚至了解你在床上干的事情,它随时都可以像野兽一样扑上来把你撕碎……你难道不感到恐惧吗?

恐惧,这是不合理政治导致的政治恐惧,这是阿伦特所说的极权主义造成的恐惧,它深入骨髓,破碎我们的心灵,它让我们失去人的本相,成为没有生命没有灵魂的孤魂野鬼,我们就在它所制造的荒原中孤独地徘徊,在这个冰冷黑暗,到处都是坎坷到处都是悬崖到处都是陷阱的荒原上,你得不到任何援助,你绝对虚弱,绝对孤独,绝对恐惧……这不是文学方式的危言耸听,事实上,在任何一个社会中,秘密警察一旦成为被国家权力鼓励和怂恿的政治势力,对于这个社会来说,就一定会成为对所有社会成员的巨大威胁——被威胁的不仅仅是你,所有政治家、思想家、知识分子、工人、农民,甚至包括秘密警察、特务、线人本身,也都是被威胁者。

社会成为一个不断吞噬自己躯体的怪物。

5

国家的确需要稳定,但是,稳定不是靠所谓“维稳”就能够维护出来的,它必须来源于人民对国家政权的认同和支持,来源于每一天所过的生活是否觉得安全,来源于灵魂深处是否隐藏着对权力的恐惧,来源于心灵间是否因为巨大的社会不公而升腾着愤怒。

如果国家像一个人那样具备正派的品格,那么,它首先要解决的并不是对防民的防范和压制,它会寻找造成防民的原因,譬如直至今天也还没有出台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至今没有出台的房屋拆迁条例,至今没有着手解决的“三公”消费问题……在社会矛盾空前尖锐的今天,与其雇佣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安元鼎之类的非法恐怖组织维稳,倒不如向人民借力,真的而不是假的开始政治改革进程,消除掉造成人民不满的原因。

在任何一个国家,如果权力黑化为与人民对峙的力量,如果权力不再倚仗人民的支持,而是倚仗恐怖组织的恐怖手段,这个国家一定会面临巨大的政治风险和社会风险。历史的经验无情地告诉我们:凡是倚仗秘密警察和非法的社会力量压制社会的国家,都是短命的。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这不是闹着玩的。

好在安元鼎正在被查处,至于权力者是否会从它联想到锦衣卫和东厂,是否会联想到东德的秘密警察和线人,是否会认为这是一桩权力黑化的案件,是否会把“各地政府”作为本案主犯追究政治和刑事的责任,我们不敢抱什么奢望。

(20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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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张容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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