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雪林:沈从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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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雪林  


五四运动以后的六七年中,北方有几个作家颇引起读者的注意,而使得一群青年读者特别倾倒的则推那个年龄最轻而出身又有些奇异的沈从文了。这是一个以作品产量丰富迅速而惊人的作家。屈指他自从事文艺生活以来,至今不过八九年光景,而单行本著作,已有《入伍后》,《蜜柑》,《好管闲事的人》,《阿丽思中国游记》,《旧梦》,《一个天才的通信》,《阿黑小史》,《都市一妇人》,《虎雏》,《石子船》,《山鬼》、《龙朱》,《神巫之爱》,《旅店及其他》,《篁君曰记》,《长夏》,《一个女剧员的生活》,《老实人》,《十四夜间》,《从文子集》,《沈从文甲集》,《记胡也频》,《月下小景》等20余种;零星发表于报章杂志者如记《丁玲女士》,《湘行散记》,《边城》等也还有十来种。我们现在将他的作品总括起来则有以下的四类:1、军队生活,2、湘西民族和苗族的生活,3、普通社会事件,4、童话及旧传说的改作。

现在先论他第一类作品。沈从文是当兵出身的,所以熟稔军队生活。像《入伍后》,《会明》,《传事兵》,《卒伍》,《夜》,《虎雏》,《我的教育》等篇所写人物都以军人为典型。所记事迹也不过是军队间曰常发生的琐屑。像《我的教育》那篇描写自己少时混迹军队的生涯,每曰除上操以外,无非看审土匪,看杀头,看捉逃兵,或在修械所看工人修械。情节原平淡无奇,不过我们读着时很感觉得一种新鲜趣味。这因为我们普通人生活范围仄狭,除了自己阶级所能经验的以处,其他生活便非常隔膜,假如有一个作家能于我们生活经验以外,供给一些东西,自然要欢迎了。

所谓富于“异国情调”的诗歌小说得人爱好,也是一个道理。但沈氏在军队中所处地位,似乎比一般士兵优异。据《卒伍》那篇自述,他是在一个亲戚军官领率的队伍中当学习兵,与营长连长儿子同居一处,正如世俗所讽嘲的“少爷兵”的资格是。他没有受过刻苦的训练,没有上过炮火连天惊心动魄的战线,也没有经验过中国普通士兵奸淫杀掠升官发财的痛快,也没有经验过他们饥渴劳顿流离琐尾的惨苦。所以所写军队生活除了还有点趣味之外,不能叫人深切的感动。近来有一位署名黑炎的所著《战线上》,颇为文坛所称道。他的军队生活经验较沈氏丰富,所以他虽显明地受了沈从文这类文字的启示写成,却有出蓝之誉。韩侍桁批评沈从文这类文字道:“带着游戏眼镜来观察士兵的痛苦生活,而结果使其变成了滑稽。”这话说得似乎不大公允。士兵生活诚然是痛苦的,但也有很舒服的。沈氏所过军队生活,原属于后者一类,教他怎样捏造呢?黎锦明有《水莽草》,《黄药》等篇,论者谓足以表现湘西的地方色彩。但黎氏以写故事为首要目的,表现地方色彩为次要目的,所以成功不大。至于沈从文则不然。他的《旅店》(一名《野店》),《入伍后》,《夜》,《黔小景》,《我的小学教育》,《船上》,《往事》,《还乡》,《渔》,对于湘西的风俗人情气候景物都有详细的描写,好像有心要借那陌生地方的神秘性来完成自己文章特色似的。有些故事野蛮惨厉,可以使我们神经衰弱的文明人读之为之起栗,像《夜》的那篇写自己少时混迹军队时和同伴四个军人寄宿某老人家,各讲自己离奇的经历。一个同伴说自己从前曾和一个在沙罗寨的苗族妇人恋爱。妇人虽黑却甚美丽,她的丈夫是一个巫师。这军人每夜必邀一个朋友去那巫师屋后树林中与妇人相会,有一夜因为有点事不得早脱身,便使朋友先去通知妇人,自己事毕立即赴约:

到了那里,凭借月光,看到妇人同朋友在一株大树下搂在一处,像没有知道他会来,心中非常气忿。走拢去一看,才吓慌了,原来两个人皆为一个矛子扎透了胸脯,矛尖深深的固定在树上,两人皆死了。他不由得惊喊了一声。那个凶手,那个头缠红巾同魔鬼常在一块的怪物,藏在林里阴惨的笑了。像一个鸱枭,用那诅人的口,向他说:“狗,回到你营里去告诉他们,你那懂风情的伙伴,我给他一矛子永远把他同妇人连在一块儿,这是他应得的一种待遇。”他先是为那奇突的事情所恐怖,到后来是为这暗中的嘲弄所愤怒,且明白那伙计是在一种误会中代替了自己遭了这苗人的毒手,他就想跑进深林去找寻这个东西。但是,进去时,已经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他走回营去报告时,这人家已起了火,火焰烛天,这火就是巫师放的,他完全明白。

又像《渔》的那一篇写两个家族间械斗的情形道:在田坪中极天真的以相互流血为乐,男子向前作战,女人则站到山上呐喊助威。交锋了,棍棒齐下,金鼓齐鸣,软弱者毙于重击下,胜利者用红血所染的巾缠在头上,矛尖穿着人头,唱歌回家,用人肝作下酒物,此尤属诸平常的事情。最天真的还是各人把活捉俘虏拿回,如杀猪把人杀死,洗刮干净,切成小块,用香料搀入,放大锅中把文武火煨好,抬到场上,一人打小锣,大喊吃肉吃肉,百钱一块。凡有呆气汉子不知事故想一尝人肉走来试吃一块,则得钱一百。然而更妙的却是在场的一端也正如此喊叫,或竟加钱至二百文。在吃肉者大约也还有得钱以外,在火候咸淡上加以批评的人。

据说湘西沅水上游,和川黔边境一带有许多苗瑶民族和汉族杂居在一起,惟其生活习惯与我们大不相同。沈从文是湘西人,又曾在黔边军队混过几年,对于苗族生活比较别人多知道一些,故他的作品关于苗族生活的描写要占一部分。这种描写,许多人称为作者作品特具的色彩,也似乎为作者自己所最得意,观其常引“龙朱”二字可知。但以我个人的观察,则较之湘西民族生活之介绍似逊一筹。我们现在以《龙朱》与《神巫之爱》为例。这两篇故事大致仿佛,可说是姊妹篇。龙朱与神巫同是苗族中的美少年;同为许多青年妇女所倾心而庄矜自持;后来同为一个极美少女所感而陷入情网;同有一个愚蠢而颇具风趣像DonQuixote里的山差邦诧的奴仆。故事是浪漫的,而描写则是幻想的。特别对话欧化气味很重,完全不像脑筋简单的苗人所能说出。像《神巫之爱》里五羊知道主人思慕某女郎,自愿充媒介人而主人不许时的一段对话:

仆:“主人,差遣你蠢仆去做你所要做的事吧,他在候你的命令。”

主:“你是做不到这事的,因为我又不愿意她以外另一人知道我的心事。”

五羊喋喋不已,坚欲充任斯役,主仆又有一段对话:主:“你舌头的勇敢恐怕比你的行为大五倍。”

仆:“主人,说金子是在火里炼得出来的,仆人的能力要做去才知道。”

神巫既见所思慕的女子呈现于前,便向她求爱道:“我的主人,昨夜里在星光下你美丽如仙,今天在曰光下你却美丽如神了。……神啊,你美丽庄严的口辅,是应当为命令愚人而开的,我在此等候你的使唤。我如今是从你眼中望见天堂了。就立刻入地狱也死而无怨……我生命中的主宰,一个误登天堂用口渎了神圣的尊严的愚人行为如果引起了神圣的憎怒,你就使他到地狱去吧。”

作者原想写一个态度娴雅辞令优美的苗族美男,然而却不知不觉把他写成路易十四宫庭中人物了。又苗族男女恋爱时喜作歌辞互相唱和,其歌辞虽非我们所能知,但想也不过和《楚辞九歌》,《巴俞欠舞歌》,六朝民间乐府,刘禹锡所拟《竹枝词》;以及今曰所采集的《蜓歌》,《狼情歌》,《岭东恋歌》,《客音情歌》大同小异。不意在沈从文笔下写来,却都带着西洋情歌风味。像神巫所唱:瞅人的星我与你并不相识,我只记得一个女人的眼睛,这眼睛曾为泪水所湿,那光明将永远闪耀我心。

又:

天堂门在一个蠢人面前开时,徘徊在门外这蠢人心实不甘;若歌声是启辟这爱情的钥匙,他愿意立定在星光下唱歌一年。

本来大自然雄伟美丽的风景,和原始民族自由放纵的生活,原带着无穷神秘的美,无穷抒情诗的风味,可以使我们这些久困于文明重压之下疲乏麻木的灵魂,暂时得到一种解放的快乐。我们读到这类作品,好像在沙漠炎曰中跋涉数百里长途之后,忽然走进一片阴森蓊郁的树林,放下肩头重担,拭去脸上热汗,在如茵软草上躺了下来。顷刻之间,那爽肌的空翠,沁心的凉风,使你四体松懈,百忧消散,像喝了美酒一般,不由得沉沉入梦。记得从前读过法国19世纪大作家夏都伯里阳(F.A.Chateaubriand)的名著《阿达拉》(Atala)、《海纳》(Rene)等关于美洲北部未开辟时土人生活的描写,颇感此等妙趣。但夏氏曾亲赴美洲游历,对北美蛮族的风俗习惯曾下过一番研究功夫,所以其书虽然富于浪漫气氛,实非向壁虚造的故事可比。至于沈从文虽然略略明白一些“花帕族”、“白面族”的分别;能够描写神巫做法事的礼仪;哪能够知道他们男女恋爱时特殊的情形。

而他究竟没有到苗族中间去生活过,所有叙述十分之九是靠想象来完成的。许多地方似乎从希腊神话,古代英雄传说,以及澳洲、非洲艳情电影抄袭而来,虽然另有用意——解释见后——初读尚觉新奇,再读便味如嚼蜡了。最近发表的《月下小景——新十日谈序曲》,还是以苗族中间英雄美人做题材,意境也没有超过《龙朱》和《神巫之爱》,不过篇幅很短,所取又是散文诗体裁,使读者陶醉于故事的凄厉哀艳的情绪之中,不暇去苛求它的“真实性”,以文笔论,这倒可算沈从文一切苗族生活介绍之中最优秀的一篇。

关于第三项作品题材,极为复杂,以中上阶级而论则报馆的编辑,官厅的小科员,大学教授,大学男女学生,亭子间里潦倒文士,官僚,军阀,资本家,土豪,下台后终朝拜佛念经而又干着男女秘密勾当的政客,假作正经暗地养着姘夫的太太,争妍取怜妖淫百出的姨太太,骄贵如太子公主的少爷小姐……都曾在他的文中字间留下了一幅剪影。以下等阶级而论则像船夫,厨子,仆役,草头医生,小店主,边城旅店的老板娘,私娼,野鸡,荒村的隐者,老农夫,小贩子,运私者,木匠,石匠,建筑工人,猎人,渔夫,强盗,土匪,兵士,军队中的伙夫,勤务兵,刽子手……也曾在他作品中当过一度或数度的主角。不过作者对于写作题材虽然这么“贪多”,而他的人生经验究竟不怎样丰富,他虽极力模拟他们的口吻,举止;解剖他们的气质,研究他们职务上的特别名称,无奈都不能深入。他所展露给我们观览的每个人物,仅有一副模糊的轮廓,好像雾中之花似的,血气精魂,声音笑貌,全谈不上。我们若把茅盾的《春蚕》,《林家铺子》,丁玲的《法网》,《水》;鲁迅的《风波》,《祝福》,《阿Q正传》等篇,和沈从文作品并读,便可以辨别出写作工力的差异来。这就是说茅盾等人的作品好像一股电气震撼读者心灵,沈从文的作品,则轻飘飘地抓不着我们痒处。

童话有《阿丽思中国游记》上下两卷。这是根据英国加乐里(carroll)《阿丽思漫游奇境记》而写作的。上卷写阿丽思与兔子约翰傩喜先生到中国游历,发现中国许多腐败情形。下卷则写阿丽思由上海大都市到了他湘西的故乡,看到湘西许多野蛮风俗。这是沈氏著作中最失败的作品,内容和形式都糟。正如他自己序文中所说:“我不能把深一点的社会沉痛情形融化到一种天真滑稽里,成为全无渣滓的东西,讽刺露力乃所以成其浅保”又说:“在本书中思想方面既无办法,要救济这个失败,若能在文字的美丽风趣,好好设法,当然也可以成为一种大孩子读物。可惜这个又归失败。蕴藉近于天才,美丽是力,这大致是关乎所谓学力了。”这算是他还有自知之明的话。新近称为改变作风的《月下小景》——原名《新十曰谈》——体裁模仿意大利的卜伽丘的《十曰谈》,借一群偶然聚集某处的旅客,在消遣漫漫长夜或无聊光阴的方便谈出一个个故事来。题材取之唐释玄晖所撰《法苑珠林》中《知度论》,《大庄严论》,《生经》,《长阿含经》,《树提伽经》,《起世经》,《五分律太子须大拿经》,《杂比喻经》等。或把不完全的故事写成完全;或把几个并非同出一经的小故事连缀一处成为一个大故事;或把故事中人物性格改变了赋以现代人的灵魂血肉。里面如《扇陀》,《慷慨王子》,《寻觅》,《一个农夫的故事》,《爱欲》,写得都很动人。不过作者存心模仿《十曰谈》体裁,把每个美丽如诗的故事,放在骡马贩子,珠宝商人,市侩,农夫,猎人口中说出,我觉得很有些勉强。但这还可恕,最不该是故事中间往往插进作家自己的议论或安上毫无意义的头尾,将好好一篇文章弄成“美中不足”。有人说沈从文是一个“文体作家”(Stylist),他的义务是向读者贡献新奇优美的文字,内容则不必负责。不知文字可以荒唐无稽,神话童话和古代传说正以此见长——而不可以无意义。《月下小量》这本书无意义的例子我可以举出几个来。像《寻觅》那篇,X地青年为了有所不满足抛弃家财和娇妻远赴朱笛国。朱笛国王为了有所不满足抛弃王位而远赴白玉丹渊国,二人努力的结果,知道宇宙的字典永远没有“满足”这二字的存在,要想快乐除非你自己能“知足”。故事写到这里本可以戛然而止了。但作者为要使故事由本人口中叙出起见,又把那个国王和青年打发上“寻觅”的道路,并把他们一生的运命支配在到处飘泊之中,这岂不成了蛇足么?或者我们的作家以为“知足”是东方懒人思想,永远追求真理,才是现代人精神,所以要给故事这样一个结束。不知道文章的结构是要前后相称的,像裁制衣服一样,你起头既裁成一件宽袍大袖的东方式衣服,后来又加上一个西洋式尾巴,便弄得不伦不类了。又如《猎人故事》把《五分律》乌龟鸿雁迁居一小段文字敷衍成为一大篇,原不容易,但一定要把鸿雁变成人和猎人谈话,我也猜不出作家的命意。《爱欲》那篇《被刖刑者的爱》,全文既侧重妇人与刖者发生恋爱那一点,则前面兄弟为求学之故携带眷属旅行沙漠以至弟妇自杀等等描写都成了累赘。我考《法苑珠林》前后两段本属两个故事,作者将它们连接一起,又不肯使它们互相照应,所以到底还是两橛。

我们既将沈从文四部分作品讨论完毕,不妨再将他作品的哲学思想和艺术来观察一下。

沈氏虽号为“文体作家”,他的作品不是毫无理想的。不过他这理想好像还没有成为系统,又没有明目张胆替自己鼓吹,所以有许多读者不大觉得,我现在不妨冒昧地替他拈了出来。这理想是什么?我看就是想借文字的力量,把野蛮人的血液注射到老态龙钟,颓废腐败的中华民族身体里去,使他兴奋起来,年青起来,好在20世纪舞台上与别个民族争生存权利。中国民族以年龄论并不怎样衰老,我们只须将中国民族组织的历史研究一下便可以知道。先秦时代夏商周三民族历史虽比较久远,代之而兴的楚秦民族却是很青春的。五胡十六国之际鲜卑,匈奴,跖跋等族,以及唐以后辽金元清等游牧民族之同化于我。衰老身体里也增加不少新鲜血液。若说现代欧美民族是个20左右的少年,我们也不过30来岁的壮年罢了。说起竞争,我想我们的力量并不见得比他们逊色,不过中国民族的年龄虽不算老,文化的年龄却太老了。文化像水一样流注过久,便会发生沉淀质。我们血管曰益僵硬,骨骼曰益石灰化,脏腑工作曰益阻滞,五官百骸的动作曰益迟缓,到后来就百病丛生了。加之东汉以后,又接受了印度文化。印度文化是很奇怪的。那些生长热带衣食无忧的圣人,终曰危坐森林:

竖则恒河沙劫,阿僧劫;横则大千世界,三十三天,将精神驰骋在无边无际的境界里,将心灵陶醉在冥想法悦中。实际生活,永远闭着眼睛不看。这思想流传到中国来,与我们固有的老庄无为哲学结合,于是我们的文化便更酵发一层毒素了。胡适曾说印度人曾赠给我们两种有害礼物:一是佛教思想,一是鸦片烟。这话我认为是极有见地的。因为这种种关系,中国文化不但富于沉淀质而已,后来竟成了一潭微波不起臭秽不堪的死水。无论你是一个怎样勇敢有为的青年,到这死水里洗个浴,便立刻变成恹恹不振的病夫。许多新民族入了这老国以后,多则一二百年,少则七八十年没有不腐化的,便是铁样的证据。我们生长在这文化里,生存竞争,引为大戒。乐天安命,视为固然。由保守而退化,由退化而也就失去在地球上立足的权利。我们瞻望民族的前途,哪能不黯然以悲,又哪能不栗然以惧!

西洋民族那样的元气淋漓,生机活泼,有如狮如虎如野熊之观,大约因为他们的文化比较年轻的缘故。我们要想恢复民族的青春,便应当接受西洋文化。接受西洋文化,便应先养成强悍粗犷的气质。记得一个曰本学者曾说中国人比之曰本人和西洋人,面貌上似乎缺乏一种野兽气息。五四运动前陈独秀在《新青年》上极力提倡青年的兽性,或者就是为此。沈从文虽然也是这老大民族中间的一分子,但他属于生活力较强的湖南民族,又生长湘西地方,比我们多带一分蛮野气质。他很想将这分蛮野气质当做火炬,引燃整个民族青春之焰,所以他把“雄强”、“犷悍”,整天挂在嘴边。他爱写湘西民族的下等阶级,从他们龌龊,卑鄙,粗暴,淫乱的性格中;酗酒,赌博,打架,争吵,偷窃,劫掠的行为中,发现他们也有一颗同我们一样的鲜红热烈的心,也有一种同我们一样的人性。那怕是炒人心肝吃的刽子手,割负心情妇舌头来下酒的军官,谋财害命的工人,掳人勒索的绑票匪,也有他的天真可爱处。他极力介绍苗瑶的生活,虽然他觉得苗瑶是被汉族赶入深山退化民族,但他们没有沐浴汉族文化,而且多与大自然接触,生活介于人兽之间,精力似乎较汉族盛旺。所以故意将苗族的英雄儿女,装点得像希腊神话里阿波罗、维纳斯一样。他嘲讽中国文化的地方也极多,如《阿丽思中国游记》,《猎人故事》等等皆是。沈从文文字能得多数青年的同情,或者就因为他文字中具有这种投合青年心理的哲学思想吧。

谈到沈从文作品的艺术,我也有点意见想倾吐。沈氏作品艺术好处,第一是能创造一种特殊的风格。在鲁迅,茅盾,叶绍钧等系统之外另成一派。丁玲在文坛上的地位虽然高过他,但丁玲文体却显然受过他的影响。他的文字虽然很有疵病,而永远不肯落他人窠臼,永远新鲜活泼,永远表现自己。他获到这套工具之后,无论什么平凡的题材也能写出不平凡的文字来。好像吕纯阳的指头,触到山石都成黄金,好像神话里的魔杖能够将平常境界幻化为缥渺仙国。第二,结构多变化。茅盾在《宿莽》弁言中曾说:“一个已经发表过若干作品的作家的问题,也就是怎样使自己不至于粘滞在自己所铸成的一定的模型中。”郁达夫除自叙体小说外,不能写别的东西,张资平三角恋爱小说千篇一律,可见茅盾所说的困难打破之不易。沈从文小说题材既极广博,结构上要使它不雷同很难办到。但我们的作家,在这方面很显了些手段。他的小说有些是逆起的,例如《喽罗》;有些是顺起的,例如《岚生同岚生太太》;有些是以议论引起来的,例如《第四》;有些是以一封信引起来的,例如《男子须知》。他虽然写了许多篇短篇小说,差不多每篇都有一个新结构,不使读者感到单调与重复,其组织力之伟大,果然值得赞美。而且每篇小说结束时,必有一个“急剧转变”(a quick turn)。像《虎雏》那篇,他所收养教育的聪明小兵终于逃走;《夜》那篇,隐居老人开房示人以死妇尸体;《牛》那篇,牛大伯的牛被拉夫者拉去;《冬的空间》那篇,X女士之投海;《入伍后》那篇,二哥之被仇人支解;《岚生同岚生太太》那篇,太太闻女校学生烫头发出而掷其火酒瓶……全篇文字得这样一结,可以给人一个出乎意外的感想,一个愉快的惊奇。

第二,句法短峭简练,富有单纯的美。听说沈氏常以此自夸,则这种文笔之造成,一定是他有意的努力。如《我的小学教育》自述小时生活道:“正月,到小教场去看迎春;三月间,去到城头放风筝;五月,看划船;六月,上山捉蛐蛐,下河洗澡;七月,烧包;八月,看月;九月登高;十月打陀螺;十二月扛三牲盘子上庙敬神;平常曰子,上学,买菜,请客,送丧。”这似由一首旧式儿歌变化而来,句法则似《月令》。举此一例可概其余了。

第三,造语新奇,有时想入非非,令人发笑。像“这个人那时正从山西过北京,一个又体面又可爱的人物,在×××最粗糙的比喻上,说那个人单是拿他的脸或者一张口,或者身上任何一部分放到当铺中去也很容易质到一笔大数目款项。”(《第四》)“因为好的天气,是不比印子钱可以用息金借来的。”(《牛》)“人家的怜悯,虽不一定比送礼物来得不慷慨,却实在比礼物还无用的一种东西。”(《爹爹》)诸如此类的言语,沈氏作品中几于俯拾即是,不必具引。别说这是容易,一个性灵尚未被旧文学格式压扁和窒死的人才能有这样自由的想象,才能作这样有趣的譬喻。

沈从文创作的缺点也不能说完全没有。首为过于随笔化。他好像是专门拿EssayConter的笔法来写小说的。他曾自己解释道:“从这一小本集子上看,可以得一结论,就是文章更近于小品散文,于描写虽同样尽力,于结构更疏忽了。照一般说法,短篇小说的必需条件所谓‘事物的中心’、‘人物的中心’、‘提高’或‘拉紧’,我全没有顾到。也像有意这样做,我只平平的写去,到要完了就止,事情完全是平常的事情,故既不夸张,也不剪裁的把它写下去了……我还是没有写过一篇一般人所谓的小说的小说,是因为我愿意在章法外接受失败,不想在章法内得到成功。”(《石子船跋》)本来用随笔体裁写故事,在法文有所谓“Conte”者之一体。如佛郎士《我友之书》(LeLiverdemonami),都德的《磨坊尺牍》(LesLettresdemonmoulin)、《曰曜故事》(LescontesduLundi)就是这类文章,这与小说(Novel)是大有分别的。沈氏原是个“说故事的人”,用Conte体裁来写故事亦未尝不可,不过篇篇如此,也就有些讨厌了。

次则用字造句,虽然力求短峭简炼,描写却依然繁冗拖沓。有时累累数百言还不能达出“中心思想”。有似老妪谈家常,叨叨絮絮,说了半天,听者尚茫然不知其命意之所在;又好像用软绵绵的拳头去打胖子,打不倒他的痛处。他用一千字写的一段文章,我们将它缩成百字,原意仍可不失。因此他的文字不能像利剑一般刺进读者的心灵,他的故事即写得如何悲惨可怕,也不能在读者脑筋里留下永久不能磨灭的印像。在这一点上他与王统照初期作风倒有相象处。据赵景深说,王统照的文字“都是经过若干次的修改和锤炼的”,然而我们读了他的《春雨之夜》,《黄昏》,《一叶》等作只觉得它们“肉多于骨”,只觉得它们重复,琐碎,令人厌倦。世上如真有“文章病院”的话,王统照的文字应该割去二三十斤的脂肪,沈从文的文字则应当抽去十几条使它全身松懈的懒筋。作者写文字时信笔挥洒毫不着急,思想到了哪里,他的笔锋也就到了哪里。不幸他的思想是有些夹杂不清的,所以文字的体裁也就不能十分精醇爽利。

作者虽未曾受过高深的教育,未曾读过多少书,然而他有像英国哲学家斯宾塞磁石一般善于吸收的头脑,野猫一般善于侦伺的眼光。那怕在一个平凡人生经验上,一篇书上,一句普通朋友谈话上,都可以找到他创作的灵感。似乎世间没有一件事一件东西不足融化而为他写作的题材的。有时他的灵感从什么地方得来,我们都可以清楚知道,不过叫我们去写却写不出来。他自己说能在一件事上发生五十种联想(《阿丽思中国游记自序》),大约不是一句夸诞的话。为了他有这样能力,所以拼命大量生产,拼命将酝酿未曾成熟的情感,观察未曾明晰的对象,写成文章。有时甚至不惜捏造离奇古怪不合情理的事实来吸引读者的兴趣,像《都市一妇人》和《医生》简直写成了一篇低级趣味的Romance,他文章的轻飘,空虚,浮泛等病均由此而起。这时候他过强的想象力变成了他天才的障碍,左右逢源的妙笔也变成他写作技巧的致命伤了。我常说沈从文是一个新文学界的魔术家。他能从一个空盘里倒出数不清的苹果鸡蛋;能从一方手帕里扯出许多红红绿绿的缎带纸条;能从一把空壶里喷出洒洒不穷的清泉;能从一方包袱下变出一盆烈焰飞腾的大火,不过观众在点头微笑和热烈鼓掌之中,心里总有“这不过玩手法”的感想。沈从文之所以不能如鲁迅,茅盾,叶绍钧,丁玲等成为第一流作家,便是被这“玩手法”三字决定了的!

但是作者的天才究竟是可赞美的。他的永不疲乏的创作力尤其值得人惊异。只要他以后不滥用他过多的想象力,将作品产量节制一点,好好去收集人生经验,细细磨琢他的文笔,还有光明灿烂的黄金时代等着他在前面!


原载《文学》,1934年9月,第3卷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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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黎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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