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志熙:“鸿都门学”事件考论

——从文学与儒学关系、选举及汉末政治等方面着眼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10 次 更新时间:2015-02-11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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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志熙 (进入专栏)  

汉灵帝设立“鸿都门学”并招集众多文士从事辞赋及书法等文艺创作活动,是汉末文学史上的一个重要的史实。但是,它在当时还引起了政治上的矛盾并遭致朝臣们的非议,所以也成了一个政治事件。虽然因为鸿都门学士们的创作都没有保存下来,我们没法对它做具体的研究①,所以从一般的文学史叙述的角度来看,似乎也没有特别关注的必要。但是,无论是作为一个文学史实还是作为一个历史事件,“鸿都门学”都有深层的政治与文学史的背景,其中蕴含着若干历来未曾解明的文学史及历史的事实真相。本文主要从汉代儒学与文学的复杂关系、选举制度与文人群体的阶层构成等方面考察鸿都门学事件的发生原因,为历史学家与文学史家在叙述鸿都门学及鸿都门学事件时提供比较可靠的结论。

关于鸿都门学的设立,诸家的后汉史书多有记载,范晔《后汉书•灵帝纪》光和元年(176)条下记:

己未,地震。始置鸿都门学生。

李贤《后汉书》注曰:

鸿都,门名也,于内置学。时其中诸生,皆敕州、郡三公举召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相课试,至千人焉。②

王先谦《后汉书补注》曰:

汪文台曰:御览二百一引华峤《书》,置学下有“画孔子及七十二弟子像”十字。《文选》任昉《让吏部封侯表》注引华《书》,其诸生皆敕州郡三公举用辟召。或出为刺史太守,或入为尚书侍中,乃有封侯赐爵者,士君子皆耻与为列焉。③

又司马彪《续汉书》曰:

光和元年,初置鸿都门生。本颇以经学相引,后诏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相课试,至千人。皆尺一敕州郡三公等举用辟召,或典州郡,入为尚书侍中,封侯赐爵。④

又范晔《后汉书•蔡邕传》:

初,(灵)帝好学,自造《皇羲篇》五十章,因引诸生能为文赋者。本颇以经学相招,后诸为尺牍及工书鸟篆者,皆加引召,遂至数千人。侍中祭酒乐松、贾护,多引无行趣势之徒,并待制鸿都门下,憙陈方俗闾里小事,帝甚悦之,待以不次之位。

《后汉书•阳球传》载《奏罢鸿都文学》:

伏承有诏敕中尚方为鸿都文学乐松、江览等三十二人图象立赞,以劝学者。臣闻传曰:“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案松、览等皆出于微蔑,斗筲小人,依凭世戚,附托权豪,俛眉承睫,徼进明时。或献赋一篇,或鸟篆盈简,而位升郎中,形图丹青。亦有笔不点牍,辞不辩心,假手请字,妖伪百品,莫不被蒙殊恩,蝉蜕滓浊。是以有识掩口,天下嗟叹。臣闻图象之设,以昭劝戒,欲令人君动鉴得失。⑤

《后汉书•蔡邕传》载《上封事陈政要七事》:

五事:臣闻古者取士,必使诸侯岁贡。孝武之世,郡举孝廉,又有贤良、文学之选,于是名臣辈出,文武并兴。汉之得人,数路而已。夫书画辞赋,才之小者,匡国理政,未有其能。陛下即位之初,先涉经术,听政余日,观省篇章,聊以游意,当代博弈,非以教化取士之本。而诸生竞利,作者鼎沸。其高者颇引经训风喻之言,下则连偶俗语,有类俳优,或窃成文,虚冒名氏。臣每受诏于盛化门,差次录第。其未及者,亦复随辈皆见拜擢。既加之恩,难复收改,但守奉禄,于义已弘,不可复使理人,及仕州郡。昔孝宣会诸儒于石渠,章帝集学士于白虎,通经释义,其事优大,文武之道,所宜从之。若乃小能小善,虽有可观,孔子以为致远则泥,君子故当志其大者。⑥

《蔡邕传》载《对诏问灾异八事》云:

上方巧技之作,鸿都篇赋之文,宜且息心,以示忧惧。⑦

《后汉书•杨赐传》载《虹晲对》:

又鸿都门下,招会群小,造作赋说,以虫篆小技,见宠于时,如驩兜、共工,更相荐说,旬月之间,并各拔擢,乐松处常伯,任芝居纳言。郄俭、梁鹄,俱以便辟之性,佞辩之心,各受丰爵不次之宠,而令搢绅之徒,委伏畎亩,口诵尧、舜之言,身蹈绝谷之行,弃捐沟壑,不见逮及。冠履倒易,陵谷代处,从小人之邪意,顺无知之私欲,不念《板》《荡》之作,虺蜴之诫。殆哉之危,莫过于今。幸赖皇天垂象谴告。《周书》曰:“天子见怪则修德,诸侯见怪则修政,卿大夫见怪则修职,士庶人见怪则修身。”唯陛下慎经典之诫,图变复之道,斥远佞巧之臣,速征鹤鸣之士,内亲张仲,外任山甫,断绝尺一,抑止槃游,留思庶政,无敢怠遑。冀上天还威,众变可弭。⑧

以上是史篇所记载的有关鸿都门学的原始文献,相互参看,可得其史实之全貌:汉灵帝好辞赋,曾著《皇羲篇》,因于鸿都门内设学,招集学士⑨。鸿都门学最初虽以儒术经义为名义,但很快就成了专门创作辞赋及尺牍、书法以供奉君主的机构。其员数多达千人,其中许多人被拔擢为官,待以不次之宠,引起了朝野的纷议。鸿都门学设立不久,就遭到朝臣们的谏议,后来灵帝是否接受朝臣的意见,立即罢停鸿都门学,史书没有记载。但从史书没有再提鸿都门的事情来判断,应该是遭致谏议后很快就罢停了,并且罢停也应该是光和元年当年的事。但灵帝宠用辞赋书法之士,应该早在设立鸿都门学之前。

灵帝设鸿都门学,被视为汉末乱政之一,当时之非议不待说。后世叙及,亦多以其专重文艺而轻经术,淆乱人才选举之正途而不加以姑息。如《文选》卷三十八载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中有这样的话:“齐季凌迟,官方淆乱。鸿都不纲,西园成市”⑩,将灵帝拔擢鸿都门学士与其西园鬻官相提并论。范云本以文学见长,南齐永明间与沈约、萧衍等同属竟陵八友。萧衍篡位后,旧日之文学交游多被授以不次之位,以范云为“散骑常侍吏部尚书,封霄城县侯”。任昉的这封让官表,就是为范云写的。任、范等都以文学侍从而得高位,其实际情况与鸿都门学士很接近。可是他们仍然以拔擢鸿都门学士为汉末之失政,并认为齐末之用人也有与此类似的情况。王安石《和王乐道读进士试卷》:

文章始隋唐,进取归一律。安知鸿都事,竟用程人物。变今嗟未能,于己空自咄。流波亦已漫,高论常见屈。故令俶傥士,往往弃堙郁。皋陶叙九德,固有知人术。圣世欲尔为,徐观异人出。(11)

屠寄(字敬山)《杂诗》

隆汉盛公卿,郁郁登天衢。致身本经术,应务良不疏。《春秋》可折狱,《三百》当谏书。如何中道衰,渐用章句儒。章句亦不足,篆刻徒区区。河间工数钱,乃更开鸿都。居官且食雁,不恤城上乌。(12)王安石批评鸿都门学,以文章来“程人物”,与其反对科举以试诗赋的政治观点是一致的。屠寄是近代史家名家,其论鸿都门学,正是着眼于其对汉代以经术选举人物的制度的败坏,将之与汉末诸乱政并论,实具史家之深识。当然,后世文人学士,有时也艳羡鸿都门学士以文章书艺为帝王所重。欧阳修《上胥学士〈偃〉启》:“禅衣曲裾,暮召大台之对;尚方给札,霈洒鸿都之毫。”(13)苏辙《栾城三集》中《画学董生画山水屏风》:“承平百事足,鸿都无不有。策牍试篆隶,丹青写飞走。”(14)清人章甫《半崧堂集简编》中《送崇文书院山长熙台梁广文归榕城序》文中亦云:“应礼闱而选鸿都,誊仕版而登凤沼。”(15)隋唐以降,科举以文章取士,其渊源正可追溯到灵帝设鸿都门学以辞赋取士创举。所以后世文人以鸿都门学士比喻以文章书艺受知帝王的文人,也是十分恰当的。从这里正可以看到“鸿都门学事件”的发生,实与当时历史背景有直接的关系。

鸿都门学因君主的爱好文艺而设立。汉自武帝独尊儒术,经学崇重,辞赋被视为致远必泥的小道。但汉代君主之好辞赋诸艺,却又其来有自,这是因为辞赋原近于俳优,与小说家邻,在汉代是一种具有较高的娱乐功能的文学样式。其铺张扬厉,设为大言眇词,或连类相喻,都颇能满足帝王的侈心与好奇心。其情况与汉代帝王之爱好俗乐,实为相近。汉武时期,梁孝王好辞赋,曾招集枚乘、吾丘寿王、淮南小山等辞赋之士从事创作,汉武帝也爱好辞赋,朝廷聚集司马相如、王褒等人,这两人都对汉赋的兴盛直接地起了推动的作用。但帝王之爱好辞赋,也常被视为不正当的爱好,如武帝即曾因爱好辞赋而遭谏诤,他只得以好女工绡縠自嘲,以解臣下质难之辞。灵帝的爱好辞赋文艺,应是继承汉室帝王爱好文艺的传统,谢承《后汉书》还记载“灵帝善鼓琴,吹洞箫”(16)。所以,诸臣的谏罢鸿都门学似乎也仍然可以纳入臣子谏劝君主重儒道、斥远末技的传统模式中来理解。其之所以酿成政治上的严重争端,似乎只是因为灵帝好之过甚的缘故。宋人马端临论云:

按灵帝之鸿都门学,即西都孝武时待诏金马门之比也。然武帝时虽文学如司马迁、相如、枚皋、东方朔辈,亦俱以俳优蓄之。固未尝任以要职,而灵帝时鸿都门学之士,至有封侯赐爵者,士君子皆耻与为列,则其人品可知。然当时太学诸生三万余人,其持危言核论以激浊扬清自负者,诛戮禁锢,殆靡孑遗。而其在学授业者,至争第相更告讼,无复廉耻。且当时在仕路者,上自公卿、下至孝廉茂才,皆西园偕价,献修宫钱之人矣!于鸿都学士乎何诛!(17)

马氏拿鸿都门学与待诏金马门相比,试图以好之过甚来解释群臣极谏的理由。但他联系当时士林及朝廷选官更其腐败的情况,觉得在这种情形下时人对灵帝重用辞赋之士的反映如此激烈,颇有不可理解之处。马氏的疑问正是问题所在。看来仅用传统的帝王好辞赋来解释鸿都门学的设立,以及仅用儒臣以直道谏劝君主崇道德、斥末艺小道来解释诸儒的直谏,都是不够的。事实上,鸿都门事件牵涉更复杂的学术与政治背景,蕴藏着丰富的意义。

从思想文化的层面来看,造成灵帝及鸿都门学士与朝野舆论者之间的矛盾的最直接的原因,当然是汉代的儒学与文艺之间复杂的关系。应该说汉代文学的发展,是以儒学的繁荣为基础的,汉代流行使用的“文学”一词,虽然主要是指经艺之学,但也包括一般的文献与文学在内。汉代州郡设文学掾,其职掌正是经艺及文献、文翰,张衡《南阳文学儒林书赞》云:“南阳太守上党鲍君,愍文学之弛废,怀儒林之陵迟,乃命匠修而新之。崇肃肃之仪,扬济济之化。”(18)王粲《荆州文学记官志》云:“夫文学也者,人伦之守,大教之本也。”(19)蔡邕《杨复碑》:“文学之徒,拥书抱籍,自远而至,禀采丰华基酌洪流者,雍雍焉,訚訚焉。”(20)从上述用例可窥汉代“文学”一词的内涵是比较丰富的。汉儒以经艺为本业、文章为末技,但文章的制作有时也被视为儒者分内之事,如《后汉书•文苑传》载光武时杜笃因结怨于美阳县令而被送京师,陷狱,“会大司马吴汉薨,光武诏诸儒诔之,笃于狱中为诔辞最高,帝美之,赐帛免刑”。由此例可知,汉代立于朝庙的儒者,同时兼有制作文艺的义务,而汉代的庙堂文艺,诸如郊庙歌诗之类,也都是由儒者制作的。王充《论衡•超奇篇》亦曰:“杼其义旨,损益其文句,而以上书奏记,或兴论立说,连结篇章者,文人、鸿儒也。”(21)但汉代的儒者,不是都能擅长文章与著述的,长于辞赋者更只是其中的少数。汉代人称写作文章为属文,《后汉书》卷四十五《周兴传》载尚书陈忠上疏荐兴曰:“属文著辞,有可观采。”同疏中并云“臣等既愚暗,而诸郎多文俗吏,鲜有雅才,每为诏文,宣示内外,转相求请,或以不能而专己自由,辞多鄙固。”“雅才”即能属文之谓,在儒者中只有少数人具有雅才,所以班固《汉书》、范晔《后汉书》在记叙擅文之士时,多予以特别指出:如《汉书》卷四十八《贾谊传》:“年十八,以能诵诗书属文称于郡中。”卷五十八《儿宽传》:“善属文。”卷六十四《终军传》:“少好学,以辩博能属文闻于郡中。”卷七十二《薛方传》:“方居家以经教授,喜属文,著诗赋数十篇。”卷八十八《董仲舒传》:“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又《后汉书》卷十四《刘睦传》:“睦能属文,作《春秋旨义终始论》及赋颂数十篇。”卷二十八《周邑传》章怀注引《东观记》曰:“邑有大节,涉学艺能,善属文。”卷三十一《苏章传》:“章少博学,能属文。”卷四十《班固传》:“年九岁,能属文诵诗赋。”卷五十二《崔骃传》:“年十三能通《诗》、《易》、《春秋》,博学有伟才,尽通古今训诂百家之言,善属文。少游太学,与班固、傅毅同时齐名。”卷五十九《张衡传》:“衡少善属文,游于三辅,因入京师,观太学,遂通《五经》,贯六艺。”《后汉书》卷六十《马融传》:“京兆挚恂以儒术教授”,章怀注引《三辅决录注》:“恂字季直,好学善属文,隐于南山之阴。”卷八十《边让传》:“少辩博,能属文。作《章华赋》,虽多淫丽之辞,而终之以正,亦如相如之讽也。”从上述例举,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汉代的辞章之士本身都是儒学者,并没有脱离儒学的专门的辞章之士存在;但另一方面,在汉代儒者中,擅长辞章者只是少数的一部分人。汉儒并非都能文章,文章并非汉儒必具的修养;而且一直被认为是可有可无,有时甚至被视为无益于身心与治道的末艺。这一点是汉代文人群体与后世文人群体区别最大的地方。正因为这样,汉代儒林对于文学一直有一种强固的保守观念。这是汉代纯文学遭遇尴尬境地的根本原因。从这一点来讲,汉代的儒学与文学又是矛盾的,儒学是压抑着文学的。鸿都门学事件的发生,当然是与这个基本的文化背景直接相关。

但是,文人文学的发展是一种必然的趋势,文学本身在内容与功能上脱开儒救国家的教化、礼乐而求独立的表现,也是一种必然趋势。后汉时期,文学之士开始受到了较高的待遇,部分儒者甚至以辞章扬名取仕。从史书所载可知,文章之士在州郡、朝廷都有一定的名声。尤其是东汉的幕府多招集文章之士,开魏晋以下文学之士依附权要的先声。如《后汉书•傅毅传》载:

车骑将军马防外戚尊重,请毅为军司马,待以师友之礼。及马氏败,免官归。永元末,车骑将军窦宪复请毅为主记室,崔骃主簿。迁大将军,复召毅为司马,班固为中护军,宪府文章之盛,冠于当世。

所谓“宪府文章之盛,冠于当世”这一句话,也能反映出当时的幕府蓄文章之士的一般情形。这种情况,开了魏晋时期幕府、藩府聚集文章之士的先例,很值得注意。由于辞章之术的确是儒术之外另一种不可缺少的术艺,不仅具审美之价值,而且有应世的功能;所以我们看到东汉以降,儒林开始逐渐重视辞章之术,儒学宗师如挚恂及其门生马融,都以文章见长。又如《后汉书•文苑传》所载如边韶“以文章知名,教授数百人”;“夏恭字敬公,梁国蒙人也。习《韩诗》、《孟氏易》,讲授门徒常千余人”;“恭善为文,著赋、颂、诗、《励学》凡二十篇。年四十九卒官。诸儒共谥曰宣明君。”可见辞赋也是渐受儒者重视的一种学问,并且隐然形成辞章之学的传承,如夏恭“子牙,少习家业,著赋、颂、赞、诔凡四十篇。举孝廉,早卒,乡人号曰文德先生”。夏牙所谓家业,不仅是指儒学,更主要是指辞赋篇章之学。与这种风气相关的是,东汉后期,士林开始重视才华术艺之士,王充《论衡》就颇为推重才性,崇尚博通能文章论义的儒者,如赞扬扬雄能“作奇论,造新文”(《论衡•齐世》);又赞其并世之够兴文造论的才士云:“案东番邹伯奇,临淮袁文伯、袁文术、会稽吴君高、周长生之辈,位虽不至公卿,诚能知之囊橐,文雅之项雄也。观伯奇之《元思》、太伯之《易章句》、文术之《咸铭》,君高之《越纽录》,长生之《洞历》,刘子政、扬子云不能过也。盖才有深浅,无有古今;文有伪真,无有故新。广陵陈子回、颜方,今尚书郎班固,兰台令杨终、傅毅之徒,虽无篇章,赋颂记奏,文辞斐炳,赋像屈原、贾生,奏像唐林、谷永,并比以观好,其美一也。当今未显,使在后世,则子政之党也。”(《论衡•案书》)王充首先推重的当然是子书及专著,但对于赋颂记奏之辞的单纯的辞章艺术,也给以很高的评价。由此可见,东汉时期,习辞赋文章已成为士人的重要出路之一。以文章而显扬声名的,历代有人,这种情况至汉末更为突出。上面提到的上奏朝廷建议罢斥鸿都门学的蔡邕,本人就是以辞赋碑颂扬名朝野的一位,其文学成就正足以反映后汉文学风气的高涨及儒者善文之士在朝野中地位的提高。

应该说,灵帝设立鸿都门学,与汉末儒林渐重文艺的整体风气是直接联系的。鸿都门学最初设立时,仍以儒学为名义,但很快成为聚集文艺之士的地方,成为一种文艺创作的机构,正是上述风气的反映。设立这样的文艺创作的机构,本来应该说是一种适时之举,《三国志•明帝纪》也记载明帝时“置崇文观,征善属文者以充之”。时代虽稍后,但大致也可证明,朝廷或君主设立机构容纳文章之士,并非过分之举。但是,灵帝设置鸿都门学,却遭到群臣这样严厉的谏阻,甚至视为遭致天谴的失政行为,而谏阻者中还包括当时公认为文章大家、并曾奉灵帝命品第鸿都门学生的辞赋的蔡邕。这种情况,无论如何,单从汉代儒学与文学的矛盾的普遍情况来解释,还是有真相难明的地方。

鸿都门学士遭致非议的主要原因,不是招集辞赋之士这件事本身,而是汉灵帝因鸿都学士善为辞赋及书画而给予高官厚禄。灵帝不仅宠用辞赋之士,而且亲用尺一诏敕州郡公卿举荐鸿都诸生,其高者至外为州郡刺史、内为侍中尚书,及至封为列侯,甚至“诏敕中尚方为鸿都文学乐松、江览等三十二人图象立赞,以劝学者”。以前汉武帝好辞赋之士,司马相如等人也被授予官职,但并没有这样重用。所以从深层来讲,引起非议的原因,就是因为召集拔擢鸿都门学士打破了汉代传统的选举及任官的制度,在当时已经矛盾重重的选举任官问题上引起了愈益激化矛盾的消极后果。

汉代的选士制度,主要是征辟察举。西汉已有举贤良方正、茂才异等、博士弟子、射策明经、举廉、孝弟力田等各种各样的选举名目(22)。东汉继承西汉的选举方法,更加以完善化,有贤良方正直言能谏、博士弟子、孝廉、至孝、有道、敦厚质直、仁贤、茂才四行、明经、计偕等选举名目(23)。马端临云:“按汉制郡国举士,大概有三,曰贤良方正也,孝廉也,博士弟子也。”(24)各种选举的类型虽然复杂,但选拔的主要依据是道德行义与儒学两方面的出色表现,即上引屠寄诗句所云“致身本经术”。同时我们看到,虽然汉多辞赋之士,但选举荐士的科目中,并没有设立辞赋文章之类察举名目。我们上面论述到,汉代人所说的“文学”,也包括了文章学的内容,而汉儒也多兼擅文辞,某些具体的人物得到选举荐拔与其辞章修养有很大的关系,甚至也有像周兴那样完全是因为“属文著辞,有可观采”而被选为尚书郎的。这说明文学与汉代的选举并非完全没有关系,但是它从来没有成为正式的选举科目。即使前面提到的那些以辞章艺术显身扬名的人物,在名义上仍是以道德与儒学进身的。所以,汉灵帝以辞赋选拔人才,甚至给以高官名爵,事实上打破了传统的选举方式,尤其是放弃了行义与经学这两个汉代选举士人的基本依据,改由以文艺才能为选举的依据。这是它遭致严重非议的主要原因。

但是上面所说的,其实还只是表面的现象。更深层的原因是鸿都门学士的选拔方式,在程序上也违反了汉代的乡举里选制度的正常程序,而乡举里选制度正是形成并维护汉代统治阶层根本的一种制度。所以,反对者感到灵帝此举是对此一制度的根本的触动。乡举里选的制度可以追溯到周代,《周礼•地官•司徒•乡大夫》:“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乡老及乡大夫帅其吏,与其众寡,以礼礼宾之。厥明。乡老及乡大夫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贰之。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此谓使民兴贤,出使长之;使民兴能,入使治之。”(25)又《礼记•王制》曰:“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郑玄注:“秀士,乡大夫所考有德行道义者。”(26)有关文献也记载这种乡论、乡举里选的选举制度。(27)由于文献缺乏,不能具体地考知。但汉代的乡举里选制度,与先秦的选士制度肯定是有渊源关系的。汉儒也将汉代的选士与上述乡举里选制度相提并论,如郑司农在注上述关于乡大夫三年大比的文字时即云:“兴贤若今举孝廉,兴能若今举茂才。”(28)从我们今天能够考察到的史实来看,选士制度的真正实行,应该是在汉代。从历史上的情况来看,选士制度实际并非构成统治集团的唯一方式,甚至不能算是主要的方式。先秦时代,构成统治集团的主要方式是世卿世禄制度,选士制度只能算是一种补充,而且选士所担任的主要是统治集团中下层的职务。汉代的统治集团形成的主要方式仍是封建世袭制,公卿大臣中也有所谓“金张籍旧业,七叶珥汉貂”(29)的准世袭的现象。但选士制度对于构成统治集团的作用,在汉代显然越来越重要了。尤其是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儒士成了选举的主要对象,造成儒学与选举的紧密结合。这在人才选举制度上,可以说是一种进步,所以它越来越成为维持汉代治化的根本。

两汉士人,正是通过上述各种察举制度进入到统治阶层的。我们看汉代的察举征辟,都是君主诏令,而由公卿及刺史郡守等推荐。无名氏“汉许氏竟”铭文:“圣人周公鲁孔子,作吏高迁车生耳。郡举孝廉州博士,少不努力老乃悔。”(30)铜镜铭文记载了当时人们最熟悉的现实情形,有特殊的史料价值,可见“郡举孝廉州博士”,正是汉代士子进入仕途的必由之路。又沈约在梁天监中上疏论选举时也谈到汉代的情况:“黉校棋布,传经授受,皆学优而仕。始自乡邑,本于小吏干佐,方至文学功曹,积以岁月,乃得察举。人才秀异,始为公府所辟,迁为牧守,入作台司。”(31)上述都是关于汉代选举的原始性的材料,可知汉代儒士进仕的正常途径,是由乡邑州郡小吏、文学功曹累资而得察举的资格,再由公府辟举,迁为牧守,入作台司。灵帝直接拔擢鸿都门学士,“皆尺一敕州郡三公等举用辟召,或典州郡,入为尚书侍中,封侯赐爵”,并且时间为“旬月之内”(见上),不论其以辞赋虫篆为程才标准的内容,即以形式而言,也完全打破了正常的选举途径。

其次,汉代朝廷的选举征辟之权虽在当局,但考核推荐之权则在地方。先秦时代,地方就有“三老”这一类的人物。汉代的地方,仍有掌握着乡里舆论与评衡之权的一些人物,他们掌握着乡举里选之权,是地方的政治、经济及文化的核心人物。所以察举征辟,虽然名义上考察的权力与责任直接掌握在上至君主、下至公卿、刺史郡守的手中,但他们不可能完全直接地考察、确定荐举的对象。《后汉书•章帝纪》云:“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才孝廉,岁以百数,既非能显,而当授之政事,甚无谓也。每观前世,举人贡士,或起畎亩,不系阀阅,敷奏以言,则文章可采,明试以功,则政有异迹。文质彬彬,朕甚嘉焉。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能言极谏之士。各一人。”所谓“刺史守相不明真伪”,正说明真正的选举之权,是掌握在地方的推荐者们的手里,刺史守相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他们所推荐的茂才孝廉之类人物的具体情况。又《后汉书•安帝纪》:“永初二年九月,诏王主官属墨绶下至郎谒者,其经明任博士、居乡里有廉孝弟之称、才任理人者,国相岁移名,与计偕上,尚书公府通调令得外补。”所谓“经明任博士、居乡里有廉孝弟之称者”,所根据的仍是地方的舆论与考察。从这里可知,汉代选举必与乡里舆论相结合,故称乡举里选。而掌握着乡举里选之权的地方势力,正是构成汉代统治基础的一个阶层。汉代的士人,主要产生于这个阶层之中。汉代州郡冠族、大姓的形成,与这种乡举里选制度有直接的关系(32)。从汉章帝强调前世举人贡士“不系阀阅”,可证东汉时期的贡人举士,阀阅已经是一个重要的依据。所谓阀阅,就是大姓冠族与当世的权贵门第,魏晋时期逐渐形成,至南北朝而延续发展的门阀制度,正渊源于此。

从上述汉代传统的选士制度可知,灵帝的鸿都门学士的选士,不仅考察的内容由儒术、道德改变为向来被视为末技的辞赋书画,而且完全改变了传统的乡举里选的选士方式。鸿都门学生直接以文艺得到君主的赏识,并且灵帝以尺一诏书,将这些鸿都门学生推荐给负有传统的察举推荐之责任的公卿及州郡,诏命他们来推荐。这也可以说是将他自己这种新的选士方式用传统察举方式来包装,是一种典型的走过场的做法。皇帝以个人意志取代了掌握乡举里选的选举传统,这自然会引起选举上的紊乱,触犯了由地方冠族士人及其在朝廷的代表者构成的这一原本掌握着选举之权的政治阶层的利益。问题还不止于此,其实鸿都门学虽然是基于灵帝本人的文艺爱好而设立,而且在具体的人员选拔与奖掖、甄拔、封赠上,有灵帝个人意志的直接参与;但是这其中不可能只有灵帝与鸿都门学士两个方面发生关系。事实上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皇帝左右的亲近有权势的人物,阳球的《罢免鸿都学士》奏章中就指出这一点,“案松、览等皆出于微蔑,斗筲小人,依凭世戚,附托权豪,倪眉承睫,徼进明时。”根据东汉末年的政治情况,我们知道,所谓世戚即是外戚,权豪即是掌握朝政大权的外戚或宦官。所以综合来看,鸿都门选士是灵帝与世戚权豪集团,取代了传统乡举里选制度中士族的权力,触动了这个业已形成的士族阶层在选举上的根本利益。

东汉后期,士人阶层与世戚权豪之间的矛盾愈来愈激烈。灵帝即位之初,即发生宦官与清流党人的严重的斗争,建宁元年八月:“中常侍曹节矫诏诛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及尚书令尹勋、侍中刘瑜、屯骑校尉冯述,皆夷其族”,建宁二年“冬十月丁亥,中常侍侯览讽有司奏前司空虞放、太仆杜密、长乐少府李膺、司隶校尉朱瑀、颖川太守巴肃、沛相荀翌、河内太守魏朗、山阳太守翟超皆为钩党下狱。死者百余人,妻子徙边,诸附从者皆锢及五属,制诏州郡,大举钩党,于是天下豪杰及儒学行义者,一切结为党人。”(33)鸿都门学建于光和元年,虽距钩党事件已有五六年,但仍与这一事件背景相关。钩党事件是宦官与儒林的斗争,也是其与地方豪族的斗争,所谓“天下豪杰及儒学行义”,即是指这一阶层。灵帝在钩党事件之后有熹平二年二月壬午、三年二月己巳、五年夏四月癸亥等数次大赦天下,熹平四年春三月,“诏诸儒正五经文字,刻石立于太学门外”。但是,党禁却并未解除,熹平五年四月“大雩,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理冤枉、原轻系、休囚徒。五月太尉陈耽罢司空,许训为太尉。闰月,许昌太守曹鸾坐讼党人弃市也。诏党人门生故吏父兄子弟在位者皆免官禁锢。”但在同年十二月,又有“试太学生年六十以上百余人,除郎中、太子舍人、至王家郎、郡国文学吏”(34)。上述的情况表明,灵帝或掌握政权的中常侍们,一方面采取安抚儒林士人的一些措施,缓解朝廷与士林的矛盾;但另一方面仍严厉阻止士林为党锢事件翻案的努力,严厉惩罚“讼党人”的曹鸾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还有,他们在维持党禁的同时,又企图分化儒林、士阶层,所以有诏诸儒正五经、及试太学生六十以上百余的举措。这些诸儒及六十以上的太学生,当然不是在党籍之内,其中应该不乏非豪家、冠族出身的寒门、单家的士人。

鸿都门学的设立,与上述背景有直接的关系。第一,它是党锢事件发生后,上层儒林集团处于低迷状态、乡举里选制度受到打击时期的产物。此时儒林及地方掌握选举之权的冠族名士集团的势力,因党锢而遭受很大的打击,乡举里选的制度连带着受到冲击。第二,灵帝或宦官集团,都希望趁此空档改革传统的由士林掌握的乡举里选制,并将选举的权力纳入君主与权宦的手里。而此时的士林,当然也不可能不分化,一部分士人,尤其是寒素单门之士,在乡举里选之外另寻进仕之途,直接巴结权势(具体分析见下)。鸿都门学士的设立,正是这种情况的结果。通过鸿都门这一直接附属君主的学术机构,来分化原为士林阵地的太学,造成一个与太学并立甚至地位比太学还要高的新的皇家学术团体,并且从中选拔朝廷官员与地方大员,这就是鸿都门学在政治方面的实质,实是君主和戚宦集团与传统的士林争选举之权的一个重要的政治措施。所以,当时传统的士大夫对此作出十分激烈的反应。

诸家谏章,多集矢于鸿都门学士的资格与品行。如蔡邕称乐松等“多引无行趣势之徒,并待制鸿都门下,意陈方俗闾里小事,帝甚悦之,待以不次之位”。杨赐称其“招会群小”,还将其与经学的缙绅之士相对称为“小人”。阳球之奏也说“案松、览等皆出于微蔑,斗筲小人,依凭世戚,附托权豪,俛眉承睫,徼进明时”。华歆《后汉书》也记载说诸人虽得高官爵,然“士君子皆耻与为列焉”。初一看,遭致上述严重贬辞的,完全是因为鸿都门学士们本身的行为的缺失。但这些人除了趋附戚宦、以辞赋邀宠君主外,实无更多的劣迹;而且人数众多至千余,岂能其中皆为无赖宵小?实际上这仍然与传统的征辟察举公认的选举对象的资格有关系,也涉及东汉后期士人社会的阶层结构及朝野清议等方面的问题。

在传统的察举征辟中,公认的对象当然是“士人”。士人即习儒学、明道德、达行义之人,从人格方面说则为君子,所以士人又称士君子。士君子的称谓与内涵来自春秋战国以儒家为主的学派。在春秋时期,士君子即为一种身份。但那时的士人,是个体的存在,一个人被称为士人,完全是因为个人的修为及造诣,与他的出身门第没有什么关系。所以春秋战国时期的士,来自于各个阶层(35)。士进入中古社会后最大的变化,就是士的身份性质更为突出。这个时期,士被公认为社会的中坚与精英,是统治者选拔官吏的对象,士的地位无疑比春秋时期大为提高。但另一方面,所谓士人、士君子及与之相近的士大夫,这些称谓,越来越多地指向一种社会身份,并且这种身份日渐与一些特定的氏族阶层相联系着。所谓士君子、士大夫,俨然成为一个社会的氏族阶层。这个阶层,即后来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具有世代相承性质的士族门第;它在汉代虽然还没有完全形成,尤其是不像两晋南北朝时期那样板结,但显然已经出现了。当时一些具有一定的政治与经济资源的仕宦或习儒的门第人物,被称为士大夫、士君子,如《后汉书•光武纪》中耿纯进言刘秀:“天下士大夫捐亲戚、土壤从大王于矢石之间者,其计固望攀龙鳞、附凤翼,以成其所志耳!”这些人被耿纯称为士大夫,并非进入光武集团之后取得的身份,而是追从光武起事之前的他们原有的社会身份。可见在两汉之际,已经形成一个社会公认的士大夫的阶层,由一些世代仕宦、习儒传经的士人家族组成。历史学家有称为大姓、冠族(36)、儒教豪族(37)的,都与此相关。汉代公认选举对象的士人,主要就是来自于这个称为士大夫、士君子的社会阶层。这个阶层之外的人物,包括其中的习儒有学问之士,则被称为小人、庶人、群小。

鸿都门学士不被认为是士君子一族,其原因可能是综合的,这涉及汉代士人内涵及认定的复杂性。我们知道,汉代的士人内涵与认定,其实是介于春秋战国与两晋两北朝之间的,即既重实际的个体的素质、同时也渐已身份化、世族化。鸿都门学士不被认为是士人,也主要来自这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他们因为放弃儒学、不由传统的察举征辟士人的正途出身,而是以辞赋为勋绩、以攀缘势要为途径,所以他们在行为人格上就失去了作为一个以道自重的士人资格。但这是他们被斥为小人的一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跟他们中的许多人尤其是领袖人物出身门第低微有关系。阳球称乐松等人“出身微蔑”,即指他们并非出身衣冠君子之族,而是单门寒庶的出身。据唐长孺研究,东汉时期的名士,虽然也有出身单门而因个人修为获得名士之声名的,但大多数是出身于被视为衣冠君子的大姓冠族。鸿都门下学士,多出诸生,其中不乏寒微单家出身的,其被视为群小,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当然,我们现在无法知道那其中到底有多少人属于“出身微蔑”(38)。但遭遇党锢之后,衣冠名族多受打击,所以出身低微的士人有所崛起,这也是自然之理。汉代重儒崇学,地方私学极其发达,庶民子弟受到儒学教育、并习文史者,不在鲜少。这些人并非完全没有取得士人资格、跻身士大夫阶层的可能,如陈寔、郭泰、黄宪等都是单家出身的名士(39)。但出身单家的人,也必须严格地按照乡论上进,所以他们要特别地靠拢地方的衣冠士族,以求乡里的名声,获得士君子的身份认定,然后才有被察举的资格。总之,是要首先得到士大夫阶层的认定,被其接纳。不然的话,纵使夤缘势要做了官,也不被士林的舆论所认可。《三国志•王粲传》注引《魏略》:

吴质为单家,少游邀贵戚间,不与乡里相沉浮。故虽已出官,本国犹不与之士名。

所谓吴质少无乡里之名,为后世诗文常用的典故。但在当时乡论与乡举里选制度中,实有特殊的含义(40)。这是因为党锢之后,士林分化,部分单家出身的士人,不由乡论而转求遨游贵戚以求出路。鸿都诸生在衣冠消沉的党锢时期,靠趋附戚宦权势而进仕,这种情况与吴质的情况正好相同。他们的被斥为群小,虽得高官而士君子耻与为列,与吴质的“本国犹不与士名”,情况也完全相同。

在汉魏时代,结交贵戚,不遵士人的品格,在当时又被称为浮华交游,向为正统舆论所斥。阮籍《咏怀诗》即多斥此类浮华交游之士,如“平生少年日,轻薄好弦歌。西游咸阳中,赵李相经过”(其五),“北里多奇舞,濮上有微音。轻薄闲游子,俯仰乍浮沉。捷径从狭路,黾倪趋荒淫”(其十一)(41)。以上述情况揆之,阮诗正是刺咏汉末以来交结戚宦的、像鸿都门学士吴质这样的浮华交游之士。汉代朝野之论,多有非议浮华交游之论。浮华交游之士,多擅文艺。鸿都门下士,正是属于这一群体。与他们相对的,则是恪守儒家经学的士人。杨赐奏章中说灵帝重用乐松等群小,“而令搢绅之徒,委伏畎亩,口诵尧、舜之言,身蹈绝谷之行,弃捐沟壑,不见逮及。冠履倒易,陵谷代处”。所谓“搢绅之徒”正是指当时称为衣冠望族的地方的儒学门第出身的士人。阳球拿他们与鸿都门学士相对,正说明鸿都门学士多是一些非衣冠望族出身的士人。

联系汉末文坛的一般情况,上面论述过,东汉后期儒林重视文章渐成风气,但以传统的观念来看,写作辞赋、修习艺事,仍是有碍儒道的行为。此类人物,较纯粹从事经学、砥砺德行以获清名者,更难取得士君子的名声。后汉擅文之士,多出寒素门族。我们看《后汉书•文苑传》,可知其出于寒素者多人:“赵壹字元叔,汉阳西县人也。体貌魁梧,身长九尺,美须豪眉,望之甚伟。而恃才倨傲,为乡党所摈,乃作《解摈》。”所谓乡党,即当地士人社会,主要由冠族构成;赵壹之所以为乡党所排,一是因为他的恃才,二是因为其出于单寒之门,其作赋亦云:“故法禁屈挠于势族,恩泽不逮于单门。”正是对当时冠族名士控制选举之权的社会现象的批判。赵壹本人,可以说是汉魏以来第一位鲜明表现寒素性格的作家,汉末寒素文学之代表。此外如“刘梁字曼山,一名岑,东平宁阳人也。梁宗室子孙,而少孤贫,卖书于市以自资。”“高彪字义方,吴郡无锡人也。家本单寒,至彪为诸生,游太学。有雅才而讷于言。”“侯瑾字子瑜,敦煌人也。少孤贫,依宗人居。性笃学,恒佣作为资,暮还辄燃柴以读书。”(42)这些擅长文章辞赋的人,都是出身于单寒。鸿都门学士、诸生中,应该有不少是属于这类单寒之家出身的士人,他们际会东汉文章之学兴起的风气,多习文艺之事以求出路、资世用。上面已论,汉士的出路,除了举贤良方正、博士弟子、孝廉等正途之外,还有大量的士人,或习为文吏,或担任幕僚,后者显然对文章修辞有更多的要求。所以缺乏门第与儒林声望的人士,为便宜起见,修习文士以求出路,也是必然的现象。诚然,东汉也不乏出身衣冠望族的文学家,但单寒之习文,应该是更为多数的。灵帝之开设鸿都门学,虽为空前之举,但与这背景也有直接的关系。此举为文章之士提供了空前未有的发展机遇,虽然短暂并遭痛斥,但其对汉魏之际的文学风气的刺激,未可忽视。

总之,鸿都门学的设置及其所遭受的非议,与东汉时期儒学与文学的复杂关系、汉末政治及选举各方面的因素紧密相连。此事件的解明,也必须放在这样广阔的文学史与政治史的背景中进行。本文提出的这些解释,就是朝着这个方向的。



注释:

①刘勰《文心雕龙•时序》:“降及灵帝,时好辞制,造羲皇之书,开鸿都之赋,而乐松之徒,招集浅陋,故杨赐号为欢兜,蔡邕比之俳优,其余风遗文,盖蔑如也。”(《文心雕龙》,范文澜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可见鸿都学士的作品,南朝文人已不能见。

②范晔撰,李贤注:《后汉书》,二十四史校点本,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以下引用《后汉书》皆据此版本,不一一注明。

③王先谦:《后汉书补注》,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影印本。

④《太平御览》卷七四九、九二○,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本。又参见周天游:《八家后汉书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307页。

⑤⑥⑦⑧严可均编:《全后汉文》卷六十八、卷七十一、卷七十、卷五十一,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版。

⑨按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叙画之废兴》:“汉明雅好丹青,别开画室,又创立鸿都学以集奇艺,天下之艺云集。”(《从书集成初编》本)据此,则鸿都门学为汉明帝初创。这一点有待考证。

⑩《文选》卷三十八,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影印胡刻本。

(11)《全宋诗》卷五四七。

(12)《晚晴簃诗汇》卷一七八。

(13)《欧阳修集》卷九十五,商务印书馆“国学基本刊书”本。

(14)《栾城集•栾城三集》卷三,曾枣庄校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15)章甫:《半崧堂集简编》,据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电子文献《汉籍全文检索系统(二)》集部•别集类。

(16)王先谦:《后汉书集解》(中华书局1984年影印本)卷八:汪文台曰:太平御览卷五百八十一引谢承《后汉书》。

(17)《文献通考》卷四十“学校一”,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本。

(18)(19)(20)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卷五十九、九十一、七十九。

(21)黄晖《论衡校释》本,台北: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22)参见徐天麟:《西汉会要•选举》,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版。

(23)参见徐天麟:《东汉会要•选举》,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版。

(24)《文献通考》卷二十八《选举》。

(25)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十二,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

(26)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卷十三,《十三经注疏》本。

(27)参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十八《选举考一》,“万有文库”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

(28)孙诒让:《周礼正义》卷二十一,《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

(29)左思:《咏史》,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晋诗》卷七。

(30)刘体智:《小校金阁金文拓本》卷十五,民国二十四年手拓影印本。

(31)杜佑:《通典》卷十六,严可均辑:《全梁文》卷二十七。

(32)关于东汉时期的地方冠族的形成问题,参看唐长孺:《东汉末期的大姓名士》,载唐氏:《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

(33)(34)范晔:《后汉书•灵帝纪》。

(35)参见余英时:《古代知识阶层的兴起与发展》一文中有关春秋战国时期士人阶层的论述,载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一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6)参看上举唐长孺的有关研究。又日本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研究(科举前史)》第一编中“汉代的贵族与豪族”也论述到这个问题。日本昭和三十一年(1956)京都大学“东洋史研究丛刊”之一。

(37)参看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万绳楠整理)第一篇《魏晋统治者的社会阶级》的有关“儒教豪族”的论述,合肥:黄山书社1987年版。

(38)王永平:《汉灵帝之置“鸿都门学”及其原因考论》(《扬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陈君:《鸿都门学之兴衰及其历史启示》(《典籍与中国文化》2007年第2期)对鸿都门学士做了一些考证,可参考。

(39)(40)参看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第29、45页。

(41)逯钦立编:《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魏诗》卷十。

(42)以上俱引自范晔:《后汉书•文苑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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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8年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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