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玛丽诺:人生不仅仅是做自己喜欢的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16 次 更新时间:2014-05-19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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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登·玛丽诺  


戈登·玛丽诺 著 吴万伟 译


寻求就业建议的学生常常来到我的办公室,搓着双手,紧皱眉头,在他们思考毕业后的人生道路时请我陪他们散步。就在前几天,一个大二学生前来预约,因为他一直在为将来是要当医生还是当哲学教授而苦恼。几分钟之后,他紧张不安地向我表白说他曾经想过要尝试说单口相声(stand-up comedy在舞台上或电视上表演惹笑,类似单口相声---译注)。

作为职业顾问,我的本能反应总是“你最感兴趣的是什么?”有时候我甚至有一种牧师讲道的庄重,谆谆教导他们区分觉得自己应该喜爱的东西和自己真正喜爱的东西是何等重要。

但是“做你所爱”是智慧还是胡扯呢?

在今年早些时候在《石板》杂志上引起热烈讨论的文章中,作家宫德光(Miya Tokumitsu)认为我们的文化中如此普遍的“做你所爱”的观念实际上是精英主义者的观点,因为它贬低了那些并非出于喜爱而做的工作。它也忽略了工作本身拥有内在价值的观点,更重要的是,它切断了工作、才干与义务之间的传统联系。

当我离开大学校园,到明尼苏达州有两万人的城市诺斯菲尔德(Northfield)为经济上遭遇困难的孩子提供建议时吗,主题不是“做你所爱”。许多人已经习惯于早上5点起床送报纸,整日贴墙板或者整夜装卸卡车。他们习惯于做任何工作,只要能养家糊口就行。对他们来说,首先进入头脑的东西不是做你所爱或者做你觉得有意义之事的观念,也不应该有这种观念。我们集中大家的智慧考虑一下“你最擅长做什么?”或者“什么工作最能改善家人的前途?”或许是拿到电焊工或电工的证书?或许是当兵?兴趣和意义或许进入我们聊天的话语中,同时伴随着一种理解,即它们将使焦点更突出,让你更容易取得成功。

父亲并没有做他所爱。他做一种自己厌恶的工作为的是能够送孩子们上大学。他把别人的幸福放在自己的个人兴趣之上不够明智吗?错了吗?或许可争论的是,他的自我实现观点是照顾家人,但是像很多其他不那么幸运的人一样,他讨厌自己的工作,但咬牙挺过来了,而且做得很好。

我认为,可以辩论的是父亲把必要性变成了一种美德,或者把最大限度地照顾家人是真正的自助形式。但是走出狭隘的自我,并把自己的爱好放在一边而去追求更大群体的利益不是自然降临到每个人身上的本能,无论是为了家人还是为了社会。

也不是所有人都采取这样的道路。你可能知道约翰·基钦医生(Dr. John Kitchin也就是 Slomo)的故事,他辞去医生的工作去追求自己的爱好,沿着圣地亚哥太平洋沿岸的海滨人行道玩滑板。一个医生放弃听诊器而绑上滑板是符合道德要求吗?

像康德一样深刻的思想家已经探讨过这个问题了。从前,在上帝已死之前,虔诚的信徒相信自己的才能是神的恩赐,他们有义务用这种才能服务他人。康德在伦理学专著《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中设想:假设一个人“发现自己有能力让他在很多方面成为非常有用之人。但他发现自己生活环境舒服自在,因而他更愿意沉溺于快乐之中而不是努力扩充自己的天赋。”他应该这样吗?

康德很生气地说不,人们不能为了快乐听任自己的才能生锈,这应该成为一个普遍的自然法则。他写道“作为理性人,他必须决心开发自己的潜能,因为这些潜能为他服务,正是为了各种目的而获得了才能。”在康德看来,渴望一个遵守“做你所爱”的法则的世界是非理性的。

与康德不同,你或许不相信宇宙是有种种目的。那么“做你所爱”或者“做你觉得最有意义的事”是首要的或最后的诫命吗?不一定。

我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或者我的意义观本身就应该决定我做什么,这种信仰是自我实现福音的主要内容。哲学教导我们认识到自己对幸福的看法就像其他内容一样可能是错误的,这总是正确的。同样真实的是有关自我实现的观念。假设真正的自我实现来自一种“成熟之人”的形式。这当然不是说我们应该仅仅因为自己喜爱就回避自己喜爱的工作。那是荒谬的。对某些人来说,确实存在一种幸福的和谐,他们以负责的、面向他人的方式运用自己的才能,并从中找到快乐。

得到普遍承认的人道主义的杰出典范---纳尔逊·曼德拉(Nelson Mandelas)、迪特里希·博恩霍弗尔(Dietrich Bonhoeffers反纳粹的德国牧师---译注)、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s)都没有围绕自我实现和活动清单(bucket lists)来安排自己的生活。毫无疑问,他们在自我牺牲的英勇行为中发现了人生意义,但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要获得那种人生意义。就像我的父亲或者城里的其他孩子一样,他们这样做是因为觉得自己必须这样做。

马丁·路德·金博士教导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靠其长度、宽度和高度等维度来衡量的。长度指的是对自我的爱,宽度指的是对共同体和他人的爱,高度指的是超验性,指向比自我更大的某些东西。许多人会同意马丁·路德·金博士的法则,即自我实现要求能够将自己与比自我更高的东西联系起来。从传统上说,这个更高的东西就是上帝的法则,但是无论这个超验性是什么,它都要求服从和心甘情愿地抑制和改造自己的欲望。

或许你特别喜欢跑马拉松。或许你甚至认为锻炼是一种自我改善。但是如果你的更高追求是正义和平等,那些理想或许让你觉得花费很多时间辅导青少年中心的孩子们在跑道上奔跑。我们的欲望不应该是人生使命的终极裁判。有时候,我们应该做自己讨厌去做的事,或者去做最需要做的事,并且要尽可能地把它做好。


作者简介:

戈登·玛丽诺(Gordon Marino),美国圣奥拉夫学院(St. Olaf College)哲学教授,《克尔凯郭尔语录》的编辑。

译自:A Life Beyond ‘Do What You Love’by Gordon Marino

http://opinionator.blogs.nytimes.com/category/the-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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