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中国国家保密局长夏勇“新民本说”受关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142 次 更新时间:2005-07-01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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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中央智囊专家之一的夏勇近日出掌国家保密局后,有关他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近日有报道披露,夏勇在其著作中提出「新民本说」理论,指出民本和民权必须在法治和宪政体制下有正确的定位,法治的核心价值是人的尊严和自由。

夏勇,字同人,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日前被任命为国家保密局局长。一九九五年,他被中国法学会评为首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二○○○年,他曾被《中国青年》杂志评选为「可能影响二十一世纪中国的一百位青年人物」之一。

《法制日报》日前发表文章指出,夏勇在其代表性著作《中国民权哲学》一书中提出「新民本说」理论。其要义有以下几点:第一,讲民之本而非君之本,讲自本而非他本;民以为本者,是人身、自由和财产。第二,以民权为政治上民之所本。第三,民权本于民性,德性统摄权利;民性以为本者,是人的尊严和自由。第四,民性养于制度,民权存乎社会。

「新民本说」的要旨是:民惟邦本,权惟民本,德惟权本。新民本说理论最明确而独到的创新有两点:第一,它以民权的程序法则来成全民本,借助权利概念来完成民之本体的建构;第二,它提出了「德性权利」的概念,这个概念,为中国学者自信地深入汉语的民权思想传统提供了宽敞平坦的路径。

夏勇认为,当前中国法制的主要任务是:以法学公理为基础,坚守根本价值,建构基本的框架和原则。法治便是公理,是人类共求之物,社会共通之理。法治的核心价值是人的尊严和自由,这也是人文社科的核心价值,是人性之本。

关于法治的基本原则,夏勇提炼出十大规诫:法律必须普遍,必须公布,必须可预期,必须明确,必须无内在矛盾,必须可循,必须确定,政府必须在法律之下,司法必须有权威,司法必须公正。

在宪法方面,夏勇主要是从「新民本说」出发提出了他的根本法理论,认为宪法之根本法则由以人本和自由为核心的价值法则、张扬人民主权的政治法则和体现程序理性的程序法则构成,蕴涵道统、政统和法统,是宪法合法性、权威性和稳定性的终极来源和根基。宪法是价值法则通过政治法则和程序法则在公共领域里的运用,以约束权力和保障权利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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