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锋:权力等级观的幽灵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10 次 更新时间:2014-01-02 10:17

进入专题: 权力等级观  

刘锋  

 

近日,听说秦城监狱一件"神奇"的事情。该监狱在召集服刑人员开会时,服刑人员的座次很有意思,原为政治局委员的人一旦选好座位,其他人则很讲究地坐在他后面,依次为原省部级人员、原地厅级人员。事实表明,即使到了监狱,服刑前的权力级别还在起作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许多人都在学习,官方出版社还出版了辅导材料,新闻联播说这材料很权威。翻开辅导材料一看,果然很权威,从国家领导人到省部级官员,讲话、解读一应俱全。更为权威的是,不同级别的官员的文章用的字号都很讲究,文件决定和国家领导人的说明文章用的是四号字,副总理级别官员的文章则是小四号字,省部级官员的文章则是五号字。而且,其中排印的页码也是各自分开,三大级别,三个"第1页",各自起页。

前两天,领导人到了庆丰包子铺吃了包子,结果不得了。许多人热捧"主席套餐",有的外地人还慕名而来,闹得包子铺不得不学起了银行排队叫号的做法,有的地方想吃这个包子,得排400人的长队,真可谓"为伊消得人憔悴"。

传统意义上的中国是一个权力等级分明的朝代连续剧。在历朝历代,有权的人都占据头把交椅,与有权的人关系好的,能吃香的、喝辣的,享尽荣华富贵。不论是吃的、穿的、住的、用的、玩的,还是礼仪、制度、法律,都有等级秩序,都有贵贱、远近分别。前人把这套秩序练习了几千年,玩得纯熟,以至于权力等级观念在许多人身上都演变成了"个体无意识"。

即使进了监狱,被法律剥夺了权力、职位、级别,许多服刑人员还是严格遵照等级秩序,在监狱里续写权力等级剧情。正如一些官员所说,他们除了当官,什么都不会。到了监狱,也是这样,按照当官时的规矩办,除了这套规矩,他们不会别的。他们除了用权力等级观待人、做事,不会用平等的观念处事做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对他们来说还相当陌生,潜意识也在极度抗拒平等。于是,他们在监狱中的表现就印证了心理学家荣格的"集体无意识"理论。

在官位上,这些官员风光无限,把权力等级的效应发挥到了极致;在监狱中,官帽没了,身份变了,他们成了服刑人员,不得不接受法律的惩罚和改造,但他们的权力等级灵魂却很难改掉,一有机会,还会在众目睽睽显山露水。从法国思想者福柯的观点来看,这些官员在现有的权力等级制度规训下,在日常的规范化的纪律、检查、训练的支配、控制下,把自己变成了权力操纵的对象和工具。从人类追求自由、平等潮流意义上看,他们显然是落伍者,是可悲的权力等级观的牺牲品。

借助执政党大会的东风,官方出版社用足天时、地利、人和,却一不小心露出了马脚,暴露了一颗权力等级观的痴心。印刷一本辅导书,宣传一宗意识形态,却在字号、页码上下足了功夫,把权力等级观念顺带着传递。是有心为之,还是无意弄之?可能只有当事人自己才会清楚。一方面在宣传自由、平等、公平、正义观念,另一方面却在强化权力等级观念,真是自相矛盾。如果用德国思想者马克斯?韦伯的观点来解释这一现象,可以说这个官方出版社在获得国家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在意识形态内容输出上符合法理型权威的要求,却在形式输出上犯了"卡里斯马"型、传统型权威崇拜的老毛病。

领导人吃的包子就格外香吗?热闹炒作的新闻背后,暴露的是许多人献媚权力、向往权力、追求特权的可悲心理。在社会中常有批评特权的声音,不知道这些批评的声音当中有多少是发自内心的大实话?特权为何能长久存在?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社会上的很多人口头上骂这个东西,实际上自己心里向往。如果自己有了特权,他还会骂吗?客观地说,这些心口不一的人是有特权的人的帮凶和社会基础。

中国人一向引以为豪的事情是,中华文明数千年一直未曾间断,一直有着旺盛的生命力。究其原因,权力等级观的帮扶作用也不可小视。权力等级观贯穿各个王朝的始终,塑造的是一种严明的金字塔式的等级秩序,可以保证一个王朝几十年甚至数百年的生存。在这个等级秩序里,士、农、工、商慢慢地养成了一种内化的精神。士在科举制度的引领下,响应统治者的号召,认真学习儒家学说,竭尽所能为统治者辩护、服务;农在高贵的君主、官员的压迫下,长期忍耐,逐渐接受了贱民、草民、小民的地位;工在官员的统治下,做出一些精美、实用的小手工产品进贡官员,获得可怜的生存地位;商在小农社会中,地位低下,为求生存,依附于官员,寻求官员的庇护。士、农、工、商长期接触、训练、培育的就是这种接受权力等级秩序的统治,而且还向自己的后代合法地传递,后代在孝顺、忠诚伦理的熏陶下,自然地继承、接力,从而内化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

到了今天,中国人接触现代文明意义上的自由、平等、正义观念也才100多年。想在这100多年就消除数千年养成的权利等级观念,不可能。人的观念演变过程,很缓慢,有时还会倒退。在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制度下,在科层制还受许多人追捧的背景下,权力等级观念可能不仅不会消减,反而还会加剧,还会通过各种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

与权力等级观念相对的是自由、平等权利观念。如果能在现代文明潮流的引领下,通过法治规则一点一点地增加人的自由、平等权利,以慢慢的增量过程培养人的自由、平等权利,养成一种新的"集体无意识",那才是正道。

作为读书人,能做点什么呢?不管你是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者,还是左派、新左派、中间派、右派、激进派,都不能否认人的自由、平等,都不能继续接受权力等级观孕育的奴性人格,都不能不想办法在自由与平等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点,以使二者在惠顾于人类发展时不产生太大的麻烦。正如德国思想者哈贝马斯所说:公民"作为私人的法权主体,若他们自己不通过对其政治自主的共同运用而澄清正当的利益和标准,并且就在哪些相关方面平等者应该受平等对待、不同者应该受不同对待达成一致,是无法充分享受平等的主观自由的。"在理念上,读书人应该承认自己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个有主见、有独立思考精神的人,一个离不开群体社会的人,一个追求自由、平等共识的公民;在行动上,读书人应该在一些场合发出自己作为公民个体的声音,做一些能做的小事情,不求完美,但求增加一点有共识基础和标准的自由、平等的含量。来源:财经网


    进入专题: 权力等级观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笔会 > 散文随笔 > 众生诸相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71061.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