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济汀:社会主义的“中国观念”——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观念变迁考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67 次 更新时间:2013-11-01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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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济汀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实现社会主义进而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崇高的奋斗目标。在90多年坚定不移的不懈追求和一以贯之的接力探索中,我党对社会主义观念的认识和理解随着时代、国情和实践的变化而变化。每一次观念的转变,都极其鲜明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深化和理论创新,社会主义观念的中国属性也因此愈发鲜明。

 

一、1921~1949年:社会主义的“中国解说”

“社会主义”一词是由英语Socialism翻译而来,这个概念最初是由英法等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创立并运用的,而马克思、恩格斯发现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从而使社会主义由空想变为科学。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却没有给出一个统一的定义。马克思在描述未来的社会主义制度时,认为社会主义是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1]。

社会主义观念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传入中国,以李大钊、陈独秀为代表的中国第一批共产主义者接触、研究、宣传了社会主义思想,开启了社会主义的“中国解说”。其中,李大钊和陈独秀对社会主义的解释最具有代表性。

李大钊在发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等一系列文章,从而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奠定牢固的基础后,于1920年1月起以专题探讨来宣传社会主义。1920年下半年,李大钊在北京大学开设了《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课程,认为作为一种新的、好的制度,作为对现存资本主义制度的超越,社会主义可以从智、情、意三方面理解:“由智的方面观之,Socialism为现在存在之资本制度之批评指南。由情的方面言之,则为以新的、好的秩序,代替旧的、坏的制度。由意的方面言之,则使人发生努力,以平静寻秩序,代替旧秩序”。而作为社会运动的社会主义,李大钊认为其可以从政治、法律、经济三方面来理解,政治方面为无产阶级专政,法律方面为扫除私有制,经济方面为劳动者分享全部利益。由于当时社会存在种种对社会主义的误解,如有人认为社会主义与无政府主义为一物,有人认为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为一回事,有人认为社会主义消灭了竞争,有人认为社会主义不存在家庭等等。因此,李大钊对人们的问题一一给予明确解答,阐明了社会主义的真正本质。他告诉人们,社会主义与无政府主义“绝对相反”,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所用的手段与范围等均不同”,“社会主义亦有相当的竞争”,社会主义的家庭“比现在的家庭更趋完美”。人们从李大钊的这些回答中可以感到,只有这样的社会主义,才符合历史的发展和人们的需要,才能有强大的吸引力和生命力。李大钊在率先倡导社会主义之际,就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是要富的”,而“不是要穷的”。为了说明这一问题,李大钊特别提到生产要素的配置优化原则和要求。他提出,所以要搞“国营”,乃为“俾利事半功倍的效果”。“国营”的目的,是为“依据经济的组织与方法,把资本、劳动与天然均成经济化,利用自然力开发富源,傅利国用”,“社会主义是使生产品为有计划地增值”。李大钊还谈到社会主义“注意保存艺术的个性发展”与人的自由与发展等问题。

陈独秀对社会主义的阐释是通过与资本主义的对比而得出的。陈独秀认为资产主义存在着资本私有和生产过剩两大弊端,只有采取社会主义的方法才能解决,“救济这二大缺点,只有采用社会主义的生产方法:资本归公,人人都有工作生产的机会,社会上一切生产工具——土地、矿山、机械、房屋等——谁也不能据为己有,谁也不能租给他人收取利益,这样才可以救济第一个缺点;一切生产品产额及交换都由公的机关统计调节或直接经营,务使供求相应,不许私人投机营业,这样才可以救济第二个缺点”。由此,陈独秀认为社会主义制度简单地说就是“资本集中,财产公有”。他指出,只在资本主义立脚点的“资本集中财产私有”八个字里头,换掉一个字,资本主义制度就变成社会主义的制度了,什么字呢?就是把其中的“私”字换为“公”字。而且,陈独秀认为这种“财产公有”不是平均主义。他以为,以专讲分配方法来平均贫富,是均富主义,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对于生产方法和分配方法同时并重的。这从根本上厘清了社会主义和平均主义的区别。陈独秀提出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使社会生产力有进一步发展,使最大多数人民获得自由和得到幸福。同时他也认为,人民的幸福又与经济生活的关系最为密切,经济的生活不进步,所谓人民的幸福,仍只是一句空话。因此,陈独秀认为社会主义必须重视经济建设。当然,陈独秀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不仅是从经济上的人类生活,更是从政治的革命意义得出的结论。他指出,社会主义必须建立在民主政治的基础上,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与民主紧密联系,不可分割。

应该说,以李大钊、陈独秀为代表的中国第一批共产主义者是把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救国救民的治国方略来看待的,认为社会主义是一种新的社会改造运动、手段和方法。但是,社会主义的理想因各地、各时之情形不同而不同,因此,一个社会主义者,“必须要研究怎么可以把他的理想尽量应用于环绕着他的实境”。以李大钊、陈独秀为代表的中国第一批共产主义者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主义理论进行了较为准确、深刻的介绍和阐释,并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从而使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一问题有了具有中国属性的内容。尽管受当时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他们对社会主义观念的认识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模糊、肤浅和理想化等问题,但却激起了一大批人,尤其是一批以救国救民为己任且立志改造中国社会的进步青年的支持和向往,激励他们为了社会主义的理想而不懈奋斗。

 

二、1949~1978年:对社会主义“中国内容”的有益探索

1949年新中国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最终的胜利,社会主义对中国共产党来说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理想问题,而是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实践问题。早在新中国建立前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提出,要在中国革命胜利后,建设中国的工业化,以达成建成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目标。但是,这个过程随着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顺利完成而发生了新的变化,反映这一变化的就是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而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因此,“总路线就是逐步改变生产关系”[2]。这种以改变生产关系来提高生产力的观念,在党内达成一个共识,即只要在所有制方面,国有经济和合作社经济占有绝对优势地位,社会主义的基础也就奠定了。可见,党对社会主义的理解有了很大变化:由过去重视生产力标准转为更倾向于生产关系标准,即主要以生产关系先进与否来衡量社会主义。由此,由复杂的经济结构的社会过渡到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结构的社会,并实行由国家直接控制生产经营和管理经济社会生活的计划经济,就成为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一问题的理论认识。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到1956年年底,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得到了确立。

苏联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一些弊端逐渐暴露,以及1956年苏共二十大对斯大林严重错误的批判,引起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问题的新思考。1956年4月,毛泽东发表了《论十大关系》,正式提出以苏联经验为鉴,努力找出在中国这块大地上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道路。“一九五六年四月的《论十大关系》,开始提出我们自己的建设路线,原则和苏联相同,但方法有所不同,有我们自己的一套内容”[3]。这就是党的八大提出的“主体+补充”的改进模式,即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要以计划生产、集体经营和国家市场为主体,同时可以按原料和市场情况进行生产、经营以及在一定范围内以自由市场作为补充。随后,毛泽东提出中国还需要继续实行一段“新经济政策”的思路,即当国营、合营企业不能满足社会需要时,如果有原料,国家投资又有困难,社会有需要,私人可以开厂,也就是毛泽东所说的,“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4]。这个思路是中国共产党以发展生产力为标准来探讨所有制关系、计划与市场关系的有益尝试,实际上充实和丰富了党的八大提出的“主体+补充”模式。可以说,这一时期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添加了借助市场机制、整合市场调节作用的“中国内容”。这表明,在党的八大期间,党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认识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从而成为这一时期党对社会主义整体认识的一个历史性坐标。但是,在对社会主义的整体认识上,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仍然是党领导人民奋斗的目标。党的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明确规定,在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的任务,是继续采取正确的方法,把资本家所有制的残余部分改变为全民所有制,把个体劳动者所有制的残余部分改变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一些固有的社会主义观念,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继续得到强化,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挫折。

应该说,从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前,尽管我党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注入了马克思主义及苏联模式所没有的一些独创性内容,但是由于还固守着把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看作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理念,因此,虽然我党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目标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但人民生活水平未能得到很大提高,国家也未能实现真正的繁荣昌盛。

 

三、1978~2002年:社会主义“中国主题和内核”的确立和形成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工作重心转移,作出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中国的改革是从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开始的。1982年9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把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深刻地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5]这意味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不仅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而且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独特的社会主义发展之路。

在此之后,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总结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新鲜经验,总结苏联模式的教训及其对中国的影响,加深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中国道路、在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等问题的认识。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思想,这是社会主义认识史上的一个根本性的转变。1985年,邓小平又指出:“改革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工作方式和精神状态的一系列深刻变化。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这是一件大事,表明我们已经开始找到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路子。”[6]1987年党的十三大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概括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轮廓。“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最基本的内涵。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使社会主义运动陷入空前的低谷。中国道路的发展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在这个关键时刻,邓小平在1992年发表的南方谈话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进到新阶段,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围绕这一本质,他为改革开放实践划定了一个尺度、方向和标准,即判断一项政策是不是社会主义的,应该主要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由此出发,邓小平对长期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一系列重大认识问题进行了回答,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为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指明了方向,推动了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随后,在南方谈话思想指导下召开的党的十四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从九个方面系统概括了“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

从1980年5月首次提出社会主义本质概念,到1992年南方谈话;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市场经济,邓小平破除了传统社会主义的禁区,把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打通对接,这超越了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成为中国道路一个最鲜明的特色。

党的十五大报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又一个里程碑式的文献。报告用九个转变的历史阶段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问题做了详细说明。报告明确指出,我们讲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搞清楚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报告制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特别是报告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丰富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内涵,加深了我们对怎样搞社会主义这一问题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当代中国的运用和发展。至此,公有制由原来的一统天下变为原则上占主体地位,传统的计划经济被纳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体思路中,按劳分配也被纳入按生产要素贡献进行分配的总原则当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在这个突破中建立起来的。

新世纪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全面建设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是一个推进社会全面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它的提出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核。

应该说,在这一时期,我党确立并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从“经济不发达,生产力落后”这一当时中国最具体、最严峻的实际出发,不仅恢复了衡量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标准,而且进一步提出“三个有利于”的具体标准。党对社会主义的理论认识向着纵深层次发展,实现了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核。

 

四、2002~2012年:社会主义“中国体系”的构建

党的十六大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也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面对发展黄金期和矛盾凸显期并存的现实以及实践中出现的困难、矛盾和问题,我们党提出了一个总思路、总答案——科学发展观。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此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导方针。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2007年党的十七大深刻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并把它写入了党章。2012年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七大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表述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表明党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开始了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的新征程。在这个新征程中,科学发展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一轮的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首先,在横向发展方面,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扩展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使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布局由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成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进而形成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进一步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全面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和追求,使富强民主文明发展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其次,在纵向发展方面,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凸显了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以及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性,是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努力建设美丽中国,进而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关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揭示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思想价值层面的基本规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揭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所在,明确了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新途径;建设创新型国家进一步揭示了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动力支持,明确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支撑点。除上述两点外,在内涵发展方面,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提出,进一步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核心理念,明确了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进一步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提出,进一步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要通过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来发展自己,又要以自身的发展来促进世界和平;建设和谐世界的提出,改变了那种简单对立、你死我活的斗争思维,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尊重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也尊重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上的自主选择,力求在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基础上实现与世界各国和谐共处,在求同存异和相互比较借鉴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发展。

通过持续的开拓、积累和创新,我们党对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怎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不断发展,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党的十八大对这一体系进行了系统完整的概括和阐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总体系是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的由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共同构成的统一体。

 

五、基本经验和启示

1.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观念变迁的过程其实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的进程。它的开端是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和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它的指向是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它的实践基础是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程;它的内涵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次历史性飞跃的理论成果,即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它的思想灵魂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在这一伟大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立足基本国情,把握时代发展要求,顺应人民意愿,不懈探索、把握和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如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上所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90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2.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观念的变迁表明,社会主义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但是,无论怎样变化,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是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和中国的基本国情相结合。正是这种结合使社会主义观念具有生动的“中国内容”,并呈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作为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观念变迁的产物,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的产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中国国情的结合。正如党的十八大所强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条件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以全新的视野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在中国这样人口多、底子薄的东方大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以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使我们国家快速发展起来,使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起来。

3.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观念的变迁意味着科学的社会主义观念的形成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90多年过去了,我们依然不能准确完整地说什么是社会主义或者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是方向越来越清晰、目标越来越明确、内涵越来越丰富、方法越来越科学。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从模糊到逐渐清晰,从零碎到比较完整,这说明我们的这一认识不断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在当代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毕竟只是社会主义的一种初级阶段,还没有达到中级阶段,更没有步入高级阶段,仍然需要横向丰富和纵向发展。

4.从对我党90多年来社会主义观念变迁的系统回顾和考察来看,社会主义观念科学与否,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和理论的创新程度、丰富程度和深刻程度。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我们既有重要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诸多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要善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和吸收借鉴世界各国社会建设成功经验中创新思路、总结经验,在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研究中寻求突破。正如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上强调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我们一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与时俱进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只有这样,才能够破除根深蒂固的对社会主义的教条式理解,才能够从容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443.

[2]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05.

[3][4]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69~370、170.

[5][6]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142.

(作者单位:福建龙岩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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