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富优先”破局分配改革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12 次 更新时间:2013-03-21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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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  

3月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目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正在推进,已由“原则”,进行到“细则”阶段。

尹蔚民口中的“原则”,指的是今年2月,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自2004年起草算起,历时9年、两次上报国务院,均未获通过。此次一经通过,便接受参加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和委员们的热议。

热议的方向,从往年的推动方案出台,到今年的如何贯彻落实。

“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需要以民富优先破题收入分配改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

他认为,多年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严重滞后,突出表现为国民财富分配长期向政府、企业倾斜,城乡、区域和不同行业的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某些领域收入分配秩序混乱等。

“实现中共十八大报告关于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增的目标,不是贫富差距扩大基础上的倍增,而是中等收入群体的倍增。”今年两会上,迟福林提案建议尽快制定《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国家规划》,把中等收入群体倍增作为国家战略,尽快制定专项国家规划,同时明确提出到2020年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的目标。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富”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做大蛋糕’是中长期经济发展的目标。但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不分好蛋糕就做不大蛋糕’的关键阶段。”迟福林认为,当前,“做大蛋糕”的约束条件发生了重要变化。

30年前,“做大蛋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要素短缺问题,尤其是资本短缺。当前,“做大蛋糕”仍然有资本等生产要素的需求。从现实看,从中长期趋势看,从社会因素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看,能否“分好蛋糕”成为“做大蛋糕”的主要约束条件。

这是因为,不“分好蛋糕”,不仅使“做大的蛋糕”可能成为一块“无效”的蛋糕,而且将直接造成继续“做大蛋糕”的动力不足。从这个意义上说,“做大蛋糕”十分重要,“分好蛋糕”同样重要。

换句话说,所谓的做大蛋糕,就是国富;分好蛋糕,就是民富。

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快速,但“国强民不富”的矛盾日益突出,收入分配改革刻不容缓;另外,多年以“人口红利”造就的“世界工厂”的经济模式急需转变,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有待扩大等,都成为实现“中国梦”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过去,我国长期实行国富优先的增长手段,然而带来了很多矛盾和问题。迟福林称,在私人产品严重短缺、多数社会成员处于贫困的阶段,实行国富优先发展十分必要,因为它可以使国家有能力解决社会的贫困状态。

问题在于,当总体上解决了温饱问题,公共产品短缺成为突出矛盾的发展型新阶段,仍然坚持国富优先的发展,就容易带来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国家生产力增长优先并快于民众消费能力的增长,导致社会总需求不足,使经济发展缺乏内生动力;二是国富民不富,并导致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

因此,迟福林很早就提出,应当坚持民富优先的发展。“民富优先能够实现民富国强。”迟福林之所以这样坚持的理由,其一,民富带来民众消费能力的提升,扩大了社会总需求,由此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其二,新阶段的民富,在有利于解决公平发展的同时,创造发展的动力和活力。适应我国发展的阶段性需求,从国富发展优先转向民富发展优先,是解决内生增长动力与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由此,才能实现民富国强的目标。

“走向民富优先,需要推进以公平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二次转型与改革。”迟福林称,在这个过程中,要使多数人能够公平地分享经济发展成果;使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使市场保持充分的活力和效率;使资源环境可持续;使政府能够以公共服务为中心。

分配不公的掣肘

中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也逐渐显现,其中,收入分配不均最引人关注。

国家统计局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几年内地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一项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2010年为0.481,2011年为0.477,2012年为0.474。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认为,0.474反映收入差距还是比较大的,这说明了中国加快收入分配改革、缩小收入差距的紧迫性。

其实,早在2010年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就特别指出,我们一方面要做大蛋糕,另一方面要分好蛋糕。这恰恰是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一个很重要的考虑。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说,近年来在国民生产总值年均涨幅超过10%的情况下,2008年,广东最早提出收入倍增计划。但是,由于受到当年世界金融海啸的影响,这一计划被搁置。

苏海南认为,目前在收入分配领域,还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制度没有建立并实施;中小企业税负过重,克扣、拖欠工资现象还比较严重。另一方面,在二次分配领域,国家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或者其他民生建设的转移支付力度还不够,该纳税的有钱人在逃税,没钱的工薪阶层却在缴税等等。

需提高中产阶级的比重

“目前已经到了突出地提出和解决共同富裕这个问题的时候了。”迟福林说,过去的收入分配改革解决的问题始终是如何从一部分人先富到共同富裕,而不是国富民富的问题,导致收入分配改革难以进行。

但是,由于收入分配改革严重滞后,收入分配基础秩序混乱、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矛盾和问题不断积累,成为了经济社会矛盾的焦点。

为此,迟福林提出要加快构建“藏富于民”的体制。这个体制应该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合理控制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其次,构建社会成员共享国民财富的机制,使国家财富真正惠及全体公民;再者,保护居民财产,建设财产性收入的体制性基础,尤其是让农民能够明显地分享土地流转的增值收益;最后,创造有利于社会成员创业、就业的体制机制。

“这当中,中等收入群体又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迟福林认为,中等收入群体的持续扩大,是释放消费潜力、扩大内需的重要基础,是建设“橄榄型”社会、走向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而当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规模过小、身份认同感不强,不仅抑制潜在消费需求的有效释放,还导致社会结构失衡、贫富差距过大、利益矛盾增多。

“十八大报告提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个可能性是很大的。”迟福林说。

“现在这个问题在于居民收入倍增有可能的情况下突出的矛盾在哪里?可能就是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偏低。目前中等收入群体只有23%左右,如果10年以后中等收入群体还是30%以下,即便倍增计划实现了,那还是收入分配差距比较大基础上的实现,这不应成为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居民收入倍增的实现。只有中等收入群体倍增了,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才有意义,才能使收入分配差距比较小,实现建立‘橄榄型’社会的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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