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雪原 穆光宗等:计划生育政策,动还是不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937 次 更新时间:2013-03-07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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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雪原   穆光宗    

“中国改革20人论坛”之五:“人口与生育政策研讨会”

(2013年1月30日下午14:30-18:00)

“人口与生育政策研讨会”2013年1月30日在北京社会主义学院举办。

人口问题关乎国运,关乎民族未来。中共十八大报告在谈到人口问题时强调,要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当前,关于生育政策的调整已成为学术界讨论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更是政府和民众高度关注的话题。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改革20人论坛组委会主办,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华夏人口研究所承办,共识网协办。会议由中国改革20人论坛执行主任、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会长陈剑主持。

会议围绕现行人口政策及相关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与会专家认为,中国社会,无论是学术界还是民间,包括网络上出现了越来越强大的反思计生政策的声音,这种声音值得重视。目前生育政策带来的诸多问题,比如失独、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失衡等等,应未雨绸缪,及时调整,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从而促进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加本次研讨会的学者有:

田雪原,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原所长;

胡伟略,中国社科院人口研究所研究员;

马瀛通,国家计生委中国人口信息中心研究员;

陈剑,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会长,北京市人口研究所顾问;穆光宗,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法学博士;

张敏才,中国人口学会原秘书长,教授;

李小平,中国社科院人口研究所副研究员;

杨建华,华夏人口研究所所长,博士;

王瑞琴,中国改革20人论坛秘书长、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副会长;

曲庭文,国家计生委培训中心研究员;

王静,吉林省洮南市计生局原局长。

(以下为部分专家学者发言,根据会议记录整理)

主持人陈剑:生育政策的变动与否是当下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人口问题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当我们感觉有问题时,要采取措施应对,所产生的影响,可能要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显现。因而,人口学者考虑人口问题,必须是长远眼光。

今年1月14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国家人口与计生委的文章,并专访了相关学者。文章的基本观点反映了利益倏关方的观点,我个人认为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我在国家计生委工作多年,我多年始终如一的观点,一直坚持认为应当调整现行的生育政策,即允许每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人口增长有其内在的规律,具有强烈惯性。短期看,总量有可能仍在增长,但是从长远来看,由于生育率早已降到更替水平,人口增长的快速下滑,甚至负增长,也就是今后几年就会发生的事。人口老化,人口结构失衡,都和生育政策高度关联。生育政策也有一个特征,生育政策口径宽了,但生育数量有可能会减少,但结构一定会更加平衡。所以,生育政策是一个关乎民族未来长远发展的事情。

今天在座的,雪原老师是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工作时的领导,其余都是多年的同事和朋友,从事人口研究几乎都超过30年.也有计划生育实际工作者。从对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考虑,希望大家畅所欲言,最好多用数字说话,讲一讲各自的观点。

马瀛通: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怎么来的

马瀛通:中国城乡普遍实施计划生育基本是逐步始于,群众根据“早、密、多”生育现状而在1970年创造的“晚、稀、少”计划生育两孩。1973年政府根据实施效果颇佳的“晚、稀、少”式计划生育,才将之提升为全国计划生育政策。可见,这项来自群众的政策制定基本符合了公共政策制定基本原则。所以,在不足短短的10年,全国人口的自增率就从1970年的25.83‰,急剧降至反映1979年实施效果的1980年的11.87‰;假定总和生育率值粗略反映了当年育龄妇女一生的平均生育子女数, 1970年的总和生育率值就从5.81急剧降至1980年的2.24。这两种度量指标大幅超半的下降,在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中国,被称之为是近代以来,世界生育史上下降的奇迹。从影响因素分析看,完全可以归咎是计划生育的成效。1970-1979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在尚未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情况下实施的,从此间的国情可知,那时是既无行政措施更无行政命令,足见社会和家庭都已深感人口压力,广大群众中确实蕴藏着实施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所以,一旦提倡及提供相应的避孕与节育服务,人口的过快增长很快就得以有效的抑制。亿万群众实施“晚、稀、少”创造的世界近代生育率下降奇迹本身,一方面说明群众是驾驭人口变动的主人与主体,一方面也映现出群众的识大体、顾大局客观事实。根据1980年死亡水平,1980年的总和生育值,则降到了更替生育水平值。如果按1980年生育模式不变,即使不考虑任何生育水平下降,也能达到2000年的实际人口控制结果。若考虑实际可能的下降与留有一定的余地,则可控制在12.3亿。

1980年总和生育率值2.24的取得,是在出生一孩中,尚未达晚育的仍占49.17%;出生二孩中,尚未达晚育年龄或间隔年限的还高达82.75%;也就是说“晚、稀、少”的任务远还没有完成。然而,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受“文革”中“左”的惯性影响,受静态理论计量的“人口容量”而不考虑可行性的学者,竟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的误导,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为中心,生搬硬套到计划生育中来,在1980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刚成立后,就把“晚、稀、少”不分城乡差异的,重点转移到“只能生一孩”。这种违背公共政策制定原则,也没经过调差与试点,就将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紧缩”为“只能”生育一个孩子,一夜之间就使计划生育工作变成了“天下第一难”。其难就难在广大农村群众普遍不接受,以种种不正常方式抵制,因而失去了计划生育主体的育龄夫妇实施基础,故基层主管计划生育的部门,则变为以组织推行计划生育的“小分队”作为主体,从而迫使计划生育的经常性工作,不得不变为“突击”式工作;宣传教育为主的工作,不得不变为通不通三分钟式工作;以避孕为主,节育措施自主选择工作,不得不变为“一胎上环、二胎结扎”的行政推行工作。当然,也就相应产生了“超生游击队”,这一反映计划生育工作中急于求成问题的普遍现象,以及产生了节育措施事故大幅增多的问题;而计划外怀孕的妇女在东躲西藏的环境下,出生素质能好得了吗?我认为欲速不达,是表征1980年“紧缩”群众创造的“晚、稀、少”计划生育两孩政策的逼真形象写照。事实也表明:1981年的人口自然增率从1980年的11.87‰大幅回升到14.55‰,1982年继续回升,竟高达16.01‰,甚至较1975年的15.77‰还高; 1981年的总和生育率值从1980年的2.24大幅回升到2.65,1982年继续回升,竟高达2.86;1981年的农村总和生育率从1980年的2.49大幅回升到2.93,1982年继续回升,竟高达3.20,这就是说1982年全国农村育龄妇女一生的预计生育水平是,普遍都生了三个孩子,生四个孩子的也高达20%;除此之外,还损害了计划生育在广大群众中的形象与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尤其值得重点指出的是,1980年前一直强调的,在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不推行计划生育,这本是有益于各民族融合与边疆省区经济社会发展,而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决策,也被改变;从生育模式看,还导致第三次全国人口出生高峰提前一年于1986年到来。这些都有力地证明了“收紧”政策是,“大开口子”的失控、半失控结果。足见,只准生育一个孩子的过紧生育政策,其结果不是导致了少生而是酿成了多生!这一沉痛教训务必要认真记取。尽管1980-1984年强力推行只准生育一孩的时间短暂,但受其影响及后来生育政策完善的不到位,也即没有全面恢复“晚、稀、少”政策,故导致后来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条件下,上世纪末的总人口也至少要较稳定“晚、稀、少”政策的结果,多生出半个多亿!

然而,遗憾的是,那时竟有那么多人口学者、统计工作者,乃至计划生育部门的领导者,却陷入了将“紧缩”生育政策等同于是把生育水平“紧缩”下来的认识误区。误以为是“开小口、堵大口”的完善生育政策致成。对此,只要清晰地认识到完善生育政策是始于1984年的中期前后,就可一目了然地厘清这是歪曲事实。然而,正是由于没有以1984年开始完善生育政策的时间,来准确地认识其前后的生育度量指标大幅度变化,才产生了想当然的糊涂认识。所以,才那么留恋“一胎化”,甚至竟简单而似是而非地误认为“开小口”,就是对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效果的“放”,从而把完善生育政策实施效果的“正”效应扭曲为“负”效应,也即是把“是”与“非”颠倒,并指责1984年完善生育政策是“开了小口,也没堵住大口”。然而,此间的计划生育实践与数据均表明:所谓的“大口”、“特大口”都是“紧缩”政策“紧”出来的负效果。实际生育水平从来就未曾实现过“只能”生育一孩,哪来的“开出来的小口”与“没堵住的大口”?就是这种似是而非论,使上上下下那么多人不仅产生了错误认识,甚至还影响到其后至今的生育政策继续完善,或称恢复计划生育两孩政策。1980年,误导推行“只能”生育一孩,产生的多方面负效应,竟被误导者将之强加在1984年中期前后的完善政策头上,并称之是导致了“人口失控”、“半失控”,其实质是一种有意识的转嫁行为。周恩来总理曾指出:“只有忠于事实,才能忠于真理”。“畏惧错误就是毁灭进步! 遮掩错误就是躲避真理”。因此,时至今日,最令人痛心的是,还有不少人仍无正确认识,还在把完善生育政策的正确抉择与及时实施,误作教训来汲取,乃至还在影响着今天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决策。这无疑充分暴露了根据数据,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的严重不足,以及学术研究水平的严重滞后,根本不适应科学决策的需要。

当年那种不从经过教育,群众最大可接受程度出发,即只考虑需要而不考虑可行,而是仅凭主观强迫客观就范出发,来误导决策,以及后来有心计的宁“左”勿“右”少数伴随者,至今都之所以仍反对生育政策完善到两孩,就是因为他们还要遮掩错误,不敢于承认实践检验已证实的结果及做出的回答,若其主要代表人物宋某与蒋某,对亿万群众计划生育实践检验结果能做出不完善生育政策的诠释,并展开一场阳光下的辩论,去伪存真,那就会深刻认识到邓小平同志1980年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中所指出的那样:“如果稳步前进,巩固一段时间再发展,就可能搞得更好一些。1958年大跃进时,高级社还不巩固,又普遍搞人民公社,结果60年代初期不得不退回去,退到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对“左”的问题,1992年他更加明确地指出:“‘左’带有革命的色彩,好像越‘左’越革命。‘左’的东西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可怕呀!一个好好的东西,一下子被它搞掉了。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5页)。显然,用之对照1980年把“晚、稀、少”紧缩为“只能”生育一孩及其所酿成的后果,并以此来认识这一精辟论述,只有这样才能深刻领悟到其所具的鲜明、直接、重大指导意义!也即如果用此也来认识当时与现实的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就将不走或少走弯路!此外,实施了一个时期两孩生育政策的国家及地区,诸如韩国与台湾,其实践都已表明:现在的生育水平都在相当低的低生育水平稳定运行。

中国是一个人口相对过剩的国家,稳定相当一个时期的低生育水平,是解决相对过剩人口问题的客观需要,而稳定低生育水平也需将计划生育政策稳定在两个孩子的基础上。因为这既是制定社会公共政策合情合理的需要,也是计划生育实践检验的正效应经验与负效应教训,客观要求将生育政策完善到两孩的需要。人口相对过剩、不足、适宜,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前提下,对人口规模性质的一种分类。每个人口的规模,都是其分年龄人口的加总之和,而人口规模变动,又是其出生人口与其他所有年龄生存状况,综合变动的具体体现。也即是人口规模变动与各分年龄变动,是同步变动的一个有机、不可分割整体。因此,绝不能将人口规模变动与人口年龄结构变动割裂开来,误认为现中国人口问题主要是人口结构问题而不是总量问题,甚至误认为解决人口总量与人口结构发生了严重矛盾。

人口相对过剩、不足和适宜,其相应年龄结构也必是相对过剩、不足和适宜。诸如,中国解决相对过剩人口的过程,也就是在一个年龄接一个年龄地逐年解决相对过剩年龄结构的过程,因此,中国的人口规模变动与年龄结构,都是处在合理的变动与转化过程。而反映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当然也是大好事,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度量年龄结构变动的年龄构成比指标及其表征的意义,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通用,其表征的统计意义,在人口相对过剩与不足前提下,有时则恰其相反(见“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合理转化问题研究” ,《中国人口科学》2012,N0.1和 “Reexamining China’s Demographic Transition and Age Structure”,《China Economist》Vol.7,N0.4,2012)。足见,大多数发达国家与人口相对不足国家的老龄化及其老化程度,完全与中国老龄化及其老化程度的意义不同。因此,以所谓年龄结构不合理或人口老龄化相关问题,来疾呼实施两孩生育政策并非是适宜的理由。这也是我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及早实施两孩生育政策,与之根本不同所在。1984年7月,著者与张晓彤曾就上世纪人口控制目标在12亿以内与相关生育政策问题,曾给中央写过一份《关于人口控制与人口政策中的若干问题》的研究报告,时任总书记、总理、书记处书记及中央办公厅主任的诸位同志,都做了重要批示。胡耀邦同志的批示是:“启立、建秀、兆国同志:同意紫阳同志的意见。这是一份认真动了脑筋,很有见地的报告。提倡开动机器,深入钻研问题,大胆发表意见,是我们发展大好形势,解决许多困难的有决定意义的一项。我主张按紫阳同志提出的请有关部门测算后,代中央起草一个新的文件,经书记处、政治局讨论后发出”。 根据批示的精神,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在请有关部门测算后,于1984年9月23日至28日,召开了相关各界人士与多学科多部门专家学者参与的《人口控制与人口政策中的若干问题》论证会,我在28日做了题为《科学是规律的反映 实践是历史的见证》的全面答辩与阐述,既对与会者对报告提出的诸多问题做了全面的一一解答与阐述,也对报告涉及的测算等方方面面问题做了清清楚楚地说明,并当场做了演示,充分证实与确认了在可行性基础上,报告的测算是一种留有充分余地的准确无误测算(见马瀛通著《人口控制实践与思考》,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论证会直至再无新问题提出才告结束。计划生育的实践与历史,充分证实了胡耀邦同志批示的准确,而未实施带来的负效应及其影响都已成为现实。

须知生育水平在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已跃居影响生育水平下降的主导因素,故降至为低生育水平,使生育水平发生了质的改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主导地位的低生育水平,一是不会反弹,二是将相对稳定,事实也在持续验证着这一判断。

近30年后的今天,回过头来再看这段历史,人们普遍都能清楚地认识到,实施不分城乡差异的“只能”生育一孩,实际是一种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空想”,就是在今天的全国绝大多数农村也仍毫无实施的可行性。今天的育龄夫妇已不是约30年前的育龄夫妇,他们的文化素质有了大幅提高,生育意愿也完全不同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育龄夫妇。实际上,今天大多数农村地区能生育的基本都生了两个孩子,多孩生育是极少数。问题是现时育龄夫妇丧失生育能力的比例,也大不同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育龄夫妇。那时的全国各种生育节育调查都表明:育龄夫妇终生丧失生育能力的只有2%左右。如今的饮食结构不以五谷为主,加之,受农业实施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影响,和受若干转基因食物影响,以及性开放和过早性生活影响,而致使终生丧失生育能力的育龄夫妇所占比例,肯定要上升。20世纪八十年代的欧洲五国调查表明: 育龄妇女分年龄丧失生殖能力的比例,年龄20-24岁的为3%,25-29岁为6%,30-34岁为10%,35-39岁为31%,40-44岁为31%,45-49岁为100%。我认为中国现实的状况,恐怕要高于那时的欧洲状况。因此,中国的低生育水平一定能够持续,只是持续的时间有多长,则需进一步研究。

中国今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心,应转移到解决城镇化中的人口合理分布问题上,而不是在其他别的重点问题上。至于生育政策完善到两个孩子则是题中之义,这是毫无意义的。否则,还停留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阶段,那就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任务不相符了,这也是我为什么对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提出质疑的一个核心问题。

穆光宗:计生政策非变不可

穆光宗:各位老师大家好,很高兴参加这个会。

我的题目是谈人口政策的战略底线。作为一个政府、一个社会,倡导也好,规定也好,应该有一个底线,人口政策也应该有一个战略底线。

最近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我们很关注其中一个提法,谈到“坚持计生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我觉得这个比较好,比较平和,继往开来,是考虑比较周详的提法。但是突然风向一转,最近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坚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当前首要任务。这个提法有一个背景,就是2000年中央有个决定,提出要稳定低生育水平,因为我们发现生育水平比较低,但是大家不相信,认为没有低到1.22的程度,所以就调整到1.8,大家都认为低生育水平来之不易,所以要千方百计稳定它。

计划生育怎么理解,我觉得在方式上可以有三种理解。一种是自主的计划生育,就是家庭计划,比如政府提倡生二胎,是不是很多家庭会生三胎、四胎呢?可能有些家庭会做这样的选择,但是家庭生育主体是有理性的,会根据自己的条件来理性的决策生育,承认这种理性是我们对家庭的一种尊重,家庭本身是有理性的决策单位,会理性的计划自己的生育间隔和生育子女数。

第二是提倡计生,无论是倡导多生还是少生,政府扮演的是助推者的角色,而不是代理决策者的角色。

第三是强制计生,不管你高兴不高兴,愿意不愿意,只能按照政府的意志来决定生育的间隔和生育的子女数,比如生育一个男孩就不能再生了,城乡基本都是这种情况,在农村个别省份,生了一个女儿,可以生第二胎,但是城市是不允许的。现行计生的政策和男女平等的政策天然是有冲突的。

现在失独家庭越来越多,他们心里有很多不平,对计生政策有很多怨言,其实选择一个孩子不是他们自己选择的结果,而是政府强制选择的结果,政府是有责任的。在数量上,计生也是有弹性的,无论少生也好,多生也好,都可以理解为计生的含义。但是我们现在是缺乏弹性和空间的计生政策。

虽然一胎化制定之初学术界就有不同的呼声,比如梁中堂从一胎化不符合农村实际的角度提出修正方案,后来也有不同学者提出要反思计生政策,计生政策不是十全十美的,要不断反思,上至中央下到地方,再到学界,都是有不同声音的。近年来网络上出现了越来越强大的民间反思计生政策的声音,这种声音是值得重视的。我们现在回看80年的决策,依据是不充分的,是脱离国情民意的,可能有些老师不一定同意。计生政策毕竟涉及到民生、涉及到国家的命运,影响非常广大、深远,所以我们很关心这个事情。

人数是人口的一个外衣和表象,实际上内在的是人的存在,人口是一人一口,但是人决定口,所以以人为本,抓住了牛鼻子,人是最重要的。我们要树立正的人口观,把人看得大一点,把口看得小一点,这样就比较好。

1980年9月25日是中国人口发展的分水岭,因为从此以后就拉开了一个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历史帷幕,从过去的晚、稀、少,过渡到以政府为主导的强制计生。当时追求的目标是零增长甚至是负增长,希望中国在总量上增长上达到零的程度早日实现。当时为了实现上个世纪末四个现代化的目标,所以在人口控制上采取了有史以来最严格的措施,但强制推行的人口控制战略代价是比较巨大的,这一点我们已经看得越来越清楚。从家庭视角来看和反思我们的计生政策,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独生子女家庭有很大的风险性,本质上是风险家庭。放大来看,独生子女的社会,就是独生子女人口占主体的社会本身是个风险社会,我们存在一个很大的人口风险,而且这个风险在不断的爆发,对于独生子女的人口风险问题,现在我们慢慢也形成了一些共识,比如失独的风险、伤残的风险、成才的风险、家庭养老的风险、社会发展风险、国家国防风险等等,妇女在生育健康中的代价也是很沉重的,比如我2003年去甘肃的酒泉搞调研,他们的领导就告诉我,为什么主张要放弃生育间隔呢?是因为有多名妇女仅仅因为政策性生育间隔不到被强制引流产时不幸死亡。每个家庭生育间隔不一样,有些长一点,有些短一点,平均起来也是有间隔的,不可能没有间隔。健康代价很多,还有亲情的代价,独生子女很孤独,独生子女父母孤独终老,成为中国社会老龄化的一个基本特点。社会冲突代价和行政成本代价,控制人口在行政成本方面每年估计至少几百个亿,非常高昂。还有老龄化问题,其实根本原因是少子化,我们的生育是超低生育,由此导致人口亏损和可婚女性短缺。

通常所说的人口压力,是指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从而出现了人口分母说、人均指标说,可称之为人口数量的压力。比如我们现在循环经济、绿色发展模式、生态文明,都可以改变人口数量变动对资源环境的作用方式、方向、力度和强度。我们还应该看一看人口和人口的关系问题,人口学视角下的人口压力实际上是说人口生态的匹配关系,是被负担人口与负担人口的关系,比如非劳动年龄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的关系,老年人口与年轻人口的关系,可婚男性人口与女性人口关系,可称之为人口结构的压力,人口失衡之后,人口结构的压力越来越大。

计划经济是一种短缺经济,过去很多物品短缺,所以出现了计划经济时期人口增长的分母效应,因为要福利性分配,所以人口对计划经济体制带来的压力是很大的。当时我们进入了一个陷阱,是制度性的人口增长陷阱,我们的计划经济体制是有问题的,这个体制使得很多农村的劳动力作为一个隐性失业人口存在,难以转化为必要劳动力。后来我们进入政策性低生育时期,认为少生就是一切。在某种情况下,一胎化是政治体制的产物,民意、民权的意识是非常微弱的,一胎化政策缺少科学依据、文化基础、群众基础,也违背人口规律和社会规律。

人口的正面被严重忽视,长期以来“口”高于“人”,只见森林,不见树木。由于人有不同的文化素质、不同的就业态度、不同的人力资本,创造的人口红利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要承认人口增长红利。但很遗憾,我国长期以来被负人口观所导航。

强制计生之所以能延续到今天有几个原因,人口误判,忽视了超低生育率的巨大风险和危害。第二是忽视民意的表达,不是以人为本的,说得很好,也说了很多年,但是在人口发展道路上,体现的是不尽如人意的。第三是国策本身的地位是非常崇高的,产生了强大的惯性。第四是利益集团的利益考量,这么多干部、这么庞大的系统怎么转型,是解散还是转型,也是很重要的问题。我们不得不说低生育目标的实现,并不意味着中国人口问题就解决了,人口生育政策应该有战略性的底线,这个底线是不能被突破的,突破的话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

现在根据我的观察,我认为我们看到了三个转变,西方有人口转变理论,我们这叫人口问题转型,过去是多育、早育、密育,现在是少子、晚子,甚至不育的问题,以前是增长过多,现在是结构性的,比如性别比失调,过度、过快的老龄化,包括近来我们很难预期的深度老龄化的挑战,我们面临的是独子少子老龄化等等的挑战,在这么多国家中是最严峻的。人口政策本身是有负作用、负影响的,所以我在2004年就提出我们要注意政策性人口问题,要尽量避免政策性人口问题的产生和扩散,人口问题的确非常复杂,我们应该有一种长远的眼光,不应该看到它的表现,它只是冰山一角,应该看到它的潜伏期和爆发期,人口变动是长周期的现象。等我们发现了人口的冰山露出海平面了,往往问题积重难返,为时已晚。

发展是最好的避孕药,现在我们要关注新人口问题,比如广义的独生子问题,还有年轻人亏损问题,年轻人过少的话,这个国家人口的实力是有问题的,因为年轻人蕴含着广泛的开拓能力、创新力、生产力、消费力、战斗力等等,“地无恒主,唯有力者居之”。比如钓鱼岛问题就是这样。“物无恒主,唯有力者用之”也是同样道理。

低生育水平这个提法是一个事实判断,但我们还需要一个价值判断,低到什么程度是合适的,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回答,这是很遗憾的。比如日本在TFR达到1.57的时候,就惊呼“1.57冲击”,我在《学习时报》发表文章,谈到要重建大国人口观。生育率是不是越低越好呢?肯定不是,这是经过长时间的检验和评判的,中国需要确立适度的生育水平。我们需要区分政策生育率、意愿生育率和条件生育率,是不一样的。

中国少子化危机日益深刻,即使放开政策,我们在短时间内也难以跳出超低生育率的陷阱,因为现在生育率太低了,很多80后根本不愿意多生,不要说生三个,一个甚至都不想要。80年代以后,我们逐渐进入了一个外生性超低生育率陷阱,推动力包括计生政策强制力、计生文化的诱导力和经济发展的自发力。

如果说发展是最强的避孕药,那么政策就是最强的堕胎药,而且长期是鼓励只生一个好,我觉得五普和六普的数据是值得尊重的,到了2000年以后,中国的生育率陷阱就更深了,进入了内生性的超低生育率陷阱。2011年意愿生育率只有1.7,80后生育二胎意愿并不明显,上海本市户籍平均生育率只有1.2,后来由于种种条件限制,可能还更低,所以实际生育的话,很多家庭即使符合标准,也会放弃生育二胎的指标,80后双独家庭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但是没有强有力的措施,生育率根本提不起来。

2006年,江苏人口计生委和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合作,经过调研,发现超过70%的选择是放弃生育第二胎。城市新婚家庭不少扮演着车奴、房奴、孩奴的角色,害怕生两个孩子,在城市里生活压力很大。所以生育要适度,我本人是主张适度低生育,政策的倡导不要低于两个孩子。

最后,我有三个结论。第一个结论,厘定人口政策战略底线,允许并鼓励二胎,理解并不限多胎。我觉得多胎不要去限制,事实上这只是小概率事件,无伤大雅,对提升适度总和生育率是有帮助的。我们可以利用经济的杠杆、文化的杠杆去鼓励、奖励二胎生育。很多家庭还是希望生两个孩子,比如有一个数据证明,全国育龄妇女生育二孩率由2000年的26.1%上升至2009年的29%,有些家庭认为一个孩子不保险,但是落实到行动上也只生一个孩子,这需要政府采取一些家庭友好的政策。从宏观来讲,要保障国家的人口安全,人口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和保障,要走出超低生育的陷阱,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二,从控制人口到优化人口。必须考虑适度生育、平衡结构、投资人口,目标是实现四个发展,一个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二是家庭健康、幸福的发展,三是社会团结、和谐的发展,四是人口优化、持续的发展,这些发展的结合是一个“有机发展”的概念,应该以这个作为我们的改革导向和前进方向。

第三,人口问题不仅仅是数量问题,更重要的是结构问题。人口数量问题包括存量、增量和流量问题,存量问题需要的是开发人力、提供素质、合理分布和保障人权,但不存在绝对的人口过剩和人口压力问题。人口增量对人口存量的压力不是线性的。

谢谢大家。

胡伟略:人口红利消失了吗

胡伟略:我是学经济学的,转到人口学主要搞人口经济学研究已经30多年了。人口生育政策这点事情,总是经常要想一想的。我对人口生育政策要讲两点:第一是要分析它的过去、现在、未来。第二再就是要研究人口生育政策到底是由哪些因素决定的,现在这些因素起了一些什么样的变化。主要是这两个方面,一是发展历程,这是纵的科学历史发展观;另一是内在变化,这是横的科学内部发展观。在这两方面分析基础上,从而提出政策设计。

第一、人口政策的过去,我们并不是很一致的。有人说毛泽东就主张计划生育,实际上这个是矛盾的。他的思想就是人多力量大,人多是好事,这个影响比较大。但是后来他也说了要计划生育。真正谈计划生育早的都认为是马寅初,我看到的观点是医学人口学家钟慧兰。我今天上午还把他的文章搜出来看了一下。50年代初他就讲过,必须有计划的节制生育。这个文章影响很大,马寅初同意他的观点,然后马老就来了一大堆论证和文章。我的感觉是这样,当然马老是不是得到这一点启发,他原来就有想法,这可能也是他的独到之处。虽然我们1962年也成立了计划生育小组,也提出来了要控制人口增长,但是没有形成一个全国的计划生育的政策行动。后来到了1980年9月,中共中央公开信。这就是前面讲的,过去的人口政策的制定,要是从1957年说起是经历了20多年。

现在,我们的生育政策大体在公开信的基础上,执行到现在,虽然也有要开小口子、堵大口子有些变化,到现在执行了30多年。现在讨论生育政策需要放开,我看现在仍然不是很容易就统一起来的。我认为,可能也要争论十年、八年,我是这么一个看法。中央有中央的考虑,这是全局的,人口学家有人口学家的考虑,其他的学家也有其他学家的考虑,我觉得不要着急,可能还要争个若干年,也许二十年,这都是可能的。

未来的人口生育政策是要逐步放开一些的。同时,要考虑中国各方面的承载能力和条件。既要放开一点,又要控制和减少人口。所以,从人口政策的过去、现在、未来,我基本就是这么个观点。

第二,是讲人口政策是由哪些主要因素决定的?这些主要因素起了哪些重要变化?首先一个就是经济因素。我们当时五、六十年代的经济,人口这么快的增长影响很大的,经济起了一个很决定的作用。经济到现在有很大的变化,我们现在跃居世界第二,屈指可数的年份我们有可能要成为第一大经济体,应该说经济是很大的变化。那么,经济是不是能够再支撑更多的人口,支撑一个比较高一点的生育率的庞大人口发展呢?这还要具体分析,有可能也最好不要可能,不要支撑一个高生育率的庞大人口发展,最好是支持一个比较稳定的低生育率的总人口稳步减少的人口发展。这是我个人的观点,我们只是讨论问题,不是针对哪一位老师或者哪一位社会上的名流、学者,本人也是无名学者,只是个子高一些、年龄大一点。

第二个决定因素就是社会因素。当时的社会问题是很多的,现在社会上各方面的社会组织、社会保障、网络服务都很好了,但是我们社会保障的压力确实很大。可以说老龄化负担在加剧,我们这个社会保障对独生子女没有多大保障,保障是很少的,养老金将来的亏损是肯定的,我跟有关部门也讨论过,如果说不延长退休年龄,咱们养老金超支负担肯定是死定了,肯定是越来亏损越多了。我们农民没有社会保障,我认为这是很不人道的,农业劳动者!连退休金都没有,这说不过去,在哪个国家都说不过去,人家贡献多大啊,结果农民没有退休金,没有退休的保障,搞了半天说你是社会主义,以人为本,这肯定是不行的。我虽然不同意超之过急,但是说起来社会保障的压力确实很大。

第三个因素就是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因素。空气、水、食品、生态的压力,是拽住人口政策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第四个因素就是人口本身,就是刚才的老师说的人口里面的一些年龄性别结构问题、老龄化问题,一些独生子女的问题,一些家庭代际不是正常的状况,这都是需要面对的。

这四个因素,经济的、社会的、生态的、人口发展本身的问题,决定了我们现在人口政策是独生子女化政策难以为继,不行的。

那么,人口的未来。你看环境问题,中国960万平方公里,今天报道雾霾天气是140多万平方公里,占了咱们960万平方公里的1/7多。如果从这个角度看,是要有所变化的,怎么变化呢?争议很多,我认为可以改成“提倡生一到两个孩子的人口生育政策”,既把提倡生一个的思路延续下来了,同时又可以提倡生两个。如果你不生,提倡你生一个,如果你生一个,还可以提倡你生两个。我琢磨很久这么个政策,好像还是比较好的。提倡生一至两个孩子的生育政策,我们上面的变化可以缓慢一点,中央政策的延续性可以承前启后,可以发展一下。

总之,我觉得人口政策的大讨论,检验了我们国家学界的理论水平。现在是“红利”满天飞,人口红利、改革红利、制度红利,等等。这个红利就是一种附带、附加的利益,红利是一种比喻性的东西,怎么能够把人口的红利作为一个可计量的指标呢?说它能推动经济发展1/4或者1/3呢?这可不能。经济发展主要靠劳动者,靠劳动资料、劳动手段、劳动对象,靠技术,靠管理,怎么能把人口红利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呢。1999年初我在人口所的学术讨论会上就说了人口红利,而且在那年9月,我在《中国经贸》杂志上面就发表了人口红利、城市化红利的文章。到底人口红利是不是能计量呢?我看人口红利不大能计量。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计量。还说第二次人口红利,难以理解。

因为去年劳动年龄人口减少了345万,说是拐点了。这个拐点邓小平就说过,我们将来人口可能到一个零增长以后,就拐了。我们从来没说邓小平拐点。不是说经济的发展完全靠劳动年龄的人口,而是看就业人口,看技术进步。就业人口多少,就业人口我们是增长了。劳动年龄人口不一定就代表他能够创造财富,还要变成就业。其他还有一些理论。我们不要把西方的人口红利、刘易斯拐点、中等收入陷阱等等引入到我们现在很重要的理论指导或者是理论核心中来,我们可以参考,这些不算什么大不了的理论。马克思主义要好好运用,西方经济学科学成分也要好好运用。总之,还是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倡理论创新吧!

我就说这些,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杨建华:从公民权利角度看计生政策调整

杨建华:在我面前现在放了一本陈剑主编的《中国改革报告2011年》,上面有我发表的一篇文章,是谈论中国低生育水平的。虽然时间过去了一年,但是它与今天在这里面谈的一些问题高度关联。今天我要讲的几个问题,基本思想都可以在这篇文章中可以看到。

首先,我们“五普”给出的全国总生育率水平是1.8。我们据此做了一些测算。测算的结果,中国的人口生育最高峰是2012年,在此之后我们中国的生育水平就要逐年递减。2015年是中国人的生育意愿比较低的羊年,这是我们调整生育政策的有利时机。根据这个,我们提出来最好在2013年的蛇年进行生育政策的调整,即停止对城市居民和部分农村居民所实行的“一胎化”生育规定。这样对我国的生育水平的变动影响最小。这是我当时给出的一个估计。在国内一些多年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他们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如我手上一篇纪念《公开信》发表30周年的纪念的文章,提出的就是相同的看法。现在来讲,我们的数据和分析及来得出的结论是有充分的依据的。

现在关于生育政策的调整的网上的讨论很多,我个人觉得对这些讨论应该鼓励。它从一个方面说明,生育政策的调整已经成为我们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社会问题。《公开信》发表的时候也讲,30年要给大家一个说法,即要进行人口生育政策的转变。这也说明我们的生育政策从一开始就被界定为是一个临时性的政策。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讲中国要长久实行这样的政策。对《公开信》提出的只生一个的号召,现在确实到了应该终结的时候。

另外,我想讲一下关于全面理解中国的生育政策。我们现在讲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总是把全国看成一盘棋,一个政策和口径。实际上,从我们实行计划生育这么多年来看,东西方地域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差距是很大的。我们现在对一些西边边疆省份计划生育的要求,跟上个世纪80年代对全国提出的生育政策差不多是一个水平。这还不包括对一些人口总数不多的少数民族有不同的要求和规定。所以,我们现在对生育政策的探讨,应该根据各地的具体实际来讨论。我们不能也不应该拿一个政策来要求全国,这是很关键的。比如,在我们讲的东部地区,如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区,计划生育一直是全国的排头兵。但现在鞭打快牛的做法,让生活在这些区域群众的生育水平长期低于其他地方。从全国来讲,城市居民的生育水平更是低到必须及时加以调整的地步。现在,应该根据《公开信》的说法,在这样的地区和人群中,首先放开对仅生一胎生育的限制。这才是真正的实事求是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另外,谈到调整计划生育政策,我们还讲到人口绝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数量问题,还有一个质量的考虑。其中,最重要的是出生性别比失衡的问题。前几次人口普查已经涉及到了这一问题,但现在看,问题愈加严重。国家人口与计生委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鼓励和提倡男女平等,但在实际效果上,单纯的宣传和现有措施在这个问题上是很难起到根本的转变。与我们相邻的东亚诸国的经验也提示我们对此类问题的解决,还需要我们对人口的复杂性和严重性有清醒的认识,这也绝不仅仅是单纯的减少或增加生育指标就能够解决的问题。总之一句话,现在中国的人口学迫切需要对过去我们形成的一些老的观点有新的观察和认识。

我之前在国家计生委迎接国际妇女大会时写过一篇综述,谈到人的生殖权利的问题。我们现在的做法是政府把生殖权利从个人拥有转换到社会管理的层次,这也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一个基本依据。可能大家从网上看,对计划生育工作最大的攻击是从其损害个人固有的人权层面来展开的。怎样理解和处理这种看法,今天大家谈论都没有说到这点。我觉得,随着我们对人权问题认识的加深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今后对生殖权利的问题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曲庭文:恢复“晚、稀、少”政策

曲庭文:第一个观点是,建国以后关于计划生育的争论从来就没有间断过。解放开始卫生部提出禁止避孕药具进口,1954年邓小平批复邓颖超的信,首次提倡节制生育。到1956年,马寅初的观点曾作为主流,但当时也有反对马寅初观点的,学者中也有,1957年康生那番话,说马寅初是马尔萨斯,使刚刚兴起的计划生育出现了夭折,长时间学者们都不敢研究人口问题。毛泽东在50年代的观点也不稳定,他在讲话当中有时说人多好,有时又说人少好,直到上个世纪60年代毛泽东才比较稳定的主张节制生育,并发表了很多重要指示。

从近30多年看计划生育,也没有停止过争论。大家都知道中央1984年的7号文件,就是争论的结果,仍然有不同意见。直到现在,争论就更多了,而且越来越激烈。甚至有的人提出来中央公开信说30年后要调整政策?应该取信于民,30年都多了,应该改啊,要不然党中央都不取信于民,那就说话不算数了。实际说30年那只是个估计,可能30年后情况要发生很大变化,我们今天在讨论也是在争论。

第二个观点是,生育政策和群众的生育意愿的差距一直存在。有的人说群众的生育意愿改变了,变化了,是计划生育的结果、宣传教育的结果、经济发展的结果。事实上,我们搞过多次的群众生育意愿的调查,同意生两个孩子的人基本上都保持在80%以上,变化并不大。这就是生育意愿和生育政策之间的差距。我是1973年搞计划生育的,马老谈的,开始实行晚、稀、少的政策,工作没觉得怎么难。1979年末提出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后,工作就难了。就是群众生育意愿和生育政策的差距变大。上难下难上下都难,上面当领导很难,国情所在,决策艰难;左难右难左右为难,左了难,老百姓不同意,右了也难,一票否决,一票罢免。最后形成天下第一难。难在什么地方?我们的体会,就是难在生育政策和生育意愿的距离大。

第三,调整生育政策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现在评估一下,当时发公开信的效果达没达到?人口效果和社会经济发展效果是不是达到当年公开信发的那个时候理想的效果了,如果达到了就应该调整;如果没达到,就不该调整。李鹏曾说过,人口惯性作用太大,犯了错误改也难,弄不好这个历史责任我们承担不起。我们要站在全局高度对待生育政策问题,我个人观点认为,当前对人口状况判断不太清楚,尽管六普说了,很多调查说了,但是究竟啥样呢?我也看到过实际情况,也有给指标不生的,也有超生的,地震、洪水、三峡移民都暴露出来不少超生的;山西那个房媳、纪检委的干部超生,交了罚款,在北京落了户口;我们到农贸市场看看,卖鱼的、卖肉的,卖菜的,超生的很多。现在就是把国家干部,事业单位的,国家企业的,包括一部分城市居民,给管住了,所以要求放开生育政策主要是满足这些人的需求。目前计划生育是动荡阶段,放松手段,不放松政策。手段放松了,可以收回来了,不会出现人口失控问题,一旦失控能收回来。生育政策如果放开,一旦失控再收就难了。政策不敢动,手段可放松,看看形势再说。

总之,要求生育一个孩子是权宜之计,是无奈之举,不可能是长期政策,更不会是永久性政策,我相信调整生育政策也是必然的,只是个时间问题。我非常赞成晚、稀、少政策,应该恢复。

陈剑: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例如“好”字是由一个“子”和一个“女”组成,即有儿有女就是“好”。中华文化讲中庸、讲平和、讲循序渐进,是非常有道理的,70年代叫晚、稀、少,总和生育率从5.8到2.4,那十年十分平和几乎没有什么反对意见,大家都比较认同。1980年,《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这个公开信总体看来还是写得不错的,但是后来出现了问题,中国的“语言腐败”,这也是一个经典案例。公开信中讲“提倡”,“提倡”是个选择性的问题,“提倡”不是强制,是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但后来执行时“提倡”变成了“必须”。另外,刚才穆老师讲一定要用事实说话,这种事实、这种数据一定是真实的数据,能够说明问题的数据,例如总和生育率的数据准确性如何,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到底“六普”的总和生育率是1.4还是1.12,生育率到了这个水平就已经是非常低的生育率了,它有内在的巨大的惯性。今天看,人口总量似乎仍是增长,但很快会直线下降,变为长期负增长。最高决策层应当对人口学内在规律有所认识,不能等待问题十分严重时再去考虑调整。

田雪原:人口发展战略三步走

田雪原:现在人口政策要不要调整,各种意见众说纷纭。大家讨论讨论非常好,特别是有长期在这方面工作的同志。我理解陈剑同志召开此会用意。他过去是官员,是官员学者;现在应该是位学者,但经常参政,是学者官员。

我参加这个讨论会,考虑是不是能够提供一点供大家讨论的信息。我的观点最明确集中的表达,是2009年。因为这一年,是中央正式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30周年。作为当年参加中央人口座谈会和担负起草文件者,有些坐不住了:曾经参加会议的领导同志,许多已经作古了;学术界参与的同志本来不多,后来几次会议参加的人更少,起草文件无其他人参与——遂感到有责任将当时的情况阐述清楚,道出来龙去脉。于是,先在《人民日报》发表“新中国人口政策回顾与展望”;后又出一本专著《新中国人口政策60年》,并被列入《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点书系》。

在一书一文中,除理论分析外,主要的观点,在于讲清提倡生育一个孩子的科学根据是什么,这样做了以后有什么好处,可能遇到什么问题,如何解决,科学的选择什么。学术讨论就是应该这样,不要动不动就是我对你错,你对我错,这都没有太大的意思。说实在话,现在古稀之年已经过了的人,正向耄耋前进,什么都不争;要争的就是一个:既然我们做了这方面的研究,在这方面做了些工作,总希望我们这个事情能够符合国家利益、民众愿望,能够健康科学地推进下去。

我准备了一个稿子“调整是目前计划生育政策全局的关键”,就此做一个发言。分为四个部分:

一、人口发展战略“三步走”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为马寅初新人口论翻案为契机,展开人口理论拨乱反正,明确了中国人口问题属人口压迫生产力即人口和劳动力过剩性质,取得从上到下大力控制人口增长的普遍共识。学术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包括本人在内逐渐形成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调整人口结构于一体,全面解决中国人口问题的“三步走”人口发展战略。第一步,“控制”、“提高”、“调整”相结合重点在人口的数量控制,把高生育率降低到更替水平以下,实现人口再生产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类型的转变。第二步,在稳定低生育水平和走向人口零增长过程中,大力提高人口素质和适时调整人口结构,逐步实现由“控制”为重点向“提高”、“调整”为重点过渡,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第三步,零增长以后,由于人口的惯性作用将呈一定程度的减少趋势,再依据届时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资源、环境状况,做出全方位理想适度人口的抉择。所谓全方位理想的适度人口,即不仅数量是适当的,而且素质是比较高的,年龄、性别等的结构也是合理的。

上述顶层设计“三步走”人口发展战略目标,第一步已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实现;第二步也已经走过将近20年的旅程,预计可在本世纪30年代达到;第三步则是实现人口零增长以后的事情,现在能够做到的,是做出超前性研究和未雨绸的策划。如此,当前的人口发展战略,应锁定在以人口零增长为数量控制目标,同时兼顾素质提高、结构调整的全面性和合理性,充分考虑到社会经济发展以及资源、环境需要,逐步完成由数量控制向质量提高、结构调整为重点的过渡,为第三步全方位理想适度人口战略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二、争论的焦点

一个时期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讨论升温.《人民日报》2009年12月4日“新中国人口政策回顾与展望”一文发表后,达到高潮。国内外数十家媒体或转载该文,或发表评论和文章,不同观点和主张竟相亮相。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类:

一类为“放开论”。基本的观点是,放弃以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为支撑的计划生育政策,放开生育二孩或多孩限制。国内外“放开论”有所不同:国内主要是知识界部分人士,将生育权纳入人权视野,认为规定生育指标和限制生育数量,有“侵权”之嫌,应还生育权于个人和家庭,不能由政府说了算。国际社会表现为对中国生育政策的不理解和质疑,个别人则是别有用心。如美国人口普查局约翰·艾尔德(John S Aird),20多年前便撰著《屠杀无辜——中国强制性的计划生育》,肆意攻击中国的人口政策等。

二类为“稳定论”。提出稳定人口生育政策不动摇,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不动摇,干部守土有责不动摇等稳定现行人口政策口号。理由是:虽然中国实行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政策三四十年来取得卓著成效,人口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人口过剩与资源短缺、社会经济不发达的根本矛盾还未解决,人口零增长还未到来,计划生育政策不能松懈。而且,政策“调整”会造成认识和思想上的混乱,带来意想不到的矛盾和问题,打破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连续性和正常工作秩序,于人口事业的健康发展不利。

三类为“调整论”。提出要尊重人口变动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在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经过一代人(25-30年)之后,履行当初做出的承诺,对以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为核心的现行生育政策,适时做出科学和必要的调整。

本人属调整论者。

三种意见各抒已见,近一二年却渐渐冷了下来,因为“稳定论”主流很难撼动。不过,人口的变动与发展同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休戚相关,政策调整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千秋大业,眼望着调整的最佳时机一天天、一年年地流逝,许多有识之士还是禁不住要发出不同的声音,利用合适的时机阐发他们的理论和主张,企盼调整的一天能够早日到来。

三、历史的节点

笔者注意到,实际上,“稳定论”论者也在探讨“完善政策”的一些路径,提出“双独生二”等微调方案。只是这样修修补补的“完善”,与明明白白的“调整”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距离,而且至今仍主要停留在字面“方案”上。如此坐失良机,无疑是对“调整论”的一种否定。显然,准确地把握“调整”的时点至关重要,只有不失时机地启动调整,才能事半功倍;相反,如果错过最佳时点再行调整,很难避免事倍功半的效果。

那么,人口生育政策调整的最佳时点在哪里呢?其实这个时点在政策最初制定时,即已明确。1980年3~5月中央书记处委托中央办公厅连续召开五次人口座谈会,中心议题就是讨论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是否可行,会遇到哪些问题,能不能解决和怎样解决。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和国务院相关部委的领导同志,相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专家60多人。会议先后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室、人民大会堂举行,最后在勤政殿讨论受命由本人起草的向中央书记处的报告。《报告》反映了与会同志的共识和某些问题的讨论情况。与会者一致赞同加大控制人口增长的力度,赞同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但是对生育一个孩子可能产生的问题,主要是会不会引起人口智商和智能下降、劳动力短缺、老龄化不甚重负、家庭“四二一”代际结构(四个老人、一对夫妇、一个子女)、性别比失衡等,认识不尽一致。于是便暂时休会,查找资料,进行论证,有了明确意见后再行复会讨论。这使会议时间延续了两个月,次数也达五次之多。会议形成的向中央书记处的《报告》指出,为了尽快和有效地控制人口数量增长,需要大力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但是这不是最好的办法,而是在当时人口增长势能很强形势下,没有办法的一种办法。提倡生育一个孩子必然导致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等一系列问题,政策取向应使这些问题不致于过于严重,不给人口变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怎样才能满足这样的要求呢?唯一的办法,就是要把握好提倡生育一个孩子的时间跨度。《报告》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既非权宜之计,搞个三年五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人口问题;也非永久之计,如果搞上50年、100年,则由此带来的的各种问题将变得异常尖锐;而是特定历史时期,目标为控制一代人生育率的一项特殊政策。因为控制住一代人的生育率,也就自然地控制了下一代作父母的人口数量,从而起到有效控制人口增长的作用;同时一代人过后,通过对生育率的适当调整,可以使老龄化等问题得到缓解,控制在可以接受范围之内。如此,达到既使人口数量增长受到有效控制,又使由此产生的各种问题不致过于严重的目的。这一思想在其后(1980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中,得以公开发表出来:“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解,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

可见,1980年做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时,已经给出这一政策调整的时间表:控制一代人的生育率,25年左右最多不超过30年。推算下来,2005~2010年当为人口生育政策正常调整的最佳时期,历史的节点。也恰在这一节点前后,出现人口生育政策讨论热。如今,这一节点已经过去三年。但要清楚:越早调整越主动,难度越小;越晚调整越被动,难度越大。一个简单的事实明摆着:目前每年约有600万独生子女进入生育年龄,越晚调整积累起来处于生育年龄的独生子女越多,“稳定论”忧虑的生育率“反弹”势能就越强,“一独生二”的调整压力就越大。

四、调整的重点

三年前,即生育政策调整最佳时期结束前夜,笔者除在内部刊物、还在《人民日报》等报刊公开发文,重申1980年提倡生育一个孩子时的初衷,也是《公开信》做出的承诺,适时调整人口生育政策。提出三条具体调整建议:

其一,全国不分城乡,双方均为独生子女者结婚一律允许生育两个孩子,现在即可实施。实行“双独”结婚生育两个孩子,生育率升高极其有限,可不附加任何条件。

其二,农村一方为独生子女者结婚,允许生育两个孩子,现在就可以开始实施,城镇可从“十二五”开始实施。对于农村说来,由于独生子女率较低,“一独生二”影响有限;对于城镇说来,由于独生子女率普遍很高,双独结婚和生育占比也很高,一方为独生子女另一方为非独生子女结婚和生育占比不会很高,对生育率影响也有限。特别是“十二五”开始后,城镇30岁以下育龄妇女将进一步减少,影响会更小一些。然而对于“一独”方的父母家庭养老和改变家庭代际年龄结构说来,有着现实的、不可替代的意义。

其三,在有效制止三孩及以上多孩生育条件下,农村可不分性别普遍生育两个孩子。当前全国农村实际的总和生育率仍在2.0上下,如果除人数较少的少数民族外均不得生育三个及以上孩子能够做到,实行“限三生二”政策生育率可大体上维持现在的水平,不会造成大幅度反弹和影响人口零增长目标的实现。不分性别的“限三生二”,改变目前农村只有独女户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对治理出生性别比升高说来,则可能是一剂药到病除的良方。

如今三年过去,笔者仍重申上述“双独生二”、“一独生二”、“限三生二”生育政策调整方案。只是由于三年来政策基本未动,进入婚育年龄独生子女人口增加上千万,调整起来“反弹”的力度要强一些。不过三年时间进入婚育年龄独生子女的增加毕竟有限,如果下定决心立即着手进行调整,“反弹”对生育率的影响还不会很大。越早调整“反弹”的势能越小,越晚调整“反弹”的势能越强,付出的代价和带来的困难就越多。来源: 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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