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梅:新剑桥模型与中国的渐进式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66 次 更新时间:2012-07-08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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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梅  

【摘要】新剑桥模型反映了资本主义运行中存在的收入分配不合理的问题并给出了有效的解决办法来遏制资本主义的经济衰退,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我国当前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较大的启发意义。新剑桥学派正是通过改变收入分配这种渐进式的方式来促进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因此,中国完全可以借鉴新剑桥学派的做法来缩小的贫富差距,从而尽快实现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

【关键词】新剑桥模型 收入分配 渐进式发展 改革

  

新剑桥模型的经济涵义

  

新剑桥学派经济增长模型是根据哈罗德经济增长模型的公式G=s/v为基础提出来的,哈罗德把G(经济增长率)分为两种:Gw和Gn,前者表示有保证的增长率,后者表示自然增长率即充分就业的均衡增长率。在v(资本-产出比率)不变的情况下,其特点是强调通过改变储蓄率(s)来满足经济增长的均衡条件,实现充分就业的经济增长。而改变储蓄率,新剑桥模型认为最有效的途径是通过改变利润和工资在国民收入中的相对份额来实现。该模型假定社会存在两个阶级,利润收入者和工资收入者,社会的储蓄率,是由利润收入者的储蓄率和工资收入者的储蓄率所组成得。但是,社会储蓄率,并非两种储蓄率的简单相加,还必须考虑利润收入和工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该比例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储蓄率。该模型认为,正常情况下,利润收入者的储蓄率高于工资收入者的储蓄率,而利润收入占国民收入的份额也远高于工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份额。因此,利润收入者比工资收入者对储蓄率的影响要大的多。

新剑桥学派认为,国民经济之所以难于实现充分就业的均衡增长,是因为全社会储蓄率过高,而全社会储蓄率之所以过高,又是因为利润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例不断提高。新剑桥学派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的最有效途径是调整收入分配,不断致力于减少利润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例、增加工资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例来实现长期充分就业的均衡增长。

  

对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政策的评价

  

对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政策的批评。新剑桥学派由于强调收入分配的不合理性是资本主义的主要弊病,并主张通过改变分配制度来实现“收入均等化”,因而获得了现代凯恩斯主义“左派”的称号。但是,从它的理论和政策主张的总体和本质来看,新剑桥学派仍然是属于当代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只不过同那些一味为资本主义辩护和向资产阶级献媚的庸俗经济学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罢了。

第一,新剑桥学派力图使资产阶级经济学同已不容忽视的无产阶级的要求调和起来,因而其理论表现为一种毫无生气的折衷主义,是一种资产阶级的改良主义思潮。

第二,新剑桥学派把经济增长同收入分配结合起来,揭示了利润和工资在国民收入中的相对份额呈反方向变化的关系,承认绝对贫困化的存在和增长,这无疑比新古典综合派和其他资产阶级经济学流派更为“诚实”地反映了资本主义的现实。但是,由于它把分配看作是完全独立于生产关系的东西,因而也就不可能科学地揭示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至于利润和工资在剩余产品中各占多少,则是由生产过程的技术关系和来自生产体系之外的因素决定的,根本看不出收入分配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联系。

第三,关于经济增长问题,西方学者的研究也完全是以生产要素之间的物质技术关系为内容的。哈罗德-多马模型在凯恩斯的I=S公式的基础上,加入加速因素,分析实现I和S的动态均衡所需要的条件和不可能达到均衡增长的原因,目的在于证明凯恩斯主义干预和管理政策的必要性,说明资本主义制度是可以通过干预调节而实现长期均衡发展的。这既歪曲了资本主义经济震荡的根本原因,也是一种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典型的“凯恩斯主义”方式。新古典增长模型则毫不掩饰地为垄断资本主义辩护。这一模型继承了传统庸俗经济学的观点,以资本主义经济具有和谐的、自动趋于均衡的能力为理论前提,同时又接受了标准凯恩斯经济学关于政府干预可以促使经济稳定增长的看法,认为通过一定的政府调节措施,就可以找到一条实现经济稳定增长的道路,并保证充分就业。相比之下,新剑桥经济增长模型似乎有所不同。比如,对于经济增长过程中收入分配不均等的趋势,这一模型并没有急于去掩饰,不像新古典增长模型那样,把资本主义的经济增长粉饰为“和谐的”、“均衡的”、“稳定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一模型不乏参考价值。但同时也必须看到,仅仅指出资本主义社会收入分配的不均等,显然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如果由此认为在收入分配上做某些改良,就可以消灭资本主义社会的贫困现象、通货膨胀现象等社会“病症”,那就更是错误的。因为分配结构最终决定于生产结构。资本主义生产决定了资本主义分配,决定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加剧以至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趋势。消除资本主义社会的“病症”的根本方法,只能是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变革整个资本主义制度。这正是新剑桥模型的浅显之处。

对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政策的适度肯定。尽管新剑桥学派不乏浅薄和片面之处,但是我们要明白,这一模型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的固有问题,但它提供了一种可以为资本主义接受并且又是“疗效显著”的药方。新剑桥增长理论强调了分配的作用,但没有得到进一步发展。注重劳资分配份额对经济的影响,强调收入分配问题对经济增长有决定作用。凯恩斯对成就美国经济影响大,而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对美国经济的影响更大。但是西方从来不对其进一步深入研究。

资本主义制度的灭亡和消失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渐进式发生、倾向于社会主义方向改变的漫长过程。因此,新剑桥学派的这种收入分配主张无疑是一种社会进步思想,是马克思主义阶段化和具体化的充分体现。任何社会的进步都不能依靠突然推进式的革命模式,这种突然推进并不符合社会客观需求和主观意识形态需要,近一个世纪的社会主义发展史业已证明,渐进式的社会发展才是上上之策。

  

新剑桥学派与社会渐进式发展的关系

  

在现代社会,通过革命来变革整个生产关系已经不合时宜,因为这种革命会造成社会的急遽动荡,从而引起整个国家各方面不可遏止的倒退。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但是,这种代替是一个长期的、缓慢的自然历史过程,只有在各种条件成熟后资本主义才能真正过渡到社会主义。任何过早地全面实施社会主义制度的做法对当今资本主义来说都是“左”的做法,是不适合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因此,惟有像新剑桥学派那样从逐渐渗透社会主义因素开始才显得更为现实。在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下,资本主义划分为两个阶段:前资本主义时期和后资本主义时期。前资本主义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竞争一方面给西方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投资的盲目和混乱局面,以及因不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造成的消费日益不足。经济危机的频繁爆发是生产的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矛盾尖锐化的结果,具体表现为个别企业生产的有组织性与整个社会无政府状态的矛盾和生产的无限扩大化趋势与劳动人民相对缩小的购买力的矛盾。前者要求改变整个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变市场配置为计划配置;后者要求不断提高民众收入,改革不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资本主义在遭受了无数次令人刻骨铭心的经济危机之后,终于从马克思主义中得到启示,开始着手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推广股份制,让更多的人获得利润;改革政府管理模式,加强政府干预和计划配置;改善工人工作条件,让工人安心工作;提高工人工资水平和福利水平,让工人有足够的购买能力来支撑资本主义经济。在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下,西方资本主义进入了经济稳定、收入差距缩小的后资本主义时期。今天的西方国家,已经不由自主地采纳和认同了一些社会主义性质的措施和政策,普遍实行诸如国家干预和计划经济、国有化、具有集体主义性质的股份制以及越来越重视劳动人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等等,这些因素在纯粹资本主义社会是绝不会存在的。因此,也可以这样说,西方国家的经济制度也是一种“混合制度”,一种有社会主义因素的资本主义制度。

由此,可以将现代社会发展道路划分为四个阶段:纯粹的资本主义制度、有社会主义因素的资本主义制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社会主义制度、纯粹的社会主义制度。西方国家已经进入第二阶段,中国正处于第三阶段。可以看到,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都必然要在马克思主义指引下走向社会主义,只不过时间早迟而已。按照渐进的经济发展思路,我国只能先发展有资本主义因素的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与我国欠发达的生产力相吻合的一种冷静选择。当前我国出现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问题是资本主义因素带来的必然结果,而不是社会主义因素所致。因此,当前国家的重要决策应是最大可能约束资本主义因素,从而解决持续发展和和谐发展问题。只有依靠社会主义方式才能实现社会的持续、和谐发展,而资本主义方式只会给社会带来混乱和分化。

新剑桥学派正是通过改变收入分配这种渐进式的方式来促进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因此,中国完全可以借鉴新剑桥学派的做法来缩小日趋严重的贫富差距,从而尽快实现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

  

(作者单位:成都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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