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奉孝:中国需要进行第二次土改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807 次 更新时间:2008-07-2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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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奉孝 (进入专栏)  

四九年建国后的第二年在共产党控制的大陆实行了全面的土地改革。与此同时,国民党撤退到台湾后也实行了土改,但两种土改的方法却截然不同。大陆实行的是没收地主的全部土地和富农的部分土地无偿地分给农民,台湾是政府出钱将地主的土地买下来无偿的分给农民,让地主出卖土地所得的钱用去发展工业,这就给后来台湾的经济起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大陆土改后,农民分得了土地,欢天喜地,热情十分高涨,积极投入农业劳动,使得遭受八年抗日战争和三年解放战争破坏的农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全国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可是仅仅过了三年,国家又把土地从农民的手里收了回去,成立了什么初级社、高级社,五八年进而又成立了什么人民公社,毛泽东头脑发热,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其结果是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农民出工不出力,农业生产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三年自然灾害”(用刘少奇的话说,实际上是三份天灾,七份人祸)更出现了全国饿死几千万人的中国历史上空前的大灾难。与此同时,由于毛泽东的“三斗嗜好”(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号召大量开垦荒地,围湖造田,耕地面积虽然增加了不少,但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非但没有提高,反而有所下降。全国的人均口粮大不如建国初期,为此,不得不从五八年后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粮食定量供应,使得大多数老百姓(尤其是农民)长期处于一种半饥饿状态。

毛老先生归天后,邓小平推行了改革开放政策,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面,首先废除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农民获得了耕种的自主权,其劳动生产的积极性一下就迸发出来了。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经过短短的三五年时间,解决了十多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这是一件了不起的成就,得到了联合国的赞扬。

从八四年开始,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转向城市,与此同时,国家、省、市、县等不同级别的开发区象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了。特别是发展到九十年代后期,不少省、市、县、乡镇的贪官们与不法开发商勾结,强征农民的耕地,又不给农民合理的补偿,其结果是开发商发财了,贪官们的腰包鼓起来了,而农民却失去了土地,从而失去了生活的保障。

近几年因为强征农民土地和野蛮拆迁造成到北京上访的人次逐年增多,2004年头10个月就达10万多人次!由于上访解决不了问题,这几年大批农民冲击乡镇和县市党政机关的事件频频发生。前几天四川汉源县因建水电站强征农民土地又不给合理的补偿,造成数万(一说超过10万)农民暴力抗争的严重事件。胡总书记在视察山东时,看到乡村干部盖的别墅式的住房和农民住的茅屋,语气沉重地说:“可不能造成官逼民反哪”!

九亿农民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二,如果不能解决好农民问题,要想达到社会稳定,那是不可能的。靠镇压虽能收到暂时的效果,但从长远的观点看问题,这只能埋下更大的隐患。在互联网时代,靠新闻封锁也绝不是好办法。在历史上解决征地问题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当年英国的圈地运动(所谓的“羊吃人”运动)。为了发展毛纺工业,英国将大批农田圈起来种草养羊,曾一度造到了英国农民的反抗。英国政府采取了什么办法来解决问题呢?将失去土地的农民转化成了产业工人,农民的反抗很快就解决了。中国征用农民的土地采取的是什么办法呢?第一种办法是让农民搬迁,例如修三峡水电站,这就产生两个问题,一是如果农民搬到的新地方比原住地好,农民当然愿意,如果不如原地方好就会引起农民的不满;二是在搬迁时中央给的搬迁费被地方官员贪污挪用,这更会造成农民的反抗。第二种办法是在征地时给予农民极低的补偿,让农民自谋出路,这更不合理。农民拿到的钱仅够维持几年的生活,以后怎么办呢?农民当然要反抗。这几年类似的事件已经发生的不少了,长期下去恐怕后果难料,要知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哪!我想要解决农民的问题,最彻底的办法是进行第二次土改,把土地的所有权还给农民(当年毛泽东过早地搞什么农业社、人民公社,实际上是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国家如果需要征用农民的土地搞公用事业,开发商要用农民的土地盖工厂、盖楼房,必须用农民接受的合理价格从农民手中购买,如果用行政手段夺走农民的土地,不引起农民的反抗那才怪呢!不知我们的国家领导人是怎么想的。

二00四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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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燕南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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