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耀:高校党内民主的推进机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31 次 更新时间:2012-11-11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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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光耀  

党内民主的实现程度往往取决于党员与组织及其互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民主意识、科学意识、规范意识。相对于其他领域,高校党员队伍具有知识层次高、自主能力强、思想观念活跃等特点,尤其是近年来高校党员队伍结构年轻化、知识化的特征更加明显,具备较强的参与党内事务的民主意愿、科学素质和约束能力。

高校党组织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党内民主建设的有效措施,从而促进发展,更好地培育人才。

高校党内民主的突破口

一般而言,民主在其实施过程上大致划分为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结合高校不同层级党组织的功能及其相互联系,探讨高校党内民主的推进路径及其突破口,有利于理清思路,指导工作。

选举民主应按“自下而上”的路径推进,突破口在“公推直选”。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党内选举工作的公开透明度、选举程序的民主科学性备受关注,候选人推荐提名的方式和范围,采取直接还是间接的选举方法,由差额还是等额选举产生的方式,都是衡量民主选举工作水平的重要方面。所以高校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应当首先在选举民主上下工夫。

从理论上讲,选举民主在高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个层面同样重要,但从党内选举民主的实践探索来看,高校三级党组织不可能同步推进,而应该结合实际情况,以“公推直选”为突破口“自下而上”有步骤地稳步推进。从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基层组织的要求来说,高校党支部最具备公推直选的条件,需要提高认识,重点关注公推直选过程的规范性;高校二级党组织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二级院系党组织换届选举备受关注。

决策民主应按“上下同步”的路径推进,突破口在“党务公开”。学校党委的决策一般是重要议题和重大事项,关系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影响深远,全员关注;院系党总支(或党委)决策事项一般不直接涉及师生最关切的利益问题,却与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密切相关,而且有些决策与党政联席会议的决策相互关联;党支部层面的决策,一般围绕组织发展、思想理论学习、党性实践锻炼等议题展开,其决议与党员直接相关,影响着组织和党员先进性建设的源头。因此,高校各级党组织的民主决策不能上下脱节,应该按照“上下同步”的路径,以“党务公开”为突破口,不断扩大党员的知情和参与权,分层次、整体推进民主决策。

强化高校党委的决策民主,扩大党务信息公开,核心是健全党委会(常委会)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治校的机制,探索党代会常任制、党代表任期制的实现载体,着力在学校党委与党代表、党员之间建立起经常且稳定的联系,克服“少数人作出大决定”的局限,保障党代表、党员在党委重大决策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从而健全党委集体领导与党政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民主监督应按“自上而下”的路径推进,突破口在“干部民主”。上海电力学院党委2002年首次将民主评议校级党政领导干部作为学校教代会的重要议题,此后8年来始终坚持两年一次的评议制度,2008年起还将参与评议校级领导干部的范围从教代会代表扩大到党代表,在2009年、2010年学校党代会年会上,全体党代表审议党委年度工作报告,还书面评议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对学校党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这些都是党委自觉主动搭建平台接受民主监督的新举措,体现了从上至下推动民主监督的决心。

高校党内民主的着力点

上海电力学院课题组借鉴西安工程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浙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党内民主探索经验,参考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理论研究的成果,分析高校党组织之间、组织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师生群众之间的关系及其互动规律,提出以党代会常任制、党务公开、公推直选与报告评议工作为着力点,来构建参与、共享、联动的党内民主实践机制。

以党代会常任制为主导,构建党员及其代表的主体参与机制。中共中央于2008年5月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作为我党历史上第一部党代表任期制规章,对于高校党内民主建设具有原则性、参考性价值。试点高校的经验表明,党代会常任制的工作机制不能追求“大而全”,要针对高校党的组织层级、党员队伍集中的特点以及党建育人的工作目标,建立简便易行的工作规范,诸如党委工作报告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询意见制度、代表提案制度等,要注重实效。

高校的党内民主以及在党领导下的校内民主已经具有一定基础,党内民主建设不是封闭在党组织体系内部,也不是废止已有的教代会(职代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民主渠道,相反,要充分运用和完善已有的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形成党内民主与校内其他民主渠道的合理对接,以党内民主示范和完善学校民主。

以公推直选和报告评议为载体,构建各级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的联动机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群众“公推”并由党员大会“直选”产生,这是基层党内民主政治生活的创新实践。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一次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党员群众的评议,这也是党内民主生活的重大进步。

(作者为上海电力学院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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