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纪霖:论辛亥革命中的权威缺失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998 次 更新时间:2011-06-11 13:29

进入专题: 辛亥百年  

许纪霖 (进入专栏)  

2011年6月8日下午3点,许纪霖教授以"一场由新政引发的革命:辛亥革命百年回眸"为题在闵行校区图书馆报告厅做学术报告。美国德克萨斯A&M大学历史系王笛教授出席讲座并担任评论嘉宾。现场气氛热烈,座无虚席,很多学生站着听完了报告,并积极提问。

报告主要围绕两个问题展开。为什么清廷的新政,没有替代革命,反而成为了革命的催化剂?辛亥革命摧毁了延续二千年的中华帝国秩序,但为什么经历了议会民主制和袁世凯威权两种政治试验,皆无法建立稳定的权威秩序?

首先,许教授在报告中指出,晚清新政造就了三股新的政治力量,分别是潜伏于体制外面的民间革命势力、体制边缘的各省士大夫精英以及体制内部的北洋实力派,均试图分享政权。但清皇室面对日益高涨的参政压力,却建立了皇族内阁以垄断权力,从而触怒了三方面的势力。于是新政不仅没有代替革命,反而成为革命的催化剂。

在报告中,许纪霖教授以阿伦特权力与权威的经典区分为主要理论资源分析辛亥革命前革命派与立宪派的争论,指出两方争论的焦点主要不在于变革的方式是在体制外革命还是在体制内改良,而是两套不同的新秩序方案。革命派关心的是权力的革命,相信国家最高权力应掌握在人民手中,所以坚持共和国体。而立宪派关心的不是权力在谁手里,而是权力是否受到限制,能否通过立宪建立国家的新权威,所以强调立宪政体。以孙中山为代表革命派将目光寄托于夺权,将国家的最高权力从君主手中夺过来,由人民自己掌握;以梁启超为代表的立宪派的目标不在于权力,而是如何建立新的政治权威。革命派与立宪派所抓住的,分别是权力与权威的两端,其背后的实质却是政治秩序的正当性究竟以何为基础:是权力的来源,还是立宪的权威?

从晚清到民初,中国面临着权力和权威的双重危机,国家四分五裂,中央权力式微,政治秩序缺乏公认的权威。解决"失序"的途径,一般而言有两种:一个是迅速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平定各种封建势力,以行政权力恢复秩序,维护稳定;另一个是持久的,各种政治势力协商妥协,建立以宪法为核心的宪政秩序,将革命所释放的各种政治力量,吸纳到议会里面。这两种途径,前一种以中央权力为中心,速效而不稳定,后一种以重树权威为目标,艰难而具有持久性。

吊诡的是,在革命发生后,梁启超的意见犹如空谷足音,曲高和寡,革命党、立宪派和袁世凯对权力的分配、安排和考量,远远超过对共同立宪、重建权威的关心。各种政治势力的重心不在制宪,而是争夺国家最高权力,权力纷争未能受制于一个共同的框架。民初国会中的各方,关心的重点不是协商妥协为民国制定一个新宪法和新制度,而是忙于党争,打击对方的势力,扩充自己的权力。国会中的党派纷争到了不可收拾的时候,遂被袁世凯关闭了事。到国会这个平台也没有的时候,二次革命就不可避免,北洋军阀和革命派方面都雄心勃勃要把权力控制在自己手中,遂酿成民国初年政治秩序迟迟不得重建的乱局。在袁世凯称帝之时,梁启超重提"政体高于国体"的话题,即是对民初政治乱局反思的结果。

许教授总结道,辛亥革命模仿的是美国革命,从地方独立开始,然而民国建立之后,却没有继续走美国式的宪政立国之路,反而转向了法国革命模式。美国革命通过宪政之路实现"公天下",但民初的中国却转而向法国革命靠拢,不是以制度的安排、而是通过权力的攫取试图重建秩序的统一。总之1911年的辛亥革命,创建了新的政治共同体,却没有同时创建共和政体所赖以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宪政,权力归属问题题始终压倒权威重建问题。这使得近代中国政治的根本症结在于只有权力之争,而始终缺乏政治的权威。

在评论和讨论环节,王笛教授和同学集中从民初立宪可能性的角度提出商榷,许教授则认为民初立宪失败关键不在于可能性大小的问题,而在于各方势力都没有把宪政作为一个可欲的目标,这也是中国整个近代政治困局的一个关键问题。

该讲座系思勉高研院思想节辛亥革命系列讲座第二讲。第一讲是2011年5月9日高全喜教授从政治宪法学视角论《清帝逊位诏书》的学术报告。思勉高研院将继续就辛亥主题邀请海内外专家做学术报告。除辛亥革命系列讲座之外,思勉思想节还包括5月29日落下帷幕的思勉研究生跨学科论坛,以及10月份将举办的著名主持人演讲等活动。

(张洪彬)

进入 许纪霖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辛亥百年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爱思想综合 > 学术活动信息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41331.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