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枫:鸟群──五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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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枫  

A 部

只要有土地,就会有千姿百态的生命,土地是最伟大的魔术师。让人不能忽略的是,正是鸟类带来植物的种粒,展开最初的繁荣。鸟是灵异之物,有别于其他,鸟持有某种神秘的身份:它创造,它飞翔,它用歌唱的方式说话,它是唯一能摹仿人类语言的生灵,如果愿意,它的旅迹可以横贯地球的两极──鸟是神的拟态。人们想象中的天使,就是根据人与鸟的结合形象设计而出。

鸟是天堂撒下的花籽。流浪的鸟,会让任何一棵树享有新娘的光荣。微风过处,它们隐身在很低的草间;瞬间穿越乱密的枝条,确定通畅的航道,并且不影响飞行的速度;树叶茂盛,在这绿色的宫殿中,精灵们在错杂的阶梯间弹跳,孩子一样的天真;夏日的正午,鸟儿疾速飞过,投射下来一小片清凉的暗影,这些细碎的斑点在大地上跳动──我听得见那好听的声音。

动物的行动大约有爬、走、游、飞几种方式。爬有失身份,上帝曾以此作为对蛇的长期刑罚。平凡的走,反映出世间的庸常倾向和从众心理。游太多受到外界环境的制约,看着鱼单调的生活不觉得有什么长久的乐趣,进而看出鱼鳃的鼓合似也在模仿扇翅的动作。只有飞最自由。

据说,两亿年前,昆虫是地球上唯一会飞的动物。这非凡的本领后来被鸟所超越。鸟类的技术显然更娴熟,方式也更为崇高,相比之下,除了蜻蜓和蝴蝶等有限的几种,其他虫类所谓的飞,更像是奇异的跳高或跳远方式。因为飞,鸟的视角比别的动物都要高远。并且,鸟中最普通的野鸭都既会飞,又会走,还可以游──它们才称得上见过大世面。

我小时幻想的超凡技能唯有飞,甚至有一段时间,每个夜晚我都在黑暗中偷偷练习,幼稚而徒劳地挥动双臂,以为经过不懈的努力,小小的胳膊也可以终有一日飞动起来。我还不明白有些愿望终生无效,有些幻想存在的目的,只是为了映照出现实生活的窘态。直至成年以后的睡眠中,我依然会梦到自己悬浮于空中,算是对早年寂寞理想的呼应。

鸟在头顶,注定要我仰视。

我对鸟抱有永久的惊奇,它们令我感慨于造物的精巧安排:啄木鸟每天在坚硬的树干上敲呀敲的,却不会得脑震荡;仙鹤穿着细黑的高筒靴子,不怕站在寒冷的雪地上;鹈鹕松驰的下嘴唇,松鸦严谨的八字胡;黑鹭的蝙蝠侠斗篷,企鹅的黑白晚礼服……

它们的声音怎样打动我的心肠,花腔的情歌,押韵的诗诵,战斗时的号角,将死前的叹息……在我看来,甚至靓女故作港台腔“哇”的惊叹之声,也不若乌鸦来得爽直。

除了风格迥异的鸣啭方式,它们还有各自独特的飞翔节奏,或高或低,或收或展:海鸥的圆舞,佛法僧的弧步,雨燕的华尔兹,大雁的集体舞……鸟优美地起伏身体,天空中充满生动的舞蹈。

鸟有留鸟和候鸟之分。我们的身边,有些是此地的永久居民,有些只是匆匆过客。

候鸟整整歌唱了春夏两个季节,现在它们就要赶上秋天的末班车走了。这些阳光与花朵的忠实信徒,这些充满无限诗情的浪漫主义者,这些不畏艰险的伟大旅行家,一年一度,就要踏上遥遥的征程。作家这样羡慕着鸟的迁徙习性:“野鹅比起我们更加国际化,它们在加拿大用早饭,在俄亥俄州吃中饭,夜间到南方的河湾上去修饰自己的羽毛。”候鸟的一生中充满对未知远方的好奇,和不断更改生活的勇气。

候鸟有着准确的潮汐规律,偏心的神把时序的秘密偷偷泄露给它们。冬天里的人们,不要丧失对温暖的信仰,抬头凝望寂旷的天空吧:候鸟终将飞来,这些忠诚的纤夫,将再一次把巨大的春天拉回。

当秋天的潮水退去,就像沙滩上留下了贝壳,留鸟驻守在它正在降温的祖国。天灰暗下来,就要下雪了,那些冬天的传单正在抓紧印制。

雪是大自然进行的一项残酷的游戏,它以优美的方式藏起了鸟儿们基本的口粮,如同藏起一件随意的玩具──然而,找寻失败的鸟儿将输掉性命。辽阔的雪野标明了小动物们广泛的受灾面积,饥寒交迫中,弱小的生命能贮有多少抗争的能量?对于拒绝移民的留鸟,生活提出了艰难得近于苛刻的要求,它们在近于赤贫的土地上,寻找着极为有限的供给──我看到枯干尖硬的槐荚,滑过喜鹊焦急的喉咙。

不仅只在春日欢宴,鸟儿才会放声歌唱,冬天的寂静中,我们也可以听到鸟鸣,好像是它们在贫苦中的宣言──我明白一个人藏在诺言里的力量是如何被坚持着。

B 部

可能我们对鸟存在很多曲解,比如猫头鹰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本是警戒的手段,我们却理解为明哲保身的松驰态度。但可以肯定的是,鸟无疑在众多方面为我们提供着美德的范本。

鸟类中有九成是一夫一妻制,而哺乳动物中能坚持这份贞洁的,只有百分之三。

秋晴里雁群飞过,它们拥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集体自律,暴风雨也不能破坏它们整齐的阵型。加拿大雁迁徙时要长途飞越,途中基本不进食,但要经常寻找水源来清洗羽毛。显然,其中象征了高尚的自洁品德。

动物园的科学长廊这样介绍着:一只猫头鹰一夏可吃掉田鼠1000多只,保护粮食2000多斤;在树林中过冬的害虫有95%被啄木鸟等益鸟吃掉──人类的生活被许多天使细心地保卫着。

鸟儿落满枝条,就像圣诞树上挂满了礼物。《圣经》中讲到圣芳济可以以爱心召唤鸟群,教堂的彩绘玻璃上生动描画着这一美妙图景──但这是止于宗教叙述中的温情。

虽然大多数人宣称,鸟在天性上就不信赖人,我却坚持认为,这并非由于对人的偏见,乃是出自致命的经验。

1963年,希区柯克拍摄了《鸟》,这是电影史上第一部灾难片,它表现了鸟类令人惊恐的攻袭能力。艺术的夸张,反映的恰是生活的反面。鸟从来没有这样正义地反攻过,它们只是采取了回避这一冷调的拒绝方式──对比人类犯下的滔天罪行,它们已极大地克制了内心的蔑视和愤怒。

鸟啊,天空的箭,短暂的降落不过是为把自己再一次搭在弦上。一般情况下,我们很少在地面上发现鸟尸,我小时把云朵想象为游动的墓床,里面收藏着亡鸟神秘的灵魂。但是,子弹的射程改变了这诗意的一切。

罪恶是从谋杀天使开始的。人类有多么忘恩负义,连残暴的鳄鱼都张开嘴,放走为它清理口腔的小鸟医生。而地球上五十亿个人,五十亿张嘴,五十亿口可能的陷阱。从食道到胃囊,这是到达死亡的最近路程,我热爱的小鸟们永远不能折返。

人在动物界有着一致的恶劣口碑,也许正因此,才被开除出动物籍。乌鸦可以吃数百种食物,数字和人对比相形见绌。人这个不加选择的杂食家伙,胃袋和脑袋一样发达,就像一只随身携带的垃圾袋。并且,人类还有一个可鄙的习惯,以吃过食物的种类和价钱,来体现他的身份。如果说原始捕猎过程存在很多危险,先民吃掉猎物还可以表现征服中的力量、勇气和智慧,那么现在,那些“见多识广”的饕餮,只剩下无知可供展览了。

不胜枚举的暴行,损毁着人性本应有的温情。有一种名叫“圃 ”的小鸟,因其味道独特,从罗马时代起就被摆上欧洲的餐桌。食用之前,需以小米将其催肥;为了让它们日夜不停地吃小米,竟要弄瞎它们的眼睛。北京近来又开了一家特色餐馆,看家菜是孔雀肉。活孔雀喂养在店前的栅栏内,金蓝银碧的羽毛被当作废物拔除。我们的食文化中扩展出如此粗鲁的项目,反映出人们对美的极端盲视。

还有另一幕令我记忆的场景。1996年除夕,普降大雪。元旦早上的刺骨寒风又将冰雪冻结在路面上,这是北京少见的零下十度的酷寒天气。我去了百鸟园,我是这个上午公园里唯一的游客。

一张大网从天而降,罩住了整个公园,鸟儿不再挤身于狭小笼内,可以相对自由地进行一些短距离飞行。建立这样的园林,可能仍然有悖于“鸟道”,然而放养的方式已经尽量地体现了某种人道主义色彩。善心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但这善意又是如此杯水车薪──所有的温血动物中,鸟的体温最高,平均在43.5摄氏度。严冷环境中,谁能去照料它们火热的心肠?百鸟园是露天公园,缺乏相应的暖气配备条件。只有鸸鹋享受着特别待遇,在黑暗的桥洞深处躲避肆虐的冬夜。仅仅一夜彻寒,几只黄鹂被冻死了,自古以来,它们不畏帝王讳而勇敢地穿着鲜艳的黄袍,而现在,这些可爱的小鸟没能跳过新年的门槛。

春日茂盛的草坡上,如今正覆盖着深深的雪层。工作人员为了让鸟儿不致有更多的冻伤,驱赶着它们走动起来。雪坡之上,几十只孔雀用冻僵的趾爪困难地行走着,酷寒当中它们无所依傍,绚艳的羽毛映照在皑皑雪光之中。

97元旦过后,中国古动物博物馆举办了一次小型的古鸟化石展览。尽管主办单位事先在新闻媒介上刊出了消息,会场上仍是一片可以预见的冷清。我情愿把原因归罪于当日的恶劣天气。巧合的是,我同样是这个上午唯一的中国观众──除此之外的,还有一个刚到北京的日本旅游团和几个日本散客。

1861年,德国挖掘出7块始祖鸟化石,这几乎成为人们研究鸟类起源和飞行起源的全部材料。大部分鸟类学家根据牙齿和尾骨等方面认为,始祖鸟是由一种小型恐龙演化而成。我迷惑于这奇妙的考古结论,原来鸟是从陆地动物中脱颖而出,就像神从人中间走出来,坐上了圣坛。

从1994年开始,辽宁北票市,这一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因为这里发掘出一批相当有价值的古鸟化石。尤其是孔子鸟化石的发现,打破了侏罗纪仅有德国始祖鸟的记录,引起国外学术界和舆论界的震惊。隔着玻璃,我凝视着无比珍贵的孔子鸟化石,它是如此造型精湛,让人撼动于巨大时间的积淀之下,那种不容修改的永恒之美。

震动世界的古鸟化石发现,在国内却知之者甚少,除了那些因谋利而走私的商人和因无知而贩卖的农民。事实上北票市一半以上的出土化石已流入异邦,尤其是日本境内。无力保护那些美伦美奂的化石,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体会到其中的屈辱。我看着展厅内不停走动并不时惊叹的日本游客──这是个注重美与文化的民族,联想起国人的普遍欣赏品味,不禁让我产生微妙的妒意。他们由衷的赞美是无罪的,但我也知道,所有占有欲的源头,几乎都是无辜的热爱。

北京电视台著名节目“东芝动物乐园”受到广泛欢迎,我本人也是忠实观众之一 。但我因为这个标题,而产生敏感而挑剔的小小不快──商业都可以垄断到动物身上,我们还能够保护什么,又还剩下什么财产可供最后的瓜分?

C 部

四月里来了插秧的神,他种下明亮的雨水。飞快的燕子一掠而过──又是谁在挥动这把收割的黑亮镰刀?

穿黑衣的燕子是害虫的捕快,它们保持着良好的战斗成绩。在农家,谁的檐下筑有燕巢,被看作一件吉祥的事,这意味着他们的慈善取得了燕子的好感和信任。当然这仅是针对家燕的宽容政策,因其没有太大的利用价值。金丝燕可就没有这样的好运了。它们吞下苔藓、海藻,和着唾液制成的燕窝,据说具有祛痰止咳、养颜生津的疗效。极高的经济价值给燕子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每到繁殖季节,采摘燕窝的人们纷纷攀附在岩壁上,掠走燕子的家园。大部分繁殖的燕子还会重建它们的巢,大部分贪婪的手还会再次伸来。周而复始,精疲力尽的燕子已没有足够的唾液,最后它咳出鲜血来建造最后的巢,这就是价格昂贵的血燕窝。(由此可见,我们的作家多么聪明,他们的写作策略与燕子的筑巢方式正好相反,开始他们是用心血来写的,写啊写啊,越写越淡,到最后用的倒真是口水了。)采摘者当然不会放弃这血凝的建筑,无人顾及那些摔死在岩底的无辜小燕和悲愤、劳累而至死的老燕。调补身体的人从来不去想,一个燕窝意味着发生在燕子全家的惨案。

躲过重重的干扰和考验,幸存的燕子终于成为飞禽中的佼佼者。有一种刺尾雨燕,飞行时最高时速可达300公里。还有的雨燕,能在空中飞行长达三年之久,无论觅食、休息与交配,都在空中进行。这是出自对于飞行几近疯狂的热爱。再胆怯的鸟儿也不至不敢在荒凉之地歇脚一刻,只有强烈的热爱才能解释它数年的不息。就像溜冰运动员,燕子快速的飞行曲线充满了几何意义的美感。米什莱曾称燕子为“空中王后”,他强调为了成为最优秀的飞行专家,燕子做出了重大牺牲。雨燕的双翅特别发达,但它的足部几乎完全萎缩,失去了奔跑和蹦跳的能力,只能在地面上勉强地爬上几步。几乎残疾身体的燕子,创造了一幕伟大悲剧。我看到通往完美的路径从来不是闪光的,而是充满曲折、危险与黑暗──我看到了途中必然的苦痛与牺牲。许多科学家穿越真理的巅峰,却丧失基本的生活技能;艺术家掌握了高超的手法,却不能胜任最简单的生计──其实,这中间包含着人生最严肃的内容。为了绝对化的理想,他们付出非凡到辛酸的努力。这是生命的豪赌啊,这是对真理的全部捐献。我知道一位热爱芭蕾的小姑娘,为了实现梦想,她付出了超常的努力,几乎在残酷中压迫自己,以至于这种追求已失去了任何快乐的表貌。她曾为芭蕾多次受伤,但她现在再也不会受伤了,因为最后一次,她造成了致命的骨质损坏,再也无法在舞台上打开花瓣一样的衣裙。生命的残酷在于,往往不能按正比把辉煌交给努力。在那条道路上,有人达到,有人负伤,有人死去,但所有的人都在说明:牺牲是前提,是先决与必备条件──正如燕子所付出的巨大身体代价,但正是在苦难里、在残酷中所展现的执着里,燕子体验着至深的生命狂喜。

燕子身上凝聚的力量令人肃然起敬。人类抄袭燕子的服装式样,制成名为燕尾服的西式晚礼服。这在燕子只是件平常的生活装、工作服,而在人类那里,只是在某些正式、隆重的场合才去穿着,仿佛隐蔽委婉地表示着对燕子的敬意。

鸡仿佛是个混进来的分子,从习惯上讲,鸡似乎已不属于鸟类。鸡是家禽行列的主力。“家禽”,两个字暴露了鸡角色的尴尬、身世的辛酸。一旦被命名为“家禽”,几乎等于被开除了鸟籍,如同那成为奴隶的,难以再享有做人的权利。

非机械时代,我们一直任用公鸡为早晨的报幕员。这个肉质的大闹钟,每天晚上临睡前,都要上好身体里的发条。一位拉丁美洲诗人曰:“让早晨从一根细纱开始,在雄鸡的合唱中编成形状。”大约是承担着如此的要职,公鸡常走着自鸣得意、不可一世的步态。

公鸡的尽职尽责并未换来足够的尊重。人存在普遍的贱性,谄媚那些轻慢于他的,羞侮那些顺从于他的。狗就提供了一个例证。普里什文指出“狗背叛了狼的事业”。虽然在一些文章中屡次提到“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但同样的句式曾献给过很多不同的主语。更多的词语是这样表达的:“狗仗人势”、“狗屁不通”、“狗急跳墙”、“狗东西”、“狗腿子”;狠、狎、狡、猾、狞……汉字中的贬义词中有200多个带有“犭”旁。作为家庭的男主人,公鸡为人类服役的决定,使它和它的妻子们在窄小的庭院里终生监禁,永无获救的可能。公鸡的毛很漂亮,反射着金属的漆光,它们被绑在掸子上与灰尘为伍,或者竖在毽子上供人踢来踢去──公鸡在死后也得不到安宁和自由。公鸡的老婆们被关在鸡场里下蛋,它们挤靠在一起,毫无隐私权,可不允许像她们的祖宗原鸡那样计划生育,一年仅下十几个蛋,它们每只每年要完成二百多个的指标。问题是养鸡场的母鸡们只是公鸡名誉上的妻子,它们一生中几乎从未与男性有过任何情感与肉体的接触,这些老处女们必须像勤奋的孕妇一样生啊生啊,虚度自己没有经历过爱情的青春。

关于鸡唯一的美誉是鸡尾酒,热烈的嘴唇碰触着冰冷的酒液,但这丝毫不与“热脸去碰别人的冷屁股”的俗语有任何瓜葛。

去年我到亲戚家做客,他家院子的铁笼下关着一只鸡。由于铁笼狭小,这只鸡的活动空间只有几步,地上积满很厚的鸡屎。主人告诉我,一年前买来这只鸡,刚要杀它,它就机灵地下了一个蛋。于是主人就把它养了起来。从此这只鸡几乎天天下蛋,能干得不得了。这个功臣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中生活了一年多,令我有些不忍心,就建议给它放放风。主人碍于我的情面,打开了牢房的门。母鸡犹疑地走出来,四下看看,又走了几步,然后,它就在笼子边卧下,闭上眼睛晒起太阳。我过去轰它,希望它可以利用这宝贵的机会四处走走。它不快地起身,我稍一停顿,它又蹲下了。当我第二次轰它的时候,它生气地嘀咕起来,并且反感地瞥着我。我明白了,这只母鸡已完全忘记了运动的快乐,丧失了自由的需要。

只有斗鸡还保持着战斗精神,可惜只用于同类之间的相互攻击,我们不用担心它们中会站出斯巴达克斯。鸡的悲剧在于它的服从,更在于服从中的麻木。

也许野外环境太险恶了,才使一部分原鸡走上家仆的岗位。但它们忽视了,如果在野外有百分之五十的劫难,在人类这里就是百分之百的。就像竖立墓碑一般,在每只家鸡的命运下游,案板上都竖着一把刀。

相传楚汉战争时,鸽子被利用来传送印信和兵符,可见鸽子做民间邮递员的历史由来已久。可它的薪金菲薄,几颗豆粒就可以告慰鸽子的跋涉之苦,显然,这不讲道理的交易里存在一些剥削色彩,但鸽子似乎毫无怨言。小时候受到漫画的长期误导,我一直以为鸽子是把信件衔在嘴里完成限时专送的,长大以后才知道那纯粹是美术的改编──美术常常演变为美化的术。实际情况是人们把窄窄的便条绑缚在鸽子腿上,鸽子顺路捎回──这就对了,我看鸽子也不会把替人类办点儿私事看得那么神圣和重要。鸽子也因此落下了职业病,至今它们还喜欢落在窗台上或阳台上听听墙根,看看有什么需要它们传播的,瞧它们聚在一起,发出“嘀嘀咕咕”的声音,颇似流短蜚长的家庭妇女。

在鸟类中,鸽子最易于亲近,它们与人类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外交关系。具有典型意义的喂饲鸽群场景,传达着两者之间相互的爱惜与信任,既说明了文明程度,又表白了鸟与人之间可能达到的合谐。同样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京城的夏日,赤膊小伙站在平房瓦顶,摇动着系着红布的细竿,对鸽子进行着某种训练。依靠着鸽子顺从的形象,在这充满宏观与微观战争的世界上,我们虚拟出一些可视的美好。由于鸽子格外友善的合作态度,人类愿意加封其为鸟界派驻人间的大使。把鸽子嘴里的信封取下,换上橄榄枝,鸽子的实用性被遮蔽起来,具有了形而上的美学象征意义,代表众生向往的和平理想。大量影片就这样千篇一律地表现着──鸽群带着哨音在天上展翅。尽管如此,我还是不太喜欢鸽子,鸽哨并不悦耳,当它们集群呼啸掠过,迅速占领纯蓝的天空,更像是小型轰炸机在编队飞行。人们把“和平使者”的称号授予鸽子,也许仅仅因为它愿意充当我们的宠臣。

鸽子既可以自由飞行,又可以随时回到主人的笼内,享用唾手可得的口粮,这其中涉及到鸽子的生存策略。鸽子意识到必须牺牲局部的自由,来谋求现实的生活保障,于是它过着空中与笼内的两栖生活。这的确为它带来了实惠,它不必像其它鸟那样风来雨往日日奔波,只低低地飞上两圈,便安逸地走动起来,或懒懒地晒晒太阳。它不会被冬天的饥馑逼到绝境。我们可以发现鸽子的秘密,就在于它找到了一个巧妙的支点,得到双份的好处。从广泛的经验中,我们日益提炼出世俗生活的秘方:降低精神生活的高度,可以弥补物质生活的匮乏;减少灵魂的成色,可以丰富肉体的娱乐──这就是生存可悲的等式。一边是现实的,一边是空灵的;一边是短视的,一边是高远的。两者之间的取舍决定了命运的路数,虽然选择后者可能会由此沉入个人悲剧之中,但我多么震撼于那种对理想忘我的捍卫。最名利双收的是在天平两边找平衡的人,比如鸽子具有投机色彩的双重身份。鸽子飞行的表演有在主人面前展示与取悦的意味,它归巢的守诺是对主人服从与依靠的表白──鸽子的妥协与投降有悖于鸟的气节。

鸽子起飞时拍翅声很大,它甚至还经常为此掉下羽毛,可以想见其身体的笨重,飞行已成为一种业已生疏、需要复习的技巧。鸽子正在向鸡的角色靠拢,成为一种准家禽。自作聪明的鸽子应吸取鸡的前车之鉴,看看前途中的危险,菜馆里的红烧乳鸽日益成为常备菜品。

麻雀是鸟类里的平民,也是人类最常接触的鸟儿。这些在我们身边生活的邻居,它们的体形和肤色与我们存在很大差异,但我不是种族歧视者,我多么喜欢它们落叶色的玲珑身体。走在喧闹的商贸街道,抬头看见荒疏的冬枝上静静栖着几只麻雀,心和整个世界一起,瞬间一片安宁。

许多人在童年都有过救助麻雀的经历,而我直到去年才得到这样的幸运机会。这是一只刚刚掌握简单飞行技术的雏鸟,还未退清嘴上的黄色,暴风雨使它的翅膀上沾满沉重的泥浆难以起飞。民间说麻雀“气性大”,果然,它很快由最初的惊惧,转而变成对窘迫处境的恼火。它以绝食来惩罚自己的失败行为。为了让它尽快恢复体力,我不得不采取强行喂食的办法,这下我看清了它孩子气的脸颊。我粗鲁的作风似乎严重伤害了它的自尊心。由于它的不合作态度,食物沾到了它的腮和下颏上。谁说鸟缺少表情的变化?它稚气的脸上充满了显而易见的愤怒。

北京的广济寺,中午的时候游人稀少,僧人和居士们每天都在圆通殿的西窗台上为麻雀备好午饭。窗台面积窄小,麻雀们便利用了紧挨窗边的一棵松树。每只麻雀衔走一粒粮食,都马上返回树枝上。数百只麻雀就这样不知疲倦地在树枝与窗台之间穿梭着,形成一场褐色的疾雨。因为吃食的麻雀如果占据着窗台,就会有许多同伴因没有站脚的位置而挨饿。每只麻雀都遵守着某种纪律,或曰是友爱的原则,让我看到它们在朴素生活中保持的品质。

麻雀们愿意选择寺庙安家,似乎不仅因其清静,而是感应了素食者的善心。受到广济寺的启发,我开始每天在自己的窗台上放好清水和食物,邀请麻雀赴宴。很长时间,麻雀并不信任我,对我的赠品碰也不碰。也许它们没有忘记数十年前那场可怕的回忆。那场名为消灭害虫的运动中,把麻雀也列在通辑令上,罪名是偷吃粮食。上帝的财产有着公正的分配方案,每种生物都拥有应得的一份。但是我们强占了土地和森林,还不想给原有的主人留下最后一口活命的粮食。在那场有着法西斯色彩的运动中,我们惊吓并杀害大量麻雀,给它们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创伤。今天我需要足够的耐心,来为父辈的错误请求原谅。

积年累月的努力,窄窄的窗台终于成为了小鸟的餐桌,它们小巧的喙啄食着,我愿意倾听那轻细密集的嗑击之声。长久的交往使我和其中的一个麻雀部落建立了比较熟悉的关系,我因结识它们而深感荣耀,不觉得这和认识一个有名望的家族有何区别。我想让这些爱说话的小家伙知道,它们永远是受欢迎的小客人,我微薄的招待不成敬意。我希望给它们的食谱增加一些花色,小米、瓜子、饼干、水果……我甚至想到去早市买一些面包虫,让这些同样无辜的小虫子为麻雀们开荤──我现在能够理解男人如何为心爱的女人犯罪。

我把瓜子和松籽一类的坚果嗑开,然后把仁儿作为礼物。通过食物的间接传递,我的嘴唇亲吻了它们小小的喙。经常咬嗑瓜子,我的门齿留下一个不易看出的缺口,这是我最光荣、最甜蜜的一次负伤。

D 部

对鹰简单地言及喜欢与否,已近于亵渎。仔细分析我们的情感,更多的是敬畏,正像面对伟人自然涌起的无言。

悬飞着,像一面松木色的古琴,风抚响弦样的羽轴,发出低缓而沉着的声音。豹子从慵懒的走动中爆发了闪电速度,鹰在平静的翱翔中保持着强悍力量。鹰极具有象征意义,不仅只非凡的力量与孤独的勇气,还有更多的东西体现于不可言说之中。我觉得它凝聚着某种远远超拨于现实背景之上的英雄主义。所以,早在先民部落里就把它作为图腾形象,至今,印地安人仍传唱着有关于鹰的优美古歌。飞在高寒处的鹰,我们必须以费力的仰望方式,才能见到它隐约的风姿──天幕绸蓝的底衬上,别着一枚高贵的徽章,谁才配接受这样的颁赠?

毒蛇打着尾部恶意的响板,危险的警告节奏让周围一切退却。这时鹰从天而降!犀利的眼神、快捷的手脚、冷酷的心、非凡的胆量──鹰天生适合外科医生的职业。尖利的嘴撕扯着蛇的尸体,腥冷的血沾染在鹰的羽毛上,这图景呈现出某种残酷意义。但你能说鹰是残酷的吗?

大地上的生命无不处于食物链的运转之中。前面是蝉,后面是黄雀;吞吃着食物,又终有一日成为别人的美餐。荒原上一架巨大的马骨放置着,是空气中那些看不见的细菌把骨头上的血肉舔得干干净净──力量有着令人震撼的转换与平衡。但是,相对而言,自然死亡是从容的,它不经历过多的肉体疼痛,那些食物链顶级的动物享有这样有尊严的死亡──比如鹰,没有谁敢于染指,风会把它勇敢的儿子抱走。鹿把头埋下,贴近地皮,贴近食物链的底层,和草一样,成为世界最卑微的基础食物。遭追剿的鹿群在绝望中奔跑,后面紧跟着几只狼──它们的胆小和敌人的勇敢,它们的温和与敌人的凶悍!无疑鹿在数量上大于狼,就像世间善的面积倍于恶,但是善是柔弱的呀,而恶是强硬的。所以,正因为绝对的善使食草动物处于易于被伤害和杀害之中,它们也由此不能走上王位。那在王位之上的,必有它统摄的能力,可以对待善,也可以镇压恶。我们反对暴力,但正义之中,允许了一定严格限量的暴力。严峻的面孔,冷酷的手──制恶必须以同样恶的手段,那使罪行屈服的,最终是法律,而不是良心。你可以毫不在意地杀死羊,但永远也别想藐视狮子,或者轻蔑一只鹰。事实上,一些位于极处的事物已脱轨于普遍的规范,就像大政治家往往不能以简单意义的好人、坏人概念来划分。高飞的鹰昭示着高处的秩序与法则。

悬崖顶端矗立着一只威严的鹰,它把宽阔的翅膀别在身后,如同穿着垫肩大衣的将军。它俯瞰着它的王国,护佑着它的家园。鹰总是把卵产在空寂又险拔的崖顶,它让它的孩子一降生,就处在英雄高远又孤绝的起点上。蛋壳襁袍一样包住鹰的生命,不错,现在它是脆弱的,但它终将是最坚强的,因为它是未来之王。

它们实在太难看了,要想让人相信它们的长相不是出于上帝刻意的惩罚是困难的。除了丑陋的相貌,还要加上粗鄙的生理习性──秃鹫是著名的食腐动物。不断亲吻死神的遗物,它的嘴只用于接触尸体。腐肉滑过秃鹫腥臭的口腔,污秽的血使它的羽毛更脏。秃鹫总是成群集合在死尸旁边,就像坏人般撮合在一起。

其实,粗略地看去,秃鹫长得颇有几分像鹰,但两者的风范多么迥异啊!哪只秃鹫能像鹰那么超拨,哪只鹰能允许自己堕落成秃鹫这样?世界是以对称的方针设计的,黑在白的对面,正义在邪恶的对面,每一高尚都有对应之下的卑鄙。甚至物种的安排也借鉴了这个原则,我们会发现一些奇异的对称:鹰和鹫,狗和狼,蝴蝶和蛾子,青蛙和蟾蜍…… 这是怎样蓄意的技巧,在相似中制造最大的对比?什么样细节的渐变,更改了最终的性质?对垒着、冲突着,衬比之下彰显出一方的美德,谁不幸地被压在背面?与前者相比,体现在后者身上的是丑态的外表、粗糙的工艺以及恶劣的名声,它们仿佛是对前者极具讽刺效果的失败仿制。也许,它们是被废弃的粗坯,在此实验基础上,造物主确定了更出色的形象方案。但它们依然被保留下来,因为正面常常不是被建立而是被烘托出来的,因为高耸的塔尖需要宽绰的底座。也许上苍觉得只有在对称之中,才能体现世界的平衡之美,他认为这是公正的──然而这只是鹰的公正,而不是秃鹫的。

秃鹫会不会对鹰怀有深刻的仇恨呢?嫉妒产生的先决条件,是两者之间具有某方面的相似性和可比性。一个小职员不会忌恨总统的荣耀,却对新提拔的科长耿耿于怀,因为这人有与他有着同等的资历和能力,可是好运却偏袒了另一方。我无从知道秃鹫对鹰怀有怎样的情感,它从未有过什么明确的表示。当自己处于劣势之中,可能漠视对方比之关注对方,更能让内心平静。

我们有否可能克服众多障碍,去认识秃鹫的美德呢?每当发现食物,它会在高空旋转自己的身体,以通知远处的同伴──从中我们看到一种合作友爱的精神。就像是巨大的抹布,秃鹫弄脏了自己的身体和名声,却以辛苦卑贱的清洁工作,维护了草原的整洁──从中我们看到一种忘我奉献的品德。作为食肉动物,吃腐质意味着不杀生,它宁可放弃鲜美的嫩肉,为难自己的胃口,而放给别人一条生路──从中我们看到慈悲的心肠。调整一个角度,两极对峙的判断竟可以互换,相距最远的,可能却是血缘最近的──我们该如何去理解这玄妙的辨正?

我往前凑了一步,眯起眼睛看着秃鹫:难道,难道这个穿着又脏又旧衣裳,秃顶又驼背的家伙,其实是《巴黎圣母院》中的敲钟人,那个面丑心善的卡西莫多?

小时候看过一场完整的《天鹅湖》,这是我所接受的最优美的古典教育。柔和的身体,动人的旋律,我无法确认具体的舞蹈动作与剧情之间的关联,但那被概括出来却依然抽象的美,慑服了我最初的情感。

天鹅以单纯的曲线勾勒出身形,它造型精湛,是高贵的典范形象。与孔雀风格不同,天鹅呈现的是简洁之美,此外,还包含了更多的庄严感。天鹅是赢得最多尊重的鸟。关于天鹅,人们说得已经太多了。布封著名的篇章赞颂着天鹅:“地上的狮、虎,空中的鹰、鹫,都只以善战称雄,以逞强行凶统治群众;而天鹅就不是这样,它在水上为王,是凭着一切足以缔造太平世界的美德,如高尚、尊严、仁厚等等。它有威势,有力量,有勇气,但又有不滥用权威的意志、非自卫不用武力的决心;它能战斗,能取胜,却从不攻击别人。”布封誉之为“太平共和国的领袖。”列那尔还有一个生动比喻:“它在池塘里滑行,像一只白色的雪橇。”的确,天鹅匀速而平静的游动,几乎不破坏水面的原有纹理,优雅至极。我听到的一个与众不同的对天鹅的评价来自我的朋友,她讽刺说,天鹅不过就是一只会装模作样的鹅。我这位朋友极端反对媚俗,只有那些被人遗忘之处,才能抵达她的关心,大凡多数人趋之若鹜的,她一定会冷眼旁观──不知道这是“独”具慧眼,还是慧具“毒”眼。但她的态度恰从反面提供了证词,天鹅确乎获得了人们普及化了的热爱。

传说,大神宙斯化为一只天鹅与丽达交合,生下了天下第一美女海伦。和女朋友约会要打扮成天鹅,可见天鹅是神钟意的模样。天鹅并不因此而傲慢,《丑小鸭》的故事展示了它在成长过程中的谦逊,直到成年,它依然保持着这一良好的习惯,温和地低下头颈。我一贯持有偏见,认为过于自知的美让人生厌,而对自己的美貌几乎一无所知的人,有种别样的可爱。

天鹅并不是体形最大的鸟,不是毛色最绚丽的,不是歌喉最悦耳的……但世间并无全面价值的美,我们所谓的无瑕,仅是在一个狭小局部达到的自我满足,其实它只是一种令人愉快的谐调关系,实现了优点对缺点的最大比值,表现出美对丑的顽强克服愿望──说到底,只是把庇点放置到观察者的盲区上。绝对意义的美是非真的,正如高大辉煌的王鸟凤凰,是幻想中的杰作。如果天鹅拥有引人注目的体形,那么它也许会像驼鸟一样失去飞行能力;如果它拥有过于绚艳的羽毛,也许它们会成为花瓶里的独特缀饰。世间的美好不是并行不悖的,有时一个优点竟会成为另一个优点发展的阻碍。原来,删减技巧的运用有时要大于增叠,正是众多的舍弃成就了天鹅。它在飞行高度上独占鳖头,可以在八九千米的高空连续飞行十余个小时,而普通的鸟只能达到四五十米的高度。有时候,谦虚并不取决于品德,而是眼界的问题。如果你所看到的范围足够宽广,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任何理由骄傲。高远的视线使它明白,骄傲仅是鼓励自信的方式,而非对比别人的自得──我由是理解天鹅的谦和。

“鹦鹉”的发音在小学二年级小学生的耳朵听来,反应出的大约是“英武”两字。而实际上鹦鹉并未体现出什么男人气概,虽然它的脑型好像武士的头盔,或者,更像是梳着大背头。并且它还有个妇女习惯,喜欢叽叽喳喳多嘴多舌。鹦鹉的形象带有浓厚的热带效果,羽毛的繁荣建立在对色彩的挥霍上,仿佛是一朵开得过火的花。它就那么夸张地艳丽着,颊边还有两个圆圆的腮红──我猜它在马戏团工作,披红戴绿的,是个哗众取宠的演员。

鹦鹉有一个似乎被钳子拧过、受过外伤的嘴,上下厚薄相差很大,是小姐们化妆起来最忌讳的唇形。但就是从这张形态奇异的嘴里,说出“你好”,然后是“再见”──它把双方交往的历史压缩到最短。动物中,只有鸟能模仿人类的语言──鸟的神迹身份得到进一步的证明。而鹦鹉是其中的佼佼者,并且还配有一张人类的脸。有资料说,能力超常的鹦鹉甚至能够掌握部分语法,并灵活运用于语言的再创。“鹦鹉学舌”作为成语保留下来,格外肯定了它的学习成绩。但我并不喜欢这个词,它所包含的轻蔑成份似乎在说,鹦鹉不过是鸟中的弄臣。事实上,鹦鹉曾经为“学舌”付出过痛苦的代价,它必须经过剪舌这道酷刑,把它尖尖的舌头修圆,才能让人类圆滑的话语坐落其上──这就是说,只有鸟类中的残疾才屑于吐露人言。

我偏执地认为,存在两种类别的语言,一种是外部的、交际的、社会型的、功用型的,应用于同类之间传递信息,属于一种交流工具和谋生手段;另一种是心理的、个人的、直白的、非功利性的,这种语言有时没有倾听者,甚至没有语言和字符的具体形式,但它却负载着心的重量、灵魂的呼吸,是语言中最令人尊重的部分。两者之间有时很难区分,比如热恋中人向他的情人倾诉衷肠,就包含着双重性质;而有时,两者之间天渊之别,比如,诗人以诗为血脉、为生命的创作,和他以诗为习惯、为工作的书写迥然相异──我个人把后者称为“文字泥瓦匠”,因其呈现的同样是纯粹的体力劳动。

我把笼中的鹦鹉,看作被迫的移民──在人力的干涉下,它们离开了自由的鸟群部落,置身于人的异族社会,它们以“外语”能力来谋求生存的地位和荣誉,鹦鹉语反而被忽略。有人说,成年以后的移居者无论怎样适应改变后的语言和生活,他的梦话说的必是母语──只有梦能揭示出心的藏匿位置和灵魂的根系走向。我不太相信此语的确凿程度,因为我毫不怀疑高级商人会在梦里用外语讨价还价。商品观念冲击下,多少人的心灵言语几乎百分之百等同于生计言语!虽然我们是高级生物,但我们依然无法侵略到一只鹦鹉的梦中,无从去了解两种语言在它内心的融合或分裂,以及它情感上的荣幸或屈辱。

电视里一只明星鹦鹉在表演,无意中给出了答案。当它的邻居是同性的雄鹦鹉,它一直用英文大唱“生日歌”,显而易见,它在炫耀和卖弄它的特殊本领;当它的身边换上一位雌性鹦鹉,它态度大变,用不为人知的鹦鹉语热切而长篇地表达着什么,绝口不提一句人言。这只鹦鹉显然分得清楚,什么是额外于它的有利工具,什么用来传承内心的直接感受。鹦鹉乖巧而善解人意,但你永远也别想让它交出母语的主权。

鹤是鸟类中的模特,如同踩着高跷,它有异乎寻常的高个子,绳子一样灵活的脖颈。凭心而论,鹤的瘦打破了我们习惯中的平衡比例,但它依然奇异地保持着自身均匀的美态。涉水而居的鹤仪态万方,诗经中“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也可看作对鹤的献辞。头和尾都是黑色的,这是懂得呼应美学的鸟,它的影姿因此也颇宜于在雪中展现,体现出格外的和谐美学。它总是穿得非常正式,非常有身份。十九世纪一位印度鸟类学者曾这样写道:“最稀有也最可爱的要属白鹤了,它是鸟中的百合花,不论以什么姿势站立,它的头、颈和身体的整个轮廓都呈现出最高雅和匀称的曲线。”

鹤在求偶时,要进行优美的舞蹈仪式。中国人养鹤已久,古书中记载着许多鹤经过训练而闻乐起舞的例证。除却舞姿,鹤的叫声也有一定名气。著名的淝水之战中,自以为投鞭断江的 坚大败而逃,溃兵失魂落魄,闻听“风声鹤唳”皆以为追兵来剿。仔细听过鹤唳,显然不若百灵、夜莺等鸣禽婉啭,但有着别样的清傲,让人很特别地产生一种苍茫的岁月之感。这世间的事物,有的以美而著称,有的则以丑,还有一些并非简单的美丑问题,只因其间涵纳着一种让人沉默下来的莫名力量。

神话传说中,鹤是神仙的坐骑。碧蓝无限间,仙人骑鹤杳杳而去,优雅又浪漫。这样说来,鹤是最具灵性和动人气息的交通工具了。大约与“爱屋及乌”同理的“慕仙至鹤”,鹤因神仙的荫护关系,而被人们认为享有千年的传奇寿命。古人以“龟鹤遐龄”来祝福老人的长寿,其实,鹤龄不逾五十年,根本不能与老道的龟相提并论。

国画中“松鹤延年”是经久不息的表现内容,毫不顾及鹤并不栖止于松树的科学事实。律诗中也有“八风舞遥翮,九野弄清言”或“立如依岸雪,飞似向池泉”之类的句子,正面歌咏或托物言志,可惜多平平之作,鲜有惊人佳句。更有影响的是宋朝的林逋,因“梅妻鹤子”而成为《梦溪笔谈》的著名典故。不仅在中国,在日本等其他国家,鹤也得到了特别的礼遇和尊重。鹤在东方受到的欣赏和欢迎,要远胜于西方。这里面其实隐藏着一个微妙问题。无人怀疑鹤的正面形象,但它的君子风范中显示出中庸色彩的自制。在我个人的理解上,鹤道德的长相和品格中,缺少强烈的个性,使人只得停留于短短几句的单纯肯定,而不便开展更多的价值联想。鹤的确更谋合东方美学的推崇,而与西方强调个性和自我的观念相佐,梭罗所谓“杰出的恶胜于平庸的善”,显然要被鹤及鹤的爱好者们所弃。是的,鹤看起来就像中庸得已经平庸的善,而不仅仅由于便于骑行的高度,才被那些更有法力的人──神仙们呼来唤去、骑行驾驭。

乌鸦飞着,这滴黑暗的浓缩液降低了光明的纯度。回巢的鸦群又像是四处溅开的墨水,弄脏了整张天空。终于,夜晚展开乌鸦一般的巨翼,盖住天堂的光线。

鸟最重视羽毛。即使色泽暗淡的鸟,也利用一些斑点的变化和明暗的对比来装饰自己。乌鸦这个彻底的个性主义者,不仅全身穿着单色的衣装,而且采用纯粹的黑色,它以为自己是谁,跳舞的安娜吗?那一美誉应属于红唇的黑天鹅。不知乌鸦的行为是否出于一种嘲讽和戏拟。

必须承认,乌鸦是不受欢迎的鸟儿。它的出现总让人产生不祥的预感,据说它的叫声里含有一种诅咒的力量。就像拜访爱伦·坡那只著名乌鸦,站在智慧女神的雕像上,重复着唯一的“永不再”,来对答诗人所有的探询。这一阴郁的谶言或咒语,激起了诗人的烦恼和憎恨,乌鸦也被他痛骂为“恶魔”。谁不喜欢听好话?乌鸦却做出最逆耳、最冷酷的断语。难怪中国西南一些地区管那些讲话难听、令人厌恶的人叫“乌鸦嘴”。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里倒是替乌鸦辩护过,说“乌鸦是一种由于说了真话而无辜受罚的动物。”但这不能阻挠鸟鸦在寓言中反复充当反面角色。

乌鸦还被认为与死亡有关。它是服丧之鸟,好像一块形状奇异的黑纱,散布着死亡的浓厚氛围。据说乌鸦是死神的仆吏,专门负责传送唁电,谁家门口的树上集合着乌鸦,说明这家刚刚失去人丁。乌鸦也在墓园建立集体宿舍,因为它们迷恋这里的悲凉气氛。我发现喜鹊也喜欢墓葬之地,到处可见它们宽大的家宅,也许因为这里死者寂寞,可以保证它们及子女的安全。真是奇怪,人们很少提及喜鹊的家庭住址,即使听到喜鹊在公墓里大声喧哗,也把它当作布道的牧师,让它把那些苦苦奔波的浪子,接回死亡宁静的故乡。听到乌鸦同样高昂的讲演,人们却想着去找石头。

我们不得不承认一生中的宿命因素。比如残疾婴儿,从起点就注定他更曲折的成长。乌鸦因为天生的遗传原因,使它的形貌受人歧视和贬斥──就像在持续的心理伤害中长大的孩子,不难理解它为何变得这么乖戾。

科学家经过对乌鸦的观察和实验,证实它其实是一种智商非常高的动物,这是被我们的成见所一直忽略的。据统计,乌鸦的食物种类多达600多种,它具有神奇的消化系统,擅于把混乱复杂的元素为已所用,这让我联想起取材芜杂的先锋艺术家。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乌鸦锯齿形的翼边好像故意剪出来的,如同他们穿着披丝挂褛的黑亮夹克……想起乌鸦狂躁不安的叫声,叛逆不驯的形象,以及古怪的性格特征,冷僻的个人嗜好──是的,我看乌鸦是个后现代派。

E 部

善良与无知的结合往往意味着悲剧的开始,它已为恶的孵化准备好适宜的温床。一对伯劳忙碌着,沉浸在即将做父母的喜悦中。它们不知道,一个不动声色的阴谋业已酝酿成形,现在它们正以自己的体温使之日益壮大。

杜鹃的寄育性广为人知,它不会筑巢,于是便把卵产在别人的巢中。这个笨拙且自私的母亲,就像抛弃私生子一样,生产之后迅速弃婴,然后在旁边隐匿起来。杜鹃具有魔术般的本领,它可以根据寄主的不同,来改变蛋卵的大小和颜色,直至以假乱真──我们难以理解这种诡异的改变,罪行会在最不可能的地方找到渠道。于是这枚赝品的蛋潜伏下来,寄主误以为这也是亲生骨肉──不要以为恶具有魔鬼般易于辨别的胚胎,恶在初期未暴露任何端倪,它是平凡的,甚至看起来如此孱弱。

十二天以后,杜鹃雏鸟破壳而出,一种犯罪的遗传本能开始作崇。它把同巢的卵或雏鸟慢慢拱到自己背上,然后猛然直立身体,把它们一个一个摔出巢外,直到独霸全巢。其实,恶比善更关注别人,因为必须建立在对他人的侵害上,才能成就恶的业绩。杜鹃的孽子茁壮成长,而伯劳所有的亲生骨肉都被残害了──一个恶的诞生要葬掉数倍于它的善,来作肥沃的底肥。杜鹃的养父母并未察觉眼皮底下的谋杀,依然不辞劳苦地哺育着仇人,甚至这个怪异的孩子已比自己大了许多倍,它们也丝毫没有引起怀疑。我不知道是否善所持的美好愿望和慈爱本性,使它携带着如此巨大的盲区,我只知道,如果没有善无知或被迫的配合,许多恶只停留于恶念和恶意,而不会变成实质性、破坏性的恶行。

半个多月以后,杜鹃雏鸟已膘肥体壮,它抖抖羽毛不辞而别,全然忘乎了养母的恩情。伯劳、画眉、柳莺……众多的善鸟年复一年充当着养父母的角色,捐献自己的孩子供杜鹃杀害──而这后面,并没有跟从一个觉悟之后的复仇故事。这竟然是大自然的法律,犯罪不需要偿付任何代价。

我认为杜鹃是品性最残忍的鸟。隼是食肉性的鸟,但是它不在自己的屋檐下捕食。因此,一些从俄罗斯来到北极育雏的红胸黑雁,大胆地将巢建在与天敌隼比邻而居的地方,这是为了让狐狸慑于隼的威力,而不敢接近自己的孩子。这是一个危险的技巧。但即使雏雁从隼的巢边经过,隼也恪守着原则绝不去碰它们──其中显然有种别样的磊落。杜鹃不然,它破坏了最基本的道德,其卑鄙和冷酷无可辩驳。

然而,与此有着鲜明对比的,是杜鹃赢得的好名誉。声声啼血的传说,指认杜鹃为蜀帝的冤魂所化。还有的说它是忧心报国的志士、肠结乡愁的游子或哀情哽咽的佳人。春末夏初,杜鹃的四声鸣啭,好像是在催人赶上农时“快快布谷”,所以杜鹃又叫布谷鸟,据说谷穗和福祉会随它恳切的劝告一同到来。没人追究以往的血案,农人们满怀欢迎地聆听它的啼啭。并不是杜鹃带来了阳光和雨水,但它选择了适当的时候,选择了适当的声音,所有的功劳便尽归于它。不是创造,而是利用──从中我们看到奸雄得势的捷径和狡计。

96年春天,一对杜鹃停落到北京安贞桥附近。后来,雌鸟被人下网捉走,雄鸟便在上空悲切啼叫,数日不止,直至声音嘶哑,仍不肯飞走。这让我在一概的气愤中停顿下来。没有一个坏人会是千疮百孔绝对意义的坏,所有的形象都是立体的,不能被框入一个狭小的人为概念──因此,我必须辩证地看待每一个人,甚至是一只鸟。

孔雀是个绝对的唯美主义者,在鸟类中拥有登峰造极无与伦比的美貌,谁也不能像它那样天生穿着华丽的晚礼服。它体现出强烈的宫庭色彩,让人想起巴洛克建筑,或维多利亚时代的舞会──孔雀耐心地把美安排到最微小的细部。窥见孔雀,你会因此相信神话的真实存在。

孔雀展开无比灿烂的尾屏,这是它独特而著名的求偶方式。不像我们在电影中经常性的“男追女跑”,这样大动干戈的体育动作很是矫情,两人累得呼哧带喘,毫无美感和情调可言。孔雀也不像兽类那样进行决斗,双方撞得头破血流而后快。孔雀不诋毁也不攻击情敌,不追逐也不强迫爱人,它只是依靠自身的魅力来吸引对方。这么漂亮的孔雀绅士,它所采取的求爱方式又是多么含蓄、文明且自尊啊!

遵循鸟类的分配原则,孔雀中也是雄性更具丰采,雌性羽色暗淡。我曾在几年前的一篇散文中歌颂过雄鸟的美德,说它集外貌、力量、勇气和智慧于一身,既不乏与情敌决斗的骑士气概,又在营造小家时成为建筑能手;它懂得女性的心,为其大唱情歌、殷勤送礼,还会温情为女伴梳妆;在孵育与哺养孩子方面,这位细心的爸爸也历尽辛劳。我借此榜样力量,劝慰周遭男人的牢骚。而现在,我要补充颂扬雌鸟的母性光辉。

灰暗的平庸羽色有着很强的伪装作用,雌性藉此在险恶生存环境中隐蔽自己,以此逃避天敌的追踪,来保全孕育中的孩子。世间的牺牲有两种,一种是剧烈的,体现为显而易见的行动;另一种是平静的,它如此不动声色,以至他人不曾发现牺牲的存在。但后者同前者一样,都要损伤本来平稳的命运,有时甚至损伤得更为彻底。我们身边的“绝代佳人”,为维持身材终生不孕。不具红颜的雌孔雀没有这样的心机,但它们的蒙昧里却有更多的无私与责任感。正是出于对这种美德的尊重,雄孔雀以卓越的美貌和努力来表达对雌性的爱慕。

什么都有特例,我想起了发生在红瓣足鹬身上的角色转换:雌红瓣足鹬不仅比雄红瓣足鹬靓丽,而且也是由它来主动追求雄性的。从中可以概括出一条规律:总是光彩的追求平淡的,华丽的追求简单的──似乎朴素才是大自然最高的美学原则。

前些年,一位留法归来的艺术硕士在南京创办了孔雀园。美质与艺术具有天生的亲和力,她几乎放弃了一切,所有的时间只用来和孔雀朝夕相伴,其间的切身体验难以言传。后来我看到一则报道,说几条恶狗从孔雀园的围栏隙处闯入,咬死数十只孔雀──数量之大,远远超过食量的必需。这是具强烈视觉冲击力的画面,美引起恶本能的占有欲、破坏欲,或曰仇恨。

这个世界,美位于靶心的位置,其余的都在外环。

我想告诉你们发生在1996年底的一件事情。

12月初的一个早晨,我被一种奇异的鸣叫声唤醒。这声音和蟋蟀的振翅声有些相仿。经过仔细辨别,我发现窗前的杨树上落着一些奇异的鸟儿。它们的形体要比麻雀大一些,喙短小,喉部和眼睛上方为黑色,尤为特别的是,它们的头顶有威风凛凛的羽冠。从远处观望,很容易把它们看作平凡的鸟儿,但当它们整理羽毛的时候,无意间展示了翅膀的内部,可以清楚地看到翼上的彩色横纹和斑点,以及一个鲜艳而别致的红色烛斑。暗色的尾部末端有一圈明亮的黄边,微微打开时,就像一把优美的折扇。它们把美丽藏得多么好。

它们大约有十几只,是为了体育馆旁的两株灌木而来。冬天光裸的枝条上,星星点点的果实奇迹般地点缀着。这些鸟轮流从高处飞降,几乎没有扇翅的动作,像是下坠的自由落体,只是到了果实跟前,才强烈地拍动几下翅翼,仿佛在为果实的美妙而鼓掌喝彩。落到树上的所有的鸟儿都保持了同样的姿式──面对太阳,长时间一动不动。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一种虔诚的仪式,它们表达着对太阳的感恩,就像基督徒饭前的祈祷。不断有人来到体育馆旁聊天、锻炼、谈恋爱──他们不知道自己喋喋不休的对话是多么缺乏礼貌,他们粗鲁地打断了小鸟的宴会。但是小鸟们很耐心,它们在高高的树梢上安静地等待着。

当天下午我去了图书馆,我想确认这种神秘鸟儿的身份。通过文字上的形貌描述,似乎这种鸟儿最符合“太平鸟”的特征,但我不敢肯定。直到我翻开一本厚厚的鸟类图鉴,清晰的照片才使我确信这冬天里的奇迹。“太平鸟”,多么安祥动人的名字,这是神对我的恩泽。

下午四点回到家,群鸟已经散去,这让我有些怅然。我忽然发现枝丫间还留下了一只太平鸟,它一动不动。我猜它之所以迟归,大概是因为人为的干扰,使它没有吃饱吧。天越来越晚了,游戏的孩子逐渐散去,可它还是没有飞走。

暮色降临,浓重的黑夜囊裹了一切。太平鸟黑色的剪影,逐渐和大树融为一体,就像是一个普通的树突。谁也不知道一棵树收留了什么,它巧妙地藏起一个夜晚的秘密。

这夜很冷,伴有大风。我用温度计测量了一下,零下六度。我知道这个可怜的孩子,被巨大的黑暗扣留了。一个曾有农村生活经验的朋友告诉我,大多数鸟都患有夜盲症。他小时候常和伙伴们一起,拿着手电去捉迟归的鸟。手电的强光晃过再突然熄灭,鸟有时甚至会从树上掉落下来。去鸟巢掏鸟也变得格外容易,不具备夜航能力的鸟惊慌地蜷在一起,束手就擒。我想着这只太平鸟是怎样孤独地面对异地的陌生与恐惧,面对黑暗的重重包围与压力。什么原因使它单独留在这里?我不安地猜测着。是否它具有离群索居的个性,主动游离了集体?是否它违背了某种戒律,在这里接受惩罚?是否群鸟已经过境,粗于算计的鸟儿遗落了它们的兄弟?──隔着玻璃窗,我怀有不能抵达的友情。

第二天早上,天不亮我就起床了,我想看到它重新起航。光线渐渐清晰了,麻雀行色匆匆地来往着,可这只太平鸟却一动不动。它是不是被冻死了?直到阳光照射过来,才让我认识到太阳赋予生命的复活力量。它先是慢慢地转动了几下头颅,然后梳啄着被一夜狂风吹乱的羽毛,又小幅度地活动了几下冻僵的脚趾,然后,它又恢复原先一动不动的样子了。

从我昨天看到它到现在,已经整整过去十五个小时了,它丝毫没有离开自己的位置。上午十点了,空气已转暖,为什么它还不飞走?难道因为这棵大树上保留着同伴的气息,使它久久沉浸于怀念之中不能自拔?

看啊看啊,不知不觉,我趴在窗台上睡着了……

就在这短暂的二十分钟睡眠中,我错过了一场辉煌而盛大的重聚庆典。等我睁开眼睛,光芒四射的阳光中,枝条上站满了数十只太平鸟,如同大树一夜之间结满了璀璨的果实。它的朋友们终于来了!现在,我明白了,那个坚强而勇敢的小鸟,是留下来的果实看守者,它严格地履行着职责,自己没有偷尝一粒美味。此时,它已不在那个位置上了,在与它外貌酷似的兄弟里,我辨不出它的身影,但我确信它在它们之中。

看着太平鸟欢聚,我看到了存在的幸福,看到世界对忠诚的公正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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