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警察打人的魔咒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225 次 更新时间:2016-06-12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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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 (进入专栏)  


六个彪形大汉,不由分说,逮住一个老妇人就打,暴打持续了16分钟,老妇人浑身是伤,成了脑震荡,多处重伤。这件事,不是发生在夜深的野巷,而是光天化日之下的湖北省委门口。打人的是武昌公安局住省委的公安便衣,而被打的人,是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一个副厅级官员的夫人。事发之后,武昌公安局的负责人前来医院道歉,一叠连声地说误会了,意思是打错人了。被旁边人的当场质问,难道打老百姓就不错了吗?

现在警察打人,与其说是痼疾,不如说是一种魔咒。人见人恨,人听人怒。在大街上,如果有人抢你的包,喊抢劫了没有人理,喊杀人了,也许还是没有人理,但是要喊警察打人了!马上就会涌出来成百上千的人。窃贼不仅走不了,而且还会挨一顿好揍。其实,警察好的也是有的,全都陷在魔咒里,其实是被冤枉了,但却总有害群之马,让他们出不来。

按常理推论,副主任夫人莫名其妙挨打,肯定是发生了某种误会,多半是这些便衣,把夫人当成了上访人员,很可能是某个长期缠访跟副主任夫人年龄相近的老妇人。这些便衣,驻扎在这里,也许就是为了截访,或者用说是强力制止上访。但既然能不加分辨,上来就打,说明这种打人的事,对这些人早就是家常便饭,已经打顺手了。然而,警察打人,也许已经不是新闻了,这不,开封的警察,无缘无故,把一个明明是受害者的归国华侨也给打了。

据老辈人说,文革前,其实警察的形象还好,但文革以后,警察打人就成了人们的一种刻板印象。小时候的感觉,似乎进了警察局和派出所,就意味着要挨打。其实,后来我们知道,那恰是因为文革期间公检法被破坏的恶果。可是,恶果并没有消失,到现在为止,好多地方吓唬孩子,首选的话就是:警察来了。过去是大灰狼止小儿啼,恶魔止小儿啼,现在则是警察止小儿啼。不消说,能止小儿啼的警察,就是恶人。当然不是所有的警察都这样恶,但是,恰是恶的警察形象传播的广。

古代社会,没有警察,警察的活儿,是衙役中的捕快干的。捕快的政治地位是贱民,比一般的农民还低,官府每每不把他们当人,案件破不了,就当众扒下裤子打他们的板子。但是,在老百姓眼里,捕快实际上则是老爷,威风得紧。这种反差,使得做这个行当的人,心理相当扭曲。所以,自古以来,捕快的恶,至少是不与人为善,是有名的。打人、骂人,在他们是家常便饭,有时甚至是牟利的工具。把人拿来,关在班房里,就是靠打骂折磨,才能尽可能多地从人犯(很多时候是冤枉的)家属那里榨出钱来。晚清学西方兴办警察,原本就有校正衙役弊端的意思,但是,时间一长,民国进入国民党统治时期,衙役的老毛病再次发作,警察形象复归可恨。

现在警察打人的恶习,肯定有传统的积习,但也跟很多地方滥用警力有关。什么事情,都用警察,把警察放在恶人的位置上。而执行本不该执行的任务的警察也把自己当了捕快,就认一个“打”字。我们不知道,湖北省委里的警察如此截访,是不是得到了上级的默许。但是,让警察截访和截访的警察想没想过,警察年复一年地陷在打人的魔咒里出不来,把警民矛盾弄到如此激化,以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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