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之林:我心目中的父亲与沈叔叔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16 次 更新时间:2010-06-07 08:40

进入专题: 沈从文   董绍明  

董之林  

沈从文叔叔1902年生于湖南湘西,我的父亲董秋斯1899年生于河北静海,长沈叔叔三岁。上个世纪20年代,他们天南地北的相识于燕京大学,离我出生差不多还有三十年。以我的浅薄,他们的人生实在是一本永远读不尽的大书。

1969、1988年,父亲与沈叔叔先后黄鹤西去,留给我梦一般的记忆。那些梦境恰如七宝楼台,不成片段格局,却随时光流逝,越来越清晰可鉴,就像电影的蒙太奇,在心目中不断闪回。

60年代初,我从家里书橱中的《沈从文小说选集》知道了沈叔叔。小时候我家住北京东城区大牌坊胡同52号,那是一座没有东厢房的四合院,我家住后院,有两间坐北朝南的正房,还有一溜带卫生间、厨房的西厢房,前院住的是在世界知识出版社工作的梁家。我和哥哥姐姐们住里屋;外间一进门,右手是一排非常高的书架,隔开了父母亲的卧室、工作间和接待客人的地方。这排书架放父亲的书,像《资治通鉴》、《二十四史》、《孟子》、《庄子》、《鲁迅全集》……当时我觉得这些书莫测高深,不是我这个小丫头能看懂的,所以碰都不碰。靠北墙有两个镶玻璃门的书橱,右边书橱放外国文学作品,其中有法捷耶夫的《青年近卫军》,伏尼契的《牛虻》,托尔斯泰的《复活》,有父亲译的《战争与和平》、《大卫·科波菲尔》,傅雷先生译的巴尔扎克小说,还有像《叶尔绍夫兄弟》、《你到底要什么》等前苏联小说;左边书橱是国内作家的作品。这两个书橱才是我童年经常光顾的地方。沈叔叔的小说集就摆在左边书橱第二层,打开橱门,50年代出版的《沈从文小说选集》赫然在目。

我对小说发生兴趣,是从听评书开始的。上小学的时候,我每天把作业写得飞快,就为能一心一意地坐在收音机旁听评书节目。像《烈火金刚》、《平原枪声》、《野火春风斗古城》、《林海雪原》这些小说都是评书节目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播放内容。每听到紧要关头,说书人便来那么一句:“且听下回分解”,我顿时像只泄气的皮球。后来我发现,原来家里的书橱就摆着这些书,于是忙不迭地跑去,把那本小说抽出来。小学生看书,常遇到不认识的字和不理解的词,这时我要想一想评书是怎么说的,再根据上下文的意思猜,实在猜不出来,就去问父亲,所以父亲很清楚我看过哪些书。就这样翻来翻去,我几乎把书橱里的书都翻遍了,自然也翻了沈叔叔的小说集。说“翻”,是因为我小时侯热中于故事,看小说的耐心只限于十几页,看了开头,就翻结尾,把许多人物或景物描写都跳过了。

父亲读书或写作累了,倒背着手,在屋子里踱来踱去,看我常坐在书橱旁翻书,就问我究竟看到些什么?女孩子自尊心强,生怕说不出来没面子,就连蒙带编地说一气,倒也能把故事说出个一二。但当他问起沈叔叔的小说,我就“卡壳”了。沈叔叔的小说和那些改编成评书的小说不一样,我说不清里面谁是好人,谁是坏人,湘水的寂寥,吊脚楼上妓女和水手的故事,似都笼罩着淡淡的哀愁,看得人心里怅怅的。我当时说不出“惆怅”这个词,沈叔叔的小说让童年无忧无虑的我,沉浸在一种陌生的感动里。也许这是沈叔叔在序言中写“我和我的读者都行将老去”这句话时,未曾想到的。

父亲欣赏沈叔叔的小说。他大概觉得我那时还小,无法理解其中的生活与人情世故,见我支吾着说不出来,就对我说,天下大得很,要多看看。“文革”前的某一天,父亲让我到南小街文具店买两卷裱糊用的彩纸,记得那纸是淡绿色,仔细裁剪后,衬上我的手工剪纸,贴在书橱透明的玻璃门上,十分雅致。当时社会上已是山雨欲来,而我却浑然不知;父亲那样做,大概是希望他的老朋友的作品,还有孩子们这一方读书的小天地不受侵扰吧。后来我真的应了父亲“要多看看”的话,不是读了“万卷书”,而是行了“万里路”。我十六岁到黑龙江农村插队,经历了许多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人和事。现在回想起来,50年代出版的《沈从文小说选集》,父亲翻译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还有高尔基的《我的大学》,应是我这段生活的启蒙读物。

中国自古文人相轻,父亲与沈叔叔却是情义相投的好朋友。80年代初看沈叔叔发表在《新文学史料》的《忆翔鹤》文章中说到父亲:他刚来北京的时候,父亲正在燕京大学读书,沈叔叔经朋友介绍与父亲相识,曾在父亲的宿舍聊了“三天三夜”,“几乎把他拖垮”。或许沈叔叔的湘西故事打动了父亲,或许他的经历和生动的表述才能让父亲惊奇、赞叹不已,或许他“乡下人”的执著与父亲的性格发生共鸣,总之,他们的友谊从那时开始,直到父亲辞世,延续了四十多年。

1998年秋天,我到湖南湘西参加“沈从文作品国际研讨会”,结识了沈虎雏先生。会议一行人走在沱江边的石板路上,虎雏先生告诉我,他家还保留着1924年初我父亲在燕大读书时写给沈叔叔的信……沱江静静地流向天际,江水在阳光下闪闪烁烁,我却仿佛身在梦里:这七十多年,生活都被颠荡碎了,区区一封平信,怎么保存得下来?回北京不久,我真的收到沈虎雏先生的信!而且他当时为编沈叔叔的作品全集,正“一头扎进稿堆里出不来”。我急匆匆地打开信封,里面竟夹着两页复印的信笺,竖排格式,算上落款,刚好每页八行字,是父亲用毛笔写的:

从文先生:

来信一字一句我都了解,都深深的感到:真一兄*是我顶好朋友中之一个,他所嘱托我的事未尝不尽力为之:为了这两层原故,使我连回一封信的勇气都没有,所以沈吟到现在。我写到此处,深信你已经能明了我的一切了。不多说罢。

你会喝酒不?我们应当齐入酒之宇宙。十天以后,放了寒假,我打算备个小东,请你喝两碗白干,慢慢的一同商量个活着的道理。你如果还有这一点子闲情,请回我几个字。

难友董绍明*

父亲那一年二十五岁。接下来,就是他们在燕大宿舍一起聊天的“三天三夜”。父亲出生于中国北方一个农民的家庭,家境不好,我的伯父常年重病缠身,家里供父亲读完天津南开中学已十分的不易,后来他考入燕大,就没有了经济来源,全靠半工半读和异常的勤奋努力,最终完成学业。据母亲回忆,父亲年轻时爱喝酒、抽烟也凶,喜欢熬夜写东西;他个子很高,大约一米八,习惯于拼命做事,营养却跟不上,后来患了肺病,到1934年在北平协和医院做“胸廓成型”的手术时,他的右肺已全部烂掉,左肺也受感染,当时给他动手术的德国医生不停地摇头叹息,说手术只能是一次实验,意思也就是“死马当作活马医”吧。手术成功了,父亲被截去八根肋骨。当时父亲还是独身一人,手术时陪伴在他身边的唯一亲友是燕大同学孟用潜伯伯。

这当然是后话。燕大时期和沈叔叔一块儿聊天的父亲一定很“帅”。父亲不仅身材高大,年轻时一头乌黑的卷发。据沈叔叔回忆,父亲当时是燕大学生会主席,想来也是非常活跃的。不过,我从没听母亲说父亲有多帅,这也符合母亲为人处世的观点:不以貌取人。而且我小时侯听父亲说,他从小体育不好。我不解地问父亲:“你要求我和哥哥、姐姐们游泳、滑冰,自己怎么不好好上体育课?”父亲不正面回答我的问题,绘声绘色地说,他小的时候,学校里一些富家子弟穿皮鞋上体育课,先生喊“立正”,两只皮鞋一碰,“啪”的一声,先生就给好分数;父亲常年穿一双乡下家做的布鞋,破破烂烂,先生喊“立正”,他“踢踢踏踏”的,站都站不稳,于是先生皱着眉头,给父亲一个不及格,有时还引来一阵哄笑。起码在体育课先生的眼里,父亲一点也不帅。沈叔叔一直以“乡下人”自诩,刚来北京时,吃住无着,黄永玉先生的散文《太阳下的风景》中,在讲述郁达夫请沈叔叔吃饭的那一段写道:“从文表叔据说就住在城里的湖南酉西会馆的小亭子间里”,冬天“下着大雪,没有炉子,身上只有两件夹衣,正用旧棉絮裹住双腿,双手发肿、流着鼻血在写他的小说”。“郁达夫走了,留下他的一条浅灰色羊毛围巾和吃饭后五元钞票找回的三元二毛几分钱。表叔俯在桌上哭了起来。”

当初,父亲和沈叔叔都是从乡村边地来到北京、上海的年轻人。他们也都经历过人生十分狼狈的时刻,但这些遭际没使他们退缩,反而成为一生奋斗不息的起点。四十年代,父亲翻译奥兹本的《弗洛伊德和马克思——一种辩证法的研究》,为帮助读者了解弗洛伊德的反抗精神,他在这本书的《译后记》中,引章士钊的弗洛伊德《自叙传》文言译本中一段话:“余籍犹太,与有国立者,竟下一等。人卑视我,随向可见。……未同恒人,共受权利。……余初涉世,即逢横逆。每日所接,俱属异己。势惟凭一己胆智,奋竦而往。此药石也,后来稍能自持,不为世屈,未始非得力于是。”

沈叔叔是作家,他的作品充分表达了对艺术和人生非常独到的见解;父亲一生未从事过创作,他多是在译作的前言和后记中谈一些自己的心得,帮助读者了解那些外国作家和他们的作品。最近为《董秋斯译文选集》出版,翻阅父亲过去的文字,却使我对父亲与沈叔叔的相知多一些了解。比如父亲在《杰克伦敦传·译者叙》中说:

杰克·伦敦用来表达思想的主要形式是小说。他在小说中写社会主义,写进化论,写实实在在的人生,写贫血的、纤巧的、怯避的、伪善的十九世纪文学所不敢正视的一切东西。由于他那长于说故事的天才,也由于他学习前辈大家的努力,他锻炼成一种文学技巧,足以攻下顽固分子的森严壁垒,也侵入了暖室一般的太太小姐的深闺。这在美国,确乎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

杰克·伦敦出身于劳动者的家庭,既没有家学,也没有外援,更没有资产,连中等教育都不曾受完,举凡世人凭借了来致身通显的东西,可以说一概没有。他只有一种普通人所没有的东西,那便是到处受人贱视的私生子身份!一个普通人处在他这样境遇,能够作到仰事俯蓄,免于冻馁,也就很不容易了。但是杰克·伦敦在短短的四十年间,不论在著作方面,在事业方面,在财富方面,都有了震古烁今的成就。他究竟凭借了什么呢?

诚然杰克·伦敦有他得天独厚的地方,便是脑力强大,体魄健全,能通晓常人不易通晓的东西,能吃常人吃不消的苦。但这不是最主要的成功条件。具有这种条件的人,我们随时可以见到,而杰克·伦敦却是百年一遇的伟人。我以为杰克·伦敦最特出的地方,便是他那不屈不挠的青年气概。

杰克·伦敦是青春的化身,连他的错误,连那使他一再受挫折的弱点,也是属于青春的。他的朋友说他是一个长得太大的孩子,乃是一句无法变更的评语。因为他永远是一个青年,所以他能不计利害,不畏险阻,敢于冒犯社会上的旧势力,敢于推翻思想界的偶像。

我从没听父亲说沈叔叔是中国的杰克·伦敦,因为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不同,他们的个人经历也很不一样。但父亲对杰克·伦敦的评价,却从一个角度反映出他赞赏什么样的作品和作家。

父亲对人对事有自己的标准,在这方面他很执著,也很书生气,不在乎社会上流行的说法。四十年代的时候,他翻译斯坦倍克的小说《红马驹》,连他自己也承认:在当时的社会环境,翻译这本“田园诗一样的书”有点不合时宜。但他在《译后记》中说:“莺飞鱼跃、花谢水流何一不是神妙的呢?”虽然作品写的“似乎与我们目前的心情不大调和。但是,在我看过校样以后,我对这部书的爱心并未减少”。它“唤起我童年的农村生活的梦境,使我觉得温暖,觉得怅惘,觉得低徊不已”。父亲不赞同那种狭隘的文艺功能论,他说:“推广开来说,我们现在提倡人民的文艺,断乎不是从高处喊几声就算完事,也不是说,混到大众中生活一下,便可以创作。一种虚怀体验的态度应当是最重要的。《红马驹》中的写作对象是一些小人物以至狗和马的喜怒哀乐,没有英雄豪杰,没有惊心动目的大场面,平凡是平凡极了,但看他娓娓写来,何等令人神往!这里不仅看出高妙的艺术手腕,也看出平心静气地体验工夫。后一点是我们民主世纪的作家们格外应当学习的”。

我曾向沈虎雏先生、沈龙朱先生,还有美国研究沈叔叔的金介甫先生请教,为什么沈叔叔回忆往事的时候,都提到我的父亲?沈家兄弟是非常诚恳、谦和的人,他们对我说:“我父亲生前说,他得到过你父亲的帮助。”金介甫先生也用汉语表达了同样的意思。金先生曾在《凤凰之子:沈从文传》一书中写道:“沈(从文)在燕京大学也有十几位朋友,他们在一九二七年武汉和广东公社中都是革命的组织者,在两次革命中大多数人献出了生命。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二九年间,沈还同董秋斯、张采真谈过武汉、广州的起义,两位中只剩下董秋斯活到了一九四九年后。(而且也只有他,在中国共产党政权正式建成以后,没有否认他同沈从文的关系。)”沈叔叔解放后转向文物研究工作,父亲则埋头继续完成《战争与和平》的翻译,他们都习惯于默默地做事。我想,父亲和沈叔叔固然是看重情义的人,但他们彼此的相知与相投,大概是这“帮助”中最重要的内容。

“文革”前,家里常来一些父亲的朋友,父亲与他们的友谊比我的年龄不知大几倍。沈叔叔是其中之一。但那时侯的我,满脑袋不着边际的幻想,每天忙上学,忙写作业,忙听评书,忙找同学玩,并不注意他们聊什么。如今,这些老人都已作古,再想听他们聊天,也不可能了。

据母亲和哥哥回忆,沈叔叔最后一次和父亲见面是在1969年秋天,当时我已经去黑龙江农村插队。那次沈叔叔来我家,对父亲和母亲说:“这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们了。”因为单位通知他马上动身去干校,沈叔叔当时身体状况不好,他认定去了,就回不来了。父亲那年七十岁,身体很不好,也接到准备去干校的通知。父亲和沈叔叔像往常一样,聊了一会儿过去的人和事。沈叔叔起身告辞,我哥哥刚好从外面进来,沈叔叔对他说了一句:“公子回来啦。”就出门去了。父亲依旧坐着,没动。我哥哥那年十八岁,听了沈叔叔的话,觉得挺好笑,当时“破四旧”成风,哪有“公子”这样的称谓呢?哥哥问父亲:“他怎么这么说话?”父亲顿了一下,说:“他是故意的。”听哥哥说起这件事,我想,沈叔叔“故意”说的那句话,也许是为了冲淡老友诀别那一刻的伤心。还想起那一年我去黑龙江,向父亲说“再见”的时候,父亲也是坐着,没动。但我看见他的眼睛有一丝泪光闪过。

沈叔叔的话应验了一半。那天真的是他与父亲的最后一面,稍有不同的是,沈叔叔从干校活着回来了,但我的父亲却在他们分手那年的12月31日黎明前,心脏永远停止了跳动。父亲去世后,我们兄弟姐妹天各一方,母亲从干校回来,因患直肠癌,动了手术,还得支撑着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当时沈叔叔就住在我家附近的小羊宜宾胡同,经常来看望母亲。母亲对我说,沈叔叔总是乐呵呵的,说一些新鲜的见闻;其实他活得不容易。父亲的去世,给母亲精神上巨大打击,沈叔叔乐观的人生态度,一定给她许多生活下去的勇气。

多少年来,我不止一次做过这样的梦,梦见小时侯我帮父亲拎着拐棍,去东郊的日坛公园散步。父亲牵着我,并不拄那根棍,他说我就是他的“小拐棍”;我让父亲看我学孙悟空耍金箍棒,把手里的拐棍舞得呼呼作响,父亲大声吆喝我“当心,别打到人”……

我信有灵魂存在。因为童年的梦境已成为我实在生活的一部分。在那个灵魂的世界,我看见父亲和沈叔叔面对面坐着,谈笑风声,他们那么健谈,谈得那么投机,半个多世纪的历史烟云,在他们眼前徐徐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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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钟山》(南京)2003年第5期,2003年11月7日《作家文摘》,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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