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宏琴 马维强:革命与日常: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87 次 更新时间:2010-03-26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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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宏琴   马维强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由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和山西省历史学会联合举办的“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于8月8日到10日在集体化时代的中国第一村——大寨召开。来自日本、美国、台湾及大陆的40多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着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如何从革命走向革命,中国农民在以阶级斗争为主导的年代中如何进行战天斗地的生产生活、国家建设如何对农村日常生活产生影响等问题展开了充分讨论,并就研究的理论方法与资料利用进行了争鸣对话。本次会议是第一次在中国学术史上以“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为主题召开的研讨会,开启了集体化时代中国农村社会研究的先河,标志着一个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的诞生。

一、集体化时代中国农村社会的理论建构

改革开放后,一股重新认识中国和世界的浪潮席卷中国学术界,学者们经历了30多年的学术实践,在构建本土理论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集体化时代的中国社会是传统社会的延续发展,也是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变革的基础,传统与现代二者兼有的特性及其学术研究的巨大现实意义使这一时段成为新时期中国学者争相步入的研究领域,李金铮(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认为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将会是中国史学最有潜力的研究领域之一。

进行集体化时代的中国乡村社会研究,首先面对的是“集体化时代”这一概念问题。行龙(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认为集体化时代是从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时期推行互助组,到1980年代人民公社体制结束的时代。关于上起时限,作者指出早在互助组时期,党对农村的社会变革已经开始了“集体化”的实践,乡村传统的劳动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因“组织起来”而发生巨大变革,建国后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和各项政策措施均与根据地的革命生产探索有着前承后继的关系,因此互助组应该成为集体化的逻辑起点。李金铮认为行龙将“集体化时代”上升到概念高度进行解释,为不同学科的学者提供了有力的研究平台,更为不同时段的研究者开拓了广阔的对话空间,但是否要将集体化时代追溯到集体化萌芽的互助组时期值得商榷。李文(当代中国研究所)从概念的空间范围上加以考虑,认为如果将上限推至根据地的互助组,则难以涵盖当时大片的国统区。邢宇宙(南京大学社会学学院社会学系)指出行龙“集体化时代”的划分打破了“1949年障碍”,能在一个更为贴近历史发展脉络的时间段中以及长时段中来理解历史和乡村社会变迁,同时他也提出了这一概念界定的空间问题。学者对于“集体化时代”概念界定的热烈争论有助于对具体问题研究的展开。

近几十年来,社会史的繁荣为史学研究带来了勃勃生机,然而其研究时段却止步于1949年。面对社会史在史学研究中展现出的巨大活力与其在集体化时代中国社会研究中的灰姑娘角色所形成的强烈反差,与会学者明确提出将社会史引向集体化时代中国社会研究中的必要性。田居俭(当代中国研究所)《把社会史研究引向当代史》指出社会史为史学研究带来的革命性转变未能扩展到当代史研究中,新时期的中国社会史仍然集中在古代史和近代史领域。他曾多次呼吁加强对当代社会史的研究,引起学界的注意。行龙指出将中国社会史的研究从古代、近代引入现当代,有助于丰富对中国历史和中国革命史的认识,具有为中国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理论支援的学术和现实意义。

无论从“专史说”还是“范式说”来理解社会史,将其引入集体化时代中国农村社会研究中,必将促使学者转换视角,重新审视中国的集体化道路。如何更好地对该领域进行深入研究,一些学者提出了独到的见解。行龙《“自下而上”:从社会史角度研究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指出从社会史角度研究集体化时代的中国乡村社会,就是要从中国乡村社会发展变迁的实际出发来把握历史发展的脉络。在研究层面上关注中国农民生存状态、日常生活及乡村社会的实态;在研究方法上“走向田野与社会”,一方面收集农村基层档案和口述文本,另一方面更要把研究问题带回历史现场。田居俭指出当代社会史研究应以当前需要解决的重点社会问题为线索,逆向考察新中国成立以来如何解决这些社会问题以及取得的经验教训,从中提炼出带有规律性的认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历史依据和理论支撑。李金铮《问题意识:集体化时代中国农村研究的起点》指出学者在中国乡村基层政权变革、阶级划分与阶级斗争、集体生产以及日常生活等研究领域提出了比较深刻的见解,但相较于政治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历史学的研究成果只是下到了事实描述的功夫,缺乏更为深入的思考与理论概括,从而很难产生相互间的学术争鸣,他认为在集体化时代中国农村社会研究中必须更加注重问题意识。马维强(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红与黑:集体化时代的政治身份与日常生活》认为目前对历史结构主义的批判是一种新的学术趋向,大进程、大结构、大跨度的宏观视野和只见物、不见人的研究路径受到质疑,提出将日常生活的视角引入集体化时代的乡村研究,通过了解农民的经济理性、生活习惯、思维方式、人情与社会交往,以及他们对国家政策和制度安排的接受与自我调整,真正地从普通民众的视角去认识他们的所思、所想,从农民本位理解中国农村社会的问题所在。邢宇宙《以日常生活实践的视角重返集体化时代》从革命与阶级斗争叙事的重构、动员、仪式与情感模式、文化、心态与制度的形成、性别、身体与权力实践等问题出发,对近年来有关集体化时代中国乡村社会的研究主题、研究方法和理论资源做出清晰的文本梳理,并提出经验与理论如何相结合的问题。刘倩(河南省社科院)在对南街村多年田野考察的基础上,透过历史的罗生门现象认识到政治意识形态的陷阱,指出历史的真实记忆应当存在于民间社会,作为中国学者应当通过深入田野的路径与“讲故事”的写作方法来进行本土的学理创建。

与中国学者的本土化努力相对应,日本的两位学者主张从共同体理论和比较史学的角度深化集体化时代乡村社会的研究,内山雅生(日本宇都宫大学国际学部)《从“共同体”理论看“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认为集体化时代的农民中存在着搭套、合具、换工等形式的农业生产合作,在以这种“共同关系”为基础形成的农村社会里,农民对集体化时代的支持是合理的,中共在农村发动的集体化正是对这种“共同关系”的有效利用。因此从“共同体”研究乡村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弁纳才一(日本金沢大学经济学部)《关于中国的农业合作化——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比较》通过对民国和新中国两个时期合作化运动的比较研究表明,1930年代沿着农村商品经济发展方向组织起来的合作社扩大了经济性地域差别,而1950年代逆着商品经济方向组织的农业合作社却缩小了地域差别及贫富差别,并认为搞清楚各地域的经济情况并进行不同地域、不同时期、不同政权背景的比较,将有助于深入了解农民、农村的组织化,并最终探明中国农村社会的特质。

二、革命、现代化与乡村社会再造

在集体化时代,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彻底打破了传统社会既有的组织模式、文化习俗与生活方式,也改变了男耕女织的家庭生产方式。中国革命与集体化成为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结构性动因,并引发了乡村社会的再造。

土地改革是农村社会革命的起点,引起了乡村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与社会秩序的重构。吴毅、吴帆(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从迷惑到跟从——建国初期新区土改中的农民社会心态研究》指出老区土改是动员农民进行武装斗争的主要手段,而新区土改则以建立社会主义新秩序,灌输共产主义价值观为主要目的。文章通过对新区土改中农民社会心态的研究,认为在传统农村社会土地是可以自由买卖的,新区土改不断用运动的方式以阶级斗争的观念消解了传统伦理的抗拒性,从而迅速走向成功,并为以后的集体化打下基础。高远戎(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试析侨乡土地改革运动》把土地改革研究的范围拓展到以往研究很少涉及的侨乡文章通过对广东、福建两地土地改革的全景式展示与分析,指出了侨乡土改的特殊性与曲折性,一方面华侨与封建地主占有土地有着本质差别,大部分华侨是用在国外做工的工资收入回乡购买土地,这需要与地主富农的剥削收入区别对待;另一方面侨乡土改政策执行的好坏严重影响新中国的侨务工作和国际影响。这一研究为理解土改增加了多面性,也有利于对土改复杂性的进一步理解。

乡村社会变迁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大传统”与乡村社会“小传统”的角力过程,张仲伟(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土地权证:制度变迁中的近现代乡村社会》通过对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所藏晋中地区契约文书的考察,认为明清以降国家权威对乡村社会的不断渗透均未成功,土地改革促使国家第一次真正渗入到乡村,政府通过颁发“土地证”将契约拥有的产权职能分离出来,在中国建立起了具有近代意义的权证制度,并成功地将土改成果的产权人确定为“家庭”,从而为农业合作化最终实现土地“公有”创造了必要条件。

革命对传统的突破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技术变革、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建设等成为集体化时代中国农民建设“现代”乡村社会的主题。苏泽龙(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技术变革与集体化时期乡村社会重构(1949-1978)》依据太原市花塔村丰富的档案资料和经年的田野调查访谈资料,分析了农业技术在乡村中的微观变革过程,展示了国家通过发展农业技术将乡村社会纳入到现代化进程的努力,从而实现了乡村社会的重构。李志强(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战天斗地:集体化时代吕梁山区的淤地坝建设》指出集体化动员方式调动了民众进行劳动生产的积极性,加之国家努力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使得这一时期吕梁山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周亚(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园田化:集体化时期的农田规划与建设——一个现代化的视角》一文对集体化时代把老农菜园经验扩大到农作物的农田规划并在全国推广的“园田化”运动进行了梳理,指出园田化建设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积极实践,为新时期的农田水利建设积累了丰富经验。

在乡村社会再造的过程中,“模范村”和“模范人物”的塑造具有代表意义,但学界对模范本身却研究不多。郝平、曹雪峰(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治水保土:集体化时代大泉山村“典型”的塑造》与王峰(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大寨:从太行山走向全国》做出尝试。两篇文章通过对水土保持的典型村庄阳高县大泉山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代表昔阳大寨的历史还原,揭示了大泉山和大寨村所具有的特殊性与其成为典型的内在关联。两个村庄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但它们能够成为典型有着共同特点,即在国家需要农村支援的情况下成功地为国家缓解了粮食的紧张,其间所透露出的政治意义而非经济作用是能够被塑造为典型的关键因素。

三、乡村政权建设与日常生活

党带领群众进行革命、发展生产的过程也是党在乡村进行政权建设的过程。在与乡村社会的博弈中,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如何能够深入到基层社会并能被有效地执行是政权和社会稳定的关键,调整干群关系和整风整社成为中共采取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干群关系是国家治理乡村社会的核心环节,如果不能有效地消减干群冲突,则很容易出现社会对抗,影响革命和物质生产的进行,降低党的威信,失去群众的政治支持和经济支援。现有研究或者认为群众路线是中共进行社会动员的方式,或者认为是国家控制群众的一种手段,张静(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解放区土改时时期的群众路线》对群众路线做出了新的解释,作者认为群众路线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其目标是为了争取民众对新政权的政治拥护和资源支持。党的群众路线调和了国家政策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差距,一方面给群众提供了一个发言的场合,另一方面对党员的不良作风提出了一些修正,因此党在土改时期的群众路线不是改造群众,而是改造干部本身,其实质是解决利益由不一致到一致的问题,从而来解决群众和党的关系以及群众对党的路线的认同问题。邓宏琴(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反省:集体化时代塑造乡村干部群体的运作机制》将乡村干部的改造提升到理论高度,认为国家不仅通过“诉苦”和激发“情感”将普通民众动员起来,而且更通过具有权力实践功能的“反省”机制将干部纳入到国家体制中。通过反省,干部得到符合国家意识形态和忠诚要求的政治建构;同时干部在反省机制中作为中介,将农民与国家联系起来,融合、化解国家意志与村庄利益之间的对抗和矛盾。

整风整社是党在政权建设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一种自我“免疫”机制,也是中共作为执政党约束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对乡村社会进行有效治理的重要保障。建国初期的“三反”运动从本质上说也是一次在党内和国家机关进行的全国性整风运动。罗平汉(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1960年底到1961年初的农村整风整社》对庐山会议后的整风整社运动做了比较系统的研究。三年困难时期农村的“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和“干部特殊化风”等“五风”严重泛滥,党认为其原因在于农村阶级矛盾突出,解决的根本办法是进行整风整社。作者通过对中央政策在地方实施的过程分析,指出“五风”并非是阶级矛盾的结果,而是人民公社本身的体制缺陷,因此整风整社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常利兵(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一“反”到底:解析张顺有事件》通过对引发“三反”运动的典型个案“张顺有事件”的剖析,探讨了一个普通农民在与国家机器发生纠葛时,如何将自己的利益诉求与国家治理策略关联在一起,也显示出党为了解决危害国家长久稳定所面临的问题所采取的有效行动。

党的政策在乡村的实践过程也是乡村社会的自我改造过程。岳谦厚、范艳华(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山西农业生产合作社之闹社风潮》对农业合作化运动过程中山西省各地出现的闹社风潮的原因、状况以及矛盾的解决进行了系统性研究,认为国家通过对农村政治、经济资源的控制,将组织分散的乡村社会构建成国家意志和权力一以贯之的基层社会组织,不过在这一过程中农民并不是完全接受国家的改造,而是有着自己的理性判断。

集体化时代对乡村社会、普通民众及其日常生活的影响前所未有,不仅改变了农民的命运也影响了农民的生活方式。马维强《红与黑:集体化时代的政治身份与日常生活》探讨了具有红与黑的对立政治身份的生命个体在日常生活中的活动面相,认为在先验性的政治关系嵌入乡村社会后,在社会环境拒绝身份流动的情况下,生命个体重塑着自己的个人形象与社会关系,并将国家赋予的政治身份通过行动赋予其实在的意义。政治身份对村民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形象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乡村传统的道德与经济理性依然是乡村社会日常交往的重要因素。李金铮《问题意识:集体化时代中国农村研究的起点》认为集体化时代乡村日常生活的研究已经成为乡村社会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这一时期国家政权对农民生活的进行了严密的控制,农民生活随着国家的各种运动而大喜大悲。韩晓莉(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从农忙托儿所到模范幼儿园——集体化时期山西农村的托儿托管组织》认为与国家的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的转型相伴随,乡村幼儿的管理经历了从托儿互助组、农忙托儿所到模范幼儿园的演变过程。这种变化一方面反映了广大民众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理想和实践,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在高度集权的集体化时代,国家如何将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纳入到史无前例的巨大的社会改造工程中去。

四、乡村基层档案与集体化时代再认识

相对于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对“集体化时代”中国社会研究的突出成就,历史学尤其是社会史的研究却步履蹒跚。近年来,史学界开始关注集体化时代乡村基层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引起了一场“史料革命”,有力地推动了对中国乡村社会的再认识,并为跨学科研究集体化时代的中国乡村社会提供了可能。

史学从本质上说是一门史料学,如果没有丰富的史料做基础,史学研究也将变的苍白无力。行龙《自下而上:从社会史角度研究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认为用“自下而上”的社会史研究视角研究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必须要“走向田野与社会”加强乡村基层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山西大学中国社会研究中心在行龙教授的带领下,常年坚持不懈的深入到乡村,收集到山西全省南北各地100余个村庄的档案,为这一时期的乡村社会研究积累了数量可观的第一手史料。罗平汉认为目前党史研究成果读起来十分干瘪,这与学者能够利用的基层档案资料有限相关;村庄档案包涵着乡村社会最基层的运作方式和普通民众的声音,能展现出丰富多彩的乡村生活场景,对这些档案资料的利用必将深化党史的研究。张俊峰(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文本的历史:集体化时代山西社队文书档案的形成、特征及意义》对集体化时代山西社队档案形成的历史背景及形成过程做了系统梳理,有利于避免我们对档案资料的过度解读和去伪存真;此外文章通过乡村档案文书认识乡村社会的方法,突破了现有的研究路径,提出社队档案的建立和发展为山西省的集体化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并进而为集体化时代乡村社会的稳定和重构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社会舆论。胡英泽(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村庄档案与集体化时代研究——侧重于资料运用的探讨》提出了利用乡村档案文书的一些建议和忠告,认为集体化时代的乡村档案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学者运用时必须加以注意。

集体化时代已经渐行渐远,对于这一颇有争议的历史时段,摆脱价值预设、尊重历史是研究者的唯一选择,完全肯定或否定都不符合历史现实。黄树民(台湾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关于中国农业转型的思考及对农村社会研究的意义》提出了具有较强解释力的观点,新中国建立的集体化制度,将民众社会升迁的渠道压缩在政治领域,加强了传统农业社会“蜂巢式”的平面分割,但并不能因此而完全否定集体化。这一时期同样有着一些积极的成果,全民式的扫盲运动及义务教育的推广,为农民灌输了现代的观念,并逐步取代了传统的封闭保守思想;国家培养的大量技术人员在乡村进行技术革新和化肥的普遍推广,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改变了传统的靠天吃饭的小农思想。改革开放以后,大量具有基本教育的农民迅速转变成为熟练工人,从某种意义上说,农业集体化也是今天农村成功转型的踏脚石。张思(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指出集体化是中国人民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其中有失败,也有教训。一方面它违背了农民自由的心态,限制了农民选择生活的权利,损害了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在集体化时代短短二十多年的发展中,中国在农业科技、水利、教育、医疗、妇女等方面发生了深刻的社会改革。行龙认为集体化时代是一个不可淡化的时代,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场伟大的社会实践,它虽使农民受到太多压抑,但也使中国社会实现了传统向现代的转变,史学工作者应当客观评价这段历史。

集体化时代中国人口数量急速上升,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城市人口被大量压缩回农村,知识青年也由于在城市里找不到工作岗位而政策性地上山下乡;城市和乡村两种户籍制度的确立使农村的人口流动十分困难。在政治运动的影响下,乡村的家族力量也在削弱。以下几篇文章对人口数量控制和人口流动及家族问题做出了新的解读。李文(当代中国研究所)《评价新时期的历史性成就不可忽视节制生育的作用》对这一时期的人口控制提出了深刻的见解,文章指出新中国在人口政策上走了弯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错过了解决人口的最佳时机。粉碎四人帮、进入新时期后,党很快吸收了人口政策上的教训,调整了对人口生产放任自流的做法,实行强制性的节制生育政策,实现了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的同步发展,并促进了改革开放后经济的快速增长。张思《集体化时期的乡村人口流动——一个华北村庄的个案研究》利用河北省侯家营村的集体化档案文书,对集体化时代的人口流动做了微观、细致的探讨。研究表明这一时期人口流动包括谋生就业型和婚姻迁移型两种类型,这些处于传统与新型相互交错的流变之中的集体化人口流动模式显示出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和农民的创造性发挥,也展现了乡村社会的变迁过程。田中比吕志(日本东京学艺大学)《集体化时代中国农村社会的家族》是在山西省L市G社区田野调查基础上的一项关于集体化时代家族的研究。在G社区,村庄大姓的权威虽在土改、四清等运动中有所削弱,一些有技术、有文化、政治立场坚定的人开始进入领导层,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族人较多的姓仍拥有较大的决定权。祭祖、编修家谱、婚姻的结合也消融了大姓家族内部和家族之间的交流障碍,使得乡村社会的人际关系也成为影响村庄权威确立的因素。

五、结语

集体化时代是一个中国人民经历激情四溢与彷徨惘然两重变奏的时代,也是中国社会经历变革、发展与痛苦转型的时代。作为国内首次举办的以“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为主题的跨学科国际学术会议,搭建了多学科学者共议集体化时代的学术平台。会议收到论文30余篇,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和细致的叙事深描,有对上层的政治运动探讨和对下层普通民众日常生活的关注,有村庄个案田野考察和对国家政策文献的细致梳理。这些论文研究视角独特、见解深刻,从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集体化时代中国农村社会”的研究水平和现状。

针对经验研究和理论提升的关系问题,不同学科的学者产生了激烈的碰撞,成为此次会议的焦点。张静认为本次会议的诸多学者在史学材料和证据收集方面是相当出色的,但有待于进行理论深化。她指出学术研究的贡献有发掘新的资料、发现新的事实、运用新方法、提出新问题或者用新视角解决旧问题、直接指向新理论或者针对旧的理论做出某种修正补充等四个递进的层次,学者不应当只停留在事实的描述上面。吴毅提出社会理论研究和历史学研究如何更好地结合的问题,他认为历史社会学是一个很好的研究视角,这包括三点内涵——研究一个长时段社会变迁的基层逻辑、追寻当下社会史实所形成的路径依赖、把社会事实的历时化和共时化揭示出来。陈香(中华读书报)认为史学的人文价值包含两个方面,一者是对历史细节的还原,再者是在细节中把握历史运动的法则和规律,进而诠释历史是如何运动的。作为一个历史学者应当具备讲故事和总结规律两种品质,但社会学者有时往往只看到前者而没有看到后者。李金铮指出“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农村社会”研究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如果一开始就提出一个高深的、大的理论性东西,就很容易陷入理论预设的陷阱而无法自拔,在这个阶段上历史学、人类学以史料挖掘和个案研究作为切入点深入乡村社会的研究更加实际,在一定的经验研究基础上,利用社会学、政治学及其他学科的分析工具再进行理论提升才更有意义。因此,这就需要社会科学的各个学科互相配合,相互协作。与会学者一致认为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的研究经验值得借鉴,他们在“走向田野与社会”理念的指导下,深入乡村收集到大量的第一手档案、口述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展开了医疗卫生、技术革新、日常生活、水利建设等专题研究,在本次会议上也做了集中展现,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山西学派”正在崛起。这是学界对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的一种鼓励和鞭策,唯愿中心有更加丰富深入的成果出现。

总之,本次会议学者多元、讨论积极热烈,对集体化时代中国农村社会的诸方面做出了许多新的解释,并进一步凝聚了不同学科背景学者相互合作的意愿,为中国乡村研究的深入发展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在中国学术史上必将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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