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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蛮状态久了,突然遇到被称之为文明的东西,有时候会感到眩晕——这就是我在文化大革命后期接触到中国传统文化中“启蒙读物”(《三字经》、《弟子规》、《朱子家训》、《菜根谭》之类)时的情景。为什么会有这种情景?是因为我小时候在乡间曾经非常短暂地浸淫在淳厚古朴的民风中,经历过礼节、家教的熏染,不期而来的“启蒙读物”突然印证了我的童年记忆。印证也就印证了,怎么还“眩晕”了呢?这是因为我们早就没有了淳厚古朴的民风,文明退却到了我们的灵魂无法达到的地方,我们的人生也不再被什么礼节、家教所熏染,强大的意识形态把我们所有人都变成了不知自己为何物亦不知他人为何物的野蛮人,长时间以来暴走在仇恨与冲突的道路上,突然遇到文明的熏香,会有猝不及防的感觉,产生过激乃至于病态的反应,当然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不是有人认为中国凡六十年来非但没有进行彻底的文化反思,反而继承和光大了中国文化最腐朽最反动的部分吗?不是有人把此种社会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归结为皇权专制主义的文化传统吗?你陈行之不是也连篇累牍抨击从传统文化而来的皇权专制主义吗?在接触到应当批判和抵制的传统文化的时候,你怎么反倒认为是“遇到了文明的熏香”,突然“眩晕”起来了呢?莫非你认为皇权专制主义的污垢不是污垢了?莫非你想背弃自己的主张,否认皇权专制主义是全部社会罪恶的根源了?
不是。我既没有认为皇权专制主义的污垢不是污垢,也没有否认皇权专制主义是全部社会罪恶的根源,我要指出的只是这样一种不能不引起注意的现象:我们的世界甚至与皇权专制主义的传统社会都有很大的区别,我们无奈地发现,在那里竟然还有能够温润我们的东西,而我们置身的这个世界则完全干枯脱水了,我们被挤压蒸发成为干尸式的非人——
在皇权专制主义状态下,你至少可以拥有一个封闭起来的讲求孝悌和亲情的家庭,没有人斥责你因此减少了对国家的责任;你会在初一早晨给爷爷奶奶磕头,得到一两块钱红包,没有人强迫你在单位用谎言表达对权力者忠诚以换取权力晋身的保证;你浸淫其中的乡俗要求你待人诚实宽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没有人对你警告你身边潜藏着阴险的阶级敌人,也没有人蛊惑你“与人奋斗,其乐无穷”;你会按照农时节令和民间习俗叩拜土地、观音、灶神以及与你的精神生活息息相关的佛陀、穆罕默德、基督以及任何其他神祗,没有人敢于破门而入指责你信仰邪教,行为非法;你会站立在永久属于你的土地上编织发家致富的梦想,没有人对你说只有国家才是土地的主人,更没有人强行把你的土地拿去卖掉,或者用挖土机拆掉你的房屋;即使你没有土地,你也能够编织拥有土地的梦想,你可以通过劳作实现自己的梦想,不会有人以土地国有为由讥讽你吃错药成了丧失理智的疯人;你会笑眯眯地坐在自己的房屋里期待着子孙满堂,没有人胆敢丧心病狂地强行割断你的输精管或者摘除掉你的子宫,断绝你繁衍子孙的血脉;你会为了维护和主张自己的权利加入工会农会商会和任何形式的民间社团组织,没有人胆敢对你施以国家公器,宣布说你加入的组织非法,更没有人敢于说你是这个国家的敌人。
你究竟丢失了什么,才使你成为这么一副样子?
2
我们常常把1949年事件称之为“革命”,在一定意义上,这是有道理的,然而需要对“革命”两个字做一番解析。
宽泛地说,革命是一种快速的、激烈的系统变革,是社会针对政治系统故障产生的一种应激行为。国家政治系统出现故障和阻碍并不全部导致革命,一个国家只有在腐败横行、社会群体陷入到严重对立和冲突之中、政权合法性消蚀殆尽的情况下,革命才会发生;换一句话说,这个国家的国民从自己的痛苦经历中发现,统治者倚仗国家机器总是在损害而不是在维护他们的利益,于是他们就不再认为统治者是正确的,他们甚至会把统治者看成是邪恶力量,看成是自己陷入贫困的唯一原因……到了这个时候,革命就不可避免了。
以1949年中国革命为例:假如国民党政府不是一个专制独裁的政府;假如这个政府在赶走日本人之后不惜一切代价迅速进行土地改革,用法律手段平均地权,解决广大农民的土地问题;假如它的官员不那么腐败堕落,肆无忌惮地攫取民脂民膏;假如它在人民同意的基础上建构起真正意义上的法制政府,充当人民利益的守夜者和保护人……那么,任何政治力量的意识形态蛊惑都无法让人民丧失对它的忠诚,人民也绝不会抛弃它用独轮车去支持什么解放战争。遗憾的是,历史不是由“假如”堆砌而成的,结果我们看到革命准时发生了,国民党政权迅速瓦解溃败,退守到了台湾,而在这个不断有革命轮回的大陆,新的统治者又一次替代了旧的统治者。至于新统治者相对于旧统治者对人民的意义,还有待于历史之笔去书写,1949年10月1日那句激动人心的“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的宣告,也还只是未经证实的喧嚷……尽管这样,谁又能否认中国的确发生了一场革命呢?
古今中外历史上发生过很多次革命,譬如17世纪40年代的英国革命,1776年的美国革命,1778年的法国革命,1911年中国的辛亥革命,1917年俄国和1949年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等等。这些革命发生之前大体上都面临相似的历史条件,即如我前面所言国家政治系统出现了严重的无法修复的故障,社会被动地做出应激反应,革命就此发生。我们当然可以据此认为人类历史就是在革命产生和消解的过程中发展的,但是,就像任何事物一样具有完全不同的类型一样,革命也有完全不同的质地和属性。
在我们的话题之内,我愿意把它们划分为两类:不改变所有制形式的革命和改变所有制形式的革命。前者包括英国革命、美国革命、法国革命、中国辛亥革命和中国历史上所有的农民革命;后者则只有俄国1917年和中国1949年的革命,即共产主义革命(当然还有朝鲜、古巴、缅甸和当下委内瑞拉之类的国家的革命)。共产主义革命因为改变所有制而与古今中外历史上的历次革命不同,它所导致的历史后果也不同,它有独属于自己的意志、路径和目标——我们后来经历的一切,都是这种意志、路径和目标的结果。
作为对比,我们回溯一下美国革命。
3
历史教科书把1776年—1781年美国与英国的战争称之为革命战争,但是美国某些历史学家和政治哲学家却不愿意把它标榜为革命,为什么呢?他们认为那些杰出的革命者或者说政治领袖当时反抗英国统治的战争,唯一目的是推翻英国的统治,而不是要对美国社会进行全面的颠覆,即改变私有制的社会形态,干预人的社会存在方式,用超级国家取代人民的意志。相反,美国建国者承接着洛克的光荣信念,精心维护了传统的文化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是在强化和稳固这种价值观,那些通常总是可疑地穿行在历史帷幕之间的极端主义分子在美国没有找到施展身手的舞台,他们从来没有控制住社会,更没有得到对社会实施恐怖主义统治的机会。汉娜·阿伦特因此高度评价美国革命,认为这种以自由民主社会制度的建立而告终的革命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革命,而那些以专制的复辟而告终的所谓革命,不过是历史上发生多次的没有意义的一个专制代替另一个专制的恶行循环而已。
这里面当然会有一些历史或然性:美国革命者非常幸运地没有像法国革命者那样面临棘手的社会问题——美国很富有,革命没有受到贫穷问题的牵制,财富的分配大体上是平等的,因此,美国革命者能够专注于打造一部公平的、具有长久生命力的宪法,以此确定权力的制衡和保持最珍贵的政治自由;美国不需要断头台,因为没有反动的贵族阶级的头要砍;它也不需要罗伯斯庇尔那种类型的煽动者,因为它没有暴民需要煽动。美国是在社会文化基本保留原有状态的情况下完成这场革命的,因此,我们也可以认为美国革命是一场纯粹的政治革命而不是社会革命。
社会学对社会不平等的研究有两大理论根源,一个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另一个主要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我上面说到的达仁道夫,就是遵循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提出了自由主义的政治主张,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了猛烈抨击。在自由主义者看来,衡量一场革命是否正义,取决于如下条件:是不是维护了私有制?是不是维护了个人的自由发展?这种发展受没受到到来自社会、国家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强制和约束?在所有生活领域是不是实现了个人的独立?人能否对自我负责?能否独自做出决定?人在法律上、政治上是否平等?人是不是都有平等地参与经济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权利?
自由主义者用“不干涉主义”来概括自己的这些政治主张,即国家不干涉公民私人事务,把维护人民的自由平等作为国家的首要目标。两种观念和主张导致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现实:“民主在自由之中寻求平等,而社会主义在约束和奴役中寻求平等。”(托克维尔:《1848年9月12日在制宪会议上关于劳动法问题否认演讲》)托克维尔这里所说的既是指陈更是警告,因为人类还没有终结性地认识到一种被称之为极权主义的精神毒素正在毒化着人类,被称之为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毒瘤还没有最终发作为导致数千万人死亡的社会悲剧事件。
但是人类已经凭借本能警觉到了将要发生的事情,思想家和政治家很早就为历史提出了预警:一,必须建立法治的国家政治制度,必须限制国家权力,必须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保证国家不侵害公民的基本权利;二、必须建立自由的市场经济秩序,必须经由个人而不是国家决定经济过程,必须保证个人在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时不受国家干预,必须建立一个自由的世界贸易秩序;三,必须保证人人都能够按照自己选择的方式生活,国家必须充分保障个人的自由发展。
我们说的美国革命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它大体上实现了上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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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革命是这样的革命吗?不是。
共产主义革命不仅仅是政治革命,更是严重的社会革命。让我们简要回叙一下它的路径——带有极端主义分子色彩的革命家从来熟谙蛊惑和动员民众的伎俩(此一点与历代农民起义并无二致),被包裹着的政治企图往往以其炫目的色彩招引群氓式的民众,而群氓式的民众正好迫切需要一个反抗压迫、改变自身命运的梦想,于是他们把自己的全部期望都寄托给革命家,聚集到了革命家的旗帜之下。民众观念中不会有什么“历史周期率”,对于绝大多数民众来说,眼前利益远比远景正义更有诱惑力,当泥腿子们用暴力方式对地主富农进行肉体消灭,兴高采烈“分浮财”的时候,是不会想到历史某一天会重演,这一切都会被新的地主——国家——用同样方式从他们那里重新夺过去的。被强迫加入“集体农庄”的苏联农民和不得不加入“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的中国农民一定也体会到了当年那些被剥夺的地主富农的痛苦,但那只是一种“失去”的痛苦,而不是在历史比对中产生的具有历史意识的痛苦,这就是说,痛苦是即时的,它与过去并不产生勾连,过去的痛苦是爷爷奶奶的,爷爷奶奶早已死去了,他们甚至没有机会向自己的儿孙诉说那种痛苦,儿孙又怎么能够留下记忆呢?没有记忆也就没有比对,没有比对当然也无法构结成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意识。
英国社会学家拉尔夫·达仁道夫在《现代社会冲突》一书中开头就说:“革命是又苦又甜的历史瞬间,希望短暂地闪烁着,旋即又在失望和信的弊端中窒息。”当民众忘情地饕餮革命成果、体会“甜蜜”瞬间,知识分子天真地欢呼“时间开始了”的时候,这个世界新的主人——从这个意义上说,从来就没有什么无产阶级专政——凭借本能马上开始了另一场“革命”:为了保持住对国家和社会的绝对统治,必须不断用宣传灌输从精神上控制人民,这是新统治者永远不变的信条。在这种信条指引下,革命将会持续进行,革命的对象则剧烈调整:原来的同盟者和支持者会再次演变为敌人,原来的敌人则成为新的支持者和同盟者;在这种信条指引下,统治者面对整个社会将会产生出强烈的干预和扰动的欲望,必将用蛮横恐怖的手段取消民间社会,从根本上改变社会的自然结构;这种本质更决定了统治者一旦坐上统治者宝座必将漠视人民,在政治上独裁——我们终于看到阿伦特概括的那种现象:历史经历了一个往复,再次回到了原点。
然而,此“原点”非彼“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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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发生过多次农民战争,导致过很多次国家政权更迭,但是历朝历代不管皇帝多么开明多么昏庸都没有胆量去改变所有制形式,更没有胆量取消民间社会,我们说的中国传统文化正是在这个社会基础上构建和发展而来的。几千年来,无数由于渴望皇帝宝座而反对皇帝的人策划于密室点火于基层,鼓动起无数民众参与所谓的革命,导致战争频仍,民间生灵涂炭,这块广袤的土地上发生过多少饿殍遍野的悲剧?但是,由于私有制没有改变,民间社会的基本结构没有改变,在我们的文化传承中有一种东西也就始终没有发生变化,这就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心性,它以文化的形式表现在浩如烟海的典籍中,表现在民间社会的传统礼仪和民俗中,表现在人与人之间自然和社会的联系中。我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感受到的那种淳厚古朴的民风,正是这种文化的延续和残存,在此之后没有多久,它就烟消云散了。
存在了几千年的东西,怎么说散就散了呢?
原因很简单,它失去了根基。
作为例子,我来说一说北京的房屋——
有资料显示,1949年,经历过漫长战争年代的北京房屋破损率为百分之五,而到了1990年,这个数字却上升到了百分之五十,也就是说一半成了危房。起初我对“1949年北京只有5%的危房率”这个说法颇有疑惑:中国近代史充满了战乱和饥荒,给人民造成了极大的困苦,这种状况首先应当在人民的住房状况上反映出来。北京这个作为封建社会最后一个首都为什么非但没有表现出断壁残垣式的凄凉,反而是一个保存完整、甚至能够用“崭新”(相对于百分之五十危房率)这个词来形容的城市呢?这个问题必然带来下一个问题:为什么在战争频仍、生产并不发达的旧社会北京能够保持建筑的基本完好,而在经历了半个多世纪据说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社会制度管制之后,经过各种各样改造人性的历史风云的磨砺,这座城市没有比以前更迷人,为什么反倒变成了一个到处都需要重建,需要维修和拆改、到处漏雨漏风的城市? 百分之五的危房率何以就上升到了百分之五十?历史在这里画出了怎样一条曲线?北京四合院是私有制的产物,所有制变更以后,四合院作为一种建筑文化必然会失去延续的动力。当土地与建筑物发生公有权和私有权分离的时候,建筑物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支撑;当人的个体经济活动被遏止的时候,建筑物也就失去了经济力量的支撑。两方面的支撑都没有了,作为一种文化的四合院除了破败和颓废,还能有什么其他结局么?
同样道理,中国人传统精神的“四合院”除了破败和颓废,还能有什么其他结局吗?我们就是在这种状态下眼睁睁看着人的良心泯灭为无良,道德畸变为缺德,人性扭曲为兽性的。正是在这种状况之中,我们的本性被遗失了,就像我开头说的,我们被挤压蒸发成为了干尸式的非人——不要仅仅指责他人无良,也不要仅仅指责他人缺德,更不要仅仅指责他人兽性。在一个肮脏的世界里,每一个人都不干净;世界的堕落意味着每一个人的堕落。退后一步说,即使你不甘坠落竭力保持灵魂的纯正与高洁,你作为一个可怜的脆弱生灵,又有多少力量支撑自己在一个严重扭曲变形的世界中保持直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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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仁道夫是将现代社会冲突概括为“是一种应得权利和供给、政治和经济、公民权利和经济增长的对抗。”(引自《现代社会冲突》),我认为是不错的。现在我们依据他的思路对比着看一看这种对抗的状态或者说结果——
我们取消了几千年以来任何残暴的皇帝都没有敢触动的私有制,因而丧失了维护个人自由的最重要根基,丧失了发展根基的个人只能无时无刻不受到来自超级存在——国家——思想上、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强制和约束,我们不可能哪怕是在有限的生活领域实现个人的独立,我们甚至无法为自我负责,我们不能独自为自己做出任何决定,国家意志和权力的巨大阴影遮蔽了我们的灵魂,我们连展望的能力也丧失了。在强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利益集团控制下,所谓政治平等、经济平等、文化平等都成为了掩饰政治挤压、经济劫掠、文化剥夺的代名词和遮羞布,我们无法平等地参与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和文化生活,我们作为人的天然权利全部丧失殆尽,我们成为了不知自身为何物的物。
我们的确曾经被革命家鼓动,信奉过那些绚烂多姿的理论,我们的父辈祖父辈为了建立一个理想中的国家曾经抛头颅洒热血,然而,我们既没有建立起这样一个法治国家,也没有建立起一套符合正义原则的制度,相反,被我们豢养的国家权力却像魔兽一样横冲直撞,饕餮着它想得到的一切。特殊利益集团成为了躲藏在国家舞台幕后的邪恶角色,成为了侵害公民权利的最凶恶最贪婪的力量,当官位和特权都可以世袭,以国家名义的掠夺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火执仗发生的时候,我们作为“屁民”还有什么人的价值可言?在本来应当神圣的法律面前我们都无法得到平等的庇护,我们不得不用砍剁手掌、开胸验肺、焚烧自己来宣示残存的尊严,法律对于我们又有何意义?我们没有建立起自由的市场经济秩序,是所谓的国家而不是我们个人决定着经济过程,我们在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时不得不遭受垄断企业黑帮式的暴力抢劫,你除了向权力者行贿得不到企业运行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奢谈什么公平的经济活动?为了开发商的利益或者莫须有的“公共利益”,我们祖祖辈辈居住的房屋就可以被强拆(最近听说要改成“征收”或者“搬迁”),你作为自然人存活于世的最原始的权利是不是意味着被褫夺干净?在这样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在一个就连你自己都丢失了的地方,如果你还天真地以为存在着什么个人自由、政治民主和社会正义,是不是太“二”,像是一条嫩绿的傻瓜?在一个个人自由、政治民主和社会正义遭到大面积侵袭的世界里,你当然也就无法按照自己的方式选择生活,一个丧失了自己生活方式的人还是人吗?在这样一个没有人的立脚点的世界里,你又能指望人站立多久呢?
我们看到,所有人都倒下了,只有被霍布斯称之为“利维坦”的魔兽在这片土地上横行,到处都是它尖利的恐怖嚎叫,到处都是它疯狂的恣意蹂躏……绝望的是,我看不到谁能够阻止它。
(20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