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继学:自主劳动在新世纪的历史命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84 次 更新时间:2009-03-20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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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继学 (进入专栏)  

自主劳动在新世纪的历史命运[1]

自主劳动范畴,自上一世纪70年代末提出之后,伴随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它至今已历练了将近四分之一世纪。[2] 进入新世纪以来,自主劳动范畴的命运如何,在从计划经济转轨市场经济的经济关系中,在所谓“网络经济时代”的环境下,自主劳动的地位有何变化,自主劳动反映的经济关系又有何质的嬗变,它将面临怎样的挑战与历史命运,这便是本文试图探讨的主要问题。

一、多元经济社会与自主劳动

自主劳动,作为一个经济学范畴,用以表达一种经济关系,即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之间的一种新型经济关系。从规范的分析出发,在这种新社会,其一,人人都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正因为人人都必须劳动,不劳动者不得食。置身于社会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工作者,无论是劳心者还是劳力者,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职员,无论资本的代表者还是劳动的代表者;无论你的社会身份怎样不同,只要你承担着社会生产的职能,你就是一个劳动者。其二,正因为人人都成为劳动者,劳动成为每个人生存和发展的手段,劳动成为社会唯一的经济权力。每个人正是凭籍劳动从社会财富的分配中获取一个相应的份额,这便是消费品的“按劳分配”。其三,劳动作为经济特权,与作为资本(资金、生产条件)的经济权力相对立。其四,既然人人都归结为劳动者,劳动是唯一的经济权力,劳动者对生产资料占有上平等,那末必然得出一个结论:在经济上真正实现劳动者当家做主。其五,当家自主的劳动者阶级自己组织的社会生产,必然以劳动者的人为主体、为中心、为目标,必然把劳动者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标准,必然不仅重视物质生产也重视文化精神生产,不仅重视物质文明建设,也重视精神文明建设。[3] 正因为如此,自主劳动成为经济社会占统治地位的范畴:自主劳动是社会主义总生产运动依以旋转的轴心,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关系的体现,是囊括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一切经济范畴本质方面的范畴,是社会主义社会下唯一的经济权力。在本质意义上说,这是一种自主劳动社会。[4]

当然,这在很大意义上来说是理论意义上的理想演释,但却不能说是纯粹的理论推演与构想。自“十月革命”以来将近一个世纪的历程中,曾经存在的东方世界(即社会主义阵营)中的各个国家都有过自己艰辛的探索;“苏东”解体后,中国建构了前无先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社会经济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生活中的经济关系同样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发现,要真正实现自主劳动,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还有一个历史阶段需要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广泛被用于解析理想与现实的差距。

那么,在当今中国的经济生活中,已经不再是改革以前的经济格局,不再是劳动一元化的的格局,不仅劳动,而且还有资本、土地,都可以构成一种经济权利,成为生产要素,成为生产力的要素,从而最终成为经济效益分配中的必要成员。这就是我们今天讲的多元化经济格局,它是多元化分配方式的经济基础。撇开理论上的分岐不说,因为如果我们承认了多元化分配方式,那我们是否在重返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5] 经济学界应该在这些最为基本但却最为深层的理论问题上进行研究,从而使人们理解现阶段经济政策的历史性,及时给现实经济生活以指导。我们固然需要摸着石头过河,特别是在前无借鉴的前提下,但这仅仅是权宜之计,可能必然也是短崭的,否则终将沦为迷途羔羊。[6]

于是现实就提出一个严肃的问题,事实上,劳动从而自主劳动已经不可能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具有占统治地位的范畴。从宏观上说,劳动不是唯一的经济权利。从微观上说,更显示劳动不再占统治地位。自主劳动是一种经济权利,资本也是一种经济权利。某些非经济的权利也可能转化成为经济权利。[7] 在国企,绝不是企业的全部经济利益仅归于劳动者。资本成本需要支付,利税可以解释为社会劳动者的利益分享,劳动者工资奖金收入、福利收益只是企业经济收益的一部分。而且从市场化的进程来说,市场关系中的企业是国企改革的目标。在私人企业,它完全按照市场规范进行制度安排并管理经营,尽管不同企业情况有别,但它们正在逼近这一目标。在这里,员工与投资者的关系,就是老板从而资本与劳动从而雇佣劳动之间的关系。十分清晰,在我看来它业已成为中国经济生活中的主流企业文化。至于外企,特别是进入中国的国外成功企业比如500强,它就是市场经济的范式、市场企业经典。在这里,资本是真正的统治者,劳动是资本的雇佣。尽管企业管理理论中,提出许多重视企业文化,重视员工的形形色色理论,什么人性管理,什么以人为本,什么人人都是企业主人,但不会改变一个本质,统治者是资本,而不会是劳动。外企与中国私企的差别是,后者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它可能有诸多说不清的原因,在劳资关系上遮遮掩掩,甚至不愿承认劳资关系。

不可否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私有经济中的劳动性质也存在静悄悄的质变。例如企业员工持股制,这时的劳动者便成为股东,那怕是一个小小的股东。不过请注意,劳动者由此便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劳动者同时又是所有者。他自身就是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双重灵魂的体现者。这时的劳动,既具有雇佣性也具有某种自主性。当然,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劳动迎来了新机遇,即劳动力也可以成为一种资本,也可以在企业中取得股权。上一世纪中叶西方经济学中提出的“人力资本”理论,可以看作为现实经济生活的推行提供了理论基础与政策基础。不过,不是任何劳动都可以成为人力资本。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体力劳动与智力劳动的境遇大相径庭。一个简单劳动者,一个体力劳动者,没有投资人或资本家会将其作为资本对待。相反,复杂劳动者、智力劳动者,他们的才能与管理经验、个人名声与社会关系、专利与身怀绝技等等,都可能成为与实物资本讨价还价从而分享企业利益的资本(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本)。

二、劳动的自主性在国际互联网上的张扬与演释

伴随着轰轰烈烈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计算机、通讯技术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上一世纪最后十年,国际互联网向全世界迅速展开,仅仅几年间它已经成为世界经济新的经纬线。于是,一种新的概念来到经济生活中:网络经济。应该说,基于国际互联网的网络经济是世纪之交的重大事件,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可以说,它是新世纪经济发展的革命性引擎。那末,在新经济条件下,自主劳动的命运如何,或者说劳动是否还具有或者说在多大程度上具有自主性?

我在一篇文章中曾对国际互联网的社会经济特征进行过描述[8],依据我的研究成果,这里将进一步对网络经济的本质进行一些描述。在我看来,比之传统经济,网络经济更具有如下新的本质:第一,网络经济是知识经济时代在高科技领域的模范实现,它的技术基础是以人为中心演绎出来的,而且网络人成为经济的真正核心,因而可以说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人本经济”。第二,在新的经济关系中,困扰人类的公平与效益之冲突转化为受教育的差别、能力的差别与智商的高低,因而可以用“和谐经济”来描述新经济的另一本质特征。第三,网络本身就是一个平等、民主的技术概念,在网络经济中将超越劳资关系,超越行政掣肘,经济人将真正实现自主决策、自主运作,因而它是一种“自主经济”。第四,网络经济是建立在高集成、低能耗、高性能技术基础之上的,它的产业生命周期因技术的更新变得常青,所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是一种真正的高速发展的“可持续经济”。第五,网际上的经济活动,由于它的虚拟性、直接性与共享性使得它的各项费用都大大降低,加上网络经济带来的高效率,投入产出比显示出它是一种“低成本经济”(美国佳绩信息集团公司一项研究成果表明,全球因网络经济节约成本由98年170亿到此为2002年为12500亿美元);Giga信息集团最新的一份研究表明,由于采用了电子商务,全球商业所节省下的成本费用将从1998年的170亿美元增加至2002年的1.25万亿美元,这其中的一半会被美国企业所获得。第六,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文明,互联网络上的经济活动更具有互动互惠性质,更具有网际社区性质,因而它必然成长为“互惠经济”。第七,由于网络的固有特性,发生在其上的经济必然是跨越疆界的全球“一体化经济”。

在国际互联网为平台的网络经济条件下,劳动从而自主劳动究竟有没有发生变化、发生了什么变化?

有人以为,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比重甚至性质都发生了变化;在高端的科技行业中,智能程序、机器人愈益代替着人的劳动;而且这一现象正在向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弥漫。我们知道,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分为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分为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劳动中的复杂程度在提高,劳动中的智慧部分在增加。但是,体力劳动、简单劳动是永恒的,永远也不会消失。任何形式的劳动,都是一要劳作,二要运动,都必须有人的体力与智力的付出。劳动,不仅是人类走出动物界的分水岭,而且也是人类上升的阳光道。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的复杂程度提高、劳动的智慧部分增加,并没有改变劳动作为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的本质。有人甚至明白指出,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定义(马克思),是对工农业劳动作出的,它末能涵盖服务劳动。也就是说,传统劳动定义是对一次产业工业、二次产业农业的概括,而知识经济时代的第三产业的劳动需要重新定义。其实,迄今为止的任何形式的劳动,包括服务产业的劳动,比如程序员的设计劳动,教师的教育劳动,医务人员的诊治劳动,演员的艺术劳动,科研人员的研究劳动,等等,无论是物化劳动还是流动形式劳动,无论劳动成果品化为有形的物质产品还是无形的精神产品,从最一般意义上讲,仍然是人类劳动力的使用与消费,从具体意义上讲,它仍然体现的是人类从事的有目的的经济活动。进一步的思考人们会发现,劳动的社会形式,它所包含的经济关系,也并没有因为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而被擦拭掉。劳动的雇佣性或者劳动的自主性,也没有因为电子商务的出现而有所改变。

既然劳动的本质没有变,那末我们可以藉此进一步来讨论网络经济中自主劳动得到了怎样的伸张与实现。

虽然自主劳动是经济关系层面的范畴,而网络经济则居于技术与经济一般层面,但是劳动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实现必然有其技术与经济一般层面方面的基础。从世界经济发展史的经验来看,手推磨产生的是农业封建社会(从而依附劳动),蒸气机产生的是工业资本社会(从而雇佣劳动);那么很大意义上我有把握地讲,基于计算机通讯技术之上的国际互联网产生的是信息智本社会。在互联网经济时代,以人为本、人性化设计、服务消费者等等都成为经济生活的关键词。

首先,在国际互联网的技术层面,比如说计算机硬件设施、运用软件、数据传输、容量与速度、安全性等诸方面,都是以运用者(在社会生产中即为劳动者)为中心的。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几乎将以人为本的理想运用到了极致。这便从根本上为劳动者的独立自主提供了可能,换句话说,它从基础上解决了劳动自主性的技术实现问题。

其次,在计算机与互联网的平台上,操作的方便性、智能化、特别是个性化,给千差万别的劳动者在千差万别的工作岗位上,为产业化生产提供自主地甚至是接近自由地劳动成为可能。比如,同样一套办公软件,每个人都可能调适出更适合自己工作特点、更出效率与风格的流程范式、操作路线与界面。

再次,在计算机与互联网的平台上,它为人们期待已久的SOHO[9] 工作方式与劳动方式成为可能。SOHO几乎可以定义为劳动者自主工作的最新范式。它可以突破传统的上下班的时间界限,它也可以突破传统的上下班的空间界限。在过去的年代中SOHO只是一种理想,而在新世纪的年代中它正在成为现实。

最后,在计算机与互联网的平台上,体现不出人们的社会差别(阶层、民族、区域、地位、性别、身份、年龄等等),它甚至跨越了时空界限,将劳动者之间的差别简化为人们能力的差别,简化为人们利用自己的知识在这个平台上创造价值、服务企业的差别。这便为劳动者平等地、自主地展示能力提供了无拘无束的时空。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惊喜地看到,计算机与互联网的平台为劳动的自主性提供了从未有过的技术基础。

三、自主劳动范畴的历史命运

在第一部分,我们从经济制度的层面上探讨了自主劳动或者劳动的自主性问题,第二部分,我们则从技术与经济一般层面上探讨了这一问题,基此,我们将在这里综合考察自主劳动的现实地位,并进一步分析自主劳动的历史命运。

我隐约地透视到,社会化大生产与私人占有之间矛盾在21世纪的当今时代非但没有淡化、没有消失,而是以新的形式展现在人们面前。尽管我国的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的,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于经济多元化存在,自主劳动实现的程度与范围是有限的。就是在国有企业,劳动也不一定就能实现自主劳动,它在一定程度上也打了上雇佣劳动的色彩。在私人企业,在外企,劳动重新沦为雇佣劳动,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当代一日千里速度发展的科学技术,特别是计算机通讯技术与国际互联网,提供了劳动的自主性实现的技术平台。

从总体上说,劳动,具有自主性与雇佣性双重性质。这就是当代中国劳动范畴的现状。劳动的这种双重性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双重性质是契合的。社会主义,要求公有制;在我国目前体现为国有制。而市场经济,要求不同的独立所有制(私有制、企业所有制、股份制、自主经济实体的公有制)。前者,赋予了劳动的自主性质;而后者,在不同程度、不同范围赋予了劳动的雇佣性质。

如果我们将自主劳动放在历史发展总体过程来考察,我们将会更为深刻地理解这一范畴的深层内涵,从而把握其最终的历史命运。

我在拙著《自主劳动论要》中曾论证过,如果从私有制社会与公有制社会相对立的角度来看,私有制社会的从属劳动或强制劳动,是对原始自主活动的第一个否定,而自主劳动又是对从属劳动或强制劳动的否定,即否定之否定。于是,我们就遇到一个问题:原始自主活动和自主劳动有何异同?

原始自主活动和自主劳动两个范畴,作为一般公有制社会的经济范畴,有其共同性。这一共同性就是两者都具有“自主”这一特性。首先,这两个范畴都反映了劳动者自主地占有劳动力的关系,即劳动力自主所有权关系。其次,两个范畴都反映了劳动者集体公共占有生产资料、自主处置外界自然的关系,即生产资料公有权的关系。最后,两个范畴都反映了劳动者具有自主的劳动权。以上这些反映了劳动者对资源配置、生产安排、生产过程管理、产品的占有与支配拥有平等的权力;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对自己(个人的自己和集体的自己)皆属必要的,而无为他人占有的剩余劳动。正是在这个本质的意义上,我们方可说,自主劳动是第二个否定,否定的否定。马克思说过,生产关系的“[有些]规定是最新时代和最古时代共有的”[10] 。上述原始自主活动和自主劳动具有的共同性,就属这种情况。

列宁曾将以下两个规定纳入其著名的“辩证法要素”之中:“在高级阶段上重复低级阶段的某些特征、特性等等”;“并且……仿佛是向旧东西的回复(否定的否定)”[11] 。可见,回复,否定的否定决不是完全回到旧事物上面去。原始自主活动和自主劳动尽管存在着共性,但它们毕竟不是同一个范畴,它们之间存在着质的差异。首先,自主劳动反映的是劳动者个人占有自身劳动力、劳动者集体共同占有集体劳动力的劳动力二重性所有权关系。一个劳动者要从部落共同体中独立出来,需要漫长的历史进化;一个劳动者要真正占有自身的劳动力,需要一系列的历史变革。其次,两个范畴所反映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性质、特点亦不相同。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基于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而部落性的、低程度的公有制。前者是多元性结构的所有制;后者是单一性结构的所有制。再次,自主劳动反映的生产两因素的结合,是在一国范围内、社会性集体范围内的复杂结合;而原始自主活动反映的是部落共同体内的简单结合。自主劳动反映的劳动权,是劳动者劳动力个人所有权的实现,是劳动者劳动力质量提高的前提,是劳动者谋生的基础。前者的经济权力表现在按劳分配上;后者的经济权力表现在人均分配上。前者反映了劳动者自觉地遵循客观经济规律,有计划地发展社会生产;后者反映了人们在大自然面前受必然性驱使,自觉地安排谋生劳动。

以上我们从总的经济社会历史长河中私有制和公有制对立的意义上讨论了自主劳动和原始自主活动的异同。在劳动的社会生活史中,各个经济时期依次出现的劳动的各种特殊形态,只是该时期的特定历史范畴。也就是说,自主劳动只是社会主义社会特有的历史范畴。要说明这一点,只须将其与相邻两个社会的劳动形态从本质上作一对比就够了。自主劳动,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即劳动关系的范畴,如果将其与相邻两个社会的劳动形态相比,会呈现出两个显著特征:首先,自主劳动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自主活动”[12]。其次,自主劳动又是一种谋生劳动[13]。这种谋生劳动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因为不劳者不得食、多劳者多得。必须指出,劳动的谋生性可从总体和个体两个意义上去理解。一切社会的劳动,从总体上看,都必然具有谋生性质[14];这个意义具有永恒性。但从个体来看,个人劳动却并不永远具有谋生性。把劳动作为谋生手段,只是对劳动者而言,只是存在着消费品个人所有制条件下劳动取得的某种性质。通常讲谋生劳动是指后一种意义。未来共产主义劳动,对劳动者个人来说,不再具有为谋生的强制性,而是一种享受劳动[15],或者说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自主劳动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自为劳动特点,把社会主义劳动同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从本质上区别开来。自主劳动的谋生劳动特点,把社会主义劳动同共产主义的真正自由劳动区别开来。同时,我们又可以看到自主劳动的谋生劳动特点同雇佣劳动有某些同一性,有计划有组织的自为劳动特点同共产主义劳动也有某些同一性。

弄清了自主劳动的由来,它与原始自主活动的异同,它的历史暂时性,就不难理解其发展趋向。这是关于自主劳动历史命运的一个重要方面。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社会变革,劳动力二重性所有权因其个人所有权趋于消亡、劳动力集体公有所有权程度提高而合二为一、转化为单一的劳动力社会公共所有权,生产资料多元性公有制转化为单一的全社会公共所有制,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不完全直接结合、集体内的直接结合,转化为全社会范围内的直接结合。这样,全体劳动者在全社会范围(不是一个集体、也不是一个国家区域范围)计划、支配社会生产(社会劳动),分配劳动产品,社会主义社会也就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这时,自主劳动将转化为真正的自由劳动。对真正的自由劳动的基本规定,马克思有一段经典性概括:

“(1)劳动具有社会性;(2)劳动具有科学性,同时又是一般的劳动,是这样的人的紧张活动,这种人不是用一定方式刻板训练出来的自然力,而是一个主体,这种主体不是以纯粹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而是作为支配一切自然的那种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16] 结合以上对自主劳动的分析和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论述,对真正的自由劳动的基本规定可以理解如下:

第一,真正的自由劳动必须具有“社会性”。马克思在这里提出的社会性有其丰富的内涵。首先,这种社会性不是指个别劳动在商品交换中借助货币而表现出的社会劳动的性质,即劳动的间接社会性;而是指劳动的直接社会性,即劳动一开始就作为社会总劳动一部分而进行计划、支配的那种性质。其次,这种社会性是指本来意义的社会即全社会的性质。也就是说,劳动一开始就直接作为社会总劳动,不是在一个集体、一个国家范围,而是在“大同世界”这个社会范围。再次,这种社会性,要求作为社会总劳动的每一部分劳动,不仅是有效劳动,而且是社会必要劳动,即既是社会需求的那种社会必要劳动,又是全社会平均劳动的那种社会必要劳动。再其次,这种社会性表现为,不是将产品作为商品来生产,也不是将产品作为一个集体、一个国家范围内的直接产品来生产,而是将产品作直接全社会产品来生产。最后,这种社会性表明,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是在如下经济关系中付出的:全社会公共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公共占有全部劳动力,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在全社会范围内直接结合,作为自由全面发展的人共同、平等管理社会生产。

第二,真正的自由劳动还必须具有“科学性”。劳动的科学性有如下一些涵义。首先,劳动的科学性是指旧式社会分工的消灭,劳动者不再终身或长期固定在某个或某些工种上;也就是实现劳动变换,个人自由全面地发展。其次,它是指实在劳动的总类十分丰富,在这些劳动种类中,任何一种劳动都不再支配一切的劳动,各种类劳动不仅完全平等,而且日趋融合。其三,它是指科学研究、科学技术与生产劳动融为一体,并日益与其他社会活动相重合。这样,劳动将真正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成为一种享受。其四,它是指不仅将各种不同的劳动结合起来,而且创造新的劳动种类,特别是创造新的劳动付出方式。其五,它还指劳动条件特别是劳动手段的科学化,即将科学的最新成果应用于生产劳动。最后,在总体上,劳动的科学性体现在对全社会的生产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上;也就是让社会生产劳动过程在最无愧于人类、无愧于科学的前提下运行。

在以上两个规定的基础上,马克思强调指出,即令是真正的自由劳动,它并不失去一般劳动的性质。这就是说,劳动的社会形式,无论其为低级的还是高级的,仍是一般的劳动,仍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仍是人类谋生的唯一手段。这说明,劳动作为人类创造生活所需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有目的的活动,是永恒存在和永远不会被消灭的。

注释:

[1]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经济:21世纪经济发展的新引擎”(01BJL049)的一个阶段性成果。

[2] 第一次在我国学术界提出自主劳动范畴是1979年末的一次学术讨论会,次年我们公布了这一研究成果:《自主劳动范畴初探》(《全国经济学团体通讯》1980年35期)。

[3] 参见拙作:《社会主义:先得认识你自己》,《哲学研究》1989年第4期。

[4] 详细论证参见拙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原理》第13章“自主劳动社会: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5] 这是一件十分令人费解的事。马克思的《资本论》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萨伊三位体公式的批判,在马克思其后的一百多年的历史中,理论界特别是经济学界承袭这一真理,并不断给予新的论证。然而,我们应该如何与时俱进地进行理解?

[6] 我这样说,似乎将经济学置于“导盲犬”的地位。我想,这应该是经济学的本来职能。

[7] 《权力资本四分析——当代中国经济关系嬗变十分析之一》,《当代经济科学》1992年第5期。

[8] 参阅拙作《网络经济:21世纪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中州学刊》2001年第5期。

[9] SOHO,为小型办公室和家庭办公室(Small office、Home office)的缩写;其实,它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自主个性化办公的代名词 。

[10] 《政治经济学批判》,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195页。

[11] 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159页;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12] 参见《怎样组织竞赛?》。《列宁全集》第26卷,第382页。

[13] 参见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12页。

[14] 马克思:“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

[15] 恩格斯说:到了共产主义,“劳动就能恢复它的本来面目,成为一种享受”(《大陆上社会改革的进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578页)

[16] 《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下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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