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德智:死亡并非一个“怪问题”

——答《死亡哲学》读者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050 次 更新时间:2009-02-01 14:34

段德智 (进入专栏)  

拙著《死亡哲学》自去年(1991年)10月面世以来,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反响。不少读者或是致信作者或是登门叙谈,直抒他们初步的读后感,给作者以热情的鼓励,给著作以较高的评价,表达了对该书论列内容的浓厚兴趣,也对其中有些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作为《死亡哲学》的作者,我想就大家所提的若干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些老领导、老朋友接到我的赠书后,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便是:“你怎么会想到研究死亡这样一个怪问题?”这句话虽然有几分开玩笑的成分,但也多多少少反映了一部分读者初见此书的诧异心理。其实,死亡绝对不是什么“怪问题”,而且如果天下有什么最普通、最平常即最不值得奇怪的问题的话,恐怕死亡就算其中之一了。因为世上万物中总有些事物的产生会带有这样或那样的偶然性,但是凡产生出来的事物却都一无例外、在所难免地要毁灭和死亡。一对夫妇是否生孩子,这件事本身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至少不具备绝对的必然性,然而一旦他们生了一个孩子,不管这孩子如何健壮,也不管他如何长寿,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这就是他注定要死。关于这一点,中外思想家讲得很多。我国文学家司马迁讲“人固有一死”,文天祥讲“人生自古谁无死”,曹操讲“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讲的便都是死亡的普遍性和绝对必然性。至于哲学家们讲这个问题就更起劲了。我国古时候有许多无神论哲学家,如杨雄、桓谭、王充、熊伯龙(湖北人氏)等都把人之有死看作“自然之道”,看作自然的必然或规律性。西方也有许多哲学家看出了死亡的普遍性和绝对必然性。有个皇帝哲学家叫马可·奥勒留的,他把这一点讲得很生动,他说一个人只要坐到饭桌旁,看一看饭桌上的鱼和肉,对人之有死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就清楚了。德国大哲学家黑格尔咬定“任何人都要死,自然的死亡是一种绝对的法律”。

由此看来,死亡确实是一件极平常、极普通的事,真正叫人震惊的倒是“长生不死”。我国东汉无神论哲学家桓谭就说:“生之有长,长之有老,老之有死,若四时之代谢矣。而欲变易其性,求为异道,惑之不解者也。”在他看来,令人大惑不解的并不是人之有死问题,而是人之不死问题,因而决然把追求“长生不死”判为“异道”。明清之际无神论哲学家陈确也说过:“死生极平常,人谁不死,绝无足奇者,而善其死之为难耳。”他的意思是说,对于人来说,问题只在于如何“善其死”,而根本不是什么死或不死。

既然如此,那人们为什么又会对死亡这样一个极平常、绝无足奇的事情大惊小怪呢?这个问题的造因很复杂,不是几句话就能交待清楚的,但有一点看来是确定无疑的,这就是,一方面是生死两橛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在一些人的头脑里作怪,另一方面是“自古以来的迷信”在作祟。鲁迅曾经谈到过这一点。他说如果某家生了个孩子,大家跑来祝贺,大都说些“恭维”“吉祥”的话,如果有人想说句大老实话,对主人讲“你的这个孩子将来一定要死”,那他就笃定要受到主人的“白眼”。至于历代帝王将相就更其愚昧了,他们杜撰出许多字眼,如“崩”、“薨”、“殂”、“殁”,一心要避开这个“死”字。人们对死亡之所以讳莫如深,其原因大抵可追溯到源远流长的迷信思想。据法国哲学家列维·布留尔的说法,许多原始部落从来不把“死亡”这个词正面用在自己的部落上面,只是偶而把它用在否定的意义上或用在敌人身上。我国明代哲学家罗钦顺在《困知记》中还进而强调了这种迷信思想同宗教思想(如“佛法”)的“联袂”。这种根深蒂固的迷信思想在生死问题上势必要酿造出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定势:见生不见死。黑格尔的伟大功绩之一就在于他高举起“生命的辩证观”的旗帜,批判了传统的“生死两橛”的形而上学思维模式,批判了“人具有两种特性:有生也有死”的错误观点,喊出了“生命本身即具有死亡的种子”这一洋溢着革命辩证精神的哲学命题。马克思、恩格斯非常欣赏老黑格尔的这个命题,并进而提出了“辩证法是死”和“生就意味着死”的著名命题,强调指出,今天,不把死亡看作生命的重要因素,不了解生命的否定实质上包含在生命自身之中的生理学,已经不被认为是科学的了,因此,生命总是和它的必然结果,即始终作为种子存在于生命中的死亡联系起来考虑的。“辩证的生命观无非就是这样”。恩格斯还强调说,无论什么人一旦懂得了这一点,便会“抛弃”关于灵魂不死的任何说法,就足以“破除自古以来的迷信”。

总之,死亡是一个极平常、极普通的问题,我之所以要写《死亡哲学》这样一本书,绝对不是为了什么“猎奇”,而只是想沿着马克思、恩格斯的思路就死亡这个“绝无足奇”的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破除自古以来的迷信”方面稍尽绵薄之力而已。

人们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是:“生的问题尚未研究好,何必来研究死的问题呢?”我想,如果我们理解了上述“辩证的生命观”,大概是不会再提出这样一类问题的。因为既然“生命本身即具有死亡的种子”,既然“生就意味着死”,那就根本不存在什么研究生死孰先孰后的问题,只存在一个从生死的辩证关联中来研究生死的问题,因为我们既可以提出“未知生,焉知死”的问题,同样也可以提出“未知死,焉知生”的问题。应该说,关于这一层道理,我们在回答第一个问题时就已有所交待了。

问题并不止于此。因为生死的辩证关联还有一个更为深邃的层面,这就是死亡哲学明显地具有人生观或价值观的意义,是人生哲学或生命哲学的深化或延展。死亡哲学的内容固然干头万绪,且见仁见智,但无论如何,死亡的意义或价值都是它的一个基本的或轴心的问题。而所谓死亡的意义或价值,说透了就是一个赋予有限人生以永恒(或无限)的意义或价值问题,因而归根到底是一个人生的意义或价值问题。孔子把“休”和“息”严格区别开来,极力推崇“杀身成仁”和“死而不休”;老子讲“死而不亡”,声言“死而不亡者寿”;赫拉克利特讲“有死的是不死的”;苏格拉底讲“好的生活远过于生活”;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哲学家的用语虽然各各相异,但他们谈的却无一不是人生价值观。

可见,死亡问题不仅是个同人生密切关联的问题,而且还是人生哲学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人生选择或人生筹划的一个轴心问题。是鼠目寸光,不择手段追逐转瞬即逝的名誉、地位、私利呢,还是像狄德罗那样,高瞻远瞩,发誓“如不在世上留下时间无法消灭的若干痕迹,我死不瞑目”呢?一个人要有大作为,恐怕是少不了狄德罗式的人生视界和勃勃雄心的。对于当代人来说,最紧要的就是要像马克思那样,目标始终如一,矢志为人类的自由和解放事业牺牲自己。惟其如此,当他临终回首往事时才会“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因为我们的时代从根本上讲是一个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时代,是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定然取代资本主义及一切剥削制度的时代。关于这个问题,拙著谈得很多,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人们提出的第三个问题是:“过去革命战争年代讲拼命精神很有必要,但现在是和平建设时期。”言下之意,现在我们再讲“拼命精神”就有点不识时务。我认为这种看法有一定的片面性。诚然,在群众中发扬为人类自由和解放事业视死如归的精神即拼命精神,对革命战争十分必要,但对于社会主义建设也同样必要,甚至更为必要。这不仅是因为取得了革命胜利的广大人民群众仍然面临着国内敌对势力的殊死反抗、国际资本主义的种种颠覆活动,乃至直接的武装干涉;而且还因为无产阶级的不怕艰难困苦、流血牺牲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和品质是无产阶级创造新制度的根本保证。列宁曾经指出,人民群众在经济建设、日常工作中表现出来的革命英雄主义乃是一种具有更加巨大历史意义的、更加难得的英雄主义。它之所以具有更加巨大的历史意义,就在于:为了建立、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不仅需要用自己的鲜血开辟一条通向不容剥削者存在的新社会的道路,而且更加需要把广大劳动众引向新的经济建设的目标。它之所以更加难得,乃是因为这种英雄主义绝对不属于那种靠一时表现出来的酒后之勇,而是一种最持久、最顽强的英勇精神。正因为如此,列宁在十月革命后一直注重培养和鼓励工人群众在经济建设、日常工作中表现出来的英雄主义,高度赞扬了像“星期六义务劳动”一类英雄创举,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开端”,一个“比推翻资产阶级更困难、更重大、更深刻、更有决定意义的变革的开端”。

毛泽东对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如何在群众中发扬艰苦奋斗、不怕牺牲的精神也作过多年思考。早在建国前夕,他就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告诫全党务必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不怕牺牲的精神和作风,在“破坏一个旧世界”之后,去“建设一个新世界”。1957年,在济南和南京党员干部会议上号召全党“要保持过去革命战争时期的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命精神,把革命工作做到底。”1969年,针对当时一些人存在的“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有苦劳也有疲劳”的想法,在党的九届一中全会上又发表讲话说:“我赞成这样的口号,叫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诚然,毛泽东倡导这个口号,在“文化大革命”的局面下,确有加速局势恶化、酿成不良影响的一面,然而他提出这个口号原本是呼吁全党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不怕牺牲的传统和作风,其初衷仍然是积极的。

人们提出的第四个问题是:“死亡问题是老年人思考的问题,与我们青年人无关。”诚然,老年人应当正确看待死亡,但是,既然死亡问题是一个最普通、最平常的问题,具有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意义,既然死亡问题还是一个同巩固无产阶级政权、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紧密相关的问题,那么死亡问题就是一个既同老年人相关、也同中年人和青年人相关的问题。而且,我们讨论死亡所关涉的主要的或首要的并不是所谓“死亡事件”以及与之相关的殡葬仪式等,而是对死亡的哲学思考,一种深沉的死亡意识,其宗旨原本在于引导人们战胜死亡,赋予生命较多的“永恒”(不死)的意义。诚然,青年人的生理年龄较轻,因而从自然死亡的角度看,离开“死亡事件”的时间间距通常也较大,但是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对人生的有限性和整体性才更其缺乏意识,致使其中相当一部分人缺乏合理的人生筹划,从而滋生一种“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的惰性观念,过一种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有闲之士”的无聊生活。若从这个意义上看,青年人甚至比老年人还更应该认真地思考死亡。

青年人之所以应该正确看待死亡,还在于青年人的世界观尚未成型,又往往缺乏必要的生活经验,因而对消极无为的人生观和死亡观缺乏必要的鉴别能力和防范能力,致使象“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今朝有酒今朝醉”这样一些“朽化人生”的剥削阶级信条和一些当代西方思想家所宣扬的悲观厌世主义和享乐主义很容易腐蚀他们的灵魂,甚至使他们中少数人“一失足而成千古恨”,堕落成历史的罪人。

原载《湖北社会科学》199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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