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薇:我国人口省际迁移空间模式分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891 次 更新时间:2008-11-08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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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薇  

「内容摘要」文章利用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采用人口迁移选择指数法确定我国省际人口迁移吸引中心及人口外迁中心,并归纳出人口迁移吸引中心吸引作用的空间模式及人口外迁中心的外迁空间模式。发现省际人口迁移活跃区域为南方及沿海地区。京津地区及南方沿海地区是人口迁移吸引中心,秦岭-淮河以南的内陆省份是人口外迁中心。强势人口吸引中心上海、北京的吸引作用分别具有"聚而强"和"广而均"的特点。强势人口外迁中心安徽、浙江两省具有"沿海导向型"的外迁空间模式,强势人口外迁中心重庆则具有"平衡型"的外迁空间模式。

关键词:省际人口迁移;空间模式;人口迁移吸引中心;人口外迁中心

「作者简介」李薇,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100044

1 引言

1.1研究意义和目的

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化,人口迁移流动愈加活跃,流动人口的规模和比例呈现不断扩大和上升的趋势。1982~2005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由657万人增至14735万人,23年间增加了21倍;流动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由0.64%增至11.28%,增长了近17倍。2000~2005年,流动人口总量增加了296万人,其中,省内迁移人口减少了241万人,省际迁移人口增加了537万人(国务院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2007)。交通技术进步、信息传播速度加快都将进一步促进人口发生较远距离的跨省迁移。研究省际人口迁移空间模式是把握我国人口跨省迁移特征的一个直观而有效的切入点。对省际人口迁移空间模式的总结为探索人口迁移机制的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础,也为城市规划实践中进行人口规模预测提供了事实参考。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利用数据分析与地图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总结出我国人口省际迁移空间模式。

1.2数据来源

研究的数据来源为《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反映人口迁移绝对数量的数据是根据1%抽样数据按比例放大后的数据,计算迁移选择指数时采用未经过放大的1%抽样数据。

1.3概念界定

1.3.1人口迁移与人口流动

"人口迁移"是国际通用概念。外国学者对人口迁移概念的定义较为统一,定义包括时间、空间和定居目的三方面内容。而我国学界对中国人口迁移概念的界定并不统一,主要争议存在于时间限定、空间限定和户籍是否改变这三个方面。目前我国出现的诸多关于人口迁移的术语,如永久性迁移、暂时性迁移、计划迁移、自发迁移、主动迁移、被动迁移、户籍迁移、非户籍迁移、盲流、暂住人口、流动人口、民工潮等等,其各自对应了某一类迁移人口。魏津生于1984年首先对迁移提出了较为完整的定义,即"发生在国内不同省区或县(市、市辖区)之间的各类改变户口登记常住地的人口移动",此定义强调空间限定和户籍改变(杨雪,2004)。1990年代以来大规模人口自发性迁移(非户籍迁移)蓬勃发展,使这一界定显得狭窄。此后,杨云彦等一些学者则偏重以时空限制和目的角度来界定人口迁移概念。

"流动人口"是与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相对应的概念,是中国所特有的概念。目前流动人口尚无明确、准确和统一的定义。本研究中的"流动人口"指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人口。"人口流动"与"人口迁移"概念的不统一,导致"人口流动"与"人口迁移"之间的关系难以确定。张善余的《人口地理学概论》一书中指出:所谓人口的迁移流动,指的是人的居住位置发生了跨越某一地区界限的空间移动。从这一总结中可以看出人口流动与人口迁移都是对人口在空间上发生移动这一行为过程的描述。"流动"属最广义的"迁移",即人口发生了跨越一定空间距离的移动。但"流动"与狭义"迁移"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区别:(1)"迁移"带有户籍的改变",流动"不具有户籍变动而出现"人户分离"情况;(2)"迁移"是相对长期的,永久性居住地的改变",流动"则是相对短期的,非永久性的甚至可能是周期性的空间移动;(3)"迁移"以定居为目的;"流动"则不一定以定居为目的。

1.3.2人口省际迁移

"人口省际迁移"按照其字面解释应为:人的居住位置发生了跨越省际界限的空间移动。此概念的重点在于界定了迁移的空间范围,即跨越省界。考虑我国户籍管理因素,又可将此概念细分为"伴随户口变动的人口省际迁移"①「伴随户口变动的人口即为公安局系统统计的机械变动人口,"伴随户口变动的人口省际迁移"即为人口机械变动中发生省际迁移的人口。」和"未发生户口变动的人口省际迁移".本研究所讨论的"人口省际迁移"指"未发生户口变动的人口省际迁移",即流动人口②「本研究中的"流动人口"指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的人口",省际迁移人口"指流动人口中发生跨省流动的人口。

"流动人口"和"省际迁移人口"迁移流动的时间特征均为"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中发生跨省流动的情况。

2 人口省际迁移概况

2.1迁入地和迁出地的空间分布

省际迁入人口较集中分布于中东部及东南部沿海省份,即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沿海5省市,北方地区仅北京市是迁入人口集中的地区。广东省迁入人口最多(1560万人),其它5省市迁入人口依次为:浙江(592万人)、上海(443万人)、江苏(404万人)、北京(324万人)、福建(270万人)(国务院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2007)(见图1)。

由图1可以看出,省际迁移的迁出人口主要来自秦岭-淮河以南的内陆省份。具体为四川、河南、安徽、湖南4省和重庆、湖北、江西、贵州、广西5省市。迁出人口较多的4省按迁出人口数量排序依次为:四川省(559万人)、安徽省(549万人)、湖南省(445万人)、河南省(431万人)。

省际迁移人口净迁入地区分布在除河北、山东、广西3省以外的沿海诸省,除黑龙江和吉林两省外的边境省份,以及内陆的北京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山西省。净迁入人口较多的区域分布在我国三大都市圈所在地,按照净迁入人口的数量排序,依次为广东省(净迁移人口1520万人)、长三角两省一市(净迁入人口为1138万人),北京市(净迁移人口为310万人)。而提供大量迁出人口的省份主要分布在我国南方内陆地区,其中四川、河南、安徽、湖南4省净迁出人口数量较多。

2.2迁移总量的空间分布

总迁移人口为迁入人口与迁出人口之和,它反映了某地区发生迁移的强度,用以考察地区的迁移总量。由各省总迁移人口的空间分布可见我国南方地区总迁移人口普遍多于北方、西北和青藏高原地区。青藏高原地区及甘肃、宁夏、山西3省的总迁移人口数量最少。广东省总迁移人口最多,长三角及周边区域、四川和湖南两省次之(见图2)。

3 人口迁移吸引中心及其吸引作用空间模式

3.1人口迁移选择指数

本文采用人口迁移选择指数法来确定人口迁移吸引中心。人口迁移选择指数(Migration Preference Index),是以色列学者罗伯托。巴奇(Robert Ba2chi)于1956年提出的,其计算公式为:

Iij =Mij(Pi /Pt )〔Pj /(Pt -Pi)〕ΣijMijK(1)

其中:Iij为迁移选择指数;Mij 为迁出地i 迁向迁入地j 的人口数;Pi为迁出地i 的人口数;Pj 为迁入地j 的人口数;Pt为全国区域总人口(全国总人口);K为常数,一般设为100.

该指数反映了在全国迁出、迁入地人口规模平均影响水平下,迁出地i 迁向迁入地j 的实际人口迁移数与期望数之比(张羚广、蒋正华、林宝,2006)。若Iij 大于100,说明迁出地i 的人口选择迁向迁入地j 的趋势强于全国平均水平,Iij 越大,表示迁出地i 的人口选择迁入地j 的趋势越强,或迁入地j 对迁出地i 迁出人口的吸引力越强;反之,若Iij 小于100,说明迁出地i 的人口选择迁向迁入地j 的趋势弱于全国平均水平,Iij越小,表示迁出地i 的人口选择迁向迁入地j 的趋势越弱,或迁入地j 对迁出地i 迁出人口的吸引力越弱。

由式(1)可以推导一个区域的综合迁出选择指数(式子2)和综合迁入选择指数(式子3)。

Ii.=Mi.(Pi /Pt)ΣiMi.K (2)I.j =M.j(Pj /Pt )ΣjM.jK (3)

式子(2)、(3)中:Ii.为区域i 的总(综合)迁出选择指数;I.j为区域j 总(综合)迁入选择指数;Mi.为区域i 迁向其他所有区域的迁出人口总数;M.j 为区域j 来自所有其他区域的迁入人口总数。

3.2人口迁移吸引中心的确定及分级

人口迁移吸引中心,就是能吸引其他地区迁出人口集中入迁本地的迁移人口汇聚地区(王桂新,2003)。本文采用人口迁移选择指数法确定省际人口迁移吸引中心。按推导公式(2)式和(3)式计算各省综合迁出选择指数和综合迁入选择指数(见表1)。再按以下标准确定我国省际人口迁移吸引中心:(1)综合迁入选择指数大于150;(2)综合迁出选择指数明显小于100.

我国省际人口迁移吸引中心为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广东省、浙江省和福建省。按人口迁移吸引中心吸引作用的强弱将6个吸引中心分为两类:强势吸引中心和次级吸引中心。

强势吸引中心包括上海和北京两大直辖市,其中上海市的综合迁入选择指数远远高于北京市,居全国首位。天津市、广东省、浙江省和福建省为次级吸引中心。由省际人口迁移吸引中心的空间分布可以看出,强势吸引中心分布于长三角和京津冀两大都市圈的中心区域,次级吸引中心分布在东部及东南部沿海省份(见图3)。吸引中心总计6个,其中强势吸引中心2个,次级吸引中心4个(见表2)。

对比省际人口迁移综合迁入选择指数空间分布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空间分布(见图4),两者分布特征十分相似。综合迁入选择指数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的散点图,表明两者存在线性相关关系。以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自变量,省际人口迁移综合迁入选择指数为变量,对二者进行一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为:显著性sig.值为0.000,回归确定系数R2为0.843,回归系数为0.918,说明省际人口迁移综合迁入选择指数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之间的确存在线性关系,当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加一个标准差,可拉动省际人口迁移综合迁入选择指数增加0.843个标准差。上述线性相关关系在综合迁入选择指数大于100的区域里是明显的,当综合迁入选择指数小于100时则并不明显。即人口迁移吸引中心的吸引力随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加而增加,非人口迁移吸引中心则不具此特点(见图5)。

3.3人口迁移吸引中心的历史变迁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省际人口迁移吸引中心的发展经历了由"多极化"到"极化"的过程。1982~1995年,我国省际人口迁移吸引中心呈现"多极化"发展(王桂新,2000)。1995~2005年,省际人口迁移吸引中心则成"极化"发展趋势。王桂新发现我国省际人口迁移吸引中心的数量在1982~1987年,1985~1990年,1990~1995年依次为6个,11个,11个,2000年省际人口迁移吸引中心的数量为7个(王桂新,2000、2003)。本研究则发现2005年,省际人口迁移吸引中心的数量进一步下降为6个①「《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省际人口迁移区域模式及其变化》中确定省际人口迁移吸引中心的标准为:综合迁入选择指数大于100且综合迁入选择指数大于综合迁出选择指数。《1990年代后我国省际人口迁移区域模式研究》和本研究确定省际人口迁移吸引中心的条件为:综合迁入选择指数大于150且综合迁出选择指数明显小于100.」。

2000~2005年,北京、上海、浙江、天津和福建这5个省际人口迁移吸引中心的综合迁入选择指数呈增加趋势,其中上海的增幅最大。2005年上海的综合迁入选择指数已超过北京,居全国之首。广东和新疆的综合迁入选择指数则呈下降趋势,新疆的下降幅度最大,2005年新疆已经不再是全国人口省际迁移吸引中心。广东也由强势吸引中心降为次级吸引中心(见表3)。

3.4人口迁移吸引中心吸引区域的划定及分级

与吸引中心相匹配的是吸引区域。如某地区的人口表现出比较强烈的选择迁向某一吸引中心的倾向,则该地区称为该吸引中心的吸引地区(王桂新,2003)。将迁移人口选择迁向吸引中心的迁移选择指数大于100的地区定义为该人口迁移吸引中心的吸引地区。一般地,人口迁移吸引中心的吸引作用越强,吸引区域范围就越广,吸引地区迁出人口选择迁入该吸引中心的强度也就越大。按人口由被吸引地区迁向吸引中心的迁移选择指数的大小将吸引地区划分为3个等级:强势吸引地区、中强吸引地区和一般吸引地区,划分标准如下:强势吸引地区:迁移选择指数大于1000;中强吸引地区:迁移选择指数大于300且小于1000;一般吸引地区:迁移选择指数大于100且小于300.

3.5人口迁移吸引中心吸引作用的空间模式

人口迁移吸引中心吸引作用的空间模式是通过人口迁移吸引中心与其吸引地区的空间分布关系来体现的。以下分别对强势吸引中心及次级吸引中心的吸引作用空间模式进行分析。

3.5.1强势吸引中心吸引作用空间模式

作为省际人口迁移的强势吸引中心,上海市和北京市的吸引作用空间模式具有不同特点(见图6)。

首先,上海市和北京市吸引区域的空间范围不同。

上海市的吸引地区在空间上呈"V"字型分布,形成东起东部沿海西至新疆地区,横贯东西的横向吸引带和沿海岸线省份北上的纵向吸引带,其中横向吸引带为主要的吸引区域。在横向吸引带内吸引地区的等级呈现出随距离增加而下降的特点:强势吸引地区,江苏、浙江、安徽和江西4省,紧紧围绕上海市;中强吸引地区主要沿长江流域和东南沿海分布,包括河南、湖北、重庆、四川、贵州和福建6省市;陕甘宁、新疆和青海地区以及湖南省均为横向吸引带上的一般吸引地区。纵向沿海吸引带上分布的均为一般吸引地区,包括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和京津两直辖市。

北京市的吸引地区覆盖了除西南及南方5省(具体为西藏自治区、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和海南省)和上海市以外的全部国土。吸引强度的空间分布并非随距离增加逐级递减,而是呈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强势吸引地区主要分布在环抱北京市的河北省以及河北省以北的内陆省份,具体为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中强吸引地区主要分布在甘肃四川省以东、江西省以北的广大区域;一般吸引地区则分布在距离北京较远的西北和南方地区。

其次,上海市和北京市对吸引地区的吸引强度关系不同(见表4)。

上海市的吸引地区总面积为59703.63万公顷,吸引地区对上海的平均迁移选择指数为645.03;北京的吸引地区总面积为74442.16万公顷,吸引地区对北京的平均迁移选择指数为523.28.可见,上海市吸引地区的总面积小于北京而吸引地区对上海的平均迁移选择指数却高于北京。两市的强势吸引地区和中强吸引地区的面积和对吸引中心的平均迁移选择指数尤其体现了上述特点。

上海市和北京市均拥有4个强势吸引地区,但上海市强势吸引地区的总面积(5191.59万公顷)不到北京市强势吸引地区总面积(19263.23万公顷)的1/3.而上海市对其强势吸引地区的吸引作用却远远大于北京对其强势吸引地区的吸引。上海市的强势吸引地区对上海的平均迁移选择指数为2094.55,北京市的该指数仅为1248.73,上海高出北京近1倍。

上海市和北京市所拥有的中强吸引地区的数量和总面积各不相同。上海市有6个中强吸引地区,总面积12179.18万公顷;北京市有14个中强吸引地区,总面积25715.38万公顷,是上海市的2倍多。而上海市对中强吸引地区的吸引作用则略高于北京市。上海市中强吸引地区迁向上海的平均迁移选择指数为599.92,北京市的该指数为539.21.

上海市的一般吸引地区的数量和总面积均多于北京市的一般吸引地区。上海市有12个一般吸引地区,总面积42332.86万公顷,北京市有6个一般吸引地区,总面积29463.55万公顷。上海市一般吸引地区的总面积是北京市的1.5倍,而对一般吸引地区的吸引作用却小于北京市。北京市一般吸引地区迁向北京的平均迁移选择指数为221.10,上海市的该指数为184.41.

综上所述,作为强势吸引中心",聚而强"是上海市对其吸引地区吸引作用的特点";广而均"是北京市对其吸引地区吸引作用的特点。

3.5.2次级吸引中心吸引作用空间模式

广东省、浙江省、天津市和福建省是省际人口迁移次级吸引中心,其吸引范围各不相同。天津市吸引范围最广,其吸引区域基本覆盖了除长江流域省份以南地区和西北地区之外的全部国土。福建省吸引范围最小,其吸引地区主要集中在秦岭-淮河以南的内陆省份。广东省和浙江省吸引地区的空间范围大体相似,主要集中在秦岭-淮河以南地区,广东省的吸引范围更向西北内陆深入。

广东省的吸引地区中不同级别的吸引地区在空间分布上呈现明显的圈层结构,吸引力度随距离增加而递减。浙江省和天津市除了具有与广东省相似的圈层结构之外,还具有"飞地式强势吸引地区①"「"飞地"是与周围特定因素不同的一小块特定地理区域(王先锋,2003),在国际法、城市地理、经济地理等领域具有各自特定含义。国际法中",飞地"指一国位于他国国境之内不与本国毗连的领土。城市地理学中",飞地"指城市中在经济、文化和劳动力等结构上具有独特性的一小块城市区域,或者指"城市向外推进时,出现了空间上与原建成区断开,职能上却与原有城市区保持密切联系的新的城市用地。这种空间上与原建成区分隔的城市的扩展方式称为飞地型。"经济地理学中的"飞地"则指在经济结构、经济作物、经济状态等与周围不同的一小块经济区域。

本研究中的"飞地式强势吸引地区"借用"飞地"的概念,描述那些对某一吸引中心的迁移选择指数明显高于周边地区的区域。」,即强势吸引地区不是紧邻吸引中心分布而是跳过次级吸引地区的分布区域,分布在距离吸引中心较远的地方。浙江省的"飞地式强势吸引地区"是贵州省,天津市的"飞地式强势吸引地区"是黑龙江省。福建省的吸引区域也存在圈层式特征,但吸引中心对吸引地区的吸引作用并非随距离增加递减,而是出现中强吸引地区和一般吸引地区"倒置"的特点,即福建省的中强吸引地区分布在距离吸引中心福建省最远的地区而一般吸引地区则分布在中强吸引地区与强势吸引地区之间的区域。福建省的一般吸引地区均为其他吸引中心的强势吸引地区或中强吸引地区,如河南省和安徽省是上海市的强势吸引地区,河南省又是其他各个吸引中心的中强吸引地区,湖南省是广东省的强势吸引中心。可见,福建省的一般吸引地区正好是受多个人口吸引中心共同影响的区域。由于福建省的吸引能力与其他吸引中心相比相对较弱,所以对临近但同时受到其他更强大吸引中心吸引的区域吸引作用较弱,而对那些距离自身较远但受到其他吸引中心吸引作用也相对较弱的区域的吸引作用反而较强(见图7)。

4个次级吸引中心对其各自吸引地区的吸引强度也不尽相同(见表5)。天津市吸引地区总面积最大,为51048.95万公顷,福建省吸引地区总面积最小(17181.74万公顷),浙江省和广东省的吸引地区总面积居中,分别为28352.69万公顷和29674.30万公顷。从吸引地区对吸引中心的平均迁移选择指数来看,则广东省最高(754.75),天津市最低(345.62),浙江省和福建省居中,分别为564.35和535.94.可见,天津市吸引区域的范围最广而吸引作用却相对较弱;福建省吸引区域的范围小但吸引力却相对较强。广东省则兼顾了吸引区域空间范围的广度和吸引的强度,吸引区地区总面积和吸引地区对广东省的平均迁移选择指数均在4个次级吸引中心中位居第二,显示了其作为南方地区主要省际人口迁移吸引中心的重要作用。

4 人口外迁中心及其外迁空间模式

4.1人口外迁中心的确定及其空间分布

人口外迁中心是与人口迁移吸引中心相对应的概念。人口迁移吸引中心和人口外迁中心是人口省际迁移过程的两个方面,共同描述了人口省际迁移的特征。人口外迁中心是指人口向外迁移趋势较明显的地区。采用与确定人口吸引中心类似的方法,根据综合迁移选择指数可确定人口外迁中心,具体条件如下:(1)综合迁出选择指数大于120;(2)综合迁入选择指数远小于100.

我国省际迁移人口外迁中心为安徽省、江西省、重庆市、湖南省、湖北省、四川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河南省。人口外迁中心集中分布在我国秦岭-淮河以南的内陆省份。按外迁趋势强弱将人口外迁中心分为强势人口外迁中心和次级人口外迁中心。安徽省、江西省和重庆市是强势人口外迁中心,其他则为次级人口外迁中心。从空间分布来看,强势人口外迁中心主要分布在紧邻东部沿海人口迁移吸引中心的区域,同时重庆是内陆地区人口外迁趋势最强的区域(见表6、图8)。

4.2人口外迁中心迁入地区的划定和分级

与人口外迁中心匹配的是人口外迁中心的迁入地区。如果一个人口外迁中心的人口表现出比较强烈的选择迁向某一地区的倾向,则这个地区就是该人口外迁中心的迁入地区。本文定义若由人口外迁中心迁向某地的迁移选择指数大于100,则该迁入地为人口外迁中心的迁入地区。根据选择的强烈程度,还可进一步将人口外迁中心的迁入地区按照以下标准,分为迁移趋势由强到弱的三级:首选迁入地区:迁移选择指数在1000以上;二级迁入地区:迁移选择指数大于300且小于1000;三级迁入地区:迁移选择指数大于100且小于300.

安徽省和江西省的人口外迁方向性十分明确且主要的迁入地区在空间上相对集中,而重庆市的人口外迁方向性较弱,迁入地区的空间范围广,但迁入趋势并不突出。如表7所示,安徽省和江西省的迁入地区总面积分别为5524.78万公顷和5759.14万公顷,而重庆市的迁入地区总面积为34820.20万公顷,是前两者的6倍,可见其迁入地空间范围之广。安徽省和江西省对迁入地区的平均迁移选择指数分别为1194.09和806.85,而重庆仅有424.72,可见安徽省向迁入地区迁移的趋势最强烈而重庆市向迁入地区迁移的趋势最弱(见表7)。

综上所述,安徽、江西两省的人口外迁空间模式可概括为"沿海导向型",安徽更偏向选择北方沿海的人口迁移吸引中心,而江西更偏向选择南方的人口迁移吸引中心。重庆市的人口迁移空间模式可概括为"平衡型",不具有明显的迁移偏好,迁入地区兼顾沿海、中部和西部三大区域。

4.3人口外迁中心外迁空间模式

人口外迁中心的外迁空间模式是通过人口外迁中心及其迁入地区的空间分布关系来体现的。以下分别对强势人口外迁中心和次级人口外迁中心的外迁空间模式进行分析。

4.3.1强势人口外迁中心外迁空间模式

三个强势人口外迁中心中,临近沿海人口吸引中心的安徽省和江西省具有类似的外迁空间模式,即迁入地区主要分布在沿海人口吸引中心所在地,不同之处在于安徽省的首选迁入地区是北京市和长三角地区而江西省的首选迁入地区为长三角的上海市和浙江省以及广东福建两省。位于中部内陆地区的强势人口外迁中心重庆市与前两者具有截然不同的外迁空间模式。重庆市的迁入地区范围广泛,但没有迁移趋势特别强的区域,即无首选迁入地区,且二级迁入地分布在比三级迁入地更远离重庆的区域。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市和浙江省、北京市、广东省、福建省以及内陆的新疆地区是重庆市的二级迁入地区。而环绕重庆市的四川、贵州、云南、湖北4省则是重庆市的三级迁入地区(见图9)。

4.3.2次级人口外迁中心外迁空间模式

6个次级人口外迁中心的外迁空间模式可以归纳为四种类型。第一类外迁空间模式是"沿海导向型",湖南省的人口外迁属于此类空间模式,即迁入地区基本上分布在沿海地区;第二类外迁空间模式是"主次分明型",即迁入地区在沿海及内陆都有分布但主要分布在沿海省份,且首选迁入地区位于沿96人口研究32卷海的人口迁移吸引中心,湖北省和贵州省的人口外迁属于此类外迁空间模式;第三类外迁空间模式是"平衡型",具有此类外迁空间模式的人口外迁中心是四川省和河南省,此类外迁空间模式最突出的特征为外迁中心的迁入地区分布在沿海和内陆地区且沿海和内陆的迁入地区面积大体相等,迁移趋势也大体相当,且不存在首选迁入地区;第四类外迁空间模式是"定向迁移型",此种类型的人口外迁中心只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的外迁人口主要迁入广东省,且由迁移趋势很强(见表8、图10)。

5 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省际人口迁移活跃的区域分布在南方和沿海地区。人口迁移吸引中心分布在京津地区及南方沿海地区,具体为上海、北京、天津3个直辖市以及广东、浙江、福建3省。上海市和北京市是吸引力最强的强势人口迁移吸引中心,上海对省际迁移人口的吸引呈现"聚而强"的特点,北京对省际迁移人口的吸引则呈现"广而均"的特点。人口外迁中心集中于秦岭-淮河以南的内陆省份,具体为安徽、浙江、重庆、四川、湖北、湖南、贵州、广西、河南8省1市。安徽、江西和重庆2省1市是我国人口外迁趋势最强的强势人口外迁中心,安徽、江西两省具有"沿海导向型"外迁空间模式,而重庆市则具有兼顾东中西三大地区的"平衡型"外迁空间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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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羚广,蒋正华,林宝。人口信息分析技术。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92~209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6.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

9王先锋。"飞地"型城镇发展:基于落后地区城镇化道路研究——以湖南张家界为例[博士学位论文].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3

来源:《人口研究》200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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