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世佑:清者自清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373 次 更新时间:2008-09-28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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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世佑 (进入专栏)  

3月19日傍晚,我正在上海作学术交流,忽然接到《光明日报》记者曹建文先生的告急短信:“郭老师:您好!上次采访您的那篇有关学术泡沫文章因为我的擅自处理给您惹了麻烦!学生真是罪该万死!您在上海的联系方式是多少?我给您电话。”当晚通完电话,方知有位叫杨曾宪的先生在《世纪中国》、《新语丝》等网上,以《“学术警察”不能用偷来的武器执法》和《杨曾宪揭露中国政法大学博导郭世佑抄袭》为题,指责我在接受《光明日报》的访谈 时,有几句话是“偷”了他的,还说:“著名学者,应以身师范,言出行随,千万不能因自己的失范行为而‘败坏学术风气、摧残学术尊严、破坏学术声誉,——并玷污自己的学术人格。”“如郭先生能从此次‘事故’中汲取教训,我希望他能继续站在反泡沫学术的队列中。”

如果不是建文来通报,我还不会相信此等故事发生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原来,《光明日报》有关编辑在发表我的访谈文字前,对我应邀提交的访谈文本既做了删节,也做了修改,才有杨曾宪先生把我指控为“小偷”。建文很着急,认为这对我的名誉是一个极大的伤害,就把自己的住宅电话、手机号码与电子信箱在杨曾宪先生的博客与《世纪中国》网站上公布,要直接与杨曾宪先生取得联系,还要把自己的电子信箱密码告诉杨曾宪先生,请他查实我于2005年7月4日寄给建文的原稿。由于对方不予理睬,反而怀疑建文的真实身份,建文就把事情原委与我的原稿在《世纪中国》网站上公之于众。

事情的真相自然并不复杂,明眼人一看便知,但有人偏偏不喜欢解决问题,而是激发问题,甚至极尽推测与演绎之能事,想说就说,这也不失为网络时代的一大特点,便捷的网络话语就像一把多刃剑,伤人与互伤都很容易。其中批评杨曾宪先生轻率伤人和故意纠缠者有之,要我出来解释者亦有之 ,杨曾宪先生则坚持要建文在《光明日报》登文道歉。一时闹得沸沸扬扬,我就成了网络焦点让人品评。后来,有几位弟子从维护师长的声誉出发,也参与了讨论。在与杨曾宪先生对骂的人群中,可能还包括一两位不听我的劝告却改个网名原地再战的浙大弟子。

说实话,此生并没想到会有人把我当 “小偷”,说我“抄袭”,我最担心这样的无理指控会让一些不明真相者对我产生误解,我毕竟还是教师,而且还在指导硕士生与博士生,一再要求我的研究生老老实实看资料,规规矩矩写文章,既不要当大盗,也不要当小偷,如今人家莫名其妙地把我污为“小偷”来“揭露”, 心里未免不是滋味,我的修炼还无法达到圣人的程度。家中小女看到网上尽是《杨曾宪揭露中国政法大学博导郭世佑抄袭》之类帖子,“郭世佑抄袭”成为专用名词,更是窝火。好几位浙大弟子也劝我在网上说明真相,不要怕浪费时间与精力。如果我站出来解释,的确不过举手之劳,但仔细一想,清者自清,事情总会过去,如果站出来说话,我首先要批评《光明日报》,编辑审稿也罢,主编把关也罢,都应该尊重作者的基本权利;即使改稿,也不要改出别人的话来,无论别人的这些话是特别重要,还是并不重要;改完之后,更应该在发表之前让我过目。同时,我也会心平气和地提醒杨曾宪先生,指斥别人“抄袭”应该慎重,作为学者,重要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扩大问题和滋生问题。但如果这样,那位杨曾宪先生恐怕会更加起劲,既会针对我,也会抓住《光明日报》,发起新的语言攻势,这将给建文带来很大的被动。建文是一位很有发展前途的编辑,还很年轻,他一直以弟子之礼待我,他还是我的故园资江之水哺育出来的清俊后生,我理当像挚友朱有志教授(湖南社会科学院院长、建文的硕士生导师)一样,尽力爱护他,而不是拖累他,而且这次他比我还急,生怕我受到更多的伤害,就在第一时间敏锐地站出来澄清真相,承担责任。他作为大报记者,还把自己私人电话披露给杨曾宪先生和网络世界,甚至要将自己的电子信箱密码交给杨曾宪先生,只求解决问题,不惜代价。建文的心意和举动足以体现益阳人身上的那份真诚与重情,也不乏睿智,让我感动。对我来说,还有什么个人委屈不能承受和独撑的呢?

既然是非已经清楚,沉默也是一种回答方式,还是一种成本最低的方式。这不仅因为像建文这样的品学兼优者需要呵护,而且吾辈生当“与人奋斗”的荒唐岁月,背诵毛主席的语录长大成人,不仅先天不足,而且后天难济,此生却偏偏以宽不见边深不见底的学术谋生,还要枉为人师,总有看不完的书,补不完的课,稍不小心就会误人子弟,惟其如此,宁静的时空与心态也就不是可有可无的了,维护这份宁静与其说是职业操守,还不如说就是职业责任。“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这是前贤留下的智慧,它未必只与鲁迅笔下的阿Q有关。有人乱点鸳鸯谱,把我当“小偷”,说我“抄袭”,也不过是说说而已,公道自在人心,无端蒙羞之旅也总比我的师长们当年做“右派”整天戴高帽还吃皮肉之苦受尽灵与肉的折磨要好吧。

近日再度走沪,还是住在三个月前接到建文电话的浦东张江的那个房间。今夜从城区回来,依旧是海风扑面,行人稀疏,浮云虽逝,往事如昨,故信手记之。

2006年6月11日深夜于浦东·上海博士后公寓

附件之一

曹建文:《“杨曾宪揭露中国政法大学博导郭世佑抄袭”是个误会》

杨曾宪老师在其博客上发表《“学术警察”不能用偷来的武器执法》,专门就《“学术泡沫”:学术难以承受之“轻”》(《光明日报》 2005-12-12)一文中涉及中国政法大学历史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郭世佑教授的两段访谈进行批评。文章在杨先生的博客发表后,世纪中国系列论坛进行了转载。作为《“学术泡沫”:学术难以承受之“轻”》的采写记者,也是文章的主要责任人,我认为杨曾宪老师对郭世佑教授的批评是个误会,而导致这个误会出现的原因主要是我和文章的责任编辑在文章的处理上出现了重大的技术性失误。

在《“学术泡沫”:学术难以承受之“轻”》一文的采写过程中,由于文章内容和主题的关系,我对采访对象的文本进行了一些技术性处理,写成的草稿经过责任编辑和领导的修订后又进行了局部的较大改动,使定稿的文字与采访对象的回答出现了较大的差别,而这一差别正是杨曾宪老师对郭世佑教授产生误会的根源所在。

譬如,有关杨曾宪老师批评郭世佑教授抄袭的“论据”:

郭世佑教授认为,“学术‘剽窃’与学术腐败虽然危害大,但并不可怕,因为我们有相应的学术批评与学术规范予以校正。而真正危及学术事业且难以根除的痼疾,却是学术泡沫。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学术泡沫是用生产学术‘垃圾’的方式制造学术虚假繁荣,是举着学术旗号扼杀学术活力,打着学术规范的幌子践踏学术准则。它不仅严重耗费稀缺的学术资源,使学术成果鱼龙混杂,而且容易导致‘劣币驱良币’,产生恶性循环。最终败坏学术风气,摧残学术尊严,破坏学术声誉。”

事实上,我写成的初稿是这样表述的:郭世佑教授认为,“学术‘剽窃’与学术腐败虽然危害大,但并不可怕,因为我们有相应的学术批评与学术规范予以校正。而真正危及学术事业且难以根除的痼疾,却是学术泡沫。”

一些学者也认为,学术泡沫之所以泛滥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学术泡沫是用生产学术“垃圾”的方式制造学术虚假繁荣,是举着学术旗号扼杀学术活力,打着学术规范的幌子践踏学术准则。它不仅严重耗费稀缺的学术资源,使学术成果鱼龙混杂,而且容易导致“劣币驱良币”,产生恶性循环。最终败坏学术风气,摧残学术尊严,破坏学术声誉。

但这一初稿交给编辑处理后,可能是因为在拼版时要删减文字的缘故,就将两段文字进行了合并。编辑进行改动后没有通知我更没有最后请郭世佑教授审订!(具体原因明天上班后我将与他们进行沟通)而我之所以在第二段中用“一些学者也认为”,是因为学术批评事业已经过一大批人的共同努力,达成了许多共识,再加上因联系不便的原因我只好将这些人取得共识的主要观点进行综合处理。这些人中既包括杨曾宪老师,同时也包括另外一些知名学者如邓正来、贺卫方、杨玉圣、郭世佑等。

无论如何,误会已经造成。作为文章的主要责任人,我除了向杨曾宪老师和郭世佑教授进行解释以消除他们之间的误会外(我已经在杨曾宪老师的博客上留言,希望能联系上杨老师说明误会产生的经过,同时我也已给郭先生发了邮件希望能尽快联系上他),我还要向杨先生和郭先生致以诚挚的歉意!我同时也会与编辑们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事实上,进行学术批评、维护学术尊严和学术共同体的集体利益,为学术事业的繁荣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直是本报和本人长期致力于从事的工作。近些年来,我采访了大批专家,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如《学术研究:从“失范”到“规范”》(光明日报2004年9月17日)、《惩戒学术不端 维护学术尊严》(光明日报2004年10月14日)、《学术研究拒绝平庸》(光明日报2004年11月4日)等等,我也希望在我仍将从事的这项工作中 能继续得到杨曾宪老师和郭世佑老师的指点和帮助。

最后,再次诚挚的向杨曾宪老师和郭世佑老师致以深深的歉意。同时也希望由于我们工作的严重失误而使你们之间产生的误会能早日得到“消除”。为了再次证明杨曾宪老师对郭世佑先生的批评是个“误会”,特在文章后面附上郭世佑教授发给我的书面采访回答全文。这一原文目前仍保留在我的邮箱里,如果杨老师需要查证,学生将随时提供便利。

《光明日报》记者 曹建文

2006年3月19日

以下所附是郭世佑先生发给我的书面采访回答原文:

1、学术泡沫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什么?

2、这种现象对于我们进一步繁荣发展学术事业将会造成怎样的危害?

3、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怎样的具体举措来加以遏制?

郭世佑(中国政法大学历史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原因:

1、就主观因素而言,学者的私德意识与公德意识均有待加强。我国传统文明中不乏私德的传统,讲究个人修养与自律,但自近代以来,特别是近半个世纪以来,经过“破四旧”等历次政治运动的扫荡,私德的自律式微。在古代的读书人中,习惯与自己过不去、不懂得原谅自己的人很多,现在的读书人中, “善待”自己的却越来越多。至于公德,包括有别于家族伦理的社会伦理与国家伦理,却有些先天不足。尽管我们也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诚之者,人之道也” “天下为公”之类古训,但最能扎根于脑际的,还是“事亲为大” 、“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之类血缘本位主义与 “山中有直树,世上无直人”、 “难得糊涂”、“灵机变者为英豪”之类“国粹”,我国公民的职业道德水准亟待提升,从事学术研究的职业道德也不例外。

2、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某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对学风的冲击颇大,加重了学风的浮躁,乃至选题重复,立论平庸,形同无病呻吟,自讨自论,甚至大胆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3、高等教育的“大跃进”带来学术研究的大跃进,专科升本科,单科性大学办综合性大学,为了人为地展示名实相符的学术性,只好层层加指标,个个写论著。近年来,硕士生与博士生的快速扩招,也影响了学位论文的整体质量。有的高校还一反欧美国家的培养规矩,明文规定,硕士生与博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发在“核心期刊”甚至更高的刊物发表两篇或两篇以上的论文,否则不能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却放松对学位论文的要求,逼得许多硕士生与博士生不去认真对付学位论文,却忙于先拼命赶制和发表其他论文。

4、行政力量对学术的干预过多,不是遵循学术发展的规律与规划、激励和评判学术,而是盛行功利主义,不是为学术而学术,而是把学术当敲门砖,为评职称而学术,为评奖、争课题、争学位点、争研究中心、基地、重点学科而学术,层层评比,多如牛毛。就个人而言,不少高校将发表论著的数量、“等级”与岗位津贴直接挂钩,职称与工资、住房直接挂钩;就单位而言,许多高校与科研院所还普遍以评职称、争得奖励与学位点、研究中心、基地、重点学科的等级与数量,来营造行政任期内的政绩,搞所谓形象工程。年年评定高校教师的职称,连高校的行政人员、中学与小学教师、幼儿园的工作人员都要评职称,都要写论文甚至“专著”,好像谁都可以作学术研究,写学术论文,不会写论文者甚至还可以写书。梁启超就强调过:“学问之为物,实应离‘致用’之意味而独立”,“就纯粹的学者之见地论之,只当问成为学不成为学,不必问有用与无用,非如此则学问不能独立,不能发达”。为评职称、评奖而写论文、写书,职称的泛化就决定了学术论文与“专著”的滥化,以及论著发表环节的乌烟瘴气。与欧美学术大国相比,我国的学术刊物已经够多的了,但对庞大的职称后备军的来说,总是供不应求,学术泡沫应运而生。

5、既缺乏货真价实的学术批评与惩罚机制,也缺乏合理的学术评价体系,在各项评比中,只图易于操作,重表格,重统计数据,轻质量,使人情主义、本位主义与平均主义见缝插针,十分盛行,所谓“同行专家评议”,却变成了同事评议与师友评议。在国外行之有效的某些学术制度,包括 “引用率”、“匿名评审”、“核心期刊”等,一到中国就变样了,许多匿名评审形同虚设。

二、危害:

1、严重耗费学术资源,不仅使学术成果鱼龙混杂,而且容易导致“劣币驱良币”,产生恶性循环;

2、败坏学风,滋长投机取巧和弄虚作假,摧残学术的尊严,影响高等教育质量与学术人才的培养,破坏我国的学术声誉;

3、扰乱学术评价体系,掣肘我国科学创新能力的提升,最终削弱综合国力的积累;

三、措施:

总的来说,需要综合治理,

1、加强学术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成立学术道德委员会,建立学术道德的任务既不是朝夕之功,却又刻不容缓。

2、杜绝高等教育“大跃进”,限制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的招生规模,不要逼迫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之前就发表论文,以便为所在学校争取排行榜上的好名次做出什么贡献,应当明确一个基本的认识:授予学位的主要依据甚至惟一依据就是学位论文本身。

3、切实反思工科管理模式对于学术管理的利弊,杜绝比论文篇数、专著本数、成果字数之类数字竞赛活动,强化质量意识,以作者的代表作定为主要依据确认作者的学术水准,逐步建立脱离行政性的学术评审机制,减少评比活动的数量,延长学术成果接受学界与社会实践检验的时间。

4、加强学术批评与社会舆论监督,加大惩治抄袭、剽窃的力度,维护学术的尊严。建议由教育部或有志之士牵头,参照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专门打击剽窃的Turnitin网站的成功经验,创建并逐步完善一个具有检测与监控功能的中文网站,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加强对研究生的作业、学年论文、学位论文乃至学界学术成果的技术检测,切实倡导学术规范,杜绝剽窃行为。

(此附件原载《世纪中国》网站2006年3月)

附件之二

Westerneast:《道歉的价值——也说杨曾宪先生误伤郭世佑教授一事》

尽管匿名注册登陆在此,可是大家一看此贴标题就可知我的倾向性,不必隐瞒地说,我是上过郭世佑教授的课的学生。此前听说网上有人揭批郭教授“抄袭”甚为震惊,因为以我所了解的郭先生的学品和人品,实在无法相信这是他的所为。即使不论道德,以我所了解的他的智慧,也绝不会在《光明日报》这样公开发言的场合做这种低劣的抄袭。幸好随后就看到曹建文记者主动站出澄清事实,承担责任,向杨先生和郭教授道歉。这件事本来在杨先生出来接受曹记者的道歉(或再写些道德文章对如今的新闻界表示失望)并向被误伤的郭教授道歉之后就可以比较体面地结束。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这个逻辑发展,不但网上展开了骂战,还有杨先生也在骂战甚嚣尘上之时在此网 (世纪学堂)消失却在他处(新语丝等)继续开战了。而奇怪的是,新语丝只登杨先生 的文章,却不见登出在事实的层面上澄清杨先生的说法的文章,让杨先生变成孤零零的独白 ,不知何故。

虽然关注此事久矣,但我一直都没有注册发贴参与讨论,虽然为无端被误伤并且在被误伤之初一头雾水不明就里的郭教授叫屈,可我一方面认为清者自清,群众的眼睛到最后必然是雪亮的;二来是因为近年来也关注了不少网上关于造假与打假的讨论,发现那些争论总是演变成互相的攻击和谩骂,往往失去了其解决问题、树学界正气的原初意义。穿着形形色色的马甲的人在网路上口水肆溢大开杀戒,不但“造假”者面目可憎,“打假”者也形迹可疑,看上去都各怀心思,弄得网路上狼烟四起妖气冲天,不由得让人拷问一句,中国的学术界到底是怎么了。借方舟子先生的词,难道在中国学术批评=学术批斗吗?

刚了解此事时,曾经E-mail 郭教授以表慰问,并认为郭先生应该也到网上发言申明立场,或干脆就让曹记者在《光明日报》登文正式澄清并道歉(如现在网上很多人还有杨先生指出的)。然而先生却说,清者自清,公道自在读者,在人心;读书与思考的时间本来就越来越不够用,要做和想做的事毕竟很多,在这鱼龙混杂的网络世界,如果自己再参与进去,恐怕只会引来更多动机不纯的猜测和谩骂;被误伤已是事实,如果纠缠不放,对谁都不好;还有,曹记者已经在第一时间诚恳道歉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又怎么好再要求他在报纸上登文,那对其职业前途将是很不好的一笔。这就是我所认识的郭教授,这就是他的为人处事的方式,这就是他作为一个人文学者,在自己的声誉遭到了无端破坏之后的反应。或许会有人怀疑我这些话的真实性,那就怀疑好了,我不奢求每一个人都能够去以真诚面对真诚,我之所以在这里把所知的事实说出来,只是觉得事到如今,网上各种意见真真假假,真正为郭先生鸣不平的人却很少,而误伤他的杨先生在事情明朗之后也一直不说话,直到刚看到他在新语丝上发的题为《“维权之猫”是为何“人人喊打”的——“郭世佑涉嫌抄袭事件”中我的“维权困境”成因剖析》,尽管道理说得很多很好,可仍旧坚持表示不会对郭教授道歉。

读罢该文,我甚至对我一贯秉持的简单的道德观产生了怀疑,我向来认为如果伤害了别人,无论是知情还是不知情,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无论是主角还是参与,在了解事实、知道被伤害者是无辜的之后,与情与理都该说句道歉,毕竟自己是伤害行为的发起人或参与者,毕竟伤害已经造成。这就是我在幼儿园时期就懂得的为人处事的简单的逻辑,难道有什么不对吗?面对杨先生这样著作等身的前辈师长,我不敢造词说出什么、且也说不出艰深的道理,可我总觉得,道歉不单是尊重别人的行为,也是为自己赢回尊严的举动。

对于杨先生,我真的十分敬佩他奋勇打假维护自己权益的凛然正气,也敬佩他以钻研学问的辎铢必较的精神来进行学术打假,这样的人在中国毕竟仍是很少的,在此两点上杨先生给学界中人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可是我仍以为杨先生的有些做法值得商榷(如有不当之处,还请杨先生原谅学生辈的我):

一,稍稍对中国新闻界的现状有些了解的人都知道,报纸上的对学者的访谈不同于学者自己刊发的学术篇什,前者是要经过记者编辑的再加工的,鉴于中国新闻界的业务现状,其中就难免有有悖作者愿[原]意之处,杨先生在拿起学术批评之剑的同时,不应该丢掉一个老学者惯有的学术之严谨,也不应该不考虑无论是你自己还是他人的声誉对学界中人的重要,如杨先生在上述《维》文中所说,“文章已发表,覆水难收”,说明杨先生十分清楚网络的巨大传播力,即是如此,就更应该在发文之初慎之又慎,否则如我们现在看到的,影响十分不好。把“郭世佑”之名与“抄袭”之词连在一起,组成一个动宾词组“郭世佑抄袭”显示在网络索引中,这就是你杨先生的功劳,我以为,最好的做法是在发文打假之前,你就应该联系《光明日报》编辑弄清“事实”,或如杨先生在《维》文中所说弄清“存在”,再做“打”与“不打”的决定不迟。当然杨先生说在3月10日已经联系《光明日报》编辑,可是没有得到及时答复,所以后来就在网上发文,既然事实已是事实,无法改变,那为什么不能等到有结果之后再发文呢,这并不是一件非急不可待要去做的事情吧。杨先生在《维》文称,是曹记者对郭教授造成了伤害,要道歉也是他的事情,既然在事情造成了不好的后果之后,杨先生知道寻根溯源找到始作俑者,为什么在打假之初就不懂得寻根溯源找到问题的源头所在呢?或许大家会说,在网上搜索发现自己的文章被抄袭已经是肺都要气炸了,哪来的精力和谨慎去核实呢?此言差矣,如果一个颇有知名度的老学者(引自网友网上点击率一说)不能平心静气地处理此事,其为人处事的严谨、其作为人文学者对人对事所应该具有的人文关怀精神怕也值得怀疑。而如今杨先生直接导致的对郭教授的误伤事件,不但对郭教授造成了“覆水难收”(引自杨先生《维》文)的伤害,在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中国学界学术打假的浮躁之气,使人不得不怀疑,在中国之学界,不但有学术泡沫,竟也有“学术打假泡沫”。

二,在曹记者出来道歉澄清事实之后,杨先生在围着他讨论激烈的《世纪学堂》消失,昨天却在新语丝另辟“战场”,发表他的《维》文。在此文中,杨先生又有这样的句子“郭世敬究竟抄袭没抄袭杨曾宪,这是许多人提出的问题。还要再一次看证据。”在这里,杨先生把郭世佑误写成“郭世敬”就匆匆登网了,这种写错别人名字的人文学者不严谨就由他去,但既然杨先生已经清楚网络“覆水难收”的威力,还继续用混淆视听的句子来在网上发文,让人怀疑杨先生到底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结果,让人怀疑杨先生面对被自己严重误伤的郭教授到底有没有一丝“对不起”之意,也让人怀疑杨先生面对曹记者的把自己的信箱和密码都告诉他的坦诚到底有没有表示出一点长者的宽容和大度。

杨先生还深入浅出地谈到了“事实”与“存在”的关系,并谈到了法理上作为证据的事实,我不是很懂,却也不能赞同杨先生的观点。我不太懂哲学,也不知道在此问题上该从什么角度上谈论事实,我只想说我自己的浅显认识,一些适用于普通人作为为人处事依据的认识。维特根斯坦说,事实存在于我们不再有理由或者不再有解释的地方,也就是说事实应该是真象而非假象,而杨先生也说“事实是可以被验证的存在”,也是这个道理,依照此理,杨先生认为自己看到郭世佑教授抄袭是真象,并非假象,也就是说事到如今,杨先生其实在心里还是根本没有认同曹记者所说的“存在”(依照杨先生所说未被验证,因此不能说“事实”)。如此我就真的不理解了,还想请杨先生说说真象和假象的关系。如果以杨先生所说,郭教授抄袭是事实,即已经被验证了的存在的话,那么杨先生误伤郭教授就不可能是事实,即不可能被验证的存在,如此,按照杨先生所要求的让曹记者去在报纸上登文道歉就毫无意义,根本无法验证郭教授被杨先生误伤,因为杨先生已经把前提事实确定下来。另外,郭教授抄袭杨先生这句话的施动者是郭教授,抄袭是他发出的动作,杨先生又是怎么验证这一存在的呢?抱歉,我觉得自己有玩文字游戏之嫌了,甚至快把自己扰糊涂了。可我真的不明白,本就是一桩简单至极的事情,为什么杨先生却要扯出那么多让人看不懂的道理呢?

三,杨先生在《维》文中说“曹记者只是为解脱郭教授并逃避责任而向我道歉的”。我想,但凡看过曹记者给杨先生发的帖子的人,都会对杨先生如今认定郭教授有“抄袭”责任、“曹记者只是为解脱郭教授”并且还如此评价曹记者感到些许愤愤的。试问,在中国新闻界不论职业操守道德失范的今天,还能有几个曹记者能如此面对自己的错误,不但将电子邮件、电话留给杨先生,甚至还将自己的信箱密码告诉杨先生。我想,没有人会怀疑他的坦诚之至。尽管他在采访和编辑郭教授的文章的时候,没有坚持新闻业界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可是如今他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两位师长带来的不好影响,已经接二连三坦诚道歉了,杀人不过头点地,杨先生还要让他咋的?。此前已经提及郭教授的说法,让曹记者在报纸上登文无疑是正式承认自己违背了新闻记者该有的“真实客观”原则,等于给他的职业前途记上了一个大过。面对一个年轻的记者,一个少有的勇于承担文责的记者,杨先生,您作为一个长者,作为一个人文学者,您应有的大度宽容,您应有的人文关照到哪里去了呢?请原谅晚辈的不恭,只是晚辈无法理解您的做法。既如杨先生所说,“曹记者只是为解脱郭教授并逃避责任而向我道歉的”,我想正好佐证了郭教授的无可置疑的人品和学品,因为如果真是郭教授抄了您的大作,曹记者不会如此诚挚道歉,因为他也是受害者;如果郭教授不是那种让人钦佩的无可厚非的学者,只是通过采访认识郭教授的曹记者也不会这么干脆地站出来为郭教授正名。如果曹记者想要逃避责任,他完全可以什么都不说。我想曹记者看到杨先生的话多少会有些心凉吧,一个年轻的记者对一个知名的老学者的诚挚道歉原本是希望得到宽容和谅解的,可却是如今这种结果,被杨先生分析成别有用心逃脱责任的人,一个长者,尤其是标榜人文精神的长者,即使不对犯了错误勇于认错的年轻人给予谅解,也不至于继续大打棒子,那不是“救人”之正途。突然想起前不久娱乐圈里的“无极馒头案”,同情胡戈的人都会说上一句“做人不能太陈凯歌了”。是啊,有时候做人真的不能太陈凯歌了。

四,杨先生说,“还有的网民说我对"误伤"郭教授"淡漠无谓"。这也不是事实。”其实以杨先生在其《维》文中论及的“事实”与“存在”的关系,关于“这也不是事实”的推论是不对的,因为网民们无法看到可被验证的杨先生并非“淡漠无谓”的存在,如果杨先生只是在心里表现出了“并非淡漠无谓”,那岂不是如杨先生开始提到的做梦的例子,那只是一种存在,并非事实。若非如此,请问杨先生在曹记者出来澄清事实(或可被验证的存在)之后,哪一个公开的行为可被网民引为杨先生对严重的误伤了一个正直的学者之后并非“淡漠无谓”的证据呢?

杨先生又说“众多围攻我的网民,他们对我造成的名声伤害是"虚"的、暂时的,对郭教授造成的名誉伤害却是"实"的、长久的。因为他们攻击我的言论只能囿限于某个论坛,而我的文章却在不断扩散,日后这两篇文章还要收进我的集子里(如《光明日报》有公开声明,我会附录的)。所以,即便我从此不追究,郭教授所受的"名誉伤害"也无法"自动痊愈",而且,还会越拖越严重。当然,也可能有人就希望此事沸沸扬扬无休止地闹下去,等着看"一桃杀二士"的结局呢!所以,我这里要真诚地向郭教授的真正拥趸者们说,你们太不聪明了。这好比曹记者用郭教授的名义开公司欠了帐,债主已登报要债了,他却光向郭教授私下道歉,却不赶快替郭教授还账,这行吗?” 我想,那些郭教授的真正拥趸并非不聪明,他们只是像郭教授一样不会逼已经诚挚道歉的曹记者去自毁前程;他们并非不聪明,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关于的不同于杨先生的何为“事实”的考量,他们知道让郭教授无端受伤的行为主体一个是杨先生您,一个就是曹记者,现在曹记者以其无可厚非的诚意向双方都道了歉,而另一行为主主体杨先生却毫无道歉之意,难道“误伤”之“误”不是杨先生之“误”吗?还是杨先生从来就不认为自己误伤了郭教授。如果不是误伤,那就只有两种情况,一是如前所述,杨先生认准了一个事实前提,即郭教授抄袭其大作;二就是杨先生是在故意伤害。后者当然不可能,那就是前者了,如此推断,杨先生说不定还会怀疑曹记者和郭教授的关系,认为曹记者在为郭教授开脱,因为杨先生说“因为他们攻击我的言论只能囿限于某个论坛,而我的文章却在不断扩散,日后这两篇文章还要收进我的集子里”,看来杨先生的不道歉,是因为他仍然不肯承认自己正在严重误伤郭教授。当然我这种推断太小人,我不该以小人之心去揣度杨老先生。

若非如此,杨先生就该向郭教授道歉,道歉不但是表明自己对事情有了正确的认知,不但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维护或重获自己的尊严的最体面的方式。杨先生说他是不得不暂时放下《价值学》的写作而写下《维》文,我也不太懂哲学上价值的概念,但倒是想问杨先生知不知道道歉的价值有多大?杨先生的坚持不道歉及坚持含混不清地说不道歉的理由(即事实和存在的关系)其实对他自己来说也有不好的影响,因为杨先生至今也没有承认自己是误伤郭教授,至今也没有接受曹记者的道歉,只是执着于那两端被疑为抄袭的文字的对比,以杨先生对事实的定义,这种对比或许是事实,可是这样的事实对网民们是不够的,事情发展到现在,他们需要了解杨先生您所认定的真象,而您的语焉不详只会让网上的猜疑更多,只会让您一手挑起的网上争论甚至是漫骂更加惨不忍睹,我想这不是您这样一位曾经致力于美学课题,写出《论艺术典型是审美认识中介》、《审美鉴赏系统模型》、《审美价值系统》等文章的人文学者所愿意看到的。网上也有一些人毫无根据地揣测了您最初发贴的动机,甚不厚道,我想您也会因此受到了一定的伤害,我虽然绝不认同那些人的看法,却也觉得您有些地方做的不对劲,您如今的坚持不道歉真的让人无法理解。

(此附件原载《世纪中国》网站200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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