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有云:“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指明教育乃国家兴盛富强之基,要夯实这一基础,有赖法治之昌明。万国竞争,人才为本,而培养人才,首赖教育。
法学教育,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有着无法替代的价值。
对于普通法科学生而言,旨在训练其法律思维,增强对社会问题的理性分析能力,让其在纷繁的社会生活中,能够判断是非,解决复杂问题。
对于培养未来的治国理政者而言,肩负着为国家立法、司法、法律服务等职业部门输送人才的重任,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力争为建设更为公正合理的社会而努力奋斗。
对于一般公众而言,则致力于传授其法律知识,培养其法治精神,最终将法治理念传播至社会各个角落,助力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故而法学教育事关国脉,利在千秋。
法学教育既如此重要,其本身又该如何发展与完善?
其方多途,集思广益,广邀众评,听取公论,察纳雅言,堪为要招。是以《教育法学评论》之创办,实为昌明法学、固本强基的一大法门。
谚云:“以镜自照知脸容,以心自照知吉凶。”《教育法学评论》,正需要秉持自识与反思,揽镜自照,照出法学教育的得与失、利与弊,从而使法学教育界能够激浊扬清,善善恶恶,凝练心智,不断精进前行。
职是之故,此书的诞生,恰逢其时,意义深远。唯愿它的创办,能汇集法律学人的心血与希望,为法学教育研究开辟一方新阵地,也为全国法学同仁搭建一方交流互鉴的平台。
此书的主办方西北师范大学,植根西北大地,文脉绵长,底蕴深厚。其法学院立足西部办学,深耕法学教研领域,笃实严谨、务实致用,近年来在民族法学和简牍法律文献的研究中,更是多有创获。相信依托这样坚实的办学基础创办法学类连续出版物,必能不负使命。
值此创办之始,愿《教育法学评论》始终坚守学术初心,开展深入研究与理性评论,兼容并蓄,不尚空谈,永葆学术本色。百余年前,梁任公展望少年中国的愿景时,赞曰:“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翕张”,极言少年中国之未来可期。
今将此语移用于此,亦是吾对《教育法学评论》前途之所愿与所信也。
张晋藩,“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