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安安,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级博士研究生
来源:《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26年第6期
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时期我国国家叙事的网络传播及其话语认同研究”(23AKS020)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在数智时代,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赋能人工智能大模型“价值对齐”,既是主流意识形态“技术化生存”的应然要求,也是规范人工智能稳健发展的实然趋势。从出场逻辑审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仅能为大模型“价值对齐”提供价值观资源,还能以“价值校验”的方式发挥全过程驾驭机能,最终确保大模型“机器为人”目标的实现。从实践原则审视,“价值对齐”是一项长远性、系统性工作,必须坚持创新与安全并重、激励与惩戒并行、自治与共治并举等原则,为“价值对齐”划定清晰的行动边界。从推进路径审视,要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多维价值为基石推动大模型形成“有德”的道德特质、“有情”的精神风貌、“有品”的文化底蕴、“有序”的发展架构,共同赋能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资本主义意识形态 人工智能大模型 价值对齐 机器向善
随着人工智能深入渗透至人类生活的各个角落,其蕴含的价值导向逐步显现,人工智能大模型俨然成为一种塑造社会价值观的“意识形态综合机器”。2014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斯图尔特·罗素(Stuart Russell)在一次关于“人工智能的神话”访谈中率先提出“价值对齐问题”(Value Alignment Problem),即“我们需要建立可证明与人类价值观一致的智能,而不是纯粹的智能”。21世纪20年代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敏锐地察觉到“价值对齐”对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乃至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影响,于是将“价值对齐”从学术命题上升至政治问题,加紧部署人工智能“价值对齐”工程。2021年3月,美国人工智能国家安全委员会直言,美国的价值理念应当成为主导全球人工智能系统研发和应用的准则,2025年7月,美国白宫提出要依托美国在国际外交及标准制定机构中的地位,进一步倡导体现美国价值观的国际人工智能治理方案,对抗中国在人工智能标准制定上的影响力。与此同时,由G7国家主导的“全球人工智能合作伙伴关系”(GPAI)随声附和,致力于通过经合组织将西方意识形态融入国际人工智能技术标准制定之中。除此之外,“美国Anthropic公司发布‘宪法人工智能’价值对齐路径”,推动人工智能在回答问题时直接引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内容,这标志着美国的“价值对齐”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显而易见,“价值对齐”的方向选择、标准设定与控制主体背后的权力博弈,实则是不同意识形态在全球人工智能领域展开的深层较量,是西方国家试图将自身意识形态包装为“普世价值”,通过掌控“价值对齐”话语权来巩固技术霸权、输出政治理念的战略手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规律,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2024年9月,中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提出中国要“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设计、研发、应用的价值观、伦理观对齐”。因此,构建中国自主的、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内核的人工智能“价值对齐”方案已迫在眉睫。然而,当前中国“价值对齐”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工程控制论”“法律惩戒论”“道德约束论”等被动防御框架之下,对于如何激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动赋能、如何将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可编码、可验证大模型底层代码的实践性研究较为稀缺。基于此,系统厘清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赋能人工智能大模型“价值对齐”的资源要素、确立科学的实践原则、探索可行的实现路径,不仅是促进新时代人工智能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维护中国国家意识形态主权安全的关键之举。
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赋能人工智能大模型“价值对齐”的出场逻辑
“向谁对齐”是人工智能大模型“价值对齐”的首要环节,其不能仅仅理解为是向某种价值规则和条件判断对齐,而是要向一套具有系统性、方向性与引领性的意识形态体系对齐。纵观世界范围内两大意识形态,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首要价值取向为利益最大化,如若人工智能被系统性地植入“利润与效率最大化”的价值体系,将导致大模型以更具压迫性的方式对人类形成剥削,这显然与价值对齐的初衷背道而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集中反映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追求,具备丰富的基础性价值资源、过程性驾驭资源以及结果性保障资源,是中国人工智能大模型“价值对齐”的最优选择。
(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蕴含人工智能大模型“价值对齐”所需的基础性价值资源
从人工智能大模型的服务对象划分,可辨识出四个价值维度:公民个体性价值、社会群体性价值、国家整体性价值以及世界共同性价值。个体性价值主要关注大模型如何满足或影响单个用户的需求与利益;群体性价值进一步扩展至社群或组织层面,探讨大模型如何促进群体内部的和谐、效率与合作;整体性价值立足国家发展大局,凸显大模型对国家战略推行的支撑效能;共同性价值作为最高层次,超越了地域的界限,关注大模型对人类社会整体福祉、可持续发展以及全球治理的贡献等。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在中国语境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自然而然就是凝聚广泛社会共识、占据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从价值资源供给视角审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蕴含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人类共同价值”等价值观资源,可以作为人工智能大模型“价值对齐”的基础性资源加以利用。具体而言,在公民个体性价值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大模型提供个性化服务锚定了价值定位;在社会群体性价值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可指导大模型促进社会良序运行与整体效能提升;在国家整体性价值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为大模型助力国家解放、民族复兴提供了根本遵循。在世界共同性价值层面,中国倡导全人类共同价值,并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发布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中明确指出,以“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为核心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人工智能向善的题中应有之义,阐明了人工智能治理的中国主张。反观西方世界所鼓噪的“普世价值”对齐方案,将人工智能武器化,用于地缘政治博弈,并未超越“狭隘民族主义、政党保守主义、国家优先主义、国家例外主义”,与人类数字文明共同进步的愿景背道而驰。因此,唯有在世界范围内积极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才能推动人类社会数字文明的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
(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备人工智能大模型“价值对齐”的全过程驾驭机能
“人工智能体价值对齐不能一概而论、一蹴而就,应采取分布式嵌入方式。”人工智能大模型的价值对齐可以分解为两大阶段:前向对齐与后向对齐。前向对齐,亦称对齐训练阶段,侧重于根据特定价值观需求训练系统,以实现初步的价值一致性;而后向对齐,又称对齐精炼阶段,则侧重于在现实场景中对系统进行持续评估,确保训练后的系统在实际应用中能够始终保持价值对齐。
相较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价值对齐”过程被资本逻辑裹挟、服务少数垄断集团的功利性特征,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价值对齐”过程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彰显出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在前向对齐阶段,西方依赖企业狭隘的商业伦理与杂乱价值观,“技术沦为资本增殖和贬低人的工具”,训练语料被资本操控,价值偏向性严重。如GhatGPT生成的内容曾将黑猩猩与黑人混为一谈,“亚马逊公司的自动招聘算法倾向于给含‘女’字的简历打低分”等,底层语料库的种族歧视、性别歧视昭然若揭。而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凭借深厚的理论底蕴和广泛社会认同,为人工智能训练过程提供了坚实的价值基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伦理规范及法律法规等要素以“语料供给”方式系统性融入训练过程,从源头确保人工智能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方向,且相比于西方的抽象人性论而言剔除更多形而上学的独断成分,体现出价值引领的统一性与前瞻性。在后向对齐阶段,西方深陷资本主导下技术闭环、监测机制自说自话、社会反馈响应滞后的“技术跑偏”旋涡之中,而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可以通过“价值校验”功能持续对人工智能应用中的价值偏差进行纠正,其根源在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社会实践长期演进形成的兼具历史必然性与现实适应性的价值校准体系。从世界语境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目标的选择,经历了以空想社会主义为思想开端、以科学社会主义为理论支柱、经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实践检验、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入探索的历史进程。从中国语境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经历了“理论构建”的严谨推理、“阶级塑造”的历史磨合、“社会普及”的广泛传播及“重构升华”的时代创新等,这一演进过程铸就了其长盛不衰的“价值识别—价值校正—价值规范—价值引领”等校准检验功能。概言之,“价值对齐”是一个在现实与理想之间不断进行博弈的发展过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正因为满足理论体系的完备性、阶级利益的代表性、社会大众的认同性等核心标准,才能保障其在赋能人工智能“价值对齐”时具备权威性与持久影响力。
(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实现“机器为人”的最终价值归宿
“人工智能发展的最终目标是满足人类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并朝着实现人类终极的自由与解放迈进。正如马克思所言,“自然科学却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作准备”。然而,当前数字资本主义语境下,人工智能的价值却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异化。“以人机交互为支撑的数智化大模型的资本主义广泛应用,使整个社会的生产越来越数智化,其生产模式体现为数智体系的‘类人化’和数智生产的‘自主化’,资本对活劳动的吮吸和压榨越来越便捷、灵活和精准”,原本应该为人类解放努力的人工智能技术,却成为对劳动过程极致规训、对劳动者“无尽剥削”的工具。
针对这一不良趋向,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成为纠正人工智能价值异化的思想根基与行动指南。一方面,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赋能下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必将致力于减轻乃至消除分工对人类造成的束缚,促使人类建立“自由人联合体”。具体而言,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分工理论可以对人工智能产出的社会资源进行全局性的调配与共享,将公有制和人工智能大模型相结合而“构成人类未来生活和命运的共价键结构”,确保技术进步所催生的社会成果能够公正、高效地服务于全体民众,进而增进社会的整体福祉。另一方面,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赋能下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必将为人类社会争取更多的自由时间,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言:“整个人类的发展,就其超出人的自然存在所直接需要的发展来说,无非是对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并且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间作为必要的基础。”当前,数字中国建设正是对“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生动实践,其坚持人工智能“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积极构建以生命尺度为基准的时间观念,在维护时间正义的基础上致力于推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人工智能大模型实现人类解放的终极目标提供了广阔场域。总而言之,“21世纪中叶前后,极有希望迎来世界社会主义再一次英姿勃发的大好机遇”,而人工智能大模型必将成为推动人类社会跃迁至更高阶段的引擎。
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赋能人工智能大模型“价值对齐”的实践原则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赋能人工智能大模型“价值对齐”是一项长远性、系统性工作,必须寻求宏观设计、中观运行及微观实操相协调,从而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高质量发展。在此背景下,彰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科学方法论的创新发展与安全可控并重原则、正向激励与负向惩戒并行原则以及行业自治与社会共治并举原则,是推进人工智能“价值对齐”的关键。
(一)坚持创新发展与安全可控并重原则
从“价值对齐”的宏观发展视角审视,坚持“创新发展与安全可控并重原则”能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行稳致远。当前,“有效加速”重研发效率与速度,力求技术快速商业化,但常忽视技术开发部署中的伦理挑战及对社会架构、价值观的潜在冲击。“超级对齐”则注重伦理与社会效应,主张技术应用须与社会核心价值精准契合,以规避风险,但过度严苛的规范也可能阻碍发展创新,“一些人工智能产品很容易被以保障安全的名义实施严厉监管甚至被‘叫停’”。如此看来,“有效加速”与“超级对齐”产生了实际意义上的矛盾,这种扭曲的发展观也极易成为西方大国服务于自身私利的政治工具。以特朗普政府为例,当技术发展符合地缘政治利益时,其便对潜在的伦理风险视而不见,甚至解除了对开发和部署人工智能进行安全限制的行政命令,一味追求代表自由主义的“有效加速”以抢占先机;当需要打压竞争对手或进行政治操弄时,又将“超级对齐”当作工具,给竞争对手扣上“安全风险”的帽子,通过限制技术合作、加征关税等手段遏制其发展。事实上,人工智能大模型的“有效加速”与“超级对齐”本就是相互指涉的综合体,在我国语境下更应形成一种旨在促进技术发展与社会安全协调发展的观念。
“统筹发展和安全”是习近平总书记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其深深植根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沃土之中,是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原则。因此,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赋能人工智能大模型“价值对齐”的过程中,必须坚守“创新发展与安全可控并重原则”,“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要避免技术因受无谓规范而无法创新发展,也应警惕技术以内在逻辑或客观属性为遁词无视并侵犯社会价值底线,构建全面、协调的统筹治理体系,推动大模型在危机与挑战中稳健前行。当前,中国相关法规与标准已为人工智能的创新发展勾勒出清晰路径,如《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指出:“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生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优质内容,探索优化应用场景,构建应用生态体系。”与此同时,《网络安全技术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也对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语料来源、语料内容以及语料标注的安全性作出规定,“对明显偏激以及明显诱导生成违法不良信息的问题,应拒绝回答”。在具体实践中,中国自主研发的大模型DeepSeek就是典型范例,其既通过“缩放定律”实现了技术层面的创新与赶超,又通过“‘冷启动—强化学习(推理场景)—SFT—强化学习(全场景)’四阶段训练对模型进行对齐”,在降低训练成本的同时确保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符合我国主流价值观,在发展与安全并重中保证了大模型的价值观安全,为国内人工智能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二)坚持正向激励与负向惩戒并行原则
从“价值对齐”的中观运行视角审视,坚持“正向激励与负向惩戒并行原则”对于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行为优化与价值塑造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人工智能领域的价值整合策略普遍倾向于采纳一种追求“自然正义”的发展范式,即研究人员不断推进大模型深度模拟人类道德观念与价值体系,从而试图让人工智能自然而然形成“类人价值观”。随着实践的纵深发展,研究人员发现对大模型的放任会意外培育出能够规避规则、采用非道德手段达成价值目标的智能系统,甚至出现机器为获取人类激励与奖励而进行“欺骗性对齐”现象,如为迎合人类需求生成一些不存在的参考文献等,这就是著名的“瓦力悖论”(“瓦力”代指人工智能)。“倘若‘瓦力’仍按照人所设定的程序指令演化,那它永远都只是一个更高阶、更智能的工具,机器主体性无从谈起;而倘若‘瓦力’超越碳基生命逻辑,成为一种全新的硅基物种,人机对齐将不可计算且不可预期。”
因此,需要重新审视人工智能“价值对齐”机制,深度运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导向功能与批判功能,确保其既能高效完成任务,又能有效防止非道德行为的发生。这两大功能在“价值对齐”实践中演化为具体的正向激励与负向惩戒并行原则。在执行正向激励原则时,可以引入丰富的价值导向性奖励,其中包括根据模型在决策过程中展现出的道德敏感度与合规性给予额外奖励;通过模拟人类社会中的道德困境测试,对模型在复杂情境下作出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选择进行正向强化等。在执行负向惩戒原则时,要“用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可以基于主流意识形态建立精细化的违规识别与纠正系统,一旦检测到违规行为立即启动惩戒流程,督促相关企业暂时限制模型的部分功能、调整其训练数据集以减少不良信息的影响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压实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决不能让互联网成为传播有害信息、造谣生事的平台。”中国《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已对企业平台主体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制。总之,通过创新性地结合多维度奖励与精细化惩戒,辅以动态的价值校准机制,有望构建出既高效又道德的人工智能系统,为人类社会带来更加深远的影响。
(三)坚持行业自治与社会共治并举原则
从“价值对齐”的微观实操视角审视,坚持“行业自治与社会共治并举”是提升人工智能大模型与核心价值观对齐效率的最佳准则。随着大模型涉足多元任务,价值对齐工作复杂性大增,并催生出“对齐税”,即为实现价值对齐所承担的价值评估、伦理审查、持续学习与适应等额外成本。面对高昂“对齐税”,部分人工智能企业选择简化甚至放弃“价值对齐”。质言之,仅凭行业内部人员的知识结构与主观判断,难以支撑全面深入的价值对齐工作,考虑到人工智能的公共性,行业自担责任与风险的做法逐渐失去了合理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整合多学科力量,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研究,建立健全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伦理道德。”这意味着,人工智能大模型“价值对齐”需要更加开源的主体,进行跨领域、跨行业的协同治理是实现“价值对齐”目标的必然趋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由于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在赋能人工智能大模型实现“价值对齐”的过程中能够广泛吸纳不同社会群体的合理诉求与智慧,有效减轻行业自身“对齐税”成本,从而确保人工智能大模型在责任共担的轨道上取得可持续发展。例如,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就提到,要“强化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坚持包容审慎、分类分级,加快形成动态敏捷、多元协同的人工智能治理格局”。这为人工智能大模型的“价值对齐”提供了坚实的方法论指引,并清晰地确立了“行业自治与社会共治并举”作为必须遵守的核心操作原则。唯有行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与社会多元力量有效介入相结合,“推动各方加强发展战略、治理规则、技术标准的对接协调”,将分散的社会知识、多元的价值诉求和动态的伦理考量系统性地融入技术发展的全过程,才能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同时,确保人工智能大模型的发展方向始终与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福祉相契合,最终实现技术进步与社会价值的和谐统一。
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赋能人工智能大模型“价值对齐”的推进路径
马克思指出,“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相机中一样是倒立成像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这揭示了意识形态作为观念体系与社会存在的辩证关联。新时代背景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焕发出丰富的伦理价值、情感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人工智能大模型需要依托这些价值形成意识形态传播与认同机制,以新要素与新标准的方式内嵌于机器底层运行逻辑之中,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形成崭新的“精神特质”。
(一)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伦理价值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有德”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结着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契合公平正义的伦理内核,集中彰显着其作为价值引领体系对大模型恪守底线、明辨是非、向善而行的伦理价值,是指导科技实践向前推进的关键。其一,要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伦理精髓深度融入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设计与构建中。例如,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的《人工智能科技伦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中,提到了尊重生命权利、尊重知识产权、坚持公平公正、保持公开透明、确保可控可信、强化责任担当的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原则。可以在大模型训练阶段引入基于这些伦理原则的加权损失函数,将“伦理安全性”价值目标转化为“技术鲁棒性”“安全可中断性”等设计标准,确保模型在优化过程中自动权衡并遵循伦理原则。其二,对人工智能的研发人员进行伦理导向教育,使研发人员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所要求的伦理价值。通过组织专业培训、研讨会等形式,提升研发人员的伦理素养和责任意识,并将伦理道德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在模型设计与应用过程中主动融入伦理道德,实现技术与伦理的和谐共生。其三,为了确保人工智能大模型能持续契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伦理价值,需要建立完备的伦理评估体系。该体系应包含专业伦理审查委员会机制、第三方独立评估机制以及社会公众监督反馈机制,通过定期对模型的伦理表现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模型的伦理设置,从而推动人工智能在“有德”的道路上不断进步。
(二)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情感价值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有情”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蕴含着浓郁的家国情怀与人文关怀元素,充分体现了来自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的情感价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精神与情感需要是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情感价值赋能人工智能大模型,就是为人工智能塑造独特的“情感内核”,使它们在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中展现出更为生动与鲜活的特质,增添“有情”的魅力。情感计算理论揭示,完成由主流意识形态到人工智能再到人民群众的情感价值复刻与传播,需要遵循“情感解析—情感映射—情感体验”逻辑,构筑起“以情动人、以情感人、以情化人”的情感通路。“情感解析”指的是对情感词汇“量化标注”,从海量媒体信息中精心挑选出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情感价值高度契合内容的过程。这一阶段既要剖析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等宏大叙事背后的民族自豪感与社会责任感等情感元素,也要剖析柴米油盐等微小叙事背后的获得感与归属感等情感元素,从而为大模型提供丰富“情感养料”。“情感映射”指的是将解析所得的情感元素分类标定后,嵌入大模型隐空间表征层,实现从文本语义到情感向量精准投射的过程。这一阶段可运用“情感增强技术”,对情感元素按正负向归类并赋强度系数,再将其与隐空间既有向量空间对齐,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情感价值更贴近人民群众的情感期待。“情感体验”指的是人民群众通过人工智能大模型接触和感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情感价值的过程。这一阶段还需要根据人民群众“情感画像”变化设计更加合理的情感递进传播路径,根据人机交互与反馈对传播内容进行进一步排序与优化,以深化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解和认同。概言之,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情感价值融入人工智能大模型之中,实质上是赋予其一颗饱含深情、理解人民的“心”,推动其在情感展示层面成为感知人民冷暖、传递家国情怀的“有情”实体。
(三)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文化价值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有品”
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的快速发展,其潜在的逐利倾向已引发了一系列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导向相悖的问题。部分大模型在文化创作过程中,过度追求感官刺激,导致文化产品粗制滥造、胡编乱造现象频发,文化垃圾泛滥成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社会主体基于核心价值认同而产生的思想整合力、民族凝聚力、文化向心力和文明约束力的集合”,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价值。“科技发展离不开文化滋养。没有先进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有效培养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文化价值融入人工智能大模型,是推动大模型实现“品质提升”的有效途径。从文化传播学的视角来看,这一过程的核心在于将代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文化模因有效传递并嵌入人工智能大模型,并在人工智能大模型中成功生成具有社会主义文化特质的内容。文化模因“一般需要经过4个传播过程:同化、记忆、表达以及传播”。但是,由于人工智能大模型是立足于文化本体的延续性和创造性输出,能将原本以“惰性载体”承载的文化以“活性载体”的方式实现文化符号及修辞手法的“生动转化与迁移”,模因传播的模式也得以革新,转变为“模因提取—融合重构—创新再生”的新范式。“模因提取”是指对中国主流文化中的核心价值观念、行为模式及符号系统等关键基因进行深入挖掘,提炼出代表国家形象的标志性模因、体现民族认同的关键性模因,以及展现地方人文景观的地域性模因,进而构建符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中国文化模因数据库的过程。“融合重构”就是人工大模型以中国文化基因数据库中的文化模因为母本,并通过对文化意象的补充、润饰与重构,将多义文化信息转化为语言、图像及视频内容的过程。“创新再生”则指人工智能大模型结合自身的创造性输出能力对文化模因进行深度的再创造过程。在技术参与下,人工智能大模型可以利用其“世界模拟器”的优势推动社会主义文化以数字化的形式融入文化再生产,并基于原始内容与生产内容的相互嵌入,衍生出更多具有“生机无限”特色的新文化。总而言之,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文化价值赋能人工智能大模型,就是借助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为人工智能注入鲜明的中国特色,进一步推动大模型创造出既蕴含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精髓,又充满新颖创意与独特风格的文化内容,从而引领大模型向更高品质发展。
(四)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社会价值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有序”
恩格斯指出,“物质存在方式虽然是始因,但是这并不排斥思想领域也反过来对物质存在方式起作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作为社会发展的“稳定装置”,对包括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内的各种物质实践产物发挥着建构、维护和批判的重要价值,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有序”发展。其一,建构价值体现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人工智能大模型产业制度的设计安排。具体而言,就是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在顶层设计上科学建构起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之间的良性结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为人工智能产业的体制调整、战略规划、未来演进等提供意识形态支撑,并“立足于产业发展的全周期治理,对大模型的基础层、专业层及应用层采取分层、分级、专门化治理”,推动人工智能安全有序发展。其二,维护价值体现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坚定地、自觉自信地肯定以人工智能为表征的数字文明建设,并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各种便利。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应该肯定、推介人工智能大模型所呈现出的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优秀作品、案例、专利等,以形成广泛的参照、教育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人工智能发展氛围。例如,人民网作为主流媒体,与多个国内主流大模型集成对接,在科学归集、清洗、标注、风控的基础上,合作创设形成了规模超过30T的主流价值语料库,为人工智能大模型的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其三,批判价值体现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人工智能产业化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进行坚决的批判、抵制。针对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发展中可能出现的与西方中心主义发展观对齐等现象,要从自身民族文化的品性或境界中开发出抵御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思想资源,不断提升揭穿与还原西方意识形态有害性的能力,并“通过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积极探索我国数字文明的发展路径,致力于构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合的技术文明体系,推动实现技术进步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之间的和谐共生。
结语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赋能人工智能大模型“价值对齐”,正是让大模型更加安全有序的有效举措,“关乎通用型人工智能发展的未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通用性、涌现性、多模态”等特征的出现,“价值对齐”逐渐成为一项常态化、艰巨化工程。一方面,尽管人工智能大模型的数字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共性特征,但它与人类复杂多样的价值体系之间仍然存在显著的不对称。另一方面,人工智能体的价值设计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持续迭代和完善的过程,需经历价值预期分析、价值内嵌、价值评估等多个阶段,每个阶段都需精心设计和严格把控。然而,目前在这些阶段仍面临着诸多技术和伦理难题,需要不断深入研究。展望未来,“价值对齐”的相关研究要从理论空间向技术实操空间转向,研究方法要从本体论、认识论向实践论深入探赜,从而推动理论的内涵式发展。总而言之,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赋能人工智能“价值对齐”,必须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促进人类与人工智能和谐共存,推动人机协同进化,实现文明的数智化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