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亲自谋划“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开启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先行探索。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纵深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节点。站在这一重要节点上,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深刻认识美丽乡村建设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美丽乡村成为现代化强国的标志、美丽中国的底色。”新时代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擘画指引下,广袤大地日新月异,乡土中国沧桑巨变。回望源头、立足当下、面向长远,因地制宜、久久为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美丽乡村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引领建设蓝图逐步变为现实。从党的十九大将“生态宜居”纳入乡村振兴总要求,到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农村环境关乎“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再到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美丽乡村建设要统筹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这些重要讲话和指示饱含着对乡村发展的深切关怀,为工作指明了根本方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就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这一思想的真理力量转化为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美丽中国的生动实践,统筹乡村生态振兴与人居环境整治,努力建成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二)美丽乡村建设是回应农民殷切期盼的民生工程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生态环境直接关系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福祉,关系乡村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提供清新空气、洁净饮水、放心食品,可以有效提升农民幸福感,推动乡村产业兴旺发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美丽乡村,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民生,最终目的是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美好环境、过上幸福生活。一方面,当前我国仍有近5亿农民生活在农村,同时还有数以亿计的进城农民工在城乡间流动。乡村不仅是农业生产的空间,更是亿万农民的家园故土与心灵归宿。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保持乡村的生态宜居性,为农民保留了返乡退路,让农民在城乡间可进可退。另一方面,与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的目标相比,农村发展仍有差距,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尤其是“家门口”小微水体黑臭、垃圾乱堆乱放等,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实践证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的推进,让不少乡村实现了水清岸绿、村容整洁,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建设美丽乡村,就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一件事一件事地抓落实,让农民看得见变化、摸得着实惠、留得住乡愁。
(三)美丽乡村建设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实践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的基础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没有健全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高水平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就不可能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乡村建设,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也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平台。美丽乡村建设点多面广、情况各异,必须强化多部门协同,推动发改、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水利、林草等部门攥指成拳,促进政策、项目、资金等要素向乡村集聚;必须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让群众成为参与者、建设者、受益者;必须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制定差异化标准;必须强化科技赋能,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能力。通过多元共治化解农村环境治理困境,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四)美丽乡村建设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是转变发展方式,关键是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乡村是国家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发展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深刻揭示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联系:百姓富是乡村振兴的目标,产业兴是百姓富的保障,生态美是产业兴的基础。各地实践充分证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是发展的负担,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浙江安吉余村从“卖石头”到“卖风景”,走出了一条生态与经济双赢之路;贵州湄潭坚守茶产业生态底色,实现“荒山变茶山、茶山变金山”,这些都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建设美丽乡村,就是要把乡村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抓好化肥农药科学施用、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依托乡村生态、田园、乡土文化资源,发展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真正实现生态与经济双赢、发展与保护共进。
二、准确把握美丽乡村建设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一)美丽乡村建设取得良好开局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丽中国建设决策部署,2025年,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印发《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启动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美丽乡村图景,落实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具体要求,提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绘就新时代“富春山居图”。
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协同发力、真抓实干,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乡村画卷初步显现。
第一,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突破。明确“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群众怨言”的治理标准,总结推广基层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治理成本大幅度下降,治理率大幅度提升,从“十三五”末25.5%跃升到2025年底55%。面对面访谈群众累计4.5万余名,满意度稳定在90%左右。二是房前屋后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5042个水体治理率达98%,直接受益人口约972万。“四不两直”方式对完成治理水体全覆盖核实核证,对返黑返臭水体督促指导整改。三是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完善。指导开展生活垃圾小型焚烧处理试点,推动解决偏远镇村垃圾处理难题;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提质增效。四是畜禽养殖臭气治理成效显著。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氨排放控制试点,完成150个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深度治理,氨减排量超7000吨,完成5%减排目标。五是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扎实推进。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5万平方公里,综合整治坡耕地84.4万亩,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634条,带动全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超6.2万平方公里。六是乡村自然生态保护机制不断健全。组织完成国土绿化面积1.27亿亩,实行天然林和公益林一体化管护23亿亩。
第二,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推进。一是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实现大气重金属沉降累积风险降低、废渣底泥随水污染农用地风险降低、国家重点风险监控点土壤镉含量降低。累计150多个重点县基本完成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治理一大批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涉重金属废渣底泥、涉重金属大气污染排放等突出问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二是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地膜科学回收等,2025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3.3%、44.1%,比2020年分别提高3.1、3.5个百分点。三是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治理深入推进。全国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7%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创造性开展畜禽粪污乱排乱倒等突出污染问题遥感监测,发现并推动200多个问题有序整改。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8%以上;组织对农用地膜和塑料购物袋开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152批次,“十四五”期间累计查处相关违法案件122件。
第三,农村幸福宜居品质持续提升。一是农村户厕改造务实推进。印发《农村户厕改造指南》,开展“问题厕所”整治,切实提高改厕质效。二是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2025年完成散煤治理37万户,淘汰燃煤锅炉9000台、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超1万台。三是乡村绿化美化成效显著。支持88个市、县开展农村“四旁”植树65.67万亩,推进乡村绿化、彩化、珍贵化。四是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引导不断强化。开展2025年村庄整治和村容村貌提升定点观察,对20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开展监测,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
第四,美丽乡村建设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一是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强化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要求。强化了资金支持、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畜禽散养密集区的有关规定,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整县推进行动深入实施。建立“规划设计—任务下达—治理指导—成效评估”全链条工作机制,累计建成美丽乡村县(市、区)600个,23个重点县(市、区)形成可复制实践范式,开展广泛深入报道。三是监测评价制度不断完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抽查评估,并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纳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四是村民参与渠道不断拓宽。通过建立基层来信渠道,核实办理群众反映问题2300多个,推动形成共建共治格局。五是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大。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合计220多亿元,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引导农业发展银行贷款332.37亿元,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272个。
实践充分证明,美丽乡村建设实现良好开局,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
(二)美丽乡村建设仍面临艰巨挑战
当前,农村生态环境仍处在“量变到质变”的关键阶段,局部地区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农业农村仍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突出短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仍然是美丽中国建设的突出短板。
一是村庄环境整治任务艰巨,资金缺口突出。在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中,污水治理率明显滞后。全国仍有20多万个行政村(占45%)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主要集中在人口密集且经济基础薄弱地区,需要建设投资较高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这是必须啃下的“硬骨头”。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十五五”期间污水治理投入仍将主要依赖地方财政,年均治理率提升恐面临“失速”风险。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虽达90%以上,但部分地区运维质量不高,垃圾乱堆乱倒问题依然突出,偏远村镇垃圾运距远、处理成本高,垃圾围村现象时有反弹。
二是农村小微水体黑臭频发,畜禽粪污治理困难。在广大农村以及城乡接合部,一些小微水体、支流水体、坑塘沟渠的污染和黑臭问题还比较突出。个别地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不稳固,历年评估共发现275个水体发生过返黑返臭,29个水体多年度返黑返臭。广大农村地区坑塘沟渠等小微水体数量巨大,部分地区旱季“藏污纳垢”、汛期“零存整取”问题严重。部分地区粪污露天堆放、随意倾倒、偷排漏排、随雨水溢流、不合理还田等问题突出,导致周边水体黑臭。“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全国规模以下养殖户约6200万户,占养殖场户总数的99%,受经营分散、体量庞大等因素影响,即便仅少量养殖户存在粪污随意排放、倾倒问题,经庞大基数放大后,也将形成不容忽视的污染风险,治理压力突出。
三是农用地重金属累积与土壤退化,面源污染防治压力较大。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渣量大面广,个别地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持续累积。部分地区土壤退化问题突出,黑土耕地出现“薄、瘦、硬”问题,南方地区长期施用化肥导致土壤酸化问题凸显,西北一些地区农膜残留污染突出。部分地区仍存在“大水大肥大药”现象,不少经济作物亩均化肥使用量大、减量潜力大但措施少,个别地区地下水硝酸盐超标。东北地区无序焚烧秸秆造成大气重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四是农村环境监管存在盲区,违法排污纠治不力。农村家庭作坊规模小、布局散、隐蔽性强,经营自主度高,面对监管常采取“你来我停、你走我排”等方式规避检查。基层执法力量有限,难以覆盖广袤农村地区,对违法排污行为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污染溯源与责任认定面临困境。部分地区村民参与治理的主体意识不强,美丽乡村建设尚未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诚信守法、人人有责、协同共治的局面尚未形成。
五是治理能力和水平不高,长效机制尚未健全。部分地区简单照搬城市治理思路,脱离农村实际,盲目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治理成本超出地方经济承载能力、运维管理水平不匹配等问题,污水处理设施处于闲置或低效运行状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区域发展不平衡,中部地区治理率明显低于全国水平,形成“中部洼地”。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不健全,如农村小微水体点多面广,环境质量监测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设置固定断面开展水质监测做法在农村地区不具有经济可行性。
三、强化规律性认识,科学确定美丽乡村建设路径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具有自身特点,传统工业和城市污染防治模式并不适用,必须立足各地农村实际,不照搬、不硬套,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方针,在实践中摸索规律、完善政策,加快建立适应农业农村特点的治理模式,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行稳致远。
(一)坚守“三农”工作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9月21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讲话指出:“有一条是我一直强调的,就是农村改革不论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把耕地改少了、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这些底线必须坚守,决不能犯颠覆性错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是个人口众多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美丽乡村建设,要统筹好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生态环境保护,牢牢守住这些底线。
(二)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村环境整治标准可以有高有低,但最起码要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我国农村区域差异大,各地乡村经济基础、自然条件、区位特征、资源优势、文化传统等客观条件千差万别。要从实际出发,区分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城郊村庄和传统农区,结合地方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农民接受程度,因地制宜推进工作,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落实。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搞“一阵风”
美丽乡村建设是系统工程、长期工程,不是“一阵风”的整治,更不是“造盆景”的形象工程。“千万工程”的成功,关键在于一茬接着一茬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打造“口碑工程”。坚决杜绝急功近利搞短期整治,严禁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设美丽乡村,必须健全设施管护机制,明确主体、压实责任、保障经费,把实践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坚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让乡村美景常驻、建设成果长效,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四)坚持农民主体,不搞“政府包办”
美丽乡村是农民的家园,建设美丽乡村,农民是主角不是看客,是参与者不是旁观者。“政府干、群众看”的模式,建不出真正的美丽乡村;脱离群众的决策,也守不住建设成果。必须摒弃“政府包办”思维,把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贯穿规划、建设、管护全过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乡村能人,让农民从“站着看”到“主动干”,激活内生动力。坚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和最终目标,坚决防止脱离实际、违背民意、突破底线的行为。
(五)坚持绿色发展,筑牢生态根基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要以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的改善倒逼污染治理,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要聚焦农村生活、生产、生态空间,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乡村。聚焦村内生活空间,锚定清洁舒适目标,着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黑臭水体治理。聚焦农田生产空间,锚定地要肥土要净目标,着力提升耕地土壤有机质,治理土壤重金属、土壤农膜残留等污染。聚焦村外生态空间,锚定山清水秀目标,着力加强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健全长效机制,既要推动乡村环境从“集中整治”向“常态保持”转变,更要做到“不因产业发展突破环境容量,不因追求产值破坏田园风貌,不因引进项目损害农民利益”。让美丽乡村的“好环境”成为绿色产业的“硬支撑”,让农民在干净整洁的家门口实现增收。
四、聚焦重点任务,以务实举措推动“十五五”时期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成效
“十五五”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要锚定2027年整县建成比例40%、“十五五”末55%、2035年基本建成的目标,深入研究谋划,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聚焦治污攻坚,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筑牢干净整洁硬底线。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房前屋后黑臭水体、群众身边小微水体治理,建立“市县抓落实、乡镇具体干、村庄抓管护”的工作机制,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地方加大自身投入,确保2030年底前新增完成8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成效评估,不断健全“发现问题—反馈整改—回头看”闭环管理。
二是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立足各地区位条件、经济水平、人口规模、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等分类施策,把资源化利用作为核心方向,推动农村污水治理实现“思路巧、花钱少、效果好”。
三是优化调整低效无效污水处理设施,推动建管并重求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工程,严禁设施“建而不用、建而难维、重建设轻运维”。聚焦治理模式不合理、建设规模偏离实际、技术工艺选择不当等问题,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对历年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低效设施,限期完善收集系统、优化技术路线、落实运维资金;对无效设施,严格遵循资产管理程序规范处置,严禁闲置浪费、放任不管。建立动态整改清单,力争2028年底前基本完成优化调整,健全长效运维保障机制。
四是打好黑臭水体持久歼灭战,坚决巩固治理成效。严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一阵风”式整治,坚决防止边治边污、返黑返臭。聚焦畜禽养殖大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薄弱等重点区域,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信息化手段常态化、动态化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严。巩固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对返黑返臭水体建立清单台账,强化技术指导、限期整改,深入推进省级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培育长效管护机制。
五是实施农村小微水体治理行动,补齐监管短板。农村小微水体是江河湖泊的“毛细血管”,直接关系群众福祉。开展小微水体排查,对存在污染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纳入清单动态更新。坚持边摸排边整治,以控源截污为根本,因地制宜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二)聚焦绿色转型,推动生态型农业发展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农用地土壤保护,筑牢粮食安全生态根基。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进一步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推动耕地土壤有机质提升,推动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落实到位。探索建立黑土地生态保护和环境监测体系,推动黑土地保护。防范盐碱地综合利用重大生态环境风险,盐碱地开发利用应避让环境敏感区,严格盐碱地开发利用的配套重大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盐碱地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因地制宜开展农田退水治理。
二是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高农业绿色化生产水平。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以长江、黄河流域为重点,兼顾其他流域,推动将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纳入工作重点,优先统筹安排资金项目系统治理,提升污染防治成效。有序推进畜禽养殖乱排乱倒等突出污染问题治理。鼓励各地利用遥感等手段,开展畜禽粪污乱排乱倒等突出污染问题遥感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加强河道巡查,严禁畜禽养殖粪污傍河堆放或直接入河,组织各地依法划定畜禽散养密集区。优先对生态环境敏感、污染突出的散养密集区,加快推进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鼓励以村屯或乡镇为单位建设粪污集中堆沤点,就地就近还田利用,降低粪污运输成本。推进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探索推动精准治理农用地土壤农膜残留污染。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三)聚焦示范引领,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路径
一是探索美丽乡村建设路径范式。统筹择优选取第二批40个左右美丽乡村先行区,按照重点体现农村生态功能、城乡融合发展、农业生产功能三类定位,挖掘区域代表性强、模式典型、符合实际、成效扎实的县(市、区)。农业生产功能型县(市、区)要突出农业绿色发展,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生态功能型县(市、区)要依托优良生态本底,突出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城乡融合发展型县(市、区)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二是充分发挥美丽乡村先行区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展美丽乡村先行区建设,为深入治理“探路子”,为其他地区“开方子”。建立美丽乡村先行区动态管理机制,对成效突出的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对工作滞后的及时调整退出,确保先行区始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扎实做好美丽乡村先行区宣传推广。美丽乡村先行区宣传推广工作是展示建设成果、激发内生动力、凝聚社会共识、引导资源汇聚的核心抓手,关乎美丽乡村建设的全局成效。要主动宣传好各有关方面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工作成效,推动形成治理合力。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既要全面展现生态环境改善、民生福祉提升、产业结构优化的综合成效,也要如实反映发展中遇到的技术短板、理念冲突、机制建设等问题,清晰阐释不同阶段的应对思路与解决举措,增强宣传的说服力、可信度和借鉴价值。要创新表述方式,综合运用图文报道、短视频、微动漫、纪实专题片等多种形式,用小切口反映大政策、以小故事讲好大发展。
(四)强化多元融合,凝聚美丽乡村建设合力
一是强化部门统筹,推动协同发力。生态环境部门发挥牵头统筹作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组织协调推进、开展成效评估,细化年度计划、压实工作责任,健全调度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会同各有关部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绿色生产,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强化乡村空间设计,保障乡村建设合理用地;重视传统村落保护,统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基层积极探索低成本可持续治理模式;实施小流域治理,加强乡村河湖库管护;实施乡村美化绿化,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加强非标地膜等执法监管;统筹涉农资金,优化资金投向。通过部际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激活市场群众,推动共建共享。引导市场化主体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维护,鼓励社会资本采取特许经营等模式参与设施建设运维,推动金融机构开发乡村建设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在设施规划选址、模式选择、工程建设、长效管护等环节,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让农民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培育村民参与治理的主体意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让共建美好家园成为农民自觉行动。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公开美丽乡村建设进展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群众关切。
三是完善监测体系,筑牢科学治理支撑。不断完善问题发现机制,运用好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为监管赋能,加强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监测,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中,推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全面开展农村小微水体抽样监测调查。完善农用地土壤监测体系,更加注重土壤污染预防监测,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大气重金属沉降监测网,防止对农用地土壤的累积性风险。
因地制宜、久久为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更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站在“十五五”开局的新起点上,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锚定目标、真抓实干,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绘就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乡村新画卷,让美丽乡村成为美丽中国的底色,为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为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来源:《时事报告》2026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