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务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的形成过程、基本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3 次 更新时间:2026-07-03 16:13

【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正式提出于党的十八大。在此之前,中央文献中有不少关于“总任务”的提法,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不完全是一回事情,需要具体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经历了从党的十八大提出“三个总”到党的十九大提出“八个明确”再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十个明确”的发展过程,其内容表述逐步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的两项内容“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各有丰富的内涵。社会主义现代化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间既有差异性也有共同性,同时还存在相互联系。应该以整体的视角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  “十个明确”  社会主义现代化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作者冯务中,清华大学高校德育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长聘副教授

文章来源:《科学社会主义》2026年第2期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要明确其总任务。所谓“总任务”,指的是总体任务、全局任务,它是相对“具体任务”“局部任务”而言的;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指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总体上和全局上所要实现的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在不同场合被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等,而其内容均指的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这个概念的形成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值得梳理;这个概念具有丰富的内容,值得发掘;其内容之间具有复杂的关系,值得阐释。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的形成过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这一概念的形成,大致可以分为“党的十八大之前”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两个阶段。

(一)党的十八大之前的表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这一概念是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来的。在此之前,中央文献中也有不少关于“总任务”的提法,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不完全是一回事情,需要具体分析。

1953年12月,毛泽东在审阅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写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稿时写道:“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在这里,毛泽东将“总路线”与“总任务”并列使用。这里的“总任务”其实就是“总路线”,具体而言就是“过渡时期总路线”。

1954年9月15日,毛泽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致开幕词指出:“我们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人民,争取一切国际朋友的支援,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为了保卫国际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这里所讲的“总任务”实际上是当时中国建设事业的“总路线”,包括国内和国际两个方面。

1978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新时期的总任务”这一概念。《报告》第一部分的标题即为“三年来的斗争和新时期的总任务”。《报告》指出:“我国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发展时期的总任务,就是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大路线,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深入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虽然当时没有完成拨乱反正的历史任务,这里的提法充满了时代局限性,但是明确提出“新时期的总任务”这一重要概念,具有一定的意义。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经重新修改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七八宪法”)。“七八宪法”明确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全国人民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叶剑英在《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第一部分中专门对“新时期的总任务”进行了说明:“宪法修改草案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规定的全国人民在新时期的总任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记载在序言中。”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8年12月22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对上述“新时期的总任务”给予了充分肯定:“我们党所提出的新时期的总任务,反映了历史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

1979年9月29日,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讲话指出:“现在我们的任务,就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

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讲话指出:“叶剑英同志的国庆讲话,这样表述我们的这个总任务,或者叫总路线: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是第一次比较完整地表述了我们现在的总路线。这就是当前最大的政治。”在这里,邓小平将“总任务”与“总路线”等同使用。也就是说,叶剑英在国庆三十周年讲话中所言的“任务”和邓小平在这里所言的“总任务”,其实都相当于“总路线”。

党的十二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十二大党章进而指出:“中国共产党在现阶段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十二大报告讲的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十二大党章讲的是“中国共产党在现阶段的总任务”,名称不尽相同,但其中心词均为“总任务”,内容也完全一致。而这里所讲的“总任务”实际上相当于“总路线”。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表述

党的十三大报告正式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在这里,实际上是以“基本路线”的表述取代了之前“总任务”的表述。十三大党章只修改了十二大党章的部分条文,未修改总纲,因此并未将“基本路线”载入其中。到了十四大党章的总纲中,“总任务”的提法正式被“基本路线”取代。

当前所言的“总任务”不再指涉“总路线”,而是指涉“总体任务和全局任务”。这种意义上的“总任务”正式提出于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个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讲话指出:“这‘三个总’的概括,高屋建瓴,提纲挈领,言简意赅。深刻领会和把握这个新概括,有助于我们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真谛和要义。”其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被清晰确定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习近平就此指出:“强调总任务,是因为我们党从成立那天起,就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党的十八大之后延续和发展了这一论断。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十八大以来,国内外形势变化和我国各项事业发展都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重大时代课题,这就是必须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包括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和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发展动力、战略步骤、外部条件、政治保证等基本问题……”在这里,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的表述和问题,同时也作出了回答。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八个明确”,第一条即为“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八个明确”被拓展为“十个明确”,其中第二条为“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十个明确”第二条与“八个明确”第一条关于总任务的概括是完全一致的,那就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但在完成总任务的实践要求这个部分,增加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容。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三部分“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中,“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提法增加了“全面”的内容,被升级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而形成了关于这个问题的最新话语。

(三)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形成过程的几点总结

第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正式提出之前,中央文献中的“总任务”通常指涉的是“总路线”。而在这种“总路线”中,往往也包含着后来所言的“总任务”。例如,1978年《政府工作报告》和“七八宪法”中的“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党的十二大报告和党章中的“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属于后来所言“总任务”层面的内容。

第二,在上述“总任务”之中,往往包含着“社会主义现代化”之类的内容,但还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这一概念,其内容不仅包括“社会主义现代化”,而且包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形成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基本内容的完整概括。

第三,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八个明确”,在重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的基础上增加了完成总任务的实践要求。

第四,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在“八个明确”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个明确”,在重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的同时发展了完成总任务的实践要求这个部分,增加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要求。这个要求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被升级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不是一般的任务,而是总体性、全局性、长期性的任务。正如习近平所言:“我们党的庄严使命、改革开放的根本目的、我们国家的奋斗目标,都聚焦于这个总任务、归结于这个总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这个概念的提出,是对改革开放之前“以阶级斗争为纲”政治路线的否定和矫正,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浓缩和升华,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各项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的汇总和整合,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使命型政党的长期谋划和政治智慧,有助于深入理解“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有助于全国各族人民在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凝聚共识、聚焦目标、集中精力、同向同行,值得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的基本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二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两项内容看似简单,实际上有其丰富的内涵。

(一)“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两层含义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之一,“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以下两层含义。

第一,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就不能故步自封。现代化研究权威罗荣渠先生将学术界关于“现代化”的涵义界定概括为四类,其中第一类为:“现代化是指近代资本主义兴起后的特定国际关系格局下,经济上落后国家通过大搞技术革命,在经济和技术上赶上世界先进水平的历史过程。这是我国党和政府领导人在阐述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方针与政策时所明确表述的一贯思想。”就此而言,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就意味着中国要从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从传统社会转变为现代社会,从落后国家转变为先进国家,从发展中国家转变为发达国家,从前现代文明转变为现代文明。

第二,中国要实现的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而非资本主义现代化。江泽民曾经指出:“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市场经济的性质。”同样的道理,我们要实现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这里的“社会主义”对于“现代化”而言,不是画蛇添足,而是画龙点睛。“社会主义现代化”意味着中国要实现的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而非西方多党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而非两极分化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而非物质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而非殖民主义、军国主义的现代化。

以上两层含义都很重要,缺一不可。不承认第一层含义,把“现代化”当成“贬义词”,将现代文明拒之门外,就会犯“左”的错误;不承认第二层含义,将“资本主义现代化”视为“现代化”的唯一形态,认为“现代化”就是“西方化”,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能存在或者不可能建成,就会犯右的错误。我们应该同时重视这两层含义。

(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项含义

2013年3月23日,习近平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演讲时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伟大的梦想,我们称之为‘中国梦’,基本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2013年5月,习近平在接受拉美三国媒体联合书面采访时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梦的本质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2013年10月23日,习近平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中国梦是一种形象的表达,是一个最大公约数,是一种为群众易于接受的表述,核心内涵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可以适当拓展,但不能脱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主题,要紧紧扭住这个主题激活和传递正能量。”由此可见,中国梦的核心内涵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基本内涵和本质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的“基本内涵”、“本质”和“核心内涵”三者实质上是等价的,也就是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首先要实现国家富强。这里的“富”应该是“国富”与“民富”的统一,要告别“国富民穷”和“民富国穷”;这里的“强”应该是“国强”与“民强”的统一,要告别“国强民弱”和“民强国弱”;这里的“富强”应该是“富”与“强”的统一,要告别“既贫又弱”、“富而不强”和“强而不富”。实现国家富强说到底是要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包括各种硬实力与软实力。

其次要实现民族振兴。民族振兴意味着中国在国际上要有非常强大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非常重要的国际地位,非常重要的国际影响力,非常良好的国际声誉等;意味着要在“站起来”“富起来”的基础上“强起来”;意味着要在告别“挨打”和“挨饿”的基础上告别“挨骂”;意味着要在“跟跑”和“并跑”的基础上实现“领跑”;意味着要在“赶上时代”的基础上“引领时代”;意味着要告别“仰视世界”而走向“平视世界”……但是,不能将“民族振兴”理解为“报仇雪恨”“称王称霸”“高人一等”“唯我独尊”等。

最后要实现人民幸福。人民幸福意味着人民群众在总体上能够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和一定的发展需要和享受需要;意味着大多数人民群众对社会和生活整体状况具有较高的、持久性的满意状态;意味着人民群众的情绪和感受在总体上是积极的、乐观的、愉悦的;意味着社会上痛苦、压抑、仇恨、颓废、“犬儒”、“佛系”、“丧”等消极情绪比较少见,等等。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以上三项含义都很重要,缺一不可。其中,国家富强是其现实基础;没有国家富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没有坚实的基础,就成了一句空话。民族振兴是其集中体现;没有民族振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失去了前进的方向,就容易陷入“复仇”和“复古”等误区。人民幸福是其价值旨归;没有人民幸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失去了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缺乏最终的意义。同时,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三者之间相互交融、相互促进。

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相互关系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两层含义之间存在关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项含义之间存在关系。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间也存在相互关系。

(一)两者之间的差异性和共同性

关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系,目前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看法:第一种是认为两者是一回事情,二十一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就是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第二种是认为两者并非一回事情,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间表应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之后。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讲话提出了“三个一定能实现”:“我坚信,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实现,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一定能实现。”从这里无法明显看出前后两者是否为一回事情。2017年10月24日通过的十九大党章提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2022年10月22日通过的二十大党章将这段话修改为“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从这两处也无法明显看出两者是否为一回事情,两者实现的时间表是否一致。

无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间表是否一致,它们两者之间都有一定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主要是一个事实目标,强调的是社会结构的变化,例如工业化、市场化、民主化、法治化、理性化等;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主要是一个价值目标,强调的是价值层面的优化,例如国家越来越富强、民族越来越振兴、人民越来越幸福等。前者侧重的是社会发展的真理尺度,即合规律性原则;而后者侧重社会发展的价值尺度,即合目的性原则。

第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参照系主要为世界先进国家的现代化状况,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参照系主要为中国的历史地位和国际地位。

第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调的是“社会主义”,具有鲜明的制度属性和阶级属性;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强调的是“中华民族”,具有鲜明的国家属性和民族属性。

第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聚焦的是“现代化”,着眼于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聚焦的是“复兴”,着眼于国家国际地位和国民国际地位的变化。

社会主义现代化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间除了差异性,也有共同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它们都是对中国近代以来历史教训的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陷入落后挨打的困境。其原因正如毛泽东所言:“一是社会制度腐败,二是经济技术落后。”为了根本地、长远地、历史地摆脱落后挨打的困境,消除这些原因,就必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第二,它们都有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对内而言的,相对的是国内以前的落后状态;同时也是对外而言的,因为现代化有其国际标准和一般内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对外而言的,因为它要强调中华民族在国际上的相对地位;同时也是对内而言的,因为它要建立在综合国力和国民素质的大幅提升这种基础之上。

第三,它们都必须建立在中国社会全面发展和全面文明的基础上。社会主义现代化不仅仅是经济现代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不仅仅是经济地位的复兴。只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提升中国社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水平,才能全面地、真正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第四,它们最终都是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就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是如此,它们本质上都是要为人民的美好生活奠定坚实的现实基础。离开人民的美好生活,就会陷入“为现代化而现代化”和“为复兴而复兴”的误区。

(二)两者之间的相互联系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间既有差异性,也有共同性。同时,两者之间还有相互联系。

第一,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应有之义与核心内容。如果想要以故步自封、因循守旧的方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那只能是南辕北辙。如果想要以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方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那也只能是缘木求鱼。只有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才能真正地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如果没有实现现代化或者没有完全实现现代化或者实现的是非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将无从谈起。

第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社会主义现代化”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地位并非一致。相对而言,前者是后者的途径,是实现后者的必由之路;后者是前者的目标,是前者前进的根本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两者之间这种关系的集中概括。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的形成经历了长期的过程,其基本内容相当丰富,其两项内容之间具有复杂的关系。我们应该以整体的视角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防止顾此失彼、畸重畸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两者之间相互融合、相得益彰。

来源:《科学社会主义》杂志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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