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于《宁夏社会科学》2023年第1期,第78-87页
摘要: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作为当代西方政治科学研究的主导范式,其在发展过程中一度重视制度却忽视观念,因而无法清晰阐释一些政治现象,尤其是内生性的制度变迁问题 。在社会科学整体演进背景下,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结合自身的理论局限发生了观念转向,推动了制度分析的议题深化、理论建构及方法更新 。从逻辑起点、围绕制度与观念关系的基本主张、特点与局限三个方面,可以揭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建构制度主义观念研究的大致样貌 。从多学科分析视野与社会科学知识脉络加以审视,可以挖掘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观念研究的丰富内涵及关键突破 。在此基础上对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观念研究做出综合反思,可以发现各个流派在方法提炼及运用方面独具特色,同社会科学前沿与内在背景脉络关联密切,存在交流沟通、相互转化、彼此联结及整合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关键词: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建构制度主义;观念;话语;制度变迁
新制度主义深刻根植于社会科学的广阔视野 与多学科交织的复杂脉络中,其经由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领域奠基性成果的梳理界定而形成基本的身份自觉意识,并在演进过程中从多元学科及其交界地带持续获得前进动力。自20世纪80 年代马奇与欧森基于组织理论构建制度分析框架并以制度为内核建立 新的政治理论以来,政治科学中的新制度主义取得了颇为突出的学术成就,制度及其重要性成为 诸多学者推进理论建构和现实考察的首要思考因素 。在此背景下,新制度主义被广泛运用于比较政治经济学、比较政治学、制度经济学、国际关系 学、组织社会学、公共政策学等研究领域,这些领域的传统资源与前沿成果又为制度分析范式、演化更新提供有益养分。从制度研究的发展历程来看,多数学者倾向于关注新制度主义的制度面向 却忽视其观念维度,不仅导致一些政治现象尤其 是内生性的制度变迁问题无法得到清晰说明,还给其他领域研究者留下制度主义者对观念不感兴趣的印象。事实上,观念是理解制度并发展制度理论的关键取向,观念研究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制度问题。国外学术界意识到制度研究在缺乏观念分析要素时引发若干解释困境,因而率先推动了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观念转向”,并在后续探索过程中愈加强调观念和话语的力量,试图沿此方向寻求突破性进展。近年来,不少国内学者关注制度分析的最新动向,将观念的作用以及观念、话语和制度的互动视为今后探讨的重点内容,这与示着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开启了新的研究篇章。从观念角度理解新制度主义,有待深入到具体流派的知识脉络和学术谱系,进而从社会科学背景与脉络方面加以认真审视,在此基础上把握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观念研究的方法启示。
一、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各流派的观念研究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存在多种分类方式且呈现派别林立状态,阐释各流派的观念研究首先需要明确本文所坚持的类型划分。从共识性和权威性意义上综合来看,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在当前阶段主要包含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建构制度主义四个流派,国内学界大致认可且遵循这一划分。在社会科学文化转向、观念转向、语言转向、认知转向浪潮的驱动下,新制度主义结合自身的理论缺陷加强了对观念议题的探讨,建构制度主义作为流派新成员代表制度分析在观念维度上确立的核心生长点。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四大流派的观念研究可从逻辑起点、围绕制度与观念关系的基本主张、特点与局限三个方面展开。
(一)各流派观念研究的逻辑起点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将研究焦点转向观念的根本动力在于既有制度分析框架的解释力不足,能动性从属于结构的本体特征和思维方式难以为渐进内生性的制度变迁提供恰当的见解。不同流派的观念研究有着明显差异,探寻他们转向观念研究的逻辑起点是把握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观念维度的首要内容。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运用个体理性假设分析并预测社会现象,将制度视为确保个体效应最大化的工具以及降低由个体偏好等因素导致的不确定性的激励结构,这决定该流派起初对观念持有抵制态度。然而事实上,行动者认知的有限性与信息的不完全性是现实生活的常态特征,理性选择理论只有借助心智模型和意识形态等观念性要素,才能有效说明个体的行动偏好与行为选择。诺思和托马斯的《西方世界的兴起》(1973)、诺思的《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1990)、戈德斯坦和基欧汉的《观念与外交政策》(1993)等著述构成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观念研究的开创性成果。历史制度主义与观念具有天然的亲缘关系,艾德考克等学者指出,“关注观念与制度的相互作用是政治学中历史最为悠久的研究方法”,因而深植于政治科学传统的历史制度主义从事观念研究有其顺理成章的学理逻辑。历史路径在发轫初期侧重观念、利益和制度的结构性互动关系,没有忽视观念性变量在国家活动和政策发展中的关键意义,这为该派别后期转向观念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不过,作为深受历史社会学、新国家主义、比较历史分析影响的发展趋向,历史路径经历过排斥观念的阶段,表现为大多数学者采用唯物主义本体论并增进同理性选择理论研究者的交流对话,这可能与某些领军人物的观点息息相关。摩尔聚焦各种观念的承载者及其利益关系,反对运用观念或文化倾向的解释方式,认为这种分析路径本质上会导致循环推理。斯考切波曾断然拒绝以观念、规范或价值为中心的解释模式,放弃能动者和能动性的独立因果地位,明确主张运用结构性视角分析社会革命,因此,强调应特别关注各种受制于环境的群体和国家之间的客观关系与冲突。此外,她还将同为新国家主义理论代表人物克拉斯纳的观念性论点排除在考虑范畴之外。社会学制度主义延承了社会学的学术思想,始终把观念性要素当作理论内核与分析基础,时常批判理性选择和历史路径忽视了规范、文化脚本、认知框架、意义系统及其创设与变迁的方式,所以,单从强调观念的角度很难说该流派发生了观念和话语转向。建构制度主义兴起于对制度分析框架局限性的回应,更加依赖观念揭示制度变迁问题的复杂动因。通过追根溯源可以发现,制度研究的建构路径从历史制度主义衍生出来,并且继承了西伦与斯坦莫所提倡的结构与能动、物质与观念之间具有动态互动关系的本体论传统。
(二)各流派围绕制度与观念关系的基本主张
观念与制度的密切互动贯穿社会科学的历史发展和学理脉络中,就此而言,政治科学中新制度主义的观念转向或观念复归具有某种循环往复和老调重弹的意味,但重归过去并不是复刻旧有的理论模式,各个流派基于自身的叙述逻辑和现实关切重新构建观念与制度关系的主张,意在为政治行动、政策发展和制度变迁提供合理的解释思路。需要清楚的是,大多数学者虽然探讨观念与制度的相互作用,但对观念的基本认识和重视程度并不一致且随着时间推移发生相应转变,因而单个派别内部乃至派别之间往往存在无法缓解的理论张力与观点交锋,那些论述制度或结构从属于观念或能动性的学者很可能已经偏离了本位立场并走进了建构制度主义阵营。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围绕观念与制度的关系主要包含两种论点。一种论点是,戈德斯坦和基欧汉认为只有当物质利益无力作出充分解释时,观念才会以三种方式影响制度或政策:观念作为原则性或因果性的信念为行动者提供路线图;观念作为焦点或黏合剂在不具备单一均衡的形势下对战略结果发挥效应;嵌入制度中的观念在缺乏创新时规定制度或政策。另一种论点是,诺思利用心理学新近成果将观念描述为“共享心智模式”,认为观念可以构造利益,并运用行为主体的信念、认知、心智构念、意向性解释制度的建构,制度结构则决定着观念重要性的排序及其实际转化。历史制度主义围绕观念与制度的关系同样主要包含两种观点。一是坚持制度构造观念的路径虽然重视观念在制度变迁和制度功能中的因果效力,但仍将制度背景对观念要素施加的影响置于首要位置。韦尔和斯考切波通过剖析瑞典、英国、美国应对经济危机而采取的政策行动,认为国家的结构特征和先前的制度安排对新思想接纳与否导致各国政府设计出差异性政策方案。二是坚持观念构成并塑造制度的路径将观念视为独立变量,有效沟通了历史制度主义与建构制度主义。霍尔以英国经济政策制定为例分析了政策观念发生变迁及其构成新制度的内在逻辑,指出在客观利益对政策过程产生作用的条件下,观念活动能够自主影响政策结果。社会学制度主义语境中观念与制度可以同义置换,观念通常指向由文化决定的静态结构,制度则是引导人类行动的符号系统或意义体系。与之契合,有学者将制度描述为“既是物质性的,又是观念性的;既是信号系统,又是象征系统;既是理性的,又是超理性的”。斯科特从宽泛意义上将制度的基础要素概括为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三大类,几乎容纳了所有观念元素。在观念与制度互动意义上,社会学制度主义凭借个体的认知解释制度问题,同时强调组织成员共享的观念性制度约束行为了构建秩序。建构制度主义语境中制度作为内在于行动者的结构与建造物,具体指向成员间的观念以及观念在他们之间的交流,这意味着应该从相互融合的角度看待建构路径中观念与制度的动态建构。其一,观念作为制度的基础,嵌植于制度设计之中。相关学者探索观念在制度变革中的功能佐证了这一关系,例如布莱斯阐明经济思想在制度设计、制度竞争、制度强化三个阶段分别扮演不确定时期的制度蓝图、分配斗争中的武器、认知锁定的角色。其二,观念在制度与政治过程之间建立了巧妙关联。其三,观念与制度具有交互摩擦、交错异位、杂乱无序的紧张关系,二者结合能够达到互补增益的解释效果。
(三)各流派观念研究的特点与局限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观念转向正处于发展程之中,各个流派均在观念维度上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在引入观念性视角增强制度分析框架解释力的同时产生了许多有待解决的难题,这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观念研究的进一步开展。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观念研究在概念创设方面贡献颇多,当前阶段正积极吸纳新制度经济学、认知科学、行为经济学等临近学科的知识资源与前沿成果,将此内化为自身观念转向的原材料和风向标。该派别内部的不同观念研究路径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或冲突。戈德斯坦等人在将观念置于利益之后发挥作用的前提下,不论采取何种论述方式,观念得意义和效力都未冲破利益的藩篱,只不过是为利益之间选择的机制、为均衡状态之间切换的焦点,或是为功利选择的事后辩护服务,因而无法解释制度供给和稳定问题。诺思等人强调利益的观念建构,打破了既定的偏好预设及其导致合理结果的看法,对理性主义的核心假设和理性模型构成严峻挑战。历史制度主义的观念研究注重观念影响行动者及其偏好、认知和对制度的评价,但自始至终没有放弃制度要素的主导地位,支持制度建造个体的偏好和策略并反对制度经由设计而产生的观点,那些认可观念塑造制度的学者实则走向了建构论路径。历史制度主义对于构建及形成内在一致性的理论较为乏力,在更多转向观念的过程中同样面临如何坚守自身特色的困境,在捕捉观念研究的前沿动态与汲取更大范围的知识资源方面明显滞后于理性选择路径,未能及时跟踪心理学和政治行为研究的最新成果。社会学制度主义历来不乏观念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不过其将观念性要素当作静态结构的做法造成宏观叙述模式中行动者能动性的缺失。该流派在后续观念转向过程中通过描述能动而努力修正原有不足:一方面借助修辞学理论和方法扩展观念研究空间,阐释行动者运用修辞手段建构并塑造知识和制度生活;另一方面聚焦以社会建构主义为基础的认知制度,同话语理论和话语分析有机融合,借此说明制度化的微观过程与动力机制,澄清制度的认知和社会建构性质。然而,该流派在持续突破制度主义观念研究边界的同时增加了制度的模糊性,其对认知的深入关切可能会忽视社会学偏重社会结构的研究传统。建构制度主义的兴起反映了社会科学研究关注信息和知识的不确定性以及人所蕴含的无限潜能,运用行动者的主观、主体间的认知和规范框架以及话语过程分析政治事件或行为,以更加动态的视角理解制度的内生变迁。新制度主义最新成员虽然拥有超越其他派别的理论优势和分析方法,但在核心群体的稳健成熟与实证案例的充分检验方面相对薄弱,对建构逻辑的偏爱可能使其忽视理性、历史和文化路径在观念和话语表达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社会科学背景与脉络中的制度和观念研究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观念转向是在多学科交叉融合与多领域交叠构造的长期促动下形成的,其产生和发展大致遵循社会科学演进的总体趋势与一般规律。观念本身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概念,它在不同学科领域或知识谱系当中有不同的内涵指向。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语境中观念的内涵目前尚无一致共识,观念的差异性解释为有关学术争论和知识积累设置了一定阻力,不过共性在于多数学者在界定观念含义和确定制度主义观念研究取向时表现出开放的态度,这为社会科学乃至更多学科分析视角的引入和运用奠定了必要基础。如果仅从单个流派出发来理解,观念容易被简化为某个学科或某位学者的概念、观点、理论而失之片面,并且可能由于视角狭隘而无法准确说明政治结果和社会现象的多重原因或深层根源。从社会科学背景与多学科视野整体审视制度分析的观念研究,综合把握不同学科对观念的内涵以及观念和制度互动的相关论述,避免被碎片化知识遮蔽或支配考查视域,有助于为深度考查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观念维度提供全景式和启发性的认识。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三大流派虽然大致分别对应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但其作为跨学科研究范式在建构理论和凝练方法时延展的知识范围,实际上远远超出了这些基础学科的边界。新制度主义在观念转向过程中持续拓展学科领域、更新理论方法、强化学术积淀,建构制度主义流派的产生和发展更是推动国际关系学、分析哲学、量子力学等更加广泛的知识资源融入制度分析框架并提升其解释力。在此意义上,多学科制度和观念研究成果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观念取向的持续演进厚植了肥沃土壤。
政治学将政治理想、政治思想、价值理念、意识形态、政治文化等视为观念,探讨其与政治行为、政治体制、政治制度、政治实践的相互塑造。政治观念作为人类进步的核心驱动力经常以各式价值的形式或名义大行其道,其正当性内容关乎政府组织与公共生活的良善运行以及人们对政府的评价,制度结构则反向构建人们的身份认同、基本价值观和对利益的考量。阿尔蒙德和维巴对五个国家的政治文化模式也即政治态度和价值的差异进行了实证分析,意图探究政治文化与民主体制的关联并发现有能力巩固民主制的文化模式,事实证明能够平衡过高参与热情和政治冷漠以及融合对权威的尊重服从和主动参与的政治文化有利于维系民主制的稳定。在萨托利看来,各种政治制度源自人类的构想和创造,“民主的组织有赖于一个思想论说的主流所形成和甄选的那些观念和理想”。正是意识到观念对于政治制度及其实践的关键意义,萨托利不惜耗费十年心血为民主正名。亨廷顿把政治理想与政治现实之间的鸿沟或政治理想与政治体制之间的紧张关系当作政治发展的原动力,他认为当理想与制度间的罅隙达至一定程度时,信条激情时期便会间歇性出现并促使制度实践把理想当成改革蓝图。
经济学将经济思想、心智、认知模式、意识形态、信念体系等视为观念,观念的转变与人类意志的力量不仅塑造了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的制度安排,而且成为诸种制度变迁和社会创新演化的最终源泉与引导力量。纵观经济学的历史进程,不同流派学者在各自关切领域、思考角度和实践意义上论述观念与制度的密切关联。哈耶克 认为,心智不仅是人们对生活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所做的反应与调适,而且其发展得益于同决定社会结构的制度的持续互动,他反对那种自以为充分发达的心智能够设计出使公共生活成为可能的制度的建构主义谬误。诺思关于观念与制度的研究推进了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前沿,他基于对观念的不同理解先后提出“意识形态理论”和“心智构念论”两种解释框架,前者把意识形态当作降低制度运行成本的工具,后者把心智、意识、意向性当作理解经济的制度基础的核心变量。格雷夫预先假定文化信念及其动态影响的存在,进而考察这些文化信念如何规制和引导人们进行社会博弈选择以及由此导致的差异性制度安排。
社会学将文化、规范、认知、符号系统、情感、身份、语言等视为观念,它们承载着关于世界的意义同时兼具制度的属性,循此逻辑,个人与制度以及能动主体、行动与社会结构之间的高度依赖关系表现得十分突出。社会学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观念研究提供了丰富素材和坚实基础,其内部的制度理论流派相较其他学科而言更为复杂多样,虽均注重探究观念与制度议题,但存在情境、视角和层次上的区别。涂尔干认为,由人类互动形成的符号系统、信念系统和集体表像是共同的认知框架及图式,体现某种道德或精神特征,可是这些主观性产物会逐渐结晶化而具有强制力并成为客观性存在。米德创立的微观社会学符号互动理论聚焦人们在日常互动中参与构成意义的实践,着重关切符号系统对于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以此表达自我与社会、人与物之间的依附或相互决定关系。相比之下,常人方法学、现象学更重视行动者在维持社会秩序中的运作用,前者将观念的内涵扩展至会话、话语、语言,后者则建立在对意识经验的探索之上,例如梅洛-庞蒂重点关注作为意识的独特形态的知觉。
法学将意志、直觉、常识、信仰、信念、感情等视为观念,同时突出观念的共同性和普遍性特征,在此之上阐释法律制度建立和维系的根本依据与内在机理。比尔德否定观念的神秘主义力量,认为观念是由人的感觉和冲动呈现出的知觉形式,其内部蕴含的动态力量能够激励个体和民族实现目标并建构制度。伯尔曼指出,法律实体或体系概念的活力取决于对其世代发展能力的信念,法律只有在被信奉的条件下才能生存和运作,这样的信奉关涉作为有机变化内在机制的社会成员的理性、意志、感情、直觉和信仰。塔玛纳哈基于历史传统强调法治依存于广大民众对法治以及对政府施加某些基本法律限制的信任与支持,而非依存于某种具体的法律机制。
人类学将文化、仪式、情感、宗教信仰、记忆、神话、习俗、心智等视为观念,由此形成的观念性制度维持着社会群体的互动模式。在道格拉斯 看来,观念经过认知和社会的过程得以确立,个体最基本的认知过程依赖于社会制度。根据格尔茨的观点,观念是被符号承载的意义,文化和象征可以成为缔造联盟的制度框架。斯科特论证了民主制度建立在如下假设基础上,即公民的具体的、地方的、特殊的知识或信息(米提斯)经过一定调整能够持续修正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观念和制度对于各类行动及社会变革而言具有先导性和决定性意义,是社会科学各学科从事理论分析和经验考察的关键对象。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人类学的观念研究远不能涵括整个社会科学及其分支或交叉学科对观念和制度议题贡献的知识存量,这里仅以简要概括和列举的方式说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观念研究有着充足的理论来源与可观的学术前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科对观念的界定和理解既有所区别又存在重合之处,并且每个领域观念与制度研究不限于单一学科的研究范式和思维模式,而是深受心理学、认知科学、语言学等其他领域的影响和启发,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前沿成果关注并利用神经科学、脑科学的观点更加佐证了这一演进趋势。综上所述,观念和制度议题处于多门学科的深度交叉、融会贯通及相互渗透运动中,自然科学和思维科学可能助推社会科学发生新的范式革命。
自现代性发现以来,社会科学在体制化和学科化的演进历程中受到自然哲学与道德哲学追求客观世界和人类社会具有唯一精准性、真实性和确定性的深远影响,显示出二元论倾向,即在能动与结构、解释与诠释、定性与定量、主体与客体、微观与宏观、个体与整体等议题或层次上产生持续性紧张关系,这在塑造社会科学基本样貌和整体格局的同时也为各个学科的发展增添了助力。将新制度主义置于社会科学脉络加以认识,可以发现虽然不同流派中观念的定位有所差异,但各流派对观念的深入探索有效缓和了制度分析框架的内在张力,促使政治科学乃至社会科学长期存在的二元论思维方式转向二元性或双重性叙述模式。社会科学脉络的诸多二元论议题归根结底可落脚于三个方面:本体论层面能动与结构的划分,认识论层面解释与诠释的划分,方法论层面定性与定量的划分。据此能够检视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观念取向不断深化拓展所带来的系列根本性变化。
就本体论层面的能动与结构而言,制度研究的理性选择和历史路径将观念理解为能动性要素,社会学路径将观念理解为结构性要素。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三大流派均基于对行为主义的批判成长起来,力图阐明制度在决定政治和社会结果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但它们在发展初期因矫枉过正而呈现过度的结构主义色彩。后续研究当中,各流派从制度转向观念的演进态势推动新制度主义在能动与结构的天平上增加了前者的比重,以观念和话语为理论旨趣的建构论制度研究路径由于吸收了社会建构主义思想而更多强调能动与观念。该流派论述结构寓于能动之中,认为结构与能动之间没有绝对界限而是保持动态平衡状态,结构既约束能动又为其赋能,策略行动者凭借直觉在结构化的制度背景中行动,其身处的背景仅对某些策略有利而非其他策略,这从二元性意义上回答了能动与结构、意图与制度、行为与语境相互构成的关系。
就认识论层面的解释与诠释而言,理性选择和历史路径的观念研究偏向因果逻辑为导向的科学解释,社会学路径的观念研究侧重建构逻辑为导向的人文诠释。各流派对观念议题进一步挖掘,缩小了制度研究中解释与诠释之间的距离。如有学者指出,理性选择理论的操控游说概念是一种融合科学解释与系络诠释的取向,可进一步发展出沟通模型。建构路径明确反对因果逻辑和建构逻辑之间互为独立或相互排斥的观点,认为这只在狭隘的休谟因果概念情境下才有说服力,不过上述概念会阻碍政治学和国际关系的观念分析事业。如果摒弃因果逻辑和建构逻辑的严格对立并综合二者之所长,那么将完全有可能描绘出建构逻辑的因果意义。
就方法论层面的定性与定量而言,理性选择路径的观念研究强调定量方法,社会学路径的观念研究偏重定性方法,历史路径则交互运用定性与定量方法分析观念在制度研究中的作用。定性与定量两种方法都能为观念议题的探索提供助益,二者形成互补而非对立的关系符合新制度主义观念研究的未来走向。对于观念这种名目繁杂的研究对象来说,综合发挥定性与定量方法的各自优势是完成研究目标的关键所在。有学者已经运用反事实分析、个案比较、过程追踪以及话语的因果性论证等方法分析观念如何影响社会性动,打破了观念的影响无法进行经验性检验的思想桎梏。例如,雅各布斯考察了过程追踪在实证检验观念解释和政治决策理论中的应用。
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在起步阶段由于过渡侧重制度结构且忽视思想观念,造成流派之间乃至单个流派内部产生难以弥合的理论张力,这些张力本质上可从具有方向性意义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层面加以深刻理解。三大流派的观念转向以及在此过程中诞生的建构制度主义,通过关切观念和话语缓解了制度研究在自然与社会、个体与整体、能动与结构、观念与物质、意图与制度、解释与诠释、定性与定量、主观与客观等二元要素之间的张力态势,并且能够更为有效地解释从微观到宏观的所有政治领域。这实际上是打破以往制度分析秉持二元论思维的成规定见,从辩证和折中的立场认真对待不同视角或多元要素的长处及其相互配合而产生的合力效果,亦主导着制度研究的前沿领域和发展方向。
三、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观念研究的方法启示
从四个主要流派的角度认识政治科学中新制度主义的观念研究,进而立足社会科学整体背景与学理脉络理解其丰富内涵和关键突破,可对制度分析在观念维度上的理论建构和方法更新予以跟踪及评价,并全局性地把握和预判其发展走向与可能的前景。
首先,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各流派的观念研究在方法提炼及运用方面独具特色,延续了自身派别的学术传统并被打上了各自探索领域和身份认同的鲜明烙印,拥有其他派别所缺少的考察视野及分析思路。理性选择路径的观念研究深受社会科学叙事转向的启发,在方法更新过程中具有历史研究旨趣的学者围绕非均衡条件下的社会和政治变迁问题,借助建构论视角共同构建了分析性叙事。这一方法综合了经济学和政治学的分析工具及历史学的叙事方式,密切关注详细的故事及其得以展开的背景,通过聚焦由问题驱动而非理论驱动的具体历史案例,探寻引致特定事件或结果的行动、决策和回应顺序,不仅增强了理性选择范式在宏观层面的应用,而且拉近了其与建构制度主义或话语制度主义的距离。理性选择与建构论两条制度分析路径均着眼于对历史案例进行深度描述,旨在深入挖掘时间和空间细节,定位和追踪产生利益结果的过程,不过分析性叙事是从现实中抽象出来的逻辑的和博弈论的分析方法,追求形式化、一般化的解释模式和理论预测。历史路径的观念研究延续了比较历史分析的学术传统,注重从历史过程、时间序列、结构脉络和重大后果等角度思考观念议题并阐释政治的动态变化。依据马奥尼和维勒加斯的概述,“重大历史结果最为根本的原因常常深埋于可以通过历史发现的因果进程”,“为了阐明这些因果关系,我们必须细致地观察,在历史的不同时期,各个事件是如何展开、演变的”,历史研究包括检验因果假设、研究时间进程以及分析数据等独特方法。众多历史制度主义学者从主体能动性出发探讨渐进内生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卡波齐亚则运用比较历史分析方法并基于制度的立场,从文化观念的制度化和制度结构内部决定改革时机的权力配置两个方面扩展并深化了内生变迁理论。社会学路径和建构路径的观念研究均受话语理论的深远影响,力图借助话语分析拓展制度理论的话语维度。话语分析是指以话语形式分析经验性的原材料和信息的方法,这意味着经验数据构成话语及其现实的一组能指实践,为能动主题体验客体、语词和实践的世界创造了条件。组织理论研究者菲利普斯等人将制度的形成视为话语活动建构的结果,认为描述和沟通活动的文本而非行动本身塑造了制度,行动的信息经过文本的广泛传播影响其他人的行动。话语制度主义的核心倡导者施密特以英国、法国和德国的经济理论和政策发展为例,运用公共话语分析框架阐释各国在应对全球化和欧洲化时发生政策和实践变革的根本政治动因,同时强调国家的结构形式与具体制度环境塑造政策话语的应用形式、因果关系及实施效果。此外,建构路径还努力将修辞分析方法融入制度研究,由此建立起来的修辞制度主义蕴含巨大的发展潜力,其在当代语言学研究启示下关切政治生活中的人们如何使用修辞活动建构制度。
其次,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在观念维度上的延伸不是各个流派或制度分析本身创新性发展的结果,而是同社会科学前沿以及内在背景脉络关联密切,并将继续从中获取厚重理论支撑和新式方法补给。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观念研究尽管被贴上了不同流派的鲜明标签,但其产生和衍变始终受到社会科学当前发展以及自身蕴含的多学科多源流多取向交互构造的深刻影响。一方面,社会科学各学科近期经历的历史学转向、语言学转向、诠释学转向、叙事学转向及认知转向为理解制度分析的观念研究提供了关键指引和学理资源。社会科学领域各种转向浪潮带动了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观念转向并为其发展演进提供了丰硕的思想资源和经验素材,分析性叙事、比较历史分析、话语分析、修辞分析等知识工具极大推进了制度研究观念取向的理论和方法建设。例如,在社会科学语言学转向的助推下,社会学和组织研究也经历了语言学转向,尤其反映在组织分析的后现代主义论辩和后客观主义解释学研究策略当中,随之诞生了扎根虚构主义、数据建构主义、话语主义、话语实用主义等实证研究方法。另一方面,新制度主义的观念研究不囿于某一学科的本位立场,而是从多学科研究及其碎片化和杂交化区域持续吸收有益于概念设定、理论创造和方法取用的合理成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在探索观念议题的过程中,超越了各自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的学科传统,更多学科之间的相互塑造以及交叉研究为其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例如:借鉴政治学的观念性成果与社会学的框架理论可以更好地说明观念、制度和感知利益之间的关系,并且修正历史制度主义的政策变迁理论与方法。从多学科及其交叠地带潜藏的丰富知识资源来看,新制度主义的观念研究具有广阔空间和可观前景,脑科学、神经科学等自然科学和思维科学成为有待精细开垦的沃土。不少学者虽然注重从认知心理学角度探求制度变迁背后的观念因素,却未能阐明大脑意识等脑科学知识在其中占据的重要地位。观念分析未来可能受惠于同神经科学相结合的研究,其主要原因在于神经科学研究突破了因果关系的简单划分,更为关注物质与观念的关系。不仅如此,神经科学倾向于探讨物质向观念的转化,观念分析则注重考察观念如何转化为物质,两者相结合能够产生互补效益,从而加深人们对政治变革条件的理解。建构制度主义的加入推动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不断拓展观念研究的学科范围和视野边界,其思想源流主流建构主义的领导人物温特在新近研究中探讨了量子力学的进展对社会科学的潜在影响,他在对社会科学的传统概念、假定和框架进行颠覆性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可行的替代性方案,力图从后牛顿科学的角度重构作为量子系统的人的本体意义并揭示意识和意向的本质。
最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各个流派的观念研究之间绝非完全分立的关系,而是存在交流沟通、相互转化、彼此联结及整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当今世界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与难以预料特征日益突出,在此形势下人类的能动性发挥首要作用,而不能将其视为物质环境与集体行动的派生性产物,若干政治和社会难题的出现对基于特定主题的多样化考察视角和跨学科分析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理性选择路径关切个体的有限理性和制度的时间维度,历史路径重视个体的认知心理和行为习惯,社会学路径审视制度过程和思维方式中的意义工作,建构路径尝试将沟通模型融入研究内核。这些新颖变化无一例外都是新制度主义政治学针对缺乏规律性和无法预测的经验问题在观念维度上所作的理论调适。然而,任何一种方法论途径都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只能用于解释部分政治现象,理论与方法的持续推陈出新和融合发展是对现实世界的复杂性、模糊性、变动性及不确定性的必然反应与回应。新制度主义的各种分析范式作为理解和改进政治制度的独特视角,它们之间应该形成补充和竞争而非拒斥或替代的关系,唯有如此才更有利于说明客观世界中某项难题所牵涉的复杂因果逻辑。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建构制度主义在观念转向过程中应将其他流派当作质疑和探索的对象与充分利用的背景性知识,在此基础上适度调整自身的视野格局,凭借静态与动态、结构与能动、宏观与微观、制度稳定与制度变迁、制度结果与制度过程之间的平衡发展构筑起更有解释力的制度理论。建构制度主义启发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从话语交互的角度为行动者的内在偏好和行动策略作出更为恰当的解释,促使其冲破路径依赖的局限并借助内在于行动者的构造物而不是固定偏好和物质利益理解制度变迁的深层机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启示建构制度主义在把创造行动的宏观框架作为主要分析对象时不必拒绝理性行为,如果把理性条件当作话语建构和制度化历史进程的结果而非既定的东西,那么将有助于完善话语制度分析的论述逻辑。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各流派在积极吸纳其他流派的分析优势并在观念维度上取得瞩目成就的同时,或许应该反思其理论根基和前提预设是否遭到破坏,这关乎其可能因为走得太远而偏离原本流派定位的问题。不可否认,理性选择、历史、社会学制度分析得部分学者在观念转向进行中迈进了建构制度主义的门槛,所以,沉淀自身特色并形成独树一帜的分析风格对于各流派观念研究的后续发展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