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昕升,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历史学系副教授
摘要:西南民族地区是美洲作物较早发挥救荒活民重大功用的区域。一直以来,有以玉米为首的美洲作物导致西南民族地区生态衰变的说法,其实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我们应当从救荒的角度正确评判玉米等美洲作物的价值。由于高产、抗逆、适口等因素,清代民国时期的玉米、番薯、马铃薯,在西南民族地区均发挥了各自的救荒活民作用,不过存在时空上的差异。它们在灾荒年景养活了大量民族人口,为西南民族地区救荒活民留下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关键词:西南民族地区;救荒;玉米;马铃薯;番薯
一、问题的提出
历史上的西南民族地区(云、贵、川、渝),由于自然原因与人为因素,是灾害频发的地区。明清民国时期是西南民族地区自然灾害的高发期,此时也是美洲作物传入西南民族地区并发挥较大作用的时期,因此二者的关系值得探究。美洲作物凡40余种,与生态环境产生较大牵扯的主要是种植最多的3种粮食作物——玉米、番薯、马铃薯。这也是本文的研究对象。
美洲作物或是晚明首先进入云南、四川,或是清前期通过“改土归流”移民潮进入西南诸省。 目前关于美洲作物史的研究主要聚焦在某一民族或某一地区,且没有专门论述美洲作物与防灾减灾的关系,而研究美洲作物与防灾减灾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背景、效应,是深入了解明清以来西南各民族的生态、生命与生计的一个极佳视角。
当我们提及美洲作物,会自觉地关联到水土流失、生态破坏这样的“环境衰败论”,这也是目前环境史视野下美洲作物叙事的主流,西南民族地区的美洲作物更是首当其冲。如此一来,即使美洲作物存在救荒的功效,似乎也会被它们有害环境的“原罪”所抵消。那么,这一结论是如何诞生,其真实性又如何呢?
最早将美洲作物与环境破坏发生关联的当代学者是何炳棣,何氏指出,由于美洲作物的种植,“水土流失,‘报酬递减律’己经在新农垦区充分发挥作用了”。何炳棣之后,赵冈、张芳等人均持此论,进而逐渐成为一种“经典”论述与思维定式。近年出版的《中国环境史(明清卷)》《中国环境通史 第四卷 清—民国》等也延续了这种说法,而且将矛头越来越对准玉米,毕竟“番薯在三种植物中,是相对而言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而高产的农作物”,马铃薯本身传入较晚,且主要集中在高寒山区,影响相对有限。
当我们把目光转向西南民族地区,同样是这样的叙事逻辑。贵州石漠化比较严重,一般认为是玉米导致的贵州生态衰变,其中以杨庭硕的论述比较典型:
玉米,在生长季内,不能有效覆盖地表……由于麻山地区地表石多土少,可资利用的土壤不是暴露在地表,而是夹存在岩缝中。种植玉米也只能在这样的岩缝开口处点播。由于玉米存活后,不能对地表形成有效的庇护,这就会诱发为多重生态隐忧。
同样,周邦君认为玉米在四川传播造成的负面影响就是水土流失。周琼也指出,清代云南民族地区水土流失、土壤退化现象普遍出现,与玉米、马铃薯等高产农作物广泛种植后加大山地土壤的裸露空间面积有密切关系。但是,我们认为美洲作物与西南民族地区生态破坏并无直接联系,主要理由有以下3个方面。
第一,新中国成立之前,全国美洲作物的产量与面积比较有限。李昕升研究发现,清代大部分时间玉米、番薯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在作物总面积和粮食总产量中的比重都不高,玉米栽培面积游荡在3%以下,番薯徘徊在1%以下,马铃薯更是可以忽略不计。这说明美洲作物很难对整体生态环境造成多大破坏。美洲作物在山区的重要性稍高,但是依然不能过于拔高它们的地位,我们可以比较一组20世纪20年代采集的数据(见表1,清代的比重还要低得多)。
第二,虽然前辈学人多持论认为以玉米为首的美洲作物导致了西南民族地区的生态退变,但是均是以论代史,仅从逻辑上、常识上阐明种植危害,并没有发现美洲作物与生态破坏直接相关的史料记载。韩昭庆讨论玉米种植与贵州石漠化的关系时援引的道光《安平县志》、道光《大定府志》等文献,其中的记载要么仅仅是强调过度开发行为本身导致的危害,要么则是单纯记录玉米种植强度大,并没有直接将玉米与石漠化联系起来。李昕升研究发现,云南并无种植玉米引发水土流失的记载。
第三,不少清人、今人指出玉米发达的根系会导致土质疏松,是土壤容易被暴雨冲刷的罪魁祸首。嘉庆以来,类似“苞芦苗壮根长,沙土易于掀松,一经雨水冲激,溪河每致积淤,于农田水利不无关碍”等叙述就被不断因袭,但这属于先入为主的观点,并非科学判断。研究表明,玉米作物根系对增强坡耕地土壤抗侵蚀作用效果显著,具体表现在根系对土壤抗水冲刷、抗外界剪力、土壤含水量方面较裸露地块要强,坡耕地通过种植玉米,利用玉米作物根系可以增强土壤的抗蚀性。换言之,山地种植玉米反而有利于水土保持。
总之,人类过度开发才是环境破坏的主因。诚如严如熤所说:“初买之时,连老林在内,佃户砍伐开荒……耕种既久,挖松之土遭山水冲洗,浸成石骨,种粮亦为无收。”西南山区本就属生态脆弱区,开荒毁林才是灾害频发的元凶,与玉米无涉。
二、西南民族地区美洲作物的特性
美洲作物在西南民族地区的核心价值就是救荒,在平常年份是粮食作物的必要补充,在荒年是人民活命的救命稻草。“三大坨”即玉米、番薯、马铃薯,在川渝地区是一种常见的民间说法。这种说法起于何时还有待考证,笔者以为可能是一种民间的通俗叫法,至于为何将三者归类在一起,想必是因为三者对于川渝地区都具有重要作用。诚如光绪《奉节县志》所说:“包谷、洋芋、红薯三种……今则栽种遍野,农民之食,全恃此矣。”而且,这三者具有一定共性,这与我们今天将之共同称为“美洲粮食作物”的说法不谋而合。
由于西南民族地区本身海拔较高、地形崎岖、平原较少,加之石漠化等因素,缺水少肥,也就很难广种水稻并实现精细化管理,即使坝子地区的水稻产量也是低于平原地区的。至于广大旱地,只能种植传统旱作作物——荞麦、大麦(青稞)、小米、燕麦等,这些作物在山地的产量本就不高,再加上当地的栽培技术比较粗放,一般平均亩产百斤以下,也就应了一句西南谚语——“种一坡,收一锅”,西南民族的温饱问题都很难解决,遇到灾害则更是食不果腹。因此当美洲作物传入西南山区后便迅速受到青睐,成为当地最主要的救荒粮种。史料记载:“内地之人吃惯大米,关外出产只有小麦、大麦、青稞、荞子、包谷各项,无有米吃,大家就嫌其地方苦寒,故出关之后,又有仍回原籍者。”可见,西南山区气候寒凉、水稻难以种植,这就为“三大坨”登上舞台创造了条件,“高山专产洋芋,半高山兼产包谷”是西南民族地区的普遍情况。美洲作物之所以会迅速受到追捧,主要基于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相对高产。平原地区美洲作物与水稻相比没有产量优势,与豆、麦、粟等相比产量稍高但并无价值优势,所以平地农并不喜种。然而在山区,与传统山地作物相比,即使不灌溉施肥,产量依然相对较高且稳定:大约“每地一亩……收苞谷二百二十斤”; “红薯……有一家收数百担者”; “洋芋……山坡地一亩尝拕芋十余石”;马铃薯“不择土之肥瘠,最易生殖”。由此可见,美洲作物绝少失收,可为荒年保驾护航,“每一架牛之山地,约产包谷一石五斗,产小麦、青稞各一石”,产量上优势比较明显。“上地可收包谷至三斗,中地二斗,下地一斗左右耳,每斗重约四十斤,磨之可获净粮三十五斤”, 可见加工损耗也较少。
二是市场认可度较高。史料中有“烟泥六十两,过冬后可售银七八两,价不佳,售银六两,包谷可得银一两七八钱”的记载,可见种植玉米可以盈利。甚至比传统作物还有价格优势:“青稞、包谷、豆子、碗豆、小麦每斗折价藏元二元……大麦每斗折价藏元一元半,荞子、黍米每斗折价藏元一元。”云南禄丰知县冯祖绳认为,可以种植玉米于油桐中,“或种豆麦、苞麦于中,以当耘锄。芟蔓宜净。三年后成丛,摘子榨油,获利甚速”。如此,通过林粮间作,获利倍之。将马铃薯加工成粉,“过去运省售价,仅七八元左右,本年已涨至二十四五元之谱……利益自厚。故芋粉事业,乃顿呈蓬勃气象,一般人民,群起竞争”。
三是生长期相对较短。美洲作物能在灾害前后紧急布种,临时充饥。玉米最快3个月便可收获,“早者二月布种,六月即可收成,较之高粱、小米、豆,可早月余”,高效速收,比水稻早收1个月,比薯、芋早两三月,特别适合应对四五月之交的青黄不接,所谓“农家于青黄不接之际,此物先出采而食之,俟新谷登场无虑腹之枵也”;连作的话,在立冬前能完成两作,可以避开立冬后的霜害;而且在完全成熟之前亦可以提前食用紧急避险。马铃薯“新开垦荒土,产物必丰,百日收成,后轮种别种植物”。西南地区部分少数民族并无积贮之意识,“所赖山坡旷土杂种包谷、荞子、洋芋之属,以佐饔飱,以故民无兼岁之蓄”。
四是抗逆性较强。多数美洲作物可以在那些较高、较干、较瘠薄,以致高山旱稻也不能生长的地方生长。詹姆士·斯科特(James C.Scott,1936—2024)的“赞米亚”(Zomia)学说较多讨论了玉米、番薯、马铃薯等美洲作物,认为它们都是典型的“逃避作物”,成为人们逃离国家的统治和逃避国家的税收的工具。虽然斯科特将民族国家与山地居民截然两分的观点与历史事实不符,但是认为这些美洲作物“生长在边缘土地和高海拔地区”,能够使人们向上多开发300米,到海拔1 200米或更高的地方,是名副其实的“边际作物”的说法却是符合事实的。事实上,玉米“在山区可栽培到海拔8 000英尺处,在环境特别适合处还可更高些”。马铃薯则可以种得更高。
美洲作物与水稻等相比用力甚少,理论上不需要田间管理,可称之为“懒汉作物”,在水肥不足的高寒山区也能有所收获,“虽山巅可植,不滋水而生”, “不劳粪壅,又省人工”,能够充分利用一些边际土地,相当于平白多了一些产量。因为它们耐寒、耐旱、耐瘠,又不需要复杂的技术,因此“易于为刀耕火种的农业方式接受,同时可以和其他作物间种”。如㑩㑩总贡村,“其地硗瘠,不产米粟,惟产玉麦、燕麦等物”, “夷人之生活极为简陋,因其地除产玉米及少许蔬菜外,不产其他食粮”。
五是营养丰富、味道适口。美洲作物含有丰富的热量,可以基本满足人体的需求,同时能够增加人体的饱腹感,比较耐饥,“山民言包谷米耐饥,胜于甜饭也”。 “黏谷一石得米五斗,包谷一石竟可抵食米八斗,味甘养人,略同于稻谷”。同时,美洲作物可塑性较强,加工简单,“为糕为饼,任便造食”,并且味美可食,“(番薯)清甜可生食”, “红薯间一食,乡饮登华筵”,且可以较好地与其他食物配合,“夷人在家所吃,最好者惟包谷及牛羊豕肉而已”。所以出现一种有趣的现象,即使适合水稻种植之地,也逐渐被玉米等所取代,“稻米不若荞子、玉麦充饥之耐久,及携带荞粑之便利,故夷人虽盛产米之地,亦多不愿食米,因之遂少种稻”。
除以上外,还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次要原因:一是物力成本低,种子费较为低廉,迟些采收,不会马上自然脱粒,不致造成损失;二是人力成本低,脱粒加工也比较简单,这对于劳动力不足的山区来说,比较便于安排农活,“不论高山峻岭及岩石之中,均可种植,功省收倍”;三是存储方便,采收下来的美洲作物,不像其他谷类采收后一定要有容器贮藏,节省了储藏用具,“不须炊爨釜甑之劳,其取欈尤为甚便,及其老也,或连苞皮悬之,或扑打成粒而贮之”;四是对生长条件要求低,容易复生,“水势铺山盖地而来,禾苗苞谷冲刨无数,但可复生”。
总之,美洲作物,尤其是其中的“三大坨”是天然的救荒作物,完美迎合了西南少数民族的需要,所以“种包谷、薯、芋为伐山者之食”。遵义人郑珍说“滇黔山多不遍稻,此丰民乐否即瘥”。虽然现今已经完成脱贫的中国早已无饥饿之虞,但美洲作物在西南民族地方依然兴旺,“平地可以种荞麦、包谷、蕃熟、黄豆、洋芋之属,以佐饔飧”依然是西南民族的真实写照。
三、美洲作物的救荒作用
本文列举与西南民族地区救荒最密切、最典型的美洲作物——玉米、马铃薯、番薯,其他作物其实亦有救荒之用途,如南瓜“可以济饥”,四季豆“吾邑贫农春季种作蔬食外,恒藉以救荒”,向日葵、花生“旱地以玉蜀黍为主,高粱、黄豆、向日葵、落花生等为辅”。以上因不是本文讨论范围,兹不赘述。
(一)玉米
由于“滇省山多田少,岩岚气冷,土性薄劣,怯于阴潦”,所以“穷岩峻阪、断莽荒榛之间,所栽者荞、苞、燕麦、青稞、毛稞,皆苟于救命之物”。自然条件若此,必需玉米这样的旱地作物,用于救命。上语出自时任云南粮道张允随的“具言”,可见早在雍正初年,玉米在云南就发挥了救荒的功效。
乾隆年间,云南各族人民在开垦荒山时,更是广泛种植玉米,以之为日常口粮。怒江傈僳族“秤戛野人,在澜沧江、怒江之极北,墨齿绣面,以包谷为食。禾稻间有,不服王化”。镇雄“包谷,汉夷贫民,率其妇子开垦荒山,广种济食”;昭通“苞谷……可酿,亦可救饥”;同样在云南东北的宣威“苞谷……功用甚大,宣人仰为口粮大宗”。
云南东部富源“近今数十年多种包谷,以为大宗,亦名芋麦,山地干田均宜”。云南东南红河哈尼族彝族州“县坝广种,四乡亦多,为粮食大宗”。文山壮族苗族州“夷农……包谷之种植量多于禾苗,收成量亦较多。全县人民约有三分之二食包谷,三分一食米,各乡人民多数以包谷为粮,若包谷丰收虽禾谷歉收,不至成灾,否则灾象立见”等,均可见玉米对于云南少数民族的重要意义。民国以降,美洲作物更是不可或缺。
云南西南《镇康县志》诠释得颇为明白:“至于杂粮,首推玉蜀黍……惟玉蜀黍一种,出产颇多,田畴稀少,谷米供应不足,贫苦小民多以之为饭而食,凡县内酿酒、熬糖概以玉蜀黍为之。若邻县米粮昂贵,亦常搬运出境,其余杂粮,仅供本县自用尔。”由此可见,玉米对于贫苦农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救荒作用。
乾隆年间,玉米竹枝词就在凉山地区流传,如:“山中绝少水田耕,那识嘉禾有玉粳。终岁饔飧炊握粟(山中谓包谷),同为粒食太平氓。”玉米在乾隆年间就是石柱土家族稻米的必要补充,“最多者包谷,根大易长,人食有余即以酿酒饲豚,岁计收成分数,包谷为水稻之辅也”。
与云南一样,四川山区民族并无较多选择,只能以之为生,“川兵以金川屯练为强,尤长于山战,地苦寒,所食惟包谷、油麦,青稞、苦荞,牛羊”。凉山彝族向来以玉米为主粮,“日食以荞麦、包谷为尚”,“终年以玉麦、荞子圆饼为食”。凉山彝族之外,其他民族地区同样视玉米为性命。如酉阳土家族苗族“种包谷、子各杂粮,地瘠民贫,生计苟简,有不得不然者”,又如黔江“民食稻米而外,包谷为大宗”。如汶川“有民族三:曰汉、曰羌、曰土。以地不产稻,故以玉米为日食大宗”。
贵州民族地区多山,更需要玉米救荒,爱必达《黔南识略》记录颇为详细:贵阳“山坡硗确之地宜包谷、燕麦、黄豆”;兴义“至若包谷杂粮,则山头地角,无处无之”;普安“山地多种包谷、荞、菽之属”, “包谷俗称玉麦,民间赖此者十之七”;威宁“一州之中,温饱者鲜。贫人以苦荞为常食,包谷、燕麦佐之”;仁怀“民间尤恃包谷为日用之需”。
遵义“岁视此为丰歉,此丰稻不大熟亦无损,价视米贱而耐食,食之又省便。富人所唾弃,农家之性命也”。黔南布依族苗族州“赖以济荒,垦山种植,常接畛连畦焉”,大方“日食玉蜀黍之爆花,夜眠鹿白管之短席” ,这些记载均可见有清一代贵州民族地区对于玉米需求的紧迫性。
由咸丰《安顺府志》的记载可见,玉米甚至改变了青黄不接的时间:
安郡谚语谓,六月七月为青黄不接,今青黄不接在二三月矣,盖以前山土未辟所恃者田禾之成熟而已,六七月未熟,故谓之青黄不接,比年多种包谷,贫民可以接济,惟二三月麦未登时,播种乏资,人功复缺,布种既迟,收获益晩,农之为累者,正此时矣。
(二)马铃薯
马铃薯属于典型的“后来居上”的作物,传入时间较晚,但推广较快。张道惠(Harry Parsons)夫妇,1904—1926年间曾在云南昭通一带传教,他们将马铃薯引入昭通,并成为救荒的重要物资。如果没有马铃薯,昭通苗族随时挣扎在死亡线上,毕竟即使“玉蜀黍除极寒之高地不宜种植,产量颇少”,自从有了马铃薯,昭通“低地多种玉蜀黍、高粱,高山多植洋芋、荞麦”。
20世纪40年代,张正东在滇西考察傈僳族时,发现马铃薯“虽可作菜,但通常边民亦多以之为主要食物”;临沧“马铃薯,以昔本大寨、猛托等处为多而硕大,贫民用作主要食品,曰‘鸡蛋米’”。 禄劝县发生教乱,“我军(笔者按,禄劝县警)人数太多,口粮不济,最后一二日,每人日仅得羊芋数枚充饥”,依靠马铃薯得以苟活。马铃薯是西南少数民族的最重要的谋生方式,“黑夷……女则卖羊芋以营生”。马铃薯在西南少数民族心中的地位,较玉米有过之而无不及,“每届青黄不接之际,夷人可以充饥”。
凉山地区马铃薯地位仅次于玉米,“洋芋在十年以前输入凉山,近亦成为极重要之食品”。由于凉山海拔较高,在海拔2000米以上地区,一般作物不适合种植,而马铃薯甚至可以在海拔3500米的山地生长,“山多田少,宜种苞谷,其最高者则宜阳芋、荞麦”。所以在玉米都不适合的川西高寒区域,马铃薯能够充分发挥救饥的优势,“包谷近亦兼种而出产无多。近年察其土宜,惟羊芋、麻子、菜子三种业经试验成熟,不劳粪壅,又省人工。羊芋,则觉陇、列丁遍山皆可种植。此物如遇荒歉,大可救饥”。
在四川民族地区,即使玉米也很难发挥作用,只要有马铃薯,便是各族人民之幸,宁属彝族聚居地区“盖高山气寒,豌豆生长不多,而洋芋特宜生长,宁属夷民无一日不以洋芋为食品,即汉人之种植者,亦占四分之三,盖以稻田缺水,即不栽秧,包谷缺雨,收量必微,惟洋芋一项,即久晴不雨,亦可有收”。大小凉山地区“洋芋出产亦多,此物夷地本无,在二十年前由汉地输入,因夷人常食荞粑等物,干燥无味,偶得洋芋参食,最为适口,且高山低山,均易生长,故夷人以为宝物,遂普遍播种,其产量不亚于苦荞,以前夷人之以野菜叶充饥者,今多代以洋芋”。劳费尔(Berthold Laufer,1874—1934)发现:“在四川苗人中,我们甚至能见到名副其实的马铃薯瘾者……居住在四川西部和西北部的藏族人都熟知马铃薯。”
重庆彭水苗族土家族“洋芋,相传种出西洋,宜高寒之地,邑山箐不生诸谷者,多莳以充食”;石柱土家族“洋芋,蔓生叶稍类蓝,山后广植,冬种夏初掘食芋,大如胡桃,皮薄而多面质,能疗饥,山民用济半岁之粮,山坡坝田均可艺植,诚救荒之一要品也,岁能出两季,分春芋冬芋”;城口“高处穷民悉以洋芋为食”。
马铃薯在贵州的种植不晚于云南,早在道光年间就有“黔滇有之……疗饥救荒,贫民之储”的说法,民国《贵州通志》也延续了这种说法。道光《大定府志》甚至“劝广栽,以充民食,爱兹土物颂以美之,春分种荞麦谷雨种包谷,不如栽阳芋一亩收百斛”,所以“终岁食洋芋、包谷”。个别地区产量甚高,有了“洋芋大王”的称呼:“年产洋芋约在一百万斤之谱。即如该处农民伍芬照者,其家每年产洋芋约为十万斤左右。堪称本县洋芋大王。”
在黔东南苗麻江县,马铃薯“可作馔亦当粮”, 黔西南普安直隶厅“杂粮中,首包谷,次薯蓣,次荞麦、洋芋”,黔南独山县“洋芋,近始产皆备日食”,以上记载均可见贵州民族对于马铃薯的热爱。
(三)番薯
番薯在四川多被称为“红苕”,主要分布于盆地、丘陵及低山地区。位于川北的西充县因盛产番薯,在清代就有“苕县”“苕国”之称,西充人平时皆以番薯为主食。今日流行于南充的“苕糖”构建了独具特色的土家族、苗族民间饮食文化。按照什邡农学家张宗法的说法:“薯有数倍之获,倘遇天灾,以此种,亩可收数十石。数口之家,止种一亩,旱则汲水浇灌,蝗则用土掩藏,一至成熟,终岁足食。”但番薯成为主食也是为糊口之无奈选择,咸丰时宦居西充的刘鸿典在《西充竹枝词》中便发出了无奈的同情:“喜逢嘉客火锅烧,也识鸡豚味最饶。借问平时糊口计,可怜顿顿是红苕。”
至迟乾隆年间,番薯便已是“五谷”的必要补充,“其物易蕃而不费力,种之以佐五谷,是亦治生之一端也”。四川番薯确系由东部汉人引入,逐渐带动了少数民族用以救荒。如资阳“瘠土沙土皆可种,先是资民自闽粤来者始嗜之,今则土人多种以备荒”;江津番薯“性同粳米,最能养人,过荒年,民无菜色”。近百年来北川羌族红薯的种植也多,且在人们的主食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重庆秀山土家族苗族地区“薯本菜类,而贫民以代谷食,山原遍种之,土亦最宜”,酉阳土家族苗族地区“居民多种番薯、洋芋,或掘厥粉以备食用之不足”。黔江番薯“不择地而生,不择时而长,故曰救荒第一义也,宜于天下”。总的来说,番薯喜暖湿环境,不适合海拔较高的环境,川渝地区一些海拔较低的地区正好适应番薯的生长。1936年《四川政府公报》专门发布《奉实业部令饬所属应植番薯以谋解决全国粮食一案令仰遵照办理由》,力倡种植番薯。
番薯推广虽然在四川颇有建树,然而在四川之外的其他西南民族地区推广的广度和深度则略差,这既与云贵高原的自然条件有关(海拔高、气候冷、天气多变、灌溉困难等),也与番薯的自身特性有关(喜暖湿、生长期长、不耐贮等),所以在云南、贵州番薯的地位次于玉米、马铃薯以及荞麦、大麦等传统旱地作物。民国时期,番薯种植面积和产量四川居全国首位(596万亩/5992万担),云南、贵州在全国则倒数(分别为24万亩、18万亩)。可见云南、贵州种植有限,无法与玉米、马铃薯相颉颃,种植目的多为喂猪。但是在云贵民族地区,番薯的产出依然不错,颇具救荒意义。
在黔东南苗疆,番薯种植较为常见,所谓“栽桐茶诸树及种包谷、番薯等物,男女共之”,正是“高山陡岩宜种包谷,平地处宜种红薯”。在黔东北,番薯亦是济荒必备,“山农则锄戴石之土,杂种包谷、高粱、粟谷、毛稗,尤恃番薯,以给朝夕”。民国时期番薯位列沿河县第三大作物,仅次于水稻、玉米;黔北“土人以之作粮,其资养力最厚不亚洋芋……山中佳粮也”;黔西“番薯,可作粮食”, “贫苦农民则多纯食苞谷,荞麦或甘薯、马铃薯”;黔中“贫农则多以代米作食粮”, “可当米谷菜食以充饥”。
道光《遵义府志》对番薯救荒有比较全面的记载:“南人当米谷……饥年人掘取作饽……山农广种者,收多至三四十石,即煮以当粮,亦可碎切和米作饭。”光绪《黎平府志》大篇幅引用、加工了乾隆十七年(1752)山东布政使李渭《种植红薯法则十二条》与乾隆十年陈宏谋《劝种甘薯示》,这未尝不代表方志编纂者对番薯救荒价值的认同。诚如《守拙斋·甘薯》所说:“一十二胜岂夸诞,疗荒更足为民天。”
番薯在云南显示其救荒价值普遍较晚。光绪己丑年(1889),石屏大旱,“许氏出其私蓄,购买番薯及南瓜为饭,给华澜等共食之,赖以全活”。云南贡山民国时期方才引种番薯,经过试验种植“红薯每年可得数百斤”。
云南其他地区番薯用于救荒的记载,普遍出现在清末民国时期。云南临沧“我缅物产以粟米为最,粱与黍稷麦菽次之,黄薯与玉蜀黍冬菇又次之”;宣威“甘薯,俗称山芋,上项产物未尝不可救荒,自宣人视之,殊不若芋之为重耳”;巧家“洋芋为出产大宗,年以数万石计,甘薯次之,为贫苦农人主要食品”; 陆良“有马铃薯、红苕等类,乃为救荒之需,村人多种”;
四、余 论
李昕升曾经撰文认为美洲作物价值凸显的时间在19世纪中期之后,且其价值主要是
缓解山区人口压力;传统社会美洲作物影响受限的原因在于它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产,即使略有优势也难以打破原有的种植制度。换言之,美洲作物在民食中比重、作用、地位有限,美洲作物不是刺激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该文是以全国为空间范围、以明清民国为时间断面,得出的自然是偏宏观的结论。清代以降人口仍然主要集中在平原地区,即胡焕庸线以东以南,而平原地区依然靠传统粮食作物(尤其是稻、麦)养活,所以虽然东部平原地区仅占全国36%的土地,却养活了全国96%的人口。西部山区4%的人口则主要依靠美洲作物供养,美洲作物主要促进的是人口基数较低的山区人口的增长。东部平原人口权重固然更大,但大范围、长时段的研究,会导致我们忽略美洲作物对于西部山区的重要性。
在西南民族地区,以玉米、马铃薯、番薯为代表的美洲作物对于西南各民族在救荒减灾方面的功效特别值得肯定,前文我们已经充分论证了这一点,重庆今天依然流传有谚语“莫嫌土里三大坨,世世代代靠它活”。
1931—1941年,四川玉米种植面积全国第一,在1021“万亩”—1142“万亩”之间;云南409“万亩”—489“万亩”,位列全国第二;贵州221“万亩”—291“万亩”,为第五。贵州虽然次于河南、陕西,考虑到其地形地貌,其实贵州玉米种植比重更高。至于产量,四川、云南、贵州分列全国前三(贵州玉米单产常年居全国前三)。以上玉米栽培面积和产量主要发生在海拔较高的非汉族聚居区。民国《云南通志》的记载也可见玉米在云南的重要地位:“滇中荒凉高原不适于麦作之地,而玉蜀黍均能产生,用途与稻、麦同,为当地之主食品,并可饲畜、酿酒,即其杆、叶、苞、皮,无一废弃之物,真云南经济作物之重要者也……镇南产者尤佳,滇西一带亦多种之,又泸西、宣威、平彝、沾益等处畑地较少,半属荒原,几于偏莳包谷而一切生活无不需之,亦可知其重要为何如矣。”而且,随着时间变化,玉米在西南民族地区的重要性在不断上升,民国元年(1912)泸水玉米产额已经“两万石”,稻谷仅为“五千石”,到了民国二十一年(1932),玉米上升为“五万石”,稻谷居然还有略微下降,为“四千七百石”。
马铃薯、番薯亦是如此,在灾害频仍的清代民国时期,作为西南少数民族的重要口粮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即使它们在西南民族地区的整体种植面积与产量并不在全国名列前茅(如我们前文提到的番薯在云南、贵州的情况),但是在个别民族区域,依然可以看到众多救荒活民的个案。至于它们在灾荒年景的实际救荒效果如何,由于文献记载多为定性描述,缺乏定量分析,我们无法准确知道其实际救荒效果,但是其发挥救荒功效的记载则不绝于史。如:“滇省军兴廿载,兵灾之后,继以瘟疫,各属田地多有荒芜,城市萧索,乡民衣服褴缕不能蔽体,民食多用包谷,糊口维艰。” “粥厂旧病饥民,半月以来又死五百余名……若散在各乡,食不充饥,死者更不知凡几也。近因花烟刈麦,锄种苞谷,纷求暂去。”马铃薯等的这种救荒功效很好解释了上文玉米、番薯、马铃薯种植面积一再飙升的原因。事实上,“我国水旱之灾,年年皆有,用米放赈,往往各省区分疆界,不愿米粮出境”,因此“多种洋芋,一遇荒年,既属价廉易运,又便煮食救饥”。
当然,这些美洲作物在西南民族地区的作用远不止于此。西南民族地方的大量文献表明,美洲作物在西南还被广泛用于酿酒、熬糖与饲畜,发展了民族商品经济,诞生了新的饮食文化,甚至强化了嗜酒风尚,进而移风易俗。各民族还对美洲作物有了形而上的认知,对它们的由来赋予神话色彩。由于美洲作物的丰富,加快了当地人口增长,当人口增长速度快于粮食增加的速度,必然加剧了人口与耕地的矛盾,导致人口持续外迁,以疏解两者间的张力。
王明珂认为北川羌族“很少将多余的玉米出卖”。但是,事实上美洲作物也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夷地庄稼多荞麦、苞谷、苦荞、萝卜,收敛屯积,遇场期则背出与汉人易换布疋、针线等物”,在广大的民族地区,以过剩的农产品来交换内地的工艺品是非常常见的。如叙永苗族便用玉米换取布匹、铁器、陶器、盐、针、线等。新近研究认为,玉米从西方经印度复传至西藏和缅甸,然后入滇,是经由活跃在西南地区的藏族。 “白薯,倘甸人王琼至坝洒携种归,教乡人栽种”,清代倘甸人将番薯二次引入云南蒙自。以上均可见西南民族地区的汉族与少数民族互通有无,在这一过程中少数民族并不是新作物的被动接受者,他们同样对作物的驯化与传播作出了重大贡献。美洲作物本土化为当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物质与文化载体,能够丰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证研究。
注:原文载于《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