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鹏 陈光金:国家景观的制作——以明清时期荆襄山林为中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9 次 更新时间:2026-06-04 10:35

进入专题: 栖居性景观   流民   荆襄   国家景观  

郑鹏   陈光金  

内容提要:明代前期,被封禁的荆襄区域逐渐由逃离至此的流民/山民发展出栖居性景观。栖居性景观的逻辑是逃避国家,它通过亲和山林地理生态的居住方式、刀耕火种以及山地作物得以再生产。栖居性景观内在地抵制着帝国的统合并吞噬着帝国的财政人口。到了明代中期,荆襄山禁遭遇流民的大规模爆发与流民的反叛。为了完成“化盗为民”的治理目标,帝国在荆襄的代理人积极地制作国家景观,以此替代流民/山民所处的栖居性景观。帝国采用了“由郧阳居中以制四方”的景观型构。政治景观与日常生活/生计界面的景观被相继营造出来。国家景观以结构持久性的在场形式再生产主体,最终完成了对荆襄的整合。可见,景观,作为介质,既是“身外之物”,又使“身临其境”;它“以静治动”,将宏大的帝国与日常实践的交互作用贯穿起来。也因此,国家景观的制作,为重新审视帝制中国的社会控制提供了一项景观政治学的案例。

关键词:景观的制作/ 帝国的治理/ 荆襄/

作者简介:郑鹏,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博士后,北京 100732 陈光金,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

原文出处:《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京)2018年第2期 第29-40页

国家的起源总是伴随着相应规模的物质景观的出现。诸如定居农业、水利、道路景观,总是能与国家选择性亲和。它们的制作改变着社会权力的分配,使一些部落与其首领在竞争中获得优势。中国第一个王朝的创立与“天命禹敷土”密切关联。禹被上天授权展开全国性的土地规划与景观制作。禹在治水的同时,(1)“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史记·夏本纪》),“按地域来划分国民”而不依据氏族血缘①;(2)在平土治水之后促使人民“降丘宅土”,推广稻作;(3)由此发展出来的定居农耕,改变了“饥则求食,饱则弃余”(《白虎通义·号篇》)的采集生计,为国家建设奠定了经济剩余;(4)禹据此“相地宜所有以贡”(《史记·夏本纪》)。结果,禹结束原始社会部落联盟的社会组织形态,创造“国家”这一新型的社会政治形态。后世国家的景观制作力度不在禹下。例如秦帝国修建的长城,不仅可以抵御游牧民族的入侵,还能够禁锢农耕区的小农。相反,放弃对景观的维护,最严重的后果是国家丧失了对地方的政治整合。彭慕兰对晚清的区域史研究表明,正是国家放弃对水利景观维护的传统职能,导致农民抛弃了政府,转而拥护共产主义革命[1]。

正如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所言,国家鼓励创造出一种在其控制下清晰可见的人类景观[2]184-185。对于古代中国的景观制作进行过系统性研究的当属魏特夫,尽管其著作《东方专制主义》陷入意识形态的争论之中。魏特夫将重型水利工程与国家权力的强化联系起来,围绕全国性水利景观所编织出的水利管理系统产生了巨大的国家效应,促使政治权力集中化与专制国家的形成[3]。对于现代国家的景观制作进行系统研究的则是斯科特。通过对国家的定居化项目的研究,斯科特指出,国家根据清晰性与简单化的构图原则来制作景观,其目的在于强化对其统治对象及其环境的控制[4]。在发达工业社会,物质生产已经让位给景观生产。景观,在居伊·德波的意义上,从landscape转向sepctacle——“(1)一种真正的社会阶级统治的机构设施;(2)一种意识形态;以及(3)这种意识形态又用作一种真正的‘催眠行为’和刺激力量”[5]76-77。景观采取去政治化的永恒在场形式,借助现代电子媒体设施,以隐蔽的方式,全面地控制日常生活。

对于国家而言,景观的制作旨在强化其基础权力的基础。在迈克尔·曼看来,国家控制社会的权力可以划分为两类,即专制权力与基础权力②。正如费孝通所言,“农业的帝国是虚弱的,因为皇权并不能滋长壮健,能支配强大的横暴权力的基础不足”[6]67。专制权力通常无法线性地增长以服务于对疆域的持久性控制,一些帝国“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相反,基础权力则能够保持累积性地增长。换言之,对于帝国的日常政治逻辑而言,加强国家基础权力更符合古代政治家所提出国家治理命题——“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乎?”那么,国家如何增长其基础权力呢?它取决于对基础设施的政治控制。迈克尔·曼提出了四种方法:国家职能的专业化、文字、统一货币与度量衡、建立有效的交通和通讯系统。其中,第一项属于国家制度性基础设施;第二项属于国家文化性基础设施;第三项为制作与复制景观设定了准则;它们共同制作出了以第四项为代表的国家景观[7]。

因此,景观无法简单地理解为供人观看的物体或阅读的文本。正如米切尔所言,要把景观“从名词变为动词”;思考景观不仅仅“是”什么,而是做了什么[8]。循此,景观不仅仅象征着权力,更是权力的运作方式,它是创建国家和社会认同的核心工具。所以,本文就此提出假设:国家景观的制作是帝国整合疆域内社会的重要方式。

综上,本文试图对国家景观做出这样的定义:由国家创造或引导的空间综合体,它们构成了人民日常生产与生活的基础和背景。按照景观为国家基础权力所提供的基础以及就此形成的国家权力运作方式,可以分为三类景观:政治景观、日常生活与生计界面的国家景观。相应地,对于底层为免于国家的统治,在非国家空间所营造的景观,本文称之为栖居性景观。

政治景观将国家制作成典范中心,将国家机器包装得更加辉煌,如都城、陵寝、祭祀庙宇等。它们往往转换成为一束政治符号,将国家秩序弥散于整个人口之中。日常生活与生计界面的国家景观虽然没有政治景观浓厚的仪式性但它们具有隐蔽的政治性。它们嵌入人民的日常活动之中,它们作为日常活动的基础设施或规范性背景,禁闭着景观所辐射空间内的社会,守卫着秩序的边界,再生产着国家偏好的可见性。当然,国家景观的分类并非绝对。例如,“条条大路通罗马”,不仅仅是夸耀着帝国的辉煌,也默默地在巩固着帝国对地方的控制。栖居性景观的主题是逃避国家的统治;它没有总体性规划,总是变动不居,却与自然环境相融合;它内在地抵制国家的渗透,却孕育出更加灵活的生计方式,增强着人民的自主性。

本文将通过区域史的个案来阐释国家景观的制作:国家以景观制作的方式介入社会空间,将空间内的栖居性景观转换为国家景观,从而完成对疆域内社会的整合。景观变迁的时空被框限在明清时期川、陕、鄂、豫交界处。该区域“枕秦跨楚,包络深阻,幅员数千里”[9]190。特殊的地理位置导致该地区易于滋生反叛又难于治理。明帝国选择了“统而不治”的方式,将它封禁起来,禁止人口流入。时禁区“以郧(今郧阳区)为中心,西到(陕西)终南山东端;东到桐柏山;东北到河南伏牛山,南到荆山(今保康县境内)”[10]16-19。本文将这一空间称为“荆襄”。

明帝国的山禁企图使荆襄重回自然景观状态。然而,荆襄山禁在明代中期遭遇流民的大规模爆发。国家空间内的编户齐民沿着帝国内部生成的逃逸线,潜入荆襄,在山林中发育出栖居性景观。在明帝国对荆襄叛乱实施两次大规模军事镇压之后,国家景观逐渐取代栖居性景观,国家终于爬上了荆襄的山林。景观的变迁,是明清时期荆襄区域治理史的视觉表征。除《明史》《明实录》《明经世文编》等背景性资料之外,为了刻画荆襄的景观画面,本文主要使用了区域史料。郧阳是荆襄抚治的中心,区域史料主要包括《万历郧阳府志》《康熙郧阳府志》《同治郧阳府志》《郧台志》。利用这些资料,本文将描述两种不同性质景观,揭示景观的政治性,景观的变迁,从而阐释“国家景观的制作”这一核心概念。

一、禁山、流民与栖居性景观的形成

明初,朱元璋对荆襄十分警觉。他认为“四川、陕西两界相接之地,自定天下以来,番汉顽民多潜遁山谷间,不供征徭,不惧法度”③,于是以“大军点户”的方式驱逐山民,并且将荆襄严厉地封禁起来。封禁是帝国治理逻辑的表达。不清晰的山林产生了帝国难以克服的地形阻力,造成“体统分裂,莫能相治”④。所以,明帝国选择封禁荆襄,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简化荆襄的治理,削减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封禁政策的作用下,荆襄似乎一直都被自然景观占据。

郧为楚、豫、秦、蜀边陲,山童水蹙,郡全盛时犹鄙陋。[11]635

郧,在古者为麋、庸二附庸,载在春秋,可考者仅一二事。自入楚,遂淹没无闻。汉、唐、元、明,弃为荒芜不治者,殆三千年。[12]413

郧地幅员数千里,元季弃于荒而不治,明初歼之为墟,又数十年,草木盛而变为矛戟,猿鹿多而化为豺鼠。[13]478

鄙、荒、墟,这些关键词将荆襄区域史的起点构建为自然景观。它们具有明显的政治意图:(1)官方的景观绘图使用草木/矛戟与猿鹿/豺鼠来隐喻生活于禁山内的人民,以此掩盖“洪武初大索土著不得”⑤的事实以及栖居性景观的生成与演化;(2)若荆襄仅是一块空白的荒原,那么用国家景观来取代自然景观便具有了合法性与操作性;(3)彰显国家上山之后,历任地方官员的文治武功。

实际上,荆襄并非荒原。在洪武、永乐年间,便有外地的客商潜居于此,“娶妻生子成家业者,丛聚乡村,号为客朋,不当差役,无所钤辖”(《明英宗实录·卷16》)。一份由地方监察官员佥事虞在1373年提交的报告,充分描述了栖居性景观在荆襄形成。

洪武七年冬,巡按至汉中,见其民多居深山,少处平地。其膏腴水田,除守御官军及南郑等县民开种外,余皆灌莽弥望,虎豹所伏,暮夜则出伤人。

臣尝视其地,本皆沃壤,若雉其榛莽,修其渠堰,则虽遇旱涝,可以无忧已。

今各县招谕山民,随地开种,鲜有来者。盖由归附之后,其民居无常所,田无常业。今岁于此山开垦,即携妻子诛茅以居,燔翳下种,谓之刀耕火种,力省而有获。然其土硗瘠,不可再种,来岁又移于他山,率以为常。暇日持弓矢,捕禽兽以自足。所种山地,皆深山穷谷,迁徙无常,故于赋税,官不能必其尽实,遇有差徭,则鼠窜蛇匿。

若使移居平地,开种水田,则须买牛具,修筑堤堰,较之山地,用力多而劳。又亩征其租一斗,地既莫隐,赋亦繁重,以是不欲下山。(《明太祖实录·卷100》)

这份报告细致地描绘了一幅荆襄风景画。但风景的表征并非自然的再现,处于景观话语中心的视觉严密地叠写在帝国权力景观的画框之中。后者与南宋钦定的《耕织图》建立起了长久的路径依赖关系。荆襄的栖居性景观及“景中人”显得与帝国的画框格格不入。于是,两种相互冲突的逻辑遭遇在荆襄的空间。

栖居性景观的逻辑是逃避国家。在景观型构方面,栖居性景观表现为去中心性与解辖域化。犹如荆襄“山多地僻、川险林深”[14]卷81,它总是采用突变的曲线,不规则的几何状,变动不居的边界;它积极地消除集权性的中心,反对固定化。荆襄的栖居性景观最重要的“设计”是引入了垂直要素。通过随机地提升或架高平面,摧毁国家视角所偏好的一览无余。复杂的地理环境使得栖居性景观得以可能,山民的能动性则使得栖居性景观成为现实。(1)丰富的自然资源使得山民一改定居灌溉农业的生计方式,他们以“自我蛮夷化”的方式撤离到游耕,因为在地多人少的资源约束下,刀耕火种可以让山民获得更高的单位劳动力产出;(2)居无常所,田无常业,使得栖居性景观模糊了空间的边界,从而与荆襄山林相融合;(3)荆襄山林的地形阻力以及与山林相亲和的生计方式,再生产山民的流动性与相对国家的不可见性。

国家景观的逻辑是“齐民”。针对国家无法介入的栖居性景观,官员的政策建议便是景观的替代。“雉其榛莽,修其渠堰”,是制作新的国家景观的场地规划图。“雉其榛莽”,在于剔除山林的复杂性,使得景观易于从整体上把握⑥;“修其渠堰”则赋予了水利元素的关键性。两者的叠合就是为国家偏好的清晰可见的灌溉定居农业。由此凸显出这位地方官员的政治意图:改变流民/山民日常生活与生计的基础,使之重置于封闭的空间。

当两种景观的逻辑遭遇时,山民理性地权衡着上山与下山的利弊。权衡基于两个方面。一是经济理性,即山林中的游耕“力省而有获”,而山下的灌溉农业“用力多而劳”;二是政治理性,即凭借复杂的栖居性景观,山民灵活地调节他们与国家的距离,并且抵制国家的苛政(压迫性的赋税征收和徭役派遣)。荆襄栖居性景观已然成了他们的乐土——“流民生长,莫隶版图,家占土田,不知租税。此亦桃源之于武陵,五丁之于蜀道”[15]568。因此,他们不愿意重归国家空间,即便山下的地方政府给出了优厚的收编条件。

荆襄的栖居性景观对外来人口表现出了持续的吸引力。从明正统年至成化年,荆襄迎来了第一次移民浪潮。河南右参政孙原贞向皇帝陈奏的《大戒疏》中指出,“查各处《逃户周知文册》通计二十余万户,内山东、山西、顺天等府逃户数多。……多转徙南阳、郧阳、荆襄之处就食”[14]卷24。最终,“正统二年,岁饥,民徙入不可禁”[15]561。换言之,明帝国的禁山令已经无力阻挡流民对国家的逃离。从1420年到1460年间,竟有150多万流民汇聚于荆襄。而襄阳府在永乐十年人口总计才七万余[16]。

需要被追问的是栖居性景观何以表现出如此巨大的承载力?这应该从景观的形式—内容—功能来考察。

复杂的景观形式引发了居住方式的演变,山上的流民放弃了山下“结庐而居”惯习。他们总是迁徙无常,“山栖野聚”⑦,“星散在万山中”⑧。由于这种田无常业、风餐露宿、辗转迁徙的生活特征,他们又被称为“棚民”。这种与荆襄山林相适应的居住方式,反过来维持他们相对国家的不可见性。地方官员无奈地抱怨,“山险旷野,多杂以四方流民……若欲尽驱之,则深山穷谷,谁与辟易,自伤其税赋之原”⑨。

如果说形式追随功能,那么焦点元素则强化着景观的功能。荆襄之所以能够为激增的流民提供栖居,关键在于新的景观元素的引入。尽管荆襄险绝的地理“中间仍多平旷田地”[14]卷81,“中有草木,可采掘食”[17]256,因而“寒者易以为衣,饥者易以为食”⑩。不过,仅凭借山林的自然供养,不可能修改荆襄生态承载力的参数,也就绝无可能接受自明到清的三次移民高潮。明朝中后期,中国从海外引进的两种重要农作物——红薯和玉米——成为改变栖居性景观承载力参数的关键变量。红薯高产低投入、繁殖快、耐瘠耐旱避蝗虫、可以混作久藏、生熟可食,甚至茎叶丧失,也能再次生长。所谓“甘薯所在,居人便有半年之粮”,徐光启称之为“救荒第一义”[18]668-695。玉米引进比红薯更早,它同样耐旱耐瘠,成熟期短,易于保存,可以混作,食用方便,“耐饥胜于甜饭”[19]1031。新的景观元素通过使用高差变化(不仅遮挡了国家的视线),与荆襄山林的生态位相契合,使景观开发更为立体。一方面,红薯和玉米可以在海拔1400米和2500米的山地垂直带谱生长。另一方面,山地垂直效应还造成了作物收获期的参差。这样,高山地与低山地之间可以根据天时调剂余缺,保障食物安全。平原区的玉米六月成熟,荆襄低山地玉米八九月成熟,高山区玉米则十月成熟,“此时恰逢霜降,经历霜雪,则粒更坚实,山民无仓贮,往往旋摘旋食”[19]1090。

正如斯科特所言,“每一种新的物质实践都会改变现存的权力、财富和地位分配”[4]303。投奔栖居性景观本身就是政治立场的表达,看似技术性的景观元素也具有政治性。红薯和玉米表现出了与流民的政治亲和。流民之所以能够爬上远离国家治理的山林,是因为他们带上了这两样农作物。如果没有它们,流民凭借本土的旱稻只能逃到海拔1000米的高处。山地的垂直效应以及无须专门仓储、食用方便的山地食物特性,强化了栖居性景观的逃逸线,增强了他们的流动性。山地玉米不仅种植广泛(“川、陕两湖凡山田皆种之”)而且对山民/流民极度重要(“山氓恃以为命”)[20]38。正是荆襄流民与红薯和玉米之间存在的天然亲和,帝国的官僚得出方略:防止底层人民逃跑的“清野之策,可行于山外而不能行于山内”[19]1090。

二、“居中控制”与国家景观的替代

不受帝国约束的栖居性景观在成化元年(公元1465年)发生转折。已经成为流民渊薮的荆襄,构成了地方官员的治理困境。他们需要将问题上移,以求不失时机地把国家的反叛—镇压模式引入荆襄流民处置方案之中。一位地方的高级官吏在上奏朝廷的报告中写道:

缘此等逃民始因躲避粮差,终至违悖德化,食地利而不输租赋,旷丁力而不应差徭,弃故乡而不听招回,住他郡而不从约束。

累诏宽恤,其原籍与所在官司,两难挨究莫之如何。况今声教所暨,四海归心,独此辈恃恩玩法,梗化若此。

然以中原腹心之地,为流民渊薮,如昔陈涉王常张角诸盗,皆由此起。……然虑积岁滋久,时遇饥荒,安知无奸盗扇祸其间,毒流百姓。故宜防之于未然。[14]卷24

终于,没有及时受到钳制的流民组织“势益滋蔓”[21]130。从成化元年至成化七年,荆襄流民制造了明朝靖难之役与明末之间最大规模的叛乱,史称郧阳民变。它由两次相继爆发的大规模流民反叛者组成。帝国动用了两次大规模的军事行动,终于将叛乱镇压下来。然而,军事征服却未能解决流民问题的社会根源。成化七年(公元1471年),镇守湖广的军事长官提醒皇帝注意流民的新动向:“荆、襄、南阳、河南四府流贼虽已殄除,不得入山。然汉中、西安二府所属商、洵、镇、蓝、金州与四府邻,而陕西近以输边之劳,流民倍于他所,不严以遏之必致越界,启患今汉中府”(《明宪宗实录·卷98》)。成化十年以后,流民潮再次涌起,“入山就食,势不可止”[15]566。帝国不得不改弦更张。成化十二年,左副都御史原杰被授权“便宜处置”(《明宪宗实录·卷98》),前往荆襄安缉流民,由此开启了荆襄山林的国家治理史。

围绕荆襄抚治的新政策——“听其近诸县者附籍,远诸县者设州县以抚之,置官吏,编里甲,宽徭役,使安生业”[15]566——“化盗为民”成为荆襄的治理目标。

在帝制中国,达成治理目标的主要权力来自军事、官僚体制与士绅宗族。然而,荆襄却成为例外。(1)军事。作为专制权力的重要支撑点——军事征服再次重申帝国对荆襄的统治权。然而,帝国在荆襄的两次军事镇压已经表明军事权力无法达到治理目标。正如曼所言,军事权力的控制半径大约是90公里,在后勤不具备可能时,对较大区域的集权性控制以及深入居民的日常生活都是不可能的[22]12-13。(2)官僚体制。以郧阳抚治的中心区域郧阳府为例,郧阳一府七县官员的总编制为66名。明代郧阳府人口数量在万历年为最高(114603),在嘉靖四十一年为最低(77950)。那么,郧阳府官民比例为1∶1736(1∶1181)。官民比例直接约束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另外,还有治理技术的约束。正如韦伯所言,“一般也仍然存在着‘山高皇帝远’的情况,政权领域的各个部分,离统治者官邸愈远,就愈脱统治者的影响;行政管理技术的一切手段都阻止不了这种情况的发生”[23]375。这对新置府县的荆襄山林尤为凸出。(3)士绅。长期以来士绅宗族被认为是帝国治理的触手。然而,由于文化落后,直到弘治年间(公元1499年)郧阳才出得第一位进士。明代郧阳籍贯的进士共计11人、举人80人(除进士)。有功名的人数是如此少,很难建立起一个士绅社会。(4)宗族。荆襄是一个流民聚集的区域。明代荆襄的人口构成是:“陕西之民五,江西之民四,德、黄、吴、蜀、山东、河南北之民二,土著之民二”[9]190;到了清代仍旧是“五方杂处,无族姓之联缀”[19]1091。直到晚清,宗族才得以形成[24]。可见,荆襄未能形成一个以士绅宗族支撑的乡村自治社会,帝国也无法依靠荆襄的士绅宗族完成治理。总之,以军事权力为支撑的统治成本,以官僚体制为架构的治理技术约束,以及传统乡村自治的缺乏,构成了帝国治理的多重困境。

在此情势之下,抚治官员选择了景观制作的治理路径。正如马立博对明帝国的西南征服史的评述,“和汉、唐、宋代一样,解决‘叛乱’的最终办法还是要把这些不同的生态环境改造成农田,从而摧毁这些异族非农业生活方式的生态基础,进而消除它们的抵抗”[25]344。“景观因此成为社会调控的一种形式(11)。景观的结构持久性及其形成既控制了社会抗争,同时也通过社会抗争得以塑造和调节。”[26]343

首要的工作当然是人口清查,编户齐民。虽然这项工作经过历任抚治的努力,完成得很成功(12)。但正如斯科特所言,“简单地将地方实践编纂起来,制定出一些换算表的努力很快就被基层的迅速变化超越并失效”[4]25。籍册仅仅是静态社会的快照,它需要物质环境的改造来互为表里。否则,重塑社会清晰化与简单化的实践很快就会被变动的环境超越。由此,景观成为一个斗争的场域。对于逃往荆襄的流民而言,景观是不被国家治理的掩体与再生产流动性的地理基础。对于帝国而言,景观是将流民/山民重新编织到帝国的权力经纬而对自然的改造。可见,与其说景观是在规训空间,不如说是在规训人。栖居性景观再生产的是不服从帝国约束的流民,或对帝国没有价值的山民,它必须被再生产齐民的国家景观替代,方能达到化盗为民的目的。根据《郧台志》所提出的“画疆而理,分民而治”原则[13]9,帝国的代理人强调,荆襄的空间必须被重新组织。为此,他们积极地重构流民/山民栖身的空间,展开大规模的国家景观的制作。

第一,国家景观的型构。在构图的原则上,景观的国家美学强调,轴线放射的闭合空间必须取代非中心的开放性,以遵循建立秩序与再辖域化的功能性原则。一个“居中以制四方”[12]440的总体规划图被设计出来。荆襄的景观设计师原杰给出了具体理由:“奈何襄阳僻在一隅,相离本布政司水、路动经月余。所辖一州十县内,均州、竹山县、谷城县、南漳县、房县、郧县、上津等县,俱在万山之中贼盗啸聚之处,相离襄阳远则十日,近不下五六日,一旦有事,若待走报湖广三司议调官军,鲜克济事”[13]309。经过实地勘察,原杰认为作为叛乱的主要肇端,三省交界的郧县地方开阔,处于四通八达的要地。所以,在新的景观区域设计中:(1)由郧阳抚治统辖荆襄禁区所涉及的河南、四川、陕西、湖广四行省交界;(2)设立郧阳府;(3)建立行都司及郧阳卫,以充分的军事力量保障控制。这样,郧阳由隶属襄阳,一跃成为荆襄区域的政治中心。荆襄被纳入郧阳抚治、郧阳府与湖广行都司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之中,构成“居中控制诸郡,军民政务悉属治所”[11]7的治理新格局。这不仅解除了导致荆襄处于政治真空的山禁政策。更重要的是,它为关闭原来的逃逸路线,聚合原本分散的要素,构建出一个治理技术可行的封闭空间。

第二,政治景观的制作。在完成荆襄的景观构图之后,政治景观首先被制作出来。各府县被要求“建都邑以统之(附籍的流民)”。城池所具有的闭合性,满足了抚治官员“画疆而理,分民而治”的治理原则,从而服务于国家清晰可控的视觉效应——“域中之民防其散,郧中之民防其聚”[13]247。根据《郧阳府志》的记载,作为郧阳抚治的中心,郧阳一府七县中,原本只有三处建有土城(其中一处已废),因而均需重建。例如,郧阳城墙经过三次修整,到嘉靖四十五年达到规制。城内的街道、集市、祠庙、学校以及府县各机构部门齐全,排布有序。又如郧阳府所辖的上津县县治,建成时“制度弘状,气象巍岩”,被视为“足以耸百里之观瞻,而立万事为政之根本”[9]462。

“为治之始,莫先学校。”[9]467抚治官员认为,荆襄原本“古风纯朴”,“后因流寓鳞次,以至于风俗糜恒”,须“礼而训之”[12]127-128。地方治安官相应地提出了“禁异端之教……立学校以纯风俗”的教化方案(《明宪宗实录·卷155》)。成化十二年,郧阳县学升为府学,社学及书院、各地县学相继建立,外地饱学之士也被请来郧阳讲学。弘治年间,明初压制学术思想的局面开始缓和,书院得到复苏。这一时期,郧阳先后建立了三座书院。其中,抚治黄纪贤创建的龙门书院最为著名,一改郧阳无书院的历史。有鉴于郧阳“山棲野聚之民,劲悍决裂,败伦常而寡文学”,更遗憾士人鲜有乡试高中。于是,他捐建了该书院,并置有学田、铺房,以作学院日常建设经费[12]422-424。明代文坛领袖王世贞,在抚治郧阳期间,又为士子捐赠书籍数百册,由此改变了郧地诸生只知儒家数种经书而不知诸子百家的状况[9]426-427。

注:(1)房县在南宋称房州,建有州学。明洪武八年改为县学;(2)因所载社学成立与重建时间多有不详,故表中所指时间仅为府学与县学。

一时间,郧阳发展为三省边界的文化教育中心,可以“檄三省之士居之”[12]422-424。“郧、荆、襄、汉中、南阳多士课业其中,人才最盛。”[12]169文化教育的直接成果体现为郧阳进士与举人数量的增加。明代郧阳共有进士11名与举人63名。其中,从洪武至成化年,郧阳仅有进士2名、举人23人。正是郧阳文教转为兴盛,“流人亦遣子孙读书,风俗为之丕变”[12]164。

隐喻帝国权力等级体系的祀庙也建立起来。在郧阳一府七县中,山川、社稷、先贤都得到庙祀。其中,城隍庙与郡邑官为阴阳表里,尤为官员重视。王斯福曾认为城隍是“帝国控制与监督功能延展而成的一种对地域界定和认同的民间想象”[27]90。不过,郧阳的官员更愿意相信,城隍不仅是监督他们,还能增进地方治理的能力,庇佑他们所治理的区域[9]477-478。不同祀庙景观有着严格的空间分布原则。例如,社稷坛在城西,山川坛在城南。个别县曾混淆方位,后来被认为不合礼法,被要求改正过来[9]203-209。

第三,生计界面的国家景观制作。郧阳山地“骤雨一日,则溪涧辄盈;十日不雨,则禾黍辄槁”[9]228,原本不适合灌溉稻作。既然灌溉是禁闭社会的关键[22]93-104,支持栖居性景观再生产的游耕就必须被替代。帝国的官员深知灌溉稻作内在的政治性。史学家谷应泰在《平郧阳盗》的史实撰写中,深刻地将它揭示为——“耰鉏之民,胜于组练之甲”[15]569。

灌溉稻作是新的场地景观的核心构件。(1)它能够生产清晰可控的水平空间;(2)它的劳动密集性,能够在既定的空间里控制更多人口,促进流民的定居化(13);(3)与栖居性景观中的山地作物相比,水稻具有前者没有的可征收性。实际上,秋粮时郧阳税赋的大宗;(4)食物的社会分层。山民“所恃以为奢餐者,荞也、粟也,总以玉黍为主”[19]1026“至稻麦,惟士官与市廛之民得以食之”[11]382。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即稻米是驻扎在地方的军队军需。因为稻米“便转输而易烹饪”。稻作的政治性功能的发挥,最终要落实到了水利景观的营造。地方官员赋予了水利景观重要的教化功能。

水无壅滞,而田获灌溉,民得粒食。民食既足,得以暇治礼仪,而放辟邪侈之心泯,自然贼盗不生,宁谧有以宽当道守镇者之心。[9]487

于是,水利景观的营造成为郧阳地方官员以及军队的重要议程。弘治年抚治王鉴之甚至提出,“当今之务,孰有大于水利者乎?”[11]88官修水利在明代处于主导,清代官督民建则使水利数量急剧增加。不过,官修水利的灌溉能力远超过民建水利。例如,在弘治十三年重修的盛水堰、武阳堰,其灌溉能力增加到原来的十倍,可灌田千余亩,重建过程甚至动用驻军的力量[9]430-432。据严如熤的踏查,“郧县之堰以武阳、盛水为最巨。武阳分上中下三堰。上堰下种七十一石,中堰下种四十二石三斗,下堰下种三十六石,盛水堰下种亦百数十石”[19]1026。正是大规模的水利建设改变了郧阳府地从前军需外地调粮的局面,从而“产稻足给城市平原之食”。荆襄的景观工程师们不仅多次疏导两处水利设施,还多次禁令上游截水[13]218,223,225。显然,将政治权力转化为资源优势,其目的是为了保障粮食供给,增强府城居中控制的基础能力。

由于郧阳以山地居多,“十里都无一里平”[9]544,“稻田灌溉,惟恃塘堰”(《同治房县志·卷2》),因而水利景观推动了山地的耕地化改造。据严如熤的踏查,“郧县之堰以武阳、盛水为最巨。武阳分上中下三堰。上堰下种七十一石,中堰下种四十二石三斗,下堰下种三十六石,盛水堰下种亦百数十石”[19]1026。号称“裕米之乡”的房县,“邑南有稻田万余亩,号为肥饶……灌溉以时,则倍收他田”[9]446。时明人发现“山隈犹见草中田”,写出了“喜见岗峦尽开辟”的诗句[9]562;[12]383。更有诗人细致地描绘了“十堰春耕”的景色(《嘉靖湖广图经志书·艺文》)(14)。结果,经过水利改造,从永乐年到万历年,郧阳府耕地面积从1171.12顷猛增加到49269.08顷[28]。

水利景观还衍生出日常管护组织。明万历年间,房县县令朱衣在处理潵澥堰争水纠纷时,不仅制定用水规则,还召集乡三老、堰长,授予他们维护水利的职责[9]446。在清朝,水利管护更加细致:地方政府设“经历”专职替代“水利通判”;各堰均设有堰长、堰差等职;制定详细的堰长选任标准;甚至发展出催派赋役、教化乡村社会的职能[29]1-20。可见,水利景观本身便增长了地方政府,强化了地方政府对社会的控制。

到了清代,作为腹地的荆襄在完成国家的政治整合之后,更是被整合进了更大区域的市场之中。灌溉稻作与水利的建设在民间兴起。据严如熤观察,善于开山作田的楚粤移民,所开的梯田竟然有数十层;在三省临近四川一带,“到处均有稻谷”[19]1022-1032。由于稻作亩产三石有余,而旱地仅收粟豆五六斗,受经济利益驱使,旱地改水田、用水纠纷不断增加。在嘉庆年间,地方政府不得不下令,“再有将旱地改作水田者,立即拿究”(15)。

第四,日常生活界面的国家景观制作。正如明代郧阳第九任巡抚沈晖所言,“日用之常,亦为政者所宜究心”[9]390。郧阳城内原本无井,居民需要在江边取水。随着郧阳府城的早晚门禁制度的建立、城内人口的增加,城市用水日益短缺。甚至出现了争水斗殴的现象。城内凿井被提上议程,陆续凿得二十多口[13]447,居民“井饮”取代了“江饮”[9]389-390。元人胡祇遹曾指出,“汉人凿井而饮,耕田而食……不地著则不得也。……族坟墓恋乡井不忍迁徙”,是汉人生理恒性[30]468。在郧阳,所谓“汉人生理恒性”,正是以城中所营造的水井为介质,被再生产出来。它通过固定水源减少了不可避免的城内外流通。同时,凿井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由此产生了所有权。具有较大价值量的所有权降低了人民的流动性,使之更加依赖定居农耕生活。再如,道路与邮传网——作为国家权力的基础景观,同时也作为日常生活景观——在“溪谷险阻、广袤千里”的荆襄建立起来。以郧阳府为中心,四条通向外省的道路被修筑。路段开阔处宽5米,险狭之处亦宽2米。沿途“增置铺舍,疏凿险阻,今商旅络绎不绝,公文四达无留,居民乐业,政令流通”[14]卷61。

总之,经过数代的景观工程师的努力,荆襄空间被彻底重组,景观形态发生了质的转换。徐霞客在此游历时观察到,荆襄山林已被改造成“居庐相望,沿流稻畦,高下鳞次,不似山、陕间矣”[31]95。地方志清楚地记录了国家景观对栖居性景观的替代结果。

“昔时土浮于人,又山多田少,水田十之一,旱田十之九,近则五方杂处,渐至人浮于土,木拔道通,虽高岩峻岭皆成禾”;

“昔时民多结茅以居,编竹为墙,所托非高阜即深涧;近则烟户稠密,平原水次列为市廛”;

“昔时山路崎岖,家畜骡马虽妇稚亦娴揽髻;近则嫁娶迎送访亲问旧,多用肩舆”;

“昔时林木盛而禽兽多,农隙时居民猎取鲜肥,臂搏兔,故其人多强毅;近则山尽垦辟,物无所藏;猎者亦罕”。[11]195

荆襄的军事征服并没有完成“化盗为民”的国家目标,而国家景观对栖居性景观的持久性替代,真正使得国家爬上了荆襄的山林。景观的替代效应也运转了起来。国家景观的连续性制作不仅巩固了帝国对荆襄区域的居中控制能力,还引导着被治理对象的行为朝着符合国家文明规范的变化。

“昔之逋逃者,今皆为编氓矣;昔之反侧者,今皆为良善矣”;[9]371

“流离之民,俱为土著,生有产业,死有坟墓,男婚女配,各遂所愿,安土重迁,绝无他慕”;[14]卷61

“今县治既建,则所以承宣化者在乎是;所以发政施仁者在乎是;使岩居穴处之民,咸遂其耕田凿井之愿;深山野葬之地,悉化为衣冠文物之乡”。[9]473

在荆襄的官员看来,当“景中人”——山民/流民——绝非“看风景的人”——在国家景观的规训之下完成再农耕化、定居化、教化之后,他们也就完成了与国家秩序相匹配的再主体化,由“生”变“熟”了。正如区域景观规划师周洪谟的预测,一旦国家景观在荆襄山林构建起来,“则流民皆齐民”(16)。

三、景观政治学:重新审视帝制中国的社会控制

帝国如何整合疆域内社会?该问题是理解大一统的帝制中国得以长期稳定地运行的关键。正如费正清所言,“中华帝国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就是它能用一个很小的官员编制来统治如此众多的人口”[31]20。以往的解释路径往往流布于三种。它们分别是文化整合取向、制度主义取向以及行动者导向。

文化整合取向强调帝国为社会提供了一套共享的意义与规范,以此完成社会秩序的再生产。例如,萧凤霞(Vivvienne Shue)认为,帝国从未谋求对地方的管辖权,而只需要取得地方的象征性承认[33]。相应地,杨庆堃、杜赞奇、王斯福分别通过分散性宗教[34]、权力的文化网络[35]以及隐喻[27]等概念,诠释了帝国通过将自身叠写进民间的宗教信仰系统,以整合社会。制度主义从“传统中国政治双轨制”出发。例如,周雪光讨论帝国日常治理中委托代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关系[36]。费孝通与吴晗、张仲礼等人则强调,士绅阶层成为弥合国家与民众之间不连续性的制度性节点[37-38]。魏光奇、胡恒指出,县治下设立的巡检司、州县佐贰官分防、佐杂官实际上执行了帝国的行政职能[39]64-78,[40]。行动者导向的路径首先是关注双轨政治所形成界面上的代理人,例如杜赞奇对赢利型经纪人与保护型经纪的分析。在引入“行动策略分析”之后,行动者导向路径强调了底层的能动性。例如“华南学派”的历史人类学研究表明,地方能动性地利用国家文化象征符号,既生产了国家认同,也获得了资源控制的优势[41]。

荆襄的个案提供了另外一种解释。荆襄五百余平方千米的空间在明清历经了从封禁到弛禁,从统而不治到治理上山,从流民到齐民的历史过程。景观的转换揭示历史变迁的钥匙。它提供了一种透视帝国的治理与运行的认识工具。

帝国可以将巨大的领土空间悬置起来,统而不治。然而,当荆襄如同黑洞一般吞噬帝国的人口之时,帝国便不得不采取行动。可见帝国治理的技术约束与对象重点。军事征服为国家在荆襄制作新的景观铺平了道路。荆襄的景观工程师擘画出了一个治理技术可行的封闭空间景观构图。郧阳被选中,以采用“居中以制四方”的景观组织方式。政治景观最先被制作出来,因为帝国拥有可供复制的景观技术。如果说政治景观是以剧场国家的方式展演秩序,那么日常生活与生计界面的景观则以改善的逻辑,为人民提供了符合国家规范的行动的新舞台与脚本。灌溉稻作与水利景观是帝国治理的一个根本工具。正如白馥兰所言,农作景观是帝制中国的政治秩序与道德秩序之基石,因而“官方的政策是:要在全国只要有可能的地方就扩展这种理想的景观”[42]94-95。

荆襄的国家景观制作取得了持久性的成果。据历代郧阳府志的艺文部分显示,描述农耕生活或对比栖居生活与农耕生活的诗文篇幅在后期越发增加。在地方史研究中引用较多的《十堰春耕》、《题上津》等诗词,描绘出——诸如“喜见冈峦尽开辟,流逋乐业永无忧”;“千亩枯苗勃然起,须臾望满三农喜”——一幅幅生机勃勃的农耕图。另外,风俗部分无不表现移风易俗,惟农是业。新的荆襄风景画已经与《耕织图》别无二致了。佥事虞曾经隐藏的风景画终于变成了现实的景观。于此一来,通过国家景观的制作帝国就解决了荆襄的根本治理问题——“化盗为民”。

显然,从禁山到栖居性景观再到国家景观的转换,景观的替代效应是政治性的。国家景观的制作,究其本质是一种主体的技术。正如福柯所言,“权力通过它构建的个人而通行”[43]22。而这些个人必须经历规训而驯顺有用。相应地,借用马克思的景观叙事,即,国家使自然物发生形式的变化,并且在景观中实现自己的目的[44]208。于是,景观的制作、使用、进入、维护、控制与表征,就构建出了关于自身的政治学。

景观,作为介质,既是“身外之物”,又使“身临其境”;它“以静治动”,将宏大的帝国与日常实践的交互作用贯穿起来。景观政治学的要点在于:(1)政治性是景观的基本属性;(2)每一种权力主体与权力类型,都有自己的景观实践,以制作或选取与其亲和的景观类型,构建或维护相应的秩序;(3)帝国提供了国家景观标准与工艺流程,代理人可以依据技术手册将国家景观复制到帝国的任何空间;(4)精心制作的景观将高高在上的国家机器嵌入到日常实践之中,使帝国运转起来,既发挥着隐喻性效用,又直接构成日常生活与生计的基础和背景,以结构持久性的在场形式生产主体与整合社会。

最后,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帝国的景观权力的限度问题。(1)国家景观的维护成本一直困扰着帝国,特别是在帝国的晚期。一旦帝国放弃景观的再生产,景观效应也会随之消失。(2)帝国无力制作出日常的全景敞视的景观。只有到了现代社会,经由基础权力的基础技术发展,才有可能出现德波所谓的“景观社会”或波德里亚的“符号社会”。因此,帝国的景观不是无缝的禁闭,仍旧存在逃避景观规训的可能。所以,一方面,荆襄山林仍发生了11次叛乱,虽不如郧阳民变那样撼动荆襄,却是“旋服旋叛”。另一方面,流民始终处于国家景观与栖居性景观的循环之中。“先年附籍,随复逃移”[14]卷105,频发于国家景观上山之后。到了嘉靖晚期,荆襄山林再次成为“流民渊薮”。抚治官员不得不承认,“土昔时版籍之实名,今多纸上之虚数”[14]卷34。实际上,荆襄山林人口的流移不定一直持续到晚清[45]521。

注释:

①恩格斯指出,“国家和旧的氏族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点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他的国民”。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87页。

②如果说专制权力是指国家无需协商而强加社会的独断权力,基础权力则是国家旨在形塑社会,制作认同,构建社会生活的“地域集中性”或“归化”。因为基础权力成长,是物质与技术变革的结果,又为社会供给基础设施。当它们被国家攫取之后,便凸显出了物质与技术内在地亲和于国家权力增长的政治性。即便帝国崩塌,它的基础性结构仍旧可以被社会保存。参见迈克尔·曼:《社会权力的来源:第1卷》.刘北成,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68-70页。

③《明太祖实录·卷252》,洪武三十年四月辛卯条,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④王廷伊,康熙续修商志·卷9,清康熙四年刻本。

⑤蒋炯等,安陆县志·卷3,清道光二十三年刻本。

⑥清代中晚期,帝国的官僚一如既往地坚持塑造山林的清晰性。地方的高级官吏严如熤就认为,“老林既开,各山之真面目皆出,无蔀蔽以增其险,奸徒不能藏匿,则又利兴而害自除”。参见严如熤:《三省山内风土杂识》.西安:陕西通志馆印,1935年版第35页。清帝国在镇压三省白莲教叛乱时,曾采取“焚木斩林”的方式来获得清晰性。当然,这也是山林的耕地化改造的前奏。

⑦徐学谟,万历湖广总志·卷35,明万历刻本。

⑧李国麒,乾隆兴安府志·卷25,清道光二十八年刻本。

⑨杨鸾,云阳县志·卷下,嘉靖二十年刻本。

⑩陶寿嵩,竹溪县志·卷12,清同治六年刻本。

(11)福柯曾指出,权力“以各种形式的权力的若干反抗形式作为起点……以便暴露权力关系,确定它们的位置,找出它们的应用目的和应用方法”。如果将马莱斯特关于景观的论述与福柯关于权力的论述比较起来,我们可以确定,景观就是一个斗争的场域,也是一种权力运作的形式。参见德赖福斯·拉比诺:《超越结构主义与解释学》.张建超,等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2年版第274页。

(12)郧阳府从成化八年到正德七年,在籍人口在38699人、9868户,增长到116754人、12265户。

(13)恩格斯也持这一论点。他认为,“在田野农业产生以前,除非有极其特殊的条件才能把50万人联合在一个统一的中央领导之下;这样的事大概从来都没有过。”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4页。

(14)郧县今属于十堰。而在明代,十堰在郧县城南,是郧阳军屯所在。因溪作十堰以溉田,明人韩弼作《十堰春耕》,赞颂耕作情形:布谷声中水满溪,南畴北陇把锄犁;劝农不费田官力,腰鼓一声人自齐。

(15)严如煜,续修汉南府志·卷20,清嘉庆十八年刻本。

(16)周洪谟(公元1421—1492年)任国子监祭酒期间提出了改剿为抚的流民处置方案。不久,方案被皇帝采纳,副都御史原杰被派往抚治荆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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