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时代化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系统回答了如何认识民营经济、如何发展民营经济、如何对待民营经济人士等重大问题。这一重要论述源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基本观点,赓续党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问题的历史探索,回应推动中国经济稳健前行的时代课题,体现了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的有机统一。在原创性贡献上,这一重要论述实现了多维度理论创新:以“战略地位论”提出重要定位新概括,以“内在次序论”理顺逻辑关系新认知,以“发展态势论”形成当前形势新研判,以“政策承诺论”作出提振预期新表态,以“政商关系论”界定相处之道新准则,以“成长标准论”明确行为规范新标杆。在实践推进层面上,需从制度保障、政策兑现、环境优化等方面系统发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的重要论述,对于更加自觉贯彻“两个毫不动摇”方针、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篇布局、把脉定向,明确提出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系统阐述了“内在要素”“自己人”“亲清政商关系”等一系列重要论断,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如何认识民营经济、如何发展民营经济、如何对待民营经济人士”的重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的重要论述。这一重要论述逻辑严密、内涵丰富,有力驳斥了“民营经济离场论”等错误论调,科学揭示了民营经济自身发展与国家社会发展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学术界对“两个健康”已有一定研究,“两个健康”已成为非公有制经济统战工作核心主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从“两个毫不动摇”到“两个都是”体现了理论深化,必须动态设置资本“红绿灯”。为更加自觉贯彻“两个毫不动摇”、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本文拟从生成逻辑、原创性贡献、实践路径三个维度,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重要论述的科学体系和实践价值,准确把握其对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义,以期为推动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学理支撑。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重要论述的生成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这一重要论述的形成,既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渊源,又有改革开放以来党对非公有制经济认识不断深化的历史积淀,还有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体现了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的有机统一。
(一)理论逻辑:源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基本观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的重要论述植根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沃土,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辩证阐述消灭私有制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消灭私有制的对象并非私有财产本身,而是利用占有关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这种权力根植于资本主义制度,因此消灭对象指向能够形成全局性社会力量的私有制资本。资本将剩余价值转化为新的生产投入,形成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强大动力,只要资本的积极作用占据主导地位,其就不应成为消灭对象。总的来看,消灭私有制遵循自然历史过程的规律,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增进人民福祉、没有全局性影响的单个资本不仅不会被消灭,反而会获得持续的发展空间。“两个健康”重要论述正是在继承发展这一理论观点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作出的重大创新,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
科学引导资本支配权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指明路径。马克思指出:“资本是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力。资本家拥有这种权力并不是由于他的个人的特性或人的特性,而只是由于他是资本的所有者。”这深刻揭示了资本支配权来源于资本所有权本身,具有社会关系属性而非个人属性。资本支配权本身是中性的,其实际作用方向取决于所有制基础、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制度等因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经济的资本支配权不再服务于资本无限增殖和少数人利益,而是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于共同富裕目标。这一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下科学引导资本支配权方向的重要论断,成为“两个健康”重要论述的理论源头。正是基于对不同所有制条件下资本支配权作用方向的深刻洞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重要论断,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指明了根本路径。
所有制与生产力相适应为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提供遵循。恩格斯指出:“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体现了选择所有制结构必须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决定的根本道理。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总体不高且发展呈现不平衡不充分的状态,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当前,我国所有制结构有着特殊效应,民营经济同国有经济在功能分工协作中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通过平等竞争提高各自创新能力和市场活力,基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形成公私共生、劳资两利的发展格局。正是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的重要论述为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
(二)历史逻辑:赓续党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问题的历史探索
改革开放以来,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和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定位发生重大变化,这一认识深化过程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的重要论述提供了深厚的历史根基。
非公有制经济逐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推动力量,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深厚的历史根基。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指出,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这一定位承认了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的合理性,但仍将其置于公有制经济的从属地位,形成了“补充论”的定位。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将非公有制经济定位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党对非公有制经济认识上的重大飞跃,意味着非公有制经济已经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之中。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将“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并列表述。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实现了从“重要组成部分”到平等享受国民待遇市场主体的跨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明确提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内在要素”意味着民营经济不再是可有可无的外部补充,也不仅仅是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是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素,同公有制经济一道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我们党持续深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的重要论述中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历史积淀。
基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重要建设者的这一现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具有深厚的历史根基。1981年,《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明确:个体工商户属于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应享有政治权利和社会地位,先进分子可吸收入党。1991年《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强调,对私营企业主应“团结、帮助、引导、教育”,推动其增强爱国、敬业、守法意识。1993年多位民营企业家成为全国政协委员;1994年民营企业家发起“光彩事业”,扩大社会影响。新世纪以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来源结构多样化,组成更加丰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亦升级,从“帮助”调整为“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提出“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要求。党的十六大将民营企业家定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通过修订党章允许其入党,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入人大、政协和人民团体。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在确立这一政治定位的同时,要求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方针,并首次明确将民营企业家界定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从而在政策层面深化了对民营经济人士政治地位与历史作用的整体肯定。民营经济人士队伍的持续扩大与从业素质的稳步提升,以切实的实践成效印证了“自己人”论断的科学性,也彰显了这一群体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担当。这一演进历程,正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重要论述中“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这一命题的历史逻辑所在。
(三)现实逻辑:回应推动中国经济稳健前行的时代课题
进入新时代,民营经济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持续发挥关键功能,在应对外部复杂形势与推进自身转型升级的实践中也累积了一系列亟待破解的现实问题。上述成就与挑战并存的实践格局,共同构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重要论述的现实基础,深刻揭示了理论创新回应时代实践需求的内在逻辑。
促进“两个健康”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民营经济展现出的强大支撑作用,构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重要论述的坚实现实基础。从创新发展来看,截至2024年底,民营企业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90%,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科创板上市企业中比例均超80%,并首次以48.5%的占比成为我国高技术产品进出口最大主体。如果没有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创新型国家建设将失去重要支撑。从协调发展来看,29.3%的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带动资金、技术、人才向乡村集聚;从绿色转型的现实需求看,民营企业占据风电制造60%、光伏设备制造绝大部分的份额,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力量。从开放发展来看,民营企业进出口占比超50%,已成第一大外贸主体。从共享发展来看,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自觉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在第21届中国慈善榜上榜企业中占比67.15%,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依托。促进“两个健康”的提出,既立足于民营经济在高质量发展中不可替代的现实作用,又深刻植根于中国经济发展实践,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
促进“两个健康”是民营经济稳健应对内外变局的战略基础。当前,全球产业链深度重构,贸易保护主义持续抬头,民营经济外部发展空间随之收窄。国内“三期叠加”压力积聚,人口红利与要素红利持续衰减,传统动能弱化已成不可回避之势。压力之下,民营企业砥砺出扎实的技术实力与市场韧性,成为稳定外贸基本盘的重要支撑。2025年,民营企业外贸占比达57.3%,较上年劲升1.8个百分点,持续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国内转型压力之下,民营企业以技术攻关为主轴,推动产业向高端跃升,就业民生底线亦得以稳固。对外而言,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产业链重构与供应链安全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这一现实,立足民营经济发展规律,提出促进“两个健康”的重要论述,这为指引民营经济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提供了科学方法。
促进“两个健康”是民营经济内修外练、转型发展的重要保障。新时代以来,民营经济在转型升级中取得显著成就,集中了超过80%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2%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超过60%的A股上市公司。然而,民营经济在迈向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暴露出若干深层次问题。一是从产业布局看,不少民营企业仍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低附加值服务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布局不足,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效应不强,具有规模优势的产业集群有待整合。二是从企业治理看,部分民营企业采用家族式管理模式,缺乏科学决策机制和现代治理体系,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风险防控意识薄弱。一些民营企业研发投入不足,技术转化能力不强,产品同质化严重,难以满足市场对高端化、个性化产品的需求。三是从企业家素质看,部分民营企业家缺乏战略眼光,忽视品牌建设和技术积累,盲目扩张造成资源浪费;面对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绿色经济发展趋势,转型决策能力明显不足;少数企业家法治意识淡漠、社会责任感不够、契约精神不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促进“两个健康”,正是对民营经济发展实际问题的直接回应,为破解发展难题、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重要论述的原创性贡献
从“有益补充”到“内在要素”“自己人”,从民营经济应运而生到跨越式发展,如何认识民营经济、如何对待民营经济人士,既是理论问题,也是统战工作中反复遇到的实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及后续重要场合中,系统提出以“亲清政商关系”“三个没有变”“两个都是”等为核心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判断,形成了逻辑严密、内涵丰富的原创性论述体系。这一体系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实现了重要突破:战略地位论和内在次序论构成了促进“两个健康”的认识论根基,回答了非公经济和非公经济人士“是什么地位”和“是什么关系”的根本问题;发展态势论是对“两个健康”所处形势的科学判断,回答了“面临什么机遇挑战”的现实问题;政策承诺论、政商关系论、成长标准论构成了促进“两个健康”的实践保障,分别从政策支持、关系构建、行为规范三个维度回答了“怎么办”的实践问题。
(一)战略地位论:提出重要定位新概括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一以贯之、持续深化完善的历史脉络,从经济地位与政治身份两个维度入手,系统破除了长期困扰民营经济发展的认识障碍。经济地位的厘定,是破除认识障碍的首要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并进一步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这一重要论断以鲜明表述重申了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的平等地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民营经济究竟是权宜之计还是长久之策,给出了不容置疑的历史答案。“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以最直接的政治表达重申民营企业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政治定位,体现党对这一群体的高度信任。此前,社会上曾存在将民营企业家视为“异己力量”的偏见;这一宣示从根本上予以纠正,明确其为党长期执政必须广泛团结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发展信心由此得到极大提振。就制度设计而言,对资本设置“红绿灯”,既充分激活其作为生产要素的积极功能,也有效防范野蛮生长与无序扩张,民营经济由此成为推动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支撑。
(二)内在次序论:理顺逻辑关系新认知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人”与“经济”之间的内在因果关系。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前提。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民营经济人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改革开放的最大受益者、积极参与者和重要贡献者,是新时代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他们作为“自己人”,始终是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群体。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重要支撑。经济的健康发展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提供了成长的土壤和平台,为他们创造了施展才华、实现价值的广阔空间。健康发展的企业为企业家提供了实践经营理念、锤炼管理能力的舞台,在推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的过程中,企业家的战略眼光、创新思维、管理水平得以不断提升,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奉献社会,实现人生价值,赢得社会尊重。总的来看,没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就失去了主体保障;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就失去了实践舞台。这就明确了“前提在人”“重点在人”的工作优先序,纠正了过往“见物不见人”“唯指标论”的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误区。
(三)发展态势论:形成当前形势新研判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现在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都十分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广阔的创新空间由此开辟;基本经济制度持续完善,各项支持政策次第落地,从制度供给与政策保障两个层面共同为民营经济营造了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民营经济发展确实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用“三座大山”形象地予以概括:“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这些困难既有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外部冲击,也有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既有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体制机制障碍,也与企业自身粗放经营积累的历史包袱有关。关键在于要科学认识这些困难的性质,民营经济当前面临的是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完全可以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发展来逐步加以解决。
(四)政策承诺论:作出提振预期新表态
习近平总书记以“三个没有变”给民营企业家吃下长效“定心丸”。“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第一个“没有变”强调的是地位作用的稳定性。这一论断回答了“要不要发展民营经济”的问题。无论是在经济繁荣时期还是面临困难挑战时期,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都是不可替代的。第二个“没有变”强调的是方针政策的一贯性。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第三个“没有变”强调的是工作导向的持续性。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经常听取民营企业反映和诉求,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体现了党和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这“三个没有变”有力回击了“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等错误言论,澄清了模糊认识,稳定了社会预期,增强了发展信心,为民营经济长远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预期。
(五)政商关系论:界定相处之道新准则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是促进“两个健康”的关键环节。长期以来,政商关系的失范大体呈现为两种相互对立的行为取向:以非正当利益输送为核心的“勾肩搭背”,使权力与资本以隐蔽方式深度勾连,严重损害了市场竞争的公平秩序;以刻意疏远为掩护的“背靠着背”,则以规避嫌疑为由弃置正当服务职能,导致有效政策供给严重不足,贻误了市场发展的重要时机。二者虽形态迥异,却均从不同方向侵蚀着健康有序的政商生态。习近平总书记以“亲”与“清”两字精辟提炼新型政商关系的本质内涵,特别强调“‘亲’和‘清’本质上是干事和干净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完全可以并行不悖”,在指明正确方向的同时,为各级干部与市场主体的互动行为划定了清晰边界,提供了破解这一现实难题的方法论指引。这从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两个行为主体各自规范及其互动层面,构建起经线与纬线交织的框架。一方面,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在政商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其“亲”“清”规范构成经线。“亲”就是坦荡真诚与民营企业交往,特别是在企业遇困时主动靠前、雪中送炭,在真诚服务中增强亲和力,使服务型政府理念落地;“清”则要求保持清白纯洁,在秉公用权、阳光施政中赢得公信力,坚决不搞权钱交易。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家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其行为规范构成纬线。“亲”就是积极主动与各级党委政府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在务实求真中亲近党和政府;“清”则是洁身自好、走正道,在遵纪守法、履行社会责任中清白做事、正大经营,自觉做诚信守法表率。当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各自遵守“亲”“清”规范,经线和纬线协同运作,就能形成以“亲”“清”为纽带的政商良性互动,构建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
(六)成长标准论:明确行为规范新标杆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是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标准的系统阐释。“四个典范”构成了一个层次分明、逻辑严密的完整框架。爱国敬业体现的是政治认同与价值认同的统一,将个人理想、企业发展与国家民族命运紧密结合,解决的是“为谁发展”的根本方向问题,这是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政治基础和价值基石。守法经营体现的是市场经济与法治精神的统一,强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规则约束下竞争,解决的是“如何发展”的基本规范问题,这是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行为底线和制度保障。创业创新体现的是传承精神与时代要求的统一,既继承优秀企业家精神传统,又适应高质量发展新要求,解决的是“怎样发展”的动力源泉问题,这是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核心能力和关键支撑。回报社会体现的是个人富裕与共同富裕的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正是基于这一定位,民营经济人士作为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其回报社会的实践解决的是“发展为了谁”的价值归宿问题,彰显了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四个典范”将民营经济人士的个人成长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考量,实现从单一经济维度向政治、法治、创新、责任多维度综合评价的转变,从外在约束向内在自觉的升华,从个体发展向社会发展的贯通,为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指明方向、树立标杆。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重要论述的实践指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的重要论述,以战略地位论、内在次序论、发展态势论、政策承诺论、政商关系论、成长标准论等一系列原创性论断,系统回答了如何认识、如何发展、如何对待民营经济人士的重大问题。促进“两个健康”既要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也要正视和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民营企业在经营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少数民营企业家存在政治认同不足、社会责任意识淡薄、行为规范失范等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企业和企业家身上,但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损害了民营经济的整体形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的重要论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必须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强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规范约束和教育引导,推动民营经济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
(一)加强支持保障,巩固战略地位
贯彻战略地位论,关键在于将民营经济作为“内在要素”和民营企业家作为“自己人”的定位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在制度层面巩固民营经济地位。严格执行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将“两个毫不动摇”贯穿于经济工作全过程,在制定经济政策、编制发展规划、出台改革措施时,始终坚持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对待。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清理与基本经济制度不符的政策文件,废除对民营经济的歧视性规定。完善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涉企产权保护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壁垒。二是在政治层面强化身份认同。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政治安排机制,提高民营企业家在各级人大、政协中的比例,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家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家制度,定期开展走访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切诉求。设立优秀民营企业家奖项,定期表彰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提升其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三是在社会层面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民营企业家的重要贡献,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树立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家典型,增强民营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企业家、支持企业家、保护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二)完善协同机制,促进共同成长
贯彻内在次序论,关键在于建立企业家与企业共同成长的协同机制,实现两者良性互动。一是推动建立成长阶段动态匹配机制。企业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对企业家能力要求不同,在创建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再生期分别需要企业家担当创建者、加速者、维持者、变革者等不同角色。政府要制定企业家能力评估指导标准,引导企业定期评估企业家能力与发展需求的匹配度。支持企业完善选拔任用机制,鼓励企业根据发展阶段和未来需要选人用人,避免能力与需求错配。倡导企业优先内部培养提拔,让企业家在企业成长中成长,使其专用性人力资本得到更好发挥。二是推动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出台企业家激励政策指引,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等方式,让企业家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提供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增强企业家与企业共同发展的内在动力。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企业家在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中的合理失误给予宽容,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通过政策引导,帮助企业将企业家个人发展与企业发展紧密绑定,形成命运共同体。三是营造稳定发展保障环境。完善企业家权益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发展。引导企业将企业家职业发展规划与企业发展战略一体化制定,在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时同步考虑企业家成长路径。通过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企业家队伍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家任职时间更长、对企业情况更了解、能力发挥更充分,最终实现企业家个人价值与企业发展目标的有机统一。
(三)精准破解难题,优化发展环境
贯彻发展态势论,关键在于帮助民营企业准确把握“大显身手正当其时”的历史机遇,有效应对“三座大山”的现实挑战。一是助力企业开拓市场空间,破解“市场的冰山”。帮助民营企业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创造更多发展机会。推动政府采购、公共资源配置向民营企业全面开放,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通过股权合作、资产重组等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优势互补。二是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攻克“融资的高山”。针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引导金融机构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完善尽职免责制度,消除银行放贷后顾之忧。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内部考核机制,单列民营企业信贷计划,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在银行业绩考核中的权重,建立民营企业贷款增长激励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发展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新型融资模式,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三是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跨越“转型的火山”。实施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推动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生产效率要提升,管理水平要跟上,才能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在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实现突破。这些“卡脖子”问题解决了,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才能真正提升,精准施策帮助企业化危为机。跨越“三座大山”,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抢占制高点,这是时代赋予民营企业的历史机遇。
(四)健全政策体系,兑现支持承诺
贯彻政策承诺论,最终检验在于行动。民营企业需要的是切身可感的政策红利,唯有如此,方能建立稳固信任。一是政策制定须体现承诺。涉及民营经济的政策出台前,须先评估合规性,以“三个没有变”为基准建立专项审查程序,防止新政策偏离基本方针。承诺内容应逐一列明,配套措施与责任主体同步明确,据此形成可追溯的全程执行档案。重大政策制定中,须为民营企业家开辟实质参与渠道,确保诉求进入议程,使制度设计真正回应市场主体的利益关切。二是政策执行须确保落实。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体系,明确时限,对重点措施实行动态监测,适时核查进度与成效。跨部门协调机制应集中化解执行难点,推动支持措施延伸至基层末端,防止政策效力逐级衰减。三是政策评估须强化约束。评估须定期推进,形成报告向社会公开;委托独立机构开展第三方核查,切实保障结论公信力。对承诺未能兑现或执行存在明显偏差者,依规启动问责,以此捍卫政策执行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借助政府网站、媒体等渠道持续公布兑现情况,广泛接受监督,帮助民营企业形成稳定预期,切实增强长期发展信心。
(五)规范交往行为,实现同向发力
贯彻政商关系论,关键在于将“亲”“清”要求转化为具体行为准则,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一是明确“亲清”行为规范。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明确禁止领导干部收受企业家礼品礼金、接受企业家宴请娱乐、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制定正面清单,鼓励领导干部主动服务企业、帮助解决困难,在企业遇到困难时主动靠前、雪中送炭。建立政商交往记录制度,对重要政商交往活动进行记录备案,确保交往过程公开透明。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遵守法律法规,不搞权钱交易,积极主动与党委政府沟通交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经营活动。二是规范政商互动机制。政商良性互动的关键在制度化。通过定期座谈、实地调研、书面征询等方式,推动政府与企业保持常态沟通。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公共资源配置必须阳光透明,严格执行公开招标程序。程序要公开,过程要透明,结果要公正。建立政商关系评价机制,定期“体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培育健康政商文化。文化建设是根本。加强宣传教育,树典型、敲警钟,让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依法办事成为共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让社会监督成为常态。对政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必须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让“亲”“清”二字深入人心,成为政商交往的自觉遵循,最终形成良性互动、共促发展的新生态。
(六)加强思想引领,推动健康发展
“二代”企业家作为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新生代企业家群体,与白手起家的“创一代”相比具有鲜明特殊性。他们多数在优越环境中成长,接受过良好的教育,视野开阔但缺乏创业艰辛体验,容易受西方价值观影响;他们继承而非创造家族财富,对财富来源和社会责任的认知需要重塑。这些特殊性决定了对“二代”企业家的思想引领必须有针对性。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解决政治认同这一根本问题。通过国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引导他们认识到民营经济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理解自身是“自己人”的深刻内涵,从而解决“为谁发展、依靠谁发展”的根本问题,避免出现政治立场模糊甚至偏离的情况。二是提升道德境界,补上艰苦奋斗这一课。引导“二代”企业家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父辈创业历程,体验普通劳动者生活,认识到财富源于社会、应回报社会。要特别防范其因成长环境优越而滋生骄奢淫逸、炫富摆阔等不良风气,树立正确的财富观、消费观,做到富而有德、富而有责、富而有爱。三是注重榜样示范带动,树立正确传承导向。选树既传承家业又开拓创新、既尊重父辈又超越父辈的优秀“二代”企业家典型,发挥同龄人榜样作用。同时警示那些挥霍家产、违法乱纪的反面案例,让“二代”企业家认识到“富不过三代”的深刻教训。通过系统性思想引领,培养一支既能守住父辈基业,又能开创新局面,政治上靠得住、经营上有本事、责任上敢担当、文化上有内涵的高素质“二代”民营企业家队伍。
四、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为新时代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这一重要论述以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为学理根基,在党对非公有制经济认识持续深化的历史积累中不断充实,回应了中国经济稳健前行所面临的时代课题,深刻揭示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与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内在规律及实践路径。“十五五”时期,中国经济进入发展方式深度转型的攻关阶段,经济结构的重塑与增长动力的转换共同构成这一时期的重要任务。民营经济能否在此进程中加快创新积累、重塑竞争优势,直接影响着转型目标的整体实现质量。从这个意义上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的重要论述,既是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增强经济发展韧性和凝聚广大人民群众信心的战略选择,更是在复杂国际环境下保持战略定力、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唯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重要论述的原理性成果转化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生动实践,才能真正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来源:《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6年第2期
作者:罗玉辉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