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载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5年第6期
[摘要] 持续推进城市更新是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重要抓手,在城市发展从大规模增量扩张向存量提质增效的关键转型期,推动城市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已成为紧迫的时代命题。现代共生型城市突破了传统城市发展模式资源粗放消耗、空间权益失衡、功能协同缺失等不足,坚持空间正义的价值导向,注重有机循环下的系统要素耦合、系统整合下的空间结构互嵌、需求导向下的城市功能共生,为开展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新思路,成为持续推动城市更新的目标范式。这需要我们聚焦“共生环境-共生单元-共生界面-共生模式”等关键要素,探寻构建现代共生型城市的实现途径,以城市更新规划体系营造共生环境,以多元协同治理培育共生单元,以数实融合空间搭建共生界面,以价值共创打造互动共生模式。
[关键词] 共生型城市;城市更新;内涵式发展
2025年7月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要求“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子。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明确了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重点任务与支持保障,表明城市更新已从单一的物质空间改造升级为应对空间资源约束、产业转型需求、社会结构变迁和治理模式创新的系统性工程。我们不仅要清醒认知新时代城市更新的发展目标,明确城市更新向何处去;更要探索城市更新的实现路径,回答城市更新何以成功;努力构建凸显现代化人民城市特质的新形态。
一、高质量内涵式:持续推动城市更新的时代需求
在城镇化进程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的当下,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增效的关键转型期。面对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与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深层矛盾,聚焦宜居宜业、智慧韧性需求推动高质量与内涵式发展,已成为激活城市空间价值、破解资源约束、提升治理效能的战略选择,更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宜居宜业需求驱动城市发展方式持续更新
规模化扩张的城市发展方式引发公共服务供给失衡、产业空间适配失效与生态功能衰退。在此背景下,民生品质提升、产业转型、绿色发展三重需求驱动城市发展方式向高质量转型。
民生品质需求驱动精准均衡供给。随着人民物质与精神文化需求升级,城市公共服务滞后与失衡问题凸显:基础设施上,老旧城区面临设施老化、空间萎缩及适老化改造滞后的功能性衰退;服务资源上,新老城区间教育医疗分布失衡、特殊群体服务盲区与社区功能单一,暴露出资源配置的结构性矛盾;文化层面,“千城一面”导致历史文脉断裂与社区认同弱化,加剧文化主体性消解。这些问题反映出当前公共服务需求识别粗放、空间正义缺位与文化更新失序三方面短板,亟需围绕高品质生活目标,通过精准识别需求、均衡资源配置与强化文化传承等路径,实现公共服务供需动态适配。
产业转型需求驱动空间功能重构。随着产业升级加速,城市空间面临系统性重构:传统工业用地规划难以匹配数字经济等新业态需求,产业园区物理集聚缺乏产业链耦合效应,产住分离导致职住失衡。这些矛盾反映出产业形态快速演进与空间供给制度刚性间的结构性错配,既阻碍要素优化配置,更抑制创新生态培育。破解上述困境,需以产业形态、城市功能与人文需求协同为核心,通过弹性用地政策与混合功能布局等,实现产业空间的高效适配。
绿色发展需求驱动生态基底重建。长期重经济轻生态的惯性思维下,城市生态系统面临三重困境:绿地、湿地等生态空间碎片化导致生态功能衰减,社区绿地与水系供给不足制约人居品质,污染治理低效加剧环境负荷。这些问题根源在于生态治理系统性缺失与发展逻辑的路径依赖。为此,城市应转向“生态优先、系统治理”,通过重构生态网络、优化服务功能等,实现生态安全、人居舒适与城市发展的动态平衡。
(二)智慧韧性需求驱动城市治理模式持续更新
传统科层制治理模式已难以化解现代城市发展中高密度聚集下资源超载、高频率流动下管理失序、高强度异质下需求分化、高风险性下系统脆弱等复合型张力,多维矛盾驱动城市治理向数智赋能的韧性城市转型。
治理效能需求驱动数智赋能治理。城市治理效能低下折射出科层制主导的线性治理模式对复杂动态情境适应不足,核心症结体现如下:经验决策与科学治理的张力,城市规划过度依赖行政意志而缺乏数据支撑;部门主义的“条块分割”与整体性治理需求间存在冲突,住建、交通、城管等多部门权责交叉与推诿避责导致治理碎片化;标准化供给与异质化需求不匹配,现有公共服务供给体系难以动态捕捉居民品质化、个性化需求。这些矛盾揭示了科层制治理范式在数字化时代的局限性,亟需通过智慧城市建设重构治理逻辑,即以数据要素打通行政壁垒,以算法模型优化决策流程,以数字孪生实现需求精准映射,从而实现数智赋能下的敏捷治理转型。
风险防范需求驱动治理韧性提升。在极端灾害常态化背景下,城市系统暴露出多维脆弱性:物理设施层面,超负荷运转的水电气网络及交通枢纽呈现显著脆弱性;系统协同层面,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导致水电交通等关键基础设施多采用独立规划布局与单中心布局模式,单点故障易引发系统性崩溃;空间规划层面,居住、工业、商业功能区隔离和应急资源配置失衡进一步削弱了空间抗灾韧性。上述脆弱性反映了不确定情境下的治理失灵,亟需通过空间重构、基础设施冗余建设等韧性策略重构城市风险治理模式,实现从被动防御到主动适应转型。
二、共生型城市:持续推动城市更新的目标范式
(一)从“共生理论”到“共生治理”
共生理论的发展经历了“生物共生-社会共生-共生治理”的演进轨迹。公共管理领域中的“共生治理”,是指以系统协同为核心,基于“环境-单元-界面-模式”的运行演化,建立多元主体共生治理的新范式。该范式既吸纳了生物共生中的种群互惠机制,更融入了社会科学层面对文化共识、利益协调、权力平衡等社会建构要素的关切,使其能同时阐释治理系统中基于自发秩序的自组织行为与基于制度规则引导的他组织过程,体现出较强的跨学科解释力。
共生概念的阐释始于生物学领域,以生物种群为对象形成生物共生观。1879年德国真菌学家安东·德里巴(Anton Debary)首次提出地衣是藻类和真菌互利共生的产物。此后,格瑞德(Gerald)将捕食、携播、互利共生等归为共生类型,拓展了共生关系的多样性。琳·马古利斯提出的内共生学说进一步揭示合作对进化的核心作用,强调细胞器通过被宿主细胞吞噬后形成互利共生关系。这一阶段的共生理论,是对生物种群为生存与繁殖进行物质交换、能量循环等协作机制的科学描述,共生关系的生成依存于自然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0世纪后期,生物学领域抽象出的合作进化关系模式所具备的理论阐释力,使其突破生物学边界,向社会科学领域扩散,以社会文化、企业等单元为对象形成社会共生观。日本学者黑川纪章融合佛教“共存”思想和生物“共栖”思想,提出不同文化、制度在承认差异基础上“兼容并蓄”的圣域共生观。Frosch & Gallopoulos提出工业生态系统,将企业间的物质能量循环定义为工业共生。国内学者袁纯清则将共生理论引入社会经济分析,提出共生是“不同主体基于协同合作形成的相互依存关系”,并构建了包含共生单元、模式、环境的分析框架。从自然科学到社会科学,共生理论适用对象从生物种群扩展至社会主体,价值追求从生存繁殖转向和谐共赢,机制从自然进化转换为资源交换、利益协调、文化认同等社会协同,完成了从自然现象描述到社会关系阐释的跨越。社会共生关系的生成依赖于人类的意识、文化和制度等,由权力结构、主体意图与社会规范等因素共同建构而成。
由于共生理论蕴含异质单元资源交换下“多元依存”“协同进化”的底层逻辑,与公共事务治理中合作竞争下的“复杂事务共治”“社会共同体建构”等核心议题高度契合,逐渐被引入公共管理领域。其应用路径主要体现为两种取向:一是将共生治理视为治理理念,为多元协同提供哲学基础与价值锚点。如杨静和邱耕田指出中国国家治理的本质是共生演化,以人民为中心是共生逻辑起点,系统治理是共生形式,依法治理是约束条件,创新治理是发展进路。二是将共生治理视为治理模式,为治理实践提供可操作的分析框架。如郭金云提出社区服务共生单元与特定的共生环境相互作用,构建出以主体共生、资源共生、机制共生为主要模式的共生关系。
总体而言,共生治理以“治理”为核心要义,旨在将生物学中的共生理念转化为多主体协同治理框架,形成以共生环境为基础支撑、共生单元为组织载体、共生界面为交流平台、共生模式为运行方式的治理模式,为破解复杂社会协同治理困境提供创新性范式。其中,共生环境构成共生治理的“土壤”,涵盖政策法规、文化传统、经济基础等影响共生单元互动的内外部条件。通过物质供给、能量传导与信息交换等,塑造共生单元的互动模式、关系演化方向及共生系统发展轨迹。共生单元作为治理的组织载体,包括国家、社区、企业、个体。其核心功能、资源属性与稀缺程度、协同稳定性等质参量决定了单元自身的内在性质,更影响单元间的互动关系,而单元间的互动构成了治理网络的核心架构。共生界面作为连接共生单元的“枢纽”,是共生单元实现信息传输、物质交换和共生秩序生成的媒介与通道,也是不同共生模式得以运作的关键场域。共生模式则强调各类主体依托共生界面有效整合共生要素,在共生共荣中实现双向增益。依据主体间相互作用性质与利益分配方式,主要包含互利共生、偏利共生、竞合共生、协同共生等多种模式。上述四要素相互嵌套、动态调适,共同构成了共生治理的完整逻辑链条。共生治理关注多元主体互动下规则共建、责任共担、风险共治的治理秩序,这种秩序以治理效能优化为目标,是自组织和他组织的混合产物,既是对客观存在的复杂事务和治理碎片化等问题的客观回应,也是为破解治理困境而主动建构的范式、理念和模式。治理共生关系的生成是在承认权力差异和多元价值前提下,通过有意识的制度设计、议事协商、权力协调等过程,主动建构的一种旨在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协同秩序。
(二)共生型城市的内涵与特质
共生型城市理念经历了从单一技术共生向综合共生系统的演进。最早由瑞典建筑师乌尔夫·兰哈根提出,他将生物学“共生”概念引入城市建设,借鉴其物质交换与有机循环下的自组织特质,将共生型城市定义为城市内部交通、建筑等子系统相互关联、协同互动,最终形成良性循环的有机系统,并在哈马碧湖城项目中得到成功实践,核心是以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物质循环效率,呈现出明显的“工程思维”。随着全球城市可持续发展需求提升,共生型城市突破了单一技术赋能的局限,发展为激发社会、经济、技术、文化多维活力,推动“生态韧性、经济活力、社会包容、文化传承、智慧治理”深度耦合的复合型城市发展模式。如中新天津生态城系统整合了生态治理、绿色转型、产城融合、智慧城市、社区建设等功能,构建了资源循环高效、系统协同优化,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城市样本。
共生型城市突破了传统城市发展模式中“资源消耗、权力失衡、社会空间分异、经济脆弱”等的不足,以“自适应循环、多元协同、社会包容、系统思维、互动共生”等内涵为当下中国城市发展转型和持续更新提供了新理念、新思路。推进中国城市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特色发展”“治理投入”“统筹协调”,更加注重由单一生态共生走向产业创新、文化传承、社会包容、生态安全、技术赋能、智慧治理的系统共生,以实现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城市建设,助力城市高质量、内涵式转型。
具体而言,共生型城市以人民城市理念为指导,将城市视作由要素、空间、功能构成,且具备自组织能力的复杂适应系统。遵循“要素为基-空间为体-功能为用”的发展逻辑,旨在通过自然生态、社会经济、技术创新、文化传承等多元要素在城市空间中的有机耦合与公平流动,实现物质高效循环、能量梯级流动和信息有效交互,最终建成具备创新活力、宜居品质、美丽环境、韧性安全、文明传承和智慧治理的共生型城市系统。具体如下:
1.有机循环下的城市要素耦合
城市作为一个由自然、社会、经济、文化等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要素间耦合协同是城市系统自组织运行的基础,驱动空间结构重塑与功能迭代。人民城市理念指导下的共生型城市建设,坚持公平正义为价值导向,以整体循环下的全域共生和部分循环下的局部共生,破除城市产业、文化、制度、技术等要素流动壁垒,推动其从要素堆砌转向有序循环。
要素整体循环下的全域共生。共生型城市通过内部循环与空间循环下的全域共生打破要素流动壁垒,解决局部难以解决的系统性风险与资本逻辑内在的分配危机,以奠定有机更新的要素基础。一方面以要素整体循环促进城市可持续演进。以互惠共生为原则,坚持公共利益优先,构建类似“制度规制技术、技术优化基础设施、基础设施优化自然、自然赋能产业、产业反哺社会、社会传承文化、文化引导制度”的整体循环机制,形成要素间价值流转与代谢修复的闭环网络,以其共生效应为城市可持续与高韧性演进提供系统动力。另一方面以要素的全域循环确保公平正义。资本逐利逻辑天然会导致“马太效应”,使优质资源要素向高回报、高收益领域聚集。此外,能源、水资源等基础民生资源供给需全域化建设,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具有全域传导性,仅靠局部调配难以保障资源供给稳定与风险快速应对。故而,为保障基础民生安全与发展公平,通过公平正义的制度设计,对要素流动进行战略性引导与再平衡,推动水、电、教育、医疗等基础民生要素全域均衡覆盖,以确保不同区域、不同群体有平等享有城市发展红利的权利。
要素部分循环下的局部共生。城市系统的层级性和区域性决定了不同社区、街区等空间单元存在独特的要素组合逻辑,要求聚焦特定区域的资源禀赋、更新要求等,通过“小尺度、渐进性”的精细化干预,推动自然、社会、经济、文化等要素在有限空间内形成价值增值闭环,构建要素微循环网络。既精准回应微观空间的独特需求,又为全域共生提供局部试点,以实现全域统筹与局部适配的协同。如基础设施领域,通过“雨水收集-净化处理-循环利用”的要素微循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设施韧性增强;老旧空间改造领域,通过“历史文脉保护-文化创意商业引入-老旧街区活化”的要素微循环实现历史记忆延续和商业价值激活;生态领域,通过“生态修复-观光旅游-经济收益”的微循环将环境效益转换为经济与社会效益。
要素整体循环通过构建全域资源网络提供框架性支撑,要素部分循环依托专业化分工激活局部创新活力,两者共同推动城市要素从分散孤立走向深度融合。
2.系统整合下的空间结构互嵌
列斐伏尔提出空间并非仅是中性的物理容器,而是社会关系的物质载体,其生产过程蕴含权力分配与利益博弈。城市传统空间生产逻辑中,单中心极化导致核心区垄断资源、空间隔离加剧社会分化,上述困境的本质是资本逐利与权力集中共同作用的结果。共生型城市坚持公平正义的空间构建原则,遵循“多中心联结、立体化开发、生态缝合、多元治理”的空间优化路径,通过资源再分配、功能业态重组、社会网络重构、生态资源植入等一系列手段,打破由权力与资本主导的不平等空间生产逻辑,将城市空间从隔离、排他的物理容器转化为承载公平社会关系、包容多元利益诉求的“人、城、境、业、文”协同共生的公共生活场域。
构建多中心网络结构。单中心城市结构易因资源集聚的路径依赖引发“核心-边缘”极化效应,导致资源向核心区过度集聚,而资本逻辑对空间的渗透则进一步加剧地域间的不平等现象。为破解这一结构性困境,共生型城市通过建立多层次、网络化的空间体系,实现空间资源重置与功能梯度协同。在这一空间体系中,主中心聚焦金融、科创等核心功能,并通过制度化的价值溢出与利益反馈机制履行社会责任;副中心与地区中心则依托政策引导,结合资源禀赋差异化发展科技创新、文化生产等专项功能,形成与主中心功能互补格局;社区中心则强化教育、医疗等基础民生服务,建立按人口规模与实际需求为导向的资源分配机制,保障边缘社区居民平等享有优质公共服务权利。这种多中心、多层次、网络化的空间结构,通过功能互补与制度协同,重构了资本、权力与社会的运行逻辑,为构建均衡、高效、包容的城市空间格局奠定了结构基础。
构建立体复合化结构。高密度城市中土地资源紧张、交通拥堵等问题,使得传统平面开发模式已无法满足发展需求,该困境是资本逐利对居民步行、休闲空间的挤压。为破解这一困境,共生型城市主张建立“地下-地面-地上”三维立体开发模式,提升空间利用效率与功能复合度。地下空间坚持民生优先原则,以强制定额的方式保障市政管线基础设施、应急储备、公共服务等空间设置;地面构建“轨道+公交+慢行”立体交通系统,保障步行道、公交车站设置比例;地上发展“商业与公共服务+办公与产业空间+居住”混合功能社区,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与小微商业空间、建立原住民居留权保障与租金管制制度、明确公共空间权属并向公众开放管理权限等社会保护机制,规避地上空间沦为封闭化、排他性的精英领域。这一模式在TOD开发中得以典型呈现,以轨道交通站点为核心,整合交通、商业、办公、居住、休闲多元功能,形成“站城一体”的复合型城市空间体系,既有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与空间品质,又使不同群体平等享受地铁、商业、学校等资源,实现公平与效率共生。
构建生态骨架化结构。以增量扩张为主的城市发展模式中,自然生态系统被建设用地割裂,导致生态斑块碎片化、廊道断裂化,引发热岛效应及生态失衡。共生型城市通过生态空间重构进行系统修复,以生态保护红线为约束,依托自然地形布局楔形绿地,将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转化为公园、湿地和生态廊道,嵌入城市肌理中,形成蓝绿交织的生态空间结构,提升城市应对暴雨、热岛效应等灾害的韧性。值得注意的是,生态改善带来的观赏性与舒适性等环境溢价吸引高收入群体涌入,触发“生态绅士化”风险,即以高房价、高租金、高消费,排斥原住民与低收入群体,造成生态福利的分配不公。因而,生态建设绝不能止步于技术性工程,须与社会包容性政策深度协同,如将绿地建设指标向边缘社区、老旧社区倾斜,将生态项目建设与保障性住房供应等政策工具包结合,推动社区参与生态空间的共治共管。通过一系列措施,化解生态改善下的社会排斥,既实现“蓝绿交织”的生态目标,又保障不同群体平等享有生态资源。
构建层级化治理结构。城市空间是权力运作的场域,若缺乏分层协同,易导致权力集中或基层失语。为实现空间正义与城市可持续发展,共生型城市将治理视为与生态、生活、生产三大实体空间深度融合的“第四空间”,主张建立多层级、网络化的治理结构,以无形化、渗透式的方式将治理机制嵌入城市运行的各个角落,实现多元参与下的权力平衡。宏观层面,依托行政辖区、都市区等建立跨域治理平台,吸纳基层代表参与决策,确保边缘群体利益被充分代表与保障;中观层面,依托街道单元、社区生活圈、产业园区等功能片区,形成政企民协同的共治平台,以协商合作的投票机制保障不同群体的空间权益;微观层面,以楼栋、企业等小微空间或特色项目为载体,形成基层自治平台,并赋予实质性权力,确保基层事基层定。通过权力分层制衡下的多元共治,防止治理体系空转或被利益集团垄断,保证不同群体在空间生产中享有平等话语权。
3.需求导向下的城市功能共生
简·雅各布斯认为城市的活力来源于功能混合带来的多样性,单一功能分区会割裂城市社会互动与日常联系,表明功能共生是共生型城市的核心价值体现。为突破城市发展中面临的职住分离等功能失衡与“经济-社会”等多元价值冲突,共生型城市主张以需求导向重构空间功能体系。即通过系统识别多元主体的共性需求与区域差异,构建“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六维协同的功能体系,并形成差异化需求适配机制,共同驱动城市从单一物质供给向复合功能创造转型,以促进人、自然、社会的协同可持续。
共性需求锚定基础功能。城市作为社会互动的复合场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通过民主协商程序辨识出关乎集体长远利益的公共价值,从而满足多元主体在公共生活方面的共性需求。共生型城市的共性需求体现为在人民城市理念指导下,以创新为擎、绿色为底、文明为魂、智慧为器、韧性为盾、宜居为归,锚定城市发展的战略方向。上述战略目标作为普适性导向,在落地实施过程中既需注重系统整合与制度适配,又需强调过程公正与成果普惠,避免因实施机制缺陷导致的目标悬浮、权责脱节或效果异化等问题。如建设创新城市时,既注重存量空间活化与业态更新,又要保证创新空间与本地社区文化的有机融合,防止社会排斥与社会分异;塑造文明城市时,需超越文化符号的表层消费,推动历史文脉融入当代社会生活,避免文化功能沦为他者化的景观展示;建设智慧城市时,应以制度创新引领技术应用,将数字技术嵌入协同治理结构,避免数字形式主义;构建韧性城市时,既要重视工程性防御措施加固,又要强化社会资本培育,实现整体韧性提升。最终,通过上述多维目标的协同实现,以系统回应“如何可持续发展”“如何保持文化个性”“如何抵御风险”“如何用技术赋能”“如何让生活更好”等现代城市的核心命题,从而贯通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推动城市发展从效率优先走向包容性繁荣。
差异需求适配特色功能。刘易斯·芒福德指出,城市发展是社会、经济、文化与生态多种因素相互交织、彼此促进的动态过程,区域城市是解决现代大城市病中经济、生态、社会问题的必要尺度,不同尺度的城市单元需匹配相应空间与服务。作为差异化的生命体,城市各区域具有地理环境与资源禀赋的客观差异、经济基础与产业结构的阶段差异、社会文化与历史脉络的独特性、发展问题和发展目标的个性化等特征,共生型城市需要以符合区域特征的功能多样性建设使其保持健康与韧性。为实现更精准的功能适配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共生型城市遵循“区域特性优先”原则,通过系统识别空间异质性与需求多元性,为不同区域量身打造特色功能集群。如历史街区保留传统建筑肌理与融入现代居住功能,推进“拆除危房+保留优质院落+修缮普通房屋”渐进式改造(“人文+宜居”功能),试点智慧管理平台(“智慧”功能)等特色功能打造;老旧工业社区推进老旧厂房改造为“智能制造产业园”(“智慧+绿色”功能),高炉等工业遗迹改造为社区公园与工业博物馆(“宜居+人文”功能),仓库改造为区域应急中心(“韧性”功能)等特色功能打造。在此过程中,要注意避免“重局部特性、轻整体协同”“重短期效果、轻长期风险”的误区,坚持系统观念和可持续发展原则,通过制度设计约束资本逐利性与权力主导性,如以负面清单管控过度商业化开发、建立生态与社会效益的长周期评价体系等,有效平衡局部特殊利益与城市整体公共利益、短期经济收益与长期社会生态价值,实现区域差异性与城市整体性的有机统一,以全面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三、互动共生:建设共生型城市的实现路径
共生型城市建设的核心在于通过“共生环境-共生单元-共生界面-共生模式”的循环设计,破解资本逐利性、权力集中性、基层失语化等矛盾,激发可持续更新内生动力。具体路径为:首先,基于制度、经济、文化、社会创新塑造公共利益优先的共生环境;其次,以党委领导下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共治为框架,构建职能清晰、利益共享的共生单元;再次,通过数实空间交互构建主体平等对话、要素公平流动、功能有机融合的共生界面;最终,依托需求精准识别与项目转化,实现共生型城市的共同创造与可持续运行。
(一)以规划体系引领营造共生环境
城市更新中,共生型城市构建应立足于对城市复杂适应系统的科学认知,自觉嵌入空间正义的价值导向,遵循“城市体检-城市发展规律-城市更新规划”的发展思路,营造兼具效率与公平的共生环境。
系统体检循证城市发展规律。聚焦城市发展的安全韧性、健康舒适、宜居品质、服务可及、生态环境、社会活力、文化传承、交通效率、科技创新等关键问题制定跨越时间、空间、关联要素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探诘城市发展的表象问题、驱动现象的因果机制、系统演进的底层逻辑。基于现象、机制、本质规律,尤其关注不同社会群体在空间资源获取、公共服务享有和发展机会分配中的非正义状况,精准识别空间利益失衡的关键节点、城市病的空间表征、生态承载阈值、民生服务盲区等。在准确把握城市发展规律与不同群体空间利益诉求优先级的基础上,明确更新时机、优化资源配置效率、降低更新风险与空间排斥。
遵循规律构建更新规划体系。结合城市发展规律,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进行系统性更新布局,发挥规划作为社会价值分配的政治契约作用,基于空间正义的基本原则,制定涵盖“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片区规划”的更新规划体系,通过法定程序将不同群体的空间权益诉求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行动规则。根据城市体检报告反映的城市生命周期、空间价值、生态约束、经济成本等内容明确城市更新需求,制定城市更新总体规划,明确更新的战略定位,并将空间资源均衡分配、公共服务普惠可及、不同群体空间权利保障等公平保障的内容有机植入,厘清核心目标和实施指标等,绘制宏观行动坐标。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聚焦城市生命线工程改造、历史文化保护、生态修复等专项议题,基于公共利益诉求和技术协同考量,制定专项规划方案,植入对城市整体空间失衡的矫正,如通过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补齐弱势区域服务短板等,明确靶向作战蓝图。聚焦片区内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等具体问题,制定涵盖片区更新定位、发展目标、实施路径的片区规划方案。片区规划应成为空间正义落实的主要场域,通过精细化城市设计保障公共空间的可达性与包容性,确保城市更新策略落地。
规划引领促进共生环境营造。更新规划引领下,城市片区结合实际需求,围绕文化、制度、生态、经济、社会等维度,优化人城境产文和谐共生环境。价值层面,以“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为导向,厚植可持续更新发展底蕴;制度层面,以老旧社区更新、韧性城市建设等细分领域规则创新,限制资本无序扩张,保障公众对空间生产过程的民主参与,构建更具适应性和包容性的更新框架;生态层面,推动江河湖泊等生态要素有机融入城市肌理,遏制生态剥夺现象,强化生态基底;经济层面,推动培育绿色制造、文创产业、数字经济等新动能,推动空间生产从为资本增殖服务转向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激发城市活力;社会层面,推动服务与设施精准配置且向薄弱区域倾斜,促进社会融合;文化维度,依托文化遗产活化、小微空间人文赋能等,塑造具有认同感和历史延续性的人文内涵。在上述“生态基底、制度框架、技术支持”的硬约束与“经济驱动、社会协同、文化凝聚”的软支撑下,形成利于可持续更新的共生环境。
(二)以多元协同共治培育共生单元
共生治理的本质是政府、社会、市场等异质单元基于制度约束与协作规则,以平等互利的方式共同应对城市更新中集体行动的困境。这一过程以“党委领导、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序社会”为组织载体,注重通过权责清晰、规则透明、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监督有力的制度设计,实现多元目标下的合作共生。
建立治理共同体。为破除行政壁垒与单中心治理对公共利益的割裂与侵蚀,共生型城市强调在党委领导下建立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秩序,关键是明确各主体的角色、权限与互动方式,奠定合作基础。党委作为政治核心,以区域化党建等制度将各方诉求统一到共生型城市框架中,形成共同行动纲领。政府作为制度供给与资源整合者,搭建规划与政策平台,统筹重大项目并提供运行保障。企业通过开发建设、资金筹措、新兴产业孵化、商业生态构建等市场化运作,将单纯的空间改造升级为兼具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可持续发展实践。社会组织通过提供专业服务,居民通过基层制度化渠道,参与决策与实践。
推动多元协同治理。奥斯特罗姆认为集体行动的关键在于破解制度供给不足、可信承诺缺失、相互监督困难等核心难题。为打破多元主体非均衡参与困境,首要任务是构建规则透明、权责对等、监督有效的治理机制,为多元主体治理行动提供指南。一是明确治理规则。针对合作规则缺失或模糊等问题,制定涵盖合作准入、更新实施、绩效评价、利益分配的城市更新合作制度,将多元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形式固定下来,形成稳定的合作预期与秩序,降低合作成本。二是促进权力平衡。为破解参与形式化困境,需构建以平等参与为核心的制度化机制。参与渠道上,建立弱势群体参与、救济的制度化通道,增强其在更新决策与实施环节的话语权;参与能力上,为社区和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技术与专业赋能,缓解能力不对称局限,从而有效制衡权力、防范合作异化。三是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建立贯穿城市更新全过程的监督与问责机制,确保合作治理的各项规则得到严格执行,保障合作治理的公正性与可持续性。
(三)以数实空间交互融通共生界面
共生型城市通过现实空间与数字空间交互,生成供城市系统要素能量传导、异质单元协商对话、城市系统功能协同耦合的共生界面。在此界面中,传统城市中心化、层级化的差序权力结构被再生产为多中心、网络化结构。这一权力关系的民主化重构使数实空间界面成为城市更新中多元主体开放互动、共创价值的核心场域。
现实空间界面以物质空间为载体,以要素联动为纽带,以功能协同为内核,促进空间价值再生产。为突破传统功能分区导致的效率耗散与价值失衡,共生型城市以公共价值最大化为导向重构空间生产逻辑,形成融合公共服务、循环经济、工程韧性、产业创新、人口聚集、生态保护、文脉传承等复合功能的物理场域。如生态与生活交互界面,将绿地、湖泊、公园等生态资源延伸进城市街区,形成自然、居住、休闲、社交要素紧密交融的公共空间,以提升居住品质、激活公共生活、缓解城市内涝。在此过程中要克服公共空间私有化和排他性问题,通过在规划阶段嵌入社区参与前置机制、运营阶段设置全民免费使用刚性条款等保障机制,确保不同群体在选址、功能设定和运营管理中的实质性话语权,以制衡行政与资本的单一决策,促进生态效益全民共享。生态与生产交互界面,依托生态功能区布局生态科技、文创等低污染、高附加值产业,通过生态基底与产业载体的空间耦合,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功能协同。此界面中要避免资本独占生态红利,通过产业准入协议、生态红线设定、生态反哺基金等保障机制,使生态收益回馈区域整体发展与社区福祉,实现生态资本的公平转化与可持续循环。生活与生产交互界面,通过职住混合空间、“15分钟生活圈”建设,缩短工作、居住距离,降低人员流动成本。此界面中要防范行政规划中重生产轻生活倾向,通过保障性住房、社区服务设施的刚性配置,平衡市场开发权与市民的居住权、生活权。
数字空间界面以数字技术为载体,依托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采集、处理、存储、分析城市地理、基础设施、人口与社会经济、环境与生态、政务与公共服务等信息,通过算法赋能、智能响应与数字化表达,将公园、社区、工业园区、商圈、地下管网等现实空间转化为可观测、可计算的数字模型,构建与物理城市平行的虚拟空间。如数字孪生与全域感知界面,依托智慧城市“市-区-街道”三级管理平台,整合生态环境、交通流量、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地下空间等数据,构建全域感知的“城市数字孪生体”,实现全方位监测与立体化治理。全民共享数字治理界面,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智慧社区、智慧医疗等开放平台打破空间边界,为市民、企业、政府提供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平台。数字空间界面通过信息与数据共享打破部门及行业壁垒,为多元治理主体参与城市更新提供了数字协同界面。在此界面中,要避免政府对数据的垄断、企业对算法的主导等权力失衡引发的数字排斥与治理异化,以低门槛操作设计实现技术普惠化、以分级开放和共建共享实现数据共享化、以多元主体参与决策实现算法共治化,让多元主体能平等运用数字工具参与城市更新决策与治理。
(四)以更新价值共创打造共生模式
城市功能的实现依托于多元主体参与,而互动共生模式通过协调主体间的目标冲突与利益博弈,构建互利互惠的治理格局,成为驱动其参与的核心机制。该模式以需求识别凝聚价值共识,依托项目化运作促进价值生产,以利益互惠实现价值延续,从而推动多元主体从零和博弈向合作共赢转化,激发可持续更新的内生动力。
以需求识别凝聚价值共识。凝聚价值共识是多元主体合作的关键,需构建需求识别、需求分类、需求转化的闭环机制:一是精准识别需求,依托数字化平台、居民会议等线上线下渠道,系统收集城市更新中多元主体的差异化需求,建立需求清单。在此过程中,建立信息赋能机制,确保居民、基层组织等能够充分理解城市更新的规划背景、技术术语和潜在影响,以弥补信息鸿沟。二是分类整合需求,对碎片化需求进行分层归类,区分城市更新的基础性需求、发展性需求、特殊性需求,识别需求交集和冲突点,如“15分钟生活圈”既符合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也契合政府公共服务提质目标,但还隐含商业开发与传统便民服务的用地矛盾等。三是凝聚价值共识,搭建跨主体对话协商平台,通过引入第三方协商主持人、增加弱势群体否决权等机制形成权力制衡,从而对共性需求的协同空间与冲突性需求的妥协空间进行有效协商,将个体诉求整合为具有包容性与法律约束力的共生型城市建设方案。
以项目化运作促进价值生产。共生型城市涉及规划、土地、民生等多个方面,通过目标具象化、责任清晰化、管理精细化的项目制运作,将模糊战略愿景转化为具体实践。但需警惕项目分解带来的碎片化风险,实现更新效率和发展整体性的辩证统一。一是整体规划城市更新项目。以城市更新规划为统领,建立符合各地区实际的老旧管网改造、文化街区改造等子项目,共同构成完整的城市更新图景。二是建立项目实施机制。既以制度化契约明确项目决策方、建设方、权益相关方、技术支持方的权责边界、执行细则与考核标准,又建立项目协同平台,进行项目建设的时序协调、资源统筹、冲突调解等。三是建立全周期管理机制,聚焦项目可行性研究、融资、设计、施工、运营、验收、审计等全生命周期,通过信息透明化、监管全程化、纠错实时化等机制建设,保障项目精准落地。
以互利互惠实现价值延续。共生型城市建设的价值延续需“利益分配激活动力源,文化认同筑牢持久力”双维驱动。一是建立适配多元主体诉求的利益分配机制。针对政府、企业、社区、居民等不同主体的核心关切,设计差异化分配方式:政府可实现治理提升与税收分成;企业获得运营收益和品牌增值;社区通过空间优化与设施共享直接受益。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使利益分配与主体付出相匹配,持续激发各方参与活力。二是推动互惠互利理念内化为文化认同。建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营造机制,通过共建社区花园等低门槛、高参与度的微更新活动,让居民在集体创造中实现价值创造与成果共享,以培育其对社区的归属感、主导感和责任感。由此,在可量化的利益回馈与具象化的文化传播中,将“利益共享、责任共担”从制度约束中的抽象概念升华为行为自觉,最终沉淀为共生型城市建设的文化基因。
四、结语
城市更新是立足新时代城市发展规律,破解“大城市病”,引领城市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战略部署。在城市化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的转型期,传统单一、粗放的城市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亟需转向以“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为特质的内涵式、高质量更新。共生型城市正是回应这一时代需求,持续推动城市更新的理想目标范式。它超越了早期技术共生的工程思维局限,将城市视为一个由“要素-空间-功能”多重维度深度耦合的复杂适应系统,构建了要素有机循环、空间系统整合、功能协同共生的共生型城市理论框架,以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局部与整体间的互惠共生。这一目标范式转变的本质是城市发展逻辑的转型:从追求单一经济效率转向追求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综合效益最大化,从政府或资本的单方主导转向多元主体协同共创,从碎片化物质空间改造转向全域联动、全周期治理的有机更新。本文所构建的“共生环境为基础-共生单元为载体-共生界面为平台-共生模式为路径”的互惠共生框架,正是对共生型城市发展逻辑的操作化回应,旨在通过规划引领、多元共治、数实融合与价值共创,系统性地破解空间资源约束、治理碎片化以及利益分配失衡等现实困境,激发可持续更新内生动力。
未来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子,关键在于将人民城市理念融入城市更新实践全过程,聚焦人民生存发展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在城市更新中住房安全保障、居住环境优化、公共服务普惠、文化传承延续等多元需求,以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与城市治理现代化的独特价值追求。与此同时,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顶层设计与基层更新实践的良性互动,全方位落地宜居、宜游、宜业、宜学、宜养功能。还要坚持差异化更新,基于对城市发展规律与区域特质的尊重,形成分类评估、精准施策、动态调适的差异化更新路径,确保更新策略与城市特质的深度契合,探索符合城市个性的更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