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华 王谦:“三礼”文献的民本理论及其现代价值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90 次 更新时间:2026-03-21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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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华   王谦  

摘要:“三礼”中的“民”主要指士和庶人两个阶层,包括从事农业和工商业的劳动者。“三礼”文献中具有丰富的民本思想和制度设计,重视对民众的礼乐教化,但前贤论说各异。《仪礼》不只是贵族礼仪的规则,也兼及民众的物质生活和风俗习惯;《周礼》认为政府有教民、养民和治民之责,应当重视民生,尊重民意;《礼记》则强调爱民、恤民。“三礼”民本思想曾在近代产生过较大影响,孙诒让、孙中山等人均从中获得思想资源,并据此主张中国要实行民主制度,广开民智,保障民权、民生。“三礼”民论对当今社会仍具现实价值,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树立“礼仪之邦”的国家形象。

关键词:“三礼”;礼乐教化;民本理论;现代价值

“三礼”指《仪礼》《周礼》《礼记》三部经书,共约20多万字(加上《大戴礼记》近24万字),“十三经”共约63.2万字(加上《大戴礼记》约67万字)。就字数而言,礼学文献略占“十三经”的三分之一。说它们是中国传统经学的骨干,毫不为过。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这几部礼书的作者和成书年代;二是它们的思想内容;三是它们对后代儒家的影响。相关学术前史异常丰富,兹不赘述。【1】本文讨论的是“三礼”中有关“民”的身份安排和制度设计,以及关于“民”的民本思想,可以总称之为“民论”。相关研究并不丰富,【2】以下试图予以整体讨论。

一、“三礼”中“民”的身份

在讨论“三礼”民论前,先要明确“三礼”中“民”的身份。甲骨、金文中“民”字作“图片”、“图片”、“图片”等形,其本义现有两说。郭沫若、冯时认为“民”字像以木棒戳刺眼睛,其本义为目盲,指茫然无识之人【3】(P70-72)【4】(P180-183)。姚垚则认为“民”本是“萌”的本字,后来被假借为人民之“民”【5】(P98-99)。郭、冯的训解来自汉代,例如贾谊《新书·大政下》说,“夫民之为言也,暝也;萌之为言也,盲也”【6】(P349)。董仲舒《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也说:“民者,瞑也”、“民之号,取之瞑也。”【7】(P286、297)“瞑”意为“闭目”,言“民”为“瞑”,则同“盲”一样,都是无识之义。古今学者多认为“民”字的本义指懵懂无知之人。

周代的“民”是些什么人?郭沫若曾提出“民”主要指代奴隶,但许多学者皆已指明其误。如王玲指出,甲骨文中的奴隶名称均未涉及“民”这个称呼,周代金文显示民的地位在奴隶之上。“民”有自己的田地、生产工具、家庭组织和私有财产,绝非奴隶【8】(P24-25)。古人将民分为四种:士、农、工、商,总称“四民”。历代礼家也多从这一概念出发,理解“三礼”中“民”的身份。如东汉郑玄《三礼目录》解释《士冠礼》篇名时便说:“古者四民世事,士之子恒为士。”【9】(P2037)这里郑玄用“四民”概念来解经,显然认为书中的“民”就是“四民”。《周礼·地官·大司徒》言“十曰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孙诒让《正义》曰“职谓四民之常职”,也是以“四民”来解释经文之“民”【10】(P707)。

“四民”之说是否符合“三礼”中民的身份?按照西周时期的宗法分封制度,礼书一般将人分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五等。从“三礼”的成书时间来看,士确为四民之一。士在西周是“低级之贵族”【11】(P64),本不属于平民。但余英时指出,春秋末期周代封建秩序开始解体,大概从公元前六世纪始,各国内部的政争以及彼此之间的战争加速了阶级的流动,士、庶之间界限模糊,庶人可上升为士,士也能降为庶人。到战国时代(公元前五世纪中叶以后),士不再属于贵族,而成为四民之首【12】(P599-602)。“三礼”中,《仪礼》约成书于公元前五世纪中期到四世纪中期【13】(P47),即春秋晚期到战国早期;多数学者认为,《周礼》成书于战国【14】(P10-15),《礼记》各篇也基本都成书于春秋晚期到战国晚期之间【15】。如此说来,在“三礼”成书的时代,士已经是四民之首了,郑玄认为士属于“民”,合乎“三礼”文献的成书背景。

在士以外,“三礼”中的庶人还包括农、工、商。先秦庶人多指农民,如《左传》襄公九年有“庶人力于农穑”之语【16】(P4216);《管子·君臣上》也说,“务四支之力,修耕农之业以待令者,庶人也”【17】(P559)。“三礼”中也有以庶人指代农民的例子。古人交际之礼叫挚见礼,不同身份之人所持的“挚”各有不同。《礼记·曲礼下》记载“庶人之挚匹”,“匹”即“鹜”,指野鸭。庶人以鹜为见面礼,孔疏解释说“鹜不能飞腾,如庶人但守耕稼而已”【18】(P2750),可见《礼记》也认为庶人的本业是农事,故以鹜为挚。《礼记·礼器》规定,古人饭食之礼是“天子一食,诸侯再,大夫、士三,食力无数”。这里的“食力”当指庶人阶层。郑玄注“食力”曰:“谓工、商、农也。”孔颖达疏言:“食力,谓工、商、农,庶人之属也。以其无德不仕,无禄代耕,故但陈力就业乃得食,故呼食力也。”【19】(P3102)可知礼书中工、商同属“庶人”之列。

“三礼”中提到的民既然包括庶人在内,那么还应该辨析“礼不下庶人”之说。《礼记·曲礼上》言“礼不下庶人”,今人多据此认为古礼只在贵族之间实行,平民无权参与各种礼仪活动。但“三礼”显示庶人也有许多礼仪。《仪礼·士相见礼》中规定“庶人见于君,不为容,进退走”【20】(P2108)、“凡自称于君,……庶人则曰剌草之臣”【21】(P2111),是庶人有朝见统治者之礼。《丧服》齐衰三月章有“庶人为国君”条【22】(P2403),是庶人有为国君服丧之礼。《礼记·王制》言“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23】(P2888),又言“庶人祭于寝”【24】(P2890),是庶人有殡葬、祭祖之礼。《周礼·春官·大宗伯》言“以禽作六挚,……庶人执鹜,工商执鸡”【25】(P1643-1644),是庶人有挚见礼。

实际上“礼不下庶人”不等于庶人无礼,古今学者对此都有考论。《白虎通·五刑》明言:“礼不下庶人者,谓酬酢之礼也。”【26】(P443)所谓“酬酢之礼”指的是招待宾客的饮酒之礼。酬酢之礼不下庶人,是因为举行此种酒会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和财力,庶人无此条件。现代学者已辩之于前,例如,谢维扬认为“礼不下庶人”是说“礼不施行于庶人之下”,而庶人本身是有礼的【27】(P74-77)。新出的郭店楚简《尊德义》中有“礼不逮于小人”之句,刘信芳认为“礼不下庶人”即由此演变而来,是秦火以后的经典重建,并非先秦的观念【28】(P23-28)。相关字词误读和学术史源流,可以参阅吕友仁先生等学者的著述【29】(P157-194)。

总之,三礼中的“民”符合“四民”这一概念,包括士、农、工、商等不同身份的从业者。在周代宗法制度下,“民”主要指代士、庶人两个阶层。

二、“三礼”民论的内容与特色

“三礼”这三部儒家经典中的民论各有其特色。《仪礼》展示了古代普通民众的物质生活和风俗习惯。《仪礼》各篇是一出出生动的“礼仪剧”,展现了古人真实丰富的生活细节。孔门礼家为了准确简练地描述行礼过程,对于当时的宫室结构、衣冠服饰、饮酒饭食、车马用具等皆有所介绍,后世礼家又对这些内容进行了详细疏解,为今人了解上古的生活细节提供了大量资料。此外,“三礼”还反映了许多古人的风俗习惯和思想观念,后世很多广泛流行的风俗和思想都能在《仪礼》中找到源头。例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则为妻,奔则为妾”的观念见于《士昏礼》;“寿终正寝”、“入土为安”的观念见于《士丧礼》和《既夕》篇;尊卑有别、等级森严的身份意识和交际规范见于《士相见礼》。这些观念习俗曾在传统社会长期保存,直到今天仍在广大农村地区有着广泛影响,可以说《仪礼》对于塑造中国社会的乡风民俗具有重要作用。

《周礼》一书是先秦儒家对于政府设官分职的理想化制度设计,如何管理民众是其民论的核心内容。《周礼》的治理模式中具有深厚的民本精神,周何先生曾具体总结为教民、养民、治民三个主题【30】(P61)。教民是指政府有教育民众的义务,目的主要是让民众遵守儒家推崇的道德规范。《周礼》的教民思想集中体现在《地官·大司徒》中。大司徒之职要对民众施行十二种教化:

一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苟。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三曰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四曰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五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偷。七曰以刑教中,则民不暴。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九曰以度教节,则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则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禄,则民兴功。【31】(P1514)

这十二种教化方式绝大多数都与礼乐制度有关。“祀礼”指祭礼,“阳礼”指乡饮酒礼、乡射礼,“阴礼”指婚礼,“乐礼”指乐教,“仪”指关于上下尊卑的具体规定,“俗”指礼俗,此六教皆属礼乐。剩余的“刑”、“誓”、“度”、“世事”、“爵”、“禄”,分别指刑罚、戒誓、制度、生活技艺、爵位、俸禄,也与礼制间接相关。十二教旨在通过礼乐之教来塑造民众的道德观念,教育民众遵守社会规范,培养其技艺,实现其个人价值。

“养民”之策强调政府要保障民生,周济贫民。保障民生之事,亦总领于大司徒。大司徒要负责“颁职事十有二于邦国都鄙,使以登万民”【32】(P1523),即在全国范围内分配各种不同职业者,以保障就业,维护万民生计。遇到灾荒之年,大司徒还要“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即颁布十二项救济灾荒的政策。这十二项政策分别是:“散利”,为灾民借贷粮食种子;“薄征”,减收赋税;“缓刑”,减轻刑罚;“弛力”,减免劳役;“舍禁”,放开山泽之禁;“去几”,免除关税;“眚礼”,减省礼仪开支;“杀哀”,减省丧礼;“蕃乐”,藏乐器而不举乐;“多昏”,鼓励嫁娶;“索鬼神”,修祭祀;“除盗贼”,维护治安【33】(P1520)。此十二项养民举措,其大要皆在减省政府开支,保证平民生业,集中体现了政府的民本精神。

此外,《周礼》中的许多职官都要负责周济生活艰辛的底层民众。《大司徒》提出“以保息六养万民”的主张,“保息六”即六种使民众安居繁衍的政策,分别是“慈幼”“养老”“振穷”“恤贫”“宽疾”“安富”【34】(P1521),除“安富”之外,其他五项政策的救助对象皆为老幼孤苦、贫穷残病之人,可见《周礼》认为周济底层民众是实现社会安定的根本。这一任务主要由乡师负责,《乡师》“以岁时巡国及野,而赒万民之艰厄,以王命施惠”便是对“保息”政策的落实【35】(P1539)。

“治民”强调治理民众要慎用刑罚,尊重民意。《周礼》中提到的刑罚种类众多,有“五刑”“八刑”等不同说法。虽然法禁严密、刑律众多,但《周礼》却很主张慎用刑罚。例如,《秋官·司刺》中处理刑狱有“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三刺”之法是说定罪时要先询问“群臣”“群吏”和“万民”的意见。“三宥”之法是说对于“不识”“过失”“遗忘”这三种杀人犯要减轻刑罚,分别指杀错人者、误杀他人者。“三赦”之法是说对于“幼弱”、“老旄”与“蠢愚”这三种罪犯要予以赦免,分别指年幼杀人者、年老杀人者和精神异常者【36】(P1902-1903)。云梦秦简和张家山汉简中都有“三宥”,说明古礼在秦汉已成为法律条文。总体而言,《周礼》主张对待民众要慎用刑罚,反对以严刑峻法治民。

《周礼》还主张治理民众要尊重民意,征求民众意见。《秋官·小司寇》记载,遇到国危(外敌入侵)、国迁(迁都)和立君(国君无嫡而选立国储)三种大事时,要“致万民而询焉” 【37】(P1886)。此言统治者在作出关乎国家命运的重要决策时,要聚民于外朝,以征求民众的意见。《周礼》此类规定,与《诗经·大雅·板》“询于刍荛”【38】(P1183)、《尚书·洪范》“谋及庶人”的办法基本一致【39】(P405)。

《礼记》民论多与礼乐教化有关,分为“以礼化民”和“以民化君”两个层面。“以礼化民”与《周礼》一样,主张用礼乐而非刑罚来教化民众。《缁衣》引孔子之言:“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40】(P3575)所谓“格心”是指“至于善”之心,“遁心”是指“苟逃刑罚”之心【41】(P1323)。以礼化民可敦民止于至善,而以刑治民则只能让民逃避刑罚,却无助于其道德自律。此与《论语·为政》中“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说法相近【42】(P5346)。《礼记》也重视乐的教化作用。《乐记》言“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43】(P3326),又言“乐行而伦清,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44】(P3330),其义皆在于强调音乐“移风易俗”的教化功效。

“以民化君”指《礼记》以君民关系为出发点,常常站在民众的立场上,对君主进行教化。《缁衣》篇中孔子曾如此定义君民关系:“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心以体全,亦以体伤;君以民存,亦以民亡。”【45】(P3581)此段以身体为喻,提出了君民一体的概念。将君比作“心”,民比作“体”,实际上是说君作为领袖,负有领导民众之责;而民众虽然在地位上远低于君,却是君实行统治的基础,没有民的支持,君也无法维持自己的地位。因此君主要尊重民意民心,接受民众的教化,故郑玄注《哀公问》说,“民者,化君者也”【46】(P3499)。

“民之父母”是上古文献中解释君民关系的常见话语。这个说法可能源自《诗经》,《礼记》中也引用此句来教化君主。《表记》中孔子对“凯弟君子,民之父母”的解释是:“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亲,如此而后可以为民父母矣,非至德其孰能如此乎?”【47】(P3562)《大学》中有“乐只君子,民之父母”之句,随后的解释是:“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48】(P3635)君主作为“民之父母”,便要遵守儒家强调的道德观念,如父母般以孝慈治民。作为“民之父母”,《礼记》认为君主施政要爱民、恤民,并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建议。

第一,君主应不违民时,保障生产。《月令》记载了君主每月所应颁布的政令,其中许多内容要求举事者顺应民时,以保证民众顺时应节的正常生产。以农事为例,《月令》规定,孟春之月天子要派田畯之官因地制宜,教导农民播种。仲春之月,禁止兴作他务,以免妨碍春耕。孟夏之月,天子派遣野虞之官巡行乡野,敦促农民耕种。仲秋之月,督促农民种植冬麦,并处罚不按时播种之人。季冬之月,令农官提醒农民备好春种,修备农具,以便来年春耕。这些政令顺应了耕作的时令,充分尊重了农民的生产权益。

第二,君主要重视祭祀,为民祈福。《月令》中的许多祭祀活动,都是为民众祈福而设。如仲夏之月,天子要命祠官为人民祭祀山川百源,举行雩祭,祈求谷物丰收。季夏之月,命民众准备好祭祀牺牲,供奉“皇天上帝、名山大川、四方之神”【49】(P2968),同时奉祀宗庙社稷之神,以此为民众祈福。仲冬之月,天子命有司祭祀“四海、大川、名源、渊泽、井泉”,亦为求福【50】(P2994)。举行这些祭祀活动意在祈求神灵保佑风调雨顺、得获丰收,亦为恤民之事。

第三,君主要救助穷苦可怜的民众。《王制》篇认为“天民之穷而无告者”有四类:孤(少而无父者)、独(老而无子者)、矜(即鳏,老而无妻者)、寡(老而无夫者)【51】(P2915)。政府对这些可怜无依者定时给予粮食救济,是要践行《礼运》所言的“大道”,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52】(P3062)。可见,“以民化君”的思想实际上是要求君主当好“民之父母”,重视民众利益。《礼记》站在民众的立场上,对君主提出的这些要求,也起到了限制君权、保障民权的作用。

其他儒家文献(如《孟子》《荀子》)多处讲到“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后代统治者(如唐太宗与魏征)也常常以“载舟覆舟”的说法来比喻君主与庶民的关系,这些内容大多可以在“三礼”文献中找到理论基础和制度设计。

三、“三礼”民论在近代的影响

“三礼”民论在古代并未受到太多关注。近代以来,列强入侵,民族危亡,“三礼”中的民本思想和制度设计成为了有识之士师法西方、改革社会的重要思想资源。此即中华元典精神在近代的转换和“再发现”【53】(P481-501)。下文分别以传统经学家孙诒让和革命家孙中山为例,说明“三礼”民论的近代价值。

孙诒让(1848-1908)是晚清百科全书式的古典经师,也是承前启后的一代巨儒,尤其精于《周礼》,其所撰《周礼正义》集《周礼》研究之大成。他认为《周礼》多与西方制度相呼应,可以纠正时弊,指导晚清变法。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诏议变法”准备举办新政,孙氏遂撰《变法条议》一书,后更名为《周礼政要》。其自序称,该书的目的就在于采择《周礼》中与“西政”相合的内容

中国开化四千年,而文明之盛莫尚于周,故《周礼》一经,政法之精详,与今泰东西诸国所以致富强者若合符契。然则华盛顿、拿破仑、卢梭、斯密亚丹之伦所经营而讲贯,今人所指为西政之最新者,吾二千年前之旧政已发其端。【54】(P341)

孙氏认为《周礼》政法精详,与西方列强的政府制度“若合符契”,早已具备了西政的制度精神。他以《周礼》制度为纲,提出变法主张共40条,其中不少内容皆具有民本精神,主要可分为保民生、争民权、开民智三个方面。

首先是保民生。中国自古便是一农业社会,发展农业为民生首务。《周礼》重视农学,有“大宰”“大司徒”“载师”等职官则负责农事。中国“魏、晋以后,农学益衰”,造成地力荒多。孙诒让认为西方国家重视农事的精神与《周礼》相合:“泰西诸国之务农也,治以农部,教以农学学堂,士民又有农学会、农学报以校其优劣,究其利病,日求新理、新法,故其农事之精,远符《周礼》。”因此他主张中国要“广开农学学堂,译西国农书”,购买农器、优种以发展农业【55】(P431-433)。

此外,孙氏还根据《周礼》提出了发展“矿政”与“保商”的主张。《周礼》有“卝人”之官,“卝”即“矿”,其官专掌治矿。孙氏认为“中国五金及煤矿之富,甲于五洲”,应仿周代设立“司矿之专官”,学习西法“广开矿学学堂,各省设矿务局”,允许民众筹集资本开山采矿,如此则“上可强国,下可富民,足以雄视五洲”【56】(P423-424)。孙氏认为发展矿政可以“富民”,他主张“保商”亦与此同义。历代皆以重农抑商为经学要义和基本国策,但孙诒让却认识到商业的重要性,认为“数十年来,中外交涉之事,首在通商”。他指出西方的商业政策与《周礼》有相似性,西方的商部就类似于周官的“司市”,西方国有银行“犹周之泉府赊贷之政”。他认为要发展“中国之商务”,就要“以司市之职为本,而旁采西法以辅之”,于是提出建立商部、开办商务学堂和商务报馆、派遣商人出国访问等主张【57】(P438-439),力求发展现代商业。

其次是争民权。《周礼》中有平民议政的传统,孙氏认为其精神与西方的议院制度相同,主张中国也建立议院制度。如前所述,《周礼》规定国家面临“国危”“国迁”“立君”时要“致万民而询焉”,孙氏说这种“博访周咨,庶民咸与”之制是“商、周之通法”,认为西方议院制度“与古者谋及庶人之义符合”。于是主张在京师设大议院,各省会设中议院,各郡县设小议院。而且,他主张中、小议院的半数议员由绅民公举,如此“则士论民气大伸于下,嘉谟良法咸献于上,郅治之隆,斯其基础矣”【58】(P379-381)。这不仅赋予民众选举权,而且是一种直接选举制度。

最后是开民智。孙诒让认为开民智的关键在于广立学校,普及教育。他称西方的教育制度“民自六七岁以上,无不入学者”【59】(P371),而《周礼》制度设计中早有精密完备的教育体系,颇与西制相合。他认为周之家塾、里校相当于西方的“乡塾”;周之乡庠、州序相当于西方的“郡学院”;周之小学相当于西方的“实学仕学院”;周之成均相当于西方的“太学院”【60】(P371)。有鉴于此,他主张“远法成周,近采西制”,改地方学府、书院为小学堂,省会、京师设总学堂、大学堂,并允许民间建立学堂,达到“学艺日昌,奇杰间出,储材致用”的效果【61】(P371-373)。总之,孙诒让根据《周礼》提出的这些政治主张,试图说明《周礼》一书具有鲜明的民本意识,其制度精神可与西方宪政沟通。

与孙诒让不同,孙中山并非传统经学的继承者,他以排满和革命为职志,但也注意发挥“三礼”中的思想精华。他将《礼记·礼运》中的“大同”思想与三民主义联系起来,认为《礼运》中“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62】(P3062)的社会,就是“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此四字至今仍是世界各地唐人街的基本标志)。孙中山的革命宗旨即以建立民国、实现大同为目标。1924年他在黄埔军校的训词中说:“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63】(P300)孙中山强调,在世界范围内追求民族独立地位,就是实现“大同”的基础。他说:“我们要将来能够治国平天下,便先要恢复民族主义和民族地位,用固有的和平道德做基础,去统一世界,成一个大同之治,这便是我们四万万人的大责任。”【64】(P253)其民族独立的革命理想就来自原始儒家构建的“大同之治”。

孙中山的民权思想与“三礼”中的大同理想也有密切联系。孙中山多次引用“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之说,证明中国古代已有民权思想。他说:“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孟子便主张民权。孔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便是主张民权的大同世界。”【65】(P262)“天下为公”是孙中山学说中打击专制制度、提倡人民权利的重要思想武器。他说,国内最大不平在于民众只是皇帝或者军阀官僚的奴隶,因此:

国内的专制打不平,便要应用民权主义,提倡人民的权利。提倡人民的权利,便是公天下的道理。公天下和家天下的道理是相反的。天下为公,人人的权利都是很平的。【66】(P502)

而发扬天下为公的民权主义则要建立民国。孙中山说民国以前人民都是做皇帝的奴隶,民国成立之后,才有可能建立“以民为主”“实行民权”的社会,并强调中国“老早便有了这种理想。”【67】(P461)显然,《礼运》对大同社会和“天下为公”的描述启发了孙中山的民权思想。

关于民生思想,孙中山也认为当时西方国家所行的民生政策已与《礼运》中的相关主张相似。他说:“诸君试观欧美进步的国家,其人民之安乐为何如乎?少有所长,老有所养,未成年以前,国家设校以教之;壮岁以往,有各种农、工、商以役之;至于衰老,国家有年金以养之。现今英、美、法国大抵如此。至若俄国则更进步,其目的在使人人享受经济上平等之幸福,而无不均之患。语其大成,则与孔子所谓大同相类。”【68】(P349)他期盼革命成功后,建立的“中华民国”在民生主义上超越西方,届时“所有人民之衣、食、住、行四大需要,国家皆有一定之经营,为公众谋幸福。至于此时,幼者有所教,壮者有所用,老者有所养,孔子之理想的大同世界,真能实现”【69】(P39)。孙中山认为学习西方尤其是苏俄的社会制度,可以实现《礼运》大同社会中的民生状况,使得人民生活安定富足。可以说《礼运》深刻影响了孙中山的革命理论和政治实践。

四、“三礼”民论的现代价值

“三礼”民论在当代依然具有现实价值,对吾人不无启示。

第一,三礼民论中的若干制度设计,为当今国家建设提供了目标导向。如同孙中山借用《礼运》思想学习西方制度、改革国家体制一样,《礼运》中的社会理念与当代社会依然相契相合。例如,“小康”一词即见于《诗经·大雅·民劳》和《礼记·礼运》。《民劳》言“民亦劳止,汔可小康”,于省吾释曰:“言民亦疲劳矣,求可小安也。”【70】(P493)此言民众生计劳苦,只能稍稍安定休息,并不指一种社会形态。《礼运》中的“小康”则是一种次于“大同”的社会形态。“大同”是“大道之行”的社会,“大道既隐”的社会则讲求私利,“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71】(P3062)。政权上以父子传位为秩序,人人仅重视私亲、私财。由于私利精神盛行,社会上也存在盗贼兵乱。这一社会若有“礼义”约束,则君臣父子、兄弟夫妇间名分端正、和睦笃厚,民众也懂得诚信仁爱、讲求谦让,此即“小康”的社会状态。“小康”虽然没有“大同”完美,但社会有秩序,人民安居乐业,生计无忧。

自改革开放以来,建设“小康”社会便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战略目标。1979年邓小平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提出,中国在20世纪的目标是“实现小康”。他设想在20世纪末要使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人均水平“达到第三世界中比较富裕一点的国家的水平,比如国民生产总值人均一千美元”,这一水平依然落后西方,因此“中国到那时也还是一个小康的状态”【72】(P237)。到了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明确提到中国现代化要分三步走来实现,其中第二步便是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国家政策层面上的小康主要是一个民生概念,指的是总体上虽不富裕,但已解决温饱问题,人民生计有所保障的社会状态。

在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民众脱离了贫困状态,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内容之一。自1980年起国家便颁布了许多开发式扶贫战略,1994年又提出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目标是要在1993-2000七年间解决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2013年党中央又提出了精准扶贫理念。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宣布:“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73】(P02)7月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又宣布:“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74】(P5)“小康”、“大同”等出自“三礼”的社会构想,成为了指引中华民族践行民本、改善民生的目标。

第二,“三礼”民论强调用礼乐教化民众、移风易俗,对于改善当今的社会风俗,提高国民素质具有积极意义。古人说,“仓廪实而知礼节”,“既富,且教之”,“三礼”特别强调采用礼乐的手段教化社会,移风易俗,培养民众的道德水平。如今,我国依然面临着如何提高国民素质、形成良风美俗的社会问题。有学者直言,农村地区“一些村庄‘形虽在,神已散’,优秀道德规范、公序良俗失效,不孝父母、不管子女、不守婚则、不睦邻里等现象增多,红白喜事盲目攀比、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盛行;集体意识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普遍存在”【75】(P43)。国家在政策层面十分重视农村的移风易俗,这是当前乡村振兴事业的重要一环。例如,2022年8月,我国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了《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所针对的正是农村地区高价彩礼、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俗,所提倡的则是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可见礼俗改善刻不容缓。

“三礼”民论中的核心内容,对于提高国民素质、改善社会风俗有百利而无一害。历代统治者和士大夫都认为,风俗来源于礼制,以礼化俗、化民成俗是中国历代社会的日常生活逻辑。今日城乡社会中的许多不良风俗(比如大操大办的“红白喜事”等劣俗),其根本在于礼制的整饬不密,引导不够。“三礼”中尽管存在某些糟粕,但许多理念都还适用于当今社会,对于移风易俗具有积极意义。比如,“三礼”倡导父慈子孝、兄良弟悌的亲属关系;推崇讲信修睦、“尚辞让,去争夺”的人际原则;主张“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社会责任。这些优秀的传统道德观念依然值得今人学习、借鉴、推广。

第三,“三礼”民论可以为当代民众的人生礼仪提供文本参考,有利于重建“礼仪之邦”,提升中国的国家形象。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民族文化自信的不断提高,复兴传统文化成为国家战略和普遍需求,群众热心于采用传统方式来设计自己的人生典礼,于是关于中式婚丧嫁娶礼仪的报道也层出不穷。如何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究明古礼真义、展示古代真仪,便是学者们研究“三礼”的重要动力。古人注重行礼时的动作、表情、言辞,其目的都是要表达出“礼义”。正如《礼记·冠义》所说,“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76】(P3646)。古人说,“礼时为大”,我们既要弄懂古礼,坚持中国古礼的核心理念,又要顺应时代需求,为当代礼仪注入新的时代要素。

中国素称“礼仪之邦”,西方传教士利玛窦、曾德昭、明恩溥等人都曾赞赏中国人重礼、讲礼的精神,“礼仪之邦”的形成主要是宋代以来礼制下移的结果【77】(P97-103)。但其核心精神却是源自“三礼”文本。“三礼”中的部分篇章,教会中国人如何行为处世,例如卑己尊人、仁民爱物、修辞立诚,乃至周旋揖让、行走坐卧。中国人依此行事,据之为人,这是千百年来中国被视为“礼仪之邦”的重要原因。然而近代以来,由于传统礼制的破坏,很多中国人失去了对天地、自然、尊亲、长上的基本敬畏;由于对“三礼”本文的陌生,也无从学习传统中国的基本智慧,无从传习为人处世的基本修养。这使得中国人的道德修养和个人素质整体下降,失礼并失理的行为屡见不鲜。今天重新学习“三礼”,学习其中的为人处世准则和待人接物方式,有利于重建“礼仪之邦”,全面提升中国的国家形象。

当然,在承认“三礼”民论具有现代价值的同时,也要充分警惕、反思其中陈腐落后的内容。近代自五四运动以来,儒家的“封建礼教”便饱受批评,作为儒家经典的“三礼”,其中也有需要摒弃的思想糟粕。

其一,“三礼”中的礼制设计等级森严,庶民地位低下,与人人平等的现代民主观念背道而驰。等级性是中国古代礼仪制度的主要特征之一【78】(P16-17)。在上古时期,封国之间有公、侯、伯、子、男的等级,贵族之间则有公、卿、大夫、士的等级。等级性意味着社会权力和资源的分配要向贵族倾斜,这在古礼中体现得十分明显。比如《礼记·王制》规定,周人在宗庙数量上,“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不立庙,仅“祭于寝”【79】(P2890),地位越高者拥有的宗庙数量也就越多;又如古人正式见面要行挚见礼(赠送礼物),地位越高则所赠礼物(“挚”)越贵重,“天子鬯,诸侯圭,卿羔,大夫雁,士雉,庶人之挚匹”【80】(P2750)。“三礼”推崇的等级性,承认并强化了各阶层在资源权利上的不平等地位。在礼制秩序中,平民的地位尤为低下,必然所获资源稀少,这不符合今日人人平等的基本观念。

其二,“三礼”认可男尊女卑的落后观念,轻视女性权利。近代以来备受批评的“三从四德”之说便出自《仪礼》《周礼》二书。《仪礼·丧服》讲“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81】(P2394),要求女子一生皆要依附顺从男性,这是“三从”的出处;《周礼·天官》中有“九嫔”一职以“掌妇学之法”,其所教导的“妇学”为“妇德、妇言、妇容、妇功”【82】(P1479),此即“四德”。三从四德都旨在要求女性婚后顺从丈夫,将生活空间固定在家庭,不参与社会事务,强化了古代女子在社会中的弱势地位。

其三,“三礼”中的各种礼仪环节繁多,浪费了大量的物力财力,很多内容在当代不宜大力提倡。以丧礼为例,古人的丧礼流程见于《礼仪》中的《士丧礼》和《既夕》篇,以及《礼记》中的《杂记》《丧大记》《奔丧》《问丧》等篇。一场丧礼包括死、殡、葬、祭等环节,总共需要花三年时间(实际是25或27个月)才能完成。这期间耗费甚巨,古人已对这种厚葬久丧的做法多有批评。先秦的墨子就曾批评道,儒家推崇的丧礼讲究“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这样会导致普通民众“殆竭家室”,身无余财;服丧其间又有种种苛刻要求,如“哭泣不秩,声翁,縗绖,垂涕,处倚庐,寝苫枕块,又相率强不食而为饥,薄衣而为寒”,会导致孝子“面目陷陬,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83】(P171-174),如此坚持三年,极大地损害了生者的健康。墨子的批评十分中肯,古礼确有繁文缛节的一面,需要今人警惕批判。

上文的讨论表明,“三礼”中的“民”主要指士和庶人两个阶层,包括从事农、工、商等不同职业的劳动者。“三礼”民论各具特色,《仪礼》重在展示古代民众的物质生活和风俗习惯,《周礼》《礼记》则较多表达了民本思想。《周礼》认为政府有教民、养民与治民之责,应在重视民生、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对民众施行教化;《礼记》主张用礼乐教化民众的同时,也强调君主施政要爱民、恤民。“三礼”民本思想曾在近代产生过较大影响,传统经学家孙诒让和近代革命家孙中山等人皆从中获得思想资源,并据此提出中国要实行民主制度,广开民智,保证民权民生的理想设计。“三礼”民论在今天依然有其现实价值,能够为国家建设提供目标导向,有助于改善社会风俗,提高国民素质,也有利于重建“礼仪之邦”,提升中国的国家形象。

注释:

[1]相关学术前史,可参见以下诸论著:李安宅《〈仪礼〉与〈礼记〉的社会学研究》(1930)、钱穆《周官著作时代考》(1932)、郭沫若《周官质疑》(1954)、杨向奎《〈周礼〉的内容分析及其成书时代》(1954)、徐复观《〈周官〉成立之时代及其思想性格》(1980)、沈文倬《略论礼典的实行和〈仪礼〉书本的撰作》(1982)、张亚初和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1986)、彭林《〈周礼〉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1991)、林素英《古代生命礼仪中的生死观:以〈礼记〉为主的现代诠释》(1997)、杨天宇《〈仪礼〉的来源、编纂及其在汉代的流传》(1998)、王锷《〈礼记〉成书考》(2007)、吕友仁《〈礼记〉研究四题》(2014)、邓声国《仪礼文献学》(2017),等等。

[2]目前关于周代民本思想的研究基本都聚焦于《论语》《孟子》《荀子》等著作,对“三礼”文献的重视不足。相关成果有:金耀基《中国民本思想史》(1964)、李存山《儒家的民本与人权》(2001)、王保国《两周民本思想研究》(2004)、卢向国《温情政治的乌托邦: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机理研究》(2008)等。

[3]郭沫若:《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1卷,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年。

[4]冯时:《说“民”》,《古文字研究》第33辑,北京:中华书局,2020年。

[5]姚垚:《民字本义试探》,《学术论坛》2001年第3期。

[6]贾谊:《新书校注》,阎益振,钟夏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

[7]苏舆:《春秋繁露义证》,钟哲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

[8]王玲:《〈盘庚〉之“民”字新解》,《语文学刊》,2010年4期。

[9]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10]孙诒让:《周礼正义》,王文锦,陈玉霞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

[11]顾颉刚:《顾颉刚全集》《顾颉刚读书笔记》第16卷,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

[12]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

[13]沈文倬:《宗周礼乐文明考论》,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2006年。

[14]刘丰:《百年来〈周礼〉研究的回顾》,《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15]王锷:《〈礼记〉成书考》,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

[16]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17]黎翔凤:《管子校注》,梁运华整理,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

[18]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19]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20]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21]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22]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23]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24]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25]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26]陈立:《白虎通疏证》,吴则虞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

[27]谢维扬:《“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辨》,《学术月刊》1980年第8期。

[28]刘信芳:《“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辨疑》,《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1期。

[29]吕友仁:《〈礼记〉研究四题》,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

[30]周何:《礼学概论》,台北: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

[31]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32]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33]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34]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35]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36]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37]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38]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39]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40]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41]孙希旦:《礼记集解》,沈啸寰,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

[42]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43]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44]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45]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46]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47]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48]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49]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50]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51]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52]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53]冯天瑜:《中华元典精神》,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

[54]孙诒让:《周礼政要》,雪克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

[55]孙诒让:《周礼政要》,雪克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

[56]孙诒让:《周礼政要》,雪克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

[57]孙诒让:《周礼政要》,雪克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

[58]孙诒让:《周礼政要》,雪克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

[59]孙诒让:《周礼政要》,雪克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

[60]孙诒让:《周礼政要》,雪克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

[61]孙诒让:《周礼政要》,雪克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

[62]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63]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等:《孙中山全集》第10卷,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

[64]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等:《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

[65]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等:《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

[66]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等:《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

[67]孙诒让:《周礼政要》,雪克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

[68]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等:《孙中山全集》第8卷,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

[69]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等:《孙中山全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

[70]于省吾:《双剑誃诗经新证》,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71]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7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

[73]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1-02-26。

[74]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求是》2021年第14期。

[75]陈娟:《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红旗文稿》2024年第9期。

[76]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77]杨华:《中国何以成为“礼仪之邦”》,《江汉论坛》2020年第1期。

[78]杨华:《中国古代礼仪制度的几个特征》,《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5年第1期。

[79]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80]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81]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82]阮元:《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

[83]孙诒让:《墨子间诂》,孙启之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

(本文原载于《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1期,第57-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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