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波 应玲蓉:中国在全球主权债务治理中的角色转型与制度贡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89 次 更新时间:2026-03-19 08:49

进入专题: 债务治理   主权债务治理   新兴债权国   南南合作  

黄梅波   应玲蓉  

内容提要:自二战结束后,全球主权债务治理长期由西方主导,形成以巴黎俱乐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世界银行掌控的制度体系。在新冠疫情前,中国主要通过双边“一案一策”方式来处置债务问题,而在疫情后,中国借助参与G20的“暂停偿债倡议”和“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以及全球主权债务圆桌会议等多边机制,话语权与制度嵌入度明显提升、制度贡献显著,实现了从规则接受者到制度塑造者的角色转变。中国在全球主权债务治理中的制度性贡献主要体现为,在理念层面,以南南合作和发展导向为基本原则,强调平等协商、不附加政治条件与债务国政策自主性;在机制层面,推动在现有多边平台下的责任分担与流程优化,强化对多边及私营债权人公平参与的制度约束;在工具层面,推进以发展为目标的新型债务可持续分析框架,拓展本币计价与新型开发性融资渠道,并引入债务互换创新工具。中国在全球主权债务治理中发挥制度性推进作用亦面临诸多挑战,中国未来应在加强国内债权机构协调、提升透明度、强化贷后管理、推动多边与私营债权人公平参与等方面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以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包容、可持续的全球主权债务治理新范式。

标题注释:本文是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后疫情时代全球化演变研究”(项目编号:22&ZD174)以及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际主权债务危机:历史脉络、理论演进及治理路径”(项目编号:23FGJB014)的阶段性成果。

关键词:主权债务治理/ G20/ 新兴债权国/ 制度塑造/ 南南合作/

作者简介:黄梅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发展合作研究院教授;应玲蓉,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博士研究生(上海 201620)。

原文出处:《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京)2025年第5期 第1-25页

引言

20世纪下半叶,全球性主权债务危机浪潮反复涌现。继20世纪80年代的拉美债务危机、90年代的亚洲金融危机以及21世纪初的阿根廷债务危机后,到21世纪第一个十年后期,世界又开始面临第四次债务危机,即非洲债务问题。①相较于以往,新一轮主权债务危机规模最大、爆发速度最快、影响范围最广,并在新冠疫情前达到高峰。2018年,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债务总额约为55万亿美元,接近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70%,八成左右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当年的债务水平都高于2010年。低收入国家的债务水平也从2010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8%(约1400亿美元)升至2018年的67%(约2700亿美元)。②新冠疫情暴发后,全球经济发展遭受重大破坏,发达经济体长期维持的“低通胀、低利率”局面出现逆转,陷入债务困境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数量也不断增加,③全球债务问题进一步恶化。到2023年,中低收入国家的债务总额已达8.8万亿美元,创下历史新高。从债权结构来看,在这一时期,巴黎俱乐部成员官方债权所占比重相对下降,而私人部门与非巴黎俱乐部国家官方债权占比却显著上升。

面对日趋严峻的国际债务危机,积极推进全球主权债务治理已刻不容缓。一般而言,主权债务治理体系是指债务国与国际债权人围绕主权债务问题所建立的管理与协调机制,其核心目标包括确保债务可持续性、维护偿债能力、降低违约风险,以及防范债务危机的外溢与系统性蔓延。传统的国际主权债务治理机制由西方国家主导,依托信贷管理、债务可持续性与债务重组三大支柱构建起完整的制度体系。④尽管该体系在缓解全球债务危机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全球债权格局的演变,其协调能力面临严重挑战:一方面,国际债权人结构愈发复杂,多元主体间利益冲突凸显,现有机制难以涵盖全体债权方;另一方面,新自由主义主导制定的紧缩性政策与结构调整方案,难以对“全球南方”群体的发展诉求做出有力回应,传统主权债务治理体系的适应性和正当性日益受到质疑。⑤

21世纪以来,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债权国在国际发展融资及主权借贷市场中的地位逐渐上升,⑥其中,中国已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最大双边官方债权国。根据世界银行2024年的国际债务统计数据,在2013-2023年,中国作为债权国对中低收入国家的债务敞口持续增长,外债总额已从约856亿美元增长至1928亿美元,十年间增长超过一倍。⑦与此同时,部分西方国家频繁炒作“债务陷阱”论,企图将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债务困境与中国的发展融资绑定,甚至推动建立所谓“抗债阵线”,对中国等新兴债权国的减债安排施加政治压力。⑧在此背景下,中国于2020年参加了二十国集团(G20)的相关缓债倡议等国际多边主权债务重组行动,并积极推动国际主权债务治理体系的制度改革。从全球主权债务治理的制度需求看,一方面,作为债务重组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主要债权方,若缺少中国的参与,国际主权债务治理的多边协调框架将难以落地,债务国的债务可持续性亦难以真正实现;⑨另一方面,很多深度依赖中国发展融资的债务国面临沉重的债务压力,如果不能与中国等债权人合作推动债务重组,则将可能引发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作为新兴债权国,中国对内也有维护债权安全的利益需求,需要通过参与全球主权债务治理机制实现债务可持续性管理。此外,从全球主权债务治理的制度供给看,作为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参与者,中国也有责任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包容和可持续性的债务治理机制,为“全球南方”国家的发展和全球金融稳定做出制度性贡献。

为此,本文从国际制度演化的视角出发,系统探讨中国在新冠疫情之后在全球主权债务治理中所扮演的“制度塑造”角色及其制度性贡献。论文将重点回答以下两个核心问题:第一,在新冠疫情之后,中国在参与全球主权债务治理过程中是如何发挥建设性作用的,在债务处置的理念、平台和工具三个方面,中国对全球主权债务治理有哪些制度性贡献;第二,国际主权债务治理机制未来应当如何改革,中国在其中能够发挥什么样的制度性作用。本文将依次从国际主权债务治理制度演进背景、中国的角色路径与制度性贡献、面临的挑战以及政策建议等方面展开分析,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和有针对性的论证。

一、国际主权债务治理的制度演进

20世纪中叶以来,全球主权债务治理体系的演变,经历了从主要解决双边官方债权的巴黎俱乐部主导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及世界银行(WB)等多边机构的参与和协调。巴黎俱乐部成立于1956年,最初处理法国对阿根廷的债务问题,后期逐步演化为协调双边官方债权人对陷入债务困境国家进行谈判和重组的重要平台。20世纪80年代,国际主权治理体系发生首次转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推动“重债穷国倡议”(Heavily Indebted Poor Countries Initiative,HIPC)和“多边债务减免倡议”(Multilateral Debt Relief Initiative,MDRI),这两项机制的创立,标志着国际主权债务治理主体由官方双边债权人扩展至多边机构。新冠疫情后,G20首次推出“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Common Framework for Debt Treatments Beyond the Debt Service Suspension Initiative),开启了传统债权国与新兴债权国之间的制度性对话,但其在实践中仍面临协调复杂、执行迟缓等挑战,这显示出全球债务治理体系的不断演进及其制度性困境。

(一)巴黎俱乐部的演进与多边减债倡议的发展

1956年成立以来,巴黎俱乐部长期是解决发展中国家主权债务问题的重要双边协调平台,其规定了债务处理的六项基本原则,即“团结”(solidarity)、“共识”(consensus)、“信息共享”(information sharing)、“个案处理”(case-by-case approach)、“有条件性”(conditionality)以及“待遇可比”(comparability of treatment),从而为官方债权人协同行动以及与包括私营债权人在内的其他债权人开展协调,提供了统一的“度量衡”。在主权债务重组实践中,巴黎俱乐部的债务重组条件在既定标准条款下逐步增强债务减免强度,其先后适用的条款包括“经典条款”(Classic terms)、“休斯顿条款”(Houston terms)、“那不勒斯条款”(Naples terms)、“科隆条款”(Cologne terms)以及“埃维昂方法”(Evian approach)。⑩上述条款通过配置期限展延、名义本金减记、净现值让利与宽限期等技术参数,确定具体的债务处置力度与路径。(11)债务处置也从单纯延期重组逐步向接受本金减免转型,且减免比例逐步上升。截至2025年8月,巴黎俱乐部已与102个债务国达成了483项债务处置协议,累计处理债务约6160亿美元。(12)

20世纪末,由于巴黎俱乐部早期已多次减免双边官方债务,剩余压力主要集中在多边债务上,于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等多边机构相继发起多边减债行动。1996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联合发起了“重债穷国倡议”,旨在为最贫困、债务负担沉重国家的多边及官方双边外债提供全面减债支持。(13)该倡议于1999年得到进一步扩大,形成了“增强版重债穷国倡议”(Enhanced Heavily Indebted Poor Countries Initiative,E-HIPCI)。2005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非洲开发银行等多边机构又联合启动了“多边债务减免倡议”(Multilateral Debt Relief Initiative,MDRI),在“重债穷国倡议”基础上,针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国家一次性免除其剩余多边债务,以进一步减轻它们的债务负担,并为减贫与发展释放财政空间,从而构成对“重债穷国倡议”的有力补充。截至2024年5月,“重债穷国倡议”和“多边债务减免倡议”共帮助37个参与国减免了超过1000亿美元的债务。(14)

(二)21世纪以来的主权债务治理机制新探索

21世纪初,全球主权债务治理逐渐形成了双边官方债权由巴黎俱乐部规范、双边私人债权主要通过市场谈判调整、多边债权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进行协调的治理框架,但在全球范围内并未建立起统一的跨类别主权债务协调机制,于是,国际社会不断出现试图革新现有治理机制的尝试。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主权债务重组机制”的改革尝试

巴黎俱乐部虽然长期是官方双边债务重组的主要平台,但其非正式协商和“待遇可比”原则的制度安排既缺乏统一、透明的法律框架,也难以有效协调与私营债权人的一致性行动。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开展的多次债务重组中,这一局限不断显现,债务国经常陷入多轮“短期延期—重新安排”的恶性循环,难以实现真正的债务可持续性。为建立一个单一、透明的法律框架来统一协调主权债务治理问题,2001-2003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建立“主权债务重组机制”(Sovereign Debt Restructuring Mechanism,SDRM)的倡议。其核心理念是借鉴国内破产法,提供一个国际主权债务重组的多边法律框架,使陷入危机的主权国家能够在债务暂缓期(standstill)内,与官方和私营债权人统一进行重组谈判,以便对全体债权人进行约束。然而,发达国家不愿将其官方双边债权纳入“主权债务重组机制”框架,私人金融部门和债券发行国也表示反对,该提案最终在2003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联合召开的春季会议上被否决。(15)

2.巴黎俱乐部“埃维昂方法”的提出

巴黎俱乐部于2003年10月提出了“埃维昂方法”,通过在债务重组中制定“量身定制”的方案,将非重债穷国等中低收入国家更系统地纳入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16)根据“埃维昂方法”,债务重组必须具备两项基本条件:一是债务重组仅在债务国面临“即将违约”的高度风险情境下方可启动;二是重组方案必须紧密结合债务国的实际财政状况,并以实现长期债务可持续性为核心目标。(17)尽管“埃维昂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主权债务重组机制”提出的主权债务可持续性分析和“全债务类别”协同处理的理念,并尝试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债务可持续性分析”(DSA)框架作为谈判参考,但它依然保留了巴黎俱乐部所具有的非正式、主权间、逐案协商的核心特征。与此同时,它亦未能建立真正的主权债务多边法律强制性框架,也无法直接约束私营债权人或多边机构参与统一的重组程序。

3.私人主权债务重组中“集体行动条款”的普及

到了21世纪初,对于双边私营债权人特别是债券持有者,国际社会开始倡导在主权债券中加入“集体行动条款”(Collective Action Clauses,CACs),以解决主权债务重组中私营债权人的集体行动困境问题。在没有“集体行动条款”的情况下,包括所谓的“秃鹫基金”在内的部分私营债权人,可能通过拒绝接受重组方案并寻求全额偿付来扰乱重组进程,而引入“集体行动条款”可使多数债权人的决定对全体债权人具有法律效力,从而防止少数债权人“坐地起价”。(18)2003年4月,“十国集团”(G10)和欧盟成员国决定,主权债券发行应纳入统一的“集体行动条款”。(19)此后,墨西哥、阿根廷等国在其以外币计价的主权债券发行中率先采用了“集体行动条款”,以提高债务重组的可行性。早期“集体行动条款”通常要求“双重门槛投票”(two-limb voting),需要债务重组方案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每一只受影响债券单独达到规定多数,所有相关债券系列加总后整体达到多数。2014年,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和欧盟出台了新一代“集体行动条款”标准,增强型“集体行动条款”引入了“单一门槛投票”(single-limb voting)机制,允许债券持有人就所有相关系列债券进行一次性合并投票,只要在总量层面达到特定多数门槛即具约束力,无须逐一表决。(20)2020年,阿根廷债务交换首次触发该机制,其凭借85%以上的同意率成功将99%的境外债纳入重组安排,这显示“集体行动条款”的确可以有效遏制“秃鹫基金”诉讼策略。(21)

(三)新冠疫情后G20的主权债务治理机制创新

概言之,上述改革均属于制度改良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克服国际主权债务重组的协调难题,全球主权债务治理依然呈现碎片化状态。在21世纪第一个十年后期,在全球金融危机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事态的冲击下,新一轮债务压力逐渐积累,特别是新冠疫情后全球主权债务形势急剧恶化,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低收入国家面临偿债与发展的双重困境,现有主权债务治理架构亟待革新。在此背景下,G20首次围绕主权债务问题展开制度化协调,并成功在全球主权债务治理中纳入新兴债权人和私营部门,以提高协调效率,自此,全球主权债务治理迈入传统及新兴债权国“共同参与”的新阶段。

2020年4月,G20发起“暂停偿债倡议”(Debt Service Suspension Initiative,DSSI),力图给低收入国家提供临时流动性支持。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在73个符合条件的国家中,有48国参加了该倡议,暂停了参与国总计129亿美元的偿债付款,(22)但是这一缓债措施依然无法解决部分债务国不可持续的债务困境或长期融资缺口。2020年11月,G20就“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达成协议,针对那些债务不可持续或债务虽可持续但中期融资需求较大的债务国,通过延长期限、降低利率的形式减免债务,而非直接免除债务,同时支持在官方和私营债权人之间公平分担减债负担。(23)

G20“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内,新兴与传统债权国就债务国主权债务处置问题开展了协调。(24)从2020年到2025年6月,乍得、埃塞俄比亚、加纳和赞比亚四个国家申请了在该框架下进行债务处理,然而,该框架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执行迟缓、整体协调难度大等结构性缺陷。(25)实际上,债务谈判延宕有多方面原因。首先,从债权人方面看,各方矛盾和分歧较大,执行力度不足。其一,债权人之间缺乏有效协调机制,各方利益分散、立场不一,存在“集体行动困境”,(26)特别是官方和私营债权人之间谈判力量不对称,私营债权人参与的“待遇可比”机制不明,从而导致整体执行效率低下。其二,框架缺少统一谈判平台和透明程序。由于重组流程缺乏明确的时间表,导致谈判进程复杂而冗长。其三,谈判过分聚焦新兴债权人减债议题,债务透明度讨论议程也将重心转向对新兴债权国直接施压,反而淡化了对债务源头、流动性救助、私人部门对主权债务治理的参与等重要问题的关注,因而存在明显的不均衡性。(27)其次,从债务人方面看,有些债务国担心参与“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可能影响其评级或未来融资,故而参与意愿不高。(28)同时,外界也质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债务可持续性分析低估了债务人的真实偿债能力。此外,“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在协调机制与操作细节上亦存在诸多不足,上述不利因素的叠加使得实现公平、快速、可持续的债务重组面临挑战。(29)

二、中国在全球主权债务治理中的角色转型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国际主权债务治理体系逐步形成,并长期由西方国家主导。随着全球主权债权结构的演变,尤其是中国等新兴债权国在国际发展融资格局中的崛起,该体系正经历由“西方主导”向“多元共治”的深度转型。作为非巴黎俱乐部成员,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主要依托双边渠道参与主权债务治理,坚持“一案一策”原则,并通过免债、缓债、债务重组与再融资等多种方式,缓解债务国的流动性压力,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30)新冠疫情暴发后,从参与G20“暂停偿债倡议”到积极推动“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落实,中国逐步深化在多边主权债务治理中的参与,并以协调者乃至共同主席的身份发挥作用,标志着其角色已由“外围参与”跃升为“协同共建”。

(一)中国参与主权债务治理的双边传统路径

1999年实施“走出去”战略,特别是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中国对外援助和贷款规模迅速扩大,中国随即开始逐步参与国际主权债务治理。在债务重组方式上,我们可以依据贷款类型来分析中国债务处置的差异化策略。

第一,对于无息贷款,中国主要通过免除的方式进行债务处置。无息贷款是中国对外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来源为政府预算,由中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管理。其特点是贷款金额较小、期限长、利率为零、没有抵押要求,主要用于公共设施和社会发展项目,例如交通、住房、体育场馆等。在1994年以前,中国对外援助贷款几乎全部为无息性质。自2000年起,中国政府开始对在20世纪80和90年代债务危机中已违约的无息贷款进行核销。(31)2000-2019年,中国共免除40多亿美元援外债务,几乎全部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已违约无息贷款,其中对非洲国家免除约34亿美元。(32)此外,中国还于2021年宣布免除17个非洲国家截至2021年底的23笔无息贷款债务。由于无息援助贷款在中国海外发展融资中所占比例不大,(33)因此,针对无息贷款的减免政策对中国整体对外贷款风险和国家财政影响有限。

第二,对于以市场利率基准发放的贷款,如政府优惠贷款、优惠买方信贷、开发性金融贷款和商业贷款,中国主要采取展期、降息等手段来降低债权的净现值。首先,与巴黎俱乐部不同,中国的债务重组倾向于通过双边途径并主要采取“一案一策”原则,即逐笔贷款单独协商重组或取消,而不是针对一个国家的债务组合做统一处理。其次,中国的债务重组更侧重于取消积累欠款,而不是大幅削减名义本金。(34)中国认为,虽然债务减免可以在短期内缓解债务国的偿债压力,但这并不能解决其在经济政策、可持续发展、产业结构等方面的深层次国内问题。有学者指出,中国政策性银行在处理主权债务问题时对债务减免的抵触情绪,类似于20世纪80年代的西方私人银行。(35)其原因可能在于,债务注销或减免意味着要确认贷款损失,并需要额外的拨备计提,而这会对银行的财务稳健性产生负面影响。再次,中国的发展融资及债务减免主要依据市场化、发展导向原则。中国在对外贷款过程中通常强调经济产出应覆盖借贷成本,要求债务国在借款期间实现较高的经济增长,以确保偿债的流动性。中国的债务处置也呼应了中国贷款决策中对“发展可持续性”的重视,即关注项目未来的贡献,而不是仅看“债务可持续性”即借款国当前的经济状况。因此,在处理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债务困境时,在短期内,中国会采取提供赠款、重新安排债务等措施,帮助债务国恢复经济活力,而在中长期,中国则主张将债务重组、再融资与提升债务国自主发展能力相结合。中国倡导在债务重组后应继续帮助债务国提升“造血能力”,支持其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升级,以实现从“纾困”到“发展”的良性转变。最后,中国在实施债务减免时,坚持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全面遵循平等协商、互利共赢与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体现了南南合作所倡导的伙伴精神和对受援国主权的尊重。西方债权国在债务重组和减免过程中,往往将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结构性改革、治理模式变更等作为先决条件,甚至将援助与受援国的外交立场调整或内部政治改革挂钩。相比于这些做法,中国更强调在受援国自主发展战略框架内,通过灵活的方式缓解债务压力,避免对其政策自主性造成过度干预。这种差异充分体现了南南合作在全球主权债务治理中所代表的包容性和多元化路径。

(二)中国参与主权债务治理的角色转变:从双边应对到多边协同

新冠疫情之后,中国在国际主权债务治理中的角色经历了从体制外的“外围参与”向“协同共建”(36)的重要转型,并逐步开始在治理体系中发挥主导性、协调性等制度性作用。其在G20“暂停偿债倡议”与“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中的深度参与,以及在全球主权债务圆桌会议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都表明中国已从单纯的规则接受和遵循者,日渐迈向全球主权债务治理架构中的主动参与者与改革推动者。

长期以来,中国作为非巴黎俱乐部及非传统债权人,在国际债务处理中,常作为外围参与者对既有多边安排加以补充。(37)随着中国对外贷款规模迅速扩大,中国作为外围参与者介入国际主权债务重组的做法,已难以满足不断增加且日趋复杂的主权债务重组需求。2015年前后,中国逐渐开始制度性嵌入国际债务治理机制,积极参与多边协调行动,其中的一个标志性进展是2016年中国加入《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G20 Guiding Principles for Global Investment Policymaking),表达了中国与各方合作维护债务可持续性的意愿。(38)同年,中国以G20主席国身份推动将债务问题纳入杭州峰会讨论议程。此后,随着全球债务问题升温,中国的立场逐步由早期的外围参与转向更为积极的主动介入。

2020年,中国与G20成员共同制定了“暂停偿债倡议”和“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这既是中国深入参与国际主权债务治理的体现,也是中国债务治理理念的完善和升级。截至2021年10月,中国暂停了26个国家共57亿美元的债务偿还,缓债金额超过全部巴黎俱乐部成员之和,成为G20成员中落实缓债金额最多的国家,占全球暂停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以上。此外,中国还是“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中债务减免申请国的主要双边债权人。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中国践行了G20“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下的“共同行动、公平负担、个案处理、多边共识”(joint action,fair burden-sharing,case-by-case treatment,multilateral consensus)原则,(39)债务处理方式由双边积极向多边协商转变。

2023年,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二十国集团主席国联合发起的全球主权债务圆桌会议正式启动。该平台首次汇聚了传统官方债权人、新兴官方债权人、私营债权人以及债务国,旨在针对现有缓债机制的不足开展对话,寻求共识并提出可行方案。通过在G20“暂停偿债倡议”“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以及全球主权债务圆桌会议等多边机制中的实质性参与,中国的角色已由体制外的“外围参与”跃升为“协同共建”,并开始在全球主权债务治理的议程设置与规则制定中发挥积极影响、主动发声并建言献策。

三、中国对国际主权债务治理的制度性贡献

作为多边债务重组谈判的后来者,中国在制度化建设方面经验仍不足,但在长期参与国际发展融资和主权债务治理过程中,已形成基于南南合作和以发展为导向的核心理念,并在制度塑造和工具创新方面展开了积极探索。中国在发展融资与债务处置中的制度性贡献,主要来自其在理念、机制及工具层面多年积累的创新:一方面,中国为全球主权债务治理注入了南南合作与发展导向的新理念,回应了传统体系在公平性、包容性与发展取向上的结构性缺陷;另一方面,其又体现了中国日益增强的制度塑造和工具创新能力,推动国际社会形成了更加包容、平衡、可持续的债务治理新范式,展现出中国从“规则接受”向“制度塑造”的战略跃迁,以及新兴经济体在国际主权债务治理改革中的制度推进作用。

(一)理念:以南南合作为价值基石的制度理念与发展范式

相较于以结构性紧缩与附加政治条件为特征的传统路径,一直以来,中国与“全球南方”国家的合作强调尊重主权、互利共赢与不附加政治条件。在国际主权债务处置实践中,中国坚持平等协商与“发展友好型”救助等理念,所主张的免债、缓债、再融资举措,均与债务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与人力资本投入相衔接,以提升借款国的中长期“造血”能力,并在风险可控中实现债务可持续目标。

1.南南合作框架下的国际发展合作原则

中国的参与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种不同于传统主权债务治理的南南合作范式。传统的西方债务救助往往伴随强制性结构调整、财政紧缩计划或政治附加条件,并在操作中体现出明显的价值观偏好和政策干预倾向。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债务国的政策自主性,甚至可能会破坏债务国国内经济与社会稳定。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在国际发展合作的整体实践中始终坚持“尊重主权、不干涉内政、不附加政治条件”等南南合作原则,(40)为国际主权债务治理拓展了新的理念,并将债务问题从单纯的风险防控议题延伸为发展权、政策自主权与全球公共产品供给等多维度议题。通过倡导互利共赢、包容性合作与发展优先,中国不仅丰富了全球债务治理的理念谱系,也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谈判中争取更大话语权提供了制度参考和实践样本。

2.平等协商与自主发展的债务治理理念

与部分西方债权国在债务重组中常以对象国的结构性改革、财政紧缩或特定政策调整作为前提条件不同,中国始终强调债务合作应充分尊重债务国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反对在融资与债务安排中附加与发展目标无关的政治或意识形态条件。

在债务处置过程中,中国倡导“发展友好型”救助理念,强调通过平等对话和协商合作来解决债务问题。在资金使用安排上,中国坚持让受援国自主决定缓释出的财政资金的具体用途,不将其作为施加政策约束的工具,而是鼓励受援国将资金投入生产性和公共性领域,以提升经济增长潜力和社会福利水平。在债务救助方案中,中国重视培育债务国长期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例如,在免债、缓债、再融资等操作中,中国不仅关注缓解债务国的短期偿付压力,更注重结合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技术合作和人力资本培育等配套措施,帮助债务国改善内生增长条件,增强其未来应对外部冲击的韧性。概言之,中国力求在债务治理中实现风险可控、互利共赢和发展能力提升的有机统一,从而推动形成更加包容和可持续性的全球债务治理秩序。

(二)机制:基于多边协作与规则塑造的制度路径

当前,经过多年的参与和实践,中国在全球主权债务治理的机制层面已有了较为显著的制度贡献:在平台搭建与制度性嵌入方面,中国积极倡导建立常设多边对话平台,推动主权债务治理由临时应急走向制度化协商。例如,在赞比亚、加纳等国的债务重组案例中,“南北联合牵头”的共同主席制,便打破了传统债权国的单边主导,提升了新兴债权人的议程设置能力与治理话语权。在规则塑造方面,中国积极推动将“待遇可比”原则由官方双边安排拓展至私营及多边债权人,并通过金融工具创新实现了更均衡的减债责任分担。在减债执行层面,中国则积极推动多边金融机构贷款政策的制度性调整,并力促加强对私营债权人减债责任的制度性约束。

1.多边平台下的分工协作与制度嵌入

在参与多边债务协调过程中,在平台搭建等方面,中国对现有债务治理机制给予了有力的支持,也贡献了制度创新的力量。

首先,推进平台建设与参与机制的制度化。在平台搭建方面,中国积极倡导建立常设多边对话平台,推动主权债务治理由临时应急走向制度化协商。2015年前后,中国逐渐开始参与主权债务治理的多边协调行动。2016年,中国加入《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同年,中国以主席国身份推动将减债问题纳入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议程。2020年,中国与G20成员共同制定“暂停偿债倡议”以及“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2023年,中国参加了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二十国集团共同举办的全球主权债务圆桌会议。

其次,推动主权债务治理结构的规则重塑。在优化债务治理权力结构方面,中国积极重塑传统债权国主导下的既有谈判规则体系。在赞比亚和加纳等案例中,通过确立“南北联合牵头”机制,中国与法国等国共同担任债权人委员会联合主席,实现了主权债务治理机制的历史性突破。传统上看,在巴黎俱乐部主导的债务重组中,委员会主席一般由传统债权国自行担任,新兴债权人无缘领导谈判。如今,中国作为共同主席,提高了新兴债权人的地位和话语权。法国官员对此评价称,这一模式有助于消除彼此间的猜疑、加快谈判进程,是主权债务多边治理实践的“重大成果”。(41)

2.包容性全球债务治理的制度布局与规则塑造

在参与国际主权债务治理的过程中,中国积极倡导运用实践经验优化现有规则,推动更公平有效的债务重组安排。(42)正因为中国等新兴债权人的介入,全球主权债务治理出现了规则重塑和执行层面的创新,主要体现为三方面:其一是制度性妥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多边机构逐步放宽融资前置条件,兼顾新旧债权人的利益。其二是规则延伸。主要的治理机构开始敦促多边与私营债权人履行“待遇可比”原则。其三是执行创新。纽约州拟立法限制“秃鹫基金”索偿,增强型“集体行动条款”等政策工具加速推广,私人部门减债参与度也得到大幅提升。

首先,推动多边金融机构的贷款政策进行制度性调整。传统贷款规则规定,只有在所有官方债权人提供充分减债保证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才能放款,但这一规定往往导致救助方案被长期搁置,不利于局势的稳定。(43)在中国等新兴债权人的推动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调整了自身政策,以适应新格局。例如,2022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官方债务偿付拖欠期间融资”(Lending into Official Arrears,LIOA)政策进行了改革,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即使债务国与主要官方债权人尚未完全协调,仍能提供过渡性融资,只需满足额外的“安全保障”要求即可。(44)这一政策变化为债务国争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资金支持提供了更大灵活性。

其次,推动“待遇可比”原则向多边债权人扩展。从历史上看,巴黎俱乐部确立了官方双边和私人债权人需按相当标准分担减债义务的“待遇可比”规则,但其长期将多边开发银行排除在外,赋予后者“超级优先权”。在传统上,多边机构被视为优先债权人,其贷款不参与重组减记,这样做的理由是为了维护多边发展机构的资金稳定和信誉评级。在此框架下,多边债权人主要通过提供新资金、延期现有贷款等方式来促进债务国的债务可持续性,而不是直接减免对象国的已有债务。比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本身不减记贷款,但会在债务国其他债权人提供足够减免后继续放贷以支撑其经济,世界银行则可能通过国际开发协会提供赠款或零息贷款以帮助债务国减轻债务负担。(45)在G20“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的讨论中,多边机构参与债务重组的方式引发了一些争议。西方债权国坚持维护多边机构“不减债”的惯例,中国等新兴债权人则主张将“待遇可比”原则扩展至多边债权人,要求打破多边债权人享有的“超级优先权”惯例。新兴债权人认为,多边机构应参与债务重组,共同承担部分损失,或者至少应提供赠款或优惠资金以帮助减轻债务国的负担。目前各方达成的折中方案是,世界银行等多边机构通过设置专项信托、提前拨付低息资金来间接帮助债务国降低偿付负担。例如,在乍得的缓债方案中,虽然世界银行并未减记贷款本金,但其追加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操作可确保乍得短期内无需偿还多边债务,从现金流角度看,此举事实上等同于暂缓了对象国的多边偿付压力。(46)因此,多边机构履行“待遇可比”原则,更多体现为不增加债务国负担且提供增量支持,而非和其他债权人进行同比例债务减记。在“重债穷国倡议”中,这一点是通过多边补偿基金予以解决,而在“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下,则是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新融资承诺来加以平衡。

再次,推动对私营债权人减债责任施加一定的制度约束。中方多次强调,私营债权人应当与官方债权人一样,按“待遇可比”原则进行减债,避免出现官方减免实际上补贴商业债权人的情况。这一主张推动了国际社会更加重视私人部门在债务重组中的公平负担责任。(47)由此,国际金融中心也在法律层面出现了新的制度创新尝试,以促进私营部门参与债务减免。2023年,美国纽约州议会提出了《主权债务危机保护法案》(Sovereign Debt Stability Act),旨在限制“秃鹫型”投机债权人可索偿的金额上限,确保私营部门在债务重组中承担与官方债权人相称的减债责任。(48)鉴于全球超过一半的主权债券采用纽约州法律作为管辖法,该法的酝酿将大幅增强主权债务重组中私债减免安排的可执行性。(49)

(三)工具:兼顾发展与可持续性的政策工具体系

长期以来,中国在发展融资实践中一向坚持以发展为导向:一方面,中国以长期增长与公共投资回报为核心准则,推出了《“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另一方面,中国持续探索更具灵活性与适应性的减债安排,重点运用债务置换、出口信贷、人民币计价贷款和央行货币互换等工具,同时将发展融资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深度结合,构建起兼具经济与环境效益、服务于更广义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多功能债务治理工具体系。

1.以发展为导向的融资安排与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

在当前全球债务治理体系中,传统主权贷款机制普遍强调风险控制与债务偿还保障,融资安排多以宏观经济稳定为优先考量,债务可持续性分析也更侧重于短期偿债能力与流动性风险,而对发展中国家实现长期发展目标的支持则相对不足。

相较之下,中国高度重视将主权贷款和融资安排与对象国的长期发展目标结合起来,也从发展的视角看待减债问题。首先,中国在发展融资实践中始终坚持发展导向。近些年来,中国逐渐形成了以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为债权主体、以债务国政府或得到政府信用背书的企业为借款对象、主要服务于对象国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融资安排。中国发展融资具有典型的“生产性”特征:一方面,它能够缓解发展中国家长期存在的融资约束,引导资金流向基础设施与工业建设领域,以实现资本生成与产出提升的目标;另一方面,相关还款安排相对灵活,在控制风险的同时,还能保障债务国经济增长的连续性。实证研究亦表明,中国贷款对债务国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50)其次,在债务可持续管理方面,中国也开发了一批以发展为导向的专业工具。2019年4月25日,中国财政部正式发布《“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51)2023年10月,财政部又发布了《“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市场融资国家适用)》,其与《“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低收入国家适用)》互为补充,旨在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确保债务可持续性的同时,更加有效地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52)

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主导的“低收入国家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LIC-DSF)相比,《“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在理念与方法上体现出更鲜明的中国特色。该框架主张以发展和动态性的视角审视债务与发展的关系,强调以长期发展收益而非单纯短期偿债指标来评估对象国的债务可持续性问题,从而推动全球债务治理范式由“风险优先”向“发展优先”转变。首先,在分析视角上,该框架更加注重债务与公共投资、经济增长之间的正向互动,(53)强调重大生产性投资虽可能在短期内推高债务比率,但往往能带来更高的增长、收入与出口,从而在中长期降低债务负担。相比之下,“低收入国家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更强调短期偿债能力与流动性风险。其次,在评估理念上,《“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坚持“共商共建”理念,强调债权人应与债务国政府进行充分沟通,并在分析报告中反映其意见,避免将债务评估异化为债权人施加金融约束条件的工具。再次,在技术方法上,该框架引入更灵活的贴现率机制,以替代“低收入国家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中统一设定的5%固定值。与此同时,新框架还优化压力测试方法,增加“新债举借”和“反向压力测试”等情境设定,以更真实地反映债务国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总体而言,相较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债务可持续性分析中过于谨慎、偏重防范风险的取向,中国的新分析框架有助于为资金短缺的发展中国家拓展融资空间,体现了更强的发展导向和动态分析思维。当然,这种发展导向也意味着需要更高水平的项目评估能力与更精细的风险管理,以应对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54)

2.本币计价与新型开发性融资渠道的拓展

在双边层面,为缓解发展中国家债务结构失衡局面,并支持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国在发展融资实践中不断探索更具灵活与适应性的债务管理工具,其中,债务置换、出口信贷、人民币计价贷款以及央行货币互换都是重要政策手段。与部分西方债权国在债务重组中偏好一次性减免或以结构性改革为条件不同,中国更强调通过市场化、可持续的方式盘活存量债务,将债务治理与发展融资紧密结合起来。例如,中国积极倡导债务置换的市场化推进思路,通过证券化、债券置换等手段降低债务国的债务集中度和违约风险,并提升债务国在国际债券市场的融资能力。中国特别主张将人民币国际债券置换纳入减债考虑,这不仅为债权人提供了有序的退出渠道,也服务于人民币国际化战略,有助于构建更加多元和稳定的国际融资体系。

在具体实践中,中国在部分对非融资项目中开始试点人民币贷款,此举既减少了借款国在偿债过程中的汇率风险,也推动了人民币在国际结算与投资中的使用。对于短期偿付困难但具有发展潜力的国家,中国还通过央行货币互换安排向其提供临时流动性支持,以帮助借款国度过外汇紧缩期。这些安排不仅缓解了债务国的即时压力,还通过维护经济运转的连续性,为其创造了中长期增长和改善债务可持续性的条件。整体而言,中国的双边债务治理实践呈现出“发展导向”和“风险可控”的特征,即在防范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同时,通过灵活、渐进的方式增强债务国的自主发展能力。

3.兼顾环境保护目标的创新型债务互换工具

从债务治理创新的角度看,中国正推动将发展融资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目标深度结合,(55)形成兼具经济与环境效益的多功能债务工具体系。一方面,中国在“一带一路”合作框架下积极倡导“债务换发展”(Debt-for-Development)模式;另一方面,中国也日益重视并推动“债务换自然”(Debt-for-Nature Swaps)和“债务换气候”(Debt-for-Climate Swaps)(56)等绿色债务创新模式。

“债务换发展”模式最早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其基本框架是债权人在开展优惠性债务重组的同时,要求债务国将节省下的财政资金投入双方商定的发展领域,从而实现减轻债务负担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目标。(57)2023年11月,埃及与中国签署了“债务换发展”计划的第一阶段协议,将埃及对华部分债务转化为发展融资,用于支持其优先建设项目,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58)这标志着中国已开始在双边合作中将债务治理与发展性融资有机结合起来,并探索可复制的制度化发展路径。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中国政府在多边与双边场合多次表达对“债务换自然”和“债务换气候”的支持,将其视为兼顾债务可持续性与全球公共产品供给的重要工具。在新冠疫情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期间,“债务换自然”模式迅速进入国际政策议程,(59)其核心是通过债务减免换取债务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承诺,从而将债务治理与生态保护相挂钩。(60)在此基础上,作为更具针对性的形式,“债务换气候”将部分主权债务转化为债务国的国内气候行动资金,用于可再生能源开发、气候适应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碳汇交易构建等领域,直接服务于受援国履行《巴黎协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NDCs)目标。(61)

概言之,近年来,中国不仅积极探索将债务治理与绿色发展目标有机结合的可行路径,还通过制度创新和金融工具扩展,将更多发展导向、环境友好和南南合作等新特质注入全球主权债务治理体系,从而有助于推动全球债务治理从单一的“风险优先”模式走向“发展—环境双优先”的新范式。

四、中国参与全球主权债务治理面临的挑战

尽管中国在国际主权债务治理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制度贡献日渐显著,但在实践中也面临一系列结构性障碍和战略困境。这些挑战既源自中西方债务治理理念差异和既有操作机制的限制,也与中国自身能力和外部舆论环境相关,需要我们理性评估和积极应对。

(一)理念和机制差异导致协调受阻

中国与传统的巴黎俱乐部债权人在债务治理理念和操作机制上存在显著差异,导致协调成本较高。其一是债权性质和分类问题。巴黎俱乐部长期将主权债务分为官方发展援助(ODA)贷款与非官方发展援助贷款两类,前者为低息、长期的发展性官方贷款,后者包括出口信贷等准商业性官方债务。在重组时,官方发展援助通常仅作延期重组,不减名义本金,非官方发展援助则可按条款进行减免,如在“那不勒斯条款”下,其最高债务减免比例达67%,“科隆条款”可达90%,甚至还会更高。(62)相比之下,中国的发展融资来源更为多样化,既包括政府预算项目下的无息贷款以及由财政贴息支持的援外优惠贷款,也包括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出口买方与卖方信贷等政策性工具,同时还包括政策性银行按商业化原则发放的境外贷款以及项目与并购融资等市场化贷款。(63)与巴黎俱乐部“官方发展援助”与“非官方发展援助和商业银行贷款”这样的纵向区分不同,中国融资呈现明显的“横向谱系”,即同一债权人(如中国进出口银行)既可提供援助性贷款,也能发放准商业或商业贷款,因此,同一债务国可能同时面对多种条款,重组协调问题自然更加复杂。这一结构性差异正是赞比亚、加纳等近期减债案例中谈判周期拉长、债权人减免方式难以对齐的根源之一。(64)其二是决策机制及进程的差异问题。巴黎俱乐部采用高度集中的决策模式,由成员国财政部门授权代表进行现场谈判,并做出即时决策。而中国的外债处置涉及财政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多个部门,需要进行内部协调和审批,决策过程相对较长。例如,2018年,刚果(布)在寻求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达成经济援助协议时,由于中国债务处理进程的延迟,从而导致达成协议较为迟缓。(65)

(二)数据透明度不足与信息不对称难题

巴黎俱乐部债务处理原则之一是公开透明,其减免协议通常需向所有债权人和公众披露。而相比之下,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贷款机构出于市场化和商业化运营的考量,通常在债务融资中附带保密与仲裁条款,相关还款安排和违约重组细节多依据具体法律条款处理,这在操作上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倡导的“公开披露完整合同条款”(full transparency of contractual terms)标准(66)存在明显差异。(67)近年来,中国政府已开始逐步回应国际社会对主权债务透明度的关切。2021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53次会议明确提出,要“从增量改革入手,对政策性银行实行分类分账改革,有序提高透明度”,这标志着中国对提升债务透明度工作的重视和制度化推进。(68)在“暂停偿债倡议”以及“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下,中国亦同意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享必要的债务数据,表现出一定的开放态度。然而,据相关研究,中国公开的债务信息范围和深度较为有限,部分贷款协议仍包含较强的保密条款,这些也反映出中方在提升透明度过程中对国家利益和商业风险的审慎权衡。(69)造成这种信息不对称的部分原因,在于中国对外贷款管理分属于不同部门,以及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尚未建立起类似经合组织国家的集中、定期、标准化的对外债权数据发布平台。同时,一些贷款涉及商业保密条款或主权基金投资安排,客观上也限制了信息全面披露的可能性。

一些外部分析人士认为,中国对外债权信息披露有限,导致了债务重组谈判中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影响谈判效率和协调成本。随着中国对外发展融资规模的持续扩大,国际社会对债务治理的公平性、可预测性和透明度的期待也在上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多边机构也多次强调,提高债务透明度是降低主权债务风险、提升协调效率的重要前提。因此,如何在维护国家利益和正当商业利益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对外债权数据公开,将是中国必须直面的重要课题。

(三)私营债权人参与不足与“待遇可比”原则执行困难

按照传统债务重组流程,官方双边债权人始终占据核心舞台,而私营债权人往往被安排至终场环节,也即政府债权人往往需要率先与债务国敲定重组条款,随后要求后者向私营债权人寻求“待遇可比”安排。(70)但实际上,这一流程导致的后果却是一场拖沓的债务重组僵局,其中谈判进程旷日持久,减免措施姗姗来迟,而债务国民众最终沦为经济长期低迷后果的受害者。(71)虽然私营债权人没有法定优先受偿权,但在谈判、执行和市场信用压力下,其常能在现实中实现“优先受偿”效果。(72)实际减债案例也表明,官方双边债权人(政府贷款机构)的实际回收率显著低于私营债权人,平均差额至少达到20个百分点。(73)此外,即便经过债务重组程序,官方双边债权人仍面临更高的违约风险,其贷款拖欠发生率也持续高于商业贷款机构。(74)

另外,当前全球债务治理的一大挑战是缺乏约束私营债权人的有效机制,“待遇可比”原则往往在现实中难以真正落实。中国坚持要求私营债权人落实“待遇可比”原则,这也是中方在谈判中坚持己见的一大原因,但是,迄今为止,国际社会缺乏强制私人参与减债的手段。一方面,纽约州立法能否通过尚未可知,英国相关法律更无进展;另一方面,如果私营债权人不积极行动,整体减债方案就无法推进,债务国将陷入更深危机,而如何打破这个死结并非中国一国之力可为。

五、中国参与全球主权债务治理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

当下,中国既是现行国际主权债务治理体系的参与者,又是新规则的倡导者。这一双重定位迫使其在两种战略路径之间做出权衡:其一,更深度地融入既有框架,在既有规则体系内提升议程设置能力与规则协商话语权;其二,提出更具系统性和自主性的治理方案,探索建立类似“上海俱乐部”的南南债权人协调机制。所谓“上海模式”并非固定成型的制度安排,而是中国在总结国际经验与自身实践基础上,探索形成的一套兼具包容性和灵活性以及有中国特色的债务重组理念与路径。“上海模式”主张依托上海等国际金融中心,推动多边合作的常态化沟通与协调,强化各方的信息共享与一致行动,以提升债务重组的透明度与规范化水平,进而减少主权债务治理对隐蔽且高成本的双边减记方式的依赖。

然而,中国尚未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南南主权债务治理体系,缺乏类似巴黎俱乐部的正式成员章程、议事规则和标准化协议模板,也未形成独立、成体系的全球替代性公共产品。因此,在短期内,中国仍需依托G20等多边平台表达诉求、推动改革,并在巴黎俱乐部以及其他多边机构构建的规则环境中“边参与、边学习、边改革”,从而提升自身制度话语权与操作经验。

(一)建立中国主权债权管理的国内协调机制

鉴于中国对外债权管理涉及多个机构,需建立高效统筹的内部协调机制,以快速应对国际主权债务危机。未来,中国或可在国务院层面设立“对外债权管理委员会”或类似机构,以统筹财政部、外交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丝路基金等相关方。该委员会将负责制定中国对外主权债务处置政策,统一谈判口径,避免各机构各自为政或互相掣肘。在重大债务重组国际谈判中,也可授权由财政部牵头代表中方出席、其他债权机构派员辅助,在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实现当场决策。此外,中国需要从自身国情出发,从国家战略高度制定债务管理及其处置政策,综合权衡减债、免债、缓债政策方案的不同组合,明确减免总量、减免对象国的确定和减免程序,并根据债务国的欠债规模和债务偿还能力,确定债务减免的具体方式与标准。(75)

(二)适当提升中国主权债权数据的透明度

在全球不少观察家鼓吹中国“债务陷阱”论调的背景下,提升对外债权透明度已成为中国塑造负责任大国形象的重要举措。债务信息的公开透明不仅有助于防范腐败和不当操作,更能反击外界对中国对外发展融资的不实指责,掌握国际舆论主动权。

近年来,中国在提升债务透明度方面已有积极探索。例如,在G20“暂停偿债倡议”框架下,中国官方债权人已开始对符合条件国家的债务情况进行信息披露,此举表明了中方对提高透明度的基本态度。同时,中国商业债权人也开始逐步与国际规则接轨。国际金融协会(IIF)于2019年发布的《债务透明度自愿原则》(Voluntary Principles for Debt Transparency),为商业贷款机构提供了统一的信息披露框架。截至2025年,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在内的19家中国本土金融机构已加入国际金融协会,成为其正式会员,(76)这也表明,中国商业金融主体对债务信息公开的接受程度正不断提高。

在此基础上,中国亟须构建统一、权威、规范化的对外债权数据统计与披露机制。或可由财政部或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牵头,建立覆盖政府优惠贷款、政策性贷款与商业性贷款的债权数据分层发布制度,定期公开对外贷款的总体规模以及分国别、分行业数据等关键指标,当然,公开数据的前提是要确保其不涉及国家安全或商业合同的敏感条款。同时,中国也可借鉴G20的《可持续融资操作指南》(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Sustainable Financing,OGSF)以及国际金融协会的《债务透明度自愿原则》,在分类口径、披露频率与数据可比性方面形成制度性共识,特别是对商业化贷款中的“涉密信息”确立统一认定标准,推动官方与商业债权人协同提升数据透明度,为构建更加公开、规范的全球主权债务治理体系提供制度性支撑。

(三)强化贷后管理和债务国主权债务可持续性评估

为监测债务国的债务可持续性,中国需加强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风险管控,防止无序扩张导致的债务问题。其一是在贷前评估中全面应用《“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和《“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并不断完善模型参数,如纳入气候变化、疫情冲击等新因素。对于潜在高风险国家,应适当控制融资规模和节奏,优先支持有自偿能力和发展效益的项目。其二是加强贷中监测。对债务存量较大的借款国,可建立定期信息交流机制,及时了解其财政和外债动态。一旦出现预警指标如债务率突破阈值、外储骤降等,中国债权机构应主动与债务国进行磋商,并考虑通过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预防性措施,避免使问题拖延到违约境况。其三是提升贷后管理能力。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机构可借鉴世界银行和其他多边开发机构的经验,强化对项目运营期的跟踪服务,确保项目产生预期收益,从而增强债务国偿付能力。

(四)深化对多边主权债务协调机制的制度性融入

中国应加强与其他债权方的协商,并利用现有的主权债务治理平台积极融人多边债务协调机制。(77)一方面,在参与国际多边债务协调的过程中,中国应积极完善现有多边协调沟通平台和机制。(78)中国虽未正式加入巴黎俱乐部,但可参考其原则进行债务协调,确保在中国参与的债务重组中体现“共同但公平均衡减负”的精神。在G20“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下,中国已经多次作为联合主席参与多边协调,这表明中国具备领导多边协商的能力。通过更制度化的参与,中国可以在债务重组议程设置中发挥重要作用,例如推动将“债务可持续性分析”和“待遇可比”原则纳入协商基础,使各方谈判有据可依。另一方面,中国也可以积极推动建立类似“上海俱乐部”的中国版官方债权人协调机制,在债务国出现困难时,依据南南合作原则,联合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成立债权人小组,并主动邀请其他双边和多边债权人进行对话,以推动各方形成统一立场。

(五)推动多边开发银行和私营债权人参与全球主权债务重组进程

针对在多边债权人减免问题上的僵局,中国应继续在G20等多边场合倡导“多边共担”和“待遇可比”原则。一方面,中国应推动世界银行等建立自愿减债信托基金,由股东出资补偿损失,允许其对深陷危机的特定国家豁免部分债务。这一方案曾短期实施过,如今可升级应用于参与“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的国家。中国可考虑向此类基金出资,以表达合作诚意,从而号召其他股东一同出资。另一方面,中国可提议多边银行提供“净正流入”融资承诺,即对需要重组的国家,在一段时间内提供的新贷款和赠款净额不低于其回收的债务额,从而真正实现减负。这实际上是世界银行提出的方案,中国可推动将其制度化,并纳入“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协议文本。更进一步看,中国可倡导使多边债权方适用“待遇可比”原则,要求多边机构以现值计算提供与双边债权人相当的优惠,并将此写入G20政策文件,形成政治承诺。此外,中国还可提倡多边开发银行应更多依据债务国具体国情,在探索债务转换、公私合作等债务处置创新方案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79)

与此同时,中国应继续推动私营债权人参与减债的国际努力。在缓债倡议有效期内,不少发展中国家为维护信用评级而拒绝参与缓债,这提示我们未来主权债务治理需与资本市场机制更好加以协调。(80)一方面,中国应支持并参与主权债务合同改革的讨论,如推广债券“集体行动条款”的新模板,降低少数债权人阻挠重组的可能。此外,我们也要支持推动纽约和英国立法限制无良投机者牟利,以保护中国等官方债权人。另一方面,在具体国家案例中,中国可发挥“桥梁”作用,劝导债务国积极与私营债权人沟通,提出合理的减债方案。另外,中国也可通过国际资本市场协会等平台,倡议将当前全球债务危机视为系统性风险,呼吁主要投资者顾全大局,积极践行主权债务重组中的“待遇可比”原则。

结语

经过几十年的实践,中国在全球主权债务治理中的参与轨迹,集中体现了从“外围参与”到“协同共建”的角色转变,以及由规则接受走向制度塑造的制度性贡献。这一转变不仅改变了中国自身在国际发展融资体系中的作用,也推动了全球主权债务治理格局的深层调整。

角色转变带来了议程设置能力与话语权的提升,使中国能够在“暂停偿债倡议”“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和全球主权债务圆桌会议等机制中,发挥协调者和制度推进者的作用。中国在国际主权债务治理机制中发挥的制度性贡献,主要体现于理念层面的包容性与发展导向、机制层面的多元协作与规则重塑,以及工具层面的新型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绿色债务互换和本币融资等创新实践,这些举措丰富了全球债务治理的政策工具箱,也为提升治理制度的公平性与适应性提供了新路径。

展望未来,中国需要持续深化自身的角色跃升与制度重塑,并在“制度共建”与“规则塑造”之间找到更稳固的平衡点:一方面,持续嵌入现有多边框架,逐渐积累议程引领和规则协商经验;另一方面,适时推动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上海俱乐部”或南南债权人协调平台,建立更加公平、包容和可持续性的债务治理机制,提升透明度和可执行性,并推动在全球推广绿色、发展导向型债务治理工具。唯有如此,中国才能在塑造全球债务治理新范式的过程中,将自身制度性影响力转化为稳定而可持续的国际公共产品,从而为落实“全球发展倡议”、推进“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发挥发展中大国应有的作用。

注释:

①中国银行研究院课题组:《本轮发展中国家主权外债危机的形成机制与我国风险应对》,《国际金融》,2024年第4期,第19—21页。

②"Global Economic Prospects:Slow Growth,Policy Challenges," The World Bank,January 2020,p.253,http://gffggff90720b1fd7428b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bitstream/handle/10986/33044/9781464814693.pdf.

③熊婉婷、曾瑞:《全球主权债务风险与国别脆弱性评估》,《国际经济合作》,2023年第3期,第1页。

④刘宁:《全球主权债务:权力结构与治理体系》,《战略决策研究》,2023年第5期,第3页。

⑤Andrew M.Fischer and Servaas Storm,"The Return of Debt Crisi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Shifting or Maintaining Dominant Development Paradigms?" Development and Change,Vol.54,No.5,2023,pp.955-957.

⑥Gerda Asmus,Andreas Fuchs and Angelika Müller,"BRICS and Foreign Aid," AidData,August 2017,p.1,http://gffgg510fd7fab3ae4480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ad4/files/wps43_brics_and_foreign_aid.pdf.

⑦"International Debt Statistics," The World Bank,2024,http://gffggeb9965203da7476b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debt/ids/countryanalytical/CHN.

⑧王金强、黄梅波、崔文星:《新冠肺炎疫情下全球主权债务治理困境及其应对分析》,《国际经济评论》,2021年第4期,第34—36页。

⑨David A.Grigorian,"Overcoming the Collective Action Problem in the Common Framework," Harvard University,M-RCBG Associate Working Paper,No.246,2024,pp.9-10,http://gffgg1ffd55a5677047bf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sites/default/files/centers/mrcbg/Final_AWP_246.pdf.

⑩“科隆条款”适用于参与“重债穷国倡议”的国家,而“埃维昂方法”则适用于那些未参与“重债穷国倡议”的国家。

(11)"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the Paris Club," Paris Club,http://gffgg5a691d69f6e841c7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en/communications/page/historical-development.

(12)"Key Numbers," Paris Club,http://gffgg5a691d69f6e841c7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en/communications/page/key-numbers.

(13)"Debt Relief Under the Heavily Indebted Poor Countries(HIPC)Initiativ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2023,http://gffgg9ad7717699e9406f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en/About/Factsheets/Sheets/2023/Debt-relief-under-the-heavily-indebted-poor-countries-initiative-HIPC.

(14)"Heavily Indebted Poor Countries(HIPC)Initiative," The World Bank,2023,http://gffggff57ab528631495a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en/topic/debt/brief/hipc.

(15)Enrique Cosio-Pascal,"The Emerging of a Multilateral Forum for Debt Restructuring:The Paris Club," UNCTAD,November 2008,p.23,http://gffgg588b341ea4ba482f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system/files/official-document/osgdp20087_en.pdf.

(16)Ibid.,p.24.

(17)"Evian Approach," Paris Club,http://gffgg5a691d69f6e841c7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en/communications/page/evian-approach.

(18)"The IMF's Role in Sovereign Debt Restructurings," European Central Bank,ECB Occasional Paper,No.262,2021,p.35,http://gffgg03dab38b0f66433b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pub/pdf/scpops/ecb.op262~f0e9e1e77e.en.pdf.

(19)"Collective Action Clauses in the Euro Area," European Union,http://gffggc74e16fa05ea45ab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working-groups/efc-sub-committee-eu-sovereign-debt-markets/collective-action-clauses-euro-area_en.

(20)"The IMF's Role in Sovereign Debt Restructurings," p.35.

(21)"Guzman Confirms 99% of Overseas Debt Restructured in Swap," Buenos Aires Times,August 31,2020,http://gffgga1023dd4f0664b93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news/economy/guzman-confirms-99-of-overseas-debt-restructured-in-swap.phtml.

(22)"Debt Service Suspension Initiative," The World Bank,March 10,2022,http://gffggff57ab528631495a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en/topic/debt/brief/covid-19-debt-service-suspension-initiative.

(23)"World Bank Group and IMF Support for Debt Relief Under the Common Framework and Beyond,"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March 25,2021,pp.7-9,http://gffgg9085397745b54a8f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downloadpdf/view/journals/007/2021/022/article-A001-en.pdf.

(24)叶玉:《金融全球化演变背景下的G20主权债务综合治理》,《国际展望》,2021年第4期,第73页。

(25)David A.Grigorian and Aditya Bhayana,"Zambia:A Case Study of Sovereign Debt Restructuring Under the G20 Common Framework," Center for Global Development,Working Paper 707,October 2024,p.1,http://gffggd752ed930e4d4283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sites/default/files/zambia-case-study-sovereign-debt-restructuring-under-g20-common-framework.pdf.

(26)David A.Grigorian,"Overcoming the Collective Action Problem in the Common Framework," p.10.

(27)叶玉:《金融全球化演变背景下的G20主权债务综合治理》,第73页。

(28)王钊、冯凯:《G20缓债实施受阻的原因探析:新旧债权国竞争抑或国际资本市场约束》,《国际经济评论》,2022年第5期,第131页。

(29)David A.Grigorian,"Overcoming the Collective Action Problem in the Common Framework," p.7.

(30)周玉渊:《国际债务治理视野下的中国对非洲债务救助》,《国际经济合作》,2023年第3期,第63页。

(31)Kevin Acker,Deborah Brautigam and Yufan Huang,"Debt Relief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China Africa Research Initiative,School of Advanced International Studies,Johns Hopkins University,Policy Brief,No.46,2020,p.25,http://gffgg80e7a3142b6d4f03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bitstream/10419/248225/1/sais-cari-pb46.pdf.

(32)Ibid.,p.5.

(33)Jyhjong Hwang and Oyintarelado Moses,"China's Interest-Free Loans to Africa:Uses and Cancellations," Global Development Policy Center,Boston University,September 2022,http://gffgg992dd1c048364a38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gdp/files/2022/09/GCI_PB_015_FIN.pdf.

(34)Gatien Bon and Gong Cheng,"Understanding China's Role in Recent Debt Relief Operations:A Case Study Analysis," International Economics,Vol.166,2021,p.1.

(35)Muyang Chen,"China's Rise and the Reshaping of Sovereign Debt Relief," International Affairs,Vol.99,Issue 4,2023,p.1767.

(36)“外围参与”是指行为体未直接参与规则制定过程,仅被动接受并执行既有规则。“协同共建”则是指行为体在制度层面在协同的基础上实现深度嵌入,并具备一定的议程设置与规则协商能力。

(37)Gregory Makoff,Theo Maret and Logan Wright,"Sovereign Debt Restructuring with China at the Table:Forward Progress but Lost Decade Risk Remains," Harvard University,M-RCBG Associate Working Paper,No.248,January 2025,pp.9-10,http://gffgg1ffd55a5677047bf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sites/default/files/centers/mrcbg/working.papers/Fina1_AWP_248_0.pdf.

(38)"UNCTAD Facilitates G20 Consensus on Guiding Principles for Global Investment Policymaking," UNCTAD,July 11,2016,http://gffggfa1265360126491c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news/hub/508/20160711-unctad-facilitates-g20-consensus-on-guiding-principles-for-global-investment-policymaking.

(39)"Common Framework for Debt Treatments Beyond the DSSI," Paris Club,November 13,2020,http://gffgg5a691d69f6e841c7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sites/default/files/annex_common_framework_for_debt_treatments_beyond_the_dssi.pdf.

(40)黄梅波、郎建燕:《中国的对非援助及其面临的挑战》,《国际经济合作》,2010年第6期,第36页。

(41)Leigh Thomas,Jorgelina Do Rosario and Chris Mfula,"Zambia Seals $6.3 Billion Debt Restructuring Deal," Reuters,June 22,2023,http://gffgg48b18c917ab84fb2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world/africa/zambia-seals-63-billion-debt-restructuring-deal-2023-06-22.

(42)傅秋子:《主权债务重组中的待遇可比原则:历史、进展与启示》,《国际经济评论》,2025年第2期,第99页。

(43)Mare Jones,"IMF Moves to Blunt Chinese Debt Deal Delays with Lending Policy Change," Reuters,April 17,2024,http://gffgg48b18c917ab84fb2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world/imf-board-backs-key-change-lending-into-official-arrears-policy-2024-04-17.

(44)"IMF Executive Board Completes Review of the Fund Policies on Sovereign Arrears and Related Perimeter Issues,"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May 18,2022,http://gffgg9ad7717699e9406f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en/News/Articles/2022/05/17/pr22156-imf-completes-review-of-the-fund-policies-on-sovereign-arrears-and-related-perimeter-issues.

(45)"Chad Gets Debt Rescheduling,Not Relief,and Is Left Dependent on Oil Revenues," Bretton Woods Project,December 8,2022,http://gffgg944022505f254f6b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2022/12/chad-gets-debt-rescheduling-not-relief-and-is-left-dependent-on-oil-revenues.

(46)Ibid.

(47)《刘昆出席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2021年10月21日,http://gffgg50e70a51618e4c80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gongzuodongtai/202110/t20211021_3759718.htm。

(48)Zijia Song,"NY Lawmakers Near Deadline to Pass Bill Targeting Emerging Market ‘Vulture Funds’,"Bloomberg,June 13,2025,http://gffgg3e48ad21e6944ae0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news/articles/2025-06-13/ny-bill-targeting-em-vulture-funds-faces-imminent-deadline.

(49)较为遗憾的是,截至2025年8月,该法案仍停留在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目前尚未生效。参见"Senate Bill S2333:Provides for Restructuring Unsustainable Sovereign and Subnational Debt," The New York State Senate,January 2025,http://gffgg66e54e199e3a4540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legislation/bills/2025/S2333。

(50)熊婉婷、张家诚、孙靓莹:《生产性债务:中国海外主权贷款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世界经济》,2023年第9期,第3—28页。

(51)《“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2019年4月25日,http://gffgg1b62619c84a34488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zhengwuxinxi/caizhengxinwen/201904/P020190426412371032816.pdf。

(52)《“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市场融资国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2023年10月,http://gffgg1b62619c84a34488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zhengwuxinxi/caizhengxinwen/202310/P020231018804065023854.pdf。

(53)顾宾、徐程锦:《“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的软法路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2022年第1期,第27页。

(54)王文、李珊珊:《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主权债务重组改革》,《亚太经济》,2025年第3期,第61页。

(55)Elizabeth C.Losos,Alexander Pfaff and Stuart L.Pimm,"Tackling Debt,Biodiversity Loss,and Climate Change," Science,Vol.384,No.6696,2024,pp.618-621.

(56)Blake Alexander Simmons et al.,"China Can Help Solve the Debt and Environmental Crises," Science,Vol.371,No.6528,2021,pp.468-470.

(57)孙天舒、刘娴:《债转发展:一种债务处理方式的历史演进与中国方案》,《国际经济合作》,2023年第3期,第78页。

(58)"Egypt and China Sign 1st Phase of Debt-for-Development Swap Program," Egypt Independent,July 12,2025,http://gffgg422551d8c6464ae8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egypt-and-china-sign-1st-phase-of-debt-for-development-swap-program.

(59)Paul Steele and Sejal Patel,"Tackling the Triple Crisis:Using Debt Swaps to Address Debt,Climate and Nature Loss Post-COVID-19,"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September 2020,http://gffgg8ca5a66ad1364e13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sites/default/files/pdfs/2022-10/16674IIED.pdf.

(60)"Lessons Learnt from Experience with Debt-for-Environment Swaps in Economies in Transition," OECD,2007,p.16,http://gffgg6da35d9375064f74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financial/debtnature/g-debtlessons-oecd.pdf;蒋小翼、曹昊:《可持续发展目标导向下的主权债务与自然互换:发展趋势、演变动因及运用建议》,《湖北社会科学》,2024年第6期,第121-129页。

(61)王文、李珊珊:《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主权债务重组改革》,第51—67页。

(62)"Naples Terms," Paris Club,http://gffgg5a691d69f6e841c7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en/communications/page/naples-terms; "Cologne Terms," Paris Club,http://gffgg5a691d69f6e841c7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en/communications/page/cologne-terms.

(63)《国际合作业务》,国家开发银行官网,http://gffggdaa20e321a4946b6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ywgl/xdyw/gjhzyw。

(64)"Global Sovereign Debt Roundtable:3rd Cochairs Progress Report," The World Bank,October 23,2024,http://gffgg467cf3f67ab0486a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curated/en/099841410232422933/pdf/IDU-1b9b5f8d-74e6-4e18-9e00-b13f0cc598e8.pdf.

(65)Gregory Makoff,Theo Maret and Logan Wright,"Sovereign Debt Restructuring with China at the Table:Forward Progress but Lost Decade Risk Remains".

(66)“公开披露完整合同条款”标准是指贷款及担保合同需对外公开,而不能仅公布金额与期限。参见"Debt Transparency in Developing Economies," The World Bank,November 10,2021,p.66,http://gffgg45d922836b8e4088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curated/en/743881635526394087/pdf/Debt-Transparency-in-Developing-Economies.pdf。

(67)李一君:《国际主权债务透明度问题探析及我国对策思考》,《财政科学》,2021年第9期,第113页。

(68)《刘鹤主持召开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中国政府网,2021年7月6日,http://gffgg9b9021b83ad24b3f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guowuyuan/2021-07/06/content_5622774.htm。

(69)Anna Gelpern et al.,"How China Lends:A Rare Look into 100 Debt Contracts with Foreign Governments," 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May 2021,http://gffggc14881e119a04fb3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wp21-7.pdf.

(70)Alexis Rieffe,"The Role of the Paris Club in Managing Debt Problems," Princeton University,December 1985,http://gffgg2fadebe5b0184212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pdf/E161.pdf.

(71)Indermit Gill,"It's Time to End the Slow-Motion Tragedy in Debt Restructurings," The World Bank,March 1,2023,http://gffgg246d86b157e54813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zh/voices/its-time-end-slow-motion-tragedy-debt-restructurings.

(72)"The International Architecture for Resolving Sovereign Debt Involving Private Sector Creditors—Recent Developments,Challenges,and Reform Options,"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September 23,2020,http://gffgg9ad7717699e9406f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media/Files/Publications/PP/2020/English/PPEA2020043.ashx.

(73)Indermit Gill,"It's Time to End the Slow-Motion Tragedy in Debt Restructurings".

(74)Ibid.

(75)王金强、黄梅波、崔文星:《新冠肺炎疫情下全球主权债务治理困境及其应对分析》,第49—50页。

(76)"Our Member Institutions,"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http://gffgg3164cd3150554622sb6n9uck0p00f6q0o.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Membership/Our-Member-Institutions.

(77)王金强、黄梅波、崔文星:《新冠肺炎疫情下全球主权债务治理困境及其应对分析》,第49—50页。

(78)王文、李珊珊:《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主权债务重组改革》,第63页。

(79)叶玉、周太东:《世界银行与低收入国家主权债务治理——责任分担的视角》,《国际经济合作》,2023年第3期,第62页。

(80)王钊、冯凯:《G20缓债实施受阻的原因探析:新旧债权国竞争抑或国际资本市场约束》,第131-1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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