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永秀 杜雨豪:论人工智能对劳动创造价值的影响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8 次 更新时间:2026-01-12 23:30

进入专题: 人工智能   劳动创造价值  

白永秀   杜雨豪  

摘要DeepSeek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是一种由人类创造和赋予的智能技术,目的在于模拟人的思维和智能,本质上是人类智能的对象化。由AI赋能的“机器人”不是人,而仅仅是“设备”和“机器”,属于生产力范畴;其最多只能模仿人的部分职能,无法具有人的全部职能;其“运行”不属于人类的“劳动”,不具备独属于人的社会性。AI的发展能够改变劳动创造价值的形式,使生产要素的品质、内容和组合方式发生变化,也使研发从生产环节中独立出来,将交换环节裂变为营销环节和流通环节。但AI不能改变劳动创造价值的本质,AI技术的发展不会改变人与劳动资料相结合从而改造劳动对象的物质存在形态这一劳动过程本质特征;在劳动复杂程度不变情况下,AI技术的应用不会扩大创造的价值总量,但会缩小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价值反映的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归根结底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而机器人并不具有社会性,其无法创造价值,只能将自身价值转移至商品中。

关键词人工智能 劳动创造价值  劳动 劳动资料 劳动对象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以下简称AI)正以前所未有的势头快速发展,深刻影响、冲击和改变着经济、社会、政治以及人们社会生产与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影响着国际关系和世界政治格局。在这一进程中,国产AI大模型DeepSeek的突破性发展,正通过自主技术路径和本土化数据优势降低中国AI核心技术领域的对外依赖,为AI技术的全球竞争注入了新的变量。AI不只会改变我们经济生活的方式,而且会改变我们政治生活的方式、文化生活的方式、社会组织结构以及人与人关系的表现方式。人们的文化生活和交往方式也因AI而越来越虚拟化和数字化,面向数字平台的“虚拟化生存”已成为现代人生存方式的特征。AI甚至会改变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将在自然面前更有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借助DeepSeek等大模型的生态模拟与预测能力,科学家得以更高效地分析气候变化、设计可持续能源方案等,将AI转化为协调人地关系的工具。可见,AI已成为影响和改变这个世界非常重要的因素。

从当下看,AI既是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热词,也是学术研究的热点。从长远看,AI将是我们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最基本、最广泛、最重要的用语,AI也将是学术研究的基本范畴与内容,甚至是开展学术研究的基本手段和方法。但目前在AI的相关讨论中存在众多误区亟需澄清,AI对劳动创造价值的影响问题尤其需要探讨。劳动价值论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马克思在其基础上构建了完整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劳动价值论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它伴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兴起而诞生并被逐步完善,最终由马克思批判地继承和改造,成为一种科学的价值理论。劳动价值论自诞生以来便争议不断,屡遭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质疑和反对,而在生产力不断发展的今天,特别是在人工智能的技术背景下,劳动创造价值的表现形式也发生了变化,一些认为劳动价值论不再适用的观点也甚嚣尘上,挑战着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地位。因此,在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探索AI如何改变劳动创造价值的形式,深化劳动价值论研究,对于捍卫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通过分析AI的一般性本质,探索AI对劳动创造价值形式的改变,阐明AI不能改变劳动创造价值这一本质规律的原因,为科学认识AI发展对人类社会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供理论基础。

二、关于AI对劳动创造价值影响的主要观点的评述

目前,学术界关于AI是否改变劳动创造价值的讨论主要集中于以下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对AI创造价值的直接肯定。以罗雪尔、卡特勒、路易斯·凯尔索和阿德勒等为代表提出了“机器价值论”;以尼尔·贝尔、乔·哈贝玛斯等为代表提出“技术价值论”;阿尔温·托夫勒、约翰·奈斯比特等提出“知识价值论”。琼·托伦特-塞伦斯认为人工智能时代出现了新的价值源,即“预测价值论”和“流通价值论”。胡斌和何云峰认为在弱人工智能时代,人并非唯一的劳动主体,经典劳动价值论已经不再适用于人工智能时代,AI也创造价值。孙伟平认为知识和包含知识的先进生产设备也可以创造价值。将劳动者以外的其他要素也看作价值的源泉,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劳动价值论的直接否定,模糊了人在劳动过程中的主体性地位。

第二种观点虽然也认为AI能创造价值,但与第一种观点有所区别。何玉长和宗素娟认为人工智能的劳动属于“智能劳动”,具有劳动创造价值的一般性,可以创造价值。吴静认为建立在大数据基础上的智能化设施和数字系统具有“创生性”特征,因此主张拓宽“活劳动”的概念以将其包含在内。王源灏和张娜认为应该将弱人工智能视为一种特殊的劳动者,从而能够在人工智能时代提高劳动价值论的解释力。王阁认为不能将AI等同于机器,由于服务领域中的AI更具有“感情”,当企业使用AI的成本收回后,人工智能便开始创造价值。孙伟平认为智能系统、智能机器人具有自主学习、自主升级的能力,其活动具有劳动创造价值的一般特性,可以创造价值。这种观点暗含了对AI本质的“人化”理解,在坚持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基础上,通过对经典劳动价值论进行改进,拓宽了“活劳动”概念的内涵,将AI的劳动看作“活劳动”,从而认为AI也能够创造价值。

第三种观点对AI创造价值持否定态度,这也是学界的主流观点。白永秀和刘盼认为AI并不创造价值,智力劳动者才是人工智能背景下的劳动主体,其在创造价值的社会生产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刘儒和李超阳指出AI仅仅是人类物化劳动嵌入其中的劳动资料,是价值创造的物质条件,而不可能创造价值。何云峰指出AI为替代人类劳动而生,但其不改变人的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这一本质,也不改变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王水兴认为人工智能代替人的劳动是人的本质的展开过程,仍然属于人的劳动的延展形式,人工智能不创造价值。张旭和张彦泽认为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是人的“活劳动”,即便是智能机器达到了极高的智能化程度,其也依旧是“物化劳动”。朱东波和杨继国认为智能生产方式下的商品价值是由包括科学家、工程师、经济师、教育家、程序员等在内的“总体工人”的活劳动共同创造的。部分学者也对AI的“人化”理解进行了正面回应。例如:吴雨星分析了不能将人工智能看作劳动者的原因,认为其模糊了劳动的主体,否定了人的主体性地位,因此弱人工智能时代劳动价值论仍然成立。这种观点坚持了人在劳动过程中的主体性地位,在承认AI为财富创造带来的效率变化以及生产形式发生变化的基础上,认为劳动者仍然是价值的创造主体,AI无法成为“价值来源”,坚持了经典的劳动价值论。

第四种观点认为AI能否创造价值与AI本身的发展水平有关。吴丰华和于家伟通过建立劳动三维分析框架,认为尽管当前的弱人工智能无法创造价值,但未来的强人工智能却可以创造价值。这种观点和前三种观点相区别的是其采用了动态和发展的视角,没有简单肯定或否定AI的价值创造能力,而认为AI能否创造价值与AI本身的发展水平有关。

也有人从商品经济消亡的角度来讨论AI对劳动创造价值的影响。吕少德和张世贵认为当未来所有部门实现生产自动化后,商品交换的前提将会瓦解,商品经济会崩溃以至消亡,以商品作为研究对象的劳动价值论将完成其历史使命。但笔者认为:一方面,商品经济是否消亡同生产自动化水平没有直接联系,生产力水平只是商品经济是否消亡的一个原因,但不是唯一原因;另一方面,该观点仅仅说明商品经济消亡以后,劳动创造的财富不再以价值的形式出现,但其无法构成AI能创造价值的论据。黄再胜也认为未来一旦完全自动化生产成为可能,实现了“死劳动对活劳动的最彻底替代”,商品生产中活劳动因素消失,商品价值赖以形成的实体基础就会消失。笔者认为:“完全自动化生产”是一个伪命题,“完全自动化”只是一个相对概念,是指“高水平的自动化”以及“更高水平的自动化”,而人类社会的生产与再生产不可能出现彻底离开人的“完全自动化”。离开人的活劳动,“自动化”也就没有了引擎,而缺少作为“启动力”的活劳动,再先进的机器也无法自动运转起来。因此,AI不可能完全代替设计、制造AI的人类,AI也不会成为具有社会属性的人。

可见,学界关于AI对劳动创造价值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AI是否改变劳动创造价值这一本质规律的论证,而在新的技术背景下,劳动创造价值被人工智能技术赋予了新的表现形式,学界对该问题的探讨仍显不足,存在继续深入的空间,这为本文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可能。

三、关于AI一般本质的认识

科学认识AI的一般本质是讨论AI对劳动创造价值影响的关键。1956年达特茅斯会议提出,人工智能是用机器来模仿人类学习以及其他方面的智能活动。钟义信认为,人工智能是指由人类所制造的智能,也就是机器的智能,其原型是人类智能。何玉长和宗素娟认为,人工智能是能使计算机模拟人的某些思维过程和智能行为的技术。王春超和丁琪芯认为,人工智能是利用计算机模拟人类所具备的智能行为,以创造出能够“理性决策和行动”的智能机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20年发布的《人工智能治理白皮书》认为,人工智能是用机器模拟、实现或延伸人类的感知、思考、行动等智力与行为能力的科学与技术。孙伟平认为,人工智能是基于信息科技,以大数据复杂算法为核心,以对人类智能的模拟、延伸和超越为目标的高新科学技术。尽管学界对AI认识的表述方式存在差异,但基本都抓住了“模仿人类智能”这一关键概念,其对人工智能的宗旨和本质的认识是一致的。

笔者认为,AI是一种由人类创造的智能技术,目的在于模拟人的思维和智能,本质上是人类智能的对象化,是人类本质力量在物质世界的全面展现,是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重要驱动力。AI技术一旦融入实体要素就会形成一种以与人类智能相似的方式做出反应的智能设备,这种设备的主要存在形式是以AI技术赋能的“机器人”。

为了进一步明确AI与人类的区别,我们有必要考察劳动对于人类的意义。马克思证明了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因此可以从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两个方面认识劳动的意义。从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角度来看,劳动不仅使人与动物区别开来,还是人类所特有的能力。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通过劳动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使劳动过程区别于过去被动物“本能”所决定的原始形式,从而使人摆脱了与动物“无法区分”的混沌状态。劳动使猿变为人,使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在这里,马克思仅仅谈论了劳动对人类产生的意义,而后在《资本论》中又进一步丰富了“劳动”的内涵,即人的劳动与动物本能的区别。马克思通过对比建筑师的劳动与蜜蜂的本能表明了人类劳动的特殊性:“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这意味着劳动存在目的性,劳动者“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态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人类劳动与动物本能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具有目的性,劳动的结果是否在过程开始前就已经“观念地存在”。因此劳动是人类所特有的能力。以上关于劳动的讨论都从属于“具体劳动”的范畴,“具体劳动”在任何社会形态中都存在。

从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的角度来看,人类劳动还具有独特的社会属性。从商品生产者个体角度看,劳动可能仅仅只是纯粹个别的、私人的事务,但其实际上却具有社会属性。在生产商品的社会形态中,“生产者只有通过交换他们的劳动产品才发生社会接触,所以,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独特的社会性质也只有在这种交换中才表现出来”。交换行为使劳动者之间发生了关系,从而证明了个别劳动者的私人劳动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因而也就证明了这些劳动的社会属性。这种具有社会属性的劳动也即“一般人类劳动”和“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在生产商品的社会形态中,这种劳动以价值的形式表现出来,即“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物的形式;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取得了劳动产品的价值量的形式”。而在生产产品而非商品的社会(如共产主义社会),也可能存在这种具有社会属性的一般的、无差别的劳动,只不过其并不以价值的形式呈现。马克思曾指出:“最一般的抽象总只是产生在最丰富的具体发展的场合,……对任何种类劳动的同样看待,适合于这样一种社会形式,在这种社会形式中,个人很容易从一种劳动转到另一种劳动,一定种类的劳动对他们说来是偶然的,因而是无差别的。”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都属于这样的社会形式,也只有在这样的社会形式中,人们的劳动才不仅仅是纯粹个别的、私人性质的劳动,而是具有社会属性的社会劳动。

通过对比AI的运行和人类的劳动,可以更清晰地认识AI的本质。从具体劳动的角度看,机器人的“运行”尽管可能具有人类劳动的外观,但其并不真正具有人类劳动的目的性。尽管AI及机器人具有运行的目的,但该目的却只能由操作AI、向AI输入指令的用户——人类——设定,AI本身不可能自发产生运行目的。以DeepSeek这样的AI大模型为例:尽管AI大模型可以“自行”为用户输出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但生成过程必须以用户的个性化指令为前提,是用户为AI的运行赋予了目的。因此,AI仅仅是由特殊算法决定的具备一定智能的技术,由AI赋能的设备只能作为人类劳动、活动的辅助工具,并不真正具有人类智能,其运行过程由内置算法决定,无法自发产生目的。尽管深度学习算法会持续推动AI智能的进步,但其主要还是局限于形式化的计算、逻辑与理性,与人类特有的意向性、目的性、自主性并不完全对等。从抽象劳动的角度看,机器人的“运行”也并不具有人类劳动的社会属性。这种社会属性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由劳动结成的关系,而非人与物、人与机器人之间的关系。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第一,由AI赋能的“机器人”不是人,而仅仅是“设备”和“机器”,属于生产力的范畴;第二,AI最多也只能模仿人的部分职能,无法具有人的全部职能;第三,AI的运行在本质上并不属于人类的劳动,不具备独属于人的社会性。

在这里,还有两种与AI本质有一定关系的误解需要澄清:有一种观点认为“AI是一种产业”。我们认为AI是未来各类产业发展的综合基础,但它本身不是一种具体产业。AI作为由人类赋能的智能技术,需要依托于某种设备或平台才能发挥其作用,因此AI必须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使智力物质化”,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AI技术与实体经济的结合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这种结合使得AI的智能得以实现和发挥,让机器拥有类似人类的思维能力,能够像人类一样甚至在某些方面超出人类的能力,进行更加精细化、具有灵活性的“劳动”;另一方面,AI技术的融入也为实体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产力和创新发展能力。在人工智能背景下,制造业仍然是“产业之母”,是经济发展的基石,为各个行业提供物质基础。人工智能作为各种产业发展的基础如同一种强大的催化剂,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创造条件。但人工智能本身并非一种独立的产业,类似地,“产业数字化”所指代的数字技术也并非一种产业或经济类型,而是一种赋能其他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尽管AI与具体产业结合会改变产业的表现形式和运作模式,却不会改变产业本身的性质。AI技术的应用和发展确实能够对GDP的增长产生正向影响,也会改变三次产业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但在统计上,AI并不能改变GDP是由三次产业的产值总和构成这一本质。

另一种观点认为“AI是第四次工业革命”。这一看法虽然具有一定道理,但我们认为AI不仅会引发工业领域的革命,而且会引发包括农业、服务业在内的所有产业领域的革命,引爆全方位的“产业”变革。与仅用于某些特殊用途的“专用目的技术”(Specific Purpose Technology,简称SPT)不同,AI技术尤其是当下以DeepSeek为代表的AI大模型更接近一种“通用目的技术”(General Purpose Technology,简称GPT),其发展对产业的影响具有普遍性和深远性,工业革命只是这场产业革命的一个重要篇章,而非全部内容。AI对“产业”变革影响的广泛性体现在多个层面。在所有产业领域,AI都将激发出一系列的创新,包括新产品的开发、新业务的拓展、新场景的创造、新业态的涌现以及企业组织方式的革新。这种变革不仅仅局限于生产方式的改进,更是涉及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分销,从客户服务到市场分析,AI都将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们主张,AI的发展不应仅仅被视为“第四次工业革命”,而是一场更为广泛、更为深刻的“产业革命”。这场革命将跨越传统产业的界限,推动整个经济体系的转型升级。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人的抽象劳动创造价值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AI技术的发展使劳动创造价值的表现形式发生变化,但AI及其赋能的机器人不是人,无法进行独属于人类的劳动。因此,笔者的基本观点是:AI可以改变劳动创造价值的形式,但不会改变劳动创造价值的本质。

四、AI对劳动创造价值形式的改变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分析生产过程时,将生产过程区分为狭义生产过程与广义生产过程。按照这一分析思路,可以从狭义生产过程与广义生产过程的角度分别探讨AI对劳动创造价值形式的影响。就狭义生产过程来说,我们可以从生产过程中生产要素的品质变化、内容变化和组合方式变化三个方面来考察AI对劳动创造价值形式的改变:

首先,AI作为科学技术创新发展的结晶,直接提升了生产要素的品质。一是AI可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伴随劳动者能力的提升,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者数量会减少。在人工智能时代,劳动者需具备扎实的科学素养、先进的技术能力和创新的思维模式才能从事极具创新性的智能劳动。智力劳动者需持续学习、深入研究和积极实践,以积累更加丰富的科学知识。通过不断丰富科学知识,智力劳动者的智能劳动将更加高效、更具创新性。二是AI使劳动资料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高,用不断提升的具有更高智能水平的机器人替代人的体力与脑力劳动。利用深度学习技术,AI大模型及其赋能的机器人具备了更高级的感知、执行、决策和创造能力。这些高智能机器人能够替代人类进行更复杂的体力与脑力劳动,提高生产效率。三是AI不但促使现有劳动对象的效能更高、功能更多、用途更宽,还有助于发现和拓展更多的新型劳动对象。从AI对现有劳动对象的改变来看,AI技术的发展有助于提高科技水平,优化生产工艺,从而提升原有劳动对象的利用效率;AI技术也促进了原有劳动对象职能的扩大,如空气分离技术在AI算法的赋能下,实现了对气体分离过程的精准调节,分离出的氧气、氮气、稀有气体等的职能与它们的混合物“空气”完全不同;AI技术也促使原有材料的新用途被发现,劳动对象的用途被拓宽,如煤炭在过去仅仅作为燃料使用,而AI深度推动了煤炭从单一燃料向化工原料的转型,煤炭获得了全新的使用价值。而从AI对新型劳动对象的发现或发明来看,AI技术的发展推动了新材料的研发和生产,AI大模型能够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模拟实验,快速筛选和优化新材料配方,同时在材料制造过程中实现智能控制,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AI甚至能使劳动对象“无中生有”,在AI算法的支持下,传统生产中未被记录的行为被转化为可量化的数据,而通过对数据这一新型劳动对象的整理和分析,企业得以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AI可以改变物的“稀缺性”,让沙漠变良田,甚至在高楼大厦里种庄稼。

其次,AI改变了生产要素的内容,把生产要素区分为实体要素与非实体要素。随着以AI为代表的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过程的要素也在不断拓展,除初始的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这三个实体要素外,非实体要素如教育、文化、技术、管理和数据等也在不断增多,成为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非实体要素虽然是无形的,但它们为生产过程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创新动力和优化手段。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要素仍然以实体要素为基础,而技术、数据等非实体要素并不能独自进行生产,它们必须融入实体要素之中,与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紧密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最后,AI改变了生产要素的组合方式,从而显著提升了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AI通过数据分析、预测和自动化,能够优化生产要素的配置。如借助AI技术的自动化生产使机器替代了人,可以对生产过程进行更精准控制,降低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大幅提高生产效率。AI大模型可以改变人机交互的方式,形成“以言行事”的物质生产方式,极大提高生产的智能化和便携性。在制造过程中,AI可以实时监控生产进度,动态调整原材料供应、生产任务分配和产品物流,确保生产流程的顺畅和高效;AI可以通过分析历史销售数据、市场趋势、季节性因素等预测产品需求,从而指导生产计划,减少库存积压,优化库存水平;AI可以计算出最佳的货物装载方案和配送路线,减少空载率和提高配送效率。可见,在以AI为代表的现代科学技术催生下,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方式不断改进,组合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用更少的资源生产更多的物质财富。

就广义生产过程来看,AI的发展使生产过程的环节发生了变化。AI技术是新质生产力最具代表的体现,它的出现改变了广义生产过程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实体环节构成的状态,使同样作为实体环节存在的研发环节从生产环节中独立出来,同时又将交换环节裂变为营销环节与流通环节。研发环节既是从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的科学研究的后端延伸,又是从属于经济基础范畴的生产环节的前端延伸,为生产环节提供技术与理念产品。研发环节与传统生产环节的区分在于:研发环节涉及的是观念产品的生产过程,而生产环节涉及物质产品的生产过程。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生产过程主要是指物质产品的生产,马克思敏锐地捕捉到科学技术对于物质生产和资本增殖的作用,也提出“发明就将作为一种职业,而科学在直接生产上的应用本身就成为对科学具有决定性的和推动作用的着眼点”。但由于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研发活动从物质生产部门的独立并不具备普遍性,研发活动的地位也不如数智时代这般重要,马克思并未将研发环节看作是与生产环节相区别的具有一定独立性的环节。如今,在AI技术及自动化生产的影响下,各企业之间的竞争将不仅仅是生产能力即位于生产环节的竞争,更主要是创新与研发能力的竞争,研发活动也从直接生产环节中独立出来,成为生产环节的前端。研发环节与物质生产环节一样也由劳动者(研发者)、劳动资料(实验设备和中试设备)、劳动对象(实验材料、中试材料以及上一阶段生产出的观念产品)三要素构成,研发环节主要依赖劳动者的脑力劳动,作为研发结果的产品及其价值创造都具有特殊性。通过对AI技术的掌控和利用,在过去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材料进行的重复的、可编码的试验过程得以自动化运行,AI大模型也可以快速筛选研发路径、优化研发方案,将有效节约研发人员在这些流程中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提高研发效率,同时使研发人员得以投入到其他更具创新性、难以被编码和重复的研发活动中。研发环节为物质生产环节提供技术和理念产品,并且在AI技术的赋能下,研发环节的效率倍增,成为孕育新质生产力、助力企业成长和竞争的关键,将更好地服务生产物质产品的直接生产环节。

AI的发展也使交换环节裂变为营销环节与流通环节。随着技术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销售愈发成为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痛点与难点,生产能力的过剩与销售能力的不足成为当今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主要矛盾。AI技术及自动化生产的出现更是加剧了这一矛盾,其一方面提高了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对人的大规模替代降低了整个社会的有效需求,在此情形下营销成为企业自身能否缓和这一矛盾的重要手段。随着营销对企业意义愈发重要,营销部门也逐渐成为企业中的一个独立部门,甚至部分营销职能渐渐从企业中脱离出来,由具有一定独立性和自主经营能力的企业专门承担,并形成了营销与广告行业。AI技术带来生产力的迅速提高,进一步固化了这一分工,使营销环节真正从交换环节中区分出来,成为社会再生产环节的一个独立环节。交换环节因此被分割为营销环节和流通环节。营销环节是企业广告宣传与品牌塑造的过程,是企业之间进行竞争的重要手段,也是影响流通环节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流通环节一方面负责让渡企业所生产的使用价值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另一方面也真正实现了商品的价值。营销环节成为广义生产过程的一个独立环节是社会化分工的结果,这种社会化分工的真正确立源于AI技术发展对生产力的推进作用。具体来看:首先,由于AI技术的应用,企业的生产能力得到大幅提高,更多的商品或使用价值被生产出来,这为原本部分从事物质商品生产的劳动者转向非生产的营销环节提供了物质基础;其次,生产过剩与销售不足成为企业生产经营中所面临的主要矛盾,营销环节承担着推动价值实现和促进经济循环的重要作用,也是企业间相互竞争的重要手段;最后,分工带来效率的提升,营销环节的独立使生产性企业能够更专注其自身的发展和成长,同时也提高了广告宣传和品牌塑造的效率。

AI虽然使社会再生产过程的环节发生了变化,也能够改变研发、生产、分配、营销、流通、消费的具体形态,却无法改变它们本身的性质与职能。

一方面,AI对人们经济活动过程及其存在方式和表现形态具有重大、积极的改变。从数量上看,AI发展既可能增加新的经济活动环节,也有可能减少某些环节,从而重构经济活动流程。从质量上看,AI技术将提升研发、生产、分配、营销、流通、消费各环节的效率。AI通过提升研发效率增强了企业的创新能力,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提供了关键动力;AI技术的应用促使生产环节更趋向无人化,生产管理更智能化、精细化和科学化;AI也使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分配更趋数字化和最优化,劳动者的劳动耗费计算会更加准确,将进一步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营销环节的独立在使生产性企业能够更专注其自身的发展和成长的同时,也提高了广告宣传和品牌塑造的效率,为企业提供更有效的市场竞争手段;AI也推动了流通过程的无人化,使零售商业活动更加网络化,减少中间环节;AI技术也将改变人们的消费方式,使得消费更加网络化、快捷化,消费结构更加合理。

另一方面,要认识到AI不能改变研发、生产、分配、营销、流通、消费这些经济活动环节本身的性质、内容与职能。从性质上看,AI无法改变这些环节的社会属性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即使在无人化背景下,生产环节仍然决定其他环节,其他环节也会对生产环节产生反作用。从内容上看,AI无法改变经济活动各环节的内容。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生产本身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即使在人工智能技术背景下,生产也仍然包括物质资料的生产与人口的生产。而分配既表现为产品(生产资料与消费资料)的分配,也表现为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AI技术的发展也无法改变这些内容。研发、营销、流通和消费的环节既包括生产资料的研发、营销、流通和消费,也包括消费资料的研发、营销、流通和消费,这些环节所包含的内容也同样不会因技术的发展而产生变化。从职能上看,AI可以改变各环节承担经济社会职能的方式,但无法改变这些环节承担的经济社会职能的性质。生产环节在经济活动中仍然承担着最根本、最基础的动力职能,生产是维持社会运转的“发动机”,是经济循环的起点。消费仍然承担着反映社会生产目的的职能,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人们消费的数量和质量,优化消费结构,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而研发、分配、营销、流通环节均是在生产这一动力职能的带动下,为提高全体人民生活水平而产生的必要环节。研发承担着创新的职能,由该环节所孕育的新质生产力为生产出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提供了可能,是整个经济活动最具有活力和创造力的环节;营销环节承担着价值发现的职能,其通过广告宣传与品牌塑造,公开产品的相关信息,减少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促进商品价值在流通环节的实现;流通环节承担着对商品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让职能与商品价值的实现职能;分配环节承担着为消费提供直接保障的职能,消费公平直接依赖于分配公平,只有提高生产者的收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才能提升人们的消费水平、改善消费结构,更好实现社会生产的目的。研发、生产、分配、营销、流通、消费环节共同支撑着人们的经济活动,在AI技术的影响下,这些环节所承担职能的方式会发生变化,但这些环节所承担的经济社会职能的性质不变。

五、AI不能改变劳动创造价值的本质

本文认为AI不能改变劳动创造价值的本质,AI无法成为价值的源泉。具体来看,可以从以下三个层次进行分析:

首先,AI技术的发展不会改变人与劳动资料相结合、从而改造劳动对象的物质存在形态这一劳动过程的本质特征。任何劳动过程都由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三要素组成,三者结合并发生作用从而进行生产,因而也是构成生产力的三要素。尽管在不同的科学技术背景下,生产力三要素会表现出不同的样态,但科学技术发展不会改变劳动过程由这三要素组成这一规律,在机器人(无人化)生产背景下,生产过程仍然由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三个要素构成。劳动者的劳动是活劳动范畴,而AI及其赋能的机器人中蕴含的是死的、过去的物化劳动,机器人本质上是由人的劳动创造的没有生命力的劳动资料,并不具有“活性”,其只能在由人事先设置好的既定程序和算法中运行。机器人的运行是在人的要求和强制下进行的,一旦离开人为其设定的目的就会停止,而人却可以自觉进行具备目的性的劳动,因而AI及其赋能的机器人并不能被看作人,而只是一种劳动资料。在AI时代,人与劳动资料相结合从而改造劳动对象的物质存在形态仍然是劳动过程的本质特征,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过程消失在产品中。”人类劳动对劳动对象的“塑形”过程,同时也是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马克思认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马克思认为,劳动资料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AI与机器人作为劳动资料也将与人类进一步融合从而将生产力推向一个新的高峰。

其次,在劳动复杂程度不变情况下,AI技术的应用不会扩大创造的价值总量,但会缩小单位商品的价值量。AI及机器人是智能化生产过程所必须依赖的生产资料,因而也是一种生产力范畴,其应用会改变使用价值生产的效率和品质。从效率的角度来看,AI技术通过优化研发、生产、流通等各环节的流程设置,直接对劳动者进行替代驱动实现自动化生产,提高了生产使用价值的效率。从品质的角度看,AI技术通过自动化生产直接降低了产品的不合格率,并通过AI质检系统进一步提高质检的精确度,令所生产的产品的品质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因而,可以说AI技术的应用切实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但这仅仅是在生产力的层面才得以成立,也即在生产使用价值的层面成立,而AI技术的应用在生产价值的层面上却并非如此。马克思也指出:“更多的使用价值本身就是更多的物质财富……然而随着物质财富的量的增长,它的价值量可能同时下降。”“生产力属于劳动的具体有用形式,它自然不能再同抽去了具体有用形式的劳动有关。因此,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AI技术的应用对生产力的提高的确也会提高生产使用价值的数量和品质,但在生产价值的层面,假设使用AI和机器人作为劳动资料后,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劳动复杂程度并未发生改变,结果是单位劳动时间内创造的价值并不改变,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会缩小。也就是说,当劳动的复杂程度不发生变化时,生产使用价值的效率与单位商品价值量成反比,这一对立的运动来源于劳动的二重性,在AI时代也依然成立。而当AI技术的应用使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劳动复杂程度发生改变,单位时间内所生产商品的价值总量则会与劳动复杂程度发生同方向变动,这一变化与劳动生产率的变化方向并不存在必然关系,而与技术本身的性质有关。

最后,价值反映的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归根结底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而机器人并不具有社会性,其无法创造价值,只能将自身价值转移至商品中。商品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价值反映商品的社会属性,即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使用价值反映商品的自然属性,即人与物的关系。虽然AI以及机器人本身具有价值,能够代表一定数量的无差别人类劳动,也能反映AI生产者之间所结成的社会联系,但这些人类劳动都已经以物化的形式“封存”在AI与机器人之中,是“死劳动”。AI和机器人始终无法代替人类社会成员通过“活劳动”主动与其他人类劳动者建立起生产关系与交换关系。因此,在创造价值的劳动过程中,AI及机器人只是人类劳动创造价值所依托的物质条件,即使AI与机器人的应用提高了生产效率,也仅仅是促进了生产使用价值效率的提高,直接表现为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而同价值创造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借助AI与机器人生产的商品反映的只是AI生产者与其他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商品的社会属性也只能体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AI本身与人的关系。机器人参与生产的商品价值仍然由生产资料转移的旧价值(c)、劳动力价值(v)、剩余价值(m)三部分构成。其中,v+m属于由劳动者的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而由于AI和机器人属于劳动资料,其所转移的价值包含在c中。机器人的价值本质上是由过去人的活劳动创造的,在生产过程中机器人只是把包含在自身中的人类过去劳动(物化劳动)创造的旧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

六、结论

DeepSeek为代表的AI是一种由人类创造和赋予的智能技术,目的在于模拟人的思维和智能,本质上是人类智能的对象化,AI的发展不应仅仅被视为“第四次工业革命”,而是一场更为广泛、也更深刻的“产业革命”。AI赋能的“机器人”不是人,而仅仅是“设备”和“机器”,属于生产力范畴;其最多只能模仿人的部分职能,无法具有人的全部职能;其“运行”不属于人类的“劳动”,不具备独属于人的社会性。

AI对劳动创造价值形式的改变,从狭义生产过程来看,体现为生产要素的品质变化、内容变化和组合方式变化;从广义生产过程来看,AI发展使生产过程的环节发生变化,使研发环节从生产环节中独立出来,也将交换过程分割为营销环节与流通环节。在明确AI对劳动创造价值形式改变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AI不能改变劳动创造价值的本质,AI无法成为价值的源泉:AI技术的发展不会改变人与劳动资料相结合从而塑造劳动对象的物质存在形态这一劳动过程本质特征;在劳动复杂程度不变情况下,AI技术的应用不会扩大创造的价值总量,但会缩小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价值反映的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归根结底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而机器人并不具有社会性,其无法创造价值,只能将价值转移至商品中。

AI的迅速发展将会广泛影响人类社会的经济结构、政治格局、社会秩序、文化形态、生态平衡以及生命存在的形态和时空状态,也将深刻改变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在未来,AI还将重新定义企业、家庭、社区、政府等社会组织,赋予它们全新的角色和功能,重构其存在方式和要素构成,人类将在各个层面与机器人共存,与机器人形成新型共生关系。需要明确的是,AI作为生产力范畴是人们发生社会关系的物质基础,其虽能影响人们所形成社会关系的表现方式,但不会改变社会关系本身,因而AI无法改变人们生产和生活的本质,即建立在一定生产力基础之上的人与人的关系。简单地说,AI可以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活质量,但它无法取代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社会互动和道德伦理规范。AI技术是新质生产力最具代表的体现,科学认识AI发展对人类经济活动所带来的变化,才能在AI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浪潮下及时、准确地做出应对,抓住AI发展的时代机遇,科学应对其带来的挑战,以AI技术赋能新质生产力,推动中国经济向更高质量发展。

文章原载:《人文杂志》2025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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