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于《理论界》2025年第12期
作者简介:丁洋格,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2022级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专业博士研究生。
摘要: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的主体理论可以理解为一种资本主义批判意义上的主体批判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主体嬗变、颠倒与回归的辩证过程:首先,商品-货币形式通过“同一性原则”对“现实的个人”进行形式化规训,为主体性消解铺路;其次,资本客体成为能够自行增殖的“自动主体”,使人沦为被客体化的资本增殖工具,导致“无主体的过程”困境;最后,马克思的主体批判并未终结于私有制的消灭与阶级主体的解放叙事,而是通过扬弃“劳动本体论”,最终指向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从而使主体性真正回归人本身。马克思的主体批判理论不仅揭示了主体被抽象统治与客体化的现代性困境,更为其最终作为个人如何重获主体性,提供了具体的社会历史前提与实现路径。
引言:作为“主体批判理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
在近代哲学的谱系中,主体始终占据核心地位。然而,随着思辨哲学的退场与哲学的语言“转向”,主体范畴变得“声名狼藉”。〔1〕这一背景使得探讨马克思哲学中的主体问题显得尤为复杂且充满张力。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如此表述其反主体立场:“我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过这里涉及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2〕
正因如此,后世诸多西方左翼学者批判《资本论》未能将主体要素充分理论化。葛兰西将俄国十月革命定义为“反对《资本论》的革命”,并认为其未曾论述的主体意志,才是革命的驱动力。〔3〕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成熟时期的著作《资本论》具有“去主体”的倾向。〔4〕奈格里指出,“《资本论》中范畴的客体化阻塞了革命主体性的行动”,并转向被他视为“确立革命主体性的文本”:《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大纲》)。〔5〕国内学界对马克思主体理论的解读也呈现显著张力:或以《德意志意识形态》等早期文本为中心,将进行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个人”〔6〕视为历史主体;或聚焦《资本论》等成熟时期文本,揭示“资本主体”如何生成并成为统治力量。
以上种种,是否说明“晚期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探寻的铁的自然规律与早期马克思的激进的主体政治立场存在矛盾”〔7〕?可以说,奈格里将《大纲》的主体性视角与《资本论》的客观化论述作非此即彼的对立,误解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主体”范畴的独特功能。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旨在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这要求它在方法论上暂时悬置个体意志等要素,以呈现经济范畴自身的客观逻辑。因此,它无法,也不意图直接理论化革命主体的诞生。
然而,这一“否定性”的叙述策略,绝不意味着马克思的理论规划中缺乏主体要素。相反,贯穿《资本论》及其手稿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独特的“批判性的主体理论”,即一种资本主义批判意义上的“关于主体的批判性理论”。换言之,它并非旨在构建一种新的、肯定性的主体哲学,而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特定主体化过程的剖析。而对资本主体的反叛以及人类主体的重建,马克思并未将视角定位在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宏观颠覆以及阶级主体的最终解放,而是进一步指向了作为个体存在的“现实的个人”的主体性回归。本文试图循此思路,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重构为一种“主体批判理论”,并勾勒其内在演进逻辑:从商品—货币形式对主体的“形式化改造”,到资本逻辑对主体的“实质性侵蚀”,并最终探寻主体性在“重建个人所有制”基础上回归的前提与路径。
一、抽象的统治:商品—货币形式与主体的形式化规训
马克思对现代主体的“经济学揭示”,始于对“商品”这一最基本、最普遍的经济形式的分析,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没有一个问题不最终追溯到商品这个问题,没有一个问题的解答不能在商品结构之谜的解答中找到”。〔8〕商品作为“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2〕其存在天然就与主体相关联。在资本主义社会,旧的人身依附关系已然瓦解,代之以交换为媒介的、表面平等的个体间的契约关系,但实质上却陷入了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个人的“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之中。〔9〕这一过程首先表现为商品及货币形式对主体的物化和形式化规训。
1.商品的形式化结构:抽象统治的开端
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体现了物的质的差异性;价值则是其社会属性,是不同使用价值的商品能够进行交换的根据。为了使不同质、不同用途的商品能够相互交换,它们各自独特的、感性的使用价值必须被悬置,进而被还原为一种无差别的、纯粹量的关系。马克思指出:“不同的使用价值是不同个人的活动的产物,也就是个性不同的劳动的结果。但是,作为交换价值,它们代表相同的、无差别的劳动,也就是没有劳动者个性的劳动。因此,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是抽象一般的劳动。”〔10〕在个人劳动抽象化的过程中,劳动者独特的技能、创造力和个性被抹去,他们的具体劳动时间及其质的特殊性被对象化,并还原为纯粹的数量关系。这个使得交换成为可能的基础,就是它们作为“同一性质的物”,共同耗费了“同样多的劳动或等量的劳动时间”。〔11〕因此,商品的“质的同一性”是它们数量差异得以比较的前提。〔9〕
在最简单的“x量商品A=y量商品B”〔12〕的价值形式等式中,马克思指出,“麻布通过上衣表现自己的价值”,上衣与麻布“被看作质上等同”,〔12〕进而在一定量上被视为等同。当要表达这种“被等同对待”的含义时,马克思使用了一个罕见的德语词“gleichgelten”。该词由意为“相同的”(gleich)与意为“有效的、被视为”(gelten)复合而成,并与意为“冷漠的、无动于衷的”(gleichgültig)共享同一词根。这一精妙的用词揭示了商品关系的本质:它将质的差异还原为量的同一,这种被“等同看待”(gleichgelten)的关系,正是一种消除了万物差异的、冰冷的、“无动于衷的”(gleichgültig)的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言:“作为价值,上衣和麻布是有相同实体的物,是同种劳动的客观表现。”〔12〕
最终,这种始于商品结构内部的抽象统治,内化为一种“有社会效力的、因而是客观的思维形式”,〔2〕即商品拜物教。在商品生产者眼中,他们劳动的社会性质并非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直接关系,而是采取了“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的形式”。〔12〕这种拜物教意识并非偶然的非理性思维,而是一种无意识的客观思维形式。生产者“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他们这样做了”,〔2〕他们被自己创造的价值关系所统治,却将其视为天经地义的自然法则。至此,商品的结构完成了对主体的第一次形式化改造,它通过抽象劳动抹平了个体劳动的独特性,为一种更普遍、更强大的货币的抽象统治奠定了基础。
2.货币的先验权力:抽象统治的普遍化与完成
如果说商品的形式化结构奠定了抽象统治的基础,那么货币的出现则使这种统治得以普遍化和最终完成。货币作为“商品世界”的“完成的形式”,〔11〕是商品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产物,它将商品交换中相对的、偶然的等价关系,固化为一种绝对的、普遍的等价形式。
马克思将货币的这种支配力称为“货币权力”,乃至“货币的先验权力”。〔9〕利用“先验”这一康德哲学术语,马克思指出,货币绝非中立的交换手段,更创造出一种先于个体意识和经验的、并为其奠定基础的统治关系。这种权力的奥秘,正是在于它将商品交换内在的“同一性原则”推向了极致。马克思将货币形容为一个“社会蒸馏器,一切东西抛到里面去,再出来时都成为货币的结晶”。〔2〕在货币面前,一切质的差异都被无情地抹平。“一切东西,不论是不是商品,都可以转化成货币。一切东西都可以买卖。”〔2〕
正是在这种普遍的、无差别的等同化过程中,商品拜物教发展为货币拜物教。价值不再需要通过与另一个商品的关系来表现,而是直接、内在于货币之内。货币不再仅仅是交换的媒介,它本身就成了交换的目的和一切社会财富的直接化身。与商品的抽象统治相比,货币的抽象统治是更为普遍的、绝对的。更为关键的是,货币将这种抽象的社会权力转化为可以被个人占有的私人权力。“个人的产品或活动必须先转化为交换价值的形式,转化为货币,并且个人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才取得和证明自己的社会权力。”〔9〕至此,形式化的规训彻底宣告完成,主体性的实质性沦丧和资本逻辑的全面登场,已然不可避免。
二、颠倒的主体:资本作为“自动主体”
如果说商品—货币形式所代表的同一性原则揭示了主体批判的主观维度,即主体的意识如何被物化的社会形式所俘获,那么马克思的主体批判必然要深入造成这种物化的客观维度,即对资本逻辑自身的批判。在这一过程中,一个全新的、非人格的能动者(资本)将直接篡夺人类的主体地位,从而完成彻底的“主客颠倒”,将人类主体彻底客体化。
1.“自动主体”:资本主义的主体化模式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根本目的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也不是简单的货币积累,而是价值的无限增殖。资本的流通公式从“为买而卖”的“W—G—W”,转变为“为卖而买”的“G—W—G”,〔13〕其中增殖的价值(ΔG),即剩余价值,是整个过程的驱动力。资本,作为“在流通中保存自己并且自行增殖的价值,是产生剩余价值的价值”,〔14〕其本质“显然是关系,而且只能是生产关系”。〔9〕
伴随资本的诞生,资本主义生产不仅剥削个别工人的直接劳动,更系统性地占有整体的社会生产力。马克思指出,“工人的联合”,即作为劳动生产力根本条件的协作与分工,其本身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而这种劳动的集体力量,则成为“资本的集体力量”。〔9〕马克思将这种被资本所利用的、社会化的知识与智力总和,称为“一般智力”。人类的日常生活过程、伴随社会发展而来的知识积累与科学力量,都作为资本的生产力,为资本生产着剩余价值。资本主义的主体化模式正在于此:个人之所以被确认为“主体”,仅仅是因为他们能对资本的社会生产力有所贡献。一旦被纳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个人主体的生命就自动成为实现剩余价值增殖的手段。
这种被异化和占有了的、庞大的社会集体力,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获得了独立的、仿佛自主运动的生命。一个全新的、非人格的“主体”——资本主体或“自动主体”——生成了。“价值在这里已经成为一个过程的主体。”〔2〕马克思将这个能够自我运动、自我增殖的价值过程,命名为一个“自动主体”。这个主体不是任何一个具体的人,而是资本本身。“资本作为主体,作为凌驾于这一运动各个阶段之上的、在运动中自行保存和自行增殖的那种价值”〔10〕,展现一种惊人的能动性。它似乎拥有了自己的生命和意志,其唯一的本能就是“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2〕而对于生息资本这个“自动的物神”来说,“资本取得了它的纯粹的物神形式,即G-G,一个主体,一个可出售的物”,〔15〕因而显露出了自动主体自我增殖的最终幻象。马克思在此处使用的“主体”概念,并非近代哲学中具有自我意识和能动性的“能动主体”,而更多是在其古典哲学意义上,即作为过程的“承担者”、属性的“载体”或运动的“基底”(Subjekt/hypokeimenon),以此来凸显这种非人格力量如何成了整个社会存在的根基。资本,作为一种生产关系,成了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基底性存在”,它“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如同一道“普照的光”或“特殊的以太”,规定着其中一切事物的性质。〔9〕
2.“无主体的过程”:资本主义特殊的主体化批判
这个“自动主体”的生成,是以人类主体的退场和客体化为代价的。在这一“主客颠倒”的过程中,“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就在于“社会生产规定的物化和生产的物质基础的主体化”。〔15〕原本作为客体的“物”(资本),上升为主宰一切的“大写的主体”,而原本作为主体的人,则被贬低为客体。这种颠倒同时体现在资本家和工人两个方面。首先,对于资本家而言,“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2〕他的个人意志和道德品质,都必须服从于资本增殖的客观要求。资本逻辑是一个“形式化的结构”,它“不断地推动着自身的结构化,从而将主体与客体都吸纳到这个结构化过程中”。〔16〕资本家只是这个结构化过程的忠实执行者,是资本主体实现其意志的代理人。
其次,对于雇佣工人而言,这种颠倒表现得更为彻底。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资本主义生产得以确立的前提。工人表面上“自由的”支配自己劳动力,却又“一无所有”,除自身劳动力外“没有可能出卖有自己的劳动对象化在内的商品”。〔2〕在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时代,自动机器取代劳动者本身成为“主体”,而“工人自己只是被当作自动的机器体系的有意识的肢体”。〔10〕劳动者从能动的主体,被贬低为“死机构”的“活的附属物”,其“劳动的全部主体生产力”都转化为“资本的生产力”。〔15〕
最终,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呈现为一个“无主体的过程”。资本的这种自组织的运行逻辑,使其自身的存在基础和剥削关系被层层遮蔽,人们无法理解资本在何种关系中得到实现并增殖。必须强调的是,这与阿尔都塞的著名阐释存在着根本区别。阿尔都塞将“无主体的过程”超历史化,理解为全部历史的普遍范畴。而在马克思那里,这并非普遍的历史规律,而是针对资本主义特殊的主体化批判。实际上,作为“无主体的过程”的“自动主体”表象正是马克思所要揭示并力图超越的、特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症结所在。在这个意义上,《启蒙辩证法》所言的“没有主体的资本主义”,或许更能把握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对“自动主体”分析的批判性意图。
三、主体性的重建:从劳动本体论到“个人所有制”的回归
如果说“资本作为自动主体”构成了其批判理论的“否定性”维度,那么实现对这一否定性现实的辩证扬弃,即通过“否定之否定”达致的“现实的个人”的主体解放,则是其主体理论批判最终的归宿,即重新奠定“现实的个人”作为真正主体的存在论基础。马克思哲学从根本上“是强调主体及其历史作用的哲学”,〔17〕其全部努力都指向一个目标:寻找“既不屈从于物的力量,又不臣属于制度设计的一种全新的主体存在样态和生存处境”。〔18〕马克思的理论呈现一个最初将希望寄托于使劳动从一种维持生存的“外在的强制劳动”,转变为“吸引人的劳动,成为个人的自我实现”,〔9〕而后最终走向更深层的“所有制”革命的理论过程。
1.以“劳动”奠基主体性的内在困境
最初在《大纲》中,马克思将“劳动”视为确证主体性的本体论根据。他认为,劳动是“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6〕的集中体现,是主体确证自身本质力量的方式。在理想状态下,劳动应是“活的、造形的火”,〔9〕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在这一创造性活动中,人不仅生产出物质财富,更生产和再生产出自身的社会关系和本质,人不仅改造自然,也陶冶和创造自身,最终将生成“全面发展的个人”。这种将劳动视为人的“类本质”活动、并以此作为主体性根基的思路,构成了“劳动本体论”的核心。它强调主体在改变世界的对象化的同时,也在改变着自身,从而推动着社会历史的运动发展。这一双向互动过程对于批判资本主义劳动异化,弘扬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分析的深化,马克思逐渐意识到,在资本逻辑统摄一切的现实下,超历史地从哲学人类学层面肯定劳动的本体地位,抽象地颂扬劳动的创造力,极易遮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性。正如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的,孤立地宣称“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是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观点,因为它“硬给劳动加上一种超自然的创造力”,从而回避了问题的关键: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条件下,“一个除自己的劳动力以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的人……都不得不为另一些已经成了劳动的物质条件的所有者的人做奴隶”。〔19〕资本主义的劳动具有二重性:既是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不仅是主体性的潜在体现,更是资本增殖的现实工具。脱离了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具体分析,劳动本体论就可能沦为对雇佣劳动永恒性的辩护。因此,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主体性重建的思考深入资本逻辑的核心——所有制关系。
2.以“重建个人所有制”确证主体性的回归
主体性沦丧的直接社会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在“劳动产品和劳动本身的分离,客观劳动条件和主观劳动力的分离”〔2〕这一暴力的历史性剥夺的基础上。在资本的视角下,私有制意味着对他人劳动产品的占有权;然而,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上,这却意味着必须将自身的劳动乃至劳动成果都视为“他人财产”。这种私有制的直接后果,便是造成了工人彻底的“一无所有”。正是由于这种“一无所有”的生存状态,工人的全部生命活动都从属于资本的支配,主体性也因此被连根拔起。
因此,重建主体性就必须消灭这种造成“一无所有”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然而,这一扬弃绝非要消灭一切形式的所有权,更不是要实行一种将个人淹没于抽象集体的粗陋平均主义。要深刻理解马克思的重建方案,必须更严谨地审视其对私有财产的批判。正如安德烈亚斯·阿恩特所指出的,马克思对私有财产的批判并不等同于对一般所有权的批判,“马克思对所有权从历史角度考察时,并不只是指生产资料的私有财产这一特殊形式的所有权”。〔20〕所有权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历史性表达,而资本主义私有制只是其现代的、异化的形态。马克思的批判之所以成立,恰恰是因为它保留了一个更本源、更具规范性的所有权概念作为其批判的内在依据。
在前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中,财产(占有)本质上意味着“个人属于某一部落(共同体)”,它体现为“个人把土地,把外在的原始生产条件(因为土地同时既是原料,又是工具,又是果实)看作属于他的个体的前提”,因此,财产是“个体的存在方式”。〔9〕换言之,原初意义上的财产,并非与共同体相分离的孤立个体的排他性独占,而是个体性在与共同体的紧密关联中得以实现的存在方式。“财产最初(在它的亚细亚的、斯拉夫的、古代的、日耳曼的形式中)意味着,劳动的(进行生产的)主体(或再生产自身的主体)把自己的生产或再生产的条件看作自己的东西这样一种关系。……生产本身的目的是在生产者的这些客观存在条件中并连同这些客观存在条件一起把生产者再生产出来。”〔9〕在这里,财产的原始含义是主体对其自身存在条件的塑造,而生产的原始含义则是主体的自我再生产,即“个人的再生产”。资本主义的罪责,不在于它立足于财产,而恰恰在于它强制剥夺了绝大多数人的财产。因此,对资本主义的超越,必然指向一种“真正的占有”,即个体重新获得“对主体活动条件的能动、现实的关系”,〔9〕将自身的生产、再生产乃至全部社会活动重新转化为自身的所有,实现一种主体性的占有。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12〕
这段经典论述,必须在上述对“占有”概念的深度辨析中才能被准确理解。马克思在此明确指出,私有财产的否定形式,并非财产的笼统废除或纯粹的集体所有,而是“个人所有制”的重建。这一重建具有双重规定性:其一,它绝非倒退回小生产者的、孤立的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所创造的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力,即“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这一崭新历史基础之上的重建。其二,它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个人”,这种新型的“个人所有制”与资本主义私有制、自由主义财产权以及教条化“公有制”有着本质区别。
首先,它与作为其直接否定对象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根本对立。与后者剥夺构成社会大多数个体的生存与发展权利不同,“个人所有制”旨在生产资料社会共同控制的前提下,保障每个个体享有其独特生活的权利。其次,它区别于近代自由主义所主张的个人财产权。后者将社会视为原子式个体的加总,其自由是一种与社会相分离的抽象自由。而马克思实现真正个人自由与独特性的共同体构想,是以个人所立足的社会条件的根本变革为前提的。最后,它也超越了对“公有制”的教条化理解。后者将私有财产的扬弃简单理解为集体生产与集体所有,并相信一旦实现了对生产资料的集体控制,个人自由便会自动得到保障。但对马克思来说,生产资料的社会控制并非最终目的,而是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一种工具性、但又必不可少的社会过程。共产主义的真正核心在于,个人能够彻底摆脱以私有财产名义施加于其生命的一切支配关系,从而获得自主经营其独特生活的自由、时间与权利。
至此,马克思思想的内在理路豁然开朗。德语中“所有权”(Eigentum)与“独特性”(Eigentümlichkeit)的词源关联被深刻激活。被剥夺所有权的个人,不仅被剥夺了生存资料,更从根本上被否定了实现其独特自我的权利。“重建个人所有制”的革命性意义,恰恰在于它从经济根基上废除了资本逻辑运行的前提。一旦劳动者重新占有生产资料,生产的目的就不再是价值的无限增殖(资本逻辑),而是为了满足“现实的个人”的需要和实现其自由全面发展。这不仅是所有制的变革,更是对整个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规律的根本性颠覆,这便是马克思主体批判理论所通向的最终的、也是最深刻的解放性前景。
结语
尽管资本主义的当代形态已发生巨大变化,但资本与数字技术的共谋使资本侵蚀和支配主体的本质非但并未改变,反而更为隐蔽和深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本是带动各类生产要素集聚配置的重要纽带,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21〕然而,资本的逐利本性也必然带来消极作用,近年来,“资本无序扩张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平台经济、数字经济野蛮生长、缺乏监管,带来了很多问题”。〔21〕因此,“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是党领导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21〕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辩证看待和驾驭资本,“要设立‘红绿灯’,健全资本发展的法律制度,形成框架完整、逻辑清晰、制度完备的规则体系”。〔21〕这一历史任务的根本旨归,正在于重申马克思主体批判理论的核心关切:必须充分立足人的主体性,驾驭资本而不是被资本所左右,确保资本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最高目的。在数字劳动愈发普遍化的历史条件下,重回马克思的主体批判理论,辨析其从形式规训到实质颠覆再到革命性重建的内在理路,重新明确数据所有权的个体占有,成为抵抗数字异化、重构数字劳资关系、探寻劳动者个体自由的现实出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主体批判理论依然具有不可替代的理论穿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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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当代西方资本主义批判理论的新进展研究”(20JZD008)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