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瑞:《资本论》的历史辩证法阐释:视域和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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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瑞  

 

内容提要:《资本论》的方法论阐释存在历史辩证法与体系辩证法两条路径的分歧。虽然历史辩证法阐释路径有助于避免以纯粹抽象的思辨逻辑解读政治经济学,但也存在弱化资本主义社会特殊性与资本内在结构性的倾向。为此,有必要回到《资本论》语境中重新考察历史辩证法阐释的视域和限度。马克思将“历史性观念”引入政治经济学批判,通过考察“国民经济的事实”揭示资本主义内在矛盾、凸显主体实践价值,克服了思辨历史哲学的抽象化与目的论诠释,由此可以为《资本论》的历史辩证法阐释限定理论视域。然而,仅仅在经验考察和实证分析的理论视域内研究《资本论》的辩证法,并不能全面呈现辩证法的科学性质,反而容易造成对感性材料的堆砌与对经济现象图式化的描述。这就需要澄清资本逻辑内在结构与范畴辩证运动的不可替代性,为《资本论》的历史辩证法阐释划定理论界限。

关键词:历史辩证法 体系辩证法 政治经济学方法 《资本论》 国民经济的事实

 

在对《资本论》方法的分析和考察中,学界普遍认同辩证法是《资本论》的研究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资本论》辩证法性质的不同阐释进路。其中,以历史辩证法为代表的阐释路向和以体系辩证法为代表的阐释路向存在明显的理论分歧。体系辩证法的阐释路向从科学的理论体系和合理的叙述方式出发,试图重新理解《资本论》辩证法与黑格尔《逻辑学》的承继关系,明确政治经济学批判语境中历史研究服从于体系建构的层级关系。历史辩证法的阐释路向则认为缺乏历史视野的逻辑体系只能被视为《资本论》辩证法的表现形式,唯有“巨大的历史感”才能凸显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现实特质和批判本质。然而,这种将历史感置于决定性地位的解读方式也存在内在局限性。历史辩证法过度关注历史的演进过程和普遍规律,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特殊性和资本逻辑运行的内在结构性,从而导致以抽象的“线性逻辑”消解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科学性的理论后果。由以上两种阐释路向的理论分歧可以看出,《资本论》历史辩证法的理论阐释困难主要在于如何理解“体系”与“历史”的理论关联。为此,我们需要回到《资本论》文本中重新理解历史辩证法得以可能的前提条件。一方面,通过考察“国民经济的事实”,克服思辨历史哲学对历史空洞化、抽象化的诠释,限定《资本论》历史辩证法阐释的理论视域;另一方面,通过分析体系的合理性,澄清《资本论》作为思维总体的理论特征,为《资本论》的历史辩证法阐释划定理论界限。

一、《资本论》历史辩证法与体系辩证法的阐释争议

《资本论》的历史辩证法阐释路径是在与体系辩证法阐释路径的争议中形成并发展的。体系辩证法的阐释路径认为,用于描述历史发展的线性逻辑无法对话多元的资本总体,既不能呈现《资本论》中简单范畴向复杂范畴运动的过程,也不能科学地表述出资本主义社会的隐蔽结构和运行规律,因而侧重强调叙述逻辑对建构《资本论》理论体系的价值。而历史辩证法认为这样的阐释模式无法完成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时态检视,弱化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蕴含的历史性观念。一些学者试图以历史辩证法阐释路径克服体系辩证法中历史视野的空场,通过考察社会形态的更替过程和资本生产演进模式,从历史生成性维度为历史辩证法找到合理的阐释空间。但是,这种理论驳斥依然存在两方面的理论困难:一是文本阐释困难,马克思关于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的经典表述呈现出对体系结构和叙述方法的高度重视,这与将《资本论》的方法指认为历史辩证法的阐释路向存在明显差异。二是《资本论》哲学阐释的理论困难,历史辩证法阐释路向过度强调历史生成性,这种以“线性逻辑”为主导的抽象原则具有思辨哲学的阐释倾向,不能完全契合马克思将政治经济学视为“真正的实证科学”的理论定位。就此,本文将聚焦于近年学界对《资本论》辩证法的不同理解,以此来深化对《资本论》历史辩证法阐释的理论困难的认识。

为什么在对《资本论》辩证法的考察中会出现体系辩证法阐释倾向呢?为回答这一理论问题,我们需要重新考察马克思阐释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的两个经典文本:《〈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和《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为了与古典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作出区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划分为“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两条道路。对于“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的第一条道路,马克思认为它“是经济学在它产生时期在历史上走过的道路”,虽然看似正确,但是“更仔细地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而能够实现“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的第二条道路才是充分体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超越性的方法,并被视为更科学的方法。马克思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隐蔽结构,凸显出思维具体和逻辑运动对建构科学理论体系的价值。因此,从这一文本表述来看,马克思在一定程度上指认了对《资本论》进行体系化解读的方法论选择。然而,上述阐述并未能消除关于政治经济学方法的理解偏差,反而引发了更为激烈的学术争议,后续研究者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的“各种互相矛盾的评论”说明“人们对《资本论》中应用的方法理解得很差”。为了澄清对《资本论》研究方法的误读,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再次作出解释,指明“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在研究过程中占有的感性材料,需要进一步借助叙述方法从观念上反映出来,由此“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通过对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的区分,马克思再次强调了在思维逻辑中构建出完整叙述体系的合理性与重要性,并声称这种方法是对“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的“卖弄”和继承。

从以上经典文本的表述出发,有些研究者将《资本论》的方法总结为体系辩证法,并形成了以下几种代表性观点。首先,体系辩证法力图审视马克思和黑格尔的承继关系,尝试将《逻辑学》与《资本论》的逻辑体系进行逐一对应。他们运用范畴和逻辑构建起“思维的整体”与“先验的结构”,认为“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能够有效避免陷入“经验主义的泥潭”。其次,体系辩证法以有机整体反对线性叙述逻辑。这种观点认为《资本论》的理论结构是一种特殊的思想结构,经济范畴在思想总体中出现的顺序与现实对象在历史中出现的顺序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马克思对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理解并不能从对历史起源的分析中得到。如果仅从《资本论》中抽取出“市场上最受重视的那些宝贝”会牺牲“资本深层结构理论的内在一致性”,忽视其作为理论整体的哲学深度。最后,体系辩证法注重揭示范畴的内在联系和自我运动过程。它在使用概念时要求保持概念的“开放性和流动性”,认为作为逻辑起点的简单范畴能够随着叙述的深入和思维总体的展开获得更复杂、具体的意义。然而,这种阐释路向存在一定的理论缺陷。马克思撰写《资本论》的目的并非建构一个“纯粹资本主义”的理论模型,而是希望探寻解决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矛盾的现实路径,最终完成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如果将《资本论》理解为脱离社会历史和现实的纯粹概念的自我运动,就无法达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历史视野和现实关切。一方面,仅仅聚焦资本主义社会这个历史阶段及其内在结构,无法推演出现代资本的历史生成过程和未来发展前景。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受各种复杂因素和偶然性的影响,理论抽象和概念逻辑无法全面把握历史的复杂性,关于资本逻辑及其运动规律的理论体系必须以特定历史材料为补充。可见,体系辩证法更加注重对思维具体的总体性把握,却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考察历史现实和占有感性材料的重要性,容易走向黑格尔式的抽象思辨,导致弱化《资本论》科学性的理论后果。

为避免将《资本论》理解为“纯粹的资本主义”的抽象理论模型,一些学者从理论内容、研究方法、理论前景等维度对体系辩证法展开批判,试图重新理解体系辩证法与历史辩证法的关系。对于如何理解和阐释历史辩证法的合理性,学界主要存在如下几种代表性观点。其一,从主客体相统一的角度,历史辩证法关注的是资本逻辑掩盖下的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规律的“先验的结构”只是“国民经济的事实”在人头脑中的反映,即历史进程的观念形态。而历史辩证法,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能够实现现实的感性质料与抽象的形式规定之间的有机结合,将关于社会现实的考察纳入思想进程,从而克服逻辑体系的封闭性。其二,从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角度,只有历史辩证法能够呈现与历史发展进程相一致的线性逻辑。通过对经济范畴生成过程、资本生产演进模式、资本表现形态变迁和资本主义社会更迭等方面的历史性分析,历史辩证法聚焦但不局限于资本主义社会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从而勾勒出走向共产主义社会的理论前景。其三,从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相统一的角度,部分学者将体系辩证法指认为历史辩证法的表象,认为唯有历史辩证法能够呈现《资本论》辩证法的本质内容,逻辑体系只能作为理论内容的外在形式予以讨论。他们批判体系辩证法偏重《资本论》叙述体系的建构,严重割裂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的内在联系。总之,持上述观点的学者认为《资本论》中呈现的逻辑体系不仅仅是概念范畴的运动,更是现实历史进程的展开。唯有历史辩证法能够以现实的、具体的历史材料丰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以宏大的历史视野描绘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从而指认资本主义社会灭亡的必然趋势和理论前景。他们从“历史生成性”维度为历史辩证法找到合理的阐释空间,得出历史辩证法是《资本论》辩证法的根基和内容,能够统摄或高于体系辩证法的结论。然而,将历史辩证法指认为《资本论》的哲学方法的论断仍然存在理论阐释困难。如果过度关注历史发展的线性逻辑和生成过程,容易导致对马克思“历史性观念”的抽象化解读或目的论解释。因为在抽象的“否定之否定”原则下,社会形态的更替过程与资本生产演进模式都遵循历时态的发展逻辑,不但缺乏对特定历史横截面中社会关系和经济范畴的把握,而且会导致指向共产主义社会与人类解放的单一历史结果。这样的历史辩证法无法呈现社会的内在矛盾、无法触及历史进步的动力机制,因而一定程度上否认历史结果多元化的可能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资本论》的历史辩证法阐释存在以抽象原则掩盖历史具体和思维具体的倾向,具有越界阐释的风险。

对于上述争议的考察,可以看出历史辩证法阐释路径将“历史性观念”引入政治经济学批判,有助于弥补《资本论》哲学阐释中历史视野的空场,然而,这一解释模式仍有将“马克思黑格尔化”的倾向,无法与黑格尔“巨大的历史感”作出严格区分,导致弱化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科学性的理论后果。为规避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历史观念进行抽象化、空洞化理解的越界阐释风险,我们必须“从实在和具体开始”考察历史现实,为历史辩证法找到合理的阐释视域;必须澄清《资本论》理论体系的整体性和结构性特征,限定历史辩证法阐释的合理界限。

二、《资本论》历史辩证法阐释的理论视域

历史辩证法和体系辩证法的阐释争议可以溯源至对黑格尔“巨大的历史感”的理解差异。因为在黑格尔那里存在两种辩证法,一种是关注“被用来概念化既存具体整体的诸范畴的表述问题”的体系辩证法,另一种是“作为世界历史之基础的发展逻辑”的历史辩证法。《资本论》的历史辩证法阐释路径虽然比体系辩证法阐释路径具有更强的现实意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资本论》哲学阐释中“历史感”的空场,避免以纯粹抽象的思辨逻辑解读政治经济学,但是仍然存在着“将马克思黑格尔化”的解释倾向,将历史理解为抽象历史和宏大历史叙事。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分析马克思如何重塑黑格尔“巨大的历史感”,限定《资本论》历史辩证法阐释的理论视域。基于对现实社会的深刻考察,马克思将“历史性观念”引入政治经济学批判,以《资本论》的历史辩证法克服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思辨历史哲学对“巨大的历史感”空洞化、抽象化的诠释,深刻地揭示出历史辩证法何以可能的前提条件。

“黑格尔的思维方式不同于所有其他哲学家的地方,就是他的思维方式有巨大的历史感做基础”,这种以“巨大的历史感”为基础的辩证法,使得黑格尔的思想理论发展能够与世界历史发展“平行”。一方面,“巨大的历史感”指黑格尔历史哲学的宏大叙事体系,以及贯穿其中的线性发展逻辑。黑格尔的理论体系涵盖诸多细分领域,“在所有这些不同的历史领域中,黑格尔都力求找出并指明贯穿这些领域的发展线索”,尤其反对将历史视为“堆满着死人的骨骸”的“战场”,认为诸多历史阶段之间“必然存在其发展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巨大的历史感”指对一切事物必然灭亡的否定性理解。为超越康德哲学遗留的“主客体二元对立”的理论难题,实现“理性与现实的和解”,黑格尔以“内在否定性”为核心原则,构造出“绝对理念”自我运动和自我发展的辩证法。马克思进一步将这种“内在的否定性”视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并将这种具有反思性、批判性的思辨思维运用于政治经济学研究。鉴于此,以“巨大的历史感”为基础,黑格尔的辩证法内在蕴含着两个特点:一是以宏观的历史视野把握每个具体阶段生成过程及其内在联系,二是彰显出对一切现存事物的否定性、批判性和革命性。这为马克思理解历史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借鉴。然而,由于“巨大的历史感”中蕴含的生成性和否定性是抽象的一般规定,所以往往要借助于具体的历史事件才能呈现出来。

在现实的历史条件中,存在着干扰资本逻辑运动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仅仅依靠由“巨大的历史感”的一般规定建立的“纯粹资本主义”运行逻辑并不能理解真正的历史,“对资本逻辑的理论建构必须以历史研究作为背景和补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巨大的历史感”虽然有利于马克思打开历史视野,却依然存在两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一是以抽象逻辑作为历史的解释视域,未能充分考察现实生活、占有感性材料,因而并不能解释“具有历史规定性”的资本逻辑,更无法提供超越现有历史阶段的现实路径。马克思指认黑格尔“只是为历史的运动找到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表达,这种历史还不是作为既定的主体的人的现实历史”。也就是说,黑格尔未能探寻到叙述历史现实的正确方法,他的历史辩证法仅仅能够对历史进行神秘化、形式化的表达。想要从根本上规避这个理论缺陷,不能仅仅通过“主谓颠倒”的立场转变来实现,而需要借助经验的、实证的研究方法来限定历史的解释视域。二是以绝对精神的自我复归解释历史发展过程,本质是“历史目的论”思维模式,存在以历史必然性阉割主体能动性的倾向。黑格尔认为,“‘理性’是世界的主宰,世界历史因此是一种合理的过程”,他试图在“人”之外确立历史的发展目的,将“人”视为实现历史目的的“手段”。在这种目的论的阐释模式下,历史向既定的、完满的先验目标前进,呈现出单一的、线性的发展逻辑,既消解了历史过程中“现实的个人”及其实践活动的意义,又否认了历史结果的多元性,容易导致宿命论、历史虚无主义等理论后果。正是基于对黑格尔辩证法“巨大的历史感”及其“非现实性”缺陷的认识,马克思将资本主义社会“国民经济的事实”视为历史研究的经验来源,充分借鉴近代以来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重塑“巨大的历史感”,为《资本论》的历史辩证法阐释限定理论视域。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以“自然科学的精确性”对“国民经济事实”展开量化分析,有效克服了黑格尔“巨大的历史感”的抽象性。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阐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道路选择时,指出必须严格区分以下两个方面:“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意识形态的形式。”对两个研究领域的划分表明,马克思已经深刻意识到,“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需要以“自然科学的精确性”进行分析才能克服形而上学的解释缺陷,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理解和解释社会历史的变革。因此,马克思“从最过硬的事实出发”剖析资本主义社会运行规律。马克思借助于自然科学的方法“充分地占有材料”,进而对搜集整理的经济事实展开量化分析。为精确衡量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力,他将24小时内一个人能够支出的“生命力”量化为“工作日”,并为“工作日”设定了数量化的身体界限和道德界限,充分体现出“自然科学的精确性”。为精准描述劳动者受剥削的程度,马克思将“可变资本的这种相对的价值增殖或剩余价值的相对量”称为“剩余价值率”,即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之比。他假定一组生产数据作为例证,指出如果按照以往经济学家通常的计算方法,把剩余价值率与利润率混为一谈,得到的剩余价值率仅有18%,而按照他的公式计算出来的剩余价值率却高达100%,“比表面的剥削程度的五倍还要多”。无论是对历史过程的仔细考察,还是运用量化方法对经济事实进行抽象,马克思都坚持“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将整个政治经济学批判建立在“国民经济的事实”经验基础上,从而有效克服黑格尔“巨大的历史感”的抽象性。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深入资本主义社会的“隐蔽结构”,揭示其内在否定的运行机制,并由此拒斥黑格尔“历史目的论”的解释模式。《资本论》“历史感”最深刻的展现便在于对资本主义运动规律的内在把握。“资本逻辑”不仅表征为资本作为生产方式的经济增殖过程,而且呈现出资本作为社会关系的自我否定趋势。马克思从商品的二因素和劳动的二重性的矛盾分析出发,深刻揭示出劳动力成为商品、货币转化为资本、再到生产剩余价值的资本运作过程,从而发现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根本对立。这种隐藏在“物”的关系下的“人”的关系便是资本主义社会的“隐蔽结构”,这一结构的揭示将有助于我们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与作用边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获取剩余价值而不断压榨必要劳动时间、延长剩余劳动时间,导致商品使用价值累积与交换价值下降的矛盾,进而表现为交换领域的工人消费的有限性和商品生产的相对过剩。随着生产资料的不断积累和技术的进步,活劳动在生产中的比重下降会导致剩余价值相对于总资本的比率下降,使利润率呈现出长期下降的趋势,进一步加剧资本主义社会的危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决定着资本主义的过渡性质:它既创造出空前强大的生产力,又为这种生产力的解放设置了制度障碍。正是这种历史的洞察体现出马克思“立足‘现在’展开对未来社会的探讨”的思维方式。在现实的研究中呈现未来的发展趋势,使得《资本论》从根本上有别于“历史目的论”从外部设定既定历史结果的阐释模式。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关注作为无产阶级革命主体的“现实的个人”及其历史发展境遇,从而实现了主体能动性与历史必然性的辩证统一。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重重矛盾催生出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但这只能提供瓦解旧世界的有利条件,却不能保证通向新世界的光明前景。当黑格尔将历史发展看作“绝对精神”向完满自我复归的过程时,人只能作为实现历史目的的手段,却无法影响必然的历史结果。尽管马克思也认同历史是存在某种必然性的“自然史的过程”,人类“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他却指出人类能够通过发挥主体性“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正常工作日的确立是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长期的多少隐蔽的内战的产物”。马克思将历史运动的主体从“绝对精神”转变为“现实的个人”,阐明资本主义灭亡的必然性既不是“否定的否定”原则自我完成的抽象过程,也不是“宿命论”的唯心主义论断,而是蕴含在资产阶级的压迫和无产阶级的反抗中的,需要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来完成。正是在对阶级斗争规律的阐释中,马克思将历史感升华为对主体能动性的理论确认。历史是人的实践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中的展开,历史发展由于受到主体意识的影响而具有多元趋势和走向。共产主义社会既是客观矛盾的产物,又是主体介入的结果。如果无产者未确立“自觉”的革命意识,他们可能陷入捣毁机器、烧毁工厂、破坏生产资料的盲目性反抗或寄希望于资本主义的自我改良,从而导致历史的停滞甚至倒退。因此,马克思坚持参与到现实的革命斗争中,不断以科学的理论引导无产阶级革命向理想的历史前景发展。历史辩证法在此展现出独特的理论品格:它既承认资本积累导致的贫困化趋势,又看到无产阶级在斗争实践中成长的历史必然;既揭示资本主义灭亡的客观趋势,又强调这必须通过主体实践才能转化为现实。

由此可见,《资本论》中的历史辩证法所重塑的“巨大的历史感”,既不是脱离经济事实的线性逻辑,也不是指向既定的完满结果的历史目的论,而是透过分析具体的、现实的历史事件实现的历史必然性与主体能动性辩证统一的历史生成过程。这一历史感的确立,实现了对唯物史观的理论升华,使得这一理论从一般的哲学原理转化为一门“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因此,在进行《资本论》的历史辩证法阐释时,必须批判和超越黑格尔对历史的抽象理解,始终将抽象的历史感置于资产阶级社会特定的经济事实中,由此为《资本论》历史辩证法阐释界定理论视域,确保科学地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的隐蔽结构。

三、《资本论》历史辩证法阐释的理论限度

从黑格尔“巨大的历史感”内在蕴含的线性逻辑和否定性原则,到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国民经济的事实”的经验考察和历史分析,我们为《资本论》历史辩证法的阐释限定了合理的理论视域。然而,从理论渊源维度限定历史辩证法的理论视域,仅仅能够避免对《资本论》的辩证法进行黑格尔式的抽象解读,并不足以回应历史辩证法和体系辩证法之间长期存在的阐释争议。为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探究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的转变,通过考察体系的合理性,澄清《资本论》作为思维总体的方法论特征和理论超越。《资本论》的理论体系不仅依赖于具体历史事件的发生过程,还表现为经济范畴在思维总体中的逻辑运动。仅仅在经验考察和实证分析的理论视域内研究《资本论》的辩证法,并不能全面地呈现出辩证法的科学性质,反而容易造成对感性材料的堆砌与对经济现象图式化的描述,必须借助“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的叙述方法为《资本论》的历史辩证法阐释划定理论界限。

要澄清《资本论》历史辩证法的阐释边界,必须在政治经济学方法的维度分析历史辩证法与体系辩证法之间的层级关系。由于体系辩证法聚焦重新评估黑格尔《逻辑学》与马克思《资本论》之间的承继关系,存在着让“历史服从于逻辑”的“本体论教条”倾向,这不符合马克思所说的“我的阐述方法不是黑格尔的阐述方法,因为我是唯物主义者,而黑格尔是唯心主义者”。然而,作为政治经济学方法的体系辩证法,能够帮助我们深入《资本论》的逻辑体系,理解“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的方法,不仅有助于揭示体系结构与历史具体之间的理论关联,还能够有效揭示马克思对古典政治经济学方法的超越。在《资本论》中确立“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方法的科学地位,意味着马克思已然超越经验观察法对经济现象的庸俗化、图式化描述,并扬弃本质抽象法将经济现象一般化、抽象化的局限,真正深入到资产阶级社会内在隐蔽结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运用“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的叙述方法构建起来的《资本论》的理论体系,具有历史辩证法不可替代的理论价值。

第一,资本逻辑运动的深刻性和科学性只能在体系中被理解和掌握,历史具体会破坏资本逻辑的完整性和独立性。《资本论》以解释资本运行的深层逻辑为主要目的,关于历史的分析和考察相对于资本的内在逻辑理论而言只是附属的和说明性的。在以资本逻辑为核心的叙述体系中,马克思认为金银铸币等物质实体只是作为资本流通某个环节的“这种职能的承担者而存在”,还将资本增殖过程抽象为以G—W—G′为代表的数学公式,将资本家抽象为“这一运动的有意识的承担者”。不同于“现实的个人”,服务于《资本论》叙述体系的个人被视为“思维总体”的一个环节或部分,被表述为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或经济关系的承担者。然而,由于资本运行的深层逻辑易受外在表象和偶然因素的干扰,是“一种不能直接从这个历史中读出而只能被理论把握住的逻辑”。以上关于资本的抽象范畴和逻辑并不直接存在于现实社会中,研究者必须借助于思维的抽象才能透过表面现象洞察资本运行的本质和规律。因此,为规避对具体历史事件的图式化描述,必须在“纯粹资本主义”的理论体系中合理表述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隐蔽结构,从而彰显出资本逻辑运动的复杂性和科学性。

第二,历史辩证法不能解释体系内部的总体性结构,以及简单范畴上升为复杂范畴的逻辑运动。《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是以资本逻辑为核心的“纯粹资本主义”总体,“每一部分都要被其他部分补充才能是其所是”,所以不存在“在起点上就被给定的完成的”简单概念。也就是说,简单概念“在它所从属的结构之外没有任何意义”,任何一个脱离理论体系独立存在的范畴都不能完全具备其原本的复杂规定性。作为《资本论》逻辑起点的“价值”范畴最初并不具有完整的、现实的意义,只有随着叙述的深入和体系的建立,“价值”才能逐步从简单范畴上升为复杂范畴,或是从抽象范畴上升为具体范畴,获得更加复杂、完整的内涵和意义。但马克思之所以将“商品”“价值”等简单范畴独立出来,是因为他必须为《资本论》的叙述找到某种简单易懂的逻辑起点,从而引出资本逻辑运动的总体图景。随着叙述的深入,资本主义内在的隐蔽结构逐渐展开,作为叙述起点的简单范畴获得“更高的具体性和规定性”,进而与整个理论体系共同构成“先验的结构”。这样的范畴运动通过“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揭示出历史辩证法无法完成的理论任务,能够为《资本论》的历史辩证法划定合理的阐释边界。

因此,历史辩证法既不能代替体系辩证法掌握资本逻辑运行的抽象性和复杂性,也不能解释《资本论》理论体系的结构性和整体性。依托“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的方法,马克思构建出了关于“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的完整理论体系,完成了历史辩证法无法实现的理论任务。但是,这是否意味着《资本论》的历史辩证法阐释是无意义的呢?我们又该如何把握历史辩证法与体系辩证法的内在联系?

在回答这两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澄清当前学界将历史辩证法与体系辩证法对立的前提:在马克思对辩证法的理论阐释中并不存在体系与历史的区分,是致力于从黑格尔视角重新理解《资本论》辩证法的英国学者克里斯多夫·约翰·阿瑟,划分了体系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然而,阿瑟所称的“历史”仅仅表现为“一种在既定起点中产生后续环节的历时性过程”,这种由“线性逻辑”主导的历史当然与体系结构不兼容。但马克思谈及的历史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资本论》的历史辩证法本质上是历史的结构化与结构的历史化的辩证统一。一方面,马克思没有像实证主义者那样陷入对历史材料的堆砌和图式化描述,他通过价值形式分析、剩余价值理论、资本循环公式等抽象范畴把握历史本质,从而实现“结构的历史化”。正如前文所述,历史不仅以“国民经济的事实”的感性形式内嵌于《资本论》的逻辑体系,还以“两个必然”的趋势预判指向《资本论》的理论价值。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行规律的“思维总体”,作为无产阶级革命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并指导现实的历史运动,通过主体的实践活动实现历史与体系的辩证统一。另一方面,《资本论》的整个理论体系是对“历史具体”的综合性、概念性认识。在“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的“第二条道路”之前,还存在着“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的“第一条道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并不能脱离或等同于“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具体—抽象—具体”共同构成马克思的历史科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过程。马克思的“思维总体”是关于“历史具体”的总体,是按照“逻辑与历史统一”原则构建起来的对事物的概念性认识,本质上是一种“历史性观念”。正是这种“历史结构化”的理论特质使《资本论》超越其他非历史的抽象理论体系。当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视为永恒的、自然的存在时,马克思以圈地运动、殖民地的种族灭绝暴行、东印度公司的鸦片贸易等血淋淋的史实,揭开资本主义产生过程的面纱。当空想社会主义者沉溺于道德批判和乌托邦式的社会构想时,马克思在资本积累趋势中发现了产生新社会的物质条件。这使得唯物史观从一般的哲学原理具体化为关于历史的科学,获得了现实的经验支撑。《资本论》的辩证法对“资本逻辑”展现出的独特的理解力,正是源自马克思对历史与体系辩证关系的深刻把握。

体系辩证法与历史辩证法之间的对立是由误读马克思与阿瑟的理论阐释造成的“二分”假象。当研究者们将历史辩证法与体系辩证法置于完全对立的、彼此二分的关系中时,他们所称的“历史”仅仅是阿瑟和黑格尔所指的“线性”的历史。这种历史不能理解作为特定时期历史横截面的社会结构,因而也不能呈现出关于“资本逻辑”的范畴运动和理论总体。当研究者们将历史辩证法视为统摄或高于体系辩证法的哲学方法时,他们仅仅从叙述方法和表现形式的意义上理解体系,缺乏对“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的深度挖掘。不论以何种方式将历史与体系割裂,都未能科学把握马克思《资本论》辩证法的理论精髓。如果《资本论》的哲学方法是历史辩证法,那么它一定是内嵌于“思维总体”这个理论体系之中的历史;如果说《资本论》的哲学方法是体系辩证法,那么它一定是基于历史经验考察、用于把握历史趋势、指导历史主体实践的体系。

因此,《资本论》辩证法的两条阐释路径各有其独特的理论价值,不能相互替代或相互否定。想要澄清《资本论》辩证法的性质,必须厘清历史辩证法阐释路径和体系辩证法阐释路径的内在联系,为其划定合理的理论视域和理论界限。马克思综合运用“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与“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的方法,他将“纯粹资本主义”的体系结构建立在历史事实的基础上,将历史进步的必然趋势落实到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的矛盾运动中,由此实现了历史的结构化与结构的历史化的内在统一。在《资本论》的辩证法阐释中,如果我们不能正确认识历史与体系的内在关联,就容易模糊历史辩证法的阐释视域,泛化历史辩证法的理论界限,最终导致否认马克思所确立的科学方法所具有的革命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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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路易·阿尔都塞等:《读〈资本论〉》,李其庆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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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付文军:《〈资本论〉的历史叙事逻辑及其辩证结构》,《马克思主义研究》2023年第8期。

[8]唐正东:《唯物史观具体化视域中的〈资本论〉》,《南京社会科学》2024年第12期。

 

方瑞(1987-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与传播研究中心、浙江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浙江杭州 310058)。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5年第8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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