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抗战时期,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对中国社会史论战进行了深入反思,更加深入地研究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并尝试结合中国历史发展的实际状况作出新的理论阐释。他们辩证地看待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与各民族历史发展的特殊道路,逐渐领悟到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精髓,并将其运用于中国历史发展进程的解释上,初步形成了对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与各国历史发展特殊道路的关系的基本观点,对长期困扰人们的这个重大理论问题,作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在那个时代所能达到的理论高度和思想深度的新阐释。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史家;社会形态理论;亚细亚生产方式;一般规律;特殊道路
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是1930年代在中国社会史论战中传入并开始为中国学者所运用的。中国社会史论战催生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塑造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基本品格,留下了宝贵的学术遗产。全国抗战爆发前后,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对中国社会史论战进行了深入反思,对这场论战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这场论战中出现的严重偏向予以正视并力图加以纠正,更加深入、完整地研究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并尝试结合中国历史发展的实际状况作出新的理论阐释。他们辩证地看待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与各民族历史发展的特殊道路,逐渐领悟到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精髓,并将这种理论运用于中国历史发展进程的解释上,初步形成了对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与各国历史发展特殊道路的关系的基本观点,对长期困扰人们的这个重大理论问题,作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在那个时代所能达到的理论高度和思想深度的新阐释。
一、理论自觉:对社会形态理论的深刻领悟
中国社会史论战之后,何干之、郭沫若、吕振羽、翦伯赞、侯外庐等人对中国社会史论战进行了深入反思,批评论战参加者对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缺乏深入的认知和正确的理解:“在当时他们都一致以引用马克思恩格斯的辞句为渊博,主要的在辩护其个人的偏见,而忘记了现实的历史,忘记了马克思对历史发展之整个的见解,因而变成了经院式的诡辩,而不是史的唯物论之应用”。侯外庐评价说:“这场论战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没有很好消化,融会贯通,往往是以公式对公式,以教条对教条。”因此,为了求得对中国历史的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史家对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作了认真研讨,力图纠正中国社会史论战中暴露出来对社会形态理论的教条化理解、过分强调社会形态理论的普适性的认知偏向,更加准确地理解唯物史观及社会形态理论。
抗战时期,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对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有了理论上的自觉。他们自觉地系、统研读《德意志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资本论》《家庭、私有制及其国家起源》及马克思的遗著《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草稿)》(又名《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等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力求准确理解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出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成为中国学界理解社会形态理论的关键问题,也是其对社会形态理论认知分歧的焦点问题。郭沫若较早翻译《政治经济学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依据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阐述的人类社会演进顺序理解“亚细亚生产方式”,断定它是奴隶社会之前的原始共产社会,并以此说明社会形态理论的普适性。抗战时期,郭沫若再次研读《德意志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学批判》等著作,依据马克思所用的“宗(族)长式”“东洋式”“亚细亚的”“原始共产社会”等概念,仍然认定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指原始共产社会。他因没有研读《资本论》及马克思的遗稿《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草稿)》等相关文献,故忽略奴隶制的东方特殊性并误解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内涵。
吕振羽最初研读马克思的著作后,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封建主义”,中国属于“东方封建主义的特殊性”。他后来通过继续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并结合对中国历史实际的考察,修改了自己的观点。他看到恩格斯和列宁都明确指出奴隶社会是人类历史上最初的阶级社会,故断定亚细亚生产方式是“希腊罗马而外之其他国家的奴隶制度阶段的社会”。随着对社会形态理论理解的深化,吕振羽吸取了恩格斯关于生产力发展导致文明社会产生的基本理论,但不拘泥于其具体结论,而是逐渐把握其理论精髓并运用到中国古史研究中。他考察殷代史实后断言:“殷代的青铜器所代表的生产力,曾创造出存在于社会内部之不劳而食的阶级,易言之,它曾完成了使社会内部之阶级的最初的大分裂的任务,而充任了国家之出现的主要因素。”故提出殷代为具有东方特征的奴隶制社会的创新性观点。
翦伯赞重视研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在中国历史研究中的运用。他强调:“只要我们的历史学家不在马列文献上去咬文弄字,甚至割裂、歪曲马列的整个历史的唯物论,放弃学究主义、公式主义,不用幻想去代替事实、用公式去嵌镶历史,而能正确地依据历史的原理和具体的历史事实去研究历史,则对于交互错综的世界史的构成及其一贯之发展法则,自然会明白的。”他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后,对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作出了精辟阐释:“所谓亚细亚的生产方法,绝不是一种属于古代‘东方的’法则,一种特殊历史,也不是一种先于古代的一种社会构成,或氏族与奴隶社会的一种过渡形态,更不是可以武断地说它没有独特的存在于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它确实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种附有独特形势的奴隶制的社会构成,它不仅存在于古代中国和埃及,也同时存在于俄国,存在于日本、印度、中央亚细亚,它是古代希腊、罗马而外的一种普遍存在的奴隶制的变种。”
侯外庐为了全面理解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并弄清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科学内涵,从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查找了100多条有关古代社会的论述,重新理解马克思提出的“生产方式”“亚细亚生产方式”等核心概念,在准确理解社会形态理论基础上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给予创新性阐释。他通过翻译《资本论》及相关经典文献,认为把握社会形态理论的关键,在于研究特定时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及由此引起的生产方式变化。他将“生产方式”定义为“特殊的生产手段与特殊的劳动力之结合关系”,并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高度概括中得到启示,断定“生产方式”是决定社会形态的根本要素。正是在深刻理解马克思关于生产方式理论基础上,他从研究亚细亚生产方式性质入手探讨古代社会发展道路问题。
1943年,侯外庐获得马克思写于1857-1858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草稿)》。他研读后有三条重要发现:一是该遗稿对于古代的生产形态,即东方的、古典的,是平列地论述的,表明亚细亚的(或东方的)和古典的生产方式,是古代社会“构成”的两种财产起源的路径;二是该遗稿阐述了亚细亚的和古典的“古代”的相异之点,说明希腊罗马“发育正常的”古典之古代与“早熟的”东方形态之路径区别;三是该遗稿通过对城市和农村的分裂及生产过程的占有关系等,分析了亚细亚的和古典的古代文明的具体路径之差异,指出了这两种“古代”的路径都是由氏族公社解体过程而生长起来的,只是第一种和公社密切结合,而第二种在后来把公社的氏族躯壳完全冲破了。他由此窥得马克思关于古代社会理论的奥秘,并将其应用于中国社会发展路径研究中,得出了精辟结论:“无论是古代东方的国家和‘古典的’城邦国家,它们的出现虽有先后,但在本质上属于同一类型,即都是奴隶制社会,只是二者的路径不同。以希腊为代表的‘古典的古代’是所谓‘发育正常的小孩’,而‘亚细亚的古代’却是‘早熟的小孩’。”他用恩格斯确定的人类迈入文明路径的三项标准(家族、私产、国家),来具体说明古代社会两种不同路径演进的情景:“‘古典的古代’就是从家族到私产再到国家,国家代替了家族;而‘亚细亚的古代’则是从家族到国家,国家混合在家族里面,就是所谓的‘社稷’。所以,前者是新陈代谢,新的冲破了旧的,是革命的路线;而后者却是新陈纠葛,旧的拖住了新的,是维新的路线。用中国古文献的话说,即是前者是人惟求新、器惟求新,后者是‘人惟求旧,器惟求新’。”
由此可见,从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出发,准确理解社会形态理论并避免教条化运用,在人类历史普遍规律指导下探寻中国社会发展的独特道路,是包括侯外庐在内的战时马克思主义史家共同努力的方向。
抗战时期,马克思主义史家除了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外,还通过研习斯大林主持编写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接受并理解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1938年9月,《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译介到中国,其中第4章第2节《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系统阐述了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将人类社会发展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并断定这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斯大林阐释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成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经典表达,得到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的普遍认同,深刻影响了中国学界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认知。
战时马克思主义史家多是通过学习《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而接受并领悟社会形态理论的,这集中体现在他们编撰的中国通史著作。范文澜以《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作为系统研讨社会形态理论的起点,参照斯大林提出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编撰《中国通史简编》。按照斯大林阐述的五种社会形态次序划分中国历史阶段,旨在表明中国历史是“依照历史一般的发展规律”发展的。正如时人所指出的那样:斯大林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公例”并对五种社会形态理论作了权威解释,“问题是怎样从一般公例中了解中国的具体的史实,翻过来从中国历史中证明一般的公例”,《中国通史简编》所做的工作就是用具体的历史材料阐明“中国史的发展是合乎一般规律的”。吕振羽撰写的《简明中国通史》,同样按照斯大林阐述的五种社会形态演进次序考察中国历史发展进程,在具体历史事实的叙述中体现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并公开申明“我是把中国史作为一个发展的过程在把握”。翦伯赞的《中国史纲》对中国历史阶段的划分上与吕振羽的《简明中国通史》基本相同,将原始社会划分为“前氏族社会”与“氏族社会”,肯定了殷商是“中国史上之奴隶制经济的阶段”,确定了从西周到战国时期是“初期封建社会”。可见,战时马克思主义史家都接受了斯大林阐述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并将其作为权威解释来指导中国历史研究。总体上看,无论是马克思恩格斯经典著作对社会形态理论的阐述,还是斯大林提出的五种社会形态学说的经典表述,其本质都是将人类历史作为一个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的有规律的过程来把握,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等概括人类历史发展,进而以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认识中国历史演进、发展阶段及其特征。战时马克思主义史家通过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深化了对社会形态理论的认知,对马克思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理解更为深刻,对经典作家关于史前文明起源及发展问题的深刻认知,体现了战时马克思主义史家研习和运用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自觉性。
二、实证性色彩:克服公式主义的偏向
中国社会史论战在史料运用方面存在着两种弊端:一是忽视史料的基础作用,论述缺乏必要的史料支撑,带有明显的公式主义偏向。翦伯赞批评说:“都只以引经据典为能事,不以事实去说明历史,而以公式去推论历史”。二是缺乏对史料的鉴别,出现了曲解史料以附会理论的偏向。侯外庐评价说:“不少论者缺乏足以信征的史料作为基本的立足点,往往在材料的年代或真伪方面发生错误。”在反思中国社会史论战史料运用弊端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史家反对将社会形态理论当成现成的历史公式机械地“套用”“裁定”和“解释”中国历史,强调把历史研究建立在确凿的史料基础上,出现了重视史料的新趋向。郭沫若在出版《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后,将主要精力用于搜集和考释甲骨文、青铜铭文等文献史料,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史学重视史料考证的优良传统。翦伯赞指出:“我以为新的历史学家,在现在的任务,不是高调方法论,而是应该带着他们已经知道了的方法,走进中国历史资料的宝库,去用历史资料来考验方法论。”故格外重视史料工作,主张将考古学遗存、民族志材料、神话传说进行综合探讨,来研究中国原始社会史。他强调:“为了要使中国的历史获得更具体、更正确之说明,我们必须从中国的文献中,进行史料之广泛地搜求,从正史中,从正史以外之诸史中,从史部以外之群书中,去发掘史料提炼史料。只有掌握了更丰富的史料,才能使中国的历史在史料的总和中显出他的大势;在史料的分析中,显出他的细节;在史料的升华中显出他的发展法则。”
翦伯赞在撰写《中国史纲》时申明:“著者在本书中,曾努力于考古学的资料之应用,但以考古学发现过于贫乏,在没有考古学资料可以应用的地方仍然不能不从文献的史料中去寻找说明。”他不仅充分利用《史记》《汉书》《后汉书》等传统文献史料,而且重视新出土的考古资料,充分利用两汉的遗址和遗物、敦煌和居延所发现的汉简、汉代的石刻画像等新史料,实证了秦汉封建社会之情景。吴泽的《原始社会史》和尹达的《中国原始社会》都利用了发掘的考古资料,勾画了中国原始社会的面貌,实证了中国原始社会的具体情况。侯外庐特别重视卜辞、金文以及可信的古书上的材料,并充分利用甲骨文的成果:“卜辞金文出土以来,专家董理颇有成绩,我们搞古史,地下资料已成为必要的论据了。”范文澜以扎实的史料为基础编撰《中国通史简编》,力争做到“将他们所持的观点和方法论,用大量的具体的历史材料给以表现”。故时人称赞道:“在全书中,几乎找不到他们特意解释自己的观点的地方,然而在历史事件的叙述中却到处被上述的观点贯穿着。将观点、方法藏在材料的隐避物内,所写出的才是真实的中国历史,而不是架空的社会发展的公式。”
战时马克思主义史家不仅重视搜集和利用史料,而且重视史料的考证辨伪工作。郭沫若检讨自己利用史料的失误后指出:“材料不够固然大成问题,而材料的真伪或时代性如未规定清楚,那比缺乏材料还要更加危险。因为材料缺乏,顶多得不出结论而已,而材料不正确便会得出错误的结论。这样的结论比没有更要有害。”这是社会史论战给于马克思主义史家必须加以纠正之深刻教训。侯外庐强调“必须接受清代考证的传统”,“必须接受卜辞金文家的传统”,并将“谨守考证辨伪的治学方法”作为史料考证的基本原则。翦伯赞则主张“如果有了新的考古学上的发现,我们便应该尽可能地运用考古学上所提供的新史料,去订正文献上的史料之伪误,补充文献上的史料之缺失。”强调考古学成果对史料鉴别的极端重要性:“要辨别史前史料之是否确实,不能依于文献的真伪,而是要以这种史料是否与考古学的发现相符以为断”。
抗战时期,马克思主义史家不仅重视史料的基础作用及考证辨伪,而且重视用科学方法整理繁杂的史料。翦伯赞指出:“中国历史的史料实在太丰富了,可惜还没有原封原样的以史料的原型摆在这里,所以需要我们用正确的科学方法来整理他,然后才能把史料变成有系统的中国历史。”他强调:“要使历史学走上科学的阶梯,必须使史料与方法合而为一。即用科学方法,进行史料之搜集,整理与批判;又用史料,进行对科学方法之衡量与考验。使方法体化于史料之内,史料融解于方法之中。”故以翦伯赞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史家深入研究史料的性质、范围、搜集、整理、鉴别和利用等相关问题,逐渐建构了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史料学体系。
翦伯赞认为,一切文字记录皆属于史料。因为史料具有零碎分散和真伪混杂的特点,故在明确史料的范围后,需要有运用史料于具体研究中的方法,才能真正发挥史料的作用。这些方法包括史料的搜集、考证和整理三个方面:史料的搜集,首先应该通过目录学的内容来了解相关文献的名字、作者、版本等信息,然后通过逐书搜求法和追注搜求法来找寻切合目的的史料;在辨别书籍真伪之后,要对史料真伪进行辨别,尤其注意对新史料进行考证;辨伪工作完成后需要用两种方法对史料进行整理:一是用笔记的方式对史料进行摘录,并注明出处,以备后用;二是将史料按性质进行分类整理。史料经过整理之后必须在唯物辩证法指导下“从史料中抽出历史原理”。其具体做法为:“最初,是把各组史料加以提炼,由一千条史料中抽出一百条,一百条中抽出十条,十条中抽出一条,这一条,就是史料的精髓。再把这一条史料的精髓放在科学高温之下,加以蒸发,于是这条史料,就汽化而为历史原理”;接着“再把这些原理加以辨证的综合,使之在更高的抽象之上,化合为一,这就是历史的法则”;最后,“有了这种历史法则,我们又倒回来用这种法则去贯串史料,于是这种体化于法则中的史料,再不是陈死的片断的史料,而是生动的整然的历史了。”这样,就实现了从史料考证到“历史法则”的飞跃,进而展示出“生动的整然的历史”。这种见解是相当精辟的。
由此可见,抗战时期,马克思主义史家高度重视历史资料的搜集利用,提倡用扎实的历史资料为基础,来具体地说明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实证性地研究中国古代社会,证实了中国原始社会的实况、中国奴隶社会的存在,以及中国封建社会及其发展特点,以丰富的中国文献及考古材料实证了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性,并把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建立在扎实史料基础之上,从而使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更具有科学性、更富有学术色彩、更具有说服力,从而彻底纠正了中国社会史论战中普遍出现的“公式化”的空疏、肤浅与机械性。故时人断定:战时马克思主义史学“从过去仅仅从事理论论争走上对中国历史用科学方法加以整理的道路”。
三、兼顾统一性与多样性:正视中国历史发展道路的特殊性
中国社会史论战中,马克思主义史家为了回击“中国国情特殊论”“中国历史特殊论”,往往注重整体性研究,阐述了社会形态理论的普遍适用性,而相对忽视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抗战时期,马克思主义史家逐渐克服这种偏向,遵循社会发展形态理论,同时结合中国自身的历史特点,在确信中国历史发展合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前提下,坦然承认世界各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及具体道路问题,将这种特殊性置于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性中加以审视,突出对中国历史特性的研究,强调历史发展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体现了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阐释和运用的中国化倾向。
何干之在反思社会史论战时,注意到论战中普遍存在的忽略中国历史特殊性的偏向,认为“无差别说是不对的,因为东西奴隶社会实际上是有浓淡、深浅和成熟不成熟的不同”,故开始重视中国社会发展的独特性:“中国奴隶制是变态的制度。公社未全被清算,奴隶制未完全成熟,就由这一个历史阶段转移到别个阶段,使公社残留于周以后的封建时代。中国封建制的特殊性,正是公社残留着的原故。”战时马克思主义史家的中国通史编撰(吕振羽的《简明中国通史》、翦伯赞的《中国史纲》、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等),均将社会形态的普遍性和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相结合,探求社会形态理论的普遍性在中国的实现形式。范文澜指出:“我们要了解中华民族与整个人类社会的共同前途,我们必须了解这两个历史的共同性与其特殊性,只有真正了解了历史的共同性与特殊性,才能真正把握社会发展的基本法则,顺利地推动社会向一定目标前进。”吴玉章指出:“历史发展的规律有其共同性,也有特殊性,因此,说到一般的共同性之外,一定要把握它的特殊性。我反对那种说‘亚细亚生产方式’是另外一种历史发展的道路,但我们并不反对说东方社会发展有它的一些特点”。华岗则强调:“中国历史发展的过程,在世界史上一般发展法则的基础上,渗透了独有的特殊性,特别是封建制期的比较悠长。我们的研究,应力避抽象的原理式的叙述,而要尽可能去发现活的历史的具体面貌。”
由此可见,战时马克思主义史家在承认历史一般规律性的前提下,开始重新思考历史发展的特殊性问题。其中典型的例证,就是对“亚细亚生产方式”、中国奴隶制度及中国进入文明社会独特道路问题的重新认识和深入探究。
“亚细亚生产方式”是考察马克思主义理论(普遍法则)与中国具体实际(特殊性)相结合的典型例证。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中国学界对其中的“亚细亚的”生产方式存在重大认识分歧。郭沫若依据马克思恩的论述断定亚细亚生产方式是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吕振羽最初认为它是“亚细亚国家之封建主义的一点特色”,但当将目光关注到东方社会发展的“特殊性”时,开始改变这种认识。他主张“在其一般的最基础的根基上,应该尽可能去探究这种特殊性,才能说明东方社会之活生生的具体的历史,才不致把具体的东方史抽象的公式化。”他通过对殷墟遗物、易卦、爻辞、周初的彝器铭文和商代文献的研究,揭示了这种“特殊性”,最早提出殷代是属于“亚细亚的”类型的奴隶制度。
翦伯赞认同吕振羽的观点,在承认人类都经历了奴隶社会的前提下,承认东方奴隶制与古典奴隶制的差异:“历史上各民族都经过奴隶制,这是历史发展的一般法则,但希腊、罗马而外的奴隶制与希腊、罗马的奴隶制就表现为不同的形态,这就是各民族历史发展的特殊法则。”认为所谓亚细亚的生产方法,“确实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种附有独特形势的奴隶制的社会构成,它不仅存在于古代中国和埃及,也存在于俄国,日本、印度、中央亚细亚,它是古代希腊、罗马而外的一种普遍存在的奴隶制的变种。”
侯外庐努力在中国古史研究中“做马克思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理论延长工作”,通过研究“亚细亚生产方式”,探索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社会形态以及发展路径,揭示中国社会发展的特殊道路。他强调:“在一般的历史规律上,我们既要遵循着社会发展的普遍性,但在特殊的历史规律上,我们又要判别具体的社会发展的具体途径”。根据马克思遗稿《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草稿)》,认为“古典的”生产方式和“亚细亚的”生产方式是古代社会“构成”的两种路径:“我断定‘古代’是有不同路径的……‘古典的古代’是革命的路径,而‘亚细亚的古代’则是改良的路径。前者即所谓‘正常发育的文明小孩’;后者为‘早熟的文明小孩’,我用中国古文献的话表示,即人惟求旧、器惟求新的‘其命维新’奴隶社会。旧人即氏族(与国民人类相反),新器即是国家或城市。”
侯外庐认定,中国古代社会与“古典的古代”一样都是奴隶制社会,但两者发展的路是不同的:古希腊罗马为代表的“古典的古代”,是从家族发展出土地私有制,再发展到国家,以国家代替家族,是由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的新陈代谢的革命路线;中国古代社会,则是由家族到国家,国家混合在家族里面,是由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的维新路线。中西古代经历了同样的社会发展阶段,这是普遍规律,但它们在文明起源的具体路径上并不相同。侯外庐强调:“在所确定的一般合法则性以外,应该专论的特殊合法则性。这正是研究中国古代史的特别注意之问题,如何在具体的历史情况下面而有那些转化的路径,明白了这点,亚细亚生产方法便迎刃而解。”他将指导研究的社会形态理论之普遍性与研究对象之特殊性相结合,将典型形态的普遍性与完成路径的特殊性相结合,揭示出中国历史的特征与中国文明发展的独特路径。
以侯外庐为代表的战时马克思主义史家努力的方向,就是在肯定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基础上,承认其实现形式的多样性,充分兼顾中国社会发展的特殊性。他们力图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理论中国化,并总结中国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其运思的基本思路是:强调历史发展的一般性,然后探究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中国独特的发展路径是在一般性关照下发展的特殊道路,而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道路并不否定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性,恰恰是规律性在中国的具体展现。他们强调一般规律性,强调中国遵循世界历史发展的规律发展,但有着自己的独特的发展道路;他们强调中国历史发展有着自己独特的道路和特点,以区别于西方历史发展道路,但仍然强调符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性。这样,战时马克思主义史家就将一般规律性与中国特殊道路问题作了科学的新阐释。
总体上看,关注人类历史发展形态的更替的普遍规律性和一般性,同时承认各国历史发展道路的特殊性和具体性;承认并探究世界各国历史发展具体道路的多样性;兼顾到了世界历史发展的统一性、规律性、一般性与具体道路的多样性、特殊性,这些均是战时马克思主义史家着力运思之处。坚持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和一般性,这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的基本立场和坚定原则;但同时不忽视中国历史发展具体道路的特殊性,这是战时马克思主义史家的高明之处。他们是在坚持社会发展规律性与一般性的基础和前提下,承认中国乃至世界各国社会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并探究其特殊的具体发展道路。
四、历史哲学的高度:辩证地阐释一般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抗战时期,马克思主义史家对社会形态问题的探究,已经不满足于就事论事式的实证性证明方法,也不局限于归纳式的概括论证方式,而是超越纯粹的历史思辨而上升到哲学思辨的高度,对人类社会形态发展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致性与多样性、共性与个性作了相当深刻的阐释。换言之,战时马克思主义史家对这些理论问题的探究,是从历史哲学的高度进行认识和论证的,因而其认识具有深刻性、论辩也具有相当高的理论维度。他们从历史哲学的高度来审视社会形态发展的一般性与特殊性问题,不仅仅是简单地将唯物辩证法运用于历史理论研究,而是着力将社会历史问题提升到历史哲学高度来加以审视。这种努力集中体现在翦伯赞的《历史哲学教程》、吕振羽的《中国社会史诸问题》、吴泽的《中国历史研究法》、华岗的《社会发展史纲》《中国历史的翻案》、吴玉章的《研究中国历史的方法》以及邓初民的《中国社会史教程》等论著中。
翦伯赞的《历史哲学教程》,旨在为历史研究提供正确的思维工具和科学的方法论。他指出:“历史哲学的任务,便是在从一切错综复杂的历史事变中去认识人类社会之各个历史阶段的发生发展与转化的规律性,没有正确的哲学做研究的工具,便无从下手。”因此,他从历史哲学的角度探讨历史发展的合法则性以及历史的关联性、实践性和适应性,进而将历史发展的合法则性分为一般性与特殊性加以阐释,将历史发展的阶段性、相续性与矛盾性统一起来分析,对“一般性与特殊性之辩证的统一”“客观条件与主观创造之辩证的统一”“下层基础与上层诸建筑之辩证的统一”“理论与实践之辩证的统一”等重要理论问题作了哲学的阐释,代表了战时马克思主义史学在那个时代所达到的理论认识高度和理论分析深度。
翦伯赞在批判中国国情特殊论的同时,探讨了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问题。中国国情特殊论者的错误,主要体现在片面强调国情特殊性而抹煞特殊性中所包含的普遍本质、强调历史多样性而抹煞历史统一性。他站在唯物辩证法立场上,对历史发展的一般性与特殊性关系作了精辟阐述。历史发展的一般法则,是从几千年来各民族具体的历史发展中抽象出来的,所谓历史发展的合法则性就是“关于历史上各时代社会经济形态的诸构成之发生发展崩溃与由一形态向另一形态的转化之一般的法则及其特殊的形势”,故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人类历史的发展,都是经过同一的相续的诸发展阶段,具有其一般法则,然而由于空间的地理环境等条件的歧异,也能给予以各自不同的特殊性……虽然这种特殊性,有经常地从属于一般法则,但特殊性却又正是各别民族历史的具体内容的构成之重要契机。”因此,历史研究既要探求历史发展的“一般法则”,还要探求历史发展特殊情形;既要从多样性的具体历史中抽象出其“一般性”,而且还要从其“一般性”中去认识其“特殊性”。
为了深刻阐释历史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翦伯赞从哲学的高度,将“一般法则”理解为“历史的本质”,而将“特殊性”及其表现出来的多样性理解为“历史的形式”,强调本质决定形式、一般法则决定特殊性:“人类社会的历史,不论其地理条件如何,技术如何,以及一切特殊的关系如何,在本质上,是有其发展之一般法则的。虽然各个民族,在其历史发展中,也有其特殊的法则,但这只是多少改变其形式,对于本质上,是没有改变的可能的。”因此,历史科学的任务就是发现“支配着人类历史的合法则性”,同时“把历史的具体性复现”出来。他强调:“我们研究中国史,应该从它的发展之一般的法则中找出它的特殊性;同时,也应该从它的特殊性中去发现它的发展之一般法则。”在承认历史发展一般法则的基础上,注意从历史发展诸阶段中考察其具体表现,揭示历史一般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既然历史发展的差异是“历史的形式”上的差异,那么就不应夸大这种差异而否认“历史的本质”的统一。由此可见,翦伯赞将社会形态理论包含的基本原理融入历史事实的叙述中,将统一性作为理解历史现象的基础,将历史本质作为解释历史规律的规定性所在,极具理论深度。
华岗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阐释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性与特殊性问题。他精辟地阐释道:“人类历史的发展,都是经过同一的相续的诸发展阶段,具有其一般的法则,然而由于各个民族和国家之发展条件与空间时间的差异,也能给予以各自不同的特殊性。所以历史科学的研究,固然要从一般的发展法则为前提,但只是理解一般的规律性或世界史的一般发展途径是不够的,因为世界史发展的一般原则,并不能把特殊性排除掉;而只有把社会发展的一般性和特殊性作统一的探究,才能复现各民族历史之具体的内容。”正是依据对历史一般性与特殊性辩证统一关系的深刻理解,他认为历史科学的任务“不仅在探求社会发展的一般法则,而且要探求它的特殊状态。”而探究历史发展特殊性的路径是:“我们应该从中国历史的本身,从中国历史与其周围邻近的民族的相互关系,乃至从它与世界历史的统一过程中,从正面反面和侧面去究明中国历史自己运动及其发展的规律性,发现出构成其发展动力之主导的及从属的诸契机,藉以窥探其现实的动向。”这种阐释同样是相当深刻的。
总之,抗战时期,马克思主义史家对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所作的本土化阐释,揭示了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致性、规律性与各国具体历史道路的多样性、特殊性的辩证而复杂的关系。他们百虑而一致,同归而殊途,可视为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本土化的最初表述。从翦伯赞、华岗、邓初民等关于历史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精辟阐释中,人们可以深刻地感受到: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达到了那个时代关于中国历史哲学所能达到的最高理论水准。他们塑造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基本品格,对20世纪中期以后中国历史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