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应坤,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文史哲》编辑部副教授。
丁慧,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刊发于《泰山学刊》2025年第5期。
[摘 要]近代以来,中华文明面临现代性转型的历史性命题。“两个结合”的理论框架实质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五千多年的中华文明发展道路结合起来,从而揭示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度互构的一种文化创造机制。在内涵层面,马克思主义以真理之光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则以丰厚底蕴充实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生命,二者的双向赋能催生了“新的文化生命体”。在创造维度,新文化主体实现了三重突破:从传统承继者蜕变为创新引领者的主体性重构、融合基因有机生长的内在结构转化、多维价值系统性释放的功能维度拓展,形成“既现代又中国”的核心特质。历史证成过程表明,新文化历经主体性觉醒(1919—1949)、主体性重塑(1949—2012)、主体性确立(2012至今)三个阶段的现实化历程,最终实现从文化自觉到文明新形态构建的跃迁。
[关键词]两个结合;文化主体性;中国式现代化;人类文明新形态
人类文明的演进始终贯穿着文化在传承与变革中的自我重构。近代中国遭遇的“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其深刻性不仅体现在坚船利炮对器物层面的冲击,更在于西方工业文明对传统价值体系的全面解构。当“李约瑟难题”直指中华文明发展的结构性困境,文化领域便面临着根本性抉择:如何在现代化浪潮中维系文化主体性,是选择固守传统、拒斥现代性,是全盘西化、斩断文化根脉,或者是既有传承又有创新、走出一条新文化创造之路?这一关乎文明存续的焦虑,构成了中国现代化进程最深层的时代命题。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为破解这一历史难题提供了钥匙。这既非简单的文化移植,亦非对传统的全盘否定,而是一场深刻的文化基因重组。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明确提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简称“两个结合”)的要求,特别是“第二个结合”的提出,极大丰富、拓展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内涵,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高度、新境界、新要求。“两个结合”的核心逻辑在于,马克思主义以其科学真理性激活中华文明的深层基因,使其突破封建桎梏而重获现代生机;同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其民本思想、和合理念、实践智慧,为马克思主义提供了深厚的文明滋养和具体的民族表达形式。
一、双向赋能: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互动机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是一个深刻的文明基因重组工程。这一过程并非简单的理论移植或文化拼接,而是通过双向赋能的内在机制,实现了对中华文明的现代性唤醒与对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生命扩容。马克思主义以其科学真理性与实践革命性,如“思想手术刀”般精准解构封建桎梏,甄别文化精华与糟粕,并指引传统文化因子“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的创造性转化方向。与此同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其深厚的伦理智慧和独特价值理念,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起到至关重要的调适作用,赋予其扎根中国土壤的民族化表达与文明滋养。二者的互动融合最终催生出一个有机统一的新文化生命体,其本质是理论形态、文化形态与文明形态的辩证统一,既实现了中华文明基因的现代性觉醒,又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文化生命的扩容与创新,为文明新形态的诞生孕育了内核雏形。
(一)马克思主义的激活作用:文明基因的现代性唤醒
马克思主义对中华文明基因的唤醒作用,本质上是一种文明基因的现代性觉醒。中华文明蕴藏着独特的价值基因,这些文化基因深植于民族精神谱系,但在近代历史变局中遭遇了表达困境。当工业文明的浪潮冲击农耕文明体系时,传统价值观面临双重挑战,既需回应西方现代性的制度优势,又要守护文明连续性的精神根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转型的根本要求,在于通过批判继承与创新发展实现其现代性转化。这一转型具有历史必然性,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既未自发形成资本主义的内生动力,也未彻底殖民化,被迫走上“外源激发、内生转化”的独特道路,西方工业文明的冲击促使传统文化在张力中重构。在救亡图存的探索中,马克思主义因其科学真理性与革命实践性,从涌入中国的多元思潮中脱颖而出,成为改造社会的核心思想武器。传统文化转型更需依托马克思主义实现激活,“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来观察历史、梳理历史,揭示历史传统文化演变发展的主体因素和基本规律”,一是打破封建制度对优秀文化束缚的“解放作用”,二是以科学立场区分精华与糟粕的“甄别作用”,三是推动其“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的“转化作用”,焕发现代生命力。由此,传统文明注入新的生命能量,实现了现代化的表达。
马克思主义以其真理性的唯物史观与辩证法的双螺旋结构,为沉睡的文明基因提供了激活密钥。首先在认识论层面,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论重构了传统“格物致知”的认知路径,传统儒学中的道德本体论让位于实践认识论,使知行关系从道德践履升华为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其次在价值论维度,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工具重新诠释了“民本”思想,将抽象的“仁政”理念转化为具象的“人民主体”政治原则。最后在文明论高度,共产主义理想与传统“大同”思想形成跨时空对话,但马克思主义通过剩余价值理论揭示的实现路径,使乌托邦构想获得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根基。
现代化转型在此过程中呈现出从表层到价值内核的递进跃迁。洋务运动的“师夷长技”止步于技术移植的物化层面,戊戌变法的制度改良触及政治架构,但未能解决价值系统的现代适配问题。马克思主义的传入完成了关键跃迁。“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点明了社会演进规律,传统“通变”智慧升华为自觉的历史辩证法,“人的全面发展”理念点明了个体价值的解放维度,“剩余价值”理论解析了资本逻辑。深层价值转化使制度变革获得了精神内核的支撑,尤为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的激活本质上是文明表达机制的创造性重启,而不是文明本体的替代性改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转型中表达机制的重启,根本解决了“李约瑟难题”所揭示的文明困境,既维系了中华文明的精神连续性,又规避了被动现代化的文化断裂。马克思主义真理底色与中华文明基因的辩证融合,最终催生出既超越传统农耕文明局限,又区别于西方现代性模式的文明新形态,其核心特质在于实现了精神基因的当代化表达而非本体性置换。
(二)传统文化的充实作用:文明生命的调适与扩容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两个结合”进程中展现出强大的文化生命力,其核心价值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起到关键性调适作用。儒家伦理体系中的集体本位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理想形成深层次契合。这种契合并非概念上的简单比附,而是文化基因层面的共鸣。儒家“仁者爱人”的伦理观与马克思主义人类解放学说,共同指向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终极关怀;道家的阴阳学说和马克思的辩证法,具有高度的理论一致性。文化基因的契合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获得伦理合法性,避免出现文化断层现象。当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嵌入具有五千年连续性的文明机体时,传统伦理道德转化为新意识形态的接受基座,使革命理论在华夏大地获得更自然的文化适应。
中华文明的连续性特质构成了文化生命扩容的核心保障。“文化生命扩容”指通过创新性传承、融合性发展和多维赋能,使文化突破原有边界,在生命力、影响力、功能维度上实现动态扩展,其核心在于激活文化的内生动力,拓展其存在形式与社会价值。不同于一些国家在现代化中彻底否定传统文化,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始终保持着“旧邦新命”的历史自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华民族的旧邦新命,必将推动中华文明重焕荣光” 。文化的连续性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生根过程避免了文化隔离,传统道德资源转化为新价值体系的构建材料,马克思主义理论获得具象化、生活化的表达方式,其抽象原理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知的文化实践。
“新的文化生命体诞生于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遇、相融的历程之中⋯⋯在坚守‘魂脉’和‘根脉’的融通中迸发生命活力。”文化生命扩容的重要表征在于规避现代性危机。西方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工具理性膨胀问题,在中国文化语境中获得创造性解决。传统“义利之辨”的价值排序,有效制衡了资本逻辑的无限扩张;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为生态马克思主义提供东方智慧,使可持续发展理念获得哲学支撑;和而不同的文明观则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注入文化基因,使全球治理方案突破西方中心主义窠臼。文化调适使中国现代化道路既避免陷入传统主义泥淖,又规避了文化断层导致的民族认同危机,在文明连续性与现代创新性之间建立起辩证统一关系。
历史表明,文化生命扩容本质是传统资源的创造性激活。中华文明展现出独特的转化创新能力。这种创新不是简单复制传统形式,而是萃取文化基因进行现代重组,“表现出一种以创新为支撑的历史进步性” ,从而使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获得深厚的文明滋养。正是文化生命的持续扩容,使中国式现代化突破“传统—现代”的二元对立框架,在文明连续发展中实现文化主体性的当代重塑,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构建提供重要范式。
(三)互动融合的成果:文化生命扩容与文明形态创新
“两个结合”的深刻互动,在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的激活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力的反哺之间,形成了一种创造性的共生关系。“‘结合’不是‘拼盘’,不是简单的‘物理反应’,而是深刻的‘化学反应’。”这种结合绝非简单的叠加或调和,而是通过持续的辩证运动,催生出文化生命体的结构性扩容与人类文明形态的历史性创新。“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生命是在与不同国家、不同民族文化相结合的实践中产生和形成的。”马克思主义以其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沉睡于历史深处的中华文明基因注入了现代性觉醒的催化剂,使其摆脱传统表达困境,实现精神内核的当代转化。与此同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其深厚的伦理根基、独特的价值智慧和强大的历史连续性,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生根发芽提供了丰沃的本土土壤与具象化的文化载体,使其理论原则获得了适应中国社会肌理、融入民族精神血脉的生命力。正是这种双向赋能、相互成就的深度交融,使得“激活作用”与“充实作用”在实践层面熔铸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其最终结晶,便是文化生命在广度与深度上的显著扩容,以及一种既超越传统又区别于西方模式的崭新文明形态的诞生。
文化生命的扩容,本质上是在“守正创新”原则指引下实现的文明机体的自我更新与边界拓展。所谓“守正”,就是坚守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而不坠的主体性根基,珍视并维护其内在的连续性、统一性等核心特质,确保文化演进不迷失本源、不割裂血脉。而“创新”,则是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的指导下,对传统文化资源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这绝非对传统的肤浅利用或生硬嫁接,而是深入其精神内核,萃取其历久弥新的价值基因,通过现代理念、科技手段和全球视野的赋能,激活其沉睡的潜能,使其焕发出与时代同频共振的蓬勃生机。这种创新的力量,极大地拓展了文化存在的时空维度:在形式上,数字技术让千年文物“活”起来,沉浸式体验重塑文化感知,网络文学、数字艺术等新业态层出不穷,文化表达突破了物理疆界与时间壁垒;在功能上,文化从历史的守护者跃升为时代的引领者、社会的凝聚者和价值的辐射者,其承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民族精神家园的基石,其蕴含的和合智慧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方案。扩容后的文化生命,不再局限于博物馆的展柜或古籍的书页,而是深度融入国家治理、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乃至个体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一种无处不在、生生不息的动态力量。
这种深度扩容的文化生命体,最核心的成果便是生成了一个全新的、具有强大内生动力和持续生长能力的“新的文化生命体”,是“魂脉”和“根脉”在时代熔炉中淬炼融合的产物,既非简单的“体用”关系,更非机械的拼凑,而是如同两种优质基因结合孕育出的崭新生命,展现出自身独特的生命形态与进化方向。这个新生命体的诞生,直接催生并具体体现为一种前所未有的“人类文明新形态”,成功探索并实践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路径。这一范式以铁一般的事实证明:现代化绝非等同于西方化,更不是对自身传统的彻底抛弃。它昭示了发展中国家完全可以在坚守自身文化主体性、珍视并发扬优秀传统基因的同时,积极吸收人类文明一切有益成果,走出一条立足自身国情、符合自身历史文化逻辑的现代化道路,从而为广大的“全球南方”国家提供了摆脱对西方模式依附、实现自主发展的宝贵经验和强大信心。这一文明新形态深刻扬弃了资本主义现代化进程中难以克服的内在矛盾,特别是其将一切商品化、物化的痼疾,标志着人类对更美好社会制度的探索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是对西方主导的现代性困境的深刻反思与超越。
因此,“两个结合”所孕育的文化生命扩容与文明形态创新,其意义远不止于中华民族自身的复兴,而是筑牢了民族复兴最深沉、最持久的文化根基和精神支撑,使中华文明在新时代焕发出璀璨夺目的光彩。这种新文明形态所追求的,不是某一文明的独尊与扩张,而是所有文明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前提下,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照亮,共同促进人类整体的进步与福祉,迈向更高层次的、实现普遍和谐与共同繁荣的“美美与共”。
二、核心特质:新文化主体的价值体现
新文化主体的生成标志着中华民族从文化承继者迈向创新引领者的历史性跨越。在主体性重构层面,新文化生命体彰显了“精神上的独立自主”,彻底摆脱了近代以来“古今中西之争”的二元焦虑,以坚定的文化自信确立了对文明发展方向的自主掌控。其内在结构表现为传统与现代、中国与世界的有机贯通: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性与中华文明的伦理智慧深度融合,形成具有文化自觉的文明基因;“历史中国”的根基与“现代中国”的创新在化学反应中催生“新理论、新文化和新文明的集大成”。在功能维度上,新文化主体实现了从单一文化传承到多维价值释放的系统性跃升。这一创造历程的本质,是通过“两个结合”实现文化主体性的根本重构,使中华民族真正成为“引领时代”而非“被动回应”的文明创新主体。
(一)新文化主体的能动性特质
在中华文明的历史演进中,文化主体性的重构标志着从传统承继者向创新引领者的深刻转型,这一转型并非简单的角色更替,而是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辩证融合中,生成了一种具有自主生命力和历史主动性的新文化主体。新文化主体的能动性特质首先体现在对历史使命的自觉体认与价值坐标的重构上。当中华文明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被动回应的文化姿态被彻底扬弃。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品格赋予文化主体以改造现实的行动力,使其超越“器物—制度—文化”的线性救亡逻辑,转而从文明根基处进行价值重估,通过唯物史观实现对中华文明基因的激活。
新主体的能动性更显著地表现为文化创造模式的范式突破。在“两个结合”的熔铸下,文化主体从“接受—转化”的被动载体蜕变为“选择—创造”的主动构建者,创造性体现在多重维度中。在时间维度上,以历史连续性消解现代性断裂的焦虑,将五千年的智慧沉淀转化为创新资源。儒家“苟日新,日日新”的革新精神与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相融合,使文化创新既植根历史纵深,又面向未来开拓;在空间维度上,打破了“中西对立”的思维窠臼,既以文明自信拒绝文化依附,又以开放姿态推动文明互鉴;在实践维度上,超越了理论思辨的局限,使文化创新深度嵌入社会治理。
文化主体性跃迁的旨归是一种新的文明形态的创造性引领。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文化展现能动性的最高层次,在于新文化主体对人类文明发展范式的主动重构。新文化主体的特质在于其同时具备历史厚度与未来向度,王夫之所言“新故相资而新其故”的辩证创新,在此获得当代诠释。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与中华文明的深沉智慧相互激荡,生成的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话语体系和价值标准,使中国从文明对话的参与者跃升为规则的共同制定者。
新文化主体的生成过程,本质上是精神坐标系的重构,不再需要参照他者文明来确认自身价值,而是通过激活传统资源的现代潜能,建立独立自洽的意义生产系统。这种主体性的建立使中华文化彻底摆脱了近代以来在文化发展中的“对抗—防御”心态,转而以开创性实践定义人类现代文明的新高度。通过“两个结合”,文化主体在历史自觉中确立精神自主性,在文明互鉴中保持创造性张力,才能真正实现从文明传承者到未来开拓者的历史性跨越。
(二)新文化主体的内在性特质
新文化主体内在结构的转化,远非简单的要素叠加或机械重组,而是两种文化基因在深层互动中发生的有机重构。这种结构转化遵循着生命系统演化的内在逻辑,其本质在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素之间形成了相互依存、相互催化的共生关系,最终构建起具有自组织能力的文化生命系统。这一过程具体表现为价值目标的创造性耦合、实践范式的辩证统一以及表达体系的互释重构,共同塑造了新文化主体独特的内部构造。
在价值目标的整合层面,马克思主义对人类解放的终极追求与中华文明“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在历史辩证法的熔炉中实现了超越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揭示的共产主义社会形态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阶级消亡基础之上的科学构想。这一科学图景激活了深植于中国传统文化血脉中对“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执着追求。两者的结合,并非将大同理想生硬地塞入马克思主义框架,而是在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引下,对传统理想进行了一场深刻的“祛魅”与“赋新”,剥离了传统大同思想中的平均主义空想成分和复古倾向,代之以对物质基础、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认知,将其提升为“共同富裕”这一具有明确现实路径和实践内涵的当代价值核心。同时,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崇高目标,也因汲取了儒家“仁者爱人”“民胞物与”的伦理滋养和道家“道法自然”的生态智慧,在中国语境中获得了更加丰厚的文化土壤和情感共鸣,使其关于人的发展的抽象论述,具象化为对“美好生活”的多维度、立体化追求。这种价值目标的融合,使中华文化主体性的精神内核兼具了科学理性的高度与人文关怀的温度。
在实践范式的融合上,马克思主义“改变世界”的实践哲学,与中国传统文化中深厚的“知行合一”“经世致用”精神,产生了强烈的历史回响与高度的实践协同。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强调理论的科学性必须通过革命性的实践活动来检验和实现,主张“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这一革命性实践观,为中华文化中固有的入世情怀和务实品格注入了前所未有的能动性和变革力量。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实践序列,原本侧重个体道德完善与政治伦理秩序的构建,其“行”的维度虽强,但面对积重难返的旧制度时,往往囿于改良而缺乏彻底变革的勇气和力量。马克思主义的传入,特别是其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理论,深刻揭示了旧制度的结构性矛盾,为“行”提供了科学的方向指引和强大的变革动能,“知行合一”不再是士大夫的修身信条,而是转化为亿万人民在科学理论指导下改造社会的伟大行动,升华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深刻哲学命题。同时,中国传统文化中丰富的辩证思维遗产,如《易经》的“一阴一阳之谓道”,老子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相融合,不仅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本土化理解,更塑造了新文化主体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独特的实践智慧。两种哲学智慧融合的实践范式,使新文化主体具备了强大的现实行动力与历史洞察力。
在表达体系的建构上,马克思主义的概念谱系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语言符号系统,经历了一场深刻的“互释”与“再造”过程,催生出兼具思想穿透力与民族亲和力的新概念、新范畴和新表述。新文化主体的内在结构,其符号层面必然是两种话语体系有机交融的产物。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范畴,如阶级、生产力、生产关系、实践、矛盾等概念在传入过程中,必须寻找恰当的本土语言载体以实现有效传播和深刻理解。相关概念表述的“翻译”绝非简单的词汇替换,而是深度的文化编码转换。如“矛盾”一词,本是《韩非子》中描述事物对立统一的古老概念,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将其创造性地用来精准阐述马克思主义的对立统一规律,赋予这一传统哲学范畴以现代科学内涵,使之成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标志性概念。另一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大量富有生命力的范畴、典故、箴言,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观照下,被注入新的时代内容与科学精神,实现了创造性转化。如“实事求是”,本源出《汉书》,原指严谨的治学态度,经由毛泽东的阐释,被提升为党的思想路线核心,成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中国革命语境中的精妙表达。再如“小康社会”概念,源于《礼记》,描绘了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运用这一传统理念,将其发展成为描述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关键阶段,赋予了其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实践内涵。表达体系的互释与再造,使新文化主体的理论话语既坚守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内核,又体现出浓郁的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在文化的深层结构中实现了民族性表达与世界性真理的交融。
因此,新文化主体的内在结构是一种“融合基因的有机生长体”,价值目标的耦合奠定了其精神高度与伦理深度,实践范式的统一赋予其行动力量与智慧底蕴,表达体系的重构则塑造了其沟通历史与未来、连接民族与世界的符号纽带。“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中国大地上建立起来的”,标志着中华文化在传承中实现了质的飞跃,一种既深植于自身文明沃土又面向人类文明发展潮流的崭新文化主体已然生成。
(三)新文化主体的功能性特质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所孕育的新文化主体,其功能特质突出表现为多维价值的系统性释放。功能特质的体现并非零散或割裂的呈现,而是根植于文化基因融合的内在逻辑,在现代化进程中展现出层次丰富、相互支撑的价值图景,为文明形态创新提供了持续动能。在政治场域的价值释放首先体现为对传统“文化—政治”同构模式的创造性超越。传统儒家政治伦理虽强调“为政以德”,但其价值实现始终受限于宗法等级结构的历史框架,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和人民主体思想推动了传统政治伦理发生质变。
在经济发展维度,新文化主体展现出对两种极端经济伦理的双重超越。传统儒家中的“义利之辨”经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创造性转化,催生出独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范式,既肯定“君子爱财”的正当逐利行为激发市场活力,又通过“取之有道”的伦理规范约束资本无序扩张;既吸收“敬业乐群”的职业精神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又以“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公平意识完善分配制度。文化对经济伦理的调和形成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发展范式。经济伦理上的双重超越,既避免了资本主义效率至上导致的贫富分化,又克服了传统重义轻利观念对经济发展的制约。
当新文化主体的功能延展至人类文明维度时,其独特的全球价值供给能力超越“中西体用”的二元框架,既以“各美其美”的文化自信破除西方中心主义迷思,又以“美美与共”的开放胸怀推动文明对话。中华文明中的价值供给正在重塑全球治理体系,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被写入联合国决议,传统大同思想转化为全球合作实践,实现全球文明对话的价值供给,彰显中华文明对现代性困境的破解智慧。
新文化主体性多维价值的系统性释放,本质上源于新文化主体独特的结构功能。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品格与传统文化的经世致用精神结合,形成“知行合一”的实践论,唯物辩证法则与阴阳转化思维融合,铸就“执两用中”的方法论。正是这些深层特质的支撑,使新文化主体能够突破单一价值范畴的局限,在多维价值场域中保持动态平衡,展现了多维价值释放创造的文明新景观,不必模仿西方现代模式,也不必怀旧复刻传统,而是在价值维度重构中开辟的崭新天地。
三、历史证成:从主体性觉醒到文明形态构建
新文化主体性的生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百年现代化进程中历经历史性跃迁的实践证成。从五四时期被动回应的主体性觉醒,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主动建构的主体性重塑,直至新时代自觉引领的主体性确立,这一现代化历程本质上是中国式现代文明形态的生成辩证法。三个阶段层层推进:第一阶段(1919—1949),在文明蒙尘的危机中,通过文化基因的自我批判与外来思潮的碰撞,完成现代文化主体的萌动;第二阶段(1949—2012),在制度建构的实践中,实现传统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深度融合;第三阶段(2012至今),在文明自信的自觉中,最终形成具有文明范式意义的“既现代又中国”的新文化实体。这一历时性演进揭示出文化主体性的成熟程度,直接决定着文化创造从观念到制度构建再到文明形态的现实转化深度。
(一)主体性觉醒与道路探寻阶段(1919—1949):反思、批判与初步整合
“既现代又中国”的新文化创造历程在历史长河中经历了三个显著的发展阶段,其中主体性觉醒与道路探寻阶段(1919—1949)构成了整个创造历程的起点。这一时期的突出特征在于文化主体性处于剧烈震荡和艰难寻找之中,表现为对民族危机的被动回应、对传统文化的激烈批判以及对现代化道路的多元探索。中华民族在西方现代性冲击下被迫开启文化反思,这种反思既具有救亡图存的紧迫性,又蕴含着文化主体性重建的深层需求。
五四新文化运动作为这一阶段的起点,其历史贡献在于以“德先生”和“赛先生”为旗帜,开启了全面反思传统文化的历史进程。对儒家伦理纲常的激烈批判,特别是“打倒孔家店”口号的提出,意味着传统文化价值体系面临空前的危机。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批判本身蕴含着双重性:一方面体现为对传统文化负面因素的决裂态度,另一方面又暗含着以现代价值重构民族文化的潜在诉求。在民族存亡之际,知识分子对现代性的渴望压倒了对传统“中国性”的固守,试图通过彻底革新来实现文明的再造。这种文化重建的理想虽然宏大,其具体路径却显得模糊不清,形成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深刻张力。
在激进主义浪潮席卷之后,文化自觉开始以更复杂的形态呈现。新儒家代表人物梁漱溟提出“世界文化三路向说”,将中国文化定位为“意欲调和持中”的独特类型,冯友兰则通过“新理学”体系重构儒家形而上学。这些思想家共同推动了“返本开新”的哲学探索,即在守护儒家核心价值的同时寻求向现代转化的可能路径。知识分子的探索试图证明,传统的内圣之学可以开出现代的政治经济之新外王,这种努力标志着文化主体意识的初步萌动。这些探索虽闪烁着智慧光芒,却未能系统解决核心矛盾——如何使中华文明既保持主体性又获得现代生命力,其根本局限在于,缺乏既能把握现代社会规律,又能激活文化基因的整合范式。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作为重要的思想资源传入中国,李大钊等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开始探索将其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初步尝试,这种本土化探索虽然尚未形成系统理论,却为日后的文化融合埋下了重要伏笔。
在实践层面,文化整合的尝试首先在文学艺术领域取得突破。鲁迅的杂文创作极具代表性,其国民性批判既运用现代理性精神剖析传统文化心理,又通过独特的文学表达形式延续了中国文论的讽喻传统。左翼文艺运动则尝试将革命话语与民族形式相融合,在戏剧、诗歌等领域探索现代艺术的本土表达。这些创作实践虽然只是零星的探索,却具有开创性意义,既超越了简单的“中体西用”框架,也避免落入全盘西化的陷阱,初步构建了一种兼具现代意识与中国气质的表达方式。然而必须承认,这些整合尝试仍主要停留在知识精英的观念层面,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建构,更缺乏广泛的社会实践基础。
总体审视这一阶段的文化创造历程,其本质是文化主体性在现代化冲击下的艰难觉醒过程。激烈的文化批判打破了传统价值体系的封闭性,为现代思想传播开辟了空间。同时,初步的整合尝试虽显稚嫩,却昭示着中国文化自我更新的内在动力。这种文化主体性的觉醒呈现出鲜明的辩证特征,既表现为对传统的彻底否定,又蕴含着对传统的创造性转化;既体现出对外来思想的开放接纳,又彰显着民族文化身份的自觉追寻。文化主体性在此阶段如同暗夜中的星火,在剧烈震荡中艰难寻找着明确的方向,“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 。虽然尚未形成成熟的文化建构模式,但已经为新文化的创造奠定了思想基础和历史前提。这一阶段的探索表明,“既现代又中国”的文化创造本质上是一个在历史辩证法中不断超越的过程,只有通过深刻的自我批判才能获得真正的文化自觉,只有在身份迷失的痛苦中才能孕育主体重建的动力。
(二)主体性重塑与实践奠基阶段(1949—2012):重构、整合与制度构建
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华文化主体性重塑的正式开启,这一阶段的核心任务在于通过制度化的社会实践,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从理论探索转向现实构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文化重构提供了根本性前提,使文化整合不再是知识分子的书斋理想,而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家力量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重塑了文化生产与传播的格局,使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从多元思潮之一上升为全社会的主导意识形态,为后续的创造性融合奠定了权力基础与文化领导权。
对传统文化的态度在这一时期经历了从批判性否定到辩证继承的深刻转变。早期对封建残余的清算逐步转变为“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方法论自觉。国家主导的传统文化典籍整理工程,如“二十四史”的点校出版,既是对文明血脉的接续,更是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框架下对传统资源的重新阐释。这种批判性继承超越了简单的二元对立,使“仁义礼智信”等核心伦理经过阶级分析方法的过滤,转化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构成要素,如在道德建设领域,“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被注入集体主义精神,形成“为人民服务”的新型伦理实践,彰显了文化基因在制度环境中的创造性转化。
文化整合的机制构建主要沿着教育制度的文化重塑、文艺生产的政策引导以及日常生活领域的价值渗透等路径展开。在教育领域,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到思想政治课程的设置,构建了系统性的文化传递机制,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与传统人文精神的结合,使“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个人理想与共产主义远大目标形成结构性呼应。在文艺领域,“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确立,既保障了文化创造的多样性空间,又通过文艺批评机制引导创作方向,使京剧改革、新年画运动等实践成为融合两种文化资源的实验场。更重要的是日常生活领域的文化嵌入,从“学雷锋”运动到“五讲四美三热爱”的全民实践,传统文化中的克己修身精神与社会主义集体伦理相结合,塑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民人格范式。
改革开放带来的社会转型催生了文化整合的深化调适。面对市场经济冲击与西方文化涌入的双重挑战,“文化热”“国学热”等思潮的兴起并非简单的传统复归,而是在现代化焦虑中寻求文化主体性的新表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建过程,实质上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框架内对传统治国智慧的创造性吸纳。“小康社会”概念的现代转化、“和谐”理念的哲学提升,标志着传统文化资源开始深度参与国家发展叙事的建构。这一时期对“中国特色”的强调,本质上是对文化主体性内涵的再确认,既区别于苏联模式的教条主义,又超越西方现代性的单一模板,是在制度实践中探索第三条道路的可能。
这一阶段的现实化进程呈现出鲜明的实践性特征。文化融合从观念层面沉降为制度安排与社会习俗,新文化主体通过国家治理体系的毛细血管渗透至社会机体。但同时也应看到,这一时期的整合尚未达到理论自觉的高度,主要体现为制度层面的结构性安置而非创造性转化。市场经济催生的价值冲突、全球化带来的文化焦虑,使马克思主义与传统文化结合的内在机理仍需深化,尤其是对资本逻辑与传统伦理、个体权利与集体价值等现代性矛盾的调适机制尚未成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很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也很快。同时,我国社会正处在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时代,出现了不少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一些人价值观缺失,观念没有善恶,行为没有底线,什么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都敢干,什么缺德的勾当都敢做,没有国家观念、集体观念、家庭观念,不讲对错,不问是非,不知美丑,不辨好坏,浑浑噩噩,穷奢极欲。现在社会上出现的种种问题病根都在这里。这方面的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难以顺利推进。”正是这些实践中的张力,为下一阶段的文化自觉与文明形态创新埋下了伏笔。
(三)主体性确立与文明新形态构建阶段(2012 至今):自觉、创造与现实成果
当历史迈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文化的创造性转化进入主体性自觉建构阶段。这一时期的显著特征是文化主体意识完成历史性塑形,从被动适应转向主动引领,从局部探索迈向系统构建。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突破理论层面,成为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的结构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结合”重要论断,标志着文化创造路径的哲学自觉,既非对传统的简单复归,亦非对西方的机械模仿,而是在文明基因重组中培育新质文化生命体。
主体性确立首先体现为文明自觉的理论突破。“第二个结合”的提出具有划时代意义,意味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然被视为支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根基性资源。这种认识颠覆了近代以来“传统—现代”二元对立的思维定式,在哲学层面确立了文化自信的合法性基础,“高度的文化自信与充分的文化自觉交相辉映,吹响了彰显中华民族文化自我的嘹亮号角” 。五千年文明积淀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被系统激活,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深度交融,形成具有中国气派的话语体系。制度层面的创造性转化呈现系统性特征。传统文化精髓被有机嵌入国家治理体系,礼法合治的治理智慧转化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实践方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价值目标与传统德性伦理的现代整合;“不忘初心”的政治伦理,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格养成与共产党人的党性修养辩证统一;在乡村治理中,“三治融合”模式将乡约民规与现代法治创造性结合;生态领域“天人合一”思想转化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这些探索超越简单制度移植,形成具有文明底色的原创性治理范式。
文化创造的主体性自觉开辟了人类文明新路径。当西方现代性陷入价值虚无与生态危机困境,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彰显出文明新形态的世界意义,将物质繁荣与精神富有、科技进步与人文关怀、个体权利与社会责任置于辩证统一的框架。这种新文明形态的构建仍在进行中,但已展现出超越现代性困境的可能性。不是通过对抗性替代,而是以文明基因重组的方式,在守护文化根脉的同时拥抱人类共同价值。未来的文化创造,将在深化“第二个结合”中继续拓展文明对话空间,为人类应对全球性挑战提供东方智慧。